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8篇)
篇1: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苍溪县东溪中学校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为积极应对我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便于及时、有序和高效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与会议要求,为创建平安校园,切实建立好安全防范体系和处置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应急总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教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四)在我校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以下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消防安全事故;
2、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3、食物中毒事故;
4、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安全事故;
5、交通安全事故;
6、楼梯楼道踩踏事故;
7、体育课(三操)安全事故;
8、防溺水、防地质灾害事故。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及工作机构
指挥长:李发富(***)
副指挥长:蒋挺(***)文军贵(***)成员:陶大银(***)辜天杰(***)王强(***)蹇奎德(***)
1杨毅(***)冯金虎(***)
李宁(***)王启全(***)
李正海(***)赵建(***)
冯庆石(***)赵体强(***)
李成建(***)向茂盛(***)
孙永成(***)学校26位班主任
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后勤处办公室,由陶大银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l、事故上报:事故发生后,涉及到的处室、年级、班级或知情者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后勤处(联系电话:***)或学校办公室(电话:0839—5782152)或校级领导。学校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0839—5222895)和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0839—5225975)。学校立即请求东溪派出所(0839—5782034),东溪卫生院(0839—5782172),交警中队(0839—5782047)等相关单位迅速展开事故应急救援,学校并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送教育局安全管理股。
2、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以及接受抢险救援任务的教职工,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保护: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各班班主任在迅速组织救援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物,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救援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指挥组领导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组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组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
学校行政办公室主任:蹇奎德
疏 散 引导组长:文军贵组员:冯金虎赵建
救援行动组组长:李发富组员:王强孙永成向茂盛 安全防护组组长:蒋挺组员:李宁王启全赵体强 事故调查组组长:辜天杰组员:蹇奎德刘东李成建 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组长:陶大陶
组员:杨毅蒲晓徐兵道
五、工作职责
(一)、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组领导报告,并将指挥组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2、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并做好记录。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调查事故原因,起草事故原因的勘验分析报告。
(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伤员、死者家属的安抚与慰问;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事宜。负责救援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品供给。
学校党支部、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处、教导处、安全后勤处、工会、团委、各年级组、各班;认真落实领导指示,做好事故上报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划分和有关处理材料的收集、取证报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接到事故应急救援指令后,凡行劝迟缓、措施不力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东溪中学
二○一一
篇2: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乡直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卧牛河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卧牛河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应对突发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卧牛河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基本原则
(一)以战为主,平战结合。有效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前置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设备、器材、机制“四落实”。加强平时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建设和演练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迅速有序地实施救援。
(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乡范围内所有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一律由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集中领导,实行统一指挥,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部署本地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负责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统一实行信息报送工作,统一调度本地区抢险救灾资源,统一对各单位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制”:属地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一把手责任制。乡各部门、各村屯按照本《预案》的责任分工履行职责。事故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规定》、《黑龙江省规定》的要求,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的原则,立即采取现场救援措施并承担施救费用。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乡辖区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即将产生或已经产生重大危害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人至29人(一次性中毒10人至19人),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0人(含30人)以上〔一次性中毒20人(含2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重特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5、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重特大中毒事故;
7、其他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防范对象
(一)重点行业:道路交通业、旅游业、人员密集的加工业,以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业等。
(二)重点部位:卧牛河、逊别拉河沿岸村屯、二门山旅游区。
(三)重点场所:各村屯小卖店、机械修理铺、加油点、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乡政府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部,细分为5个专业组,构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二)指挥中心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乡长担任或;成员由政府办、党委办、司法、民政、派出所、财政所、林业站、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各村屯成立相应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统一部署和指挥各村屯、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必要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5、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五)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为指挥中心的综合办事机构,主任由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兼任,成员由党委办、政府办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工作;办理上级指示和批示,及时向县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组织信息报送,实施救援工作检查与督查。
(2)、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取证;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提供抢险救援技术支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及建议。
(3)、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安抚和接待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及建议。
(4)、负责制定救援设备、器材、人员调配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供应;负责指挥中心后勤保障,负责来往人员的车辆调度、食宿安排,负责救援经费的组织与保障。
2、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为指挥中心的临时派出机构,指挥长由指挥中心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司法、民政、派出所、财政所、林业站、卫生院、电管站、事故单位责任人等组成。
(1)指挥调度组:由乡司法、民政部门参加,负责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情况,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报指挥中心审定后实施;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工作,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工程抢险、特种设备等专业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负责对伤亡或中毒人员实施救护、处置和转送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5)后勤保障组:由乡财政所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
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所属部门和行业,按照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成应急救援队伍。有主管部门的事故单位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成应急救援队伍,无主管部门的事故单位由指挥中心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并调集救援力量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由牵头部门负责组建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救援。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22),同时必须报告乡政府〔电话:8448003(夜间)、8448136、8448107〕和派出所(电话:8448045)。
(二)派出所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展开救护,监控重点嫌疑人,同时将情况报告乡政府。
(三)乡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并通知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领导赶赴现场,迅速核实事故的类别、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认为重特大事故后立即报告乡长、分管乡长,经乡领导审定后迅速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监局。
(四)乡政府办接到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指示后,立即组建指挥中心,办公室随即投入运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迅速抵达事故发生地,各专业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牵头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参加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五)事故单位、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村屯,应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故救援情况随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并在事故发生四小时内向乡指挥中心送达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置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事故单位承担施救费用,事故单位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先行垫付。
(七)情况紧急和救援力量不足时,乡指挥中心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就近的有关部门,请求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启动
1、启动条件:发生本预案第二章事故范围所列情形之一的;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2、启动程序:乡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报乡政府乡长批准后,启动预案。
(二)救援终止
1、终止条件:确认事故现场所有伤亡人员已全部救出;事故危险源已经排除,短期内不会危及事故现场和周边人身、财产安全。
2、终止程序:指挥中心派出的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救援终止建议,报乡指挥中心总指挥批准。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
篇3: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燃气企业负责编制。由于种种原因,个别燃气企业尚不知道如何规范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少预案内容不完整或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即使编制了预案,平时也不演习,形同虚设;一旦有事,仓惶上阵,顾此失彼,损失惨重。
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但总体印象比较粗糙,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应急救援预案包含的内容大体应该差不多,但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是很用心的去编写,似乎有相互抄袭的嫌疑,也或不知道怎么去编写。下面就发现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
1 预案包含的内容不全
一个完整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般由一个主件和若干附件组成。主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处置方案、应急程序、善后处理、保障制度、应急演练计划等。附件有:厂站(单位)平面图、危险源分布图、消防设施分布图、组织机构名单、通讯录、装备清单、厂站(单位)周边资料等。
大多数的预案都包括有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应急响应、处置方案、应急程序、保障制度、组织机构名单等内容,而缺少预警机制、应急演练计划、通讯录、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善后处理、厂站(单位)平面图、危险源分布图、消防设施分布图、厂站(单位)周边资料等。
这样的预案是不完善的,遭遇突发事故,因为事先准备不足,没有预防措施,没有进行模拟演练,造成在事中突击搜集相关资料,仓促了解相关情况,也或因为抢险队伍动作生疏,不能及时形成针对性措施,延误最佳救援时机,而在事后不能妥善处理现场,系统收集资料,难以抚平事故创伤,不能很好总结经验和教训,不能避免次生灾害的产生,使预案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2 没有定人定岗、没有责任到人
一个预案的组织体系,由很多岗位和人员组成,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按照自己在预案中的岗位和责任各司其职,积极应对。这里强调的是:有很多的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是,预案中的岗位,针对的是一个平时的职务,而不是具体的一个人。
也许有人会说,具体到一个人上,那这个人调走了,不是就没有人负责了;或是说,调走一次就得重新调整一次预案,太麻烦,具体到职务,谁在这个职务谁负责。
那我说,事故具有不可预测性,假如这个职务暂时空缺,或职务更换交接之中,而偏偏这时有了事故,就真是没有人负责了或造成相互推诿,延误抢险的宝贵时间。
所谓的责任到人,就是要把责任具体到一个人身上,而不是具体到一个职务上。同时,也要求在预案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具体的责任划分,有岗位有责任,以增加每个人的责任意识,让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去做,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责任追究的针对性。比较重要的岗位,更要考虑设立A,B角,A角不能到位,B角要马上顶上。而预案也就是要时时根据人员和条件的变化随时更新,随机应变,决不能一成不变,以一当十。
3 没有建立危险源的分析与分类
应急预案针对的是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而事故的可能发生部位和薄弱环节,容易引发事故的人及物的因素,就是危险源。所以要对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以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安全隐患等人及物的因素进行仔细认真的排查分析研究,一一罗列,同时按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大小、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及波及的范围,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逐一编号,以制定不同级别和不同范围的、针对性强的、具体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措施到位。
4 没有制定预警机制
按照事故潜在的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在预案中应设置一系列事先监督、预防、报告、应急等人员、设备、物资的应对体系就是预警机制。有的预案只有事后的应急措施,而没有预警机制,对事先的预报和预警没有体现,容易错失对危险源的防护、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最佳时机。
做好预警机制,充分发挥“预”字的作用,就是在对危险源的时时监控的基础上,发现事故的先兆后,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应该采取的一系列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难以避免的,在事故发生之前,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人员、设备、物资的准备,对事故周边人员、设施采取避险、疏散、撤离等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及次生灾害的发生。
5 没有模拟演练计划
预案制定好以后,除了让预案所涉及的人员认真学习,牢记自己的分工和责任,还有对各项应急措施和设备的熟练掌握,对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应急意识的锻炼。
模拟演练计划就是要针对预案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级别不同的事故类型,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在一定的时间里,每一次针对一种事故类型,进行一次或几次模拟演练。
只有在平时不断的进行模拟演练,不断协调各个组织之间的有机联系,不断熟练掌握应急技能,不断熟练掌握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断锻炼应急队伍的应急意识,把指挥机构和各应急组织和部门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应急队伍,才能在事故状态下,指挥机构正确行使指挥,各应急队伍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分工协作、有条不紊、紧张有序的排除险情、控制和消除事故影响、救死扶伤,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 没有善后处理工作目标
善后处理工作,是指在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险情排除,人员抢救完毕,应急队伍已经撤离事故现场以后所要从事的工作。就是对事故现场的恢复重建、事故原因的调查、涉及伤亡人员的赔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事故损失的调查和赔付等等。
善后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整体的安定团结,关系到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工作目标、得力的善后人员、稳妥的工作方法,不可等闲视之。
7 通讯录的位置不当
有些预案,在文本的最后单列一章通讯录,无可厚非。但我认为,更好的方式是在预案的岗位人员名称的后面紧跟着写出他的联系电话,比较直观和快捷。这样人员、电话、责任一目了然,比较方便,操作性比较强。而在通讯方式上,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号码、家庭电话号码要一应俱全,确保联系畅通、人员及时到位。
8 没有附图
图纸的作用在于它的一目了然,在于它的方便快捷,比如厂站(单位)平面图、周边情况布置图、危险源分布图、消防设施分布图、应急物资仓库位置图等。
一旦发生事故,根据各类图纸,可以很快知道发生事故的地点、周边情况、是否会影响其他危险源、周围有否可利用的消防设施及应急资源和应急人员,可以就近向事故地点靠拢,以节省宝贵的应急抢险救援的时间。
9 应急物资不全
有些预案,只有预案文本,没有应急物资,或物资不全,没有针对性,有些物资过了保质期和有效期,难以发挥应急作用。
应急物资是用来应急和救援的,考虑到事故地点可能断电、断水、断路、有毒气、有辐射、有腐蚀性气液体、有火灾、有水灾等现状,有人员伤亡、有人员聚集闹事、需要上楼、下坑、钻洞等情况,有些现场还需要专业工具和物资等等,所以应急物资中应该包括应急物资、救援物资、人员安全保护物资、人员救治物资、专业用具、专业物资等等,要分门别类的加以准备,时时更新,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简而言之,为了能预防事故的发生、缩小事故的发生范围、减少事故的损失程度、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最大的保障,必须要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加强对应急救援的演练、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应该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
建立24 h值班制度,遇有问题及时上传下达,要求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2)检查制度。
每月由应急救援领导组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核对人员及物资,检查应急演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
每季度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通报上季度工作,安排下季度计划,检讨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办法,改进以后的工作。
以上所述各项,是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易被忽视却非常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其中的毛病和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摘要: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结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就预案编制依据、燃气事故危险状态分析、预案主要内容及格式、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保障、预案的演习修订等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从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
篇4: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但笔者在实际办理一些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时,由于所在地的小型化肥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机构精减,相应人员缩减,安全重视不够,所以他们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是为了应付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为了规范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致于手足无措,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笔者归纳整理出一份针对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商榷。
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篇5: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结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集团公司保安部的领导下,认真、及时妥善处置好学校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稳定。
二、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苏庆锋
副组长:陆永久
成员:邓立、蒙阮干、苏忠莉、杨丽萍、黄勇、黄肖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四个小组。各小组分工负责,并按职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以确保各类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一)事故处置办公室
主任由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安全科、学生科、培训科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根据组长的指令,调度车辆、人力到达指定地点;收集资料,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小组工作。
(二)现在指挥组
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负责。主要职责:掌握事故全面情况;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排险工作;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及措施。
(三)事故调查组
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经理助理担任,成员:安全科人员。职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勘查,写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四)善后处理组
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组成。职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和安抚受伤人员思想情绪,按规定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避免上访等事情发生。
三、处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坚持以抢救人员生命为前提,及时、快速开展各项救护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处置过程中,坚持先救人后抢救财产的原则。
(三)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秩序,及时抢救,查明情况,妥善处置,确保稳定。
四、现场指挥调度和联系
(一)处置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
(二)现场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小组按照分工负责、协调行动,服从组长的命令和协调。执行处置任务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组长的命令和指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和保留,但不能拒绝执行。
(三)参加处置救援人员的调度以满足现场有效处置需要为原则,先期出动处置的力量由领导小组视情况而定。对领导小组发出的调动人员、车辆的指令,接受指令的有关人员、车辆必须无条件按指令出动,在限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各小组按照本组的职责,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五、具体事故类型处置措施
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必须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坚决果断、妥善处理。对于预案未列事宜,在处置过程中,按上级的有关规定,由领导小组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执行,切实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好事故,确保稳定。
六、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使用于我校的重、特大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百色市交通技校
篇6: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的财产损失,严重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为了有效防止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并在发生挡土墙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控制危险源,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宜昌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宜府发〔2001〕5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本《预案》所称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针对挡土墙、围墙、高边坡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的事故,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做好现场清消和消除危险后果,查清事故原因和估算危害程度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三)本《预案》适用于事故单位以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以及事故危害虽然局限于单位内,但危害程度较大或危害范围已经影响周围邻近地区,依靠本单位的力量不能控制事故或不能及时消除事故后果而组织的社会救援。按照“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先由产权单位人员自救,必要时可请求外单位或事故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组织救援。
(四)重大挡土墙安全事故是指挡土墙倒塌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不满10人,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事故;特大挡土墙事故是指挡土墙倒塌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我局成立宜昌市挡土墙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事故应急救援任务。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局工会、局建管科、局城建科、市房管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安全站、市市政工程公司、宜昌建筑总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焦化煤气公司、中燃宜昌公司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五个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组。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⑴接受指挥部指示,传达指挥部指令;(2)负责召集各专业组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作出调整、修订和补充;⑷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⑹ 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安全警戒组:责任单位为宜昌建筑总公司。其主要任务是: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⑵组织现场及周围人员的转移和物资的疏散;⑶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确保现场应急救援秩序。
3、抢险救灾组:责任单位为市房管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公司、宜昌建筑总公司。其主要任务是:⑴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尽快控制危险源;⑵营救受害人员,搜寻遇难人员和重要财物;⑶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⑷协助保安人员维持秩序、疏散人员和救助伤员。
4、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为市建设局建管科。其主要任务是:⑴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医疗器材进入指定地点;⑵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的急救处置工作;⑶负责对受伤人员向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转送和医治;⑷负责对死者尸体的处理。
5、物资供应组: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办公室、市市政工程公司、宜昌建筑总公司。其主要任务是:⑴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所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特种设备(如铲车、吊车、自卸汽车等设备);⑵保障事故抢险救援急需的资金和交通、水电、通讯器材的畅通,⑶负责保障参加救援
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6、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为市建设局工会。其主要任务是:⑴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⑵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⑶负责对事故遇难者应享受待遇的政策咨询。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准确地将事故情况报告辖区城建局、产权单位、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并由辖区城建局、产权单位、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转报上级部门和省政府办公厅。
2、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辖区城建局应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概况向上述单位报告,并在12小时内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送上述单位。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和地点,并注明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性质、企业规模等;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初步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重特挡土墙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事故挡土墙的产权单位、辖区城建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武警宜昌支队或驻宜部队,请求给予支援。同时,将事故情况以及事故救援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
指挥部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6446659
传真电话:6446492
负 责 人:季必灵电话:8666380
市建设局工会:
负 责 人:杜岐山电话:***
局建管科:6448222
负 责 人:李向东电话:***
市房管局:
负 责 人:余世银电话:***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 责 人:江军电话:***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负 责 人:王涛电话:8614876
市市政工程公司:
负 责 人:陶加林电话:***
宜昌建筑总公司:
负 责 人:周选贵电话:***
2、其他
报警电话:110119
急救电话:120999
四、事故应急救援
(一)事故单位自救
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积极为社会救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二)社会应急救援
挡土墙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按以下基本步骤进行。
1、接报。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要求救援的报告时,接报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⑴问清报告人;⑵问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涉及范围和程度、对救援的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⑶按救援程度,派出救援队伍;⑷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⑸保持与救援队伍的联系,并视事故发展状况,必要时派出后继梯队予以增援。
2、设点。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几项因素:⑴地点:应选在周围建筑物、地基稳定区域,但注意不要远离事故现场,要便于指挥和救援工作的实施;⑵位置:各救援队伍应尽可能在靠近现场救援指挥部的地方设点并随时保持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联系;⑶路段:应选择交通路口,利于救援人员或转送伤员的车辆通行;⑷条件: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可设在室内或室外,应便于人员行动或群众伤员的抢救,同时要尽可能利用原有通讯、水电等资源,有利救援工作的实施;⑸标志:现场救援指挥部或救援、急救医疗点,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悬挂的旗帜应用轻质面料制作,以便救援人员随时掌握现场风向。
3、报到。各专业组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涉及到的有关部门接到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令后,要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备足抢救设备、器材、物资等,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情况,便于统一实施救援工作。
4、救援。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工作,控制住危险源,减少事故损失;抢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急救和安全转送工作;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消除危害后果;查清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5、撤点。在救援行动中,应随时注意气象和事故的变化,一旦发现所处的区域受到挡土墙继续倒塌或其他危险时,应立即向安全区转移。在转移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保持与救援指挥部和各救援队伍的联系。救援工作结束后,各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以前必须取得现场指挥部的同意。撤离前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注意安全。
6、总结。每一次执行救援任务后都应进行救援小结,总结经验与教训,积累资料,以利再战。
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应根据挡土墙倒塌危害区域建立警戒区,并向交通部门请求支援,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区域时要注意:⑴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⑵除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⑶设立警戒区域时应充分保护煤气管网、自来水管网、电力、通讯线路安全。
2、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内挡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要注意:
⑴如挡土墙倒塌造成有毒物质泄露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⑵每个场所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⑶应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⑷不要在低洼处滞留;⑸要查清是
否有人仍留危险区。
(二)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挡土墙倒塌伤害为:物体打击、中毒、窒息、挡土墙倒塌造成煤气泄露引起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1、现场急救时注意事项:⑴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⑵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⑶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⑷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⑸所有的救援器材需具防爆功能。
2、当现场有人受到挡土墙倒塌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⑴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⑵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时立即进行心脏按摩;⑶对伤口进行清洗、止血、包扎。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⑷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⑸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⑹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
(三)倒塌处理
1、寻找掩埋的人员,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其周围的掩埋物,救出伤员;
2、查清危险源的部位,制定有效方案,控制其继续扩大;
3、清除倒塌物,继续寻找失踪人员;
4、制定修复方案,修复事故部位。
(四)泄漏处理
挡土墙倒塌造成煤气等危险品泄漏后,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伤害,对可燃物质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因此,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泄漏源控制。关闭附近煤气阀,并与煤气公司联系寻求支援。
2、泄漏物处理。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围堤堵截、稀释与覆盖、收容(集)和废弃等四种方法。
在进入泄漏现场对泄漏物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⑴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⑵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⑶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⑷化学品泄漏时,除受过特别训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试图清除泄漏物。
(五)火灾控制
挡土墙倒塌容易导致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灭火对策
⑴扑救初期火灾。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⑵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⑶火灾扑救。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灾害扩大。当火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六、其它事项
(一)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建设局及有关部门在实施社会救援工作时,应以本《预案》为指导,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灵活处置。
(二)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和工作职能,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本部门、单位预防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组织预案演练,做到事故发生后从容不迫,稳妥处理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四)因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直接损失的赔偿,由事故单位负责。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支援单位所耗费的费用,由事故单位负责补偿。
(五)各区城建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六)各区城建局、各有关部门所制定的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市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本《预案》中的有关部门应随时充分保证各专业组成员和有关物资的落实,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八)在挡土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规定办理。
篇7: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3)发生跨辖区、乡镇行政区划生产安全事故。
(4)区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
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作出“ 组织体系的各机构、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及运行程序,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区人民政府成立华容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全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总指挥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2.2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
2.2.1区政府(或区安委会)为全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2.2区安委会办公室为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组织协调全市应急救援工作;
(3)编制和修订全区应急总预案,监督指导全区子预案的制定,督促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建设;
(4)组织指导全区应急救援演练;
(5)承担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2.2.3政府有关各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中,负责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重大食物中毒等子预案而设的指挥机构为区专业协调指挥机构。
既负有本部门应急响应的职责,又承担区政府、区安委会所安排的应急响应任务,确保子预案的顺利实施。
2.2.4区有关部门与区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与本预案及专项子预案的衔接工作。负责子预案应急管理机构必须与市相关预案的管理机构做好衔接,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2.3应急指挥中心
进入Ⅲ级应急响应后,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投入运作。区应急指挥中心由下列成员组成:
总指挥:区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的领导成员:(1)区政府办公室(2)区武装部(3)区委宣传部(4)区公安局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区财政局(7)区建设局(8)区交通办(9)区卫生局(10)区环境监理站(11)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2)区电信局
(13)区其它有关部门(依据事故类型临时增加)2.4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2.4.1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4.2副总指挥:按分工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4.3区武装部:根据总指挥的决定,组织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2.4.4区政府办公室
(1)负责指挥部内部的信息沟通;
(2)负责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3)对正副指挥的命令执行情况跟踪反馈;(4)为指挥部提供车辆运输、通讯及后勤保障;
(5)负责应急救援涉外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的安置和处理。
2.4.5区委宣传部
统一协调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4.6区公安局
(1)负责在(5)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
2.4.7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协助指挥中心实施应急预案;
(2)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3)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组”对抢险救援提供咨询和对策;
(4)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准备。
(5)建立全区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档案。2.4.8区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2.4.9区建设局
(1)负责调集并组织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2)负责提供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
(3)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
2.4.10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和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市场信息;对灾后生产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给予政策优惠。
2.4.11区交通办
(1)根据预案负责内河水上交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有关预案负责河道、桥梁、道路的排险、疏通、修复工作;
(3)支持在长江的应急救援工作。2.4.11区卫生局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2)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
(3)负责向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向兄弟区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2.4.12区环境监理站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的措施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
2.4.13区电信局
为应急救援提供信息通信保障。2.5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依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面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必须组织大批居民疏散的紧急情况,在未起动Ⅲ级响应时立即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并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须将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队伍和救援情况及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3.预警预防机制
3.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接报后应当立即逐级报告区人民政府,并同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即本预案的启动由区长批准、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组织实施。启动华容区子预案由分管副区长批准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区政府及部门组织实施。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3)经专家对警情判断报请区政府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应级响应,并立即通知区应急指挥中心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适宜启动子预案,建议由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实施。4.1.2区有关部门的响应
(1)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发生非煤矿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3)发生建筑施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建筑施工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4)发生道路交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道路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5)发生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6)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由消防科按照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
(7)发生食物中毒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华容区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8)发生其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有关职能部门按部门预案组织实施。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Ⅲ级响应后,区安委办和区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1)启动区应急预案,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3)组织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4)协调与周边城市与单位的关系,寻求对应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5)及时向区政府负责人、区安委会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6)如应急响应升为Ⅱ级,应考虑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设行动、策划、后勤、资金/行政等机构,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量,配合省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
4.3信息资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4.4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辖市、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乡镇、跨行业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并协调实施。
4.5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4.6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企业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
(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
(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4.8公众动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战斗。
4.9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
根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
监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4.10新闻发布
区委宣传部会同区安委会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4.11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该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调查。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区安委会办公室。6.保障措施
6.1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
构筑华容区集中管理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支持的信息通讯平台、建立全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和监控系统;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6.2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发计局、工贸办等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粮食部门负责粮食的供应。同时当地政府可与相邻地区签订物资供应和运输互动协议。
在原有交通运输资源不能适应抢险救援的情况下,区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协调交通部门提供交通运输支持。
6.3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矿山、危化品、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或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各级政府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4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治能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职业中毒治疗医院、烧伤专科医院的列表,如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治疗能力;抢救药
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要组织医疗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了解我区主要危险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类型及正确的消毒和治疗方法。
6.5应急财务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6教育、训练和演习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社区要建立互动机制,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要了解潜在的危险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依据子预案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高危行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结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宣传相关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从而使应急预案经得起实战检验。
上述机构和单位演习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6.7监督检查
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响应、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3奖励与责任
7.3.1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3.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7.4预案解释部门
篇8: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更好地使企业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 在施工生产中将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保护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 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现场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本着“预防为本, 自救为主”、“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的原则, 保证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指导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序, 做到目标明确, 责任到人, 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事故内容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性,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其有害影响通常发生在项目施工场区内。
(1) 深基坑开挖塌崩; (2) 高支模支架坍塌; (3) 高脚手架倒塌; (4) 井架倾倒; (5) 触电; (6) 临时设施、设备倒塌; (7) 火灾; (8) 食物、气体中毒; (9)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10) 不可预见突发性事故。
3 应急预案的启动要求
施工场区内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如下。
(1) 死亡数在1人以上; (2) 直辖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 对施工场区外有明显影响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4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 由企业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由企业及事故现场同时启动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 及时启动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5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公司及项目部二级编制, 框架图如下。
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风险评估部、物资管理部、分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后勤供应部、保卫部。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如下。
5.1 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 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紧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确定行动类型; (2)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 根据紧急状态确定上报程序; (4)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5) 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6)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7) 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8) 决定应急撤离。
5.2 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保持与事故现场的直接联络; (2) 组织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4) 提出应急反应应采取的对策。
5.3 风险评估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对本企业各施工现场的特点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2)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控, 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位置, 为事故抢险取得宝贵时间; (4) 制定项目施工现场的应急物资, 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5.4 物资管理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 收集和建立档案; (2) 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应急物资, 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好性, 监督、落实应急物资和人员的到位情况; (3) 应急预案启动后, 按总指挥的部署, 有效地组织就近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 及时地对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5.5 人力管理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定施工现场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2)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人员的变更情况; (3) 应急预案启动时, 按总指挥的部署, 有效地组织就近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人员, 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5.6 工程技术部的职能及职责
(1) 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内容及特点, 制定其可能出现的应急方案及救援措施, 整理归档, 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 应急预案启动时, 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 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
5.7 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1) 根据企业各项目经理部的位置, 及时向事故现场提供物资做好准备; (2) 应急预案启动时, 按总指挥的部署, 及时提供后勤服务。
5.8 保卫部的职能及职责
(1) 定期检查各项目部的保安人员落实情况; (2) 应急预案启动时, 做好现场的保护及场区内的治安工作, 必要时协助做好场区人员的疏散工作。
6 应急预案的终止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预案救援实施后, 当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 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 场内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 不存在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 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时, 由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反应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的副总指挥做出应急预案终止的决定。
7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 应做好标记和书面记录, 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收集统计、整理形成文件, 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所实施的全过程, 认真科学的做出总结, 完善不足, 为以后新的预案的建立及制定提供依据。
根据企业的劳动奖罚制度, 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 妥善处理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8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
根据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场区的特点,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演练目的是为了测试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性;提高与现场及周围环境事故应急的协调能力。
通过演练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应急反应培训, 是对应急人员按计划进行有效学习和培训, 使之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每年至少培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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