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范文

关键词: 职业病 建设项目 危害 评价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范文(精选5篇)

篇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范文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备案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办单位将申请材料向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一次性告之,并出具补正告知书。

二、流转。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填写抄报单,抄报监管一科。监管一科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抄报单反馈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落实抄报单上的办理意见。

三、初审(评审)。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评审工作,由监管一科提出专家名单,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监管一科负责监督指导,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具体实施。

2、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依据专家对《报告》评审意见,针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整改情况以及评价机构对《报告》的修改及复查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填写初步审查意见书(包括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等)和《报告》评审意见书(《报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结论是否准确等),初步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书报监管一科。

四、复审。监管一科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并填写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表(包括对申报材料和《报告》的审查意见),经办人提出是否备案意见,科长签署是否备案意见)。

五、办结。经科长同意备案建设项目,加盖“三同时”专用章。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前来领取非煤矿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表;对决定不予备案建设项目,由监管一科出具以局名义不予备案告知书,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并定期将受理备案情况抄报局分管领导

六、归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资料,要统一归档监管一科。原则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

七、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非煤矿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安全预评价报告(5份);(三)工商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采矿许可证;(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六)相关需要备案的其它资料。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批复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办单位将申请材料向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一次性告之,并出具补正告知书。

二、流转。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填写抄报单,抄报监管一科。监管一科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抄报单反馈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落实抄报单上的办理意见。

三、初审(评审)。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以下简称《设计》)的评审工作,由监管一科提出专家名单,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监管一科负责监督指导,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具体实施。

2、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依据专家对《设计》评审意见,针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整改情况以及设计单位对《设计》的修改及复查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填写初步审查意见书(包括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等)和《设计》评审意见书(《设计》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结论是否准确等),初步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书报监管一科。

四、复审。监管一科对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报来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提出办理意见,整理归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受理审查工作情况,拟定下一次会议议题,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

五、决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监管一科、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听取非煤矿矿山安全设施设计项目受理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并作出是否批复的决定。

六、办结。经联席会议决定同意批复的项目,由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前来领取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对决定不予批复的项目监管一科出具以局名义不予批复告知书,由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通知申办单位

七、归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材料监管一科进行整理并归档。原则与预评价报告备案资料编号对应。

八、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

(四)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资料;

(五)初步设计(安全专篇)5份;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批复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办单位将申请材料向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一次性告之,并出具补正告知书。

二、流转。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填写抄报单,抄报监管一科。监管一科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抄报单反馈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落实抄报单上的办理意见。

三、初审(评审)。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评审工作必须赴现场进行。由监管一科提出专家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业务科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并会同县安监局,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等有关人员对《报告进行现场评审。

2、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依据专家对《报告》评审意见和现场验收意见,针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整改情况以及评价机构对《报告》的修改及复查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填写初步审查意见书(包括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等)和《报告》评审意见书(《报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结论是否准确等),初步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书报监管一科。

四、复审。监管一科对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报来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提出办理意见,整理归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受理审查工作情况,拟定下一次会议议题,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

五、决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监管一科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听取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受理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并作出是否批复的决定。

六、办结。经联席会议决定同意批复的项目,由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前来领取非煤矿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对决定不予批复的项目监管一科出具以局名义不予批复告知书,由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通知申办单位

七、归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材料监管一科进行整理并归档。原则与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资料编号对应。

八、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意见;(四)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五)施工单位验收总结材料

(六)建设单位总结材料建设期间及试运行期间);(七)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7份)及各类实测图纸;(九)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颁发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办单位将申请材料(含安全现状评价报告5份)向监管一科提出申请。监管一科窗口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等相关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类别,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出具补正通知书;对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或无需办理的申办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二、流转。省监管一科受理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转至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填写抄报单,抄报监管一科,监管一科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抄报单反馈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负责落实抄报单上的办理意见。

三、初审(评审)。

1、《非煤矿矿山安全现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评审工作,由监管一科提出专家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监管一科负责监督指导,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具体实施。

2、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依据专家对《报告》评审意见,针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整改情况以及评价机构对《报告》的修改及复查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填写初步审查意见书(包括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等)和《报告》评审意见书(评价报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评价报告结论是否准确等),初步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书报监管一科。

四、复审。监管一科对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报来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提出办理意见,填写审查意见书(包括对申请材料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整理归纳安全许可项目受理审查工作情况,拟定下一次会议议题,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

五、决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监管一科、市办证大厅安监局窗口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听取安全许可项目受理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六、办结。经联席会议决定颁发的企业,由办证中心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前来领取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企业监管一科出具以局名义不予颁发告知书,由办证中心负责通知申办单位

七、归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办证材料业务科室进行整理并归档。

八、公告。监管一科定期在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告颁证信息。

九、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爆物品有关许可证;

(三)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安全设施设备的周期性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十)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十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二)图纸资料。具体如下:

露天矿山须提供:地质地形图、采场(剥)工程平面图和采场剖面图。

地下矿山须提供:地质地形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

尾矿库须提供:库容曲线图、总平面布置图、坝体纵、横剖面图等。

地质勘探须提供:勘探工程平面图。

其它类矿山:参照上述类别合并选择相关图纸资料。

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检查

(“年检”)工作程序

一、接收。申办单位将申请材料监管一科提出申请。监管一科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6]315号)的规定,对申办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由监管一科指定人员予以接收;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对不属于考核检查(“年检”)范围的申办材料,不予接收。

二、审查。由监管一科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

1、企业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是否有效;

2、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变化、持证及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本采掘(剖)、勘探作业进度和推行安全标准化情况;

4、本企业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本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演练、与矿山救援单位续签救护协议、与相邻企业安全生产协议执行情况;

6、本雇主责任保险续保、安措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

8、主要安全设施(备)的周期性安全检测情况(报告)等。

三、决定。由监管一科科长主持召开科务会,全科人员参加会议。听取经办人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检查(“年检”)接收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并作出是否通过(“年检”)的决定。

四、办结。经科务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年检”)的企业,由监管一科负责通知申办单位前来领取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申请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考核审查专用章);对决定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由监管一科出具以局名义不予通过(“年检”)告知书,并负责通知申办单位

五、归档。(“年检”)材料监管一科进行整理并归档。原则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

六、(“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需填写《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记录表》,并准备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说明书面汇报材料及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营业执照,民爆器材使用许可证副本;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雇主责任保险单的复印件;

6、主要安全设施的周期性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7、提供反映矿山本现状的图纸资料。具体如下:

露天矿山须提供:采场(剥)工程平面图和采场剖面图。

地下矿山须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避灾线路图。

尾矿库须提供:库容曲线图、总平面布置图、坝体纵、横剖面图。

地质勘探须提供:勘探工程平面图。

其它类矿山:参照上述类别合并选择相关图纸资料。

其中:采掘施工除提交上述

(二)中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外,还应提交上或在建工程(一家)主要工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办 事 指 南

一、申请事项: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二、申请所需材料

1、非煤矿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安全预评价报告(5份);

3、工商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采矿许可证;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相关需要备案的其它资料。

三、评审程序:

1、审核并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2、业务科室组织,参加人员为申请单位评价机构有关人员和评审专家

3、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

4、业务科室具备案意见;

5、局领导审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同时开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办 事 指 南

一、申请事项: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安全预评价报告

4、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资料;

5、初步设计(安全专篇)5份;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审查程序:

1、审核并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2、业务科室组织,参加人员为申请单位、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和评审专家

3、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

4、业务科室出具审查意见;

5、局领导审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五、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同时开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办 事 指 南

一、申请事项: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二、申请所需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

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意见;

4、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5、施工单位验收总结材料

6、建设单位总结材料建设期间及试运行期间);

7、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8、安全验收评价报告(7份)及各类实测图纸;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评审程序:

1、审核并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2、业务科室组织,并由安科中心承办审查会,参加人员为申请单位评价单位有关人员和评审专家

3、专家组出具报告评审意见及现场验收意见;

4、业务科室出具审查意见;

5、局领导审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同时开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篇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范文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编写提纲》解读

前言

简述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项目委托方及评价要求评价工作过程等。

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指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开采方式采矿方法

评价要求是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对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相关要求

评价工作过程是指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和内部审核过程等情况。

1.评价目的与依据 1.1评价对象和范围

描述评价项目名称,根据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安全预评价范围。安全预评价范围一般从空间范围或生产系统组成进行说明,应说明不包括哪些方面(一般不包括选矿厂〈供配电除外〉、地面炸药库、危险化学品等)。

说明

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名称一般应与立项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立项文件是指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复制件)。

— 1 — 评价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可研报告

评价空间范围是指可研报告确定的开采范围,一般通过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或矿体勘探线和开采深度标高范围进行界定

评价范围不包括选矿厂,但总降变电所设在选矿厂的,应对总降变电所的供电电源可靠性及供电能力进行评价评价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但井下炸药库、油库应在评价范围内。

1.2评价目的和内容

结合评价对象特点,简述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说明

安全预评价应对可研报告提出建设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可研报告技术资料,辨识与分析评价对象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消除危险和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供参考,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先预测和预防,以实现评价对象的本质安全。

安全预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辨识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二是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

三是提出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四是安全预评价结论。

— 2 — 1.3评价依据 1.3.1法律法规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说明

在引用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法律法规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不得使用简略方式,应完整标注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编号;四是要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优先选择适用法律法规;五是顺序上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列出,同一类别的按照发布时间先后列出。

1.3.2标准规范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

说明

在引用标准规范时应注意: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得到及时落实,严禁引用废止的标准规范;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统一,应标注标准规范编号;四是顺序上按强制性国标(GB)、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GB/Z)、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先后列出;五是当只有地方标准时应执行地方标准,当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执行标准从严。

1.3.3建设项目合法证明文件

— 3 —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日期和文件号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1.3.4建设项目技术资料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可研报告;(2)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说明

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技术性资料要真实可靠、完整,应有相关单位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字。开发利用方案不能代替可研报告作为安全预评价依据的技术资料;对无可研报告的小型建设项目,代可研的初步设计可作为安全预评价技术资料。

1.3.5其他评价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其他有关文件。

说明

其他有关文件是指相关专题研究(试验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1.4评价程序

简要介绍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内容

说明

简要介绍实际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内容,应包含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环节。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内容应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的要求

— 4 — 2.建设项目概述 2.1建设单位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矿区周边环境等。

说明

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由来、立项申请和批准、地质勘探、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情况。

周边环境主要是指项目周边的矿山(包括闭坑矿山)、尾矿库、地表水体、公路铁路居民区、风景区、重要工农业设施、名胜古迹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等。一般应给出其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距离及其他参数,诸如矿山和尾矿库等应给出规模居民区应给出居民数量等参数。位于露天爆破警戒线、地下开采岩石移动线范围内和排土场下游等危险区域内的居民、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应重点介绍

2.2自然环境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地形地貌、气候(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深度、最高洪水位或山洪特征等)、地震烈度等。

说明

气候应说明气候类型,并结合地域情况,突出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特征,如沿海区域的台风、北部区域的低温、南部区域的降雨等。

降雨量应介绍最大降雨量及平均降雨量,主导风向应介绍全年主导风向、不同季节主导风向和最小风频,气温应介绍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和平均温度。

2.3地质概况

— 5 — 2.3.1矿区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矿区在大地构造中的位置、出露地层、脉岩和区域构造等区域地质情况,以及矿区地层、地质构造和岩石等矿区地质情况。

说明

矿区地层一般从其年代、出露位置、岩性、走向、倾向、倾角、产状和厚度等方面进行介绍;矿区地质构造一般从褶皱、断裂及其分布、产状和规模等方面进行介绍

2.3.2矿床地质特征

简要介绍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夹石(层)分布规律及岩性特征、顶底板围岩等。

说明

介绍矿体特征时,应说明矿体的主要产状参数,如分布位置、走向、倾向、倾角、厚度、埋深等参数。

介绍矿石特征时,应说明矿石类型、结构、构造、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等基本内容,还需重点说明是否自然发火、遇水是否膨胀脱落、是否有放射性、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等特征。

介绍夹石(层)分布规律及岩性特征时,应说明夹石(层)类型、分布位置、厚度及其组成等。

介绍顶底板围岩时,应说明岩性、产状和分布范围。

2.3.3水文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水文地质,矿区水文地质类型、条件及其特征,矿坑涌水量预测等。

说明

介绍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特征时,应说明含水层和隔水层岩性、产状,以及含水层的富水性、顶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地表水的汇水

— 6 — 面积、水位、流量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洪水水位、洪峰流量及淹没范围,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构造破碎带、岩溶、裂隙和断层等的分布及其特征,地表水系、老隆水、地下水体及相互联系等。

介绍矿坑涌水量时,应说明涌水量预测依据和方法,以及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等预测结果。

本节最后应介绍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及其定型依据。

2.3.4工程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矿区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特征、工程地质特征、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等。

说明

工程地质岩组特征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岩组组成、分布、物理力学性质等。

岩体结构特征主要包括:结构面产状及延展情况、物理力学性质等。介绍工程地质特征时,应包说明层、褶皱、节理、裂隙、破碎带等构造;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介绍应包括岩溶、采空区、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湿陷性黄土等可能形成灾害的工程地质条件。

本节最后应介绍工程地质类型。

2.4建设方案概况

简要介绍矿山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矿山开采现状(改、扩建项目

简要说明原有设计情况,开采现状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利旧工程、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现有辅助设施等。

说明

开采现状特点介绍主要内容如下:地下矿山包括原开拓系统及井巷工程布置情况、采矿方法开采中段、开采标高、通风方式、提

— 7 — 升运输方式、防排水设施设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采空区等内容;露天矿山包括原开拓运输方式,台阶数量、高度、坡面角,开采标高、开采深度,安全和清扫平台设置情况,采场边坡稳定性,防排水,运输道路内容

利旧工程是指本项目中继续利用的原有系统工程),介绍时应予以明确,并说明基本情况及安全状况。对于废弃系统工程),介绍时应说明其关闭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

介绍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时,应详细说明系统中与本项目发生相互影响的部分,如采空区、露天采坑、边坡、排土场等。

2.4.2建设规模工作制度

简要介绍地质报告提交储量及范围、设计可采储量、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产品方案工作制度等。

2.4.3总图运输

简要介绍矿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和内外部运输等。

说明

介绍总体布置时,应列出矿区组成,并说明各主要工业场地、设施的位置及相互关系,各场址的方位和标高;内外部运输说明矿岩内外部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胶带、联合)、运输道路布置及参数(路面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等)。

2.4.4开采范围

简要介绍开采对象开采范围、矿区开采顺序。联合开采时,简述露天、地下的界限和相互关系等。

说明

开采范围一般综合考虑两个方面进行界定:一是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和开采深度标高进行界定,二是由矿体勘探线和开采深度标高进行界定

介绍开采顺序时,若同一矿区有两个以上矿段或同一矿段有几

— 8 — 个矿带、矿体,应说明首期开采地段,以及开采的总顺序;分期开采的,应说明分期开采范围、时间空间关系

介绍联合开采时,应说明露天、地下开采开采界线(开采标高和平面范围),相互最小距离、安全(隔离)矿柱位置及尺寸等;由露天转地下开采的,应说明露天转地下过渡开采工艺方法时间关系空间关系和安全措施

2.4.5开拓运输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岩体移动范围、开拓运输方式、主要开拓工程、中段布置、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开拓运输方式,露天采场各台阶与采矿工业场地、受矿仓、排土场等的联系,运输设备设施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开拓运输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介绍主要开拓工程时,应说明其布置及与矿体的位置关系(上、下盘,中央或端部)、断面形状和尺寸、数量、功能等。

(2)介绍中段布置时,应说明中段高度、中段布置水平、中段数量、功能等。

(3)介绍提升运输设备设施时,应说明提升运输方式提升运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提升高度、安全系数运输线路布置、运输道路技术参数等。

(4)应说明安全出口的设置情况,包括全矿、各水平、各采区(盘区、矿块)的安全出口的设置与数量。

(5)对于采用平硐开拓、平硐溜井开拓、半连续运输开拓等特殊开拓形式的,应详细说明工艺特征。

介绍露天矿山开拓运输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露天采场各台阶与采矿工业场地、受矿仓、排土场等的联系主要是指采场内部各台阶之间及采场内部与外部的联系通道,一般应说明出入沟位置、数量、标高。

— 9 —(2)介绍运输设备设施时,应明确运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运输线路布置、运输道路技术参数等。

2.4.6采矿工艺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选用的采矿方法及采场结构参数、回采工艺和采空区处理等。对于采用充填采矿方法的矿山,应简要介绍充填材料、充填料制备及输送、充填系统计量和控制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露天采场境界方案、台阶参数、采剥方法和采剥工艺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采矿工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场结构参数应说明矿块、矿房、矿柱的布置、尺寸等。(2)回采工艺说明回采顺序、采准切割工程、凿岩和落矿工艺及参数等。

(3)介绍采空区处理时,应说明采空区处理方式、顺序等。(4)应对凿岩爆破进行说明,主要包括凿岩设备规格型号、炮孔检查及处理、二次破碎处理、爆破器材种类及其运输等。

(5)对于介绍使用充填采矿方法的矿山,应说明充填站的选址、个数,充填设备设施规格型号,充填材料等。

介绍露天矿山采矿工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介绍露天采场境界时,应说明露天开采顶、底部标高,最终边坡角,采场上下口尺寸,封闭圈标高等。

(2)介绍台阶参数时,应说明最终边坡的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并段高度及安全、清扫和运输平台宽度,工作帮的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同时开采的台阶数、最小工作线长度等参数。

(3)介绍采剥工艺时,应说明穿孔、爆破和铲装作业相关参数,有关设备的规格型号等。

2.4.7通风防尘

— 10 —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通风方式、风量和风压计算、风流风量控制措施、局部通风和主要通风防尘的装置及设施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尘毒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措施,胶带运输斜井和平硐溜井等井巷工程的通风防尘装置及设施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通风防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通风方式是指矿井进风井和回风井布置方式,有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三种。介绍通风方式时,应说明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线路,以及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溜破系统的独立回风情况。

(2)介绍风流风量控制措施时,应说明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和空气幕的位置、数量和技术参数。

(3)介绍局部通风机和主要通风机时,应说明其位置和规格型号。

露天矿山尘毒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措施主要是指湿式凿岩、洒水降尘、密闭、除尘系统等。

2.4.8矿山电气

简要介绍供电电源、用电负荷、供电方案、总降压变电所及配电站、电气设备等。

说明

介绍供电电源时,应说明供电电源回路数、是否为独立电源,以及地区拟供电的变电所及电网情况,如距离、方位等。

介绍用电负荷时,应说明项目用电负荷和一级负荷用电数值。电气设备是指主要电气设备

2.4.9防排水与防灭火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矿井涌水量、防排水方案、排水设备设施和突水预防措施,井下消防供水系统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防灭

— 11 — 火工程技术措施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防排水设计标准、涌水量及允许淹没条件、防排水方案和排水设备设施,采场消防供水系统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防排水方案和排水设备设施时,应说明地面防治水设施(如截洪沟、防水堤坝等)、井下排水系统及排水能力水泵硐室及水仓设置情况等。

介绍突水预防措施时,应说明设置防水门、采取超前探水或疏干等防治水措施

2.4.10排土场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出坑岩石量、排土场选址、排土工艺、排土场堆置要素防洪排水设施等。

说明

介绍排土场选址时,应说明排土场(包括临时排土场)地形、地貌、覆盖层等工程勘查成果

介绍排土工艺时,应说明服务年限、安全防护距离、排土顺序(顺排、逆排),排土设备设施的布置、规格型号等。

介绍排土场堆置要素时,应说明排土场容积、阶段数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等。

介绍防洪排水设施时,应说明截洪沟、截洪坝等位置、参数等。

2.4.11压风及供水系统

简要介绍压风设备及辅助设施,供水系统设备等。

说明

介绍压风设备时,应说明压风系统形式,压风设备的气压、风量等参数,以及相关的安全装置和压风管路等。

介绍供水系统时,应说明水源、供水设备和供水管路数量及尺寸。

— 12 — 2.4.12公用辅助设施及土建工程

简要介绍给排水,自动化仪表、通信,机、汽、电修设施,热工及暖风,土建工程等。

说明

介绍给排水时,应说明给水水源,取水、贮水方式,用水量、排水量数值,输水管线的布置。

介绍自动化仪表、通信时,应说明自动化仪表、通信设备设施的位置、方式等。

机、汽、电修设施主要介绍车间数量、组成、主要工作。热工及暖风主要介绍供热方式和供热范围。

土建工程主要介绍抗震设防标准、防火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内容

2.4.13其他

简要介绍企业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等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说明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内容在此节进行简单介绍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矿山地质资料、可研报告采用的建设方案和周边环境等,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主要存在场所或部位,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予以分析

地下矿山重点辨识与分析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放炮、火药爆炸、高处坠落和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

露天矿山重点辨识与分析坍塌、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

— 13 — 和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

说明

危险因素分类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中的20类,有害因素分类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10类。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采用直观经验法(对照经验法、类别方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应与项目自身的特点相结合,主次分明。

地下矿山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要点

(1)冒顶片帮:可根据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从井巷工程位置、矿体及围岩稳定性、开采深度、采矿方法、支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冒顶片帮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2)透水:可根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从地表水体与地下工程水力联系,地下水特征、采矿方法工程位置、排水设施能力、水灾避险措施等方面对引起透水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中毒窒息:可根据采矿方法、掘进工艺、通风方式、采装方式等对引起中毒窒息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应重点分析矿井总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效果不良诱发中毒窒息的可能性。

(4)放炮:从爆破作业过程对引起放炮事故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5)高处坠落:重点分析高差较大场所(如竖井、天井、溜井等)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性。

(6)火灾:重点分析各主要硐室(变电硐室、机修硐室、水泵房、炸药库等)及电缆等起火的诱发因素,其中,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应对引起内因火灾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露天矿山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要点

(1)坍塌:从露天采场、排土场的主要结构参数和边坡稳定情况等方面对引起坍塌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 14 —(2)放炮:从爆破警戒范围、爆破作业过程对引起放炮事故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车辆伤害:从运输道路参数、运输车辆自身特征等方面对引起车辆伤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4)高处坠落:从露天采场、排土场的边坡和台阶高度及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高处坠落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2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设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

说明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主要参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进行辨识,其中炸药库仅对井下炸药库进行辨识,地面炸药库不进行辨识。

4.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简述划分评价单元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评价单元划分原则确定评价单元。一般宜根据矿山生产系统工艺过程划分为总平面布置、地下矿山开拓、提升运输、采掘(剥)、通风防尘、矿山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排土场和其他等评价单元

说明

评价单元一般按矿山生产系统工艺过程进行划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矿山自身特点评价需要对评价单元进行调整。

4.2评价方法选择

— 15 — 简述评价方法选择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评价方法选择原则确定评价方法,并分别介绍所选用的评价方法。一般宜选用但不局限于以下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事故分析法等定性评价方法;稳定性计算、防排水能力计算、通风系统能力计算等定量评价方法

说明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事故分析法等是安全预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建议优先选用。此外,可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点选择适合项目的其他评价方法。对同一评价单元可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进行评价,但应相互印证。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关规定借鉴同类矿山事故经验教训,针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每一单元应用所选用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主要针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可能发生事故后果和危险等级;分析评价建设方案的安全法规符合性及其合理性。对每一单元进行评价总结。

说明

单元评价总结时,应根据评价结果,明确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 16 — 5.1总平面布置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以及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气候条件、周边人文地理环境、地下开采岩石移动塌陷范围、露天开采爆破影响范围等,对采矿工业场地(主、副井工业场地)、辅助工业场地(风井、充填井等工业场地)、相关建筑物和设施等总体位置选择、相互关系及影响进行安全分析评价

说明

总平面布置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场(厂)址选择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灾害(如暴雨、高温、冻雨、雷电、森林火灾等)、地质环境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等)和周边环境(如污风、尘毒、尾矿库、排土场,或是采空区等原有工程)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可研报告采取的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

(2)总平面布置。评价建设项目功能区、建构筑物和设施的相对位置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如工业场地中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进风井口、回风井口和排土场等污风源的上下风向和距离,露天矿山爆破影响范围和地下矿山岩石移动塌陷范围内是否有建构筑物,空压机站与变电所的布置位置等。

5.2地下矿山开拓单元

主要从地质条件、安全出口,以及竖井、斜井、平硐、主要斜坡道、主溜井、井底车场、井下炸药库等开拓工程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冒顶片帮和高处坠落等进行安全评价

说明

— 17 — 地下矿山开拓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安全出口的数量、相互间距和竖井梯子间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评价开拓工程的位置是否合理、井巷工程的断面尺寸是否满足行人和行车要求、井下炸药库的位置选择及容量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从地质条件,开拓工程的位置、深度、断面及支护措施,人行道或躲避硐室的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冒顶片帮和高处坠落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冒顶片帮、高处坠落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3提升运输单元

地下矿山主要从提升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提升运输信号系统提升运输作业过程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井下人车及运送人员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车辆伤害和高处坠落进行安全评价

露天矿山主要从开拓运输方式,矿山运输线路、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矿山运输作业过程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车辆伤害进行安全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提升运输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1)评价提升系统主要评价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运输系统主要评价运输线路参数、运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 18 —(3)分析评价提升系统能力提升运输方式的安全可靠性。(4)从提升系统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等方面对引起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露天矿山提升运输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1)评价运输道路的主要技术参数(道路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限制坡长及缓和坡段长度等)的安全可靠性。

(2)从运输方式运输道路的主要技术参数、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等方面对引起车辆伤害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车辆伤害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4采掘(剥)单元

地下矿山主要从采掘作业场所环境,采掘方法设备作业过程,井巷支护、顶板管理和采空区处理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如果采用充填采矿方法,需从矿山充填系统、充填材料、充填工艺、充填情况检查及观测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冒顶片帮、透水、放炮和火药爆炸等进行安全评价

露天矿山主要从地质条件、采场境界及作业环境,采掘要素、采剥方法设备作业过程,边坡检查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坍塌、高处坠落、放炮和火药爆炸等进行安全评价

应对地下矿山采场、巷道围岩、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进

— 19 — 行稳定性分析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采掘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采矿方法(包括充填工艺)、回采顺序、采场结构参数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采空区处理方式、顺序等是否合理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地下采场、巷道围岩、采空区,采用类比、定性或半定量方法,不能明确判断出其稳定性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其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应说明计算参数选取、资料来源的依据。

(4)从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采场结构参数等方面对引起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等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上述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露天矿山采剥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平台宽度、最终帮坡角等采场参数,采剥方法工作台阶高度、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最小工作线长度工作帮坡角等采剥要素参数是否符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露天采场边坡,采用类比、定性或半定量方法不能明确判断出其稳定性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其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应说明计算参数选取、资料来源的依据。

(3)从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露天采场设计参数、穿孔爆破和铲装设备等方面对引起坍塌、高处坠落、放炮等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上述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

— 20 — 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5通风防尘单元

主要从通风防尘设备设施,通风效果与质量,特殊作业点通风防尘要求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通风系统可靠性及中毒窒息进行安全评价

应对通风能力进行分析评价

说明

通风防尘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采场、掘进工作面、井下炸药库、机电硐室等处的风量、风速、风压,以及水泵房、中央变电硐室、破碎硐室、井下避灾硐室、溜放矿系统等的通风防尘方式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主要通风设备设施的通风能力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从通风方式、通风系统布置及采取的通风防尘安全措施等方面对引起中毒窒息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中毒窒息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6矿山电气单元

主要从矿山电源及供配电方案、总降压变电所及配电站布置、电气设备装备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供电电源可靠性进行安全评价

说明

电气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及配电方案、防雷、接地装置、— 21 — 供配电电压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电源可靠性。评价地区电网、供电回路数量、供电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从供配电系统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触电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触电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7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 5.7.1防排水子单元

地下矿山应结合矿山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涌水量等基本情况,主要从地面防治水设施措施、井下排水系统及排水能力水泵硐室及水仓、井下防透水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透水进行安全评价

露天矿山应结合矿山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涌水量等基本情况,主要从露天采场的排水系统及排水能力防洪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

应对防排水能力进行分析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防排水子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地面防治水系统评价井口和地面工业场地位置、标高,防治水设施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井下排水系统评价井下水泵房、防水闸门及水仓布置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分析评价涌水量预测是否合理,并对井下水仓储水能力水泵排水能

— 22 — 力、水管排水能力进行校核计算

(3)从水文地质条件、防排水系统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对引起透水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透水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露天矿山防排水子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排水沟、隧洞、调洪坝、截水沟等防排水系统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凹陷露天采场应分析评价涌水量预测是否合理,并对水泵、水管等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计算

5.7.2防灭火子单元

主要从地下矿山井下或露天采场消防供水系统、灭火装置、消防器材配备、火灾信号设置,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防灭火工程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

说明

防灭火子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消防水池容量、消防水管等设置,主要采(掘)剥和电气设备、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消防灭火器材配置和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应从含硫量、岩性等方面对内因火灾进行分析评价,并给出其危害程度及应采取的措施

(3)从自然地质条件和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生产工艺过程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火灾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火灾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8排土场单元

— 23 — 主要从排土场选址、排土场堆置要素、排土设备设施、排土作业方法过程、排土场截洪防洪及排水设施、排土场防止泥石流设施、排土场安全防护设施、日常安全监测检查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重点应针对坍塌和泥石流进行安全评价

应对排土场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说明

排土场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从排土场位置、地基条件等方面,评价排土场选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和车挡等参数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评价截水沟、排水沟、平台反坡等参数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排土场,采用类比、定性或半定量方法不能明确判断出其稳定性时,应根据排土场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和设计参数,对排土场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评价排土场设计参数及防护措施的安全可靠性,并对计算参数选取、资料来源的依据进行说明

(5)从排土场的场址、排土性质、排土场堆置要素设计参数、排土作业地表水和降水情况及截洪防洪及排水设施等方面对引起坍塌和泥石流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坍塌、泥石流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5.9其他单元

主要从安全管理、矿山自然环境因素、矿山压风与供水系

— 24 — 统、公用辅助设施及土建工程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内容在此章节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可研报告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6.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分析评价结果,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借鉴类似矿山的安全生产经验,分单元提出对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说明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又不能照抄规程规范条款。根据各单元评价指出的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设施完善对策措施建议

7.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指出评价对象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评价对象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给出评价对象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说明

评价结论应对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做出明确的结论,语言应精炼。

8.附件

建设项目建设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 25 — 【说明

附件不限于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包括1.3.3、1.3.4、1.3.5列出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根据项目评价需要进行补充。

9.附图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附以下图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矿区及周边区域地形图;(2)总平面布置图;

(3)地下矿山开拓系统纵投影图;(4)地下矿山典型采矿方法图;(5)露天开采最终境界平面图;

(6)露天开采剖面图(选有代表性剖面);(7)露天开采基建终了平面图;(8)通风系统图;(9)排水系统图。

说明

篇3:浅谈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一、评价报告特点

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是依据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专门的评价导则给出的格式和基本内容,在参考矿山企业已经具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各类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有效证件等文件的基础上,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生产作业现场以及周边环境等各个评价单元提出科学评估,它的特点应该是:(1)具有统一的、固定的篇章结构模式;(2)以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矿山安全规程、设计规范相关文件为评价依据;(3)以确定的评价范围和评价

内容,对于企业安全管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作业基本条件及其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科学的和有效的安全对策;(4)评价报告以写实和对比的方式全面而详细描写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因素存在方式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

二、评价报告应用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作为非煤矿企业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其地位已经由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基于我国各类非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现状考虑,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撑手段,其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有相应的等级资质和一定的专业技

能力的中介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是对所服务的非煤矿企业起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2)通过对矿山企业全方位、综合性检查会诊,使企业管理系统掌握企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上的缺陷,从而通过积极整改使企业有效减少人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3)现状评价报告是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的、科学依据,它向企业指出排查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要环节,使矿山企业进一步明确了风险状况,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整改的依据和方法验收的程序和技术标准。(4)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可以有效祢补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矿山安全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使其所做的各项监察活动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和专业化。因此,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成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会组织实施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同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核发过程中的重要基础资料。

三、评价报告内外所存在问题

1.评价报告中所存在问题:(1)报告的结论与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生产作业现场实际状况不符;(2)报告的篇幅结

构不合理,无用的内容偏多,甚至有一半左右的内容是抄袭可研报告或者设计资料;(3)报告所采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不齐

全、不规范、不真实、不可用。

2.对评价报告使用问题:(1)矿山企业往往不注重评价报告质量问题,而只强调报告能否通过审查或备案;(2)一些参与报告评审的专家对于评价报告审查失之过宽,评审过程不严肃,使一些质量低劣的评价报告蒙混过关;(3)中介机构缺乏公平竞争机制,有的基层安监部门限定矿山企业与某些中介评价服务机构签订评价服务协议;(4)某些安监部门在对矿山企业

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也没有完全做到依据评价报告提出问题建议,做有的放失的跟踪监察

四、几点改进意见

篇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范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1)查找、分析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建设项目危险源监控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小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2)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程度,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以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避免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缺陷,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3)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1.2 安全预评价原则

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等原则。1.3 安全预评价范围

根据技术服务合同规定的范围编写。1.4 安全预评价程序

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中规定的程序:(1)前期准备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3)划分评价单元;(4)选择评价方法;(5)定性、定量评价

(6)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7)做出评价结论;

(8)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依据 2.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2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2 部门规章及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10】23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4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卫防字【1987】第8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号,2001.1.9)2.3 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01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0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噪声作业分级》(LD80-9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12265-199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2.4 收集的资料 3 建设项目概述 3.1 建设单位简介 3.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3 建设项目周边情况

建设项目建筑与周边单位间距一览表 3.4 当地自然条件 3.4.1 气候条件 3.4.2 地质条件

3.5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厂区主要建筑防火间距一览表 3.6 主要建(构)筑物

各种主要建(构)筑物详细说明(尺寸、面积、布局、设备布置情况、功能区划、建筑结构、建材材料、地面、墙体、门、窗、通风、火灾危险性等级、耐火等级)等。(1)联合大厂房(2)金工车间(3)锅炉房(4)仓库(5)联合站房(6)化工库

(7)办公大楼及技术中心(8)综合楼(9)门卫室(10)油库

主要建(构)筑物汇总表 3.7 生产工艺 3.8 原材料及产品 原材料数量及供应表 物料储存方式 3.9 主要设备设施

主要设备设施表一览表 3.10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3.10.1 给排水及消防 3.10.2 供配电(1)供电(2)弱电(3)照明(4)防雷 3.10.3 动力(1)空压站(2)生产蒸汽

(3)氧气、乙炔和氩气 3.10.4 通风与空气调节(1)通风(2)防暑降温措施 3.11 安全管理 管理工作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劳动定员情况 各车间劳动定员表

3.12 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依据 4.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依据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石化集团安全项目研究院组织编写,化工工业出版社2008年1月北京第二版第一次印刷)等规范、资料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的物质进行辨识和分析。《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对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析。4.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过程

对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析

确定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点,并依此进行重点防范监控。4.3 物料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4 厂址选择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4.1 厂区与周边单位的相互影响 4.4.2 当地自然条件对厂区的影响(1)地震(2)地质条件(3)雷击(4)降水(5)气温

4.5 总平面布置和建(构)筑物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厂区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增加。

(2)厂区未合理安排人流、车流;人流,物流不分,容易引起交通混乱,发生车辆伤害。(3)厂区跨越道路的管线净高度不足,容易受到车辆碰撞发生次生事故

(4)厂区布置和车间工艺布置,未设置安全通道,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下,不能有效供人员消防车辆救援车辆使用,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

(5)厂区和车间内消防通道被堵塞,发生火灾时,可能造成事故扩大。

(6)管线、管架、管沟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共沟敷设不合理,可能引起火灾、触电、相互污染等危险。

(7)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与耐火等级、结构、层数、面积、泄压面积等因素不符合要求,会影响到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建筑设计不合理,可能引发火灾、坍塌。

(8)建筑物设计的隔音措施不当,工作环境受到严重的噪声干扰,对职工的听觉造成伤害。(9)建筑物设计采光不合理,会由于光线不足引起各种危险。

(10)建(构)筑物的地基处理不当,由于建(构)筑物的自重,可能造成地面局部沉降,引起建(构)筑物倒塌、人员伤亡

(11)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不足,当地震发生时,将会造成严重的建(构)筑物倒塌和人员伤亡

(12)高大建(构)筑物,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可能造成雷击触电事故引发火灾事故

(13)操作位置超过1.5m的作业区、平台、爬梯及防护栏杆等设施有缺陷,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4)主控室、电气室的门,未向外开启,且主控室未设置紧急出口,发生事故时,人员不能安全撤离,引发更大的事故伤亡。

(15)车间紧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楼梯等,未设置应急照明,发生事故时不利于人员疏散。

(16)厂区为规划机动车行驶通道,无限速、转弯灯等交通标志,容易造成车辆伤害事故。4.6 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火灾(8)爆炸(9)高处坠落(10)容器爆炸(11)中毒和窒息(12)其他伤害

4.7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7.1 供配电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触电(2)火灾(3)雷击(4)断电

4.7.2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循环水池未设置防护栏或者盖板。(2)消防系统断电

(2)消防栓布置过远,或者过近(离着火点近,消防栓不能使用)(3)未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4)未按规范设计配置灭火器材或配置不足(5)消防通道堵塞

4.7.3 仓储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储罐区(2)仓库 4.7.4 供热 锅炉系统

4.8 安全管理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培训,重效益不重安全。

(2)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文件未制订或制订不完善

(3)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合格。

(4)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5)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隐患不及时排除。(6)危险源管理不严格(7)安全检查到位

(8)设备设施管理完善

(9)劳保用品、应急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不善。4.9 重大危险源辨识

4.9.1 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4.9.2 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辨识有无重大危险源

4.10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汇总 危险、有害因素汇总评价单元划分

5.1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 5.2 评价单元的划分过程 5.3 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评价方法选择

6.1 评价方法选择原则

安全评价内容丰富,也因评价的目的和对象不同,评价内容和指标也不同。安全评价方法很多,每种方法有其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所以需要选择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选择原则:

(1)充分性原则

准备充足的评价资料,充分分析评价系统,充分了解各种安全评价方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及条件。

(2)适应性原则

根据评价内容系统与子系统工艺的性质和状态等,选择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3)系统性原则

安全评价获得的可信的安全评价结果,是必须建立在真实、合理系统基础资料之上的,被评价系统应该能够提供所需的系统数据和资料。

(4)针对性原则 针对安全评价所需要的结果选择评价方法。(5)合理性原则

在满足提供所需评价结果的前提下,选择计算过程简单、所需基础数据最少和容易获取的安全评价方法

6.2 评价方法选择过程

根据评价单元的划分,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评价不同的划分单元。6.3 选择评价方法简介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中所选用的评价方法进行介绍 6.4 评价单元评价方法的对应关系 建立评价单元评价方法对应关系表。定性、定量分析

对每个单元应用向对应的评价方法

可以列表格逐项说明,表格内容包括:检查内容、依据标准、建设项目拟设情况、检查结果、备注等。

对每一单元进行评价小结。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8.1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依据 可以参考2.1内容

8.2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原则

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等原则。

8.3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总结阐述。8.4 本报告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8.4.1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总结和阐述项目评价结果的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消除、预防、减弱、隔离安全隐患措施评价结论

9.1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总结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所有危险、有害因素。9.2 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阐述建设项目应该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9.3 建设项目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分类、分层次分析阐述建设项目的重点防范措施

篇5: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范文

审批项目名称: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审批收费:不收费。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审批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分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告知五个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申办人应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3、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评价报告

5、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二)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本岗位责任人员:监督管理一处受理人员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查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即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转入审核程序。

(五)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一)标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规定条件。

(二)本岗位责任人员:监督管理一处审核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行政审批表》转入复核程序;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入告知程序。

(四)时限:12个工作日。

三、复核

(一)标准:同受理和审核标准;

(二)本岗位责任人:监督管理一处负责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审核人员的审核进行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行政审批表》转入审定程序;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行政审批表》中注明理由,转入告知程序。

(四)时限:2个工作

四、审定

(一)标准:同审核标准;

(二)本岗位责任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复核人员的复核进行审定。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入告知程序;

不符合标准的,在《行政审批表》中注明理由,转入告知程序。

(四)时限:2个工作

五、告知

(一)本岗位责任人:监督管理一处受理人员

(二)工作标准:

1、及时告知申办审批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准确;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签发《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合格书》;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填制《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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