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精选8篇)
篇1:渔船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瑞海渔﹝2011﹞ 56 号
关于印发《渔船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水产站(渔船安全管理办公室)、渔业公司(社)、局有关职能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渔船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渔船安全生产稳定态势。经局研究,决定制订《渔船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暂行)》,对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对违规或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进行处罚。现印发给你们,请知悉遵循。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瑞安市渔船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暂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渔船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渔船安全生产稳定态势。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的原则是从严管理,奖优惩劣,搞好安全生产的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不执行渔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混乱,对安全隐患漠视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停产整顿、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
一、奖励制度:
(一)对镇(街道办事处)水产站、渔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表现优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在全市渔业系统内通报表彰,并予奖励。
(二)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渔船,可全额享受国家的柴油补贴,正常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对成绩显著的,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奖励。
1、业主能达到全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面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的;
2、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
3、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制度的;
4、全年无违规违章(包括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记录的;
5、全年未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惩罚制度:
(一)对镇(街道办事处)水产站、渔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疏忽、不到位。或在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市渔业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及负责人渔业系统评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船业主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方可享受国家的柴油补贴;情节严重的,吊销渔船老大驾驶证书或停止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手续。
1、业主未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和渔业安全生产制度的;
2、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渔业安全生产领导的,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培训的;
3、被渔政监督机关查处,有违反安全生产方面内容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篇2:渔船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一条 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评比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防尘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全年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三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
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 护能力;
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五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相对应的经济处罚,并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六条
凡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承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第七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等,最高不超过个人收入的50%;对单位最高生产性奖金总额100%扣除。
第九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单位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第十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
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本岗位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本企业
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十一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十二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 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十四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十五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十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篇3: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喝彩
《山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试行) 》明确规定, 对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销售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收购加工地沟油和非法制售“瘦肉精”等9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 都在奖励范围之内。公众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向各级质监、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商务、公安及卫生等有关部门举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 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办法》同时明确, 受理、查处举报的有关部门应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不实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据悉, 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 近年来,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问题层出不穷, 严重困扰着老百姓的生活, 在问题食品面前, 百姓没辙, 政府“监难”, 也由此损害了公信力。老百姓将问题的矛头指向了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固然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义不容辞应打好食品安全的“硬仗”, 但从客观因素来讲, 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单靠某一个部门监管就能确保到位的, 保障食品安全涉及法律法规的健全, 标准的完善, 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全社会的参与等等。其次, 从食品生产领域来看, 据调查,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有45万家, 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只有2.6万家, 占市场比例仅5.8%, 有35万多家企业都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如此之多且分散经营以及没有形成规模化的企业仅靠有限力量去监管, 根本无法给人们提供可靠的食品安全保证。另外, 还不乏非法食品生产商, 不断地倾入食品生产领域, 这部分不法者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隐蔽性, 极易“逃之夭夭”, 职能部门不可能完全及时地发现和查处所有不法行为。
而群众作为问题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对于打击食品违法具有高度积极性, 也最具便利条件。在现实生活当中, 总会有人知晓那些非法生产、加工问题食品的情况, 相关部门如果能从制度层面为其提供反映问题的平台, 那么就可源源不断地得到各种有效的信息, 进而可以采取一种相对主动、快捷的行动方式打击食品违法。因此, 食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依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 用全社会的“眼睛”和“声音”来监督食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唯有此, 才有可能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鼓励全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政府对举报人权利的尊重, 以及接受民众举报的诚意。对于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有效弥补目前监管资源的严重不足, 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能力, 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 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氛围, 构筑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防线大有裨益。
在一个共生共荣的社会, 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社会道德和义务的承担。政府既然以奖励制度的方式表明了整治食品安全的决心,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 面对丑恶, 理应勇敢地站出来, 主动积极地配合食品监管, 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列, 告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给危害我们健康的良知缺失者以有力的还击, 为我们共同的健康安全贡献力量。
篇4:确保小型渔船安全的措施
【摘要】在沿海地区,大量的小型渔船出海捕鱼,这成为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重要经济来源之一。但是,近年来,小型渔船发生事故的几率和数量居高不下。鉴于此,笔者将在下文中对小型渔船如何安全出海捕鱼进行探究,针对多种小型渔船在海上可能遇到的诸多风险提出可行的预防措施,希望能对小型渔船安全出海有所帮助。
【关键词】小型渔船;海损事故;预防措施
一、小型渔船事故安全隐患
1、小型渔船船体质量差
小型渔船不同于大型渔船,小型渔船的建造质量监督工作往往不如大型渔船严格,这也就的使得小型渔船建造工作存在诸多偷工减料和不合理的问题,小型渔船的船体质量更是无法保证。小型渔船船体质量不合格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船体结构设计和组装工程不合格。小型渔船的设计监督不够严格,肋骨间距过大、肋骨与龙骨连接不牢固等都是小型渔船设计问题之一。而且,在小型渔船建造和组装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和偷工减料的行为,船体各种街头避距过小就是典型的建造组装问题之一。其次,小型渔船建造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部分渔民为了节省资金和时间,在建造渔船时不向有关部门审批检查,选用民间船匠,这些船匠为了利益而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所建造的小型渔船根本无法安全的出海捕鱼,事故发生几率和发生数量自然增加;其次,小型渔船日常维修工作不到位,船体老化、锈化严重。渔船每次出海前和出海后都需要对其进行维护,对相关部件进行检查和替换,但是,部分渔民为了节省时间和资金或者渔船维护知识不足,而疏于小型渔船的日常维护,渔船再次出海必然会发生诸多问题。这些老化的船体虽然能够保证渔船的基本航行,但是一旦遇到大风大浪天气,必然会出现渔船开裂渗水的事故。因为渔船老化出海发生漏水事故的事件数不胜数,因此,必须也只有注重渔船的日常维护工作,才能避免此类悲剧的重演。
2、渔船稳性不足
造船厂是具备造船资格和专业造船人员的合法造船点,但是,部分渔民为了节省时间和资金而选择了民间造船木匠,这些木匠由于自身专业性不足,在进行造船时往往选择模仿专业造船厂,但是,因为缺乏足够的专业素质,这些模仿出来的小型渔船往往稳定性不足、质量较差。这些稳定不足、质量较差的小型渔船在民间造船木匠流传并相互模仿,这种行为导致民间木匠所造的渔船往往都欠缺良好的稳定性;小型渔船划入正规渔船进行管理是近几年的事情,在过去小型渔船还未划入正规管理范围时,其管理状况可谓是一片混乱,许多民间造船木匠在缺少专业图纸和资料的情况下对渔船进行设计和组装,这种小型渔船的稳定性极差;由于小型渔船管理疏松,部分木匠为了满足渔民需求而对小型渔船船型进行更改,增加了船上建筑的高度,导致船体稳定性降低。渔民为了出海后的收获更大,往往希望船体的装载量更大,而小型渔船的管理又不严,因此,增高、改装行为较为普遍。
3、机舱布置不合理、主机马力增加
首先,现代的小型渔船马力被提高,但是相应的配件设计却没有跟上,而且轴系受轴筒、船体尾部结构等部件限制,很难做出相应的改动。在此情况下,旧轴系和新主机的搭配使用成为了必然,但因为新主机的马力过大,旧轴系根本无法承担相应的摩擦和压力负荷,很容易出现轴系断裂的事故,轴系一旦断裂,那船体必然会发生掉摆事故;其次,小型渔船马力的增加成为渔民的普遍要求,因此,在传统船体和结构不变的情况下,醋多小型渔船被提高了马力,调换了主机。但是,由于船体未根据马力增加而做出改变,使得渔船整体上出现了大马力而小船体的状况。马力的增加,肯定会提高渔船的航行持续力和航行速度,但是,由于马力大而船体小,渔船在收获返航时在各种受力和给力的综合下,渔船对海面给予的力肯定会增大,而海面肯定也会增大给予船体的力,在这种海面反作用力的作用下,船体会受到强烈的振动。这种振动会增加船体开裂渗漏的几率,而且会缩短渔船的使用寿命;其次,渔民在建造渔船之初,会因为没有考虑安装船用渔机而缩小机舱面积。渔船建造之后,因为各种原因,渔民往往会选择增加机舱动力来增加船用渔机,机舱动力的增加会使得机舱内的部件安装越来越多,而机舱面积总共就建造时那般大小,强行往机舱内安装各种零部件只会使机舱内更加凌乱和拥挤,机舱内的操作空间也会越来越小,操作人员稍有不慎都将可能发生事故,没有机舱人员控制的渔船肯定会发生事故。
二、确保小型渔船安全的具体措施
1、防御台风的安全措施
台风是海面上常见的天气之一,也是对渔船航海威胁较大的海面风险之一。因为台风降临处理不当而发生惨祸的小型渔船比比皆是。但是,台风是不可战胜的吗?肯定不是。在台风来临前、来临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预防措施,必然能够在台风中生存下来。台风来临前的准备和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只有根据这些防范措施做好渔船的相应预防事项,必然能够保证渔船在台风中幸存:
首先,要收听天气预报或者观察海面气象,一旦发现有台风降临的预兆,要立即返岸撤出海域。
其次,面临台风时要准确计算出渔船的稳定性,根据船体稳定性来设置增重沙袋的数量和安放位置,通过增加船体重量来降低船体重心,减少受风面积。木质渔船可以将沙袋或者重石头放置在船舱内来增加船体自重。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增重物必须安防牢固、密实,避免因为船体晃动而发生散落的问题。其次,稳定性较好的渔船可以将船内装液体的部位排空或者设置网格状舱壁,这样能够降低这些液面晃动时对船体稳定性的影响。其次,台风来临时,小型渔船在岸边停泊时要避免与大型船体相邻,否则可能会被大型船体挤压沉没。最后,台风来临时,最好的方法是将小型渔船置于陆地上,具体的方法可以借鉴渔船上坞的方法。
2、渔船在大风浪中的安全措施
大风在海上必然会引起大浪,因此,风浪总是同行的。大风浪是导致渔船沉没、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尽量在大风浪天气下出海。若是避让不及时,就需要按照渔船大风浪航行的基本常识和要领去操作渔船。首先,检查船体整体密封性,封闭鱼舱口和水密装置,重点检查船舱,一旦发现漏水部位,要及时堵上。固定甲板和船舱内的物体。船体人员穿上救生衣。其次,让最有经验的人员来掌舵,选择最安全的路线进行航行,力保船体靠岸。其次,注意渔船是否倾斜,若有倾斜,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其次,禁止靠近岸边航行,以免回浪将船打翻。其次,寒潮来临时,在北方应及时除冰,避免甲板结冰过多影响稳性。最后,密切关注天气预报,观察海面风情变化,而且要保证与周边船只和陆地上的联系,一旦发现或者发生状况,要及时通知周边船只和陆地。
3、渔船在狭水道中的安全措施
渔船的相互碰撞虽然在普通海域也有发生,但是,发生几率和次数最多的还是狭水道。狭水道主要有以下几类,分别为江河、港区、岛礁区、狭窄海峡等,通常有以下特点:水浅、流大、船多、狭窄、航道弯曲、航行环境复杂以及水流多变、回流、漩涡流到处可见。所以,若非迫不得已,渔船最好是避免进入狭水道,一旦进入,要让经验丰富的舵手掌舵,船长要亲自监督船体航行。若是夜间航行或者航行视线不佳时,要安排专门,人员观察航行动向,与机舱保持交流。若想安全的驶过狭水道,管这些是不够的,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船长和驾驶人员要对该段水域有所了解,暗礁、岛屿等位置要掌握,进出港口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进行。根据自然物体作为导向标,禁止盲目航行,没有把握时可以选择停船再议。其次,降低航行速度,增加船体间距,避免碰撞事故发生。夜间航行要根据航标来选择航行方向,根据规定施放号笛,表明转航方向。其次,面临曲折航道时,逆水行使的船只要避让顺水行使船只,所有船只缓慢航行,尽可能降低两船只接触的可能。其次,为了在狭水道航行安全,要多用车,少用舵。这是谨慎驾驶的有效措施,采用小舵角,使船稳妥航行。最后,注意船吸。在狭水道避免和他船靠得太近或并排航行,以免发生船吸。还要注意风、流、压的影响,避免把船压上浅滩或造成碰撞事故。
4、渔船在能见度不良时的安全措施
小型渔船一般属于渔民所有,出海范围不远且这些渔民的经济基础不高,因此,渔船上所配备的航海仪器也不全或者质量不足,与商船根本无法相比。小型渔船根本不可能配备雷达,而其通信频率又与商船不在同一频道,因此,小型渔船观察海面动向只能通过望远镜等器具,这就极大限制了小型渔船对海面动向的掌控,在遇到海面特殊天气时,如大雾、大雨等,渔船根本无法有效观察海面状况,对各种风浪也无法及时做出应对。而且可能发生船体碰撞的事故,所以,在特殊天气出海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首先,加强人员对海面的观察,安排专门人员在船头观察海面。观察人员要与机舱控制人员有及时沟通联系。其次,渔船在特殊天气下,要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保证船体处于最佳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各种事件,避免碰撞。其次,注意接收和发放信号。发放的信号主要用于求助和表示渔船位置。在特殊天气中,要注意判断来船声号的方位和距离渔船的距离。若是不能有效判断这些信息,要及时做出预防,如减速、发出警示灯,迎面发现船只时,要立即倒退,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航行方向、位置,必须谨慎、安全驾驶。最后,若是两个船只无可避免的会发生相撞,驾驶员和船长必须冷静,争取降低损失、减少人员伤亡状况。小型渔船出海捕鱼时,可以将地区出海渔船联合起来,一同出海、一同返港,这样能保证渔船之间相互照应,避免出现渔船单独出海出事而无处求援或者救援不及时的情况。因此,出海时要保证最少三条渔船一起出海。,渔船之间的距离不宜过远,而且要保持联系,以此保证渔船的航海安全。此外,渔船每次出海前后都要对其进行维护,尤其是渔船主机,更要保证其运行质量。尤其是使用时间较长的渔船,更需要加强对船体的维护和主机的检查,这些旧渔船在出海航行时要慎重出海、安全航行。
参考文献
[1]杨培举.60万艘渔船安全状况堪忧[J].中国船检,2006(1):34-38.
篇5: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市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在片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奖惩分类
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单位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生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四、奖惩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权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但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各社区、部门及有关单位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成绩突出的,由管委会给予通报表彰。
有关规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第三条
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评先工作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评选奖励工作。
第四条
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管委会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第五条
给予嘉奖、记功的,由社区推荐,报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评选工作小组初审后,按批程序和权限报天山区安监局决定。
处罚
一、根据各xx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消防火灾事故的次数,按照比例扣除相应的年底考核分数,若发生亡人事故,取消评先资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发生未亡人的事故
(一)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地点所属xx的年终考核工作做出量化积分评析;
(二)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地点所属xx主要领导、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对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或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篇6: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一)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百分之百进行赔偿。
(二)在禁烟、禁火场所,发现有违规吸烟、用火的行为,发现后要严格处理,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职责。
(三)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推荐、设备改善,公司予以奖励。
(四)公司对于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者给予奖励。
(五)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六)总经理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由财务部保证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奖励方案与办法,安全技术部草拟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工会监督执行。
(七)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篇7: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公司营运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调查和处理。5.内容及要求 5.1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的行为。
5.2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5.3举报方式
篇8:渔船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关键词:渔船管理,信息化,渔业,生产安全,渔港
1 渔业生产安全的意义
渔业是我国目前最为重要的行业之一, 渔业的良好发展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快速提高, 对我国任何行业的社会发展都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目前渔业的发展不断的进步, 现在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项支柱产业, 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大体上来讲, 渔业的良好发展在可以促进农业大力发展的同时还可以加大食物来源的范围, 有效的缓解了我国一些贫困地区粮食资源短缺的状况, 节省了大量的农作物粮食。还有一点就是, 大力的发展渔业可以完全弥补了一些贫瘠地区不易耕种的缺点, 这样可以使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节省了土地资源, 完善了一些地区的产业结构, 同时大大的增加了人民整体收入。但是在看到这些积极作用的同时, 我们也该发现渔业也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缺点。由于渔业多数工作在水上进行, 所以这是一个具有高风险的行业, 稍不留神就很容易威胁到我们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所以可以说是渔业的安全生产与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是完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渔业能否保持安全稳定的持续发展对我国经济产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深远影响, 最近几年以来, 社会和政府对渔业的生产逐渐的给予了高度重视。总而言之, 要想渔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保持其产业安全是最重要的, 小到企业发展, 大到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目前我国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1 在相关的生产过程中
有一些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很浅薄, 操作不规范, 喜欢投机取巧致使突发事故时常发生。在本质上而言, 渔业生产行业本来就是一份危险系数相较于别的行业都高的工作, 渔船船员都了解, 那么就应该时刻做好安全防范。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认为自己从事了多年该行业, 可以完全胜任这份工作, 安全意识全部扔在脑后, 完全忽视了这份工作的超高危险性, 不得不承认, 这是致使渔业生产总是突发各种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个别的船东安全意识不够, 没能做好本职工作, 安全生产的力度不够, 不能时刻对员工做出警醒。总是喜欢追求利益, 忽略了员工个人的利益。
2.2 目前现在国内一些政府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船东没能定期去渔船上检查船上的安全系数, 导致渔船生产在安全上的管理过于松懈。
2.3 在生产过程中, 总会有大多数人不按照正规的生产流程工作
在下海之前不对渔船做相应的检查与维护, 导致一些不合格的渔船未能得到及时处理, 甚至好多已然应该进入报废行列的渔船依然在海上工作, 这样就会很大程度的增加危险系数, 为正常生产留下了许多潜在危险。还有在工作时候许多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 这也是渔业安全生产中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3 加快渔船信息化管理建设的相关措施
3.1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完善相关机制
在渔业生产过程中, 要保证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同时完善运行相关运行机制, 保证相关运行机构的健全。也要定期做安检, 才能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长效持久的运行。船东要学会适当地加大投资力度, 不能总是追求物质利益, 一旦系统出现故障要及时替换。并且时刻进行系统关注, 保证生产数据以及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力度, 确保所有生产数据实时准确。
3.2 提高渔业船员的整体水平和个人素质
要想保持渔业公司的持续发展, 要做的就是保证内部人员要有高超的技术和良好的个人素质。而要保证这点就必须要不断的对渔业船员进行教育培训。可以多开展一些相关活动, 或者请一些业界的专业人员进行实际课程讲解, 也可以组织知识竞赛等等。可以让渔业船员扩大知识面、增加专业知识、积累丰富的实战经验、增强团队意识, 在实践中学习, 在实践中成长, 从而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与个人素质。
3.3 促进信息化建设
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从实质上讲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和社会学相关部门要有效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好部门的相关功能对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做一个良好的引导;制定相关的政策, 大力支持以及保护其产业工作, 将社会力量与之良好的融合到一起, 起到相辅相承的效果, 这样才更有利于渔业的信息化建设。
3.4 优化系统相关设备
渔业公司或船东要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对渔船、生产设备、系统硬件、运输工具等等都要进行定期严格检查;加强信息系统设备终端的管理, 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 提高实效性。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渔业船员对终端设备的操作水平, 使其能够正常规范的使用相关设备。
4 结束语
渔业目前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它对人们生活的每个方面都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虽然目前我国渔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但是只要切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 相信不久的将来, 我国的渔业事业一定会发展得更好。
参考文献
[1]杨春.建立渔船交易管理制度强化渔船监督管理[J].中国渔业经济, 2002 (06) .
[2]周加军, 刘艾东, 于敬龙.强化渔港监督职能维护海洋渔业安全生产[J].齐鲁渔业, 2002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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