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

关键词: 浙江 核电 核电机组 评价

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精选6篇)

篇1: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

F2评价依据

F2.1国家及主管部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5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26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见法律文件夹)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令); 1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1995年12月27日施行);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1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4月30日施行);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施行);

1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见法规文件夹)

18.《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0.《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2月2日施行);(见国务院文件文件夹)

21.《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局危化[2007]225号);(见安监总局危化文件夹)

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

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

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2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

2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41号令); 28.《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3号令); 29.《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4号令); 3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 3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3号令);(见总局令文件夹)

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3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3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36.《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37.《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见安监总管三文件夹)

38.《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安监〔2010〕58号);

39.《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9年修订版);

40.《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苏公通[2009]67号);

41.《关于严禁非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通知》(苏安监〔2009〕16号);

42.《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 43.《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

44.《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2011年5月1日施行);

45.《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2012〕153号);

46.《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苏安监157号);(见江苏省条例、意见文件夹)

47.《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通知》(安监总局〔2012〕89号);(见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

4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与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2011年5月修改版);

49.《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文,1995年4月7日起施行);

5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督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2000]第13号);

5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52.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见特种设备相关文件夹)

5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

54.《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9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009年3月11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

5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5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见其他类文件夹)

57.《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安监[2010]188号);

58.关于印发《泰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试行)》和《泰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泰安监规〔2012〕1号);(见泰州安监文件夹)

59.《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见安监总局【2014】13号); 6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61.《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

6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63.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版)(详见目录文件夹)F2.2 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见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文件夹)1.《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

3.《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7.《中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 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0.《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 11.《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1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4.《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 15.《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 1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17.《有毒作业分级》(AQ/T4208-2010);

1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DB32/1253-2009)1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20.《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 2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

2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24.《噪声作业分级》(GBZ/T 229.4-2012);

25.《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GB/T 2893.1-2013); 26.《安全色》(GB2893-2008);

27.《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GB/T 2893.2-2013);

28.《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4部分:安全标志材料的色度属性和光度属性》(GB/T 2893.4-2013);

2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30.《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3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35.《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36.《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37.《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3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39.《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40.《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41.《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42.《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4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2010); 44.《安全用电导则》(GB/T13869-2008);

45.《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AQ3009-2007); 4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4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9.《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5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5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5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54.《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 3104-2013);

5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01); 56.《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 3092-2013); 57.《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0-2013); 58.《生产区域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1-2013); 59.《生产区域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2-2013); 60.《生产区域高处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3-2013); 61.《生产区域吊装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4-2013); 62.《生产区域断路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5-2013); 63.《生产区域动土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6-2013); 64.《生产区域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7-2013); 65.《化工电气安全工作规程》(HG/T 30018-2013)6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67.《火灾分类》(GB/T4968-2008)6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6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7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71.《控制室设计规定》(HG/T 20508-2000)7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7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

7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75.《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76.《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 77.《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78.《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7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 3010-2013); 80.《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 20546-2009); 8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检定规程》(JJG693-2011); F2.3 其他

1.《安全评价》第3版上册(国家安监总局编)煤炭工业出版社 2.《安全评价方法应用指南》(刘铁民 张兴凯 刘功凯 刘功智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周国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篇2: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3年12月5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非煤矿山专家对**********编制的《************************50×10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区)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和************************等共计13人。专家组查阅了《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相关图纸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该《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格式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一〔2012〕45号文件附件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评价内容比较全面,评价结论明确。

二、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对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较准确,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三、专家组建议《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针对以下问题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1、完善项目概况介绍,特别是整合区的开采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442、补充完善定性定量评价的相关内容:①开拓运输系统单元;②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分析;③核实排土量及排土场。

3、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补充完善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

4、完善附图。

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参照专家个人意见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篇3: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

2008年1月31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组织了中国石油四川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参加会议的有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石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单位的代表。会议专家组由11名专家组成。

会议听取了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石油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情况的介绍和《中国石油四川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设立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所做的《中国石油四川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评价依据选用适当, 评价程序正确,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较为准确, 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评价方法的选用适当, 评价结论客观、可信。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和措施对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中国石油四川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

篇4:对安全预评价工作现状的思考

一、安全预评价的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工程)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强化基础转变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途径。安全预评价是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出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评价,使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的安全设施更完善、更合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设计和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1、安全预评价是对可研报告中安全性的把关和深化。建设项目通常经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试生产、正式投产等几个阶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多数设计单位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安全专篇(节),但以往实践表明,有的专篇(节)的深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可研报告甚至没有专篇(节)。工程设计者往往只侧重于考虑生产过程实现的工艺性能和经济指标,如产品品种、产量、质量、效益等,设计单位通常也只配备与生产过程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一定有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而安全预评价者则更侧重于考虑劳动安全设施是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能否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把关的专业单位,安全评价单位专门配备了经国家注册认证的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两者把关出发点和力度大不相同。特别是在建设项目投资趋紧时,业主往往要求设计单位首先压缩安全生产投入。因此,如果没有进行安全预评价,设计单位直接进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劳动安全设施就有可能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安全预评价是实施行政监督的一个重要程序。行政机关实施安全监督侧重于对建设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实施行政监督过程中,由于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内容侧重于行政管理,技术上需要中介机构提供参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已成为一种技术性商品,设计单位的行为受雇主观点和利益影响,特别是一些雇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时,设计就不一定能完全体现全民和社会效益。而预评价单位则是从安全生产角度入手,对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作出鉴别评价,除了对雇主负责外还要对社会和生产安全性负责。它是行政机关实施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的一个必要程序。尽管安全评价机构也是一种技术商品,也可能受经济利益影响,但参与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备案和综合管理则是行政机关对中介机构的一种监督。

3、从安全经济理论讲,安全预评价工作是投资少收益大的一项措施。安全工作虽不能体现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其隐性效益是显著的。安全经济学上有一种理论,即安全效益金字塔关系:系统设计1分安全性=10倍制造安全性=1000倍应用安全性。从这个角度讲,工程设计阶段对安全设施的投入与事故发生后进行亡羊补牢式的整改的投入,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也就是说,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投入是最节省的安全投入。因此,通过安全预评价对"同时设计"工作进行把关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而是具体体现"预防为主"的战略性措施。

4、预评价与"三同时"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管理模式。据了解,西方国家并没有由政府管理"三同时"这一制度。因为西方国家的管理模式是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或者说是以结果为主要管理对象的。如果建设项目建成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是不允许投产的。而我国目前还属于第三世界国家,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市场经济正处在逐步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法制也尚未十分健全,一些项目由于"同时设计"把关不到位、建成投产后发现存在隐患,有时只好迁就通融、维持现状,或是从其他方面采取一些隔靴搔痒的"补救措施"。如某乳品厂曾建在传染病医院邻近;福州西区水厂露天的过滤池南侧2米多处建起了高层的居民区,一旦有人往水里投毒,后果不堪设想,只好采取一些临时的"防范措施"等等。因此,在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和体制下,只有通过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过程实施监督,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如果没有进行对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的有效监管,那么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将大幅度上升。

二、当前安全预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法规需进一步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原劳动部3号令和10号令是原劳动部根据《劳动法》制定的与之相配套的国务院部门规章。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规章已经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入,一些行政职能已经进行了划转,如卫生职能已划转卫生部门,安全职能已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原来的各工业主管部门集中划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原劳动部3号令、10号令中"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名词已不适应现在的情况。二是随着《行政许可法》于今年7月1日实施,原国务院部门规章继续实施的法律延续性亟待进一步明文确定

2、有些建设单位负责人安全预评价工作意识淡薄。据了解,目前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基本上属于两种情况。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在可研或初设论证时由安全行政部门要求其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二是经过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宣传后建设单位才做的项目。此外,不少建设项目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安全预评价。一些建设单位负责人为了节省投资或其他目的,还通过各种关系说情,以求得省略安全预评价这一重要的步骤。这足以说明一些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劳动安全"三同时"工作意识的淡薄。

3、安全预评价报告行政审批改为报备后的影响。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68号)要求,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交由具备能力的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制度。但是,该文件中如何注册这样的中介机构、专家应具备什么条件等等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文件。预评价报告备案实行分级管理,对各省负责备案的预评价报告审查工作,国家局意见是根据各省具体情况自行决定。这一管理方式的改变,将可能因各种原因如由评价单位的内部人员、退休人员自审或评价机构之间相互"结盟"串审等而影响预评价报告的审查质量。

4、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安全评价工作的影响。安全评价工作是一项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的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的有偿服务工作。目前,安全评价资质由国家安监局统一批准,未进行分级管理。许多企业反映,由于安全评价机构数量少,缺乏竞争机制,安全评价费用高,服务态度不好,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预评价工作。安全预评价报告行政审批改为专家评审报行政部门备案后,一些评价机构在报告评审工作中用市场经济办法搞隐性的业务联盟,不仅破坏了技术市场的秩序,也影响了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工作。

三、进一步搞好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思考

1、有关安全预评价的法律法规应尽快修订完善。一是国家应从现有安全行政体制出发,结合新的安全生产形势,尽快制定可替代原劳动部3号令、10号令的国务院法规,使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法律延续性体现得更加明确。二是尽快修订《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通过地方法规将以往开展"三同时"工作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措施法制化,使之体现依法执法的连续性。三是可以比照其他"三同时"行政部门的管理办法,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做法,将安全预评价工作做为项目立项审批的依据;也可参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可研阶段未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四是将安全预评价工作做为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建设项目,从设计阶段就予以否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五是新出台的法规应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单位提出制约措施,以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安全预评价工作的宣传培训。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材料、会议等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安全"三同时"工作的要求、程序等。二是经常举办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素质。三是通过安全"三同时"的案例分析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通过这些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三同时"意识,增强用人单位从安全预评价开始开展安全"三同时"工作的自觉性。 3、建议国家安监局尽快制定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的可操作性文件。对负责预评价报告审查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备哪些相应资质条件、如何注册这样的中介机构等等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通过制定更加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工作的原则性意见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篇5: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

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备案工作的若干文件

1.《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石油行业(不含石油化工、成品油管道)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事项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111号)

2.《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金属金属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4号)

3.《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金属金属矿山及相关行业尾矿库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备案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

[2004]46号)

4.《关于同意长沙矿山研究院开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金属金属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的批复》(安监管司办字[2004]71号)

5.《关于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的复函》(安监管司办字[2004]153号)

篇6:四川省安全预评价报告

水电规安办〔2010〕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太阳能发电建设前期工作技术管理的复函》(国能新能〔2009〕315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再生能源安全、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完善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技术管理,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标准要求,结合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实际,我院制定了《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现予印发。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安全设施验收,切实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审定备案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作为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编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依据。

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国家甲级太阳能发电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三、安全评价机构在依法与建设单位或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后,应组织相关安全评价人员进行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现场查勘,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附件: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doc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抄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监督管理二司,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设计院、安全评价机构 附件: 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1 范围

1.1 为了规范太阳能光电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和光热发电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确保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包含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等,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评价结论等。

2.1 编制说明

1评价目的和评价范围

明确说明评价的目的和预评价范围。预评价范围为设计文件包括的范围(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当扩建工程与已有设施发生联合共用关系时,预评价范围还应包括共用工程部分。

2评价依据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依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资料、批准 3 文件、安全预评价工作委托书,较详尽地列举安全预评价依据的国家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部门规章、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光电工技术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定、参考资料等。

安全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应准确、适用、有效。3建设单位简介

对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组成、业务范围等做简单概述。2.2 建设项目概况

介绍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水文、气象、光能资源、工程地质、项目任务和规模站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光电系统配置及设备选择、电气、消防、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投资概况

2.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析

列出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依据。根据设计文件资料,从站址、总平面布置、道路及运输、建(构筑物、工艺过程、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应

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类比工程、原有已建工程等积累的实际资料与公布的典型事故案例中,找出与

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相对应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在人、物、环境、管理等方面固有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确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明确生产、施工过程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应全面、真实、具体、透彻。

按照GB/T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和《关于加 4 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要求,评价报告还应对施工期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2.3.1 人的因素

分别对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2.3.2 物的因素

分别对光伏发电工程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电源汇流箱柜、电源并接装置,光热发电工程的反射镜、集热装置及跟踪系统、热交换器、汽轮机、发电机、冷却装置,防雷接地、计算机监控、继电保护、工业电视、主变压器、高压配电等设备及其系统缺陷,建(构筑物缺陷,防护缺陷,电伤害,电磁辐射,信号缺陷,标志缺陷,爆炸品,易燃液体,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鼠、蛇等,致害植物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2.3.3 环境因素

环境包括室内(中控室、室外等作业(施工环境。

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可从室内地面滑,室内作业场所狭窄,室内作业场所杂乱,室内地面不平,室内梯架缺陷,安全通道缺陷,房屋安全出口缺陷,采光照明不良,作业场所空气不良,室内温度、湿度、气压不适等进行辨识与分析

室外作业场地环境不良可从恶劣气候与环境(包括大风、极端的温度、雷电、高原缺氧、大雾、沙尘暴、冰雹、冰冻、盐雾、暴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等,作业场地和交通设施湿滑,作业场地不平, 5 脚手架、阶梯和活动梯架缺陷,门和围栏缺陷,作业场地安全通道缺陷,作业场地安全出口缺陷等进行辨识与分析

2.3.4 管理因素

分别对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操作规程不规范、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缺陷、培训制度不完善等、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等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2.3.5 重大危险源辨识

按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和生产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物料进行辨识分析,类比同类工程,明确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辨识出来的重大危险源应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

2.4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2.4.1 依据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结合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特点和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说明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并确定评价单元。

一般光伏发电工程安全评价单元宜划分为:站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太阳能电池组件单元、集电线路单元、升压站单元、公用工程单元、并网安全单元、安全监测单元、作业环境单元、施工单元、安全管理单元(对改建、扩建工程等;光热发电工程安全评价单元宜划 分为:站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太阳能反射镜单元、集热装置及跟踪系统单元、热交换设备及其系统单元、汽轮机设备及其系统单元、发电机设备及其系统单元、热控设备及其系统单元、冷却水系统单元、升压站单元、公用工程单元、作业环境单元、施工单元、安全管理单元(对改建、扩建工程等;也可按单项工程或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进行单元划分

2.4.2 根据评价的目的、要求和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可根据新技术选择其他先进的评价方法;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选定的评价方法应做简单介绍,并阐述选定此方法的原因。作业环境单元宜采用类比法进行评价。

2.4.3 对各评价单元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名称、部位及采用的评价方法进行汇总说明

2.5 定性、定量评价

2.5.1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和确定的评价单元,参照有关资料和数据,用选定的评价方法对各评价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价,真实、准确地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并对得出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2.5.2 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发电工程的站址及总平面布置,洪(潮水,内涝,风灾,沙尘暴,雪灾,冰灾,地震,雷电,盐雾,太阳能电池组件,集电线路,升压站,公用工程,安全监测系统,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对改 建、扩建工程,施工作业等。

光热发电工程的站址及总平面布置,洪(潮水,内涝,风灾,沙尘暴,雪灾,冰灾,地震,雷电,盐雾,太阳能反射镜,集热装置及跟踪系统,热交换设备及其系统,汽轮机设备及其系统,发电机设备及其系统,热控设备及其系统,冷却水系统,升压站,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对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作业等。

2.5.3 评价报告应将“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列出,并加以分析;采用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确定事故类型,并对危险等级进行排序。

2.6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2.6.1 列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依据、原则,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循的等级顺序原则(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

2.6.2 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危害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应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按照针对性和重要性的不同,措施建议可分为应采纳和宜采纳两种类型。安全对策措施应与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相一致。

2.6.3 为保障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建成后能安全运行,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从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的总图布置、功能分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从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事

故应急预案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从保证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施。2.7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原则及框架要求

1简要说明事故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2说明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修订等相关要求。3列出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应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项目。

2.8 安全专项投资估算

1简要说明安全专项投资概算编制的依据和价格水平年。

2说明安全专项投资主要包括的内容,并列出安全专项工程量清单。3列出安全专项投资估算清单。2.9 评价结论

1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评价结果;指出太阳能光电工程(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2明确工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3明确工程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及受控程度如何。

4给出建设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明确工程的兴建在安全方面是否可行。2.10 附件和附图要求

1附件包括安全预评价委托书、项目开发授权文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等。

2附图包括能说明工程基本情况的主要设计图纸,图纸应签署 9 完备。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及载体要求

1安全预评价报告格式应按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中附录D的要求执行

2安全预评价报告正文部分应包括: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建设单位简介,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原则及框架要求,安全专项投资估算,评价结论等。

3评价报告采用纸质载体的数量应满足审查、备案所需份数的要求,并同时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对评价报告形成的电子文件,应以PDF为通用格式。

b、附图一般采用AutoCAD文件格式。对只有纸质的图纸,应将图纸进行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照为jpg文件格式。

c、电子文件推荐使用CD-R光盘或U盘为记录存储介质。4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需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录 4.1 建设项目综合性资料 4.1.1 建设单位概况

4.1.2 建设项目概况 4.1.3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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