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保密协议

关键词: 保密 甲方 乙方 协议

机构保密协议(精选8篇)

篇1:机构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委托乙方就甲方拟与就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由于上述事务将涉及到公司和自然人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所获知的数据及信息,甲方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现双方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以及任何业务关联人,下同)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中所可能接触、知晓、了解的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载体所反映的甲方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公司、或公司员工、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获得的与本项目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此外,乙方基于甲方的信息所做的记录、摘要、编辑等整理文件,亦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此承诺:

1、乙方严守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守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乙方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泄露给乙方内部无关的人员;

3、乙方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特定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乙方仅有权在最小限度内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在在职期间乃至退职以后都应严格按本协议的条款规定保守秘密;/

46、如果乙方被任何行政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告知该机关此信息的商业秘密性质,并要求该机关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此等情况。

第三条

在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或延伸的一切商业秘密,其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均为甲方所有。无论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对应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履行,或是甲方同意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及信息的行为,都不应解释为许可乙方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地取得任何商业秘密或信息的现有或延伸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履行各类相关合同过程中随时返还或销毁指定的商业秘密资料,并且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此等要求之后的十日内返还或销毁。

自各类相关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秘密资料妥善归还甲方。

第五条

本协议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始,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密之日。

第六条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信息、与乙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向乙方提供信息或与乙方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第七条

甲方并未就其向乙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乙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并且乙方对其所获收益数额负有举证责任。

2、在此基础之上,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害。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相应管辖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本协议的准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

第十条

1、本协议的修改必须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进行。

2、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3、如果本协议与双方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书的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内部人事变动的影响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审阅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篇2:机构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工作),并为甲方出具(报告)。甲方提供或应乙方要求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是乙方为甲方完成 工作的必备条件,该资料和信息中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及经济利益。

2.为避免乙方在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故意或过失向第三方传阅、透露或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公开,造成该等保密信息泄露或遗失,乙方承诺愿意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对甲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承担由于泄露或遗失甲方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对于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报告),甲方承诺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保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鉴于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甲方,乙方不享有甲方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对上述保密信息使用的方式和程度仅限于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为甲方出具的(报告)范围内,且该等使用必须是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所为。未经甲方指定人员许可,不得复制、翻拍甲方或其员工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得将甲方或其员工提供的文件、资料携带出甲方指定的办公区域。

第二条 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口头方式擅自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及甲方商业资源,或将其公布、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或甲方商业资源。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行为都被视为违约行为。

保密协议

第三条 乙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载体,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仅限使用于本协议所述的用途中,或为甲方的利益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和保密信息载体。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把所有按照此协议收到的以及在调查过程中形成的保密信息载体交还甲方或将其全部销毁,乙方应持续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期待的商业利益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乙方有义务对其所有参与 的工作人员及知情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果乙方能够表明存在下列事项,则其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只限于下列事项的范围内),但在披露之前必须经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需披露的内容及具体理由;

(1)该等披露是根据有管辖的法律或政府、司法或仲裁机关的要求所作;(2)在乙方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前,第三方已合法拥有了该等保密信息(应有书面记录)。

第六条 本协议取代了双方此前就本协议有关事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所达成的一切性质的草案、协议、承诺、声明、保证或安排。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条款不得变更。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是累加性的,且并不排除其他根据法律或其他而享有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未能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并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的放弃;单独、部分的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并不能排除对该等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以及其他权利的进一步行使用权。

第八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管辖法律认定为非法、失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执行不受到影响,并继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所述事项有关而发出的通知,除非另有特殊规定,应当以中文书写,并应发至双方于文首指定的地址。

保密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应当签署或促成签署任何文件,或从事、促成从事任何行为,以使本协议条款的内容可以完成。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公司授权人签署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为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拟提起之法律程序均应提请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 本协议由双方各授权其代表于文首注明的日期签署,以昭信守。第十四条 保密定义

1. 保密信息:为本协议目的,保密信息指:

(1)广义上讲,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独占性资料、财务报告、客户名录、市场竞争位置、商业伙伴资源及其他有关的重要技术和商业信息。

(2)具体包括,将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务模式信息、开发信息、商业机密、图表和其他技术、业务、营销或财务信息、计划的事宜、商业伙伴资源。

(3)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资料。2. 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政府部门、机构或其他任何组织或经济实体,但不包括本协议期间从甲方或乙方辞退的人员。

3. 双方公司的雇员均应遵守本协议,无论该雇员是否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辞职与否。乙方须确保乙方所有参与委托事项的工作人员及知情的工作人员应对委托事项工作过程中得知的一切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4. 保密信息载体:指所有载有、显示、披露保密信息的文件、表格、磁盘、电子文件及其他资料、物品。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篇3:商业接洽始于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一般是交易双方初步商业接洽后签订的第一个法律文件, 也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最常遇到的法律文件之一。其作用是通过法律方式约束潜在信息获得一方, 从而使得信息披露一方更加放心披露自身的保密材料和信息以便更好的促进双方商业交易。作为信息获得一方的法务人员和律师, 充分理解保密协议, 可以更好的判断自身公司对外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衡量潜在风险;而作为信息披露一方的法务人员和律师, 充分运用保密协议, 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公司的机密信息。在涉外商业接洽中, 保密协议的运用则更为常见, 因为外资企业通常都会要求在谈判开始前就签订保密协议, 以保护商业谈判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了保密协议的法律保护, 谈判双方也会更加容易开诚布公的进行商谈, 提供详尽的数据, 从而更好的促进双方达成商业交易。

一、有效建立保密协议管理机制

任何一家公司都可能在不同的保密协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信息披露方或者信息接收方, 又或者同时作为信息披露方和信息接收方。在商业接洽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 那么起草和审查保密协议时的策略当然也就不同。信息接收方当然希望保密协议涉及的保密信息范围越窄越好, 泄密责任越小越好, 保密时限越短越好。而信息披露方则希望在最大限度内保护保密信息不被泄露。[1]所以作为公司法务人员或律师, 要为自己服务的公司建立不同的策略和保密协议模板:单向接受信息, 单向披露信息以及双向 (既接受信息同时又披露信息) 。另外, 还需要建立公司相关层级领导审批制度, 以保证不论作为信息接收方还是信息披露方, 公司的利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

二、保密信息的定义

信息披露方希望“保密信息”这张网撒得越大越好, 最好涵盖所有形式的信息, 不论是书面的口头的还是电子形式的, 甚至包括信息接收方根据保密信息开发的工作产品 (例如根据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的分析图表) 。具体的, 可以将“保密信息”定义为由披露方或代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不为公众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样品、技术、规格、图纸、设计、构思、工艺和测试方法等。而且对于口头披露的保密信息, 应当在口头披露时明确表明为保密信息, 并在披露后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口头信息接收方发出保密信息的摘要, 同时表明为保密。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 信息披露方务必要求信息接收方收到具体保密信息时进行签收, 以作为日后主张权利的证据。[1]

然而信息接收方则希望在“保密信息”的定义中排除以下内容:1、信息接收方已经掌握的信息;2、社会公众通过一般查询可以获得的信息;3、信息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4、信息接收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且该第三方对该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

所以, 不论是信息披露方还是信息接收方的法务人员或律师, 在起草和审核保密协议时, 一定不能闭门造车!务必要与业务人员一同把关, 研究每个项目中保密信息的内容、性质、重要程度、来源以及使用目的。并据此在与对方的商业谈判中, 划界清楚, 不至于承担不必要的义务和责任, 为今后的商业活动铺平道路。

三、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

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 当然是信息接收方。那么是否仅仅是信息接收方这一家公司呢?

作为信息披露方, 通常来说总是会要求保密协议下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范围不只包括信息接收方, 还需要包括信息接收方的关联方。若从最有利于信息披露方的角度来定义, “关联方”可以定义为:控制其他法律实体、被其他法律实体控制或与之共同受控于其他法律实体的任何法律实体。如果某一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实体足够的投票权从而能够选出另一实体董事会或管理机构的多数成员, 该通过其他方式主导另一实体的管理和事务, 该实体将被视为“控制”另一实体。

作为信息接收方, 则往往坚持只有信息接收方这一主体承担保密协议项下的义务, 而使其关联方免于承担义务。

一般商业谈判中, 双方经过商谈之后的妥协结果通常是这样的:1、若信息接收方的关联方有途径接触保密信息, 则义务主体包括该关联方;2、对于没有途径接触保密信息的关联方, 被排除在义务主体之外;3、义务主体不包括信息接收方的被投资公司。

四、保密信息的使用、披露以及事后处理

保密协议中另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是界定如何使用和披露保密信息以及合作结束后如何处理保密信息。

对于商业接洽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 必须对其使用目的进行清楚和明确的界定, 比如保密信息仅可用于“评估某项目合作可能性”、“测试某型号产品特性”或“仅限于股权收购谈判”等。从另一侧面, 在某些保密协议中, 还应特别针对不允许的使用, 进行明确排除, 比如保密信息不可用于“同类产品的研制开发”等。

对于保密信息接收方再次披露的限制:

(一) 禁止未经许可向第三方再披露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许可, 信息接收方禁止向第三方披露 (甚至包括其关联公司、外部顾问等) 。如果商业目的的需要, 一定要求信息披露方允许的话, 信息披露方则需要考虑要求该第三方与信息披露方也签订保密协议, 承诺与信息接收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 向员工披露的限制

信息接收方必须在“确有必要知道”的前提下向员工披露, 并要求获知信息的员工与信息接收方签有合格的保密协议, 或者在信息接收方企业内部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和企业政策以确保员工不会将保密信息再次泄露给第三人。

(三) 政府、法律强制要求披露

如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法院令的要求, 需要信息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 信息接收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披露方, 给予信息披露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要求提出异议, 以寻求保护令或适当的救济。信息接收方只能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判决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 且仅限于其被强制要求披露的范围。

那么商业接洽后, 如果未达成商业合作, 那么已经披露的保密信息应当如何处理呢?这在实务中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 所以一定要在保密协议中提前界定清楚, 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作为信息披露方, 往往要求信息接收方按照其随时可能发出的指示来返还或者销毁所有载有保密信息的材料, 以及信息接收方基于保密信息开发的工作产品 (例如根据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的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等) 。

另一方面, 信息接收方则应当力争信息披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信息披露方应当在要求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时提供书面通知;比如信息接收方需要保留选择返还或是销毁保密信息的权力;比如信息接收方有权保留下列材料:基于保密信息自行开发的工作产品的副本, 应法律规定或合规要求存留的保密信息, 以及电脑备份系统中常规存储的保密信息。

通过上文分析, 可以知道, 保密协议不仅仅局限在公司和员工之间, 更为重要的保密协议其实存在于公司与公司之间。本文认为, 有效建立保密协议管理机制, 清楚定义保密信息, 理清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 以及限制保密信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是公司之间保密协议最为重要的四个法律特点。

参考文献

篇4:论医疗机构的保密义务

关键词:医疗机构;保密;义务

就医疗行业而言,由于医患之间关于医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医疗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平衡,决定了医院关系的不平等状态。大部分患者在就就医过程中对疾病的认识及诊治等均处于劣势地位,而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接触检查治疗或者对患者心理进行探询时,容易产生侵害患者的潜在危险。就此,文中针对如何通过法律来更好的维护患者的权利,促使医疗机构更好的履行保密义务展开探讨,为推动医疗行业的大发展提供积极的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一、当前我国医疗结构泄露患者信息的现象

现在医疗机构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及医疗信息的案例频繁出现,将其总结、归纳为这几大点:

(一)医疗机构中患者的信息被人随意翻阅

据媒体及相关报道了解到:除了全国有名的医院外,如北京医院,协和医院等以外的医院,部分患者的病历几乎无人看管,只要有心人随意翻阅,便能得知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手机号,身份证,职业;住址等,这样极易造成各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使得患者的隐私被外泄。通常情况下,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所生成的病历资料本由医疗机构妥善保管,一旦未履行义务,导致患者信息泄露现象发生,将会对患者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患者医疗信息被出售

患者就诊治疗期间,为医疗机构提供基本信息的原因是为了住院治疗的需求,但是医疗机构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況下,将患者的基本信息进行出售,产生营利,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患者的权益,应当被认定为泄露患者信息的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惩罚。如,医院倒卖孕妇信息,基本内容涉及月嫂、纪念写真、产后健身等方面。

(三)医疗机构私自使用医疗信息

医疗机构未经患者同意便私自使用医疗信息,将患者的信息作为广告对外宣传,例如:对前10名就诊的患者实行特价优惠等等广告形式,虽然在接受治疗前,医院称其有发出的通知,不会随意泄露患者的具体情况,但是在患者住院治疗期间,经常会接到亲朋好友的电话,由于大部分患者不愿意让他人知道自己的病情,这样就带来了无形的精神压力。医疗机构的这种行为,依然被认定为恶意泄露患者信息,违法了保密的义务。

(四)患者诊治过程中信息被泄露

由于医院医疗设备紧张,患者数量多的原因,导致医生在询问患者病情时有很多“听众”在场,增加了患者医疗信息向外扩散的可能性,难以保证患者就诊的期间的权利。

二、医疗机构应尽保密义务

针对上述当前我国医疗结构泄露患者信息的现象得知,由于医疗机构没有履行好保密患者就诊信息的义务,给患者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甚至更严重的后果,这些都属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所以,就如何救济患者所受侵害的权利,是当前医疗行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机构的范围是什么,医疗机构泄露了患者的信息应该承担哪些赔偿责任,其具体内容有:

医疗机构对于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侵权损害是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其中包括,义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检查、询问时,造成患者基本信息及病情泄露带来的不良后果。如果违反了该义务所产生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1、当医疗机构出现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患者及时发现时,可以及时提出阻止的要求,此外,在发现医疗机构未遵守规范要求管理病历档案时,患者可以及时提出要求医疗机构应尽到其注意义务,从而进一步完善管理行为。2、若患者接受医疗机构的赔礼道歉可解决的问题,可通过赔礼道歉予以解决,当然这种承担责任的方式要在患者接受的前提下使用。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当医疗机构违反保密义务后,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在其一般人权权益受到侵害的同等范围内,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而恢复患者的名誉及尊严[2]。4、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违反保密义务侵害患者的权益时,很难直接对患者的财产利益带来影响,所以,应当承担的是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计算精神赔偿时,不仅要兼顾对患者的损失补偿,而且要兼顾到患者的权利。在此期间,双方相互沟通和交流,相互协商下处理好这一违反保密义务问题。

三、小结

综上,为了保证患者诊治期间的个人权利,要求医疗机构在承担保密义务的同时,需要对其保密范围做一大致规范,避免发生违反行为却无法合理解决。除上文探讨的内容外,提醒广大义医务人员,在提高诊治水平的同时,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避免对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媛媛.医疗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研究[J].吉林大学,2011,10(02):112-113.

篇5:保密组织机构及保密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保密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主管组成,下设保密办公室作为保密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并配备保密员;设置计算机管理小组,配备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计算机安全审计员;设置定密工作小组,明确定密责任人。按“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2.1 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2)制定公司保密工作计划规划,研究部署本单位保密工作;

3)将保密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和科研生产工作中,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5)审查审批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6)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 7)召开会议查处公司失、泄密事件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2.2 保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 2)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对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教育培训; 4)组织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和各类保密专项检查工作; 5)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

6)监督指导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 7)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8)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9)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

10)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11)依据签订的保密责任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12)完成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定期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2.3 定密小组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国家秘密事项界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熟知公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3)制订《公司定密事项一览表》,由公司负责人批准; 定密责任人职责

4)根据科研、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定密及密级变更进行审批; 2.4 计算机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进行技术管理;

2)会同保密办对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3)配合保密办进行各项日常保密监督检查。2.5 公司负责人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公司的贯彻实施; 4)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整体情况;

5)对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内对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7)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2.6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公司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全面情况; 3)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4)对保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5)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内对公司负责人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开展保密工作提供保障。2.7 其他负责人保密工作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情况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3)为保密管理与科研生产管理的结合提供保障; 4)保证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

5)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8 保密办公室主任保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对保密办公室工作负责; 2)在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保密工作; 3)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保密员、计算机管理“三员”及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工作; 5)负责员工保密教育,执行保密工作奖惩制度。2.9 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责

1)直接负责并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2)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公司保密工作部署; 3)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遵守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保密职责。2.10 保密员职责

1)在公司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领导下负责开展分管的日常保密工作; 2)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非密化处理依规定进行界定和管理; 4)对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相关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日常保密信息、保密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涉密载体的管理; 6)对保密工作中需要改进的事项向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提出建议; 7)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分工及布置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2.11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计算机防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

3)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口令密码设置(每15天更换1次,8位复杂密码),密码记录本应锁在密码文件柜内;

4)负责用户帐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设备和系统所产生的日志管理; 5)负责公司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和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 6)对非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发布进行监督管理;

7)对过程文件资料及保密工作档案进行管理,并定期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2.12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职责

1)对计算机设备、设施和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正常运行,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升级;

2)定期对计算机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内网和涉密计算机均为15天升级一次); 3)负责计算机密钥的设置和周期更换(内网、上网机一月更换一次,涉密计算机15天更换一次);

4)负责检查涉密计算机的物理隔离措施; 5)负责检查非涉密计算机是否存储涉密信息;

6)负责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移动硬盘及存储介质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 7)负责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及存储介质的保密安全检查; 8)对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

9)定期参加上级保密管理机构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并对本单位计算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知识教育。2.13 计算机安全审计员职责

1)负责对用户违反安全策略的情况,以及对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的操作和设置工作进行审计,以发现用户或其他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形成安全审计报告;

2)制定文档化的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

3)定期(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

4)定期(1年)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参与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2.14 涉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款; 2)依据保密标准结合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工作; 3)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4)定期(1个月))按要求进行保密自查; 5)因私出国(境)应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

6)离岗、辞职应履行保密承诺及执行脱密期管理规定。2.15 机要室管理职责

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密规定; 2)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要室; 3)进出机要室必须登记签字;

4)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机要室,需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5)涉密信息的处理及输入、输出、存储必须按规定操作; 6)做好涉密载体及存储介质的借用、保管工作; 7)做好涉密信息的非密化处理工作; 8)收集、管理公司保密档案,做好台账记录。2.16 文印室管理职责

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密规定; 2)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

3)打印、复印、传真、上网查询、信息下载,应做好登记及审查; 4)按要求做好传真及互联网信息收发工作; 5)文印室禁止处理涉密信息; 6)信息交换需按规定操作。2.17 员工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不说; 2)不该知道的不问; 3)不该看的不看;

4)不在私人信息往来中涉及秘密; 5)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私自录制、复印、打印、拷贝、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7)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8)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篇6: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保密委员会主任为公司法人,委员由公司职能部门和技术部门、生产制造部 门等研制生产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3.2 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下设保密技术小组和定密小组。

3.3 保密办公室设在公司,并设有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在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日常保密工作。

3.4 保密技术小组,成员由技术部经理及技术部门的涉密骨干组成。

3.5 定密小组,成员由保密办主任、保密办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4 职责

4.1 保密委员会

4.1.1组织领导全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监督检查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我公司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4.1.2 审批我公司各种保密规章制度、实施计划措施。

4.1.3 审批确定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事项及涉密岗位的密级、涉密人员等。

4.1.4 确定保密公室职责和成员组成,并对保密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1.5 坚持保密委员会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总结保密工作。

4.1.6 组织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我公司的保密先进集体和个人。

4.1.7 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并督促检查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

4.1.8 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4.2 保密办公室

4.2.1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对我公司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两次保密工作大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保密检查情况通报》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报告和向全公司进行通报。

4.2.2 依据国家和上级保密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修订、完善我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专项保密工作方案。

4.2.3 负责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提出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协调各方面 的保密工作,具体落实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

4.2.4 配合保密委员会组织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4.2.5 对全公司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4.2.6 负责全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4.2.7 组织、指导定密、变更密级及解密工作。

4.2.8 监督检查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

4.2.9 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

4.2.10 组织、制定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对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防范措施和设施 设备组织实施保密检查。

4.2.11 组织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组织评选我公司的保密先进集体和个人。

4.2.12 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并组织采取补救措施。

4.2.13 完成上级保密部门和公司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4.3 保密技术小组

4.3.1 监督检查研发与生产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制止和纠正日常工作中 有关保密违纪违法行为。

4.3.2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研发与生产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建议。4.4 定密小组

4.4.1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我公司密级项目界定范围。

4.4.2 负责审定我公司产生的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4.4.3 依据我公司各个岗位承担涉密任务的涉密层次、涉密幅度、涉密等级、涉 密数量和涉密时效等,对涉密岗位及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的涉密等级、涉密时限作出界定。

4.4.4 依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涉密时 限。4.5 公司领导

4.5.1 董事长

4.5.1.1 对我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国家有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在我公司的贯彻执行。

4.5.1.2 为我公司贯彻实施保密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4.5.2 分管保密工作的公司领导

4.5.2.1 对我公司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4.5.2.2 对我公司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确保保密管理制度的组织实 施。

4.5.2.3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

4.5.2.4 保证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4.5.3 分管其他业务的公司领导

4.5.3.1 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4.5.3.2 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怍情况(包括清楚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 工作重点,清楚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事项情况,掌握分管业务工作中涉密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4.5.3.3 保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4.5.3.4 在重大涉密活动中,要求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4.5.3.5 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我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6 各部门负责人

4.6.1 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4.6.2 负责监督检查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在本部门的实施执行情况。

4.6.3 做好本部门密件、密品和涉密场所的保密、安全、防范工作。

4.6.4 解决本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保密问题,制止和纠正本部门有关保密违 纪、违法行为。

4.6.5 实施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4.6.6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

4.6.7 对本部门产生的涉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变更和解除)、涉密岗位、涉密人 员及其涉密等级、涉密时限进行初步拟定。

4.6.8 及时向保密办公室通报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4.7 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4.7.1 负责全公司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4.7.2 协助上级保密机关和公司保密办公室查处失、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 处有关保密违法、违纪行为。

4.7.3 建立保密工作档案,如实记载保密委员会工作情况和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以及全公司保密制度的实施情况。

4.7.4 完成上级保密部门、公司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4.8 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4.8.1 关心全公司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对相应范围的保密工作进行配合、协调、监督和检查。

4.8.2 协助上级部门和公司保密办公室查处失、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处有 关保密违法、违纪行为。

4.8.3 做好相关工作的密件、密品和涉密场所的公司的保密、安全、防范工作。

篇7:医疗机构保密工作制度

一、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二、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保卫科、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三、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四、保密部门: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五、密级划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的密级按规定执行保密范围,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六、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

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七、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八、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篇8:通信安全认证与保密协议研究

安全认证与通信保密是紧密相连, 密不可分的。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认证技术提供了辨认真假机制, 在计算机系统、网络环境中得到广泛应用。而通信保密是为了确保在开放网络中传输数据的隐私性。

通信保密不仅取决于加密算法本身的安全强度, 更取决于安全的密钥分配方案。密钥分配协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密钥由一个可信任的第三方 (TTP) 单独产生并分配给各个用户;另一类是密钥由通信各方共同协商产生。

2 安全认证研究分析

2.1 身份认证技术

身份认证是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一个人想要进入一个安全系统获取信息, 首先必须向系统证实自己的合法身份, 才能得到授权访问系统资源。这一过程就是身份认证。身份认证在安全系统中的地位极其重要, 是最基本的安全服务。在实际应用中, 受黑客攻击最多, 而且黑客得手最多的就是身份认证。所以, 身份认证技术的研究至关重要。

一般说来, 身份认证有三种:根据约定的口令进行身份认证;采用智能卡进行身份认证;根据人的生理特征, 比如指纹、脸型、声音等进行身份认证, 这种方法要求使用诸如指纹阅读器, 脸型扫描器, 语音阅读器等价格昂贵的硬件设备。同时, 由于验证身份的双方一般都是通过网络而非直接交互, 所以该类方法并不适合于在诸如Internet或无线应用等分布式的网络环境。 (1) 基于口令的身份认证方法, 在远程登录, 安全数据库访问, 电子支付, 电子商务等许多基于网络的应用中, 都需要对用户身份的合法性进行识别。基于口令的身份认证方法是最常用, 也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有两个弱点:①服务器端存放的用户明文口令表一旦被盗窃, 则系统中所有用户的口令均不安全, 将会给系统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②不能抵抗重传攻击, 即攻击者可以中途截获用户的口令信息, 以后使用该口令信息冒充合法用户进行登录请求, 从而给系统安全带来威胁。 (2) 基于智能卡的身份认证方法, 上述的基于口令的身份认证技术的优点是不需要附加的硬件设备, 比较容易实现。但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用户与服务器之间要经过数次通信才能完成识别过程。另外, 虽然服务器端不直接存放用户明文口令, 但仍然要存放与用户口令有关的一些信息, 给系统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隐患。

2.2 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是实现网络应用中身份认证、数据完整性保护和反拒认的基础。目前对数字签名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根据不同的具体应用, 出现了许多专用的数字签名方案。比如, 在电子选举、电子支付系统中有广泛应用的盲数字签名, 以及失败-终止数字签名, 不可否认数字签名, 指定的确定人签名, 代理签名以及群签名方案等。这里以群签名方案为例, 简单分析如下, 群签名方案允许群中的任何合法成员代表整个群体对一个消息进行签名, 而签名的验证者只需要知道该群体的唯一公钥, 就可以验证签名的有效性。一般说来, 一个群签名方案有以下特点: (1) 只有群中的成员才能代表群签发消息; (2) 签名的接收者可以验证签名的合法性, 但不能确定它是群中的哪一位成员产生的; (3) 当产生纠纷时, 通过群权威或群中部分成员的合作, 可以查出签名者的身份。

2.3 电子证据与反拒认技术

在现实的商业交易活动中, 人们常常借助于票证 (合同、发票等) 来解决交易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与此类似, 电子商务也必须具备这一机制, 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足够的证据, 以便在产生纠纷时仲裁机构可以利用这些证据来解决纠纷。则系统必须为收发双方提供收发数据的不可否认性验证。要达到此要求, 就必须通过电子证据与反拒认技术来完成。反拒认就是为了保护事务的参与者, 以防止不诚实者否认参与了某项事务, 从而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拒认存在两种可能:发送者拒认和接收者拒认。发送者拒认是指发送者否认自己发送过某一消息。接收者拒认是指接收者否认自己接收过某一消息。借助于数字签名, 解决发送者拒认比较容易。然而, 解决接收者拒认问题却要复杂的多。在设计反拒认协议时, 必须要保证发送者和接收者所处地位是公平的, 也就是说反拒认协议运行的每一个阶段, 发送者和接收者都不比对方更占优势;当协议运行完毕, 每方都拥有对方的反拒认证据。

2.4 公钥证书

公钥证书有时也称为“数字ID”或“数字证明”。如果甲、乙两方通过Intemet获得各自的公开密钥, 他们必须对这些密钥进行认证。甲方不能简单地向乙方询问其公开密钥, 因为在网络上可能存在非法的第三方截获甲方的请求, 并发送他自己的公钥。

3 通信保密协议安全问题分析

3.1 通信保密协议概述

由于国际互联网络的开放性和不安全性等特点, 用户间数据的安全传输变得格外重要。用户间的秘密通信不仅取决于加密算法本身, 更取决于安全的密钥分配方案。加密算法的研究相对较为成熟。为了减少用户的计算负荷和通信时间, 一般使用对称密钥对通信数据进行加密, 这就要求用户间共同拥有一个对称密钥, 该密钥又称为会议密钥。如何有效、安全地分配会议密钥, 已经引起密码学家的高度重视。一般地, 密钥分配协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集中式”密钥分配协议, 即密钥由一个可信任的第三方 (TTP) 单独产生并分配给各个用户, 该类协议的特点是协议设计简单, 但不足之处是过分依赖可信任的第三方, 容易受到攻击者的集中攻击, 且可能给TTP带来计算量和通信。量过大的“瓶颈”问题;另一类是“协商式”密钥分配协议, 即会议密钥由通信各方共同协商产生。目前, 许多研究均集中在这一方面。

3.2 Diffie-Hellman算法

Diffie-Hellman算法是第一个公钥算法, 其安全性是基于有限域上计算离散对数的困难性。Diffie-Hellman算法非常适合于密钥协商。

假设n是一个大素数, g是Zn上一个本原元, 通信实体A、B分别选择一个大随机数x和y。协议如下:

(1) A→B:X=gxmodn

(2) B→A:Y=gymodn

(3) A计算:K=Yxmodn

(4) B计算:K=Xymodn

3.3 多用户间密钥协商协议研究

Diffie-Hellman协议是一个经典的有两个通信实体参与的密钥协商协议, 但它并不适合于多用户的情况。Becker和Wille提出了两个具有不同拓扑结构的密钥协商协议, 即“超立方体”密钥协商协议和“章鱼”密钥协商协议。Burmeste等人提出了一个“树型”密钥协商协议, 这三个协议均适用于多用户间的密钥协商。但是, 它们拓扑结构过于复杂, 实用性不强。M.Steiner等提出了三个密钥协商协议, 这些协议推广了Diffie-Hellman方案, 即把两个通信实体扩展到多个。M.Steine:等提出的三个协议拓扑结构均为线形的, 结构简单, 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其中, GDH.1是为了说明设计思想而提出的一个协议, 计算负荷和通信负荷均较大。GDH.2和GDH.3侧重点不一样, 前者主要希望能尽可能地减少协议执行过程中的通信负荷, 而后者则希望能尽可能地减少协议执行过程中的计算负荷, 并对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协议GDHZ进行分析, 指出其中的安全隐患 (该类攻击同样适用于GDH.3) , 并提出了一个新的会议密钥协商协议M-GDH.2。该协议在没有明显增加计算负荷和通信负荷的情况下, 安全性较GDH.2协议有很大提高。

4 结语

信息的安全性主要有两个方面, 即信息的保密性和认证性。安全认证主要包括身份认证、数字签名、公钥证书以及电子证据与反拒认机制等。身份认证在安全系统中的地位极其重要, 是最基本的安全服务。所以, 身份认证技术的研究至关重要。数字签名用来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 是安全认证的一个热点问题, 群签名技术由于在电子投标、电子支付系统中的特殊用途而备受关注。电子证据与反拒认机制是最重要的网络安全认证服务之一, 在信息处理系统和电子商务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主要是在通信双方发生纠纷时进行公正仲裁。通信保密是信息安全技术的另一个重要方面。秘密通信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有效、安全地分配会话密钥。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分速发展, 目前通信网络受到的安全威胁也愈加明显, 有效地保护重要数据信息, 即提高通信网络的安全性已经成为一个迫切任务。分析了基于密码技术的几个关键认证问题, 即身份认证技术、群数字签名、电子证据与反拒认机制等, 也分析了通信保密协议安全。

关键词:信息安全,身份认证,数字签名,通信保密

参考文献

[1]傅伟玉, 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探讨[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 2009,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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