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选12篇)
篇1: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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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08‟76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钦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钦安委会„2008‟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学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其中,安全生产月活动为6月1日至6月30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学校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安全与稳定大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督察专项行动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锦山(联络电话:2868258)
副组长:李业成(联络电话:2840811)
黄新琼(联络电话2814612)
成员:由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领导担任:
李喜军(联络电话:2840899)
马椿威(联络电话:2816115)
钟逢发(联络电话:2814411)
陈熙(联络电话:2852093)
米方(联络电话:2839153)
苏林(联络电话:2852106)
韩伟(联络电话:2811666)
梁和礼(联系电话:2823420)
冯延(联络电话:2811798)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内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2.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四、督查方法、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2.深入现场,查看实情。
3.座谈交流,研究对策。
4.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5.及时反馈,认真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要求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督促相关单位列入整治计划,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一是各县区和学校自检自查;二是市教育局对县区和学校进行督查。
(三)时间安排
1.4月底至7月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自检自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2.5月至7月的每月上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领域的督查率要达到100%。
3.5月至7月的每月中旬,市教育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学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率要达到3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把专项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二)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将督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改进方法,务求实效。要注重督促督查对象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和市直各学校请于每月13日向市教育局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并于7月20日提交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庞以贵联系电话:2818606
篇2: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盛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督查时间:4月下旬至7月底。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督查。
(三)督查内容: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光政安 4号文件和光政安办7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信息报送情况等,规划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督查分工
(一)综合督查。由乡安办牵头,会同乡政府督查室、乡纪检等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行政村(场)、各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二)专项督查。由乡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督查。
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由派出所牵头;
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督查由公路站牵头;
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督查由乡安监办牵头;
建筑安全督查由乡建设站牵头;
病险水库、水利工程督查由乡水工站牵头;
农机安全由农机站牵头;
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由乡安监办牵头;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民爆器材和乡属各重点企业安全督查由乡派出所牵头
地质灾害安全督查由国土资源所牵头;
学校安全督查由乡中学、中心小学牵头;
电力行业安全督查由乡供电所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行政村(场)、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行政村(场)、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对此项工作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督查效果差的,要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篇3: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能否统一。因此,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区安全发展的现实要求。建区以来,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与建区初相比有了较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了46.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0.19,为我区和谐跨越、快速崛起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几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证明,发展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就是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效应,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发展,我们始终要有这种共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迎接新区成立五周年、实现开发建设“五年跨越”奋斗目标的重要之年,我区正处在一个发展的紧要关口,加强安全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没有安全生产的发展,我区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就失去了安全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牢牢树立安全发展观。
(二)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全国安全形势作出的正确决策。就我区来说,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上保持平稳态势,序时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低于序时控制指标9.09%)。但是,1-4月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3%;死亡10人,同比上升25%;受伤211人,同比上升32.7%;经济损失8.76万元,同比上升68.9%;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3月2日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因此,今年我区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而且还比较严峻,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要有正确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行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全省“基层基础建设年”,年初,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职责,全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实际步骤,是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治大隐患和防大事故的具体行动,是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二、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底数,有利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为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长、人劳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工会常务副主席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机制健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把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信、具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措施得力,有效推进。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政治性强,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要求得实效,必须在措施上下功夫。
一是行动要迅速。会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5月初将督查专项行动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层层广泛动员,明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方案要具体。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把时间明确到每一天、标准和方法明确到每一步,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整个督查工作能够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三是督查要细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做到“三个不漏查”:不漏查一个单位,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对重点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逐个进行督查;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
四是整改要彻底。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予以告知企业和有关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分阶段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有难度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五是监察要到位。区监察局(效能办)要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效能监察范围,会同区安委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过程的效能监察,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真正落实,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是宣传要深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地宣传到企业、车间、矿区和学校,引导全社会对百日安全督查活动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和积极监督,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为百日督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一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
四、落实好“百日专项行动”,必须持之以恒,长效管理。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和稳步提升才是目的。对此,我们在“四抓”上着力,认真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抓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落实在基层,把基层建坚强,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一方面,注重抓好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镇(街)设立非编常设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配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担任站长,编配2-3名兼职安监员,招聘2-3名协管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排专职人员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明确驻村联厂干部作为联系村(社区)和企业的桥梁;明确村(居)两委主要领导为安全联络员,建立村(居)干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捆绑考核制度。关口前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区安监局按照分工包片责任制,安排片区负责人兼任镇(街)安监站副站长。
2、打基础。安全生产事故警醒我们,没有扎实的基础,安全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事故将防不胜防。对此,我们确立了“与其花钱来善后,不如花钱打基础”的思想观念。专门安排力量,重点排查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投入专项资金,分步骤改善到位;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改。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正风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严作风,坚持法治,不搞人治;精业务,培训行家里手型人才。
3、建机制。机制健全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专项行动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指派了安全信息员,上下互通,共享信息;继续抓好安全隐患举报有奖工作的落实,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安全信息反馈。二是建立了综合工作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牵头,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区安监局建立局管“面”、组管“片”、个人管“格”的责任网,形成有分有合、富有弹性的工作网络。三是建立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
4、立制度。建章立制,才能强化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对此,在百日督查专项活动中,我们坚持把重点放大建章立制上,抓了“四个”制度的建立。一是建立专项行动责任制。层层签订“四定”责任制,即:定工作目标、定工作标准、定工作措施、定工作责任,人人有责任,项项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步步有成效。二是建立分析制度。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个工作阶段、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半月分析、生产经营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定性分析,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建立会议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个行动阶段召开二次以上工作例会;镇(街)、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在召开例会的同时,办公室每天要组织交班会,汇总当天情况,及时反馈情况。四是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针对督查专项行动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整改落实、隐患“会诊”、重大隐患公示、隐患整改主体等制度体系。制度规定的建立和完善,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篇4: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云霄县交通局开展交通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漳州市交通局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漳交办明电[2008]31号)的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
二、督查形式
为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
方海赐局长为组长,黄志义、高清忠、张云、吴文贤副局长,吴进福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安保股负责。督查工作采取交通行业企业自查与交通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县交通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交安[2008]5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08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2、各单位贯彻落实(云交安[2008]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3、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5、打击非法建设、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6、交通行业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新建、改造、扩建项目“三同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2)专项督查的内容:公路、内河交通、交通运输,特别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实际,现场督查;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边整边改;反馈意见,分级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运管所、地方海事、工程股要制定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把专项行动部署、工作方案落实到基层、企业。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行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既要全面发动,督促行业和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发、安全生产形式严峻的道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内河交通、各类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安全事故降下来。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张贴标贴、悬挂横幅等形式,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的开展,加大对交通行业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我局举报电话:8532360、8523909。
(五)建立督查机制。我局将结合市局组织每月一次督查活动开展对各企业专项行动的督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特别是由于隐患排查不力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要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设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专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并于7月18日前上报百日督查行动的总结报告。
篇5: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 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 1
项行动。
组长:钟筑鹰
副组长:王民生
组员:周斧、曲静波、黄青贵、向惠祥、曹阳、丁新亚、吴晨军、张莉君、陈静、吴艳茹、郑兴武、闫泽鑫
三、检查时限(2013年6月8日至9月30日)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13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13年7月10日至8月
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六)项目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的方案及措施。
(七)项目是否制定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
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八)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处、项目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时每月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篇6: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133)精神,进一步推进和田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改革开放30年大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和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地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行署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安排部署,于2008年5 月至7 月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行署《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行办发明电„2008‟84号)要求,围绕进一步推动全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全地区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拉网式自查的基础上,对七县一市和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督查。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部署严密。地、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成立了专项督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县(市)、本行业《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全面部署,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进行了督查。全地区(含各县市)共抽调人员700多人,组成了各级、各行业督查组110 个,督查时间累计1500多天。
二、强化宣传,氛围浓厚,效果明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出板报、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 车、举办培训班、开展座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月促年,期间共设立咨询点203个,悬挂条幅(氢气球)40条、横幅708条,展出黑板报484块、警示图片784块(幅),出动宣传车180辆,印制宣传单(手册)115250余份,近21万人次参与了宣传咨询活动。此外,地区安监局还在地委宣传部等部门的配合下,举办了“安全生产”专题文艺节目演出。
突出抓好安全培训这个基础性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共培训586人(初培401人,复审185人)。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42人(安全员127人,电工作业38人,金属焊接与切割35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42人);危化品行业166人(企业负责人19人,加油加气安全员29人,加油加气员118人);烟花爆竹销售员20人;农药企业52人(负责人20人,农药安全员2人,从业人员30人);汽车修理106人(企业负责人43人,安全员35人,电工作业15人,金属焊接与切割13人)。
三、综合督查情况: 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本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力度。百日督查期间,各县市共检查隐患1261处,整改1154处,整改率91.51%,下发整改指令通知书32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9家。
四、专项督查情况:
1、道路交通专项督查:围绕依法严查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落实国、省道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监控情况、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农用车辆加装反光标志工作,依法打击“三无”车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 情况。共实施9 次专项督查,检查各类机动车辆2207辆、查处各类违章车辆867辆,暂扣208辆、扣证38本、罚款处理308辆,警告批评教育62 人;排查危险路段34处、标志牌缺失451处。新安装减速带297条、设臵交通标志牌600个、交通指示灯(红绿灯)12 处、测速仪10 套、监控摄像18 处、斑马线8 条、交通标线32 公里。
2、非煤矿山专项督查:围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突出以使用火工品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对全地区166家非煤矿山企业,累计检查260次,共查处隐患397条,整改378条,整改率95%。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督查:围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措施;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383家(次),查处事故隐患177条,整改172条,整改率97%。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11家,查处隐患9条,整改9条,整改率 100%,集中销毁了春节前后没收的65件(143万响)、彩竹筒300支、价值2.8万元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采取统一封存的安全管理方式,把春节期间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交由原批发企业统一保存,加强库房库区的安全监控,投入资金2.8万元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将监控范围扩大到1000多平方米,并落实企业值班值守制度。检查流动加油车(包括小型油罐车)流动加油车(小型油罐车)50多辆,部分已做销售处理,现剩的26辆,已全部主动报停,由各县(市)安监局封存在业主车库内。
4、煤矿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矿井通风管理、顶板管理、防止“三超”情况、井下防渗水、机电管理、火工品管理、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情况。完成了对全地区7 家煤矿的督查,发现隐患65处,整改47处,整改率72.3%,关闭小矿井1 座(和田县喀什塔什煤矿)。
5、建设行业专项督查:围绕建筑施工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城市供水设备及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燃气储配、罐装厂站安全状况、燃气管网安全维护情况;城市公交车辆、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集中安排15 天时间,专项对148 个(884691.07平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督查,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1 份,安全整改通知单22份。
6、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围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臵等情况,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臵及运行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组成督查组深入208 个重点部位(单位),查出隐患110处,整改65处,整改率59.1%,下发指令整改通知书32份。加大对自治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查整改力度,和田市东风商场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墨玉县希望商场由于整改不彻底,已被责令停业,直止符合整改要求后,再准予 开业经营。
7、水利专项督查:围绕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及落实防洪、防泥石流等灾害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采玉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抽调人员开展专项督查4次,投入128万元对玉河、喀河渠首的险工险段和隐患部位进行了除险加固,还对配套设施进行了检修,调备了20万元的抢险物资,投入资金2916万元,在玉河建设永久性防洪堤12.11公里.8、电力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电力系统安全,特别是电网安全供电保障和安全防护情况;发电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防汛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专项督查期间,清除了12 处违章建筑,清除了154处树障
9、农业机械专项督查:围绕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累计检查各类拖拉机38371台次、查处无牌证驾驶288台次、违章驾驶3298人次、处理2132台次、批评教育1454人,完成了16526台拖拉机尾部粘贴了反光标志工作。
10、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围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臵的检验情况。共督查12 次,没有发现重大隐患,查出一般隐患8处,整改8 处,整改率100%,下发指令整改通知书5 份。
11、民爆器材专项督查:围绕检查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制定停产、销爆处臵方案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民爆物品运输安全情况。共检查涉及单位45家,销毁震源弹31枚、雷管15903枚、炸药503.9公斤、导火索1305米、TNT200 克。
12民航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空防措施落实情况;控制区管理情况;旅客和手提行李,托运行李安全检查情况;航空货物的安全保卫情况;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机故障处理情况;整顿机坪秩序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对模糊不清的标志标线,进行了重新划线,加强了周边3-8公里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清除了机场围界外5 米内的搭建物和树木,更新了驱鸟设备。
五、存在的不足:
1、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企业负责人认识不清。部分小型企业安全生产保护措施落后,经费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职工安全培训跟不上,有麻痹侥幸心理。
2、个别牵头单位配合不够,与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缺乏沟通,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3、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不切合实际,理论性套话太多,实际操作的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保障等方面缺少可操作的指导,没有按要求组织演练,有的县市、部门演练流于形式。
六、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继续围绕地区全年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保障“奥运会”等一些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以此推动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和田地区和谐安定这项重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
和田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7: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苏安监综„2008‟3号
★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区)安监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有效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对全市安监系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员动员,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当前,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和安监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控重特大事故的极端重要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各级安监部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工作抓手,集中精力、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从5月下旬开始,苏州市将组织对未经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督查的市(区)进行督 1
查;对国务院安委办已督查的市(区),苏州市将各选择1个乡镇进行督查;对由苏州市组织督查的市(区),将各选择3个乡镇进行督查。6月份起,各地要组织对国家、省和苏州市未督查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查,做到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的全覆盖。
二、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排查工作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突出重点,围绕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抽调专门力量,深入乡镇(街道)和企业第一线,全面组织开展对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从5月份起,市安监局和各市(区)安监局要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若干检查组,协同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对本辖区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实施监督检查。我局将从6月份起,组织专家对全市“红色”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橙色”化工生产企业由各市(区)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由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的地区,要在完成接受督查任务后,立即组织对相关企业的检查。
三、明确目标,切实落实化工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
为保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督查取得成效,各级安监部门应确保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要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确保在迎“奥运”期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不得外出;一旦发生事故,企业立即停产停业。要督促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岗位危险点辨识和警示活动,让岗位员工掌握操作禁忌和自我保护技能。
2.在企业隐患排查中,要建立排查目标责任制,“红色”化工生产企业排查出的较大隐患或危险部位要不少于10个;“橙色”化工生产企业排查出的较大隐患或危险部位要不少于5个(大型跨国公司除外)。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或危险部位,企业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或采取监护措施,安监部门要进行跟踪监管。
3.通过对化工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各地要排出10%左右的化工生产企业安排在“奥运”期间停产整改或设备检修,对存在严重隐患或难以确保安全生产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4.对专项排查和检查中查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重大隐患,列入明年苏州市政府挂牌的要不少于20项,列入各市(区)政府挂牌的要不少3项。
5.通过检查,全市要确定50-60家化工生产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企业安全管理经验,推动面上化工生产企业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落实措施,确保全市化工生产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化工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1.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责任制。各级安监部门要明确每一个检查人员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检查人员检查企业及开具行政执法文书的数量,并将完成检查工作情况作为年终机关考核、条线评先的重要依据。
2.建立和落实化工和冶金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各地安监部门要认真督查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报告制度,认真核查企业专家排查和“十必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及时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列入隐患治理台帐、落实整改的情况。对执行隐患排查定期报告制度不力或瞒报漏报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乡镇(街道)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每个月应定期向各市(区)安监局报告化工及冶金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排查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乡镇(街道),各市(区)安监局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4.建立和完善隐患举报的奖励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的隐患查处工作,建立和完善举报查处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举报查处工作程序、工作责任、调查处理期限,并定期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对经调查属实的隐患
举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在媒体上公告奖励办法。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 百日督查 意见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市安委会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4月30日印发
篇8: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情况小结
根据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和9月27日会议精神。我街道认真开展了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现将此次活动情况简要小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检查对象和内容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取得成效。我街道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任组长,安监站、企服中心和安委会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一是辖区内使用化学物品的化工企业;二是矿山和百日督查中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巩固百日督查成果,全面进行“回头看”专项行动
我们从10月7日至11日利用五天时间对此次活动的重点对象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和检查。检查中重点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查现场作业监督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查基础台帐的登记是否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查岗位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效果是否明显;查生产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在此次“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台帐建立登记不规范;二是少数单位职工安全知识教育不全面;三是少数特种设备没有检测检验;四是缺乏一些必要的警示标牌;五是有些单位行业现场管理不够规范。以上这些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已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此次“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了我街道各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Chunhua街道安监站
篇9: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推动“隐患整治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我市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奥运火炬在肥传递和奥运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
(一)督查内容为: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控情况,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二)督查重点为:各县局、分局要在辖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这次督查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点场所的现场安全监察工作,突出抓好对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非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气瓶从业单位和大中型化工企业的设备安全运行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
三、督查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单位根据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于x月xx日前上报市局。
(二)隐患排查整改:x月xx日至x月xx日,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辖区质监部门。各县局、分局要对辖区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三)检查督促: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局、分局和检验检测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阶段确定的重点企业逐个检查,逐台设备验收;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坚决查封停用。
(四)综合检查:x月x日至x月xx日。各县局、分局对本辖区的检查督促情况进行汇总,市局对县局、分局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评分。
(五)监控值守: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局、分局、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和应急专业抢险队伍要进入应急战斗状态,全面警戒,主要负责人员保持xx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对列入重点监控的单位要不定时进行巡查,明确专人沟通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市局成立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黄长安,副组长为童宁,成员为xxx xxxx xxx xxx;各县、分局要成立相应的督查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对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同时要针对本辖区实际,制定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合理部署督查专项行动。
(二)督查专项行动要落实责任。各县局、分局要对不少于x/x的乡镇进行督查,把任务、区域细化,责任到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局。检验机构要履行技术支撑、管理支撑的职责,做好检验三确认和发现重大问题报告等工作。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所维保的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状态。执法机构要做好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重大事故隐患设备的查封、扣押工作。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各县局、分局要重视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建立与新闻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篇10: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皖政办明电[2008]36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年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基础。
二、督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和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设备配备情况;
5、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存放条件情况;
6、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三、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鉴于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我乡成立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乡长张德友担任,乡政协主席申安鼎、乡党委副书记卞锦明担任副组长。刘杰、王科、任义、金国丽、吴道远为成员。明确了职责分工,健全了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确保全力抓好本次督查。
(二)周密部署,务求成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督导,实行分类组织、分级负责。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对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登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方案和期限。督查组对被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顺利完成本阶段工作。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媒体,采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和声势,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篇11: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厦蓉高速贵州境榕江格龙至都匀BT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格都办质安(2008)026号《贵州省交通厅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标段施工情况,针对性施工现场的措施制定与落实,我项目部立即召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会议部署落实和开展排查治理的情况等。
我标段全面、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易,推动此次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我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小组如下:
组长:周仕文
副组长:龚永祥朱文学
成员:薛田伟廖才奇李玉梅邓仁亮盛朝亮范聪波周本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厦蓉高速BT6项目经理部。
二、检查、督查
我标段成立由项目经理组长周仕文组织的每日安全巡查小组对重点施工危险部位,高边坡、施工便道等事故易发点以及各工区临时驻地建设,每天对施工便道及高边坡进行巡查和督查,如发现坍塌隐患地段,通知该工区负责人,必须及时整改,以防事故的发生。
1.各施工点施工便道高边坡危险地段是否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是否修建了排水沟排水系统等检查;
2.在工作中切实遵守,每日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巡视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了日志记录,每周对施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周生产任务与控制重点进行了细致分析和定措施,每周都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总体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了落实。
3.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农民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生产一线职民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项目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易发生重、特大事故易发生事故的施工点部位和环节,如: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临边”、高边坡、施工便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治理管理情况;
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
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认真贯彻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6.对加强民爆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对炸材的使用严格按公安机关的规定使用,并严格按照我标段的民爆管理制度,炸材的领取由使用点当班现场技术员核定量后开取领料单方可领用,在领用过程中,均未出现一人领取过炸材,都是两人领取(一人拿炸药,一人拿雷管)。
7.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规范使用的情况;
8.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9.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值守情况。
10.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选择各种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自然景观、植被和原始地面的破坏;施工中的废渣应排放在指定的垃圾坑中并用垃圾车运至弃土场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用排水沟引排至指定的污水处理地点和化粪池进行处理。严禁任意排放,对违反者将进行严肃的批评和经济处罚。
(四)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认真整改;是否严格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落实各工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规范行为,提高我标段施工现场控制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作为 “隐患排查”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行动。要坚决避免实施方案制定无针对性、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及时、层层弱化等现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本次督查专项行动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要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要突出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控制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和易发生事故安全管理,保证各项措施到位、指导有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整改隐患
根据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各施工点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广泛参与
各工区要突出“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宣传活动。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总体下来,经过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开展,我标段初步得到了良好的开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了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上,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标段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我标段的安全生产环境。
厦蓉高速(贵州境)榕江格龙至都匀
BT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篇12:钦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吉交安监[2008]69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吉林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50号)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全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要求,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督查时间
省厅决定,此次督查行动于5月初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情况和防范措施以及深化专项整治情况。
2、按照《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吉交安监[2008]28号)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等情况;针对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对隐患排查治理“第二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应急准备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
1、高管局:对运营的高速公路桥涵和隧道进行全面督查;对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全面督查;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督查等。
2、高建局:对在建的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情况;监督检查各指挥部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情况;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等。
3、公路局:公路建设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和设备事故的措施情况;桥梁和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情况;危桥险段排查治理和渡口、“渡改桥”工作及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情况等。
4、运管局:重点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安全督查和客运运输安全督查。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员从业资格及GPS安装使用情况;运管机构履行“三关一监督”情况等。
5、地铁局:在建和运营的全省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设)备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与监控和施工现场管理等。
6、航道局:吉陶段航道整治工程、集安码头停靠基地和哈达弯变电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海事局:水上船公司和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两防”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等;
8、机关服务中心:厅直各单位消防工作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臵情况等。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
(三)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四)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督查行动,省厅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全处。此次督查由厅安全处综合指导、协调,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组长:赵静波
副组长:李晓明、李恩会、王力、冷曦晨
成员:王爱君、杨光、张跃、闫长文、李新春、李光伟、武双、彭今海、陶志政、赵树良、崔静华、李彦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彦文(兼),厅安全处联系人:李忠诚,电话:85097571,85636927(传真),E-mail:aqc@jljt.gov.cn
六、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督查。
(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 全督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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