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精选6篇)
篇1: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
案
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街道党建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是改善党建薄弱环节,升级进档的要求;是促进党建工作树立新典型、创造新经验的要求;是进一步探索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结合全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的要求,通过各党(总)支部的共同努力,涌现出了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党建示范点,村(居)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全办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但在个别基层党组织中,仍然存在领导精力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力、深层次问题解决不好、少数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培育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更加先进,中间向先进靠拢,后进学有目标、赶有方向,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党建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把基层涌现出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示范点的形式总结规范,应用推广,分层分类建设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党建示范点,为我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大局,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一条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实际,严格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突出地域特色和实际效果,建设一批时代性、典型性、代表性较强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3、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落实创建措施,以创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4、坚持统一规划,齐抓共建。有效整合项目、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采取联系、帮扶、以奖代补等方法,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城乡互动格局,努力建设一批党建示范精品工程。
三、目标任务和标准条件
(一)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用2年时间,分三批把办事处所辖74个村(居)党支部建成区级党建示范点。
(二)基本标准。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爱岗敬业,整体素质高,作风过硬,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机制灵活,抓党建促发展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硬件设施配套,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成效。
4、工作业绩好。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党建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能够代表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发映好。党组织善于依法维护各方面合法权益,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三)具体标准
一、基层组织建设公开栏
(一)村情简介。本村的地理位置、耕地、人口、村民小组、村干部数、党员数等情况;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主要量化指标。本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措施,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人均纯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村“两委”工作、议事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党务公开栏和宣传栏。
二、痕迹资料
(一)文档类:
1、基层党建年度工作、学习计划;
2、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
3、其它单项党建工作总结。
(二)名册类:
1、党员名册;
2、村干部名册;
3、农村后备干部名册(“三培养”名册);
4、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党员发展名册(包括发展党员公示、票决等材料);
5、农村流动党员台帐;
6、农村困难党员台帐;
7、“党员结对帮扶”花名册(党员帮户花名册);
8、其它需要建立的名册、台帐。
(三)记录、手册类:
1、支部手册;
2、会议记录簿;
3、民主生活会记录簿;
4、村议事恳谈会记录簿;
5、账、单相符的党费收缴登记簿;
6、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7、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一簿三册”;
8、村干部民情和工作日志。
(四)党建活动资料类:
1、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
2、党员“设岗定责”相关资料;
3、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相关资料;
4、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相关资料(组织讲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
5、党员结对帮扶制度相关资料及“关爱农村困难党员”资金发放情况等;
6、代理村民事务的相关资料;
7、村党员大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员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相关会议记录;
8、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资料;
9、其它需要收集的党建主题活动工作资料。
(五)制度类:
1、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
2、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3、村务公开制度;
4、村“两委”工作职责;
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
6、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三会一课”);
7、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电教工作制度;
10、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制度。
三、活动场所室内外布置规范
(一)村级组织牌子:干净整洁、字迹清晰,示范点名称使用规范准确。党支部、村委会标牌各1块,竖牌,2.4M
×0.3M,置于院门处或办公楼入口处。内容为中国共产党XX梁才街道办事处 XX村(居)党支部(白底红字)、梁才街道办事处X X村(居)村(居)民委员会(白底黑字)。牌子制作材料、大小规格及字体应保持统一。
(二)村办公室设置:办公室牌,10CMx30CM,白底黑字。设立书记(主任)办公室、计生服务室、治安纠纷调解室、接待(荣誉)室、广播室、青妇兵活动室等,可一室一牌,也可一室多牌。办公室牌子的制作材料、大小规格、字体颜色及悬挂方式保持统一。
(三)活动阵地布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设置以下活动阵地:
1、“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一室多用,但须悬挂相应牌子。室内前面可悬挂党旗、党徽;后面为党建活动展示牌;两边可根据情况选择将党建工作制度牌、新农村建设展示牌、标语上墙。要有能够容纳相应人员的桌椅,党员活动室要配备党旗,党员电教室要配备开展电教活动、远程教育的相关教育设施设备。
2、“图书室”、“阅览室”。可合二为一,但必须悬挂相应牌子。室内应有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农村适用技术、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务工技能、文化等类书籍,图书室管理制度上墙。
(四)党员活动室硬件设施
1、能容纳20人以上会议的桌椅。
2、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一套。要求配备29寸以上电视机一台,影碟机一台,市、县远程教育教材齐全。
3、报刊架、图书柜、档案柜、文件、资料悬挂栏。
四、党建载体活动
农村党建示范点重点以“双强”为目标,开展以下几项活动:建立农民代办服务点、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和党组织“双向承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活动、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建设要求,推进“六好”组织建设等。
篇2: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报送工作的规定
各司法所:
根据省厅、市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明确基层工作统计报表的报送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和报送周期(报送时间)
(一)司法所工作报表
半年报和年报:(6月12月25日—28日)《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织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人民调解工作报表 月报:(次月1日—4日)以后 《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半年报和年报:(7月次年1月1日—4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
(三)社区矫正工作报表 月报:(每月24日—27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
季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28日)《社区矫正工作统计表》
(四)安置帮教工作报表
季报:(次季度第一个月1日—4日)
《服刑在教人员核实情况统计表》(自动生成)《刑释解教人员服刑在教期间表现情况统计表》(自动生成)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统计表》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报表
半年报和年报:(6月12月25日—28日)《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表》 《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表》
二、报送方式
1.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报表通过司法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平台(http://tongji.rmtj.org.cn)报送。
2.安置帮教工作报表通过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3.基层法律服务报表通过省厅内网基层工作管理平台(http://160.16.0.14/)报送。
4.省厅内网基层工作管理平台中的月报、半年报、全年报(乡镇、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表除外)停止报送。
三、几点要求
1.各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节假日除外),上级如有调整我们跟随调整。
2.各所要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迟报及错报(数据质量不高)的所,区局将进行通报。
篇3: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但同时, 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受投入不足和高清节目缺乏的制约, 有的频道高、标清同播率和高清节目率没有达到总局要求;二是有的频道高、标清节目变换和标识不规范, 并存在非高清节目标注“高清”的违规情况, 影响了用户对高清电视的认知;三是受有线网络数字化改造进展和高清电视宣传推广不足等因素影响, 高清频道入网传输率和入户率仍然偏低。为进一步推进高清电视发展, 规范高、标清同播工作, 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大工作力度。
发展高清电视, 是广播电视技术进步的必然趋势, 是广播电视转变增长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促进民族电子工业发展, 而且有利于在三网融合的大趋势下,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优势, 大力提升电视媒体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发展高清电视的重要意义, 继续采取有力措施, 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将总局2009年关于促进高清电视发展的两个《通知》精神落实到位。
二、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高清播出。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 加快高清电视节目采集、制作、播出系统建设, 加强高清电视专业队伍培养, 不断提高高清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能力。
经批准已经开展高、标清同播的频道, 要严格按照总局2009年两个《通知》的要求, 从今年9月28日起, 同播的高清频道高清节目同播率和高清播出率必须高于70%, 同播的高清频道黄金时段 (18:30-23:00) 所有节目, 包括影视剧、气象和广告等, 必须全高清播出。力争2011年9月28日达到全高清播出的目标。
三、严格规范要求, 确保技术质量。
同播的高清频道节目制作、播出应遵循《广电总局关于高标清同播技术要求的若干意见》 (广发[2010]34号) 的要求, 确保技术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频道呈现样式的规范, 重大事件转播、综艺、影视剧、体育、专题和广告节目应采用16:9构图播出, 其中体育和专题节目可根据需要兼顾4:3保护框;按高清格式制作的新闻节目应采用16:9构图播出, 并兼顾4:3保护框。播出高清节目应在屏幕右上角标注“高清”字样, 播出非高清节目不得标注“高清”字样。高清节目的伴音应加大5.1环绕立体声制作、播出比例。
四、切实加强高清节目制作和购买。
影视制作机构要逐步加大电视剧、动画和专题片、纪录片等节目的高清制作比例。自2011年起, 各影视制作机构完成的电视剧须有50%以上为高清拍摄制作;自2012年起, 非高清拍摄制作的电视剧不得参评电视剧奖项。开播高、标清同播频道的电视台, 要不断提高外购节目中高清节目尤其是高清影视剧的比例, 在引进境外影视剧时应优先考虑高清版本, 引进高清影视剧数量和比例须达到总局要求。
五、进一步增加高清频道播出。
为进一步提高高清电视的吸引力、影响力, 具备条件的卫视频道和适合高清播出的纪实、体育、动画、影视剧类非上星频道, 经总局批准可以进行高、标清同播, 在当地有线数字电视网播出。鼓励已开办的有线数字付费电视频道, 经总局批准调整为高清付费频道。
六、切实加强高清频道入网传输。
各地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机构要将支持高清电视发展, 培育和扩大高清电视市场, 作为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和发展的重要内容、重要手段, 切实做好高清频道接入和用户服务工作。各地有线数字电视网应按要求接入中央电视台高清综合频道和去年9月28日开播的9个高清同播频道, 继续执行免费政策。地面无线播出的高清频道不得加密, 不得收费。
七、进一步加强高清电视的宣传推广和营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积极做好高、标清同播工作一周年的集中宣传活动, 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平面媒体等多种途径, 采取新闻、专题、公益广告、在线问答等多种形式, 让广大观众全面认识和了解高清电视。广播电视传输机构要充分认识增加高清电视用户是发展高清电视的关键, 切实转变经营理念, 研究实施多层次、灵活多样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方式, 满足不同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做好高清电视机顶盒推广入户工作。
八、加强指导和监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清电视发展的指导和监管, 尤其要加强对高清频道节目和技术指标的监管。对高清节目数量、质量不达标的频道, 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总局将按规定予以退出处理。
九、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反馈意见。
总局将按照“鼓励发展, 统筹兼顾”的原则和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调研, 明确高清电视技术、节目、播出和传输等相关政策。各级广播影视部门也要结合高清电视发展实际, 研究问题, 总结经验, 及时向总局报告情况和反馈意见。
篇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
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国家经贸培训 [2001)748号,以下简称《培训纲要》的要求,国家经贸委归口管理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实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国家经贸委经理学院、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企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审定工商管理培训资格院校,统一监制工商管理培训证书,指导全国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工作。各地经贸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规划、协调、组织和实施本地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二、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审定和资质认证
确保培训质量是规范市场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培训工作的生命所在。根据《培训纲要》要求,凡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机构,心须进行市场准入的资格审定和资质认证。国家经贸委将继续抓好序列内培训中心和经理学院建设,严格工商管理培训院校的审定,凡从事此类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具有工商注册证明、收费物价许可等文件材料,并需到当地经贸委培训机构登记。
同时,从事此类培训业务的机构要有具备资格且业务过硬的师资队伍及符合企业实际的、满足被培训者个性化需求的培训教材。国家经贸委将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评估,以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促进培训机构的改革发展,提高培训机构的力、学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规范化管理
国家经贸委将加强对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培训机构的指导。各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制定的教学计划,开展工商管理培训等培训业务,颁发由国家经贸委统一监制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培训教材应尽量使用国家经贸委推荐的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改编的规范性教材。各培训机构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有省级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国家经贸委将定期对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令其限期加以纠正,不能按期改正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各类企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参与规范培训市场的建设,依法抵制各种乱收费、低质量、乱发证的行为。对在培训服务中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有维护自身享受优质培训服务的权利。今后,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时,企业有权拒绝参加。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场的监管和法规建设
各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场的监管。同时,要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法制化和市场化进程。
凡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机构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培训。国家经贸委将依据有关政策引导和规范各培训机构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行为,培育培训市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制止和杜绝“乱办证、乱收费、乱发证”的现象发生。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面向企业举办各种培训班,要由同级经贸委统一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管理办法。
篇5: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支队委员会文件
武大消党字„2012‟8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消防部队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消防大队党委,支队机关党委,支队直属单位党支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向支队报告落实情况。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党组织 规范化 意见 通知
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支队 2012年3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消防部队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公安消防部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部队实际,总队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指示,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强化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党员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确保以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首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各级党组织要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大局中,确保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服务全面工作。
(三)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基层组织实际,找准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落实措施,总结推广经验,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永葆生机活力。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基层党组织实现领导班子好、制度落实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应好的“五个好”;党员队伍实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带头”,使部队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为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四、主要任务
《公安消防部队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在公安消防部队的大队、中队及相当的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支部,在机关中设立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一)统一规范党的组织设置。
1.支队机关各部门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所属科、室及直属单位根据正式党员人数可单独或联合设立党支部。支队机关党总支部、党支部隶属支队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书记由部门领导担任,副书记由部门副职担任,委员由各科科长、各处内勤组成。支队各科室正式党员满5人的,建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5人的,与本部门其它科室联合建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书记由科室行政负责人担任,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由政治主官担任,未编配政治主官的由行政负责人担任。
2.辖中队的大队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不辖中队的大队(含战勤保障大队)设立党支部。大队党的基层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委员。书记原则上由政治主官担任,副书记由军事主官担任,委员由副大队长、中队党支部书记、其他干部组成。不辖中队的大队党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委员。书记由政治主官担任,副书记由军事主官担任,委员由副大队长、其他干部、士官组成。
3.大队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凡有正式党员满5人的大队部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书记由大队副职担任,未编配副职的,由本单位的军事主官担任,委员由大队干部组成。凡正式党员不足5人的,不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副书记。
4.中队(含特勤中队、警勤中队,下同)和其他相当单位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委员。书记由政治主官担任,副书记由军事主官担任,委员由干部、士官组成。
(二)统一规范党的各项制度。
支队机关各部门党总支部要按照学习、会议、形势分析、报告工作、民主生活会5项制度要求,大队党委按照学习、会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形势分析、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7项制度要求,机关各处室、科室、大队部、中队及直属单位党支部按照会议、党日、党课、报告工作、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民主评议党员7项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准确掌握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按照《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学习工作生活制度细化量化表》(见附件1)和《学习工作生活制度流程图》(见附件2),以及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示教片(见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党建之窗网之视频在线专栏,网址:http://10.114.49.4:8033/),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统一规范党务运行程序。
1.议事和决策程序。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按照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等程序进行(见附件3),同时遵循明确议事依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等原则,讨论决定涉及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重大问题。
2.选举程序。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军队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举产生(见附件4)。机关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大队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大队部、中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予以增补。必要时,书记、副书记可以由批准权限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指定。
3.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志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发展党员(见附件5)。
4.奖惩程序。依照职权按照程序实施奖惩(见附件6)。
(四)统一规范党建基础材料。
1.记录类——“8+2本”。会议记录8本(机关部门党总支部会议记录,机关处室、科室党支部会议记录,大队党委会议记录,大队部党支部会议记录,中队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议记录,团支部会议记录,武警委员会记录),由各支队统一印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党组织工作手册》中的会议记录模板认真记录。特别强调的是,落实党组织学习工作生活制度,除落实党课、党日制度可在学习笔记上体现外,其它制度落实情况全部要在会议记录上反映。
2.档案类——“4档”。①党组织建设档案。包括组织设
置、基本制度、工作规划、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优抚优待等资料。②党员管理教育档案。包括党课教育计划安排、教案、课件,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记录,党费收缴登记,党员心得体会,党员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党员发展计划等资料。③团组织建设档案。除团支部会议记录以外的团工作资料。④入党基础材料档案。包括党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员发展对象考察写实表、入党志愿书、个人自传、函调、思想汇报、群众评议、考试试卷,预备党员接收通知书(见附件7)等资料。其它视情可用电子版存档。
3.名册类——“3册”。①党员名册。包含党员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入伍时间、预备党员时间、转正时间等要素。党员名册要根据党员转业、复原或流动情况及时更新。②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包含入党积极分子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入伍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等要素。③团员名册。包含团员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入伍时间、入团时间等要素。
4.印章类——“6章”。总队统一刻制党的基层委员会印章、党员批准专用章、发展士兵党员专用章、发展干部党员专用章、发展消防文员专用章;支队统筹各党组织刻制党费收缴名章。
5.证件类——“3证”。总队统一制发党费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支队统一制发或购买团员证。党费证党员人手一证,由个人保管,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并将缴费情况完整填入《党费证》,并加盖组织委员名章,统一规定由各党组织 的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流动党员活动证(见附件8),外出6个月以内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归队后上交党组织,供党组织掌握本人外出期间政治表现。团员证,由每名团员个人保管,供缴纳团费、接转组织关系使用。
6.卡片类——“3卡”。党卡,每名士兵党员一张党卡,填写完整,由党支部统一保管,党员调转时须持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政治生日提示卡(见附件9),发给正式党员,内容填写完整,由党员个人保存,提示党员身份意识。党员联系卡,在监督执法、便民服务时发给百姓。
(五)统一规范党建活动阵地。
1.党委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室外有“党委会议室”或“党支部会议室”标牌。室内悬挂“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悬挂党旗(大队党委和党总支部用4号“墙面旗”、中队党支部用5号“墙面旗”)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4位领导人的题词;悬挂党组织议事和决策程序、原则、要求;悬挂会议室管理规定。
2.荣誉室。主要设置荣誉墙、荣誉柜(架)和留言台。荣誉墙主要包括“前言、历史沿革、历任领导、英雄辈出、领导关怀、政治建警、执勤训练、灭火救援、保障有力、消防监督、拥政爱民、后记”12个版块,做到图文并茂;荣誉柜(架)主要陈列和摆放奖牌、奖杯、锦旗、证书以及部队历年来在重大灭火救援战斗中使用过的纪念实物等;留言台主要摆放留言簿(册)和笔、墨、纸、砚等。室内适当位置设置毛泽东“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题词,墙上悬
挂有关管理规定。
3.党务公开栏。设有党员形象栏、党员发展监督榜、党员奖惩公示栏、党员月之星、党费收缴清单、党组织重大事项公示等内容。
4.党员示范岗。在营区适当位置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红旗车、党员示范地。
5.党建之窗网。支队将参照《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党建试点之窗网》,建设本单位党建网。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党委书记是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抓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一次基层党组织建设形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情况定期议事制度。支队党委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重要问题,督促抓好落实,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部队建设良性互动、整体推进。
(三)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包片联系帮扶制度。支队党委成员每人至少建立一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联系点,每季度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一次,积极解决党组织规范化
建设和部队全面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基层党建重大课题调研制度。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确定1-2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班子成员每人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支队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检验书记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业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适合做党务工作的采取组织手段,不断提高各级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水平。
(六)健全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不断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教育设施、党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党组织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规定标准。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委根据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八)加强典型引导和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各大队每年在支队级以上总结推广创新工作经验不少于1项,先进典型不少于1个。
(九)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察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督
查、巡回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对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目标,逐项逐条组织一次党务工作大检查;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突出、先进经验被上级推广的予以表彰;对基层党组织涣散、党员干部作用差,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统领性、先导性、基础性地位的认识,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健全完善责任明确、协调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正常有序开展。总队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支队党委主要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大队党委要认真结合中心任务抓好自身建设,广泛动员党员、官兵,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提高领导基层部队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严密实施,确保实效。各级党委把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检查考核,督促抓好分析整改,严格进行验收复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每年向上级书面报告,党委班子成员把履行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责任的情
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方面,接受官兵监督。
(三)总结提高,形成机制。通过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推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跟踪问效等措施和手段,积极总结推广各级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特色和经验,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办法,进而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规范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形成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附件:1.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学习工作生活制度细化量化表
2.学习工作生活制度流程图 3.议事和决策程序流程图 4.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5.党团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6.实施奖惩工作流程图
篇6: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平泉县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驻村工作组:
按照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十个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县将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驻村公开承诺的问题: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将统一制作驻村工作公开栏,一律在村委会办公地点醒目位置悬挂。重点承诺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职责和办实事解难题内容,需要量化的要做到有量化指标,说到做到。预留一块版面,用于随时公开用。同时,将统一制作驻村工作组标志牌,内容为“平泉县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单位驻×村工作组”,悬挂在驻村办公地点。
二、关于规范民情调查报告和帮扶方案问题: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统一规范村情民情调查报告和帮扶方案的格式,各级驻村工作组要按照指定格式认真撰写,做到尽量详实,可推动,可落实。活动办将根据帮扶方案与各工作组签订帮扶责任书,于3月30日前统一印制成册,报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并提交有联系点的县级领导,推动各项帮扶任务落实。
三、关于规范村情、民情调查表和工作台账的问题:各驻村工作组要继续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做到每户必访,重点对村“两委”干部、离任干部、老党员、企业负责人、贫困户、五保户等进行走访,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工作组要认真填写村情民情调查表和10项工作台帐,坚持规范使用驻村工作日记,详细记录民情调查内容,要抓紧做好省下发村情民情调查表电子录入工作。3月30日前将以村为单位对民情调查表和工作台帐进行组卷归档。
四、关于规范驻村干部接访登记的问题: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将统一印制驻村干部接访记录簿,配发给驻村工作组。各驻村工作组要坚持开门接访、驻村夜访制度,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同时,要按照“三抓一保”活动要求,建立突出治安问题、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台帐,逐一研究,认真解决。
五、关于规范办实事解难题记录的问题: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将统一印制办实事解难题记录簿,配发给驻村工作组。各驻村工作组要围绕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职责和办实事解难题等内容进行公开承诺,对办实事承诺事项尽量量化,在驻村公开栏内公示,确保说到做到。实事承诺事项将以县为单位进行建档备案。
六、关于规范下发致村民一封公开信的问题:致帮扶村群众一封公开信是省里的明确要求,也是驻村干部直接联系
群众的方式。县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将统一印制,下发给各级驻村工作组,由驻村工作组及时发到所驻村每家每户,做到全覆盖。
七、规范督导检查的问题。县督导组将进一步规范督导检查工作,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导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形成督导工作记载。同时,按照活动要求,将督导范围扩大到乡镇、各部门、各系统,统筹推进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开展。
八、规范项目申报、立项的问题。各驻村工作组要结合帮扶村实际,与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集体研究确定帮扶项目,及时将项目上报到活动办项目组,并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九、规范先进典型培树的问题。县活动办将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经验做法、先进人物的挖掘和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各驻村工作组要将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实际效果,特别是民情日记、推动项目落实、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好做法及时上报到县活动办。
上述需要规范的内容,请各乡镇党委,省、市、县各级驻村工作组,尽快抓好落实。
附:
1、民情调查报告提纲
2、帮扶方案提纲
平泉县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
附1:
民情调查报告提纲
前言:
包括:民情调查背景、调查采取的方式方法等。
一、村基本情况
包括:地理位置、耕地与林地面积、居民组数与户数、人口状况、2011人均纯收入、村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二、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包括:工农业发展状况、社会和谐稳定状况、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2012年工作计划
包括: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
附2:
帮扶方案提纲
一、村经济社会概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三、帮扶计划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交通、安全饮水、供电、通讯)、公共服务设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旅游业、林业)、村级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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