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邮寄通知(共4篇)
篇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邮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
调档函邮寄通知
日期:2010-6-7 10:16:27 来源:zsb 查阅数:6303次
我校2009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已于6月3日根据拟录取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调档函地址,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出,约7——10天时间可寄达考生的档案所在地。
请各位考生与各自的档案所在部门联系,注意及时查收调档函以便档案能够按时发往我校。
调档注意事项如下: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及政治审查材料于规定期限内寄至我校,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将档案材料于2010年7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将档案材料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不需要转档案,只需将政治审查材料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我校。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请于6月15日前将委托培养协议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送交至研招办。
4、档案接收地址:
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3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徐晶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6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
2010年6月7日
篇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邮寄通知
我校20硕士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将于5月25日左右以挂号方式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注:
1、邮寄地址有变更的考生务必于5月22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www.gs.stu.edu.cn:8080/zs/)修改最新详细通信地址(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不用勾选“统一认证”) ,系统菜单“硕士报名管理DD修改个人信息”可修改考生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2、如果本人亲自到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医学专业到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的话请勾选“是否自取”栏。
3、汕头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研究生学院直接向学生处索要,不需要考生办理。
4、MBA、MPA专业拟录取考生若需要调档者请于5月22日前直接联系相关学科汇总后上报研究生学院统一办理调档手续。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篇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邮寄通知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已陆续送交邮局挂号寄至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已告知学院更改调档函地址的寄至更改后地址,请各位考生联系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及时查收。
网上报名时档案所在单位填写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兵团)人才市场、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考生,由于从以上部门调取档案涉及档案存放管理费用及其他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请考生尽快联系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网上报名时档案所在单位填写为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调档函统一寄至学校学生处,请考生联系本校学生处办理相关调档手续。
档案所在单位填写为新疆师范大学、新疆科信学院的考生请到各专业所在学院领取调档函。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或地址不详的考生,因无法邮寄,请在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来我办领取调档函。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我校将在6月中旬前按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历届考生(委培、定向考生除外)收到档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如需更改通知书寄发地址请尽快和录取学院联系。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篇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邮寄通知
一、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及调档函将于2011年 6 月17 日左右寄出,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已经传真到研招办修改通讯地址的同学将按修改后的通讯地址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如考生自取通知书的,请于6月16日携带身份证件到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综合楼414室 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
已录取的北京工商大学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16日携带身份证件到综合楼414室研招办领取通知书。
请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的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及考生的授权委托书(包括授权代领人代签协议)方可办理。
自筹经费考生(包括专业学位考生)须签订协议书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
如外地自筹经费考生不能自取的,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本人,开学报到时交回。
二、党团关系转递
入学后以班为单位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外省市党员必须携带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给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所在党支部为“北京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 ;北京市的党员必须携带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北京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团员必须携带基层团委加盖公章的团员证或开具给北京工商大学团委的介绍信。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学院培训基地的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外省市党员必须携带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给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为“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北京市属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
少数民族骨干考生的档案及户口(在职考生不转档案及户口)转北京工商大学,具体要求同其他考生一致。
三、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
凭录取通知书在开学前办理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号码正在升位及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者,均应由当地公安机关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中注明(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报到,并效验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及有关证明一并交工作人员。北京市长住户口可以不迁户口,需要迁移的必须在报到时将材料交工作人员。
请同学务必注意:无论北京内外户口,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以后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政户籍管理公室咨询电话:68984584
档案转递地址:北京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邮编:100048
收件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984392
注:如档案存放单位有变化的,请携带原存放单位的变化证明再到研招办办理档案调档事宜。
四、国家助学贷款
按中国人民银行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研究生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部分学费缴纳问题:
(一) 按照规定,贷款申请人数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20%,每人申请贷款额度为6000元/学年,申请贷款优先考虑自筹经费的学生。公费学生如确实家庭困难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贷款。本科期间曾在北京银行贷款的学生,报到时没有还完到期的贷款本金的,则无资格申请贷款。
(二)申请者入学时须持由家庭所在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欲申请者请在网上(网址:zzzx.btbu.edu.cn)查询有关申请贷款的要求,并下载“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注意:用B5纸双面印,填写清楚并盖章,其中高考成绩不用填写),以便开学后办理贷款申请。
咨询电话:010-68984392(阜成路研学办)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事宜请关注MBA中心网站通知。
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
相关文章: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院长李晓林致辞02-18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07届各专业研究生就业情况02-18
MBA研究生其他环节职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以广东财经大学为例02-18
压力管道监察规程02-18
压力管道报检资料02-18
压力管道作业总结题02-18
网络营销博客学习02-18
压力管道检验规程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