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精选8篇)
篇1: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夜间值班人员,接到高速交警封道命令后,应迅速通知广场值班保安员,并记录接到封道命令时间、通知值班保安员的时间及值班保安员的姓名。
二、值班保安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根据通知精神,到出口处关闭封道栏杆,并留一个保安员管理,做到封道栏杆不开,保安员不走。同时安排一名保安及时设置好加油站警戒线工作并加强广场巡查。
三、司乘人员不听劝阻,从出口上主线或倒车从入口上主线,违反封道命令时,应迅速报告高速交警,并记录车牌号及离开时间。
四、在封道时间里,负责出口处管理的保安员,要耐心做好司乘人员的思想工作,在未接到解除封道命令时,坚决不准车辆上主线。如司乘人员情绪激动,人数众多,难以控制局面时,迅速拨打高速交警电话。
五、接到解除封道的命令时,保安人员要迅速开启封道栏杆,并认真指挥引导车辆按序上主线,做好记录。
篇2: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公司太安岭、平型关隧道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王城高速公路正常稳定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科学处置、保障有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应急领导组综合协调的优势,防范并快速有效处置隧道突发事故,积极做好常态和非常态下隧道安全运行的各项工作,以保障王城高速公路安全运行。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快速反应。在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王城高速公路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雨、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以及交通事故、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隧道附属设施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以确保隧道畅通的应急行动;运营管理中发生各类灾难事故,影响隧道运营安全,需及时处置。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成立了应急领导组、信息监控中心和隧道管理站三级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并成立指挥协调组。
1.应急领导组
公司成立王城高速公路隧道应急领导组:
组 长:王晓宙
副组长:遆甲峰
成 员:鲁素平、师永俊、岳毕伟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信息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宫瑞霞担任。
2.指挥协调组
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隧道应急指挥组:组长由鲁肃平担任,副组长师永俊担任,成员由信息监控中心全体监控人员担任。
六、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组职责
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王城高速公路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组织、决策、指挥,并协调各基层单位的预案实施工作,对王城公司负责。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落实各项指令和任务,确保应急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隧道突发事件日常接警值班工作,按程序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
2.收集隧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实时掌握所辖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情况,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3.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做好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分析,按年度进行总结、评估,向应急领导组提交突发公共事件总结和评估报告;
6.完成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协调组职责
1.管理、指挥调度公司内部的应急资源,并跟踪、监控隧道内突发事件状况, 汇总信息、及时上报。
篇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篇4: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编制目的
根据路桥集团海外公司生产实际,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所在国的政局时有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对我工作人员及项目安全潜在一定的威胁。为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员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项目人员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1.2编制原则
1.2.1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时刻做好应对海外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响应,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障项目部职工临时工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沟通、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当事海外项目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做好应急救援事宜。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局势进展。突发事件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公司所属各海外项目部,面对重大安全威胁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我公司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立三级管理体系,海外公司领导小组为一级,项目部领导小组为二级,项目各科室、各班组为三级。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总、总工、部门负责人
(1)沟通业务组(国内):总工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人力资源助理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由以下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 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助理、办公室负责人、机料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1)应急办公室(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海外):项目总工任组长,项目人力专员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职责
2.2.1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公司级)
审定各海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项目部所在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可调用应急资源;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迎接下一步行动。
2.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项目级)
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商议或直接发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令,指挥、协调、调用应急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救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2.2.3国内业务组
沟通业务组(国内):当事故发生时,立即与项目部、国内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掌握海外公司可调用应急资源;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
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建立海外人员详细档案,传递人员动态信息。
维稳业务组(国内):对回国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4国外业务组
应急办公室(海外):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各项应急指令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修订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确认应急联络电话;负责应急值班,收集、接收、报告和传达突发事件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外交途径解决的问题和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负责应急资金筹集,确保资金能满足求援抢险需要;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和调配。
联络人业务组(海外):每天编制《海外人员动态表》、建立包括国内联系人在内的完善的人员信息表格,及时传递给国内。
维稳业务组(海外):对海外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5应急的各项准备
(1)车辆准备;(2)消防设施的准备;(3)急救药品的准备;(4)防护用品的准备;(5)食物储备的准备;(6)人员精简的准备;(7)现金准备。
2.2.6紧急救助
当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立即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中资机构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2.2.7通信联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相关人员通信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应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
3.1.1应急小组收集、获取、记录、整理各个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门、使(领)馆通告;(3)新闻媒体。(4)来源于本单位各级组织和员工的信息。
3.1.2应急小组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3.1.3应急小组下达预警指令,由各项目科室负责人负责执行。
3.1.4根据事态变化,领导领导小组下达解除预警指令,由应急小组通知各科室、班组,解除预警。
3.2应急预案启动
3.2.1当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应急预案启动,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和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报告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3 应急工作步骤突发事件按照其发生、发展过程,分为瞬时事件和非瞬时事件
3.3.1瞬时事件,即发生和结束在瞬间完成,应急反应主要是救治伤者、恢复生产和处理善后。
3.3.2非瞬时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续发展,应急反应主要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3对非瞬时事件,项目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着重应急资源的协调、技术支持、法律、外交、商务及信息管理。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信息发布前报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批。
3.5应急预案终止
根据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发展情况,由公司突发事件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本预案的终止令。
3.6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终止后,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由维稳业务组负责。
4.预案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学校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出应急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长:李庚和
副组长:于长太范文贺
分管负责:李庚和负责校园安全、于长太负责食品安全、范文贺负责学校财产安全。
成员:各班主任
二、学校制定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及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园周围环境及校内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班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指定若干名信息报告员,若发生安全事故,要求信息报告员能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班主任或学校。
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六、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风暴或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部门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听从统一调度指挥。
3、灾害防治:一旦发生台风或水汛的苗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要求有关人员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救护电话:120
七、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值班室或后勤处报警。
2、处置措施: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案件容易处理的交政教处调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八、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流行、爆发,保障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经我校防治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各负其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依靠科学,早准备、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领导小组:
组长:李庚和
副组长:于长太范文贺
组员:全体教师
3、疫情报告责任人:
学生疫情:各班主任
教职工疫情:武希全
4:工作内容:
原则:全校所有责任人应尽职尽责,保证信息畅通,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学校积极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制定预防传染病的相关制度,检查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接种疫苗,组织卫生委员开展防病工作,发现疫情,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了解疫情,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2)、班主任每天必须认真观察学生情况,坚持晨检、午检,清点人数,对因病缺勤人员,必须当日了解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做好通风消毒工作。
3)、加强门卫及保洁工作,备好消毒设施,按时对校内部进行消毒,对各教室通风换气,力保师生健康。
九、节假日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节假日本身是师生放松身心、亲近自然、接触社会的良好时期,每个人都希望过得平安、愉悦、祥和、充实,但有时意外事件防不胜防,一瞬间就会发生,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发生后产生的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命、财产损失,并且能在第一时间内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各级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节假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节假日放假期间均安排值班,密切注意节假日的动态,尤其是校内的一切安全事件。
组长:李庚和
副组长:于长太范文贺
成员: 王慧林 谭海亮 周喜富 于再峰 赵贵兴程少波
对于一般安全事件(在没有触及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值班人员发现,及时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校长,在现场了解情况,能处理马上处理、解决,不能处理要注意保护现场、安顿人员,预防事态扩大和损失的蔓延,待学校领导来再作决定。
对于较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害,较大财产失窃,损失事件),值班人员得知消息,马上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全部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伤害人员马上救治,情节严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重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绑架、重大盗窃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值班人员得知消息,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所有领导组成员互相告知,全部赶赴现场,在校长或分管领导的组织、指挥下有序地进行救治、维护现场,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舍力镇派出所,涉及刑事案件的,学校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及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要及时进行协调相关家属的工作,稳定秩序,把风险降低到最低。
三、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伤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四、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的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校级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六、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十、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篇6: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1、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6条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内容,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写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等要求。
2、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7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替换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删除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的要求,改为结合本单位实际。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内容,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第8、9、10条中重新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概念和编写要求。
4、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和投产试运行前应编制完成相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纳入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5、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并及时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配置相应应急物资和装备,把应急准备贯穿应急预案编制的.全过程。
6、修改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现第13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内容。
7、增加了第14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可邀请相关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指导,但不得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应急预案。
篇7:校园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1、立即做好师生疏散和撤离工作;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5、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6、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7、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8、总务处要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根据要求,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
9、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严禁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10、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总务处对水、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同时,抢修受损设施。
11、通知有关人员返校接受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
工作的处理等各项工作之中。
12、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和师生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二)发生运动损伤、突发疾病时:
1、值班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请校医诊治。
2、伤病学生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拔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迅速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5、立即通知学生家长。
(三)发生交通事故时:
1、迅速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2、拔打“120”、“122”请求交通事故救援中心救助。
3、值日领导及老师迅速到达现场,掌握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救援。
4、通知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四)发生人身伤害、物品被盗等治安刑事案件时:
1、第一目击者迅速拔打“110”或“120”报警寻求救助,在制止不法侵害,监管滋事者和盗窃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的同时,迅速向值日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2、执勤人员和值班老师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并保护好现场。
3、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4、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搜集有关人证、物证,侦察破案。
5、办公室做好接待和协调工作。
6、总务处负责维修受损设施。
(五)发生食物中毒时:
1、值日领导、老师及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立即封锁事故现场,控制现场人员流动,防止饭菜及食品转移。迅速拔打“110”、“120”救助电话。
2、校医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师生自救互救,协助“120”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3、办公室安排车辆将中毒人员快速送往医院救治。
4、门卫值班员严格控制人员出入校园。保卫人员维护好校内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有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发现场。
5、做好媒体和家属的接待及善后工作的处理。
6、总务处做好有关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
(六)发生传染性疾病时:
1、师生身体不适,要及时到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治。
2、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要立即请校医实施隔离。同时,立即向办公室及学校领导报告。
3、校医迅速拔打“120”寻求医疗救助,并协助“120”转移被隔离人员,指导做好消毒工作。
4、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封锁相关区域,维护校内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求援车辆到达现场。
5、政教处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6、总务处负责对有关区域进行消毒。
2012年2月
涟源三小安全应急措施和策略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的保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等),安排24小时值班,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做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班主任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2、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克服师生存在的麻痹大意的思想。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对教学楼、厕所、食堂、商店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规管理,不能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下课后加强监控力度,坚决制止下河洗澡的事情发生。
二、学校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雷雨天要切断楼内电源。
3、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电工修理,不要自己进行线路维修。
4、打扫卫生要注意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灯泡灯管、插座等电器。
5、不许爬电杆掏鸟,不在电线下进行放风筝、玩球等活动。
6、如果发生触电,马上就地实施科学救治并联系医院,然后上报。
(二)、用火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学生不得玩火,以防火灾的发生。
3、学生做好防火宣传。如劝说、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气罐等。
4、如果发生火灾,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是上课期间,应马上疏散学生,并逐级上报。在救火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参与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教师经过培训的可以参与救火。
(三)、体育、游戏安全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2、体育课,教师严格要求,杜绝大撒鹰。
3、教给学生防护知识,以及正确的使用体育器材的知识。
4、在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楼栏处拥挤,更不得做危险性游戏。
5、运动或游戏时发生伤害,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正确处理,伤害严重马上联系医院,并逐级上报。
(四)、劳动安全
1、劳动时,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要求学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
3、注意劳动保护。
(五)、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之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体活动,必须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六)、食品安全
1、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购买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记录。
2、对校内小卖店严格监控,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不合格食品马上责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3、如发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师、负责同志马上联系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并立即上报。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师生必须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学生骑车(不满12周岁的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车),要求不许脱手骑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教师不得酒后驾车。
3、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并本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4、坚决不允许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八)、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问题
1、遇雷雨时,防止雷击,要求孩子不到高树、电杆、墙下等处躲避,也不要站在山脊等高处,也不要接打电话。
2、如果在放学时发生雷雨,必须推迟放学,雨后没有洪水,可自行结伴回家,天晚时可联系家长,或由老师护送回家。如果发生山洪,必须由家长来接,或由老师护送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应留校住宿或请老师想别的办法。
3、如发生地震,班主任或上课教师马上组织学生有秩序的撤离到宽
阔的操场。楼上西边两个教室的学生从西边的楼道撤离,东边两个教室的学生从东边楼道撤退。
(九)、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
1、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将防汛工作抓深抓实抓到位。
2、建立防洪抢险指挥组织,遇到紧急情况指挥有序。校长为总指挥,政教处和总务处,到老师的三级级指挥负责体制。值班教师24小时到岗,住校教师积极配合,如有情况立即上报、下传。
3、关注天气形式,收看天气预报,如出现异常,早做安排。
4、建立上游预警机制。如出现局部大雨,发生山洪,马上通知中心学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实施紧急预案
(十)治安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专职与群体防范结合,对校园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巡逻,防盗,防止师生受到外来的各种侵害。
2、加强师生思想品质教育,及时处理协调各种矛盾纠纷,杜绝校园内违法犯罪的恶性事件发生。
篇8: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状问题
1 国内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国家财产甚至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建筑业属于安全事故多发行业, 在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000万以上, 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国计民生, 至关重要。近年来, 在建工程和新完工工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一线施工人员占伤亡人数的大多数, 建筑安全形势严峻。故此,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与发达国家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要提高国际竞争力, 更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设和规范。
2 建筑工程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对过去所经历的惨痛事故的应对手段。由于没有事先建立针对重大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使得事故发生后, 抢险救援不及时, 无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能力, 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着相当的必要性。
首先, 建筑工程由于工程体量巨大, 施工环境恶劣, 人员和材料集中, 施工工艺和程序繁杂, 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行业的施工现场处处存在安全隐患, 作业工人素质相对偏低, 重大危险因素众多, 可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第二, 安全是相对的, 危险是绝对的。虽然建筑工程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措施, 可以预防事故发生, 降低风险, 但还达不到绝对的安全。第三, 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大幅度降低事故的损失。有资料表明, 建立有效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损失只有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损失的六分之一左右。第四, 由于建筑工程自身具有的生产安全特点, 决定了建筑工程的安全状况必将成为各级政府密切关注的对象。第五, 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企业法人应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 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企业负责人履行法律责任的重要体现。
3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第一, 各个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整体性和统一性, 内容、结构不一, 同一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也缺乏沟通, 预案与预案之间的逻辑接口与相互支持性比较差。暴露出有关部门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方面缺乏指导、协调、监督, 这不仅增加了今后主管部门统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难度, 而且各个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由于缺乏交流、沟通, 各个建筑工程应急预案自成体系, 造成有限的应急资源的浪费。
第二,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编制的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不衔接, 各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的逻辑整体性、相互支持性还有待于完善。建筑工程在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不注重和当地政府部门沟通, 不去了解政府对建筑工程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什么要求。政府在编制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 不具体了解所辖区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及针对重大危险源所编制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第三, 一方面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本身的安全意识不够强, 普遍出现“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 以至于安全措施资金不足, 应急救援体制不健全;另一方面, 施工企业会认为对安全的投入是一种资金的浪费, 是对企业效益的牺牲, 存在盲目的侥幸心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虚设、救援设施装备不到位, 应急预案不切实际。
第四, 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建筑业, 由于众多的施工企业各自在独立的区域内进行生产, 使得政府在如何管理众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件事上办法还不多。
4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中存在上述问题, 按照“以人为本, 常备不懈”的原则, 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第一, 国家要强化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提高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性、整体性及应急效率。建议按照“政府为中心, 企业分中心”的模式建设, 即一级政府部门建立一个综合性应急响应中心, 全面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 企业设立分中心, 政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高度统一, 依法管理, 分级控制, 条块结合, 系统联动。
第二, 建议政府在编制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将所在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重点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此, 政府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标准;另一方面政府要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加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研究, 如在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如何参考同级、上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等。
第三, 建议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应建立统计备案制度, 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 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整合, 保证对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 确保发现、救援、报告、指挥、处置, 调查等环节紧密衔接、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第四,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技术的研究工作, 按照事先预防与应急救援 (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如下问题:1.如何解决各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的接口问题, 使不同级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高度关联、高度统一;2.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过程中着重要解决的若干关键性技术难题, 保证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衔接性;3.如何开展桌面演练、功能演练与综合演习及如何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等。
5 结语
通过本文的研究, 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及其对经济效益提高的合理性, 从而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华.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优化措施[J].华章, 2012, (24) .
相关文章:
应急管理部应急通信02-05
应急管理制度02-05
乡镇应急管理制度02-05
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02-05
卫生应急管理制度02-05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制度02-05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02-05
应急队伍管理制度02-05
常规应急与应急管理论文02-05
安全教育培训长期计划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