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农业发达国家经验表明, 除农业的技术支持外, 更需要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支持。在法治社会下农业法起源的基础和逻辑促使立法通过。除了目前的农业法案, 辅以相关的法案涉农规定, 增资行政法规的基础上, 在不同的领域建立分析。我国的养殖立法, 专业的农业法的基础上, 和地方规章制度的多层次, 全面的农业综合执法措施。但是, 徒法不够执法, 从当下执行法律的效果分析, 不管是执法还是农司法, 都显示出效果不尽人意, 难以实现立法目的的地位。这样来说, 我国的法治整体特别是农业法落后于国家法治。究其根本原因不是农业立法不足, 而应归因于农业执法滞后。
1 农业执法类型及执法的综合情况
从执法的职能来看, 农业综合执法属于相对集中, 国家、省、市、县级执法部分是相应农业执法部门行使, 部分职责仍由相关专业部门代行使, 其只是行使管理职责, 相应处罚职能集中在综合执法机构。从制度来看, 各级执法模式属于农业综合执法, 包括:法制机构, 种子站, 植保单位, 土肥等机构设立, 实施几个标准, 多套班子执管。农业部综合执法跨越种植业、畜牧兽医, 渔业, 农业机械这四大产业, 只是现在市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的行使单位是林业局, 动物卫生监督, 畜牧兽医管理要依赖市级执法。而农业局在内部执法时只有部分实施全面联动, 仍然有一部分行政所有权归业务站。渔业资源的保护, 渔船渔政执法检查将由渔业局组织行动, 而农业机械方面则是通过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农机证监管、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的驾驶员管理由农业机械管理站作为执法, 植保单位对植物检疫工作拥有执法权。审查农业执法, 实现了相分离监督和惩罚职能, 分离监管、处罚、专业技术检查各施其职。然而, 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处理手段仅行政处罚。作出许可、管理、检验等职能仍然属于原机构职权范围, 践行的综合执法包含:如检查、农药、种子, 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农产品安全还包括菌类安全等。但全面执法的做法被限制在一定程度上, 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队伍不健全,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结构老化。近几年事业单位改革, 人员冻结, 虽都是老人员, 有实战经验, 但缺少参加农业执法相关的专业培训, 不能与时俱进, 欠了解新事物, 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偏低。
2.2 执法经费短缺, 执法手段落后, 综合执法亟待加强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 范围大, 一般存在运作资金短缺的执法困境, 导致农业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农产品防伪整改调控, 农药流转它是难以进行追溯和管理。在现行的远程造假、售假的新形势底下如何寻追源的工作严峻, 对劣质产品打假依赖交通, 展现证据, 技术手段水平越来越高, 这样的技术检查当前农产品市场琳琅满目的造假的影响。在这样的制约条件下要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需要配备专门执法交通车辆及大笔经费, 还需要专门的取证设备等。
2.3 农业执法工作的深度、广度不够
农业执法工作特别是农产品防伪工作依然存在盲目性, 非法生产经营者采取打击战术直接销达到农民的假冒伪劣农产品的现象依然存在。
2.4 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市场执法例行检查时, 行政对某人执行惩罚, 经常呈现被执行人以不知法, 甚至不受法为由, 通过推委等逃脱惩罚, 扰乱执法的正常工作;农民法律意识不强, 往往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之有效保护方式和方法。
2.5 农资市场监管难度大
一是不完善农资经营实体。存在的现象还有无照经销;不具备主体所需要的资质, 包括个别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许可的经营范围, 非法经营农资销售季节性贩卖农药和化肥的现象。第二是管理行为不标准。经常发生过期杀虫剂和劣质种子流入田里农间;兽药和医药混合的经营等乱象。这些问题给农业综合执法添加了难度。
3 加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对策
3.1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当下, 我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主要是农业技术人才多数是非本科班出来, 一般存在法律专业技术不足, 农业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 整体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必须通过强化培训, 普及知识, 提高政治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用技能, 同时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整体素质提升。使其具有全面性, 使团队不仅可以作研究, 懂法律, 能够依法行事, 以保护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而严惩非法经营, 对于执行者也要做到持证上岗, 以正义, 诚信, 文明的执法程序行事。目前目前, 省农业厅负责对正在执法的人员每年作经验教训课程, 其所取得的经验效果非常理想, 但学员的学习时间和名额是有限的, 若能进一步扩大授课的范围, 并能在现有的综合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对应届毕业生引入, 这样对农业执法队伍无疑可以提升执法的整体水平。
3.2 要加强部门及区域协作与对接
迫于执法对象的认知能力以及地区队伍的整体执行性的不同, 呈现出执法专业广, 跨领域等问题。在针对性的实行执法时, 处理非法限制和限制较大。所以, 在开展执法的工作时, 为了确保执法工作顺利, 将加强区域, 部门, 企业和工商业, 质量监督, 公安部门和县 (市) 与兄弟合作机制的协作。开展信息共享交流, 组织联合行动, 相互支持, 相互合作, 提高效率水平和联动执行震摄力。及时将犯罪的指控向公安机关转移, 践行行政强制执法, 刑事司法, 适当的惩罚违法者, 有力保护减少和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打击违法犯罪, 给公平正义添加正能量, 使违法犯罪活动寸步难行。
3.3 积极创造条件, 完善保障机制
农业综合执法走向标准化道路, 需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得到一定的倾斜性。在机构中, 团队建设, 开发朝向道路标准化农业执法, 有必要获得政策和资金的一定的倾斜。在该机制下, 队伍的建设, 发展和壮大, 需要更多的搭载资金和基础设备的投入, 如:办公设备, 交通工具, 通讯设备, 质检测量仪和文件资料的办公设备等, 只有在逐步提高保障执法的条件下, 农业执法才能更科学权威。在这一点上强调了农业执法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项目, 大力支持县农业综合执法的部分, 但大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后续的财政支持, 执行资金没有。资金仅用于保护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划入预算, 进一步提高执法设备, 对执法手段, 而要使综合执法工作进入文明的农业, 高效, 和谐, 人性化的执法轨道。
3.4 加大检查力度, 狠抓农资市场监管
春耕夏收秋播冬种等都是重要的农业重点, 其间进一步开展有限的特殊农业投入市场, 围绕重点农业资源, 如化肥, 必备产品, 在该领域的底线的调节内增加, 目标及关键, 大的检查, 尤其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县农产品配送中心进行重点检查, 打击非法生产假小农场的小作坊和黑点现场, 保障安全, 农产品市场稳定非常重要。
结束语
为了提高对执法主体管辖, 回避、立案、取证、听证、决定等程序环节, 期间送达, 执法救济等作出具体的制度, 通过我市对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的加强对成员的执法程序规范化, 更高的综合素质, 配与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 确保兴农执法, 农业生产管理, 维护农业生产秩序, 对农产品质量的过程创建一个安全, 健康, 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摘要:近年来,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需求量进一步增加, 然而如何加强品检的执法正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重点, 其促使执法兴农活动的部署, 摒弃危害农户利益的现象, 使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发展, 保障农民利益和合法权益和全县广大农业生产者生产不受到影响的重要举措。笔者针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建议作分析, 以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现状,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吴长恒.农业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 2016, 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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