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危机下的

关键词: 信任危机 商会 设有 职位

第一篇:社会信任危机下的

信任危机

一、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 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二、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我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方式,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最后,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 但是,对于红十字会的说明,在联合早报网以“郭美美事件之后你还会给红十字会捐款吗”为题,开展了一项读者投票,截止昨日,调查共获19万5645个有效投票,当中有高达77.67%的读者表示不会再捐款,会选择其他渠道,有10.75%选择“视情况而定”,仅11.58%的读者表示“依然信任红十字会”。 这结果充分的说明了群众对红十字会的不信任。 2.2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表现政部最新统计数据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但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

其中,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民政部财务司有关人士表示,上述数据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大,主要是因为去年上半年我国发生旱灾、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捐赠热潮,而今年则较为平静。但是,记者从民政部的统计数据中发现,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而7月为5亿元,减少了5.2亿元,降幅接近51%。而这一变化,正是发生在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引发慈善信任风暴的背景之下。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表示,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从中国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到中华慈善总会的“尚德诈捐门”,再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中非希望工程”,慈善信任风暴愈演愈烈,慈善组织成为“众矢之的”。据北京市红十字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北京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社会捐款28笔,总计15.44万元。其中个人捐款8笔共7495元,较往年大为减少。而北京市红十字会在2008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124万元、2009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220万元、2010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756万元,两相比较,差距巨大。遭遇“落差”的并非只有北京市红十字会,还有深圳市红十字会。述两家红十字会有关人士此前均曾表示,捐赠额锐减和“郭美美事件”不无关系

三、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原因分析 从法律的高度来讲,红十字会本身属于国家机关,在我国现有国情下,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3.1法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 在中国,有专门针对红十字会的单独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香港地区则有《香港红十字会条例》提供法律保障。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距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而且该法中并未明确提及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办法。从而在法律的高度有着先天的缺失。相对于大陆,香港特区的红十字工作是成功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督体系具有相当的公信力,透明的财务支出让捐赠人知道自己所捐赠款项的去处。[1] 而在中国2008年汶川地震过后,人民发现全国各地给灾区捐款绝大部分进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慈善捐款和财政收入之间被人为搞得模糊不清,政府对慈善捐款的过分掌控,让民间慈善组织难以找到发展空间。以现在国内情况来看,如何定位慈善组织和政府的关系确实是一个难题。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提出,我国的慈善组织往往因为和政府的关系亲疏远近不同而获得的发展机会不同。离政府越近,往往资源越多,发展越好;离政府越远,往往得不到支持,资源匮乏,举步维艰。她认为,政府应该把主导慈善变为辅导慈善,给民间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替代民间社会,不仅会破坏慈善市场的资源原则,还会酿成政府和民间社会争利,甚至导致慈善事业被腐败的官员所利用。”民间公益组织的正常发育,需要《捐赠法》《慈善法》等制度为保障。这等制度固然制约民间慈善事业的“从业人”但更重要的功能在于制约行政与司法权力,明确公权对民众的责任,以保障民间公益组织的合法地位与权益。中国红十字会有专门的法律,即《中国红十字会法》,据该法律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这样的监督机制看似严密,却并不能让公众满意。[2]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我国目前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比如对公益机构的检查报告,发挥的作用很有限,难以建立信心和引导公众捐款。[3] 而从国外经验来看,更多的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发挥引导的作用。美国有多家慈善评级机构,为超过5300家慈善机构评级,级别从无星到四星不等,同时提供不同标准的排行榜,其中包括了负面排行,比如筹款回扣率排行、财务危机排行、劣等机构CEO薪水排行等。邓国胜说:“目前中国纯民间的评估机构还没出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多是些民政部门发起或以民政部门主导的,带有官方背景,其最大缺陷就是行政干预,所以还是希望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出现。3.2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对公众而言,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是一个庞大的神秘组织。它每年得到政府的近3亿元补贴,其架构包括31个省级分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还拥有港澳红十字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除了这些与政府相似的行政设置之外,红十字会总会之下还包括基金会这一系统,由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传播基金以及挂靠的多个基金组成。这两条脉络揭示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双重身份。[4]作为普通民众当然会产生诸多疑问,为什么中国红十字会的架构如此独特?它究竟应该是个官方慈善组织,还是个独立的民间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中国红会从中央到县乡一级,层层与政府体系接驳。其名誉会长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会长是政府主管文教的行政副手大部分理事由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兼任。各级红会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免。每年红会接受财政拨款近3亿元(2007年数据),与其接受捐赠收入相当。各级红十字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只需向理事会负责。虽然不能说中国的慈善机构完全没有独立性,但中国的慈善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主导和控制,中国因此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确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样的体制安排很容易使慈善机构沾染政府官僚习气,容易偏离慈善宗旨,效率低下,即使慈善机构想要锐意进取,但处处受到政府制肘,活力难以完全释放。此外,政府财政和慈善机构财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公众无法将两者分开而分别监督。如果要求慈善机构公布财政明细,就一定会牵涉政府财政,公众只要求慈善机构公布财政明细而不涉及政府财政显然不现实。同时,政府也不可能对慈善机构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因为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自己的监督,这种监督的成效可想而知。政府对慈善事业插手过多或者直接把部分慈善机构以行政权力政府化,本身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非常不利。救灾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救灾款项应该来源于财政拨款,即来源于国家税收。如今政府救灾既用财政拨款,又用公众捐款,那么两者之间必然混淆,公众无从知道财政拨款是否到位,无从监督政府是否在利用民间力量之外尽到了政府自己的职责。政府吸收捐款导致政府和民间相混淆,政府界线不清。在欧美发达国家,各国之所以支持民间慈善机构的活动,是因为政府非常清楚,政府资助不可能覆盖所有需要帮困的人群,总有一些“看不见的穷人”被遗漏。但民间慈善机构的触角却可以无处不伸,其活动的广泛性、针对性、灵活性、及时性以及低成本运作,都是官办活动所不能及的。当然,发达国家对慈善机构的这种认识,也是经历过反复的。比如,二战后的英国,曾经历过将慈善机构“国有化”尝试,将原来很多慈善公益服务接管成为政府公共服务,慈善组织的功能被弱化。之后,这种“官办模式”被证明相对低效。从当前各国慈善机构的发展历程看,慈善事业的主导权回归民间是大势所趋,政府应变管理为监督、变主办为合作、变参与为导。商勾结形成宰制导致监管不力根据沃尔泽的宰制理论, 社会是多元的, 有不同的领域, 而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特殊物品; 这些特殊领域物品的分配原则是不同的, 有不同的公平正义标准和分配原则。而且每个领域的优势一般是不能向另一个领域转化的, 否则形成宰制。一旦形成宰制就会破坏原有领域的游戏规则和公平正义标准, 从而带来社会负效应。

四、应对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公关思考纵观整个事件可以说红十字会的危机公关是失败的,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再加上并不透明的运行机制,把不明真相的群众自然的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4.1及时、坦诚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国,像红十字会这样有政府背景的公募机构,吸纳了全国90%以上的慈善资金,这么多钱流向哪里,对公众来说是很重要的。据了解,以汶川地震为例,红十字会一年善款额达199亿元人民币。而政府的赈灾款项与慈善机构募捐的善款在同一渠道,这样就很难分清鸽子的的流向和最终受益人。事实上,商红会就像是在商业系统里培育出的一个基层的红十字会,如果运行良好,可在筹款和发款中建立起“非政府”性质的渠道。但是,就目前看来,红十字会与商红会的管理方式尚不能摆脱现实的行政管理窠臼,也缺少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商业运作获得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本身,而非进入个人腰包[5]。集体行动的困境及信息不对称加剧了第三方监管难度由于集体行动逻辑的存在,使得有相同利益的人群难以有效地团结起来, 集体行动难以实现。此外,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 捐赠者、大众与受捐的慈善机构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态势,后者在信息的掌握上处于优势。善款善物一旦捐赠完成, 捐赠者想要了解包括受捐对象、财务运行等等情况一般都要通过后者。所以捐赠者主观试图对善款善物监督, 也受到信息有限的制约, 由此二者形成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 使一些捐赠者想监督也无法全面的监督。针对捐赠者、大众与慈善组织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的问题, 有必要改变二者博弈态势, 增加慈善的透明度, 建立慈善信息披露机制及完善第三方监督。卡耐基基金会主席曾说过: 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 而我国的慈善事业正缺少这样透明的口袋。由此慈善组织, 尤其是接受捐助的大型社会公益或者慈善机构必须定期(如月报、年报等) 向捐款人公开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 或者邀请捐助者、有声誉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善款进行全程监督; 同时利用网络技术, 建立网络数据库, 将机构和基金的运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接受捐款人和社会的监督。 4.2开展内部整改,规范化运作改革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做好公关,加强与各个环节和相关方的交流和沟通,当然,这中间也包括红十字会跟政府的沟通。二是加强市场驾驭能力,当你和这么多企业合作的时候,你得知道它是什么,想要干什么,与红十字会的宗旨是否吻合,它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是不是具有这样的能力,最后再来判断,这个企业能否加入到使用红十字会品牌的队伍中来。[6]第三个就是学会和媒体打交道,学会利用媒体的力量说话,接受媒体对我们的监督,也请媒体帮助我们答疑解惑,在关键时刻辟谣。这其中除了跟传统媒体合作,还要学会运用新媒体,比如微博。最后就是学会和公民沟通。究竟大家在民生救援、救助中的主要需求是什么,在重大灾害的时候真正需要的物资和帮助是什么,我们今后还要开展这方面的调查工作。 丑闻不失为慈善改革的新契机从全球角度看,发达国家的慈善机构发展经历了漫长历史,也都经历过各种慈善丑闻,但慈善界的丑闻往往成为政府强化对慈善制度监管的新契机,推动各国对慈善机构的透明和监督狠下工夫,积累了丰富经验,较好地塑造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形象。19 9 2年,美国最大的慈善机构之一——联合慈善基金会爆出丑闻,基金会主席阿尔莫尼挪用60万 美元善款用于个人度假、购房以及包养情人,还安排儿子和朋友占据要职、享受高薪。这起慈善丑闻让美国民众的慈善热情很受伤,美国由此陷入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公众募捐低潮,阿尔莫尼后来被判7年徒刑。这次丑闻风波后,美国政府强化了对慈善机构的管理,要求慈善机构每年填报报表,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查阅报表,确保捐款用途。[7] 2005年7月,新加坡最富有、最成功的慈善机构——肾脏基金会(NKF)主席杜莱被爆连卫生间的水龙头都镀金,最终被迫辞职。对这起丑闻,新加坡政府一直穷追不舍,除了坚决追查、公布NKF详细捐款账目之外,还健全了对慈善机构的监管,于2007年11月推出对慈善机构的监管守则,而且更严厉监管慈善机构职责与薪金的监管守则,也已于2011年4月生效。有统计显示,全美国70%以上的家庭都对慈善事业有某种程度的捐赠,平均每个美国家庭将3%-4%的年收入捐出来做慈善。慈善事业的发展依赖于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欧美的很多知名慈善机构之所以能建百年基业,关键在于慈善机制的透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公益组织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丑闻,不能一件丑闻而完全丧失对公益慈善机构的信心。邓国胜表示,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得继续向前,前进的力量,来自社会的理性和热情。目前网络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但大家不应因少数不良个案丧失对慈善的信心,把慈善机构一棒子打死,而是继续给予支持,积极参与,推动慈善事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8] 4.3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在调研中发现,红十字会每年接收几百万笔的捐款,最高的上千万,最低的几元钱,如何做到资金的来源和去路明晰,做到预算过程科学、执行过程公正、监督过程透明?这就需要我们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根据多元正义理论, 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分配都不可能做到按它自己标准所设置的绝对公正, 总有一些人会比其他一些人更受惠于现有的分配标准。但是, 由于每个人都必然涉及多种不同领域, 所以, 只要严格保持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 不让一个领域中的优势转化为其他领域中的优势, 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些领域中受损, 而在另一些领域中受惠, 以形成一种有得有失、在不平等中最终取得复合平等的结果。行政和慈善本来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从接受捐助起,这笔捐助的去向,要经过哪些程序,以至于最终到达捐助人群或者捐助项目,这一条运作渠道必须要有制度保障来建成阳光通道;慈善资金的使用标准与实际需要是否相符,在划拨与使用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无法涉及的漏洞,是否造成“爱心挪用”与“爱心浪费”,这些都必须得到切实的制度保障和实际有效的监管。慈善事业伤不起,大众绝不能接受慈善也被利用成为个别人获取不义之财的残酷现实。慈善事业是人道主义事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绝不能走商业化的纯粹道路,让需要帮助的人群感受到阳光的救助,这应该是所有慈善都一样的归宿

第二篇:论信任危机

论当今时代信任危机

内容提要:在大力倡导助人为乐、弘扬传统美德的今天,过去的彭宇案、小悦悦事件等与之显得格格不入,似乎与国人传统秉性不符。然而就是这些事件,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和讨论,公众把这些事件归结于道德滑坡。事件的症结到底在哪?每当类似事件或现象见诸媒体报端之际,不仅需要我们关注和同情,更需要我们追问和反思。

关键词:信任危机中国社会政府

生活在当今中国的很多人都已经感受到了当下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弥散在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不仅存在于不同人群、阶层和行业之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每个社会细胞内部。不过,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并是一个当代独有的问题。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就认为,虽然中华帝国一直在形式化的儒家礼制和帝国法律控制下,但中国人对道德律令的不尊重却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金钱和利益追逐更是要远远超过对礼法的尊崇。实际上,直到当代,儒家社会一般被认为是缺乏社会信任的社会。

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并不是因为它以前并不存在。公平地说,社会信任在传统中国和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没有被“问题化”,并不是因为那些时代有比现在更成熟的信任机制,而是因为在那种社会结构下“信任”还没有被充分资本化和“社会化”。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大变局不可能没有延续的一面,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我们有意无意地继承了传统社会的许多机制,其中也包括“信任”生成的机制,而这些机制明显是和时代发展脱节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有两个方面的根源:一个是作为现代转型期普遍现象的社会信任体制尚未健全,另一个也许更重要的,就是中国社会结构一些特点所造成的社会不信任。分析这后一方面的社会信任问题,就要了解中国社会变革的基本历史轨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中国社会大转型:“信任”的国家化和市场化

随着过去一百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剧变,尤其是革命和改革,传统的社会迅速解体,中国社会信任经历了一次大转型。建国之初,国家通过各种社会运动和基层政权建设,完成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编户齐民”,从而基本消灭了“家国体系”以外的社会势力,例如江湖社会的活动空间。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转型的全面展开,国家具备了组织社会的能力,同时掌握了足够的经济资源,通过执行各项政策和“事业”的方式与社会进行“互动”。随着现代国家能力初步形成,近代意义上的政治信任第一次被提上议程。

由于家庭生活所需的物质和制度的公共品供应不足,年轻人的剥夺感就尤为强烈。家庭,这个中国社会信任的核心单元和社会再生产的基础单位,在国家化时代还能正常运转,现在又处于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已然陷入了某种危机当中。所以说,国家化和市场化的齐头并进不仅仅是中国当今收入分配和经济结构恶化的起源,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信任危机的根源之一。

市场化和国家化的更深层次结果,就是本应该开始非人格化和社会化的国家信用和社会1

信任,反而开始出现私人化和非社会化的迹象,这一趋势和大多数发达社会所经历的信任“社会化”正好相反。公共的信用资源事实上被置于少数私人和小集团掌握之下,造成大面积的权力腐败和寻租行为。另一个与传统社会颇为相似的结果就是与社会生活相应的“非制度化”和社会信任的解体。权力对于经济利益和社会组织的垄断,反过来又压缩了社会的生存空间,提高了社会信用的成本,削减了合法经营的利润;而金钱和市场对传统意识形态和基层组织的取代,以及国家信用的私人化和非社会化,又进一步降低了一般社会成员“非常手段”的道德成本。这两方面的变化,最后导致各种“江湖(潜)”规则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大面积复活。

二、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

在国家与社会日益市场化和货币化的今天,政府并不需要像最初的隐性社会契约所规定的那样,为人民提供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计划。事实上,只要民众劳有所得,物有所值,能够通过市场获得比较合理的回报,即是政府对社会契约的充分履行。但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这从只占GDP大约10%~20%,并且逐年减少的劳动者收入份额就可以看出。前面提到的国家垄断,当然是最重要的长期结构性因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直接破坏一般民众对政府信任的,还是一些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

一种最常见的破坏“社会契约”的短期行为就是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投资。在现行的投资体系下,政府经济类的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很容易博得政治资本,而民生等相关的社会投资则缺乏动力。如果民众对政府民生政策的期望长期无法兑现,自然会影响社会契约的履行问题。最后,即便是政府有意愿加强社会投资,老百姓也不会真正当真。无形之中,许多中产阶层依赖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期望也消减了,最后只想“用脚投票”,或者考虑移民,或者千方百计重回体制中去,成为食利阶层的一员。

另一种短期行为就是“暗箱操作”以及更广义的腐败问题。一般来讲,“暗箱操作”常见于经济和人事领域,特别是指在招标、采购、录用和审批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权力寻租行为。久而久之,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习以为常。最后,一般民众对反腐败和规制化就产生了“改革疲劳症”,不再信任把这些法律和纪检公共制度看成是“我们的”,而把政府官员列入“他们的”行列,甚至发展成一种“仇官”心态。

最后一种短期行为,也是最具爆炸性的,就是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私人的跋扈行为,最典型的就是2009年的“邓玉娇案”和2010年的“李刚案”、“钱云会案”。这些事件为什么具有爆炸性,可以导致官民虚拟空间的对立,以及一种“你如何解释我都不信”的状态,究其根本,还是在于民生和腐败这些长期因素,已经深刻破坏了官民信任的基础。

三、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是我们这个社会讨论最多的话题。以“毒奶粉”为例,现在中国每年都有好几起全国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且“无良奸商”似乎是越压越起,防不胜防。于是,出现了一方面国内消费不足,另一方面中产阶级“出国扫货”的滑稽现象。除此

之外,还有大量的商业欺诈、信用欺诈、就业陷阱和传销组织,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查处,似乎永远处于无法取缔的状态。

如果说政府和民众间的不信任主要是出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内外制衡,那么商业方面信任缺乏的直接根源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管的缺位。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任何一个传统社会从农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在经历了现代化考验的国家,这种结构性社会问题催生出强大的中介组织和复杂的法律规范。中国也不例外。但中国的市场信任问题也有自身的特殊性,这要从社会激励机制入手来解析。

四、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

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涉及面极广,即包括不同阶层和地区的人之间的信任,也包括家庭、公司、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内部人”信任。中国当代的社会转型,在很多方面类似于西方工业化后由礼俗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对信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个基本表现就是,建立在亲缘和地缘基础上的传统信任方式,在很多方面已经式微,但却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另一方面,职业群体的信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十年来的社会调查,医生、教师、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的的社会声望和职业信任度下降最为迅速。无独有偶,这些领域不仅是现代西方社会声望最高的行业,恰好也是当代中国潜规则和职业道德滑坡极其严重的几个领域。

信任危机甚至已经发展到普通人之间。南京“彭宇案”就体现了最基本的道德义务所面临的困局:一方主动的善良可能被另一方利用。受此影响,后来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无人搀扶以至死亡的惨剧。更令人唏嘘的是湖北荆州船主对见义勇为者“挟尸要价”的态度:只要钱没凑齐就不能把尸体交出去,而且绝不赊账。这类例子足以说明当代最基本的社会信任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要维持最基本的信任,就需要双方遵守一定道德底线,但如果一方认为基本道德底线相对于货币化的经济利益不划算,那么陌生人之间信任的基础也就彻底没有了。

五、重建社会信任

最根本的改革在经济方面。这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垄断,增加社会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参与,支持银行和金融业的社会化,允许私人企业更多的自由空间,保护私人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从而根本改变社会在信用生产中的尴尬地位。在社会活动空间大大拓宽的前提下,国家也就能够引入更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社会组织来参与经济监管。这样就会有助于市场主体之间信任机制的形成。事实上,淘宝等网络商业平台的成功,已经成为社会成员通过平等参与建立商业信任的典范。

在政治领域,重新界定国家与社会的契约是加强国家和社会之间政治信任的必由之路。国家应该在社会参与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参与的精神,建立新的公共品提供方案,包括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明确家庭、社会和政府三方在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保护。此外,在社会组织方面,国家应该逐渐放开对社会组织的垄断,赋予各社会阶层利益

相关者(stake holders)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的权利。

对于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社会信任不是公共品,而是任何开放社会都能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国家只是一个次要的参与者。当代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货币本位”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动摇了许多人的道德底线,扭曲了正常的价值体系,破坏了国家与社会、市场利益各方以及社会成员间信任的基础。但事实上,健全社会的信任(信用)制度和可持续货币体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只有实现了社会信任(信用)的“社会化”,让货币和权力服从社会要求,社会自身才能摆脱信任危机。

参考文献:

[1][德]尼克拉斯·卢曼.信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0.

[2]葛安英.不能把问题学生丢在路上[N].中国教育报,2007-06-19(11).

[3][波兰]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5:39.

[4][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28.

[5]张康之.有关信任话题的几点新思考[J].学术研究,2006(1):68-72.

[6][德]斯普伦格.信任[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66.

[7]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329.

第三篇:信任危机的定义

信任危机的定义:表示社会人际关系产生了大量虚伪和不诚实,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严重危机的用语,指一定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被人们所遵守,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道德的联系和约束,彼此都无法相信对方的真诚和忠诚,因此不敢委以对方以重任的现象

 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

在国家与社会日益市场化和货币化的今天,只要民众劳有所得,物有所值,能够通过市场获得比较合理的回报,即是政府对社会契约的充分履行。但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但这绝不是唯一因素。直接破坏一般民众对政府信任的,还是一些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投资,政府经济类的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很容易博得政治资本,而民生等相关的社会投资则缺乏动力。如果民众对政府民生政策的期望长期无法兑现,自然会影响社会契约的履行问题。最后,即便是政府有意愿加强社会投资,老百姓也不会真正当真;另一种短期行为腐败问题,由于这几年的腐败问题的增加以及反腐的低效,使的老百姓不在相信政府。

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是我们这个社会讨论最多的话题。以“毒奶粉”为例,现在中国每年都有好几起全国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且“无良奸商”似乎是越压越起,防不胜防,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商业欺诈、信用欺诈、就业陷阱和传销组织,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查处,似乎永远处于无法取缔的状态。如果说政府和民众间的不信任主要是出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内外制衡,那么商业方面信任缺乏的直接根源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管的缺位

 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

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涉及面极广,即包括不同阶层和地区的人之间的信任,也包括家庭、公司、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内部人”信任。职业群体的信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十年来的社会调查,医生、教师、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的的社会声望和职业信任度下降最为迅速。然而,这些领域不仅是现代西方社会声望最高的行业,恰好也是当代中国潜规则和职业道德滑坡极其严重的几个领域。信任危机甚至已经发展到普通人之间,一方主动的善良可能被另一方利用。受此影响,后来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无人搀扶以至死亡的惨剧。这类例子足以说明当代最基本的社会信任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要维持最基本的信任,就需要双方遵守一定道德底线,但如果一方认为基本道德底线相对于货币化的经济利益不划算,那么陌生人之间信任的基础也就彻底没有了。

因此要克服信任危机,就必须从政策维护、公平公正与公开、意识形态、法律机制、社会信仰、环境安全等方面加以改进,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我们应该从最基本的人性入手,加强对群众的道德素养的教育,本着友好的心态与他人交往,这样应该能够缓解信任危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

第四篇: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摘要

:信任危机这个词近几年频繁出现,指一定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被人们所遵守,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道德的

联系和约束,彼此都无法相信对方的真诚和忠诚,因此不敢委以对方以重任的现象(来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目前大

众对红十字会的信任程度达到了最低点,本文写作目的是要通过对案例事件的分析以及参考相关研究结果运用文献分析、比较

研究、归纳总结法进行分析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就是要提升红十字会的信任度,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和严格的外部监督,

更重要的是其工作人员要有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良好地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 关键词: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发生原因

1、引言

近几年,信任危机这个词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了信任危机的出现呢?对此我先不作出回答。

现在我先说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小事,今年五一回家过节,一天和母亲去商场买十字绣,我比较喜欢绣字的,图册上有三幅字样,分别是“大展鸿图”、“天道酬勤”和“厚德载物”,我在后两幅间犹豫不决,打电话询问父亲后,最终一致决定要“厚德载物”那副,询问店主后,得到只有另外两幅有现货,“厚德载物”需要提前预定,还得看厂家有没有印。店主阿姨还说就这幅没有什么顾客买,其他两幅都卖的很好。后来店主又说这个社会就是太缺少对道德的认识了,还告诉我有些食品千万不要吃,因为不信任其安全。原来,信任危机早已存在于我们身边。下面进入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问题——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 年,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最具有影响力的非营利组织,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组织,近年来却危机频发。

2011年6月20日,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的一名90后女孩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引起轩然大波。此后,“郭美美事件”就如导火线,波及整个慈善界。无论是而后又相继爆出的中华慈善总会额外捐款换发票、巨款捐赠无故消失等丑闻,还是追溯到08年汶川地震时发生的“诈捐门”事件都引爆了全社会对慈善组织体系的集体质疑,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在一次又一次的丑闻下变得日益脆弱。陷于舆论失控中的中国红十字会,除了应该快速做出危机处理方案,也应该对产生这种危机的原因作出分析。今天,我们就主要从危机的致因角度来分析一下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并提出一些相关的应对措施。

2、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根源

造成企业危机的原因多种多样,危机的种类不同,原因各异,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造成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是其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信任危机发生的内部原因原因

(1)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严重错位

红十字会本质上是一个社团组织.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和民间性,因此红十字会的管理理应体现出社会力量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运行。但现实中,这样一个具有久远传承和深厚历史积淀的社团长期存在着管理体制严重错位的问题。而且.这样的问题直至今日仍未得到完满解决。

1950 年改组后的红十字会成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隶属卫生部,成为其下辖的一个业务机构。这使得即使经过近二十年的体制沿革,红十字会仍旧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 拥有许多民间性质组织所不具备的特征。一方面,政策上给予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组织大量优先权利;另一方面,针对民间慈善组织则设置诸多准入门槛。例如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等举国动员的慈善行动中,官方媒介仅公布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的募款账号;各级财政系统受令按年度给予相应级别红十字会进行财政拨款;税务机关则只认定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的捐款行为属于企业的应纳税额抵扣范围等。这就导致了慈善组织内部的两极分化,使得官强民弱的对比更加明显,本就稀缺的慈善资源大量地集中在官营慈善组织手中, 而很多针对性、专业性较强的民间组织则是苦苦挣扎,是谓中国式的慈善垄断。

(2)捐款不透明,善款去向不明

红十字会在受理善款和善款赠与上都应该有一个完善系 统的机制,让公众能够查到相对具体的捐款人姓名和捐款数 额,并且还要让捐款人知道自己的善款帮助到了哪些需要帮 助的人或一个群体,然而现在上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上几乎查 不到相关内容,即使有相关内容也是相当模糊不清的,让公 众还是无法清楚的了解到中国红十字会的运行方式和体系, 特别是爱心人士捐赠善款的具体用途和数额。这就让关注红 十字会的公众不得不怀疑善款的用处。

(二)以公益目的谋取私人和组织自身利益

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的慈善组织,其宗旨是保护人的 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中国红十 字会还要履行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等职责。红十字会的大部 分资金都是各界组织和个人捐助的善款,其目的是帮助需要 帮助的人,然而善款中的一部分却被仅作为管理者的红十字 会的工作人员滥用或挪用为私有。例如2008 年汶川大地震 时,中国红十字会募得大量捐款,有民众引述中国红十字会 职员对中央电视台表示需款一千多万元买一千顶帐篷,,怀 疑善款被贪污;2011 年4 月15 日,新浪微博流传出一张付 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照片金额高 达9859 元;再例如轰动一时的郭美美炫富事件,这些案例都 充分说明红十字会在处理善款时是存在滥用或私自挪用善款 的情况。

(三)回应质疑不诚恳

虽然现在新闻媒体在进步,网络在不断发展,能够让许 多“隐秘”的事件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但是只是曝光而 无法解决又使得事件处理无法进行下去,公众无法得到公正 合理的解释。负面新闻的当事人或组织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推 负面新闻的当事人或组织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推

卸责任或者不正面回答此类问题,更或者是完全无视这些问 题闭口不提,这就使得公众即使知道了这样的事件但是又看 不到事件得以合理解决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三)工作效率低下造成能力公信力弱化

红会领导层均由政府任免,虽然在能力上毋庸置疑,但与下级 红会组织及民众接触过少,提出的决策缺乏实效性,无法真正满足 民意,决策失误或者滞后现象在红会救援过程中屡见不鲜;另外。 由于红十字志愿者的申请门槛不高因此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 与,这一方面保证了志愿者队伍的庞大,但也造成志愿者素质能力 层次不齐、人员冗杂、难于管理的问题。可见,中红会内部存在着严 重的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提高红会领导层及会员的决策和行动 能力是中红会目前解决能力公信力问题的着力点,也是长期目标。

(四)慈善丑闻频发造成形象公信力弱化 处于转轨期的中国社会,脱离了传统差序格局社会时期以宗法家族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逐渐异化,社会利益分配的失衡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不信任。各种传播媒介无时不刻地影响着普通民众的看法与行为,尤其是大量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负面新闻的披露,使得整个社会深陷信任危机,处在这种大环境下的中红会正不断经历着社会舆论的抨击与考验。

1、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影响

2011年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把中国

红十字会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公众的质疑声浪 中。红十字会遭遇到了近年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郭美美 事件”挫伤了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使其 募捐救助工作遭遇严重fIj境,据统计。“郭美美事件”后,6 —8月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总额为8.4亿元,比3 —5月的62.6亿元下降86.6%。⋯虽然“郭美美事件”表面 上看已经尘埃落定,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刚刚开始。对于 大多数民众面言。对于危机事件中红十字会的现实认知, 更多的是出于感性和情绪,而较少有理性的思索和关怀。 对于一个饱经历史沧桑,具有国际性特征而又身处社会转 型加速期的人道救助团体而言,剖析其信任危机背后的深 层次原因绝非易事。本文试图从管理体制的视角,对此略 作管窥.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危机发生后企业往往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受害者的指责、媒介的围攻、上级部门的 追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等等。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隔离危机,不让事态继续蔓延,并 迅速找出危机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进行化解处理。

#" 成立危机处理小组,使企业面对危机有一个强有力的指挥核心。危机处理小组是 危机处理的领导部门和办事机构,由企业最高管理层领导,以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 主,兼收一部分基层员工介入,最好还应有外聘的高级公关顾问。根据事件的情况,可设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还可设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及接待工作。机构人员应 是善于观察、长于沟通、勇于创新和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他们必须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事 件真相及原委,密切监控事态发展,了解事件相关公众信息包括新闻媒介反映、受害公众、 社会团体、政府公众反映、内部员工情绪等;将上述信息整理分析,形成处理方案,实事求 是、及时准确地上报给企业管理核心,并将经过决策层认定的处理方案迅速付诸实施;作 为整个危机事件的首要信息源汇总,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对不实、有害的传闻进行纠正, 控制舆论导向。

$" 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当危机发生后,一个门卫的无心之言可能成为外界捕风捉影 的依据。因此务必要坦诚而及时通知内部员工,以稳定阵脚,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地对付 危机事件。在危机面前,如果能使全体员工形成一体,团结一致,则不但有助于解决危机, 还有可能因祸得福,使企业的凝聚力得以提升。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将所有的,尤其是尚 未确证的消息都公布于众。危机发生后,企业应尽快制定针对内部员工的对策:一是在稳 定情绪、稳定秩序的基础上向职工告知事故真相和企业采取的措施,使员工同心协力,共 渡难关,赢得员工的信任与支持;二是收集和了解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是做好企业内部公关,统一信息传播的口径,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正常运作。

%" 对危机进行调查,为制定危机处理对策提供依据。企业出现危机事件后,应及时组 织人员,深入公众,了解危机事件的各个方面,收集关于危机事件的综合信息,并形成基本 的调查报告,为处理危机提供基本依据。危机调查要求有关证据、数字和记录准确无误, 对事故有关各方面要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不得疏忽大意,对事态的发展和处理后果应 及时地进行跟踪调查。危机事件的专案人员在全面收集危机各方面资料的基础上,应认 真分析,形成危机事件调查报告,提交企业有关部门,作为制定危机处理对策的依据。 &" 针对不同公众,确定相应对策。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提交了调查报告后,企业应 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决策,针对不同公众确定相应的对策,制定消除危机影响的 处理方案。__ 首先是针对受害者的对策。企业一定要及时而真诚地与受害者进行沟通,给他们以

安慰,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一是设专人与受害者接触;二是确定关于 责任方面的承诺内容与方式;三是制定损失赔偿方案,包括补偿方法与标准;四是制定善 后工作方案,不合格产品引起的恶性事故,要立即收回不合格产品,组织检修或检查,停止 销售并追查原因、改进工作;五是确定向公众致歉、安慰公众心理的方式、方法。其次是针 对新闻媒体的对策。危机发生之后,企业要保持与媒体的有效沟通,争取新闻界的理解与 合作。

再次是针对上级有关部门的对策。危机发生后,企业要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系以求得指导和帮助。企业要及时地、实事求是地汇报情况,不隐瞒、不歪曲事实真相,随 时汇报事态发展情况,事件处理后详细报告事件经过、处理措施、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最后是针对其他公众的对策。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兄弟单位、社区公众、社会机构、政 府部门通报危机事件和处理危机事件的措施等情况,并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全面消除危机 事件的影响

!" 做好总结、善后工作。危机过去之后留下的是利益的减少、设施的损坏、赔偿的支

付、人才的耗损、企业声誉和良好形象的恶化等损失。企业在平息危机事件后,一方面,要 注意从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心理效应和形象效应诸方面,评估消除危机的有关措施的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实事求是地撰写出详尽的事故处理报告,为以后处理类似的危机事件提 供参照性文献依据;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危机事件发生的深刻原因,切实改进工作,从根 本上杜绝此类危机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之,虽然危机时刻游荡在我们周围,虽然危机的爆发是让人措手不及的,但只要企 业从思想上重视危机,从行动上积极地预防和正确地处理危机,就可以避免危机的爆发, 就可以使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就可以平稳地度过危机期,使自己更加持久而成 功地在商界纵横。

参考文献:

非营利组织的公众信任度研究——以红十字会信任危机为例 杨旸

作者单位: 渤海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刊名: 青年与社会

英文刊名: Young&World 年,卷(期): 2013(3) & 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葛平修, 刘书青 作者单位: 山东威海市民政局 刊名: 社会福利

英文刊名: China Social Welfare 年,卷(期): 2011(10) 企业危机的预防和处理

作者: 颜帮全

作者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经贸系,四川,重庆,404000 刊名: 学术交流

英文刊名: ACADEMIC EXCHANGE 年,卷(期): 2004(10) 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背后的管理体制根源

杨红星。,郑红艳b (北方民族大学a.社科部;b.生科院,银川750021)社会与政治2012 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研究

李宏良史玉方

(中共泰兴市委党校)百家争鸣

从体制层面观察中国慈善事业信任危机

作者: 钱恺

作者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刊名: 管理观察

英文刊名: Management Observer 年,卷(期): 2013(5)

第五篇:应届生就业“信任危机”升级

首页>>教育动态>>就业指导2005年9月21日 星期三

应届生就业“信任危机”升级

近日,不少应届毕业生致电本报,他们苦恼地问:企业总在抱怨我们稳定性差,不愿意招聘应届生,但是,大家都说“先就业再择业”,这难道不是叫我们“先工作再跳槽”吗?

同时,某电子企业负责人也向记者吐着苦水:“眼看着培训成本就这样打水漂,一年之内,公司应届生的流失率高达70%!所以今年坚决不招应届生了,应届生太让我们头疼了!”记者发现,招聘会上,和这家企业有着同样用人困扰的企业不在少数。

劳动部门一位专业人士透露,现在,签约一年就跳槽的毕业生所占的比重最大,如今不少企业都对应届生的忠诚度产生了怀疑。

我市高级职业指导师分析,现在招聘中很多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所以应届生把第一个单位作为锻炼的地方,积累经验后就跳槽,最终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越是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就越先随便找个工作做跳板,越是这样就越少好公司愿意要应届生,于是应届生就越没有好工作。

一位在日资企业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人力资源顾问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日企,新员工每年的加薪幅度在8%——10%,而跳槽后,薪酬的涨幅有可能达到20%——30%。冲着这些钱,不少应届生在公司屁股都没坐热就跑了。于是,只重眼前利益,职业定位模糊,眼高手低,忽视自身发展和成长,应届生的形象现已在企业中大打折扣。

[上传时间:2005-05-31 09:08:40]

[信息来源:武汉晚报2005-05-30]

[信息作者:记者 徐丹]

【发表/查看更多评论】【打印】 【关闭】

网友评论:

网友 brasom 于 2005-05-31 10:27:23发表评论

“先就业再择业”没错,但就业并不是以择业为目的,而是为了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择业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手段。

责任编辑:杨凯

中国教育信息网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运维单位:北京网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变革 下一篇:危机下的财富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