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安全责任制度

关键词: 器材 职责 责任 制度

民爆安全责任制度(通用8篇)

篇1:民爆安全责任制度

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各级人员民爆器材安全责任的职责分配、检查和考核。

一、总则

1.本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领导,安全部门、使用部门、仓库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民爆器材安全所承担职责。

2.总经理应负责组织本制度的贯彻实施,董事长负责定期组织对本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类人员民爆器材安全职责履职情况的检查。每年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有关人员的业绩评定。

二、各级各类人员的民爆器材安全职责 1.总经理

①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民爆器材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民爆器材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

③组织本企业民爆器材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核; ④健全民爆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听取民爆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民爆储存、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⑤组织审批和签发企业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爆破作业安全操

作规程和爆破方案。审定和批准民爆器材储存、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费。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⑦组织民爆储存、使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⑧发生民爆事故(或案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

⑨组织对民爆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

2.安全副总经理

①当好总经理的安全助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

③组织制定或修定企业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参与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方案、隐患整改计划(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④组织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的监督,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

⑤组织职工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各类人员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组织“三级”(矿、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⑥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上级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⑦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和民爆储存、使用的档案、记录; ⑧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2.生产副总经理

①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对分管的民爆器材储存、使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

③组织制定或修订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方案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④组织制定、实施生产计划、技改计划和日常生产调度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均衡生产。解决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⑤组织民爆器材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研究民爆器材储存、使用中的安全、质量问题,落实隐患整改,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⑥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⑦组织或参与民爆器材储存、使用安全事故(含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⑧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3.采场生产负责人

①采场生产负责人是采场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采场的民爆器材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场负责人应承担民爆器材使用的管理,并承担与其工作职责、权限相应的安全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掌握产品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组织实施采场生产、安全、质量、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④合理安排或调配劳动用工和物流,组织和调度生产的正常进行,及时解决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纠正生产中的“三违”现象,制止突击生产、超量超员生产的行为,全面完成企业下达的生产、安全、质量指标。

⑤组织生产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参与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

⑥组织各生产、爆破作业环节新职工上岗、职工调换工种前或长期离岗后恢复工作时的岗位技术培训;

⑦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生产、爆破作业的隐患整改指令。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⑧组织建立民爆器材使用的档案、记录; ⑨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和意见。4.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管理负责人

①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管理负责人是本矿民爆器材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管理负责人应承担民爆器材采购和储存的管理,并承担与其工作职责、权限相应的安全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器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民爆器材管理制度、规定。

③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的采购、储存、发放、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民爆器材的管理制设、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整改措施。;

④合理采购和调配民爆器材,组织和调度民爆器材的正常供应,及时解决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含清退)民爆器材的安全问题,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制止仓库超量超员和违反流向管理规定的行为,全面完成民爆器材的供应任务。

⑤组织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参与民爆事故调查处理;

5.安全员

①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厂规厂纪,服从指挥,熟悉和掌握国家有

关矿山安全和民爆器材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矿山的生产和爆破作业的工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②制止和查处“三违”行为。有抵制违章指挥的权力; ③深入生产第一线,监督检查矿山生产和民爆器材储存、使用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

④作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⑤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民爆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遇到紧急状况或违章操作,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6.民爆仓库负责人

①组织仓库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民爆仓库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整改措施;

②负责在民爆仓库宣传贯彻国家民爆器材的法律法规及本矿民爆器材安的规章制度;

③负责对新进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指导;

④检查仓库安全情况,组织仓库的安全保卫、民爆器材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采取控制措施。

⑤负责组织作好民爆器材出入库和流向的各种记录; ⑥及时总结民爆管理的经验,组织本班组的安全学习; ⑦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7.民爆仓库守护人员

①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防民爆器材丢失被盗或使库房设施受到损坏。负责矿(库)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仓库各部位的巡逻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②负责对出入库的人员、物资、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凡证件或手续不符合公司规定者一律不予放行。对进入库区人员交待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安全监督;

③严禁任何人员将火具、火种、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④按规定作好安全巡查工作,对库房的安全技防系统(装置)、消防装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围墙、仓库门窗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或消除库区内外的异常情况;

⑤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要立即向企业安全负责人报告;

⑥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8.民爆仓库保管员

①学习民爆器材安全知识,经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

②熟悉和掌握民爆器材管理制度、民爆器材的入库和发放的作业程序和操作方法,掌握民爆仓库安全规定和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措施或避险措施。认真执行本矿的各项管理制度;

③收存民爆器材要坚持“四不入”,即:没有没有规定的手续不入库;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过期失效、变质的物资不入库。发放民爆器材坚持“六不发”,即:没有发料单不发;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不是当班爆破工不发;爆破工不持IC卡不发;运输工具不符合规定不发;过期失效、损坏或变质的不发;

收发民爆器材应做到准确无误,认真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物品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并协助查找原因;

⑤不得违章作业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负责做好本班前、班中、班后“六查”工作,即:检查物品的堆垛是否牢稳,包装有无破损;检查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房屋有无漏雨情况;检查存放的民爆器材有无受潮、失效、变质现象;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丢失或被盗情况;检查消防、防雷、技防系统,电气线路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库房门窗、防护屏障、围墙是否完好;

⑥熟悉仓库设备、设施、工具的使用方法,负责仓库设备设施保养的工作,搞好本岗位的整洁文明生产;

⑦监督民爆器材仓库的装卸作业,制止装卸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发现仓库的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⑧负责做好本岗位的各种原始记录;

⑨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8.民爆器材押运员

①熟悉和掌握民爆器材特性、民爆器材的押运(监护)的程序和操作方法,掌握民爆器材运输(运送)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紧急状态

下应急处理措施或避险措施,认真执行本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经培训取得押运员资格后上岗作业;

②负责民爆器材的公路运输的押运工作。购运民爆器材,必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确保押运的民爆器材品种、规格、数量准确无误,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车速度运输民爆器材。

注意绕开城区或人口稠密区行驶,如实难于绕行,应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按其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车辆中途休息或停留时应守护车辆,防止其它人接近装载有民爆器材的车辆。途中如发生运输事故或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应立即向矿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③负责监督民爆器材的装卸和道路运输工作。制止野蛮装卸,雷管和炸药(或炸药制品)混装、超载装货、超速行驶等现象,制止随车人员携带火源和吸烟动火,制止车辆装载无关人员或其它物资;

④负责会同驾驶员出车前、装载后、行车途中的车辆或货物安全检查。货物运回入库时,会同仓库保管员清点民爆器材数量及其包装的完好情况,完善交接手续;

⑤负责矿区内民爆器材运送过程的监护。制止野蛮搬运,雷管和炸药(或炸药制品)混运、超量运送、超速行驶等现象,制止民爆器材运送人员携带火源、吸烟动火和同时运送其它物资,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或车辆)运送民爆器材;

⑥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9.爆破作业人员

①熟悉和掌握民爆器材特性、本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民爆器材的管理制度,掌握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和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措施或避险措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经培训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后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民爆器材领取、使用、清退制度。做到不丢失,不转借,不乱放、不擅自销毁、藏匿或挪作它用民爆器材。当班未用完的民爆器材应及时交还给仓库,并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③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运送时避免与他人或人群同行。要按规定路线或选择安全线路运送民爆器材,尽量避开电气线路、防雷装置、电气设备、火源或有火星散发处、人员聚集处。

④运送民爆器材时,严格执行矿内运送民爆器材的规定。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或炸药制品),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运送,雷管禁止放在衣袋里。每人背运的工业炸药量不超过24kg,雷管不超过100发。人工挑运原包装炸药不超过48kg。

⑤严格执行本矿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爆破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炮孔内装填炸药、装配引药、填实炮眼。露天小型爆破作业时,宜做到“五自已”,即:自已携带爆破器钥匙、自己装填炸药、自己联起爆线路、自已检查装填和联线效果(由爆破班长、同班爆破员或安全员复核)、自己起爆,防止多人在同一爆破场地操作。

⑥起爆前爆破人员应按规定发出预警信号、爆破信号,起爆后经

检查正常后发出解除报警信号。

爆破结束后15分钟后由带班班长、安全员、爆破员共同检查爆破工作面情况、验收爆破效果,清点所用或剩余民爆器材。得到当班带班班长同意后,爆破员方可离开现场

现场检查如发现有盲炮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及时上报或经现场爆破负责人同意后按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⑦有抵制违章指挥和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

三、附则

1.为了保证本制度的落实,本企业总经理应与各级各类涉爆人员签定民爆器材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由企业办公室统一印制。

2.凡违反本制度和本企业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爆破安全事故或民爆器材安全事故的按企业有关制度进行处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民爆器材丢失、被盗,或导致治安案件发生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篇2:民爆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民爆经营中安全生产的管理,督促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结合行业特点及工作实际,制定《朔州市全盛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1、各公司主要安全负责人是包保责任制的责任人。要准确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所列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工作目标,领导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晋编办字[2006]193号)要求,在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准确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落实到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事故教训强加安全生产的通知》(晋军工办函[2013]6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朔政办发[2003]1号)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4、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定期研究本单位重大安全问题,会议要有文字记录,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如期落实。

6、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监控、上报备案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发生率,杜绝重大燃烧爆炸事故。

7、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业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规程以及各级政府部门指导意见,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禁“三违”和“四超”现象。

8、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行业要求开展的有关活动,搞好各类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严格执行市、县(区)安全生产要求,建立隐患台帐,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

10、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1、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杜绝“四超”和“三非”现象。

12、严格执行县(区)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安全宣传及职工教育培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为从业人员效纳保费,发放防护服装器具

13、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要通过不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行业规范,保证安全生产经营建设中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营经建设行为,搞好各项工作的上报、备案。

篇3:民爆安全责任制度

福能集团所属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生产经营企业, 注册资本1.76亿元。公司生产的民爆物品包括膨化硝铵炸药、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塑料导爆管等多个种类, 核定凭照生产能力为炸药6.5万吨/年, 雷管5000万发/年, 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

目前, 该公司共有员工1300人, 专业技术人员390人, 占职工总数的30%。公司拥有红炭山化工、福安分公司和永春分公司等三家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福建省闽能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龙岩民化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矿泉酒店等下属单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 公司提出“五年再造一个新民爆”的奋斗目标, 努力在把企业不断做强做大的基础上, 力争早日实现上市。

篇4:民爆安全事故根源和防范措施探究

一、民爆企业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原因

综合民爆生产企业的各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具体表现为:职工对安全重视不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总是认为安全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却不知一旦因自己违章发生事故,所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可能伤害他人,或因他人违章,自己也会被伤害。

2、明知故犯。从事故调查中,可以发现,出现违章行为,违章者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章的,只是图省事省力。存在侥幸心理,见别人这样做没有发生事故,认为自己这样做也不会发生事故,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80%的事故发生是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

3、愚昧无知,盲目蛮干。具体地讲,一种是生产指挥人员对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无知,在生产过程中违犯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瞎指挥,强迫命令,冒险蛮干;另一种操作者没接受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对安全操作一知半解,自我保护能力差,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随便进入危险区域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4、习惯性违章。形成的习惯性违章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新职工入厂没有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不能规范操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二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制没落到实处,规章制度没有约束力,使操作者对违章操作习以为常;三是检查不及时,使违章行为不能得以纠正,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习惯性违章。

5、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达不到安全要求,本质安全可靠性低。还有就是民爆生产的专用设备长时间运转,得不到有效的检查和维护,产生设备故障,从而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二、从民爆行业现状反映事故深层原因

1、我国民爆生产企业的分布现状。目前我国有生产企业394家,其产品已形成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地震勘探用爆破器材等8大类、39个品种、378个产品,广泛应用于采矿、能源、建筑、交通、农林、水利、地勘、化工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经营企业1728家、使用单位13.5万个、储存库房5.4万个。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企业管理的规范,我国民爆安全生产状况从总体上讲,出现了不断好转的局面。但生产的连续化、自动化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三分之二以上的炸药生产厂家还没有进行技术改造,继续沿用几十年前的轮辗机和手工装药设备。雷管和索类生产也是手工作业多、人员密集,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与国外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相比差距甚大,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的任务十分迫切。

2、民爆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状况。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产业,几年来得到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民爆行业工业炸药年产量由128万吨增长到240万吨,工业雷管年产量由21亿发增长到32亿发。全行业生产和销售总值平均分别增长15.04%和15.16%。2005年完成生产总值137.81亿元,同比增长18.9%。目前我国民爆生产企业394家,流通企业1728家,而韩国仅3,一些发达国家也仅几家或十几家。我国在工业炸药生产企业325家中,产量在2万吨(含2万吨)以上的企业仅占工业炸药生产企业7%,产量在5000吨以下(含5000吨)的企业占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一半,生产集中度低。

3、民爆安全生产的主要隐患。企业“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严峻。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定员、定量、核定能力,在允许的时间范围内组织均均衡生产。工业炸药制药、装药包装等环节、在同一工房内的作业人员多,外来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现象时有发生。民爆生产企业外部安全距离不够,对周边群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生产设备的危险性,生产设备带病运转,有的危险品专用生产设备已使用40年以上的。没有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对民爆生产企业的监管,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监管人员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业务知识贫乏。

4、民爆行业技术水平状况。一是工艺技术方面。民爆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据统计,目前国有民爆企业中,大专以上的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为60%以上。有的生产企业连一个大专生都没有。一个产品生产几十年没有创新。有的企业没有一个学过民爆的专业人员,甚至连培训班都没有上过,对安全法规、安全技术、产品性能所知甚少。目前我国民爆在工艺配方、专用设备等方面存在许多技术难题(如自动装药、自动中包等),国家支持范围和力度与过去相比大大减少,基本上处于中断状态,难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民爆安全的现实需要,综合配套能力差,只治标,难治本,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民爆事故的发生。二是技术人才方面。目前全国每年招收的民爆器材制造专业的新生很少,不少人还不愿意到民爆企业,不愿意到生产一线。这几年的情况尤其严重。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很多的毕业生逃离了这个高危险性、低工资水平的行业。技术人员匮乏和层次低使技术措施无法落实到位,制约民爆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5、民爆企业安全投入现状。煤炭企业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可以提取安全技措专项费用,按企业维简费的20%具实列支,解决了煤矿安全工作的要害。如果民爆企业可从按年销售额的3~5%提取,列入成本,就可以解决很大的安全投入问题,如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引进本质安全的工艺配方、用于科研经费等。

三、企业、社会和政府应采取的措施

1、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民爆行业结构调整要达到企业数量大幅压缩、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加强、加快优化产品结构、人才队伍建设效果明显等六大目标,一定要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来确保实现。

2、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必须保证,这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投入不足,硬件难硬,就难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后,安全改造资金完全由企业自筹,一些企业由于一味追求利润忽视安全投入或由于资金困难无力投入。从而造成了安全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更新上的滞后,为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只强调加强管理,认真教育,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是远远不够的,要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就必须采用本质安全措施,强调物质技术在保障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考虑民爆的安全投入问题,包括投入的机制、投入的渠道、投入的办法,这已是摆在民爆行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篇5:民爆库管员安全责任书

民爆器材库管员安全责任书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等情况,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之规定,结合我公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库管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树立强有力的责任心,负责公司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工作,坚决遵守并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制定的《民用爆破器材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规定。

2、负责炸药、雷管入库验收及发放工作,将信息及时录入民爆信息管理系统,并手工登记到收货及发放台账。

3、严格执行爆破材料库房管理制度,炸药、雷管按规格、品种存放,并且有标签明示,库内及前台存放的火工物品数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并且要做到账卡物相符。

4、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操作,并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5、遵守财务制度,按时结账,及时报送单据和报表。

6、掌握库存动态,及时向采购部门反映库存情况,确保生产需要。

7、报废的雷管和失效的炸药要分别存放,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8、保持库内环卫工作清洁,经常检查防火、防霉、防鼠措施保持正常。

9、负责手持机的使用和保管,爆破材料库库管员必须正确使用手持机,做到入库、发放、上报数据正确无误。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

2不私自交接班、顶班、不空岗;对库区范围、库房周围要定时、不定时的进行巡逻检查;在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共同检查一次确认无误后做好交接班记录,记录要长存备查。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11、对出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问,验明证件和审批手续,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含入库时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车辆牌照号、入库目的、值班员签字),由本单位有关人员领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如发生争执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12、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如发现库区有可疑人、物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或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

13、值班室严禁喝酒,不许睡觉、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和会客留宿。

14、如由于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和不良影响,自愿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将按《四川本分爆破工程 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如由于本人原因触犯法律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5、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负责人签字:签字日期:

(盖章)

篇6: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看库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运回入库时,保管员要严格清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

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

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交通规则,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二、拉运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酗酒。

三、拉运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拉运。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篇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认真履行安全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经费,投入落实单位。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事故。

七、严格遵守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规定,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破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九、民用爆破物品限用于合法的安全建设、生产活动,绝不非法使用、转让、转借,绝不购买、储存、使用非法爆破物品。

十、确保爆破从业人员如实记录民用爆破流向,并使用信息化管理。

十一、加强民用爆破物品使用领退管理,严禁把民用爆炸物品存放在住所、工业广场、厂房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违反上述承诺,未履行安全生产和民爆物品管理职责,虽未发生事故,接受《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罚。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涉爆人员签字:

篇8: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三、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四、负责本单位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五、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组织爆破安全、业务的培训工作和审查和考核爆破人员、爆破器材仓库管理人员,严防民爆器材的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与爆炸案件的发生。

民爆物品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受公安机关委托,对储存、购买、使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盲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三、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四、对领取的爆炸物品使用情况,要认真填写记录。

五、接受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并严禁私自存放、赠送他人和炸鱼炸兽等。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班前会制度,对当天任务进行安全布置。

二、严格遵守《民爆器材管理制度》在领取、运输、使用、现场保管、退库各环节中严格控制,不得发生损坏、丢失现象。

三、爆破作业中,警戒到位、信号明确、保证安全。

四、爆破后,必须检查爆区有无盲炮。

五、大爆破出现盲炮,必须由采矿技术人员提出处理盲炮方案,报主管爆破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并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六、二次爆破穿孔作业时,按标准,先确认后作业。

七、每月进行自检、自纠活动和周安全会议,要有记录。

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在一起。

三、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清和账目清、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手续。

五、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处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内、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校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人员民爆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洪和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爆破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与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三、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和民爆器材的保管、使用和搬运制度。

四、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五、检查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现场的遗留物剩余的民爆器材,及时清退入库情况。

民爆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仓储设计安全规范。

二、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三、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的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五、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复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六、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七、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按生产批号城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6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离墙体不应小于0.2米,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6米。

3、堆放炸药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米,雷管不应大于1.6米。

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八、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堵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九、严禁在民用器材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发房间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十、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地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十一、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储存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储量。

十二、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2人),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十三、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十四、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十五、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十六、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经营综合会议,分析本企业当季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寻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报各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和任务,根据需要聘请公安、民爆行业的专家开办安全讲座。

三、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四、仓储、运输、内保等部门安全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五、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部门等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六、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安全检查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二、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及作业场所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等贯彻落实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主管副经理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可随时实施对公司有关安全经营、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四、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报警系统、防盗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五、公司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民爆器材储存库房、运输、防火、防盗情况等;安全员、保管员、警卫人员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防范设施、危险场所、违章违纪等,确保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

六、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可靠地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证书,获得安全管理资格。积极参加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各项专业对口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二、培训对象

1、主要危险岗位的从业员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2、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3、每季度对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一线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国家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由公司积极选派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5、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员安全教育。

三、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培训内容和组织考试

五、各部门的各项培训要有详细的记录和考核结果,并备案存档。

六、培训内容

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岗位技能专业知识、安全设施的维护及正确使用方法、行业和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和规章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一季度:培训内容:民爆管理法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第二季度:培训内容: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形式:课堂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第三季度: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第四季度:培训内容: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培训形式:聘请消防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安全保卫制度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爆炸物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四、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配养防护犬和配备电子报警设施,有条件可以与110联网。

五、民爆器材仓库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六、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进入库区人员登记制度。

七、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确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八、严格执行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危险源巡查制度

一、公司所属的炸药库、雷管库为重点危险源巡查部位,用电、用火、避雷装卸作业场所为常规巡查部位。

二、制定炸药库、雷管库的巡查路线,重点部位必须巡查到位。

三、夜间必须坚持巡查,巡查的路线、时间、方法,采取不定期变更形式,并要严格保密。

四、守卫人员交接班时,双班人员逐位、逐点进行交接,并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守卫人员和保管人员必须每天仔细检查库房的门窗是否固守,墙体有无异常。

六、充分利用先进的远红外线报警监测系统和守卫人员流动巡逻,对危险点重点看护。

七、增加足够的看护犬,利用技术等措施,设置在危险点部位,保证危险点附近周围无死角,确保重点危险部位的巡查到位。

八、守卫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隐患或疏漏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证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民爆器材仓库交接班管理。

三、工作规定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接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三班制工作人员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

4、交接班内容:传达领导交代的事项和工作内容;操作中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供水、供电、供气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检修项目、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交接保管的工具与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二、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修保养和更新。

三、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和废品。

四、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五、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火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六、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七、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带,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关键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二、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三、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维修时,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四、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五、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消防部门注销

定人定量管理制度

一、危险场所实行定人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二、民爆器材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三、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危险品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四、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2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库入库。

五、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六、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七、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库房定置定位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库房储存的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按照《民爆安全规程》的定置定位标准划出定置限位,以便装卸搬运工作有序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忙乱,出现安全隐患。

二、在规定好的位置摆放何种爆破器材不得随意改变摆放位置。如有特殊工作要求时,保管员要请示批准后,才能进行。

三、爆破器材的存放要按不同的品种、生产日期、数量等分类,定置定位、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民爆器材的储存不得超过设施储存量的规定。

出入库区人员须知

一、库区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二、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

三、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库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到无关场所随意走动。

四、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严禁将火种、火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从事对库区构成安全威胁的一切活动。

五、发现可疑人员靠近或强行进入库区,应劝阻、劝离,严格监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爆破器材运输管理制度

一、运输民用时,应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

二、运输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的车辆应定期接受车辆安全检验,逾期未经检查的车辆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承运民爆器材产品。

三、采用厢式专用运输车,专用运输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项设施和手续合格、齐全。

四、运输民爆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承运司机、押运员应随身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受民爆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受地点应与接收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五、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六、运输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离建筑物不少于2.5米处进行装卸作业。民爆器材装卸应符合危险货物配装、码放要求、中途卸货后应及时调整货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的撞击,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启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

七、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装卸、运输民爆器材。

爆破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装卸须有专门的装卸队负责,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得从事民爆器材装卸作业,配备装卸人员须经企业保卫部门同意。

二、装卸作业前要对装卸工进行安全教育,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服或带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三、装卸人员应服从仓库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的仓库、产品的品种、生产日期、数量装卸作业。

四、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危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五、装运雷管时,装车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10厘米,包装箱放置平稳,不得倒置或侧放。其他类危险品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运输时严禁装卸工站或坐包装箱上。

六、装卸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同车不得装载性能相抵触的危险品,其他车辆不准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七、雨天装卸时要做好危险品的防潮工作,盖好篷布,严禁暴风雨或雷雨天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八、包装箱破损,数量不清的危险品不准出、入库。

九、工作人员作业前认真检查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清除车厢内的一切杂物,装卸结束后,作业场所须清理干净,不得遗留危险品,清理的药粉等危险品须送至指定地点,定期销毁。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确保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完好,促使员工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尽快做出反应,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库)房、内部交通运输以及有必要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的其他场所。

三、定义

1、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以图象为主要性图形符号及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于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2、补充标志;是安全标志的文字说明,必须与安全标志同时使用。

四、职责

1、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各类安全标志的归口管理。

2、使用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的维护、检修。

五、工作规定

1、安全标志的类型:

(1)标准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2)禁止标志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警告标志是促使人们提防可能发生的危险,命令标志是必须遵守的规定,提示标志是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性的信息。

爆破器材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对民爆器材的押运工作。

二、购运爆炸物品,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批准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安全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设施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不准乘坐在驾驶室内,要上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五、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气进行。

民用器材看守员岗位责任制

一、要严格遵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警卫室饮酒会客和容留外来人在住宿,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好入库登记薄。

三、坚守昼夜值班制度,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区巡逻,发现问题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全,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应及时报告解决。

民爆物品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隐私发放造成后果负主要责任。

二、储存、保管、发放要做到账、物、卡相符,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必须对使用的单据、证件及入库人员进行防火、防爆的监督管理,因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事故负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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