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精选7篇)
篇1: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篇2: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
那是一只小狼,刚出生的小狼,还没有睁开眼睛看清这个世界,还没有看过自己的父母,还不知自己是狼是狗还是人,就被人类掏了窝。而其中一只被小说主人翁从小养到大的狼,天生不失狼的特质,它深知自己是只狼,而不是一起玩到大的狗或把它从小养到大的人。它一直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它一直都不屈服于人和任何动物。为了不被牵着走,它被牛车拖行了三四里路仍要与牛车相拒,不顾粉身碎骨,不顾头破血流,最后拼到几乎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由此导致咽喉创伤。
在几个月听不到狼嚎的一个夜晚,在听到远处的狼嚎后,小狼拼尽全力去回应远方的亲人,不顾咽喉一次又一次重伤吐血,直到将半只狼的血都流干。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可精神文明却逐渐萎靡。居安者往往不思危,和平时代的人们往往不知和平的来之不易,幸福的人们往往为自己没得到的东西而烦恼,人心总不懂知足,甚至感受不到已拥有的幸福。
马背上的文化,成就了许多曾征服世界的骑兵,与狼斗争的年代,成就了伟大的成吉思汗。有了狼,我们才会不断地提醒自己要更智慧,更上进,这样才不至于被社会淘汰。
马背上的文化,已经衰退,机动车代替了马,狼几乎已经灭绝,偶尔发生狼叼羊的事件都可以被议论好几天。草原不再像以前那样广、那么绿,很多草原已退化成沙地,进而引来每年冬天的沙尘暴,吹出了蒙古,吹到了北京。也许有一天,整个长城北端真的要被风沙掩盖,国人引以为傲的万里长城,可能难以见到其雄伟。
狼的精神,狼的意志,值得我去学习,和狼相比,我惭愧不如。
篇3: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
关键词:革命,利益,权力
初次拜读刘震云的作品,选取了他的第一部长篇《故乡天下黄花》。书的扉页写着“此书献给我的外祖母”,如果说这真是献给他外祖母的一部作品,那我觉得刘震云确实来势凶猛而且来者不善。
《故乡天下黄花》总结起来应该是一部由从民国初辛亥革命到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再到“文革”这四个阶段串成的马村地方志,更是一部乡村的苦难历程史。整整六十年里一个村庄的巨变、两个家族的命运将整个小说串成了一条长长的线。作者朴实慵懒又捎带戏谑嘲讽地讲述着关于那里的人和事,物和景,仿佛置身之外,实是以冷静的思考来审视着这几个时代,没有给出现成的哲理或是说教,而是留下了空地给读者培育自己的想法,也即留白。
我试图寻找过这段纷繁复杂的故事的主线,以便理清小说脉络。发觉哪一个也无法完全串联起整个故事架构。也许这篇小说的架构本不是如串糖葫芦般直线型串联,应该是鱼骨般联接,即有一个主线从头至尾,周遭又有无数分线撑起了整个故事。而那根鱼的主骨,便是利益的斗争。
利益是什么?它从何而来?最后又到了哪里去?在利益的熏陶中人类开始进行了各种生活活动去表达这种企图占有利益的欲望,而在一只无形的手面前,利益的一时占有有时会得到小小的满足但最后还是把人类自行毁灭掉了,而这只无形的手就是刘震云。是他亲手设计了这个村子,他设置了这些人物,而那只无形的手在有形的文字背后让我感觉到毛骨悚然,利益喷薄在字里行间,弥漫在书里书外,萦绕在心头眉间,毛骨悚然之后不得不庆幸这只是小说。
然而这一切并非全部虚幻,真实人物或许就存在于书本以外,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好人坏人之分,有的只是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利益。在村民们天生而自然的占有欲面前,一切包装都显得那么滑稽,一切语言一切行动都只是在为了这样一种原始的欲望服务。同为地主阶级的孙李因村长利益之争结仇结怨,同为贫民的赵刺猬和癞和尚因权力之争而拼杀,乃至后来无休止的夺权运动,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两个字——利益。
书中充当了历史的牺牲品而不自知的劳动群众,总能戳中我的痛处,一张张愚蠢而可悲的面孔始终在我脑海盘旋。可怜的老冯、老得因孙老元买凶杀人而受牵连被杀,但后来其子女还感恩戴德尽职尽责地继续为他家干活。还有那些在夺权斗争中丧命的人们,他们都是最朴实的劳动群众,一日三餐甚至都没保证却成为了别人别国别党谋利的工具。盲目从众、目光短浅、思想守旧、固步自封的劳动群众的形象充斥于字里行间。作者没有所谓的褒或贬这些形象,只是把他们作为一种客观事实呈现在当代人民面前,有借鉴意义也好,无任何意义也罢。
刘震云笔下的这个真实的令人窒息的村庄而今却在渐渐为世人所忘却,人们仅仅关注他的《一地鸡毛》、《手机》、《我叫刘跃进》和《温故一九四二》,却难以看得到他的故乡三部曲。一个村子的历史沉浮让我们看到了当时中国大部分农村的社会现实,让我们看到当时农民甚至是整体国人的思想面貌和民族心理。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现状、中国农民的思想面貌又有多少改观呢?以古讽今太言重,影射现实应该恰如其分。个人觉得刘震云就是当代的鲁迅,针砭时弊犀利程度减弱,锋芒趋于内敛化,语言更具白话化,角度更具生活化。
时代在变化,不变的或许永远是利益的斗争。但同时反过来想想,没有了利益的追逐,我们活着还是为了什么?大公无私、毫不利己、舍己为人的形象只会出现在报纸上、电视里或者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活着总要给自己留个念想,利益是一个念想,奉献也是一个念想,两者的调配比例拿捏掌控就完全在乎个人思想道德能力了。诚如罂粟,适当则助人,过度亦害人。
篇4:刍议鲁迅小说《故乡》的艺术特色
【关键词】艺术特色;感受;体会;悠长
小说《故乡》以“我”回故乡的见闻和感受为线索,以“我”记忆中的故乡到现实中故乡所发生巨大变化为依托,从而展开情节,来揭示深刻的主题思想的。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和印象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联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各种感情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种感情不是单纯地,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的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去慢慢的咀嚼、慢慢的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的色彩而又复杂的感情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但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
这篇小说在我少年时读它,我无不向往那“雪天捕鸟”,无不神往那月光下的西瓜地里的一切活动,无不神往那夏天海里拾贝壳、潮汛看跳鱼……那是多么有趣,多么美好啊!但“悠长”是该篇小说结构的一大特点。小说一开始,并没有进入对现实“故乡”的描写,而是用较长的篇幅描写了路上的感受和这次回故乡的缘由。回到“故乡”后仍然没有直接进入对故乡现实的刻画,而是由母亲的话引起儿时的回忆,用更长的篇幅记叙了儿时与少年闰土的交往。这些描写都表现出了一种不急不躁的态度,作者并不急于进入现实见闻的描写,是一寸一寸的接近它,半步半步的接近它,而不是一步就跨入小说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作者酝酿的是一种情绪,一种基调,它渐渐地使读者的心灵进入到“我”回“故乡”时的心境中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像“我”那样感受现实的见闻。离开“故乡”的描写同回“故乡”的过程的描写有着相同的特点。作者没有急于结束这篇小说,而是比较详尽的记叙了离开故乡时的情景和心情。《故乡》结尾时的议论不仅仅是要表达某种思想认识,它更是一种抒情的需要。如果开头部分给人以身未到故乡而心已到故乡的感觉,这里给人的则是身已离“故乡”而心未离“故乡”的感觉。整篇小说像一座弧形的桥梁,前边是一段长长的引桥,中间是主桥,后边又是一段长长的拱桥,弧度很小,但桥身很长,给人产生的是一种绵绵的思乡之情。直到结尾,这种忧郁的情绪仍然是没有全部抒发罄尽的。鲁迅没有给读者一个确定无疑的结论,没有指明“故乡”的或悲或喜的固定前途。“故乡”的前途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一个需要人民去取证的未来,它把人们对“故乡”的关心永久的留在人们的心中。人们没有在结尾时找到自己心灵的安慰,它继续在人们的心灵感受中发生了衍射波,像微风吹动的涟漪,淡淡的飘向远方,给人的感觉悠长而忧郁的,一种没有端点的历史的期望。
《故乡》的单纯又并非单薄。单薄使人乏味,而内涵丰富的单纯却能给人以无限的美感。复杂也不是重复、杂乱,而是丰富、厚实;它凝聚了万象的人生,五彩的生活。愈加咀嚼,愈是韵味弥浓。单纯与复杂在《故乡》中不仅明显,而且突出。单纯与复杂,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复杂中蕴育着单纯,单纯又以复杂为基础。这种忧郁的美感不仅表现在小说的结构上,还表现在它的语言特色上。
故乡往往最能够唤起游子美好而温馨的记忆。故乡越近,游子的心越挂切,但《故乡》中的“我”则不同,“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一点没有看到引起“我”美好心绪的景致:阴冷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几个萧瑟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最能给人以心灵慰藉的故乡,此刻竟是如此的萧瑟,最难以承受这种悲凉的只能是“我”了。于是,“我”掉进了深深的情感矛盾之中,“我所记忆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他想借此来安慰自己的悲凉。“但我要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他想给自己找到一种心态的注解“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
参考文献:
[1]唐弢.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2]王瑶.《鲁迅的小说》,语文出版社,1992年版.
篇5:围城经典小说读后有感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上个月同学分享著名作家杨绛所写《我们仨》还有印象不,杨绛就跟今天我们要讲的这部作品的作者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了。是的,他就是杨绛先生的丈夫——钱钟书。一部《围城》,对情爱的描写只是两三笔带过,更多的是事前事后双方神态表情等方方面面微妙的变化,看着《围城》,你就像在电影院里欣赏《前任3:再见》。
记得徐志摩曾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看来,作品中的的方鸿渐同学,看来就是认命了。无论当初多爱的两人,在时光的轻视下,在无数耳病厮磨中,你们不再有激情,你们只是冷冷的握着手,生活只是死水一潭。最近的一个新闻,第一批的90后已经离婚了,他们占了离婚主力军的21.5%,一个中部省会城市就有五千零90后离婚,那么我想问他们嫁给了爱情还是嫁给了只要九元的结婚登记证呢?,门不当户不对,世上又有几个人是灰姑娘呢?
最后我想以民国时期著名画家丰子恺的三句话来作为我演讲的结尾: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篇6:毛姆经典小说集读后感
总体感觉,毛姆很擅长描写人物的外貌、心理,而且描写得非常形象逼真,尤其是女性。还有他喜欢让一些无关配角露脸,故事前奏也很长,总是先交代一些细枝末节才转到正题上来。
毛姆的小说多篇涉及婚外情,而这几段婚外情都没有好的结果,要么始乱终弃,要么其中一人遭杀害。毛姆先生应该是不相信婚外情的,也认为太过浓烈的爱经不起时间的消磨,具体表现在《插曲》、《雷德》这两篇小说中。
毛姆先生也会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来分析主人公的行为,《风筝》、《蒙德拉哥勋爵》这两篇小说便是如此。
毛姆在多篇小说中都表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即:有些人会做一些与他的相貌看起来相反的事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可貌相”。
毛姆小说的结局也常常出人意料,跟欧亨利的小说结尾很像,但给人的感觉又不同。欧亨利的小说短小精悍,毛姆喜欢长篇大论,铺了一段很长很长的红地毯后才现出走红毯的主角。毛姆叙事的能力很强,小说情节很丰富,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好。
这部小说集是译林出版社翻译的,翻译得很好,语言简洁流畅,一点也不生硬,古文和成语随处可见,可见翻译人员的功底。
下面分别说说看完每篇小说的一点感想: 《雨》
这篇小说初看没有感觉,搞不懂剧情。前面长篇大论,最后的结局竟然只用41个字符(35个字)揭示谜底,当然揭示得很隐晦。
传教士是否在信仰和生理欲望之间徘徊?是否终生坚守的信仰终究敌不过胸脯四两?可是文中的那位女性被描写得丑陋不堪,他为何还是拜在其石榴裙下?搞不懂啊。因为一时的贪图享乐又敌不过内心的自责所以选择自杀?这个无所畏惧的人终究是有所畏惧了。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取个白富美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人则认为幸福就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幸福从来就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只有自己能给它定义。
感觉女主感情变化得太快,当她得知前男友决定不和她结婚时,她连伤心的时间都没有立马答应嫁给一直守候在身边的好友,难道是爱情败给了时间和距离?
文中所表达的观点我也很赞同,比如对某些人不要有偏见,坐过牢的人不一定就是坏透了的人。
《午餐》
“中饭千万只吃一道菜”是全文的经典台词,佩服女主的说话艺术和她的厚脸皮,不过最后的结局又让人捧腹大笑,“今天她体重三百磅”八个字的结局让“我”有一种复仇的快感,“我不认为我是位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不朽的大神插手这件事时,你暗自得意地看着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整个文章结构就像一个倒置的梨,最后一句话就像梨上方的梗,这个梗是不可或缺的,是全文的点睛之笔。
《生活的事实》
父母长辈们总喜欢用他们的人生经历来教育年轻人: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有时候年轻人需要听取采纳,但毕竟两代人生活的时代不一样,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长辈们不必太操心,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去闯一闯,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否行得通,这样我们的时代才有进步嘛。文中的老父亲其实是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儿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崇拜他,才会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不满。近来喜欢跟年轻人待在一起,因为总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新鲜的事物。唉,这是开始变老的表现吧,希望自己将来老了能跟着孙子们学习他们所接受的新鲜事物,做一个潮奶奶而不是一个老奶奶。
《舞男舞女》
为了不再过穷苦日子,他们不得不继续危险系数非常高的表演,最后女主说了句很无奈的话“为了不让我的观众失望”,以前听到这话觉得说得好伟大,现在看来这话竟有些无奈和讽刺。
《狮皮》
文中把一个外表粗俗内心真诚的中年妇女形象描写得非常到位逼真。尽管不知道为什么这篇小说叫狮皮,还是为它的语言而尖叫。狮皮是否类似“披着羊皮的狼”中的羊皮之意?毛姆是否想说一个人伪装久了也就变成了他所伪装的人?
《逃脱》
男主用了一种战术——激励机制,不断跟女友说要买房却始终没买,当这种口头承诺越来越没有实现的可能时,对对方的激励作用越小,最终女方提出分手。
摘录:她有一种天赋可以使大多数男人俯首就范,正式这种才能剥夺了罗杰所具有的常识、谨慎和世故。他像九柱戏里的那排柱子一样被打倒了。
从这双眼睛里,你可以看出这个世界对她来讲是太残酷了。
不得不承认毛姆对女性非常了解,外貌、性格、心理描写都非常吸引人。《格拉斯哥的来客》 毛姆也很会讲鬼故事。《赴宴之前》
其实这篇小说讲的是赴宴之前斯金纳夫妇发现女儿谋杀了女婿,可是毛先生在开场竟然描写了一大段斯金纳夫人纠结要不要戴帽子的心理,估计是曾经认真地观看女人换衣服的样子。
得知女儿谋杀亲夫,他们竟然还要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去赴宴也是难为他们了。我觉得整篇小说人物的形象、语言描写都很精彩。
《珍珠项链》
一串珍珠项链改变了一位家庭女教师的命运。这位女教师买了一条便宜的珍珠项链,后来项链的扣环松了又送回珠宝店里修理,结果店员误把一条价值昂贵的项链拿给她,后来店员把项链拿回去又送给她一张支票作为补偿。这位女教师拿着支票出国旅行,再后来傍上阔佬,最后成为一名法国“高级妓女”。讲这件事的劳拉说如果是要她来写这个故事,她一定会改写这件事的结局,她会把这个女教师写成一个贤妻,日子平淡而幸福。文中的“我”觉得这个结局很平淡,可是劳拉说“那样有教育意义”,哈哈,这结局真是幽默。不知何时,我们的生活都被冠上“意义”,尤其是新闻联播,完全是意义联播。但现实与小说毕竟不同。
《美德》
我可以说这篇小说是一个第三者插足但第三者又始乱终弃导致一个家庭破碎这样一个故事吗?当然小说没有这么简单低俗了。也许这篇小说讲的是男女对婚外情的不同看法,第三者(男性)只想得到生理上的满足,而红杏出墙的这位女性因为道德束缚一直没有作出越轨的事,这位女性一直以为这次婚外情是真爱,却没想到结果夫亡情人离开。文中的“我”一语道破“如果他们上了床,那查理肯定今天都还活着。所有这些痛苦都是她那可恨的美德造成的。”
《流浪汉》
一个曾经意气风发、对未来充满自信且目中无人的人最终沦为一个流浪汉,中间过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即使成了流浪汉,他那种傲慢无礼的性格还是没有变。《蒙德拉哥勋爵》
一个被自己的梦境困扰的外交大臣,把一个对手的嫉妒和仇恨带到了梦中,而梦境在现实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梦境和现实究竟哪个是真?
《教堂堂守》
堂守不识字也不愿学习,因此丢了在教堂的工作,于是他做起小生意,挣了大钱。大家都以为能做起那么大生意的人一定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实际上人家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谁说读书人一定能挣大钱?看看我们国家每年都有那么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知道了,知识和财富没有必然的联系。
堂守的结局也说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所以遇到路的尽头也不要绝望。毛姆笔下的故事仿佛就发生我们的生活中,其实不仅音乐无国界,文学作品也无国界。
《患难之交》
或许毛姆先生的经历很丰富,见识过各色人,所以这篇小说表达了他对世人的看法,有些人不像他看起来的那个样子,有些人看似善良,做起事情来却很毒辣。比如他提到到的这位朋友,居然为了打发一个向他寻求帮助的朋友,让其去做明知会送命的事情。真的是看人不能看表面。
想到最近在看的《大好时光》里面的心机婊,她在男友面前一副纯良无辜善良无比大度大方大气的小女人,对自己的闺蜜却无比自私凶狠,生活中也许有这样的女人,还好我没有遇到。你永远不知道有些人的真实面目,如果ta有心在你面前装。
我们仅凭外貌或第一印象判断一个人的正确性有多少呢? 《满满一打》
摘录:我像是一名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尊埋藏甚久的雕像,如此意外地撞上了这件旧时代的幸存物,真是感到无比激动。
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外国未婚女和寡妇的悲惨境地,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竟能骗到11位,不,最后变成12位女士跟他结婚。其实也为这些女性感到一些悲哀。女人心是否终究抵不过岁月的侵蚀?这位男人说他的秘诀就是认真对待感情还有殷勤。对这位男性来说爱情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技巧带来的眩晕感?
《简》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姐弟恋,原谅我用这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我不知道之前看过的那些鸡汤文例如《九头牛女人》这样的文章是否抄袭了毛姆老人家的,只是觉得这类小说结构惊人地相似。
这篇小说中的简跟《满满一打》中的女性和她嫂子形成鲜明对比,同样是老女人,但简很独立,充分发挥她的幽默才能,无论在哪都是一个闪闪发亮的人。有些人本身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只是她还没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她的光芒被暂时隐藏起来了。幸好她遇到了一个发现她光芒的人,她的小丈夫说“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在肉眼看不真切的地方,看见了那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
《插曲》
摘录:“这套不在场的证词实在太漂亮了,我实在不舍得就这么轻易用掉它” 原本以为是讲监狱监察员的故事,没想到故事中又套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我在想毛姆先生究竟知不知道关于小说的理论呢?故事的重点不够突出,无关的事情也要详细叙述。
故事中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邮差为了讨女友的欢心将信件中的钱拿来用,被发现后判刑入狱。从学历方面看,这位女友要比他优秀,女友的父母不愿意孩子受苦,反对女儿等邮差出狱与其结婚。女儿与父亲闹僵离家出走,在一家百货店当柜员,辛辛苦苦赚钱经营一个温馨的家,等着男友出狱。可是十八个月后还有两个礼拜即将出狱的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女友不能接受,开煤气灶自杀。男友提出分手的理由是十八个月来他每天都在想她,可是突然某天感到厌烦了,不想再见她了。难道爱情的保质期真的只有十八个月?太过浓烈的感情终究不能长久?对男友来说,与这位高学历女性相恋只是他生命中的一段插曲吧。
看完这篇小说感觉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受委屈,也为这位女孩子感到惋惜。
文中有一段关于劳动阶层的论述: “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那你可就错了:他们恰恰拥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只是由于他们表面上粗鲁无文,你就认为他们神经粗壮、缺乏情感,那你又错啦:他们其实拥有极为细腻的情感。”
很欣赏毛老先生在那个时代就很善于观察普通民众、尊重民众的创造力,具有民俗学科意识。
《风筝》 摘录:一个人在为人和为文方面往往会有巨大的反差。在作品当中越是表现得苛酷粗暴、尖酸刻薄,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反而会温良恭谨、畏首畏尾,连一只鹅都不敢嘘。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奇葩的家庭,我认为这真是一个奇葩家庭。家庭中的妈妈一直以上等人自居,不让自己的儿子跟普通人接触,对自己的儿子管束得过多,儿子婚姻的失败很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妈妈。儿子从小酷爱放风筝,儿媳觉得放风筝幼稚,儿子跟儿媳因为风筝吵架随后闹僵并且闹到了法庭,做妈妈的不仅不劝说,还说儿媳粗鄙,从一开始就觉得儿媳粗鄙。我倒觉得母亲对儿子不应该管束太多,儿子离婚后搬回自己家里,觉得还是家里舒服,殊不知是已经习惯了妈妈对他所做的一切,已经成婚的人处理问题很幼稚。
毛姆先生分析儿子之所以那么沉迷于放风筝是因为“当他注视着风筝直上云霄时,他体验到了一种唯我独尊的权力感”,风筝代表了自由和历险,他潜意识中太想挣脱母亲的束缚,可是他没有意识到,他找的妻子其实也很像他的妈妈,这点他都没有意识到。也许潜意识中有恋母情结。
我怎么感觉毛姆好像来过中国,这完全就是在描写一个中国式家庭。《吞食魔果的人》
文中的威尔逊喜欢上了卡普里岛,决定后半生都在此度过,于是辞去银行支行的经理,靠得到的遣散费和积蓄买下一份为期25年的年金保险,靠着这份保险活到60岁,在60岁的时候因为没有收入准备自杀,未能得愿却变得痴傻,由他的仆人收养,过了6年非人的生活,最终死于山上。
这个为了二十五年安逸生活的人放弃了工作,他将工作与闲暇完全对立,他认为“工作唯一的目的其实就是获得闲暇”,看似他掌握了自己生命轨迹,但最后却落得那样一个凄凉的下场。我还是觉得充满奋斗的人生更有意义。
《信》
这篇小说涉及婚外情和作伪证。我想说说小说中提及的华人,一类处于上层社会以广东人王志成为代表,他在事务所里见习,我没想到的是他在证人和被告方充当中间人,提取抽成;另一类处于社会底层以妓女为代表。他笔下的华人真不咋地。
女主是一位优雅的贵妇,很难想象她也会出轨,描写她讲述杀人的那一幕很是生动,跟前面的小说《赴宴之前》里女主杀死自己的丈夫时的疯狂状态是一样的,她们杀过人后出奇的冷静。
《在劫难逃》
可以说文中那个很热情的主人很会说话又不会说话,说他会说话是因为他说的话能让人感到很热情,可是他讲的那个被人追杀的故事实在是给人添堵,还有既然这张床上曾经躺过一个死人,为什么不扔掉这张床呢?居然还留下来让客人在上面休息!《雷德》
最让我唏嘘不已的是这篇小说,“爱情的悲剧不在于生离或是死别„„爱情的悲剧就在于冷漠”。曾经爱得那样浓烈的恋人分别多年,再见却已不相认;曾经疯狂追求的人的心早已变得麻木或冷漠。爱情真的经不起时间和浪费吗?
小时候看电视剧总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男女主角从一而终,为彼此守身如玉。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有些明白或许婚姻与爱情真的不同。
小说中的女主形象在我们中国有很多,古典文学小说里常常有这样的形象:为了一个眼神祭奠千年。
篇7:经典小说罗生门读后感作文
芥川最后留下的《一个傻子的一生》,无论是评价其人还是其文,均可谓“恰如其分”。因为只有如此敏感、执着的灵魂,才能在罗生门、鼻子、山药粥这一篇“历史小说”中拷问自我,再次,他的拷问最终富有深意地瓦解了自我之同一性,也瓦解了生存的热情和意义。
芥川历史小说的写法是非常微妙的,他摆脱了佛学或是道德的教诲,将一个荒谬、反讽的世界作为根本性的境遇抛给拥有现代人心灵的主人公,无论是在极端处境、生死还是仅仅以日常状态出现的利己主义中,他们的选择和内心,都被无情地剖析、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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