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在我心中作文

关键词: 人会 宪法 大家 作文

第一篇:关于宪法在我心中作文

宪法在我心中作文3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宪法在我心中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宪法在我心中作文1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告诉我们要遵守法,所以从小就知道‘法律’,但大家可能会疑惑什么是‘宪法’?其实,宪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了让我们成为守法的小公民,在学校老师一直教导我们:不要打架,不做危险的事情,不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甚至我们都已经听出茧子了,老师还会在我们耳边不厌其烦的叮嘱,生怕我们因一点点的过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家里,父母也会时常告诫我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诲我们从小养成: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实守信,脚踏实地,尊老爱幼,遵纪守法。

曾经有老师告诉我们这样一件事:有一位初中生,七年级时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后来因为沉迷于网络世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到老师和父母批评后,心里不服,就开始逃学、旷课,谁的话也不听,最后竟为了上网筹钱,去抢劫杀人。就这样一朵本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候却因无视法律而落了个害人害己的下场。

在日常生活中,宪法时时刻刻的陪伴着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和一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我们老师说过:一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抓住了,还理直气壮的说:‘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规不会应为你的无知而放纵你的过失。所以我们定要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令行则国志,法令驰则国乱。我们的祖国正在快速发展中,这离不开约束我们的宪法。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为了祖国的强大,我们必须共创美好家园,就让我们在这法律的呵护下快乐、健康、平安地长大吧!让宪法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宪法在我心中作文2

世纪的到来,是“法”洗去了一些污秽的外衣,全新的法律再向我们走来。它代表了我们的利益,是一项真正服务人民的规章制度,它也无时无刻不保护着我们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要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让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如何守法!这是我们青少年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一支部队的战士不遵纪,就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国家就可能灭亡。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法律知识,不遵守法律制度,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牢记在心,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把“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仅仅作为口诀背诵,而是将其像烙印一般负载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与生活吧!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宪法在我们的心中,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而有力的一笔!宪法在我心中作文3

学法更应该小孩子抓起。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就是在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就没有良好的习惯,经常有打人,骂人,或偷东西等不良行为,还不知错就改,那么终究有一天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样不仅意味着以后被别人看不起,而且会让自己人生之路变得更加难走。

其实在生活中,像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无处不在,就在最近,我妈妈回家时告诉我的一则真实故事:有几个学生在学校里经常犯错误、上网吧玩游戏,而班主任屡次教育他们都不悔改,照样我行我素,并且在心底里早就对班主任产生恨意。有一天,一件痛人心扉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他们因为没有钱上网了,晚上去抢小卖部里的念头。这件事被班主任发现了,他们怕本次计划被班主任告密而无法实施,就躲在暗处将教他们多年的班主任给杀害了。在杀害班主任后,他们连一点点悔悟感都没有,嘴里不停地骂着“活该!”“谁让你说我们的!”“怪就怪你自己吧!”……离开罚罪现场时,有的人从她身上踏过;有的人瞟了她一眼;还有人吐了一口水在她身上,这简直是对她的极大侮辱。此时这位老师是马上要从岗位上退休下来,还没能好好休息休息,便离开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听了这个故事,我既感到难过又感到悲痛,为了这位辛苦多年的教师而感到伤心,为了这些触犯法律的学生而感到痛心。

从中我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一定要从小做起学会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等长大了再来学会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那么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团绽放,愿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快乐的成长,幸福的生活吧!

第二篇:宪法在我心中

——尊重法律、相信法律,让法律铺撒大地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一个家庭里的母亲一样,在众多的法律部门中,她代表的是圣神,是权威。宪法很薄,但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她赋予了人民权利,切实保障着每一个公民的利益。而其他具体的部门法,都在其各自的领域指导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这些法律对于建设一个法制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法律是神圣的,庄严的,不容许有任何纰漏。法律的出台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通过,需要经过无数专家的讨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记得在2004年8月,也就是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物权法草案修改稿的同时,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交给全国人大的一封“物权法涉嫌违宪”的公开信,一石击起千层浪,引起了当时法律界的争论,有些人对他表示支持,有些人则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事件最终结果是:物权法在经过了十几次修改后,并在其中内容——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得侵犯前特别强调了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再经过数次讨论后才勉强出台。这个事件一方面体现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在规范其他法律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我们所遵守的法律在其制定过程中的严谨,其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随着新中国的发展,我们法律体系也越发健全,人民的生活可以在一个有法律保障的环境下进行,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保

护、食品安全都有法可依,人们的衣食住行得到切实的保护。

纵观历史,我们的社会是一个从人治向法治进阶的过程。所谓人治,是指在封建社会依靠个人的作用来实行政治统治,它的弊端不言而喻,遇到圣贤的君主国家还能勉强维持,反之,人民的生活将水深火热,国家的发展也将停滞不前。江泽民总书记说过:我们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正是说明一个社会的法制化的重要性。

在我国历史上人们并不重视用法来保护自身权利,中国人历来不愿意打官司,认为上法庭打官司是丑事。在古代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就是所谓的状师,在当时却被人称为“讼棍”,他们被认为是靠耍嘴皮子混饭吃,因此是不被尊重的。尽管如此,在古代也有推广法律比较成功的——说起明朝的律法,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大明律》,但是在那时候还有一部比较出名的律法——“明大诰”,它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的一种特别的刑事法规。朱元璋为了从重处理犯罪特别是官吏犯罪,就将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汇总,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并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简而言之,就是记录着各种案例的判例法。大诰在中国历史上是普及最广泛的一种法律,基本每一家都要有一本。当时老百姓犯了法,并不是直接送去关押,而是由衙役押送到家中,查看这户人家是否有“明大诰”,有的话罪刑可以减轻一等处罚。因此在当时,各家各户都留有一本明大诰,它像家里的族谱一样重要。而明大诰的内容由于都是一个个案例,读起来像一个个的小故事,所以在当时人们闲来无事,

就翻看明大诰,无形中律法的宣传作用就体现出来了,这对通过学习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现如今,从1985年的“一五”普法发展到如今的“六五”普法已经有近30年了。普法工作从对全体公民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到学法用法的结合再到提出依法治国战略,让广大群众逐步的知法、懂法、守法。普法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已不仅仅局限在开会学习,更有法制文化下乡巡演、法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普法有奖征文、直接街头的法律咨询等等一些更让人喜闻乐见的、更能为群众所接受的方式。普法工作能让人民群众从生活点滴去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更好地使用法律。

当前我们的司法工作虽然在不断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比如佘祥林案:1994年1月2日,佘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还比如赵作海案: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都出现了“刑讯逼供”的问题。同时,相对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更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判决的结果往往迟迟得不到有效实施。

这些问题都有损法律在人们心中神圣的形象,法律的作用受到了质疑。因此,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任重道远。

如今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和政府在不断追求依法行政,追求公平公正公开办事的决心。如行政诉讼的开放,上到市长、下到一般政府官员都有可能成为被告;还有就是通过网络进行政务公开;在拆迁工作上进行“八公开一监督”;在征地工作上依法进行听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阳关权利网、村村通的建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推进,12345平台的创设。这些都有助于群众面前树立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形象。

现在,作为一名在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司法干警,我从事的就是专门的法务工作,从刑事解教到社区矫正,从大调解到普法宣传、从维稳到纠纷排查都是我所要涉及并必须要做好的工作,这些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发挥了作用。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首先自己学好法律,掌握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内涵,再积极去做好普法宣传,让全社会融入浓郁的法制氛围,让更多的人去知法、懂法,去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成贡献力量。

第三篇: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靠什么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法律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中学生,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有这样一个案件:陈某和某都是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某冒用齐某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某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多走许多弯路甚至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某以严厉的处罚。这也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宪法讲宪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学宪法讲宪法,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四篇: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在我的心中,原本没有觉得《宪法》对我有多么重要,我曾经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只是初中学生,每天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宪法与我能有多大的关系呢?但是,当我从网上看到一则故事后,我明白了,原来《宪法》就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

故事是这样的:中学生李某到超市,因为没有看上如意的东西,便空手而出,谁知超市保安怀疑他偷了商品,便对他就进行了搜身。这位中学生回家和学过法律的父亲说了这件事,父亲便把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在当地媒体向李同学道歉,并赔偿一块钱。最后,李同学胜诉了。

同学父亲说,这一块钱看上去不多,但他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

是啊,我国的《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价值的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权利。正如列宁的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作为共和国的一位普通公民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用《宪法》去维护我们社会的和谐。所以,我不妨简单进行一下普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宪法相当“高大上”,是“母法”,他是法律界的“老祖宗”,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所有法律无效。

现代社会,阻塞的交通,频发的事故常令人们痛苦不堪,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将近10万,远远超过了一场现代战争的死亡人数。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曾连续十余年居世界首位。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曾埋怨,我们曾斥责,但我们是否更要深思?车祸的原因不外乎是酒驾、醉驾、疲劳驾使、超速等,但这些是不是交通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正是有些人对法规的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通过他们的以身试法,用事实一次次向我们证明不遵守法律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

如果再贴近点我们的生活,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也令人触目惊心。就在去年,重庆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大打出手,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一个个本应前途光明的人,却因不知法,不守法,转眼间成为法律祭坛上的牺牲品! 法律是无情的,如果谁无视甚至试图挑衅法律的权威,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其实宪法是有情义的,此法中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我们的更好成长,国家在《宪法》准则下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法律,让每位青少年儿童都得到了受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大家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学习,今天能坐在这里都应当感恩宪法的制定和实施。

作为学生的我们,上学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红灯面前停一停脚步;来到学校,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保证每一堂课的纪律,杜绝抄袭作业,抵制网吧毒品等的诱惑„„从日常的小事,从生活中的点滴做到与法同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心中有法、知法守法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加和谐而美好!

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每个人要把宪法“根植”于心中,自觉守法,从我做起,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宪法》成为我们的信仰,让《宪法》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谢谢大家!

第五篇:宪法在我心中

实验小学六年三班 王昀婷

宪法,伴随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不断演进着;宪法,为国家迈出了崭新的一步;宪法,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中,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靓丽的色彩。

“唉,这书怎么这么多错字啊?一看就是盗版的!这还让我怎么看啊?”朋友在座位上大声嚷嚷起来,旁边的同学无奈的说:“行了行了,反正也都买了,又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就凑合着看吧。”“这怎么能行?”另一个朋友站起来喊道,“出售盗版本来就是算违法的,怎么就能这么轻易的算了呢?书是有益的,是帮助我们心灵成长的好帮手,如今却变成了有害的,绝不能一走了之啊!最起码要让他知道这可是犯法的,让他知道这是作物的行为,让他知道这种书是不能卖的呀!”是啊,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就在这里清楚的摆在这里,是选择利益还是原则与道德品质呢?有很多人选择了利益,走上了错路,可他们没有改,一错再错,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选择利益的一刹那时候,放弃自己的原则和道德品质的一刹那,就已经注定要在牢中度过了。只要心中有法,不去触碰一些与犯法相关的事情,就不会落入犯法这张大网。正如博莱索所说: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也就是说,人离不了法律,离了法律就没有了公平和平,那么我们将无法生存。只有法律才能拯救或改变那些丧心病狂的人。只有我们自觉遵纪宪法,依法行使宪法正确享受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规的义务,维护宪法权威,同一切违宪作斗争,只有我们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自己心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只要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领会宪法所表达的精神实质,以宪法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自己自觉去遵守宪法,细心学习法律和宪法,才是一个真正的青少年该做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宣誓: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一起发扬宪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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