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关键词: 煤业 开展 总结 检查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共11篇)

篇1: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1-11-9 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11]107号)和晋城集团公司(晋煤集安字[2011]807号),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安监字„2011‟38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煤业公司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活动方案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我公司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总经理、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织机构,公司副经理分别担任领导组副组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大检查活动的有序开展。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十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办公室职责为传达并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负责公司百日大检查活动中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按照“各部门、各队组自查自纠、公司领导包点包组全面督查、各专业系统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公司成立了十个督查组:顶板管理、辅助运输督查组,大检查活动宣传、效果督查组,领导带班下井、干部值班、员工培训督查组,道路交通、治安、消防督查组,安全政策、方针、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组,应急救援物资、火工品管理督查组,供电系统、机电设备督查组,一通三防、防治水督查组,选煤专业督查组,基建项目、矿区环境治理、雨季三防督查组。督查组负责对所包点部室、队组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本专业或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8月13日-9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9月20日为公司领导包点包组督查、专业系统专项检查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迎接上级检查阶段。

二、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

(一)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我公司要求各级干部深刻领会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当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活动方案制定后,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认真贯彻学习省、晋煤集团以及集团公司百日大检查活动文件精神,层层发动,使各部室及队组了解掌握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提高员工安全自觉意识,营造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积极开展活动自查自纠

1、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8月13日-9月10日,我公司认真组织进行了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活动;本着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的原则,全面发动,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瓦斯治理、供电系统、防治水、顶板管理、辅助运输等薄弱环节以及雨季三防,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级事故的发生。各工作小组依照工作方案,自查本系统、本专业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

自查自纠阶段共组织各类安全检查12次,累计排查隐患280余条。其中,安全检查3次(8月17日、9月2日、9月9日),标准化检查4次(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专项检查5次(8月15日雨季三防检查、8月22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9月7-9日电气设备防爆专项检查)。8月15日,由安监处牵头组织调度室、地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环保部等部门,对我矿地面进行了雨季三防检查,共排查隐患11条,现已全部已整改。8月17日,由通风区牵头组织安监处协同,对井下进行了一通三防专项检查。9月6日 安监处、调度室等部门对选煤车间进行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9月7日开始,由机电部牵头,安监处、调度室等部门配合将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为期一周防爆性能大检查,逐一排查各电气设备,积极迎接集团公司检查。

针对4502综采工作面瓦斯持续偏高,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我公司于8月25日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了我公司瓦斯管理责任,规范了4502综采工作面瓦斯排放程序,明确每天15:30-16:30定为4502综采工作面集中排放瓦斯时间,4502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偏高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对标排查,整改完善。

对照集团公司百日安全大检查附表18个小项内容认真进行排查。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委会全体会议,国发23号文件、省政府24号文件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精神指示,并将文件的精神指示贯彻落实到每个部室每个队组,做好贯彻学习记录;二是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部署和总结;三是检查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整理安全承诺书共1000余份;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共135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6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8项;五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与**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煤矿救护协议书签订情况,对由15人组成矿山辅助救护队,162名兼职救护人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六是落实安全费用使用情况,2011年安全费用计划3769.94万元,截止8月分实际完成276.03万元,其中35KV变电所新建二回路及架线工程1200万元和调度通讯联络系统790万元正在实施过程中,其他项目预计年底完成。七是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我公司培训中心共开展了各类培训30期,培训人员6906人次,其中内培34期6866人次,外培5期40人次,通过培训形成了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提高了职工素质。通过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活动,我公司共排查隐患和问题342条,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到目前为止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积极开展矿井供电、瓦斯管理专项整治

针对我矿存在的无计划停风停电、瓦斯超限事故,积极开展矿井供电、瓦斯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1、无计划停风停电专项整治

1-10月份,我公司发生了7次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针对无计划停电停风采取的措施:

(1)由机电经理直接负责,机电部督办于9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和规程、制度学习活动,机电经理亲自出考试试题对井上下电钳工进行考试,并纳入考核。

(2)强化职工业务素质培训,减少不规范操作行为,降低停电停风后的送电供风时间。对职工进行了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处预案,规范停电停风后的操作程序和调度指挥能力。

(3)进一步完善了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应急处置机制。(4)开展电气设备防爆专项检查,由机电部组织相关部室对井下各个队组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排查,将排查的问题严格进行三定整改落实,杜绝设备失爆,确保供电可靠。

2、瓦斯管理专项整治

1-10月份,瓦斯超限次数共12次,针对瓦斯超限事故频发的现状,我公司认真制定了《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由驻矿安检处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不断加大安全考核和问责力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下发事故单位。

采取的主要措施

瓦斯异常区域主要为4502回采工作面,井下其它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较低,因此4502工作面就成为了我公司瓦斯治理的重点区域。进入八月份以来,在我公司通风部门不断摸索、掌握4502工作面瓦斯涌出规律,总结、分析之前所采用的各种瓦斯治理措施之后,最终确定采取风障导风法利用检修班集中处理工作面瓦斯的有效措施。公司总经理于8月25日召开4502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题会议,在确定治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每天十六点检修班的15:30—18:30为处理瓦斯时段,处理期间工作面必须做到断电、撤人。通风区瓦斯队要每班派至少一名专职瓦斯员盯面,经常检查瓦斯浓度。采煤队同时还要控制机头机尾的推进度,使上隅角成钝角,也就是机头超前机尾3-5米。生产部门、调度室要认真组织协调落实好以风定产,严禁超能力、瓦斯超限仍进行生产。

经过近几个月的努力,4502工作面瓦斯得到了基本的控制,生产期间回风流最高瓦斯浓度0.4%左右,上隅角瓦斯浓度始终保持在0.5%—0.8%之间。下一步工作考虑

1、持续做好4502工作面瓦斯治理工作

坚定不移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好各项措施,保证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不超限。确保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随着45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的不断延伸,瓦斯涌出量也有不断上升的趋势,针对此项情况,对4506运输顺槽掘进面更换2×18.5kw的对旋风机和直径800mm风筒。在此基础上,机电部门一定要使掘进工作面的局扇供电真正做到三专两闭锁,杜绝停电停风的发生。综掘队每班要安排专职机电人员对局扇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切换试验,保证所有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保证瓦斯监控设备的良好运行。监控队严格执行井下传感器每10天标校一次的规定,确保监控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定期进行断电闭锁实验,保证闭锁可靠。各施工队组要爱护瓦斯监控设备,严禁私自不规范移动和破坏及甩掉监控线和各类闭锁,保证监控设备有效运行。

三、高度重视、认真整改集团公司查出问题

2011年9月20日集团第三督导小组对我公司进行百日安全大检查,检查出9条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上级检查出的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出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到目前为止整改问题8条,1条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35KV供电系统改造土建工程现正在施工中,预计年底完成)。

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一)事故案例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将2008年以来所发生的各类事故案例26起统一汇编成册,下发到各个部室及区队进行学习借鉴,通过学习真正做到铭记教训,防范事故,为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查处三违

为了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思想教育,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我公司下发了《关于成立“三违”帮教培训班》(政字[2011]99号)的通知,成立了“三违”帮教培训班,规范了“三违”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流程,促进了“三违大王”向“安全标兵”转化,减少和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实现“人员零伤亡、瓦斯零超限、水患零威胁、设备零失爆、操作零违章”的“五零目标”,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2011年1至10月份三违共35人次,累计罚款20余万元。

(三)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共发生各类事故 起,其中工伤事故 起;瓦斯超限事故 起;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 起。针对每次事故,我公司严格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遵照“四不放过”、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联责处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今年以来对相关责任人的累计处罚共13余万元。

五、需要强化的工作

(一)供配电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机电事故的频频发生,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便,因此需进一步加强供配电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加快35KV地面变电所的改造进度,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稳定可靠。

(二)瓦斯管理工作。目前4502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和4506运输巷瓦斯相对偏高,采掘工作面针对瓦斯偏高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瓦斯防治上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源头上未能得到真正的控制,因此我们要尽快落实瓦斯抽放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工作。

总之,按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的总体安排,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对我们的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严密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作,进一步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确保取得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的全面胜利。

2011-11-9

篇2: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工作方案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07号)精神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朔政办发【2011】71号)精神以及《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山政办发【2011】59号)精神,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矿将决定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我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我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实现我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我矿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

组长:罗民智

副组长:高艳成、施志江、董淑文、裴广春、殷全山、王生平

张扬、李令军、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项目部要成立相应的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并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自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次我矿百日安全大检查,从2011年8月1日开展至2011年11月10日结束,采取我矿自查自纠,我矿组织领导组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为项目部自查自纠阶段(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5日)。各项目部、根据我矿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并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按照要求,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个方案,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为我矿配合县级专家组全面检查阶段(从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9月20日)。我矿领导组对全矿安全检查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对一般隐患责任限期改正,重大隐患按要求挂牌督办,对历次检查重复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罚重处措施,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全过程的跟踪复查,实施跟踪问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为迎接省、市督查阶段(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1月1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项目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煤矿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落实”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晋政办发【2011】29号、朔政发【2011】33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晋安发电【2011】1号、朔政发【2011】34号文件要求,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

5、强化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6、煤矿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2011】104号)贯彻落实情况。

8、煤矿现场管理情况:

(1)生产矿井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情况。

(2)建设矿井的施工顺序是否合理,供电、通风、瓦斯、防排水等安全工程和设施是否优先建设。

(3)按照国家煤矿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33号令)要求,煤矿企业领导跟班制度落实情况。

(4)火灾防治管理情况。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及煤矿火灾管理情况。

(5)矿井防治水管理情况。煤矿防治水制度、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矿井内周边小窑、作业面附近采空区积水收集情况。

(6)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情况,顶板离层仪配备监测情况。

(7)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风量是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及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等情况。

(8)煤尘管理情况。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及运行情况。

(9)机电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国家命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及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情况。

(10)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历次省、市、县安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部要深刻领会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意义,按照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

2、周密部署,严格检查。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

3、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本次我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项目部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抓好我矿“一通三防”、水害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篇3: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16个督查组, 分别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对全国31个省 ( 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 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每个督查组检查两个省份,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工作部署,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消除大检查盲区、死角情况; 三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四是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六是当前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在3月初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的专项督查工作。为强化督查工作实效, 各督查组制定督查明细表, 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对表督查。同时, 组织多个暗查组,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加大对企业抽查暗访力度, 通过抽查重点企业, 倒查各级政府工作成效。督查结束后, 对被督查单位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对突出问题跟踪督办, 指导推动各地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 坚持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 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4: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篇5: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

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

根据省、地、市和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及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公司出台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李总经理的亲自带领下,全体总动员,上下齐上阵,全面出击,全方位整改。从井上到井下,从巷道到施工面,取得了我公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周密迅速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首先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进行分工。然后召开专题会议和动员大会,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特别是对六长六部人员做了合理的安排,并且要求各部门做出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所以从总经理到班组长,公司上下领导思想统一,认识一致,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做出快速的反应,制定合理的方案,严格要求领导及其成员二十四小时吃住到公司,严查死守,把这次专项行动提到领导干部工作的议事日程,当做首当其冲的大事来抓。

二、宣传发动广泛,安全意识提高

为了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入广泛的开展下去,就必须让广大员工掌握上级文件精神的精髓,对此项活动有深刻的思想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把这项活动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所以就需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全体员工乃至家属及全社会都参与到这次专项行动的行列,形成很大的整治强势。通过各种会议,利用午间广播,电子滚动屏幕,专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总结

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做到上下明白,人人皆知,让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意识。

三、兵分三路出击,落实五项整改

公司对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查处的隐患重拳出击,兵分三路进行整改督查。第一路;建设方由赵志彪牵头,侯自兵、职凤德、安志忠配合,其他六部两委成员参与,首先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措施,责任必须到人,任务必须明确,争时间,抢速度,保质保量地积极投入整改。所有人员必须全部下井,对于自己分管的项目和区域内存在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其他部门要全力配合好各项工作,把这次整改工作搞好。任邦清、于清初做好这次整改的检查和督办工作。第二路:项目部由总工程师带队,做到责任到人,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第三路:监理公司要行使你们监督的职权,全程监督好这次的整改工作。三路队伍分别对于机电、顶板、一通三防、运输,地面五个方面进行整改。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问题绝对不能放过,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是的整改。

四、取得阶段成果,认真总结经验

经过十几天的全员出动,日夜奋战,阶段性的整改初战告捷。机电运输专业整改隐患28项,一通三防专业整改隐患26项,探放水专业整改隐患10项,掘进专业整改隐患18项,技术专业完善整改10项,地面整改完善6项,共计整改隐患及完善软件102项。并且每一项整改内容严格根据五落实要求,符合标准要求。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涌现出一些成绩显著的先进部门、班组和工作成绩优秀的个人,得到了公司的表彰,还有一些部门在这次行动中隐患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总结

较多,整改措施不力,公司予以亮出了黄牌警告。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各个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行动地经验,以便指导今后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

五、找出整改不足,完善今后工作

虽然我们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中领导重视,宣传到位,部署周密,要求严格,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整改有方,所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通过这次活动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个别部门反应比较慢,在第一次整改中不是完全彻底,还是通过验收二次整改。在这次整改中反应出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有待今后加强。有个别班组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这次整改中不是积极主动,而是被动的去工作。所以公司要求六长六部,各个部门,班组要找出这次整改中的不足,及时纠正整改中的不足。更加完善好今后的整改措施,为下一步的整改创造良好的条件,更加进一步做好百日大检查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以利再战。

总之,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着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这个中心任务。努力营造一个“理念引领,管理科学,技术支撑,投入强基,文化固本,救援有力”的安全防控体系,在今后基建施工的制度建设、资料完善、规范建设及施工顺序、工程质量、建设水平、安全意识、现场管理等诸方面再更上一层楼。圆满完成这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给各级领导一个满意的答卷,以崭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态迎接各级领导的督查和大检查。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总结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阶段性

篇6: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驻应企业:

今年以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态势,在去年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了25%,伤亡人数同比下降了7.14%,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成效,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近期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五新应县”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7月26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朔政办发„2011‟69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8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全市继续深入“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停产停工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强监管,从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和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

组 长: 唐学仕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孙 肖 县公安局政委

王东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力海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树瑞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丰科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振贤 县总工会主席 杨 孝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素珍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胜 县教育局局长

吴桂山 县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郭胜利 王天业 张子官 门学勇 尚兴阳 窦海章 刘 悌 郭志文 赵兴明 秦亮泰 马子瑞 乔振国 贺春丽 王忠山 李晋峰 李 云 王育文县财政局局长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县水务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县供电支公司经理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赵乃栋 县旅游局局长

刘玉东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张立东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忠英 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

赵宏君 县供销联社主任

席文胜 县商业总公司经理

胡日海 县物资总公司经理

12个乡(镇)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白百日大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负责全县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段树瑞担任。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工作。同时要做好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大检查的范围和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冶金、机械、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

根据职责分工,县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的百日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

2、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3、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4、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5、消防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6、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牵头组织。

7、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

8、水利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

9、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10、学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11、旅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

12、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13、农机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农机局负责牵头组织。

14、电力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及应县供电 分公司负责牵头组织。

17、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许可证非法建设尾矿库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

18、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支队、县文广新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大检查内容

1、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三落实”,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朔政发„2011‟33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朔政发„2011‟34号)要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

5、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6、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朔安办函„2011‟11号)贯彻落实情况。

五、大检查组织实施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与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办”)综合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县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业(区域)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整个大检查活动采取统一部署,分阶段实施,突出工作重点。

(一)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

各级各部门及各单位要根据省市总体部署,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配齐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方案和执法人员并于8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县乡联合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要组织力量,按照检查范围,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处罚,确保安全生产。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隐患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乡(镇)、各行业要组织“回头看”检查,重点跟踪检查第一阶段检查出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消除新的隐患问题。

(四)县安委会督查指导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县安委会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的开展,七个方面活动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乡(镇)、各行业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凡是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通报当地政府一律关闭取缔;未消除安全隐患要停工停产进行整改,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开展情况的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县安委办要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工作动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要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并将各单位信息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及时汇总和通报并上报市安委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县安委办报送上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11月15日前向市政府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总结。

联系电话:0349-25883

篇7: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部署,按照同煤安全字(2011)97号文,南煤工字(2011)113号文要求,决定从8月开始利用100天时间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促发展”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创新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推动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

认真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管理上水平,力争达到省标二级质量标准化 三:组织领导 组

长: 范晓刚

副组长: 昝生仁

范成全

成员:

甄宝印

杨新明 吴福广 马补焕

杜轶众

吴 占

姚玉亮

刘世军 马子贵

陆永春

姚树军 任 鹏

柴俊清

辛树权

张 继

马 勇

张 军

办公室主任为姚玉亮(兼)。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自查(8月1日-----8月31日)

根据本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利用班前会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三定”(定责任人、定区域、定检查时间)“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措施、时限、预案)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迎接检查(9月1日-------10月20日)

迎接公司及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按照要求,集中整改 第三阶段: 回头看(10月21日------11月8日)

对查出的问题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再次督查。

五: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是否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六大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省、市规定配备到位;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安全

费用和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作业现场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日常监督检查。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省、市、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有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现场日检记录档案台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报表是否按要求上报;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措施、时限、预案),是否按规定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公示、整改验收销号;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了普查档案,进行了风险辨识,实施了监控预警。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配备、预案制订和演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进行了排查,是否制定和落实了针对性的防范、治理措施。

5、安全基础及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达到100﹪;职工全员培训情况;劳动用工是否符合四个100﹪要求。

6、现场管理情况。企业落实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民爆管理、机械和运输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落实省、市、区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规定情况,“一通三防”管理情况

7、对照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煤执发[2011]808号文件)所确定的专项整治的内容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各科室队组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刻领会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搞好自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作业,杜绝三违,积极参与百日安全活动,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

篇8:阳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阳泉市质监局利用3个月的时间, 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集中治理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全力确保安全为主题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此次大检查以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特别是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大型商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特种设备为检查重点范围, 主要对《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承诺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执行、设备使用登记与检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隐患治理整改、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截至发稿时, 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80家, 在用特种设备420多台,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1份, 对2家气瓶充装单位实施了停产停业整顿,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8项, 新增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95台。 (阳泉市质监局)

篇9: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篇10: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市安委办:

根据全国、全省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 [2013]52号)、《南平市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南林安[2013]9号)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安委[2013]8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工作,切实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立即召开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命头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健全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委会成员和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林业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办公室负责全市林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做好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各林业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32个,从而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制定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市林业局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及重点、检查及整治内容。各林业单位还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参加检查人员,并指定联系人,实行专人负责。从6月10日至9月底,在全市林业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各林业基层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将全市林业企业按属地划分成16个区域,各林业站根据辖区内加工企业目录,建立健全台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森工企业将工作分解到股室、工区、班组、岗位,做到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一是迅速部署安排。分别于6月17日、7月9日,召开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会议,来自基层各单位场(站)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安技员等170多人参加,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好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本辖区内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安全宣传教育,张贴标语、发送手机安全短信、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8月23日组织各林业站安技员20多人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片《生命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共举办培训班6起,受训人员403人次,为顺利开展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同时,各林业站及时把《**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宣传、发放到辖区内所有的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落实好文件签收和反馈,并抓好企业开展和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我局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监管,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一是落实“一岗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林政股、法制办、安卫办、产业股、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产协会、各林业站以及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并实行局领导分别挂点重点林产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落实监管。全系统共成立检查组32个,突击督查组1个,交叉组2个,对全市林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森工企业、森林旅游单位及规模以上林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进行监管。特别是加大森工企业的生产现场、低洼地带工棚和堆头、山边住宅区、道路和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消防设施、烤房、车间等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再次对企业的用电、用火及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6202125。6月9日,黄志彪局长、陈联飞副局长带领安办、林政股、法制办、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产协会、林业站等人员,分别对林业棚户区、王斌公司、绿源公司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止到9月8日,我局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152次,参与检查人员102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41家,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473处,已责令停产搬迁1家企业,注销17家企业的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三是落实整改。各林业企业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加大投入,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已立即整改467处。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三定”原则和“五到位”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林业站负责和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已完成整改5处,整改率达成100%,真正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加大投入,消除隐患。各林业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加大安全投入,抓好整改,排除隐患。龙湖林场、槎溪林场加大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为契机;二都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设立举报电话;山口林场、洪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和事故排查治理工作为重点;张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营林公司抓住木材生产现场、集运材便道、到材车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截止9月8日,全局共整改安全生产隐患473处,投入整改资金19.8万元,整改率达100%,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以来,各林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缺补漏,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全市林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林业企业数量多、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部分林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认识不够到位、自查力度不够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全面;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未列出清单,未建立完整的台帐;相关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常识的教育,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力度。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实施动态监管。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逐条登记、分类、造册和建档,并由各林业站督促整改落实和复查工作。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尽快整改销号;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坚决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需要停产整顿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改;限期内整改无望的,坚决实施取缔关闭;三是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202125,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表,逐条逐项严格考核,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长效机制。

篇11: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工作总结(煤业)

汇 报 材 料

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字[2006]54号)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晋煤安发[2006]791号《关于开展煤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下发后,晋城煤业集团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并对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锅炉、燃气站及加汽站专项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我公司11月份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晋城煤业集团”)是2000年8月28日按照《公司法》在原晋城矿务局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是全国520家重点企业之一,山西省工业企业30强和13家重点骨干企业之一,是国家规划的重点煤炭矿区,企业信用度AAA级。于1999年整体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1年获得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位列国家统计局“2004年中国500家最大企业集团”第275位;位列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05中国企业500强”第274位;位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05全国煤炭工业企业100强”第13名。

截止2005年底,集团公司有22个控股子公司和9个分公司, 经营业务涉及煤气电化、矿路港航、煤机制造等非煤产业,总资产256.71 1 亿元,实现生产经营总额181.69亿元。

公司现有七对生产矿井,一对基建矿井,两对筹建矿井。七对生产矿井分别是古书院矿、王台铺矿、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长平矿、寺河二号井,其中寺河矿、成庄矿为高瓦斯矿井,王台铺矿为破产矿井。七对生产矿井核定年生产能力为3060万吨,其中:古书院矿330万吨,王台铺矿210万吨,凤凰山矿400万吨,成庄矿800万吨,寺河矿1080万吨,长平公司210万吨,寺河二号井30万吨;公司所属矿井全部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六证齐全,属合法矿井。一对在建矿井赵庄矿,年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

2006年1-11月份集团公司计划生产原煤2714万吨,实际生产原煤2692.1万吨。

第二部分 冬季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

集团公司本次开展的冬季安全大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问题458条,现场整改367条,限期整改91条;其中特别严重隐患3条,严重隐患82条,一般隐患373条。

一、煤矿冬季安全大检查情况

根据会议精神,由安监局牵头,组织生产处、机电处、通风处、基建处、供应处、保卫处、洗选加工处等处室参加,共抽调专业技术人员80多人,从11月20-11月30日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煤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要求,主要对我公司所属煤矿瓦斯管理制度的落实、监控系统和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情况;通风系统的合理完善 2 和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煤尘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的贯彻和水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矿井日产量是否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情况;基建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施工队伍资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本次共对集团公司所属六对生产矿井、一对破产矿井、一对在建矿井等八对矿井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处隐患问题288条。按类型分:“一通三防”检查82条、地测防治水检查4条、带班情况检查7条、基建检查4条、矿井生产现场情况检查25条、机电检查120条、洗选加工检查12条,保卫地面安全检查27条,其他7条。现将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报如下:

㈠、“一通三防” 检查发现问题

查出各类隐患问题82条,特别严重问题3条,严重问题43条,一般问题36条。

1、古书院11201南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

2、王台井区九三西探巷有一三轮车没有配备灭火器;

3、凤凰山矿2318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

4、成庄矿4102巷有一处积尘;

5、寺河矿高浓度瓦斯鉴定器未鉴定;

6、寺河二号井93308回风巷有一处积尘。㈡、地测防治水检查情况

长平矿:现采掘区域大部分存在带压开采问题,煤炭科学总院西安分院为该矿编制了《矿井承压水防治水规划》,目前该矿按照规划要求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并正在实施。

凤凰山矿:95316工作面预计小煤窑进入9#煤层存在水害威胁,该矿制定了探放水措施,并正在实施。

成庄矿:四盘区西山联营矿在常坡水库下采掘,存在水害威胁,该矿设计了十二道挡水密闭墙,现已完成十道,预计剩余工程年底完工。

寺河二号井:9#煤层上部3#煤层采掘积水不清,存在水害隐患,制定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㈢、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检查

古书院矿:11月4日领导下井带班发现问题未填写落实记录。长平矿:领导下井带班发现问题部分无处理结果。

成 庄 矿:(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多次交接班未签字;(2)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不规范,未下发正式文件。

寺 河 矿:领导下井带班发现问题部分处理结果记录不全面。寺河二号井:领导井下带班记录部分填写不规范。㈣、超能力情况检查

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各矿井均能按照核定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力组织生产,不存在超能力生产的情况。

㈤、矿井基建工程检查

1、赵庄矿13021巷网片连接点距离超过规定的200毫米过;

2、赵庄矿1103巷起锚锚杆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50毫米;

3、赵庄矿13014巷轨道没有按100米设置一副绝缘夹道板的规定设置绝缘夹道板;

4、赵庄矿5#、6#单身楼工地配电箱未上锁。

二、地面专项检查情况

由安监局牵头,机电处、安全检测中心、物业公司配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11月份对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锅炉、燃气站及加汽站进行了专项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共检查单位18个,检查锅炉106台,加汽站1个,燃气站4个,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70条,其中,主要隐患49条,一般隐患121条。

通过此次检查,一些单位在锅炉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锅炉司炉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2、锅炉、安全阀未按期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

3、锅炉的保护装置不全或未投入运行;

4、锅炉水质化验未按三项指标进行化验;

5、锅炉水质化验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6、锅炉安全阀手动、汽动试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

7、锅炉房机械设备旋转部位无护罩或护罩失效;

8、锅炉房部分仪表未按期校验。

三、具体要求

为做好2006年最后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及各单位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在煤矿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锅炉、燃气站及加汽站进行了专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除患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处理,届时集团公司将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复查,对于未整改和整改不及时的煤矿和单位将进行处罚。

我们将针对煤矿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锅炉、燃气站及加汽站专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举一反三,狠抓落实,为园满完成今 5 年最后一个月安全生产目标,为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打造和谐绿色矿山企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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