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关键词: 复产 负责人 复工 班组长

第一篇: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节后复工复产主要安全措施

各企业应逐级分解、层层组织组织签订新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

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各企业要对新入厂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让员工心理意识从放假过渡到工作上来;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同时,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3。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各单位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班组长带领班组成员作出安全承诺,开展交心谈话,了解节后大家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一起分析工作中面临的风险,相互提醒,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4。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各企业应在复工前对各类起重机械、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手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脚手架、高处和临边孔洞安全防护、支撑防护、通风照明、应急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应根据自身实际,彻底排查现场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5。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各企业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并与员工加强沟通、交流情感,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

同时,各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进行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等有限空间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有关规定;特别是禁止违规使用天那水、白电油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则须经过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6。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巡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等一线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同时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各生产企业要结合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篇:2014年春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巫山县红椿乡闵家湾煤矿

2014年春节后

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0

闵家湾煤矿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长:

日 技

负 责 人:

副 矿 长:

副 矿 长:

副 矿 长:

科:

技 术 科:

科:

科:

室:

核:

制: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1

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二、处理意见

会审意见

2

巫山县红椿乡闵家湾煤矿

2014年春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

为了切实做好煤矿 “两会一节”、春节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红椿乡闵家湾煤矿节日后实现安全收班停产、安全检修和安全开班,结合我矿实际,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安全生产措施,做到春节后开工复工安全可靠,进一步贯彻执行“双七条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春节后的开工复工安全工作,制定春节后的复工开工安全措施:

一、 春节后复工开工时间安排

1、2014年2月16日为全体员工报到时间,报到时全体员工应带好身份证,并统一在办公室报到注册。到巫山县疾控中心参加职业卫生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岗前20小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复训学习。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召开“收心会”,贯彻学习“煤矿双七条规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复工安全措施、安全作业规程等,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将2014年春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煤管局审批。

5、审批合格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组织职工学习,实施整改。

6、隐患整改合格后,书面申请巫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查有无超层越界行为,并填写煤矿企业超层越界核查表。

1

7、填写煤矿企业复工复产自我评估表。

8、书面申请煤管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填写巫山县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检查审批表。

9、经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 成立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卢成义

副组长:陈忠汉、刘厚新、钱权、谭世刚、夏奎、

成员:李奎、陶忠勇、曾广炎、曾广仁、丁进平、肖乾春、夏国富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恢复矿井通风。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工;

4、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恢复工。

四、 安全检查内容的落实

1、由陈忠汉负责,陶忠勇协助对供电、供风、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详细检查。

2、由谭世刚负责,李奎协助对井上下机电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地面安全由肖乾春、夏国富负责,张威平协助,对煤坪矸渣场、食堂、澡堂、水池、火工品、防雷设施、职工房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同时对矿区排洪沟(墙)做好计划和防范措施。

4、井下安全检查由王升礼负责,曾广炎协助,对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各点各面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维修方案及整改措施,并对各点、面的维修方案进行调度安排。

5、安全培训由刘厚新负责,张威平组织,对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进行不少于16学时安全学习,并编制考卷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6、由夏国富负责,张威平协助,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完善,并清查参保人员,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参保。

7、由卢成义负责,王升礼协助,对全体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安排召开春节后的收心安全会,对2013年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注意环节进行布置、强调。

8、由陶忠勇负责,陈吉富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的局扇、风筒进行检查,凡是有破漏的地点进行补漏,不能补漏的进行更换,并且悬挂规范,距碛头不得大于5米。

9、肖乾春负责,郑大海协助,对火工品库房进行核查,完善领退台帐,物帐相符。

10、由王升礼组织人员,张威平协助对检查的隐患逐一落实人员整改,由检查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11、由陶忠勇负责,对井下供风地点和进回风巷进行测风。

五、安全措施

㈠、 瓦斯排放前,排放单位应将排放地点及瓦斯情况等如实报告调度室,以便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排放时间和控制人员入井。排放时,必须有一名队长,职能部门负责瓦检员和值班电工在现场监护,以便及时处理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排放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局部扇风机及开关附件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设备和电缆无失爆和破损等现象,方可启动局部扇风机向排放地点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瓦斯。在排放事先未敷设风筒的巷道、眼子及其它作业场所积聚的瓦斯时,应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逐段敷设风筒采取逐段排放的方法,且排放人员应随时保持面部面向风筒出口,敷设风筒人员必须待瓦检人员检查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向前(或向上)送风筒,排放人员应在敷设风筒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接风筒继续排放前段(或上段)积聚瓦斯。所有参加排放人员都应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进入回风流中,并随时将自己岗位的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汇报。排放瓦斯垢,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三十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通风结束后,同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再下达命令,首先恢复回风系统的供电(供电前应对回风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各作业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在1%以下)再安排作业人员入井。

㈡、维修整改

1.听从上级指挥,对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任务要接受快,完成好,并符合要求。

2.维修队应按自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出维修计划,在维修时应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维修。

3.充分发挥每个职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钻研业务技术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维护井巷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重点地做到不完成任务不下班。

4.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观念,狠反“三违’’,上班时必须坚持有两人以上同时工作,并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

5.班前会必须由队长、班长亲自组织召开,并将当班次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作详细交待,同时入井前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检查。

6.维修中运巷、主运输巷、联络横巷支架时,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和堵人,必须随时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7.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维修,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里边操作,同时严格坚持先检查后作业。

8.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

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终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实,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9.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井下空气成份符合要求时,方准进行修复工作。

10.在维修巷道相架时,如遇下方有采空区,必须先检查采空区下方安全煤柱是否完好,再确定维修顺序,若下方安全煤柱破坏严重,必须先将上方巷道箱架打好脚撑,然后检查采空区通风是否良好,瓦斯浓度是否超限,顶底板是否完好,待先整改隐患,支护好煤柱后再 按规定维修巷道箱架。

11.维修眼子应作好以下方面工作:(1)、设置好护身板,胶踏板;(2)、清理好退路;(3)、系好保险绳;(4)严禁在同一眼子内上下同时维修和左右相邻两个眼子同时维修,严格坚持同一眼子由上往下一次维修,从维修第二个起,必须将上方眼子下口皮或上口皮用半园木遮护密实,同时应在维修的眼子下方与中间巷接合部,设置警戒和提示上方眼子下在维修之间的警标,以防矸石滚动落伤人;(5)、维修溜煤眼作业时,上方严禁倒煤;(6)、维修眼子时,下方眼子上口皮必须加设适当挡板(防止人员坠落,挡住大块矸石) ㈢、顶板管理

(1)建立健全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严格控制柱距、行距、支柱直径¢120mm—¢160mm园木,排

距0.8m,最小控顶距0.5m. (4)单排密集切顶,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5)支柱要紧顶打牢,迎山有劲(迎山角3—5度),支柱脚窝30—50mm,顶柱要戴帽。

(6)两安全出口,应随时检查,密集支护。 (7)有专人检查,随时维护,预报顶板来压情况。 (8)建立健全全防全治,安全生产,防治为主的原则。 ㈣、机电修理

1、检查检验检修制:当接到送检通知书后,开工检修前,必须首先对应检修设备,进行一系列的查询了解,检查、检验工作,判明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有故障存在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辨明故障的位置和性质时,方可行动。但无论工作量的大小,均应制订检修计划(包括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安全措施,力量组合以及工具,材料的安排组织)。并详细地作好记录。

2、作业条件,范围和作业制度:根据设备所处的场地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实行专人负责,一般是白班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多班工作时,则实行班组责任人负责8小时工作制,每班结束时,必须向下班交待工程进度,应注意的问题,对下班工作的建议。

3、任务:开辟检修工场,拆卸解体,检修测试,更换或研磨,进行检修将应急或定期预防性的检修项目,乃至更新换代,革新改造的项目,均按完好的标准进行校核组装。组装结束,必须经过盘车、试车、验收合格。并打扫工场、整装正容,才算检修完成任务。

4、检修操作:按照检修程序动工拆卸,拆卸中对设备复杂与要求

精装部件,必须绘制草图,详细记录,作记号,不得蛮干,不得损坏。经修复的零部件、必须验收,合符技术数据方可进行校装,组装必须按组装的程序进行,组装的同时,进行盘车试车,试验其性能恢复程度,认定技术数据不差,交设备管理员验收,挂上合格牌的才能上岗投产或入库封存,并做好打扫工场。端容正貌与移交工作。

5、检修的规格质量标准,设备的主体件和零部完好无损,零部件、紧固件、支承部件、联轴器件等归位良好,而且技术数据指标合格,性能恢复到应有的水平,确认完好。

6、清洁、漆面、做好检修记录。

巫山县红椿乡闵家湾煤矿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第三篇:2018年清明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煤矿

复工复产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 2018年4月1日

**煤矿复工复产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

评审人员签字:

通 防 科:

地 测 科:

日 防 冲 办:

生 产 科:

日 机电技术部:

日 调度指挥中心:

日 安全监察部:

日 副总工程师:

日 生产副总经理:

日 机电副总经理:

日 安 全 总 监:

日 总 工 程 师:

理:

清明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煤炭局《转发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煤传【2018】30号、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煤安管字【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为扎实做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复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复工复产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区队主要负责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总经理对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核,整改方案的审核,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小组的组织安排,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方案及措施,具体任务的分解以及工作任务的落实;

安全副总经理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

机电副总经理责井上、下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维修,参与职工培训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复工复产办公室,由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工复产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清明节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1、根据《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暨4月份集休的通知**矿字〔2018〕**号》文件要求,2018年4月7日早7点前全体员工全部返矿。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单位召开班前会重点贯彻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

各类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技术措施。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收心”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部门的学习工作,并保证学习质量。矿召开调度例会暨复工领导会议,研究部署复工复产工作。

4、召开调度会暨复工复产会议,安排复工复产检查事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5、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复工措施不能指导现场整改的及时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合格,并实施整改。

6、隐患整改合格后,书面集团公司申请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复产。

三、安全检查标准及内容

(一)检查标准

根据《山东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执行,达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条件的煤矿,验收结论为合格;否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并责令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检查各地点的有无停风区域,严格做好停风地点的瓦斯检查排放。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检查各地点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不得恢复工;

4、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复工。

5、检查井下重点设备设施的试运转情况。

6、检查安全设施“六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7、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安全防范措施

(一)通风瓦斯管理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加强测风站记录

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认真检查管理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不检查瓦斯就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和独头的管理;加强通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瓦检员跟班作业,按要求及时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使用完好的光学瓦检器,严禁空检、徦检和漏检;检查地点、次数必须符合要求,每班必须检查3次的地点有:主井进风、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机电硐室、主副水仓、密闭前等;掘进迎头和掘进巷内回风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规定。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0.75%或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进行处理;

2、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等相关放炮规定,加强火工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作业;放炮时,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用时在场,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清点好人员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通知爆破员可以爆破,爆破员接到指令,发出放炮警示,10秒后方可起爆。放炮30min后,检查瓦斯浓度在0.8%以下,人员才允许作业。放炮地点在井外侧20m指定地点,井下所有人员同时撤出到井口50m以外,所有能通爆破迎头的通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悬挂爆破警示牌;

3、矿井要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按规定悬挂瓦斯监控探头。装备安设和维修由通防工区负责:瓦斯监测仪器的日常使用管理由采掘区(队)长负责。矿井必须建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队伍,负责从事日常仪器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所有监测测仪器的维修费用,必须予以保证。

4、矿井的放炮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每个炮眼必须按规定充填炮泥。

5、要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所有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员违章进入。

6、要加强矿井防火和电气设备管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要严格井不明火作业的审批手续,特别别是井下胶带运输机的防火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要严格把关。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并严禁带电作业。井下流动电钳工要酊备便携式瓦检仪。

7、要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及各生产环节必须实现湿式作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二)顶板管理安全防范措施

1、施工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人员入内,打眼前、支护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及时清理危岩、浮矸;迎头施工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2、工作面支护严格按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排进行支护,严禁由里向外支护;

3、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时每循环进尺不超过3.0m,顶板破碎时掘一排支一排;

4、每班必须严格检查后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锚杆失效时应及时补打锚杆;如发现顶板下沉情况严重,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顶板有响声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进行施工;两帮位移加大时应及时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在巷中补打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加强支护;修复支护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遇有地质条件变化时锚网支护巷道应缩小锚杆(索)间、排距加强支护,并及时向矿生产技术部汇报;

6、验收员、技术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的要求;

7、做好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安装顶板离层观测仪,及时记录顶板变化情况,做好顶板预测预防工作

(三)机电设备和提升运输安全防范措施

1、检查检验检修制:检修前,必须首先对应检修设备,进行一系列的查询

了解,检查、检验工作,判明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有故障存在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辨明故障的位置和性质时,方可行动。但无论工作量的大小,均应制订检修计划(包括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安全措施,力量组合以及工具,材料的安排组织)。并详细地作好记录。

2、作业条件,范围和作业制度:根据设备所处的场地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实行专人负责,一般是白班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多班工作时,则实行班组责任人负责8小时工作制,每班结束时,必须向下班交待工程进度,应注意的问题,对下班工作的建议。

3、任务:开辟检修场地,首先选择顶板支护完好的地方,检修空间充满足要求,其次对设备进行拆卸解体,检修测试,更换或研磨,进行检修将应急或定期预防性的检修项目,乃至更新换代,革新改造的项目,均按完好的标准进行校核组装。组装结束,必须经过盘车、试车、验收合格。并打扫场地、整装正容,才算检修完成任务。

4、检修操作:按照检修程序动工拆卸,拆卸中对设备复杂与要求精装部件,必须绘制草图,详细记录,作记号,不得蛮干,不得损坏。经修复的零部件、必须验收,合符技术数据方可进行校装,组装必须按组装的程序进行,组装的同时,进行盘车试车,试验其性能恢复程度,认定技术数据不差,交设备管理员验收,挂上合格牌的才能上岗投产或入库封存,并做好打扫场地。端容正貌与移交工作。

5、检修的规格质量标准,设备的主体件和零部完好无损,零部件、紧固件、支承部件、联轴器件等归位良好,而且技术数据指标合格,性能恢复到应有的水平,确认完好。

6、清洁、漆面、做好检修记录和台账。

7、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和淘汰的设备入井使用;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机电设备;抓好机电“三大保护”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严禁失爆和淘汰的电气设备入井工作;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的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在0.5%以下,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并保证其运行正常;

8、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保证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现象,达到完好标准,36V以上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阻值不大于是2Ω 。

9、严禁带电搬迁,拆除和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

验、放电制度。

10、停送电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开关闭锁,挂停电牌,专人看守停电开关,操作高压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1、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斜井提升必须搞好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声光信号清楚、可靠;人力推车时,保持30米以上的车距,严禁放飞车;在提升巷严禁跟车和搭乘矿车;

12、搬运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严防设备坠落伤人。

13、所有运输区域声光、信号齐全灵敏,阻车设施、防跑车装置须牢固可靠。

14、绞车巷内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不准在车场内休息逗留,做到绳动人不动。

15、绞车司机开车前要检查绞车的完好、固定,特别是闸、离合器及钢丝绳,正式提升前,试绞车的运行及信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余绳,绞车运行过程中操作要精力集中。

16、斜巷运输,把钩工上岗后要检查斜巷的安全设施,轨道钩头和信号,检查提升车辆的装、封车,装封车不牢固,不准行车,对于不易封装的设备采取大拦方式,封车后提升,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

17、斜巷处理故障时,司机必须将绞车的闸刹紧,从上头下人用链子或绳套子将车锁到轨道上,然后处理故障,人员不准在车下方作业,车两侧作业必须有防歪措施,以防伤人。

18、处理掉道车时,先检查载车情况及载车的稳定情况,掩牢车,在下方打好戗柱,绞车绳拉紧,如果封车有问题,必须重新装封车,如封车无问题,方可从下方开始上道,该项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监护。

19、平巷人力推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斜巷一坡三挡安全齐全可靠,拉放车时斜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硐室内。

第四篇: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

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前防护措施

(一)做好风险评估。企业复产复工前,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本部门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二)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尤其要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实施重点追踪、重点管理,逐一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来青人员、外省返回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动态更新人员状态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严格来(返)青人员管理。对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的自返青日起居家隔离14天;从外省返青的,要求其自抵达后向本单位报备,自我观察14天,每日测体温,尽量不外出,如需外出,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

(四)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开展员工个人和家属体温监测,设立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告知电话并保持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五)加强防控知识培训。结合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警示告知等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并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登记等工作。

(七)强化应急管理。要配足配强值班力量,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结合企业风险编制工作预案,制定针对性强的疫情应对具体措施,通过桌面推演等形式进行应急演练,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

二、生产过程中防护措施

(一)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二)洗手、洗眼设施。确保工作场所内洗手、洗眼、喷淋设施运行正常。

(三)

清洁与消毒。

1.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或采用消毒湿巾擦拭。配备手消毒剂。

2.保持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3.职工宿舍、卫生辅助设施、食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加强场所、餐(饮)具定期消毒。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对厕所以及卫生洁具定期消毒。

(四)全面科学调控。按照要求规范合理布岗,降低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人员密度。加强员工宿舍、办公场所和车间班组、班车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疫情管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做好防护。员工多的企业,可实施错峰就餐。

(五)垃圾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盛装容器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三、疫情应对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二)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企业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四、开展工作场所健康促进

结合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企业建设,加强对本企业所有员工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

(一)抓好科普宣传。采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培训教育及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企业防控、应急信息,加强复工复产后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加强对女职工尤其是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照顾,有效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企业要以适当方式要求并指导外地返回人员按属地要求进行登记、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健康管理措施。告知员工就诊信息。

(三)

企业应倡导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四)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加大员工的关心关爱力度,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了解受疫情影响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员工在疫情形势严峻情况下工作的焦虑恐惧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对患病、疑病员工的歧视。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个体防护

(一)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

(二)加强手卫生措施,养成勤洗手的习惯。尽量减少手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减少与他人接触。

(三)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六、各类企业疫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未发现病例企业。要实施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防控措施。

(二)发现病例企业。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

疫情播散企业。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

第五篇:支持企业灾后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一、出台背景

7月6日以来,我市普降暴雨、大暴雨,部分地区出现特大暴雨,造成重大水情和灾情。截至7月15日10时,全市受灾人口57.2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6.1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582.02公顷,倒塌房屋184户273间,此次灾害共造成各项经济损失高达564607.44万元。为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帮助受灾企业抗灾自救,需参照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制订一份政策措施具体支持企业灾后复工复产。

二、总体目标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关于防汛救灾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我市洪灾受灾企业抗灾自救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等问题,助力受灾企业渡过难关。

三、政策依据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救灾的决策部署,参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财政应急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强化财政、金融扶持有关政策精神起草。

四、支持对象

政策支持的对象为全市因洪灾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实体企业(重点支持扶贫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各类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受灾企业)。受灾企业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注册地、纳税地、生产地在市境内。

五、支持方式

包括对2020年7月1日到12月底期间发生的利息及担保费用实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贴费补助、加大信贷支持、强化贷款增信、加速保险理赔。

六、支持内容

(一)关于贷款贴息。对受灾企业用于恢复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在2020年下半年发生的利息,由财政给予50%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于担保贴费。将受灾企业新增贷款纳入4321政银担体系,通过财政补助,引导担保公司向受灾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在2020年下半年,年化担保费率按0.5%执行,由财政给予担保公司0.5%贴费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关于加大信贷支持。设立1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建立受灾企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执行利率原则上不超过3.85%。对存量贷款鼓励给予利率下调支持。对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贷款,给予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四)关于强化贷款增信。全市各政府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发挥担保增信作用,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市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市绿色发展纾困资金(一期)5000万元实施。

(五)关于加速保险理赔。全市各保险机构对政策性农险和农房保险从宽理赔、快速理赔;

对往年承保今年已种植但尚未及时投保的受灾水稻视同已参保,据实给予赔付;

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事项,按顶格标准赔付。对商业性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和理赔,短期内无法定损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赔付。

七、申报程序

为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区县受灾企业兑现工作由区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最有效、最便捷的方式组织申报审核和兑现工作,市财政在区县实际兑现后按比例给予补助。资金实行先下达,再审计。市级受灾企业按照“谁核灾、谁组织申报”的原则,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经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复审后拨付资金。

八、资金拨付

资金拨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畅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凡是与抗灾自救和复工复产密切相关的资金,一律优先安排、优先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复产复工安全检查总结 下一篇:年后复工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