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工作计划(精选6篇)
篇1:辐射安全工作计划
封闭同位素放射源操作规程
一、人员管理
1.1 电控部设专人负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管理人员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就业前体检与就业后定期体检等规定。
1.2日常维护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铅衣、铅眼镜),此类防护用品由电控部负责保管。
1.3监管人员有变更,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使用同位素的场所采用屏蔽设施,并设置危险标识。
三、安装、拆装
3.1 放射性同位素的安装、拆装工作由生产厂家负责完成。
3.2 现场安装、拆卸时划出安全防护区,设置危险标识,并专人警戒。
四、登记、建档
4.1 在用放射性同位素,电控部建立放射源安装、拆卸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4.2 发生放射性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小放射性危害。
五、日常监管
5.1 放射源所在岗位操作人员严格巡检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5.2 放射源所处设备闲置、移走之前,所在事业部须书面报告电控部和安全环保部。
5.3 设备检修需要移动放射源时,须得到电控部专职管理人员许可。
5.4 设备内检修检测,须穿专用铅服。
篇2:辐射安全工作计划
为确保辐射安全,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名称)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法人)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置专职机构名称)或专人(姓名)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三、在许可规定的种类和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和地址发生变化时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或者范围的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四、建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省环保厅和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专人)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保管工作。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混存。确保贮存场所具有效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安全措施。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及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七、保证其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八、发生任何涉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购买行为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进行备案。
九、新增和报废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时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和注销手续。
十、在运输或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有专人押运。
十一、对闲置废弃的放射源按规定返厂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并办理备案手续。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时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置。
十二、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三、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报省级环保部门备案。
十四、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单 位:(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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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辐射安全工作计划
辐射成像型绿色通道检查系统具有精准性高、检测迅速的独特优势, 当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的公路领域普及应用。该系统主要是利用射线辐射成像技术, 以实现对车辆的透视成像检查。通过大量实践证明, 该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文章针对绿色通道检查系统的辐射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2当前检查设备存在的问题、局限性及注意问题
就目前而言, 辐射成像型绿色通道检查系统虽然具有高的准确性, 但如果在全国每个收费站都安装该系统, 将会耗费巨额资金。如果只是在部分收费站进行安装, 那么只能使得部分单位受益。同时, 虽然运用X光机以及四类放射源透视检查系统具有较低的价格, 但是只能看到车辆的整体轮廓和货物的局部, 精准性较低, 极易产生纠纷, 同时降低了车辆的通行速度, 无法满足车流量大的主要线路收费站的具体需要, 同时假冒绿色通道的现象也无法消除。因此, 仅靠使用单一种类的设备, 只能满足局部运营需求, 无法做到大面积推广使用。
3辐射成像型绿色通道检查系统的辐射安全要求
3.1实践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依据源强度大小, 放射源可以分为五类, 然而强度再弱的放射源也具有一定的风险, “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所以, 使用单位首先要对放射源收益和付出之比进行衡量, 达到用户应用目的之后方可使用。如果只是一味使用强度较弱的放射源, 其成本虽然较低, 但是强度及性能也会大大降低, 无法达到应用单位对绿色通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的目的。所以, 对于应用单位而言, 首先要对应用绿色通道检查系统性能能否满足公路检查的实际需求进行验证, 再对实践的预期效果进行检验。
3.2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
针对放射性项目, 国家相继出台了GBZ18871-2002、GBZ143- 2002、国家环保部第31号令以及国务院第449号令等法律法规, 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 依据国务院第449号令的规定, 具有生产及销售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企业, 应获得环保相关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所以, 应用单位首先应对生产及销售辐射成像型绿色通道检查系统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查看, 其设备应用放射源种类需要与《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准的放射源种类一致。
第二, 国家对放射源安全标准以及操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安全进行了统一的规定, 所以应用单位必须对绿色通道检查系统的认证资格进行检查, 确保操作人员及群众的人身安全。
第三, 对绿色通道检查系统的设计应谨遵故障安全原则, 对相关安全装置的设置情况予以高度关注, 并对安全联锁功能要求予以严格规定。所以, 应用单位应对绿色通道检查系统的资质机构检测及认证情况予以严格检查, 确保对操作人员和公众的保护。
第四, 国家环保部第31号令规定, 必须对应用于绿色通道检查系统的放射源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 且其必须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所以, 应用单位必须对绿色通道检查系统能否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进行检查, 确保使用项目与国家规定相符。
4安全性较高的绿色通道检查设备产品系列
2010年4月, 全国第一台TC-SCAN绿色通道检查系统诞生, 之后许多企业将其应用于港口、海关等关口的检测上。随着技术的逐步成熟, 相关部门针对高速公路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优化和改善, 进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绿色通道检查系统, 并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使用。
4.1高性能绿色通道检查系列产品
在主线收费站使用灵敏度较高的阵列探测器及性能较高的射线源, 实现对过往车辆的全成像检测, 不仅具有较高的检查速度和精准性, 还可避免许多纠纷, 提升检查速度。
4.2局部成像辅助判别检查系列产品
到目前为止, 局部成像辅助判别检查已经获取了十多万幅鲜活农产品车辆的扫描图和假冒绿色通道的检测图像, 基于此建立了健全鲜活农产品辐射扫描数据库, 并与车辆局部图像予以结合分析, 加以判断。
4.3车载移动式检查系列产品
将车载移动式检查系列产品集中于一辆车的底部, 整辆车可以在公路上正常行驶, 在车辆行驶到相关检查场所后, 二十分钟内可对车辆状态进行检查。该设备移动性较强的特点, 主要适用于在多个收费站之间进行机动性检查。
4.4非成像辅助判别检查系列产品
在建立并完善鲜活农产品图像数据库的基础上, 辅助假冒绿色通道识别算法及相关射线透视成像原理, 对满载货物的车辆进行不同位置的全方位探测, 为车辆成像提供一定的辅助识别功用。
4.5低端四类小源检查系统产品
对整车轮廓进行粗略扫描时, 可以使用固体探测器和四类射线源, 其成本低的特点对匝线收费站比较适用。
5安全联锁和辐射防护装里可靠性验证
众所周知, 检查系统中的放射源装置安全问题与其源强度的大小并无直接的联系。即便是强度再微弱的放射源也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比如, 一旦防护装置出现异常, 距离四类放射源四五米处的工作人员, 在几分钟内就能够接受到远超于国际标准要求的放射剂量。因此, 辐射的防护装置非常重要, 其不仅能够对射线起到防护、 屏蔽的作用, 还能明显降低潜在风险, 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绿色通道检查系统中, 整个过程都是全自动的, 只有在检测时, 才会发出相应的射线, 这一过程操作起来比较简单, 但是工作原理非常复杂, 涉及到电子传感器部件、快门机械部件、通讯网络、快门驱动机构以及供配电设备等。其中任何一个部件出现异常, 都会导致整个系统在非检测状态中发出射线, 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所以, 必须在系统中加装稳定性及可靠性比较高的安全联锁装置。
所谓安全联锁指的是一种安全系数较高的控制方式, 通过相关部件动作之间的关联, 使得每个部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否则将无法打开快门, 也无法发出射线。在辐射成像型绿色通道检查系统中, 辐射防护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并非单一的防护设备, 而是一套成熟的防护系统, 其不仅包含软件系统和相关硬件设备, 还具有较高安全系数的可靠性设计、冗余设计以及经验设计等。所以, 应用单位在使用绿色通道检查系统时, 必须对其辐射防护装置和安全联锁系统进行严格检验, 从而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系统保护。
6结束语
总而言之, 辐射成像型绿色通道检测技术能够对不法分子假冒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逃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大大提升了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车辆的检查深度, 减轻了收费站检测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较大幅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曲海波, 沈琐.数字辐射成像绿色通道检查系统技术介绍[J].中国交通信息化, 2012 (6) :36-37.
[2]曲海波, 沈琐.“绿色通道”车辆透视成像检查技术背景介绍[J].中国交通信息化, 2011 (5) :96-97.
篇4:辐射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是适应核电大发展的迫切需要
截至2008年底,我国运行的核电机组11台,国务院核准在建或即将开建的机组有26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经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机组17台,合计54台机组。据此计算,到了2012年,我国运行和在建的核电机组数量将达到或超过法国、日本的核电规模,成为核电大国。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机组数量将与美国现有核电机组规模相当,进入世界前二名,成为核电强国。因此,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核电发展处于运行与建造并重的阶段,运行机组的数量较多,建造机组的数量极大,这给核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外,我国作为核大国,研究性反应堆和其他核设施,特别是老旧核设施安全隐患突出,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液、废物和乏燃料等的贮存条件也存在一定问题,同时量大面广的放射源,均给辐射监管部门提出了严峻挑
战。
二、严格有效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在为我国核电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监管
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的管理体制是由国务院直属的国家核安全局负责核设施安全监管、卫生部负责放射源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局负责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监测。经过几轮政府机构改革,最终确定了由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全国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0多年来,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在核安全技术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这些工作,保障了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降低了事故发生率,在核电技术设备引进、汶川地震应急等重大事件和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核电良好的安全状况充分印证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有效。从1984年10月国家核安全局成立开始对核电进行监督以来,我国核电站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到目前为止,我国核电站尚未发生过2级以上事故,安全状况良好。这一方面得益于核电建设和运营单位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核安全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三、监管力量的不足和技术支持平台的缺乏,将严重制约监管职责的履行和监管水平的提升,不适应核电发展的形势需要
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核能事业高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很不适应,与其他核能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监管体系不够顺畅,力量严重不足,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职责的履行。目前,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责除包括国外相同机构的职责外,还负责核安全设备、辐射环境监测和电磁辐射的环境监管职能,但部机关核安全管理司加上直属的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六个地区监督站,总人数才300人左右,与核电先进国家尚有较大差距。目前法国、日本各有50台核电机组,监管人员为2000人左右;美国有104台核电机组,监管人员为3900人左右。监管人员的严重不足,已给在役和在建、新建核电厂带来了不利影响。如在役核电厂每年大修期间的装载核燃料、机组临界等控制点,均需监管部门对业主提交的申请方案进行审评,并派监管人员在现场进行连续监督。如监管人员不能到位,将直接影响机组的核安全风险控制和大修时间,进而影响核电厂的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能力支撑平台缺乏,制约了监管水平的提升。按照国际成熟实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深入到设计、建造、运行的第一线,对设计进行独立的核算验证,对设备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对核电厂建造、调试、运行进行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影响进行独立的技术评价。但是,由于目前能力缺乏,缺少独立的安全审评、核算验证、试验、检验的必要装备和能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尚不能开展深入的技术审查和独立验证。而核电厂业主,不论是人力、财力,还是法律的适用主体上,都不可能也不可以代替监管机构来建立类似的技术支撑平台。
四、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机构和队伍建设。面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力量。如可以在环境保护部下,考虑设立部管局——国家核安全局(副部级);可以适当增加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数量。与此对应,根据工作职责的加强和工作任务的增加,逐步适当增加人员,在2012年,国家核安全局系统人员总编制人数增加至1200人左右,到2020年增加至2000人左右。同时,监管机构也应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履行核安全监管职能。如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程序,明确重点规范监管行为;切实做好在役核电厂监督和执法确保运行安全;加快新建核电项目审查进度和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核设施建造现场监督,确保建造质量;进一步完善核安全审查、许可、监督、执法、应急响应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能力支撑体系建设。技术能力支撑体系由共用条件、核设施安全监管能力、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监管能力以及核技术利用监管能力等七个方面组成。建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分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度有序进行;同时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借助现有核工业部门的能力,建立相对独立和较为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篇5: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各项法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辐射工作管理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解决。
二、经常了解放射性物品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法规、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适时进行防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遵守放射性物质转移环节中的管理规定,积极纠正本单位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闲置废弃放射源由生产厂家及时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四、达到放射性物品在安全防护管理方面无丢失、无被盗、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的管理目标,发生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立即向环保、公安机关报告。
篇6: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一、测厚仪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核技术应用项目2台测厚仪,安装薄膜生产车间,主要用来对薄膜的厚度进行测量。此测厚仪由德国布鲁克纳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其中含有2枚钷-147放射源,源的出厂活度为2.500E+9(11月出厂)。20xx年01月14日取得XX省环保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苏环辐证〔F0341〕)。
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钜147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测厚仪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损伤,并放置了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个人剂量监测仪。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和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2名具有专科学历的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测试仪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秤安全进行。
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放射防护人员岗位职责》、《核子秤维修制度》、《核子秤安全操作规程》、《环保标准、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安全防范规定》等一系规章制度。
过期的放射源及时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核子秤放射源泄漏应急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核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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