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工作奖惩制度(精选8篇)
篇1:员工日常工作奖惩制度
工作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超出10分钟,罚款50元。超出60分钟,视为旷工,按旷工论。由财务统一汇总,在绩效工资中扣除。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并经领导签字。未办理相关手续,一律视为旷工。
2、员工请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公司,如需续假应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按工资/24*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4、病假要出示正规医院的证明。
六、旷工
1、员工无任何原因不到公司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旷工一次,不享有全勤奖并扣除当天工资的2倍,并给与口头警告;
3、员工旷工累积三天以上,予以开除并扣发其全部剩余工资;
1、辞职:员工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填写辞职报告并交由领导审批,在走之前应把工作与承接人交接清楚,方可辞职,工资在次月结清,未办理完手续,擅离职守,扣发其全部剩余工资。
2、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2日将视其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3、被动离职:由于公司的发展,个人没有能力完成该职位的工作由领导提前半月通知员工,员工在走之前进行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职,工资次月工资发放日一次性结清;
4、开除: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巨大损失、不利影响以及对外泄露公司机密的,公司有权将其开除并予以一定的罚款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工作汇报
每个员工都需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给公司领导、经理、行政人员以邮件形式发宋工作汇报,每漏发一次罚款20元;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在外面出差办事应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九、加班
员工加班实行加班调休制,加班适应填写加班单写明日期、事由、加班时长交由领导、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行政人员备案;调休是应提前填写调休单交由领导签字后交给行政人员备案;
十、值日
员工干值日表每天打扫卫生,如发现不打扫卫生一次罚款30元;
十一、全勤奖:
1、员工一个月满勤则发放全勤奖100元;全勤奖从2012年1月开始,累计到年终统一发放,由财务统一记录。中途离职者无效。
2、员工每月有迟到记录、旷工、请假则不发放全勤奖;
十二、优秀员工奖
员工在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由领导每年评定优秀员工并发放优秀员工奖,并在大会表彰给予优秀员工称号,奖励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中途离职者无效。
十三、建议奖
员工在工作中向公司领导提出对公司有利的建议并采用其建议的,公司发放建议奖,并予以表扬,奖励金额根据建议的权重而定,中途离职者无效。
十四、特别贡献奖
员工在工作中对公司作出重大的贡献的,公司发放特并贡献奖,并给与模范员工的称号,奖励金额根据特别贡献的权重而定,中途离职者无效。
以上为公司的日常规章制度,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
2012年2月2日
员工签字:
篇2:员工日常工作奖惩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满怀工作热情,坚守工作岗位,并能够适时填补别人工作
岗位的空缺。如有事不能上班,需向大堂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一次无故缺岗的,扣发工资的10%;三次无故缺岗的,扣发工资的30%;三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二、所有员工要注意妆容,要做到统一着装、妆容整洁。在接待和服务顾客过程中要始
终面带微笑,大方周到,不能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现,如因服务不周遭客户投诉,在核实清楚的情况下,立即开除。
三、一般岗位员工采取底薪加提成的办法,底薪工作三年以下1000元,三年至五年1500
元,五年以上2000元,业务提成为业务量减去优惠折扣后的20%,上不封顶。
四、本店鼓励员工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种知识,如员工提出愿意去学习,在与本店签订
学成后继续服务协议后,本店每月出500块生活费。
五、本店坚持人性化管理,在店员生日时,由本店免费送生日蛋糕一个,鲜花一支,生
篇3:员工日常工作奖惩制度
处于新形势下的医院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 除了要不断提高医院自身的软硬件条件之外, 还必须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潜在问题也变得日渐突出, 而其中一些潜在的人为因素基本上是可以避免的。医院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
(一) 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医院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时, 除了要对病人进行适当的管理之外, 还必须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管理。总而言之, 通过对员工进行适当的组织、协调、指挥、控制, 并在此基础上来进行相应的医疗服务工作, 以此来达到完善医院的管理体系的目的。医院在发展过程中, 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 强化对员工的约束以及激励, 向员工传达出明确有效的奖惩信息, 以此来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 并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从而达到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 员工实现自身价值的基础保障
员工在医院工作的过程中, 必然会有一定的自身要求, 其中包含了提高物质生活的需求以及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完善医院的员工奖惩制度, 不仅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条较为明确的发展通道, 而且还可以让员工在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努力方向。通过建立相应的员工奖惩制度, 让员工的付出能够得到医院管理层的肯定, 并获得相应的回报, 这就包括加薪或职位晋升。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而且还可以使医院的发展始终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 确保对违规违纪员工进行处罚时有章可循, 防止惩处过程中的随意性以及主观性, 为员工的合法利益提供基础保障。
二、构建奖惩体系的相关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
医院在构建员工奖惩制度的过程中, 对于惩处制度一定要尤为关注, 且在制定的过程中, 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确保各条惩处制度均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这既是医院进行依法管理的基本要求, 又是消除劳动争议, 确保医疗队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
(二) 系统性原则
由于构建员工奖惩制度涉及到医院的所有人员以及各级管理层的切身利益, 它在构建的过程中具有问题复杂、波及面较广等特点, 因此, 在建立健全医院员工奖惩制度的过程中就必须坚持综合平衡、整体设计的系统性原则。只有这样才可以将奖惩制度的激励以及约束作用发挥到最佳状态, 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而且还会对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 实用性原则
医院在完善或建立员工奖惩制度的过程中, 一定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方向, 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的体现形式。同时还必须明确奖惩的具体范围、标准以及对象, 保证该制度在建立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以此来实现对员工的约束以及激励。
三、构建员工奖惩体系的方案
医院在构建员工奖惩体系的过程中, 一定要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在对员工进行奖励时, 以精神奖励为主, 物质奖励为辅, 将此二者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在对员工进行处罚时, 一定要以警戒教育为主, 依法处置为辅, 并根据实际情况要选择具体的处罚措施。
(一) 员工奖惩体系的设计
在对员工奖惩体系进行设计时, 必须要意识到奖励不等于激励, 因此, 只有设计出较为合理的奖励制度才有可能达到相应的激励效果。为了确保奖惩体制的合理性, 就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对员工的奖励事项进行设计的过程中, 不需要确保其典型性、先进性、重要性以及全局性。这样做不仅可以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 而且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及主动性, 为奖惩制度的激励效果提供基础保障。
2、结合医院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的需要, 设计出科学有效的奖励项目, 突出重点以便于更好的为医院的发展服务。
(二) 设计相应的员工惩处体系
设置惩处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强化负面考核, 以此来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 让员工的行为逐渐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 同样有几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注意。
1、在对惩处制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 一定要尽最大可能的将其细化, 明确的告知员工哪些事情可以做, 哪些事情不可以做。
2、在设计惩处标准时, 一定要对其惩处度进行适当的控制, 既要确保其具有一定的警戒作用, 又必须确保其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 在让员工心服口服的同时, 还必须防止其力度过大而产生一系列的负面情绪。
3、在对员工进行惩处时, 一定要根据员工违纪违章的事实、情节、性质及其后果等要素来对员工进行定量、定性的处罚, 同时在对员工进行处罚的过程中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摘要:随着医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医院的发展也逐渐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员工作为医院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资源之一, 处于新形势下的医院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时, 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此外,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 还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员工奖惩制度。本文将分析探究构建员工奖惩体系的原则、意义以及措施, 以便于使医院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关键词:医院员工,奖惩体系,医院管理
参考文献
[1]蒋平, 程之红, 李少冬等.以公益性指标为主体构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J].中国医院管理, 2011, 31 (9) :62-63
[2]夏晶.卓越绩效模式下质量行为体系的构建与实施[C].//第三届中国航天质量论坛论文集.2010:554-559
[3]曾春柳.依托体系构建和培训评估双轨加强企业培训管理[J].现代商业, 2012, (12) :106-107
篇4:怎样在学校有效实行奖惩制度
样才能在学校有效实施奖惩制度呢?我以为必须做到以下几个
方面:
一、政策的制定必须公正无私,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关键的作用
在学校能否实施好奖惩制度,领导是关键,因为领导处于学校工作的决策地位。作为领导,应当看到,学校制定的各项奖惩制度,归根到底只不过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而已,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不能为奖惩而奖惩,更不能利用这些制度去实现某些人的个人意图。
二、在政策面前,必须坚持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的奖惩制度,要靠具体人员负责实施。首先必须要有较高的素质、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去执行,对全校的每个人都要一视同仁,否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绝对不能让学校有特殊公民的存在,否则必会引起公愤,当然学校的正常工作、纪律也会因此而受破坏。
三、奖惩制度的制定必须人人参与
在制定制度时,学校可以列出一个大框架后交给全体教职工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体现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然后再集中总结,结合实际,制订出合理的奖惩制度,绝不能闭门造车或盲目模仿。
四、制定奖惩的任务要求必须适度
制定的制度,作为领导,在广泛采纳群众意见的同时必须把握住这样的原则,必须使绝大多数的同志经过努力达到的制度才是合理的制度,否则,只能让人望而生畏产生逆反心理。
五、正确处理好奖与惩的关系
在奖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作为教师,只要履行了职责、遵守了制度、完成了任务、做出了成绩等,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反之要受到处罚,这是必然的,但是我认为奖惩应该有所侧重,应以奖为重,以罚为辅。因为奖励可以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而惩虽然也能起到积极转化作用,但惩的数量和范围不能扩大,否则会极大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会适得其反。
总之,我认为,学校的奖惩制度制定得合理,执行得公正有方、奖惩有度,就一定会在学校绽开一朵美丽的奇葩,使学校工作走向崭新的局面。
(作者单位 吉林省大安市太山镇长春小学)
篇5: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一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于有下列九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
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三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四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6)、厕所、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7)、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8)、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9)、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6)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0)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1)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五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篇6: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文五篇【一】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责任感,鼓励奋发向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奖惩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实施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善于管理,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发展和建设有突出贡献的;
二、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严守纪律,高效优质完成本职工作,成绩优秀,具有表率作用的;
三、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
四、在防止事故发生,消除各种隐患或在突发事件紧急关头,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使公司和他人利益免受损失的;
五、坚持原则,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的;
八、见义勇为,维护国家尊严,人民利益、社会法规,为企业形象的提升做出贡献的。
第四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公司优秀员工、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考核发放。
第五条 通报表扬、升职和晋级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决定,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一、中层以上员工须由总裁办公会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二、其他员工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或呈总裁办办公会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第六条 公司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各部门(管理处)提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定,并在全公司进行表彰,颁发奖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不按规定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
二、上班时间串岗、闲聊、行为不检点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无正当理由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四、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他人遭受损失的;
五、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工作时间内干私活的;
六、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不良后果的;
七、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八、故意或因过失损害公物,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九、未经公司允许,擅取公司财物的;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十一、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文五篇【二】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 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
者;
22、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五条 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文五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奖励和惩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系统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充分善用表扬和批评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奖惩手段,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原则上各单位每季度奖励金额不超过惩罚金额。
第二章 奖惩类别
第四条 奖励类别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特级嘉奖、工资晋级(集团调整时优先考虑)、职位晋升(集团调整时优先考虑)、授予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奖、优秀经理奖、优秀员工奖)或其它奖励方式,根据受奖员工具体贡献,以上奖励方式可合并执行。
第五条 惩处类别分为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经济处分包括扣减奖金、降薪、责令支付赔偿金;行政处分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可合并执行。
第三章 奖惩处置权限
第六条 员工凡符合奖励条件或有违纪事实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员工奖励建议书》或《员工违纪处罚单》按相应报批流程审批实施。
(一)本部、直属物业公司和直属客户服务中心
1.物业公司本部员工奖惩事件,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报董事长审批实施。
2.直属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奖惩事件,客服中心负责人以下人员由其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负责人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报董事长审批执行。
3.直属物业公司员工奖惩事件,客服中心负责人以下人员,由客服中心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负责人、物业公司全体人员由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由物业集团人事行政中心报董事长审批执行。
(二)外地物业公司
客服中心负责人以下人员,由客服中心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负责人、物业公司总助以下全体人员由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总助及以上人员的奖惩事件按相关规定流程审批执行。
第四章 奖惩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 奖励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口头表扬:
1.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始终如一;
2.服务热情,受到业主、客户口头表扬;
3.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有提高;
4.日常工作取得进步;
5.在工作中节约公司资源,能省则省以减低成本;
6.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给予20-200元(参考)经济奖励:
1.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服务礼仪佳;
2.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
3.拾金(物)不昧;
4.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6.将他人贿赂、合作伙伴送礼之类上交公司处理的;
8.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
9.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嘉奖,同时给予200-5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影响较大的;
2.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
3.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
4.拾重金而不昧(根据各地实际水平确定);
5.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其它应嘉奖的事项。
(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特级嘉奖,同时给予500-20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3.为保护公有财产、保护业户生命及财产,见义勇为的;
4.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5.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有显着成效的;
6.其它应特级嘉奖的事项。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优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1.品行优秀,服务勤劳,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3.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的;
4.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5.大部分工作可达到杰出标准,出色完成授予的各项工作,解决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能促进团体的工作,优势显而易见的;
6.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的;
7.其它应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事项。
第八条 惩处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
1.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写乱画等不爱护公物与公共卫生的;
2.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闲聊、大声喧哗或工作时间无法取得联系的;
3.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
4.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
6.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
7.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8.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
9.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2.不穿制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
3.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
4.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听音乐等;
5.违反工作场所制度,不听劝阻;
6.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的;
7.拾遗不报的;
8.一个月累计达两次受到口头批评的;
9.其它应通报批评的事项。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小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5%-10%(参考)的经济处罚:
1.工作怠慢、服务欠佳,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的;
2.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及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
3.因工作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或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致使所负责工作发生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损失隐患的;
4.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影响指令性任务完成;
5.由于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但影响不严重的;
6.未经许可,在公司正常业务以外使用公司名称、公司信息资料用于个人目的的;
7.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8.不听从公司和上级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秩序和业务开展;
9.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中的责任、质量事件知情不报;
10.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
11.其它应记小过的事项。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10%-15(参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降职或撤职处分:
1.贵重物品拾遗不报的;
2.将公司设施、设备、车辆用于私人目的;
3.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诿;
4.与客户、业主发生争执,见客户、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时间饮酒及在酒精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6.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
7.未经公司同意有兼职行为,经教育及时悔改的;
8.工作态度粗暴无礼、职业道德低下;
9.管理人员疏于履行管理职责,办事不公,袒护下属;
10.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11.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的;
12.对公司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未能积极有效处理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13.做出影响公司声誉和恶化经营环境的行为的;
14.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的;
15.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小过的;
16.其它应记大过的事项。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处分)而无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偷窃、故意泄露、伪造公司商业秘密;
2.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煽动员工、业户搞群众集会或聚众闹事;
4.造谣惑众,散布流言、谣言,煽动员工怠工,严重影响工作的;
5.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6.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程序,影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
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受到司法机关治安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偷窃、侵占公司资产;
11.索贿、受贿;
12.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3.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坏公司声誉、污蔑公司领导;
14.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任何欺骗行为——如伪造学历、经历;虚报费用报告;骗取病假、各类补贴等;
15.其它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员工认为所受奖惩有失“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的,有权向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物业集团直属客服中心向人事行政中心)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如经调查,证实原决定存在事实不清、依据不足、责任不明等情况的,应暂停执行原先做出的处分决定,待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后,再行决定撤消、变更或继续执行。
第十条对符合本制度第八条所述情况的,任何知情者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其直接上司或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物业集团直属客服中心向人事行政中心)举报,也可直接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可向更高一级领导反映。行政人事部或上级领导在收到投诉后应对事件举行调查,作出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员工并抄送直接上司。
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文五篇【四】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zz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
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
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惩罚术语
2.1警告
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
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
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2记小过
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
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
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
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
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3记大过
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
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
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
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
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
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
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
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
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
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
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
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
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
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
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
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
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文五篇【五】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 励:
一、对完成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 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篇7:厨房员工奖惩制度
7. 工作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者。
8. 客用餐具等未洗干净着。
C类过失(每次口50~100元)
1. 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
2. 发现出品不卫生或口味偏差造成退菜,按售价赔偿。
篇8: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罚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第二章 奖罚形式及标准 第三条 奖罚形式
1.奖励形式: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调升薪资、晋升等;
2.处分形式: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留司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第四条 奖罚标准 1.奖励标准
(1)嘉奖1次奖100元;(2)记功1次奖300元;(3)记大功1次奖1000元;
(4)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嘉奖3次者,等同记功1次;(5)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功3次者,等同记大功1次;(6)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大功3次者,晋升1级工资待遇。2.处罚标准
(1)警告1次扣工资50元;(2)记过1次扣工资150元;(3)记大过1次扣工资500元;
(4)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警告3次者,等同记过1次;(5)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过3次者,等同记大过1次;
(6)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大过2次者,第2次记大过后按留司察看处理,察看期1-3个月,其待遇按合同工资80%执行。
(7)一年或合同期内累计记大过3次者,第3次记大过后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功过相抵
一年内(以公历年为准)功过可以按以下方式相抵:(1)一次嘉奖抵消一次警告;
(2)一次记功抵消一次记过或两次警告;(3)一次记大功抵消一次记大过或两次记过。第三章 奖罚程序
第五条 奖励及惩罚由部门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惩建议申请表》(附相关材
料),由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效;奖惩公告在申请表审批后及时发布,奖励或扣罚金额在每年年终进行功过相抵后在农历年底发放或扣除。第四章 奖励
第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1、品行端正、遵章守纪,足以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迹者;
4、工作勤奋、出色完成任务者;
5、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通报表扬者。第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纠正或制止违章操作,避免事故发生者;
2、认真检查,发现或排除非职责范围内的隐患,避免损失或事故者;
3、维护公司形象及公司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4、尽忠职守,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公司财产者;
5、处置突发事件得当,避免或减少公司财产损失者;
6、努力抢险,举报有功,令公司减少损失,折算金额500-2000元者;
7、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嘉奖者。第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产生成效者;
2、提出创新性建议,实施后使生产经营效率大幅提高,有显著效益者;
3、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4、遇有重大事故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将损失减至最低程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服从指挥,奋勇争先,敢冒风险,堪称表率者;
6、发明创造,取得专利申请者;
7、参与社会活动(如比赛、义工等)或见义勇为,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8、努力抢险,举报有功,令公司减少损失,折算金额2000-5000元者;
9、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记功者。第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事故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
2、面对重大事故灾难,果敢决断、力挽狂澜、指挥得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从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者;
5、在个人职责以外为公司取得重大利益,创造大笔利润者;
6、努力抢险,举报有功,令公司减少损失,折算金额5000元以上者;
7、有其他先进事迹,公司认为应记大功者。
第五章 处分
第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着装、仪表、礼仪、言行等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影响公司形象者;
2、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事务者;
3、怠工窝工,故意拖延工作进度者;
4、工作执行不力、跟进不力或协作工作态度差者;
5、违反工作场所纪律或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者;
6、破坏公司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初犯或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会场纪律,有大声喧哗或频繁进出等行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者;
8、浪费公司资源(水电、办公用品、物料、易耗品等),情节轻微者;
9、业务管理、人员管理的失职行为,情节轻微者;
10、违反公司其它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微者;
11、有其他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通报批评者。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员工有违纪违章行为,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者;
2、顶撞上司,工作态度不端者;
3、服务态度差,遭客户(同事)有效投诉者;
4、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或睡觉者;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6、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7、违反操作规程或存在过失、违反其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8、在禁烟区吸烟者;
9、非火警情况下,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者;
10、违法公司保密制度,泄漏机密资料,未造成损失者;
11、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打探别人工资或泄漏自己工资所得初犯者;
12、有其他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警告者。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员工有违纪违章行为,经警告处分后一个月内重犯者;
2、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搪塞,或拒不接受主管工作指派,影响工作者;
3、违反工作场所纪律规定,态度恶劣,经教导仍不听从者;
4、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非授权使用的设备、水电气的开关、仪表、工具等,情节较轻者;
5、违反操作规程或存在过失、违反其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200-1000元者;
6、违法公司保密制度,泄漏机密资料,已造成公司一定损失者;
7、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打探别人工资或泄漏自己工资所得再犯者;
8、作虚假的证明,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者;
9、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10、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11、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12、撕毁、篡改、乱贴公司公示文件者;
13、办事不力,又不及时上报请示,以致延误公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1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15、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或生产场所参观者;
16、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17、滥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对各种违纪行为有意包庇掩盖者;
18、有其他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记过者。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员工有违纪违章行为,经记过处分后一个月内重犯者;
2、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工作失职,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者;
3、管理人员面对突发事件或灾害,退缩不前、逃避职责,令事态扩大或损失增加者;
4、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存在过失或违反其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1000~5000元者;
5、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制度,违章操作,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者;
6、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8、对文件资料保管不当,遗失、损毁公司重要的资料、文件、物品者;
9、违法公司保密制度,泄漏机密资料,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未经许可,擅自带竞争对手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场所参观者;
11、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擅用)公司各种公章、印信者;
12、捏造请假理由骗取有薪假期者;
13、虚报加班、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谋取个人不法利益者;
14、传播不实信息,造谣生事者;
15、附和罢工、怠工者;
16、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17、有其他重大违纪违章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记大过者。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降薪处理:
1、达到降职条件者,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而降薪者;
2、符合解雇条件,公司给予改正错误机会,作降薪留用处理者;
3、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调整岗位,岗变薪变而降薪者;
4、公司认为应予降薪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处理:
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2、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敬业精神、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有欠缺,不足以胜任现职者;
3、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或偏离体系运作轨道,经上级领导多次指正,仍未纠正错误行为或无有效措施者;
5、包庇属下的违纪违章行为,搞串供、伪证等不法活动,组织、策划对抗公司对违纪违章事件调查的;
6、调整经营或精减机构,原岗位缺失或无适当对等岗位的;
7、公司认为应予降职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给予留司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公司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1、员工有严重违纪违章行为,经记大过处分后一个月内重犯者;
2、一年内被记大过达三次者;
3、入职时提供虚假、无效的个人资料欺骗公司获得职位者;
4、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违法行为者;
5、触犯地方或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6、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影响恶劣者;
7、泄露公司机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令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8、对同事进行威胁、恐吓,非法使用暴力,侵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者;
9、对异性进行各种形式的性骚扰,情节恶劣者;
10、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打探别人工资或泄漏自己工资所得三犯者;
11、在职期间未经公司许可,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者;
12、组织、煽动怠工、罢工或唆使、挑拨他人怠工、罢工,扰乱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13、造谣惑众、散布不实传言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的文字、图片或参与非法政治活动,妨碍社会安定秩序者;
14、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回扣、挪用钱物或为自己牟取私利者,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者;
15、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16、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或侵占公司财物者;
17、参加非法组织或带黑社会性质团体者;
18、公司认为应予留司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特别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留司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公司拥有自由度量裁决权,根据员工对错误行为认识及改正程度、员工过往的表现、实际工作的需要等具体情况,作出给予留司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第十八条 在留司察看期内,员工有警告或以上的处分,公司即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在留司察看期满后一年内,员工有记过或以上的处分,公司即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本公司所有系列规章制度中所称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损害,若涉及到具体经济数额的均指达到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损失、损害。第七章 管理责任及申诉
第二十条 凡属该查处的违纪人员,部门对一般违纪事件须在5日内上报处理意见,情况特殊或较严重的须在15日内上报处理意见。部门对违纪事件无调查核实、无教育引导、无整改措施、无处理意见或瞒报、延报、不处理的,由部门经理承担以下责任:
1、单项事件第一次未尽管理责任的,由行政部知会限期改正;
2、第二次未尽管理责任的或知会后未改正的,对部门经理作警告处分,并在部门内部通报;
3、第三次未尽管理责任的或作警告处罚后仍未改正的,对部门经理作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亦不得干涉公司公正、独立、严格地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须追究责任的条款,如无法确定其直接责任人,将按照“责任推定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部门的共同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并报总经理决定。第二十四条 对处理结果不服或存有异议者,自收奖罚通知单或通报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部提出申诉。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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