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

关键词: 门面房 家庭旅馆 场所 要求

家庭旅馆因其对场所设置的要求不过, 投入资金较少, 因此在既有住宅建筑和沿街门面房改建的家庭旅馆在城市城区以及乡镇农村大量兴起。然而由于家庭旅馆要求不高,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场所火灾隐患普通大量存在, 在其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小场所导致大的火灾事故, 因此对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 家庭旅馆的概念

家庭旅馆是以合法拥有的空置住宅为基本接待单位, 以接待住宿为目的, 以个体经营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住宿接待设施单体式家庭旅馆是指一幢住宅整体用于家庭旅馆及其辅助功能用房的建筑物。

2 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现状

2.1 家庭旅馆面广量大, 管理难度较大

家庭旅馆多分布在城市城区沿街建筑内, 多为一些沿街的门面房, 还有一部分是设置乡镇和农村的村 (居) 民的自建房内, 该类旅馆多为不超过三层, 建筑面积小于300m2, 住宿的房间在十个左右。由于家庭旅馆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成本较低, 对场所设置的条件要求不高, 只要有空闲的房屋, 购买住宿所需要的床铺及配套用品就可以作为旅馆经营, 因此在城市及乡镇家庭旅馆大量的存在。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新沂市有家庭旅社约1000余家, 分布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各乡镇镇区及农村, 家庭旅馆的数量大、分布广、消防管理难度大。

2.2 家庭旅馆消防手续不健全

家庭旅馆的经营者不知、不懂、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一些家庭旅馆的消防手续不健全,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经营、使用, 存在大量先经营后补办消防手续的现象。由于旅馆在装修改造过程对基本的消防规范要求不了解, 产生大量的火灾隐患, 在补办手续时对消防部门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存在畏难情绪, 认为旅馆场所小住宿人员少没必要这么严格, 对消防检查提出的问题不想改, 不愿改, 导致一些存在火灾隐患且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健全的家庭旅馆长期非法经营。

2.3 家庭旅馆火灾隐患较突出

家庭旅馆多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装修改造而成的旅馆, 由于原有建筑存在先天火灾隐患或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旅馆的消防安全要求不了解, 导致家庭旅馆普遍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

一是在原有住宅内改建的家庭旅馆, 家庭旅馆与建筑其他部分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

二是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要求。部分家庭旅馆在装修改造中由于原有建筑存在先天火灾隐患 (如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数量和宽度不足、疏散距离过大等问题) , 加之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增加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导致旅馆存在先天的火灾隐患无法整改。

三是消防设施的配置和设置不符合要求。家庭旅馆内的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等基本的消防器材配置的数量不足, 设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 不能保证完好有效。一些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 (如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和报警探测器) 在装修改造过程中被遮挡、损坏甚至拆除, 导致消防设施不能完好有效。

四是用电用气不符合消防要求。家庭旅馆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开关、插座和照明器设置在可燃材料上, 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部分家庭旅馆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燃料。

五是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部分家庭旅馆的吊顶使用木龙骨、铝扣板、塑料扣板等可燃装修材料, 旅馆房间和走道的隔墙使用木工板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材料。

2.4 家庭旅馆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

家庭旅馆的经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多为一些下岗职工或赋闲在家无工作的人员, 旅馆的员工基本从农村招募, 绝大多数家庭旅馆的从业人员未经任何消防培训或根本没有具体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 消防工作基础薄弱, 消防安全素质很低, 消防常识极其缺乏, 安全意识薄弱, 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没有落实, 对于基本的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不懂, 一旦该类场所发生火灾, 不能进行正确的处置。

3 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3.1 摸清底数

由于家庭旅馆分布面广量大, 紧靠消防大队现在的监督人员无法全面监管, 因此要充分发挥派出所人员多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 督促指导派出所对各自辖区内的家庭旅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登记造册, 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杜绝失控漏管的出现。

3.2 加强监督检查

依据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对家庭旅馆开展全面消防检查, 重点对旅馆手续的合法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性、用火用电、装修材料和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同时严格依法查处。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较多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家庭旅馆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第107号令) 的要求进行临时查封或强制执行停业。

3.3 严格消防行政许可

对于家庭旅馆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不得因为旅馆面积小而擅自降低标准要求。要提取介入, 在旅馆装修改造之前要加强检查指导, 提出相关的消防要求, 从源头上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但愿意积极整改的旅馆要积极帮助单位想办法进行整改, 加强指导, 防止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产生。

3.4 加强联合执法

要加强与治安部门的协调配合, 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旅馆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对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旅馆不予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不得从事旅馆经营活动。同时要联合治安部门对一些无证非法经营的“黑旅馆”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3.5 加强对家庭旅馆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

家庭旅馆在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检查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对场所员工未经消防培训的不予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家庭旅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的培训, 使其了解防火知识, 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 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摘要:简要分析了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现状, 就加强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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