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特殊目的实体(共4篇)
篇1:合并会计报表:特殊目的实体
一、特殊目的实体的涵义
要讨论特殊目的实体在何种条件下才能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就有必要先明确何谓特殊目的实体,但是,当遍寻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时却发现,完整而清晰的界定似乎很难找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解释公告第12号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惟一谈及SPE的权威指南,其对SPE的描述也是十分小心,力图避免从正面来阐述何谓特殊目的实体。
SIC12指出,某个实体的设立,可能是为了实现某项范围窄小且界定清楚的目标,比如,进行租赁、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或者完成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仅从这样的描述,并不能很清楚地把握SPE的“特殊性”。比如说,某个租赁公司可能符合这些标准;某个研究机构也可能符合这些标准。为此,SIC12又进一步指出,SPE应依法定程序而设立,且这些程序对实体经营的决策权应作严格的限制,甚至是永久的限制;除实体的发起人或设立者外,其他方面不能对这些程序作出修改。
显然,如果不先假想出一个为特殊目的而设立的机构,通常很难理解SIC12所描述的SPE与一般的实体之间的区别。难怪人们在理解SIC12时都会说,这样的描述实在太宽泛!无独有偶,美国FASB于发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解释第46号本应对SPE有个界定,但它却只是特别地说明了“entity”指什么,因而巧妙地避开这个难点。
应该意识到,虽然目前还难以对SPE给出一个清楚的界定,但仍然可以大致地总结出SPE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SPE的设立与一般实体的设立有所不同,前者是专门为实现明确目的而设立的,而且有明确的协约;一旦既定目的完成,SPE就有可能终止;SPE通常不像一般实体那样有明确的股权设置。
比如,某金融机构为进行资产证券化而设立一个公司,先将拟用于证券化的标的资产转让到该公司;其次,以这些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最后,将这些证券出售给有兴趣的投资者。在这个例子中,为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公司,就是一个SPE。该公司的设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进行资产证券化;一俟资产证券化业务完成,该公司随即被自然清算掉。设立这样一个公司可能只需要极小的投入,而且公司设立后的经营活动由与公司不相关的一拨人管理。在具体运作上,“管理层”或“董事会”往往也是履行当初设立这个SPE的约定,从而事实上形成一种“自动导航”机制。目前,资产证券化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的情况大都如此。
二、SPE合并会计报表适用的标准
SPE合并会计报表要解决的问题是,在满足何种条件时,才需要将SPE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对合并会计报表作出专门规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目前主要有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IAS27指出,合并财务报表应包括所有母公司的子公司。考虑到取得的某子公司可能是为了出售,故而又指出,如果某子公司在取得时符合划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标准,那么就不应纳入合并范围。很明显,这些规定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界定子公司。IAS27指出,子公司是被另一个实体控制的实体。
那么,到底又如何来理解“控制”?IAS27认为,控制是一种统驭某个实体财务和经营政策、并借此从该实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具体如何体现这种权利,IAS27采用了描述的方式来加以说明。最为明显的例子是,拥有对方一半以上的投票权被假定为能够“控制”对方。而这又很容易让人理解为母子公司之间应存在股权关系。毫无疑问,在一般情况下作这种理解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出在“非一般情况下”。IAS27对“非一般情况下”有过解释,但并不能满足实务的需要。SPE的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例子。
6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原理事会在这方面所做的一项出色工作,就是公布了一项SIC12。SIC12认为,如果实体实质上控制了SPE,则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显然,SIC12是沿用了IAS27的合并范围确定原则。问题是,SPE相对要特殊而难以捉摸一些,因而不能简单地套用IAS27的规定,而应综合地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基于实务中SPE的各种“真实情况”,在考虑是否应将SPE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时,SIC12提出了如下应着重考虑的因素:
经营因素
SPE的经营活动实质上是由SPE“替”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实体为之。也就是说,报告实体按其特定经营需要,直接或间接地设立某个SPE,
比如,设立一个SPE主要为报告实体筹措长期资金以支撑其持续的、核心的经营活动;又比如,设立一个SPE来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而这些商品或劳务如SPE不提供,那么报告实体就得自己提供。
决策因素
表面上,报告实体对SPE没有决策权或对SPE的资产不能加以控制。但实质上,SPE的经营决策权往往为报告实体拥有。报告实体对SPE所拥有的这种权利通常表现在可以单方面地终止SPE、改变SPE的章程或规章制度、否决提议改变SPE的章程或规章制度等。
获益因素
在某些情况下,报告实体设立SPE可能确实不是为了其自身的利益。比如,设立一项完全的公益信托便是如此。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报告实体通过某项合同、协议、信托契约或其他安排等,实质上可以获取SPE的大多数利益。比如,报告实体有权通过分配,获取SPE创造的大部分未来净现金流、净利润、净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又比如,报告实体可以在将来SPE的余剩权益分配或清算时获得大部分的余剩权益。这种获益权的存在往往表明报告实体对SPE控制的存在。
风险因素
任何交易均有风险,风险因素在判断合并报表范围时是值得关注的重要方面。通常,报告实体直接或间接地通过SPE来给外部投资者提供担保或信用保护,而SPE的几乎所有资本均由这些外部投资者提供。正因为有担保的存在,报告实体保留了余剩或所有权风险,而外部投资者因承受了有限的风险暴露,从而实际上成了一个放款者。不能终止确认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便是这方面的例子。
三、“控制”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发展及对SPE的适用性
206月,国际会计准则就开始重新考虑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并立项研究。与此同时,美国FASB也在做相关研究。5月,IASB和FASB还联合召开会议讨论过相关问题。由于项目国际协调的难度以及完成“改进项目”时间的紧迫要求,IASB于年末,先对IAS27作了初步修订并要求报告期自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年度财务报表采用。
虽然对IAS27作了初步修订,但IASB的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并没有停滞不前。在该项目中,一个核心的问题是如何界定控制。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IASB提出的控制标准如下:
权利标准,即必须能够决定实体的战略融资和经营政策;
获利标准,即必须能够取得实体创造的利益;
“结合”标准,即必须能够用以上权利来增加、保持或保护实体所创造的利益。
那么,这些“控制”标准是否对SPE也适用呢?理论上讲,既然都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不应存在特殊的规定仅适用于SPE。但是,也不能不看到SPE结构安排的一些特殊之处。比如,大部分SPE都或明或隐地按“自动导航”机制设立。这些SPE的活动具有前置性,通常是在设立之前就预先确定好了。除此之外,这些SPE的经营决策可能由创立者预先决定,受益人却可能不是创立者本身,而是创立者的客户。这样安排的结果,使IASB拟推出的新合并会计报表模式所要求的“权利标准”和“获益标准”之间的“结合”发生中断。这样看来,IASB拟推出的新模式还需要仔细推敲。
实际上,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开始不久,IASB就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多有争议而无明确说法,直到月召开的IASB理事会会议对此才有比较统一的意见。IASB基本认为,新的控制标准对于非SPE的实体是比较合适的,而对SPE尚不能下此结论。有理由预期,将来IASB对SPE的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可能会有“特殊”的说明。
四、简短的结论
当我们分析美国安然公司的SPE问题时,较少的人会对我国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细细思考。人们多半认为,我国不存在SPE会计问题。事实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已存在SPE,只不过不像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那样发展成了一项金融创新的普遍手段而已。正如人们所能理解的那样,SPE会计问题处理不妥的话,会成为某些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操纵利润和规避监管要求的“合理”手段,从而留下重大的潜在风险。就目前紧迫的情况而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不可避免地要面对SPE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对此,笔者以为,一方面要做好“破”的工作,加快研究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尽快建立适应我国情况的相关规定;二是要做好平稳过渡工作,在还没有“破”之前,暂时不要轻易地否定实施多年的合并会计报表相关规定!
篇2:合并会计报表:特殊目的实体
一、问题的提出
所谓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合并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走集团化发展道路的越来越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许多集团公司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因而,在注册会计师面前就存在一个问题——如何进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从近年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来看,在规范其审计程序与方法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难点,并且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此问题还认识不足。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实务操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因此,本文拟结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就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操作思路作以探讨,以飨同仁。
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操作思路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时,可以参照个别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在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同时,应分别在审计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有所特殊考虑,现简述如下:
(-)制定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
1.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与客户进行沟通。其主要包括: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集团内公司交易的频率、性质及规模;母公司和子公司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母公司和子公司适用的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子公司的行业性质及特殊的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其他重要事项。这里所讲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母公司应将其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和间接控制。共同控制以及达到实质上控制的所有境内外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但已关停并转或已宣告破产等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集团内公司股权关系是指集团内公司之间直接控制关系、间接控制关系、直接和间接控制关系以及共同控制关系,尤其应注意的是集团内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控股、托管、承包等关系。如果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作特殊考虑。集团内公司之间交易的频率、性质及规模将会影响合并抵销分录的调整。另外,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应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如果母、子公司相关政策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对子公司政策作相应合理的调整,以利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2.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审计计划
时,应重点考虑:审计范围、重点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审计风险及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对木同子公司的审计策略、审计小组的组成和人员分工及其组织协调等因素。
注册会计师在确立合并会计报表审计范围时,应当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并着重考虑子公司在企业集团中的重要程度、子公司所处的环境以及是否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合理确定对不同子公司的审计策略。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政策,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集团内公司之间交易频率、性质、规模等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等合理确定合并会计报表重点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注册会计师在评估合并会计报表审计风险及重要性水平时,应合理地进行专业判断,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其一,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账户余额或各类交易的性质及错报、漏报的可能性;其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营业收
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在企业集团中所占的比重。
(二)实施审计程序时的特殊考虑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程序时,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审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在审计合并范围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和其他合并资料进行重点审计。在审计策略上可以结合采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进行。
另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的披露情况进行审计,内容包括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以及合并范围的变动及其影响是否适当地披露。除了对信息披露进行审计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口、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等。
当然,注册会计师在对上述问题实施审计程序同时,还应考虑到集团内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和未实现损益的抵销情况及其影响是否消除、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披露情况、子公司利润分配对合并损益的影响,以及对合并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披露,应当采用适当的审计程序对上述问题进行审计。
(三)编制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范围段明确指出所审计会计报表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另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特别关注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其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合并会计报表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是否存在未抵销的集团内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是否存在未抵销的`集团内公司之间的重大债权和债务,是否存在未予适当披露的事项,并据以确定其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此外,如果在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中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
三、注册会计师进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合并会计报表审计过程较为复杂,因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为了降低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注册会计师应当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但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能完全依赖分析程序。
(二)由于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在我国还处在一个探索阶段,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当注意被审计单位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假设,譬如:不考虑外币报表折算的影响假设;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核算采用完全权益法或不完全权益法核算的假设;公司间交易不考虑其交易顺序且未实现利润为正数,且全部由多数股东承担的假设;不冲回子公司的利润等假设。不同的编制前提,对合并会计报表信息将产生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
篇3:合并会计报表:特殊目的实体
安然事件发生后, 特殊目的实体SPE表外融资开始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从掌握的文献看, 其研究主要在于会计的确认计量、披露准则的制定和完善, 而针对如何合理运用SPE表外融资, 特别是用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的研究较少。作为一篇规范研究的文章, 本文采用举例子、列图表、下定义等研究方法, 先介绍表外融资和SPE的相关定义和我国的发展现状。接着以安然破产案为例, 详细阐述特殊目的实体的负面作用, 总结安然破产案的经验教训。最后得出SPE是一把双刃剑的结论, 并提出运用SPE表外融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思路。
一、表外融资
(一) 表外融资的定义
表外融资是指不需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方式。企业将筹措到的资金以及形成的资金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直接反映, 而其所形成的费用及取得的经营成果却在利润表中反映的筹资行为。
(二) 表外融资的形式
表外融资按照融资手段和其所施行的主体来分, 分为传统融资方式形成的表外融资、与合并报表相关的表外融资、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表外融资。
传统的融资方式形成的表外融资包括:租赁形成的表外融资、代销商品和来料加工、应收票据贴现等。
因合并报表形成的表外融资包括:合资形成的表外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形成的表外融资。特殊目的实体就是属于合资形成的表外融资。安然公司正是利用SPE, 在1997—2000年累计高估利润4.99亿美元, 累计隐瞒负债25.85亿美元。
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表外融资。由于会计准则跟不上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 因此衍生金融工具极易成为表外融资的手段。安然公司在1995年被《财富》杂志评为“最富创新能力”的公司, 它的创新成就主要就是对金融工具的“创造性运用”。
(三) 表外融资的动因
1. 优化企业财务状况
企业通过表外融资, 可以优化企业的财务状况, 使资产负债表的质量得到明显改观。这时根据资产负债表计算出来的有关财务比率, 如负债权益比率将会相对降低, 至少从表面上改善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增加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2. 扩大企业经营成果
表外融资筹措的资金以及形成的资产并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直接反映, 而其所形成的费用及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却在利润表中反映出来, 扩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当企业未来投资利润率高于举债成本率时, 表外融资加大了财务杠杆作用, 提高了自有资金利润率。
3. 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借款合同往往对借款人增加债务明确规定种种限制, 于是借款人便可通过将某些债务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 来规避借款合同的限制。
4. 应付通货膨胀压力
在通货膨胀情况下, 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很可能造成资产负债表上的许多项目被严重低估。当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及相应资产被严重低估时, 企业的举债能力就会大大降低。而表外融资可以将部分债务置于财务报表之外, 以应付通货膨胀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举债能力造成的压力。
企业经营者热衷于表外融资的原因通常来自于以上四个动机。除此之外, 现行会计准则也使得企业表外融资成为可能, 正如安然公司就是看到美国会计准则的漏洞利用SPE高估利润、低估负债。
(四) 我国企业的表外融资现状
从公司治理的内部环境看, 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几乎都掌握在大股东手里, “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尽管有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 但由于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较小, 难以左右决策。因此, 控股股东的权力集中有可能导致其通过滥用表外融资来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 经营者取代股东地位的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也普遍存在, 不排除公司经营者为提升个人利益采取表外融资粉饰财务报表, 以此来对抗公司大股东。
再从我国表外融资的市场环境来看, 相对于外国而言, 我国的信贷政策还是偏紧的。企业的资金紧缺往往形成企业生存发展的瓶颈, 尤其是中小企业, 因此企业急需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而银行等金融机构, 受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 对于企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往往建立在高准入门槛之上, 信用要求严格, 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 表外融资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手段, 既开拓了融资门路, 又有利于优化企业信用评级, 因此受到了国内企业的欢迎。同时, 相对于欧美国家几百年的金融市场史, 我国的金融产业起步较晚, 仍处在未成熟阶段, 所以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仍然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准入及监管机制非常严格。因此通过金融工具进行表外融资在我国发展的进程较为缓慢, 而多数是通过传统的方式进行表外融资。
二、特殊目的实体 (S P E)
(一) SPE的定义
特殊目的实体 (SPE) 是一种表外融资安排, 通常是某一公司专为某种特殊目的而设立的具有特定寿命期限和从事特定活动的实体。一个企业为了达到某一特殊目的、完成某种特殊活动或交易, 通过向另一方 (SPE) 转让资产而设立一个实体, 该实体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或直接借款筹集资金, 再用筹集的资金购买资产提供给发起公司使用, 发起公司只需支付资产的使用费用。用这种方法, 发起公司不需支付太多的成本就能取得资金。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特殊目的实体。
(二) SPE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企业形态的多元化和金融市场的发展, 特殊目的实体作为一个金融工具开始在我国出现, 并在证券化领域中得以运用。如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开始试点采取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来处理其拥有的不良资产, 其中涉及证券特别载体SPV, 实际上就是SPE的一种类型。
特殊目的实体常见的类型是信托型和公司型。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展开, 我国相关法律已允许信托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设立为特殊目的信托, 但公司型特殊目的实体在我国尚未被允许之列, 所以我国目前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型特殊目的实体。但是不排除一些企业通过设立某种实体, 以这些实体为平台达到其特定目的, 有时甚至是非法的目的, 对于这些公司我们也称其为“特殊目的实体”。例如, 集团内部专门设立的财务公司、委托经营企业、租赁经营企业以及专门负责应收账款收回业务的关联公司等。这种“特殊目的实体”与法律意义上的特殊目的实体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它更多是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某些特殊目的而设立的, 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三、透过安然破产案看企业运用特殊目的实体进行表外融资
(一) 安然公司的兴衰历程
安然公司的兴衰历程富有传奇色彩。安然公司的前身是休斯顿天然气公司。1985年休斯顿天然气公司兼并了竞争对手北联公司后更名为Enron, 安然由此诞生。其主营业务是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及传输, 是美国最大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系统。20世纪80年代, 美国解除能源管制, 能源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为了规避风险, 能源客户迫切需要获得套期保值服务。安然敏锐地发现并把握住了这一商机, 公司战略由传统的能源输送业务转变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能源银行, 即将能源交易与金融工具结合起来。通过这次转型, 安然不仅摆脱了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困境, 同时确立了其在美国能源交易领域的霸主地位。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 美国开始了“新经济”时代, 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安然通过“安然在线”网络交易平台和实物资产证券化达到了空前的繁荣。这时, 安然已经由一家纯粹的能源供应商, 脱胎换骨为一家类似美林、高盛的华尔街金融公司。1990年安然收入的80%来自天然气传输业务, 而到2000年其收入的95%、利润的80%均来自能源等交易业务, 其份额占到全美能源交易的1/4。而最初的能源传输业务只剩下3%的份额。
然而, 安然对特殊目的实体、资产证券化等资本手段的使用逐渐失控。2001年10月16日, 安然突然发布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报告称该季度的经营收入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59%, 达到了476亿美元, 但一次性冲销了高达10.1亿美元的税后投资坏账。这笔巨额坏账的冲销不仅抵消了安然该季度的所有经营盈利, 而且造成了6.18亿美元的净损失, 这一转折点拉开了安然事件的序幕。2001年12月2日, 安然公司正式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破产清单所列资产达498亿美元, 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企业。2002年1月15日, 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 将安然公司股票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中除名, 并停止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至此, 安然大厦完全崩溃。安然公司市值也由顶峰时的800亿美元缩水至申请破产时的2亿美元, 股票价格从最高时的90.75美元跌至约50美分。
(二) 安然破产与特殊目的实体表外融资
安然破产崩溃的直接原因主要是其通过一系列方法操纵公司财务报表, 欺骗投资者, 以维持其“高增长”。在安然的高速扩张时期, 安然需要巨额的资本投资, 但是扩张的投资在短期内无法产生令投资者满意的收益和现金流, 但是安然又坚信这些投资在长期将会获得很好的收益。因此安然迫切需要低成本增量资金支撑其持续地投资扩张。
依照美国会计准则140号规定, 合格的特殊目的实体 (SPE) 的资产负债若符合以下条件, 可以不并入发起公司的财务报表: (1) SPE与发起公司严格划清界限; (2) SPE所从事的活动不超越设立时约定的范围; (3) SPE只持有金融资产; (4) SPE对非现金金融资产的出售或处分受到限制。但是发起公司和SPE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却可以确认为现金流。因此, 熟悉金融技巧的安然利用了对SPE不需要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漏洞, 运用SPE进行大量的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 漏报少报或隐匿负债, 通过关联交易和激进大胆的会计处理夸大收入和利润。在华尔街金融机构的帮助下, 安然以股票、债权等资产作为权益投资, 创建并实质控制了3000多个SPE, 其中900家设在“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 从而达到其进行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夸大收入和利润以及获取税收优惠的目的。
单位:亿美元
由表1可以看到, 安然公司应用特殊目的实体SPE总共夸大利润约4.99亿美元, 隐匿负债约25.85亿美元, 实现了其运用SPE进行表外融资, 达到获取低成本增量资金的目的。
(三) 安然巨人倒塌的教训
利用特殊目的实体进行会计舞弊是导致“安然事件”的根本原因。从法律角度看, 安然设立SPE及SPE从事的交易是合法的。特殊目的实体的出现, 增加了沟通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关系的渠道, 加快了社会资金的流通和周转。但站在会计的角度, SPE很有可能成为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工具。实现发起人的利益是SPE的最终目的,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发起人必须对SPE的信息进行报告。报告的形式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是编制合并SPE的会计报表, 在表内确认SPE的资产和负债;二是作为表外项目在注释中披露。同时会计处理还要考虑发起人能否把与SPE交易的利得和损失作为独立的公允交易的结果进行处理。安然事件前, 由于会计准则没有对SPE做出一致的规范, 仅有的准则也存在许多漏洞, 于是SPE就成为了企业隐瞒债务、提前确认收入和盈余管理的一种便捷手段。
特殊目的实体是金融市场高度发展的产物, 但它又是一把双刃剑, 既可以获得有效的融资, 又可能被企业利用操纵财务报表。因此, 我们需要合理利用特殊目的实体, 建立健全相关的准则与规定, 避免会计舞弊行为。最重要的是要发挥特殊目的实体的积极作用。纵观我国目前的融资环境, 中小企业正面临制约其发展的“融资瓶颈”。因此引入特殊目的实体进行表外融资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特殊目的实体的表外融资运用
(一) SPE表外融资的规范建议
要合理运用SPE进行表外融资, 就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这样才能使SPE的运用在合法的轨道上进行。鉴于我国的特殊目的实体还没有发展起来, 这里就对我国的SPE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 我国仅对信托型特殊目的实体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对公司型特殊目的实体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因此, 我们需要结合SPE的各种现象及时分析研究, 以对其设立、经营机制和风险作出明确规定, 减少金融市场风险。此外, 还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SPE”的监管和惩罚, 不仅要制定有效措施, 更要从源头上严格限制。
2. 完善会计准则
虽然我国在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 并细化了很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条款, 但仍然没有专项准则对SPE相关会计问题提供权威指示。因此我国应该完善有关SPE的关联交易的确认和披露, 尽早制定指导实务的SPE的准则, 这将是今后研究和解决SPE问题的重点。
3. 加大会计审计监管力度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规范, 所以企业有可能利用特殊目的实体进行隐瞒债务、虚增利润。因此要加强独立审计的监管力度, 不仅要从会计制度上健全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制度, 还要加强CPA审计的独立性。
4. 严格财务报表揭示
表外融资作为企业重要的理财活动, 所引起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这些融资活动所引起的约定义务和或有负债应该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严格财务报表揭示, 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表外融资对报表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影响, 有利于企业不同利益主体对报表的使用。
(二) 展望运用SPE表外融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如今民营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生力军, 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 却普遍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严重制约其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其主要原因及SPE可以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融资渠道狭窄, 方式单一
内部融资是中小企业资本形成的重要方式, 但资金供给有限。因此, SPE表外融资可以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融资受歧视
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不高, 财务风险较大, 达不到贷款要求条件, 财务管理不规范, 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不愿意贷款给他们, 从而给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维系带来障碍;而SPE表外融资没有融资歧视。SPE是由发起公司设立的, 其产生的使命就是为发起公司的利益服务, 所以, 发起公司就拥有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可以根据发起公司的需求来确定表外融资的方式、规模与结构。
3. 直接融资难度太大
直接融资主要指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在我国现有资本市场的深沪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 无论是直接上市还是借壳上市, 普通的中小企业都很难达到上市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此外, 企业债券发行门槛也非常高, 并且由于政策导向影响,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落后于股票市场, 发育程度不高。而设立SPE不需要很高的门槛, 只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SPE表外融资, 利用SPE直接借款筹集资金, 就不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来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了。
4. 融资成本高
由于不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混乱、账表虚假, 为了防范风险, 任何企业申请贷款时, 一般要经过银行的层层审批, 即使是数额不大的贷款, 银行也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质押物或抵押物, 并要求企业对其实行公证。为了获得贷款, 企业不得不承担高额的融资成本。而当以SPE进行表外融资的时候, 发起公司通常只需支付资产的使用费用, 这种费用往往比发起公司自己向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要低, 于是发起公司就能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获取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这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借款所不能比拟的。
综上所述, 由于SPE表外融资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模式而言有着创新、自主、便捷、低门槛、融资成本低等优势, 所以, 可以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新思路。当然, 这种思路的实现还要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它需要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为前提, 同时具备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会计准则。但是我相信,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SPE表外融资定能为推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摘要:特殊目的实体SPE是一把双刃剑, 既可以获得有效的融资, 又可能被企业利用操纵财务报表。以安然破产案例为切入点, 分析SPE表外融资在能源巨人破产中所起到的负面作用, 探索合法利用SPE表外融资的积极作用。并联系我国目前的融资环境, 将SPE表外融资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结合起来, 提出利用SPE表外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思路。
关键词:表外融资,特殊目的实体,安然破产,中小企业,融资难
参考文献
[1]杜琳.企业表外融资财务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008.
[2]姚晓颖.安然的成败与特殊目的实体的运用分析[D].北京:北京师范大学, 2010.
[3]冯高飞.对特殊目的实体相关问题探讨[J].Commercial Accounting, 2010, (3) :25-27.
[4]刘文波, 仵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当代经济, 2010, 1 (上) :44-45.
篇4:合并会计报表研究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新会计准则;问题研究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合并的现象,会计合并报表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合并会计报表是在上个世纪末在美国出现,其后英国也随之使用,而我国则是近几年才开始使用。合并会计报表可以综合的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现状和资金流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合并报表对投资者进行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但是会计合并报表也有其弊端,它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不如个别会计报表,本文从其局限性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合并会计报表发展的现状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是以企业集团为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会计报表为主要基础,由母公司主要编制的反映公司主要财政状况的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对于整体、全面的反映企业内部的情况,满足国家税务部门进行税收查账,方便债权人了解集团经济信息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现行的合并会计报表无论是在理论基础还是分析运用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局限性,这是我们着力探讨与分析的。我国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专门准则是在1995年颁布的,2005年时正式颁布了会计准则,并将合并范围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出现在准则中。
三、现行合并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合并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如实的反映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企业内部融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向母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从而子公司获取贷款;二是母公司直接向银行进行贷款,再转手借贷给子公司;三是企业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在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集团内部的资金流向。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的融资过程是不同的,但是经过合并会计报表进行抵消分录后,这两种融资方式在会计合并报表上显示的是一致的。但是深入的分析就会得知,这两种融资方式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是完全不同的。当企业内部产生财务危机时,第一种情况下母公司必须要履行当初的担保责任,为子公司偿还债务。而第二种情况下,子公司承担的债务是很小的一部分。这两种融资方式,前者的风险是前者大于后者的,但如果是仅仅从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分析的话,是得不出这样实际的结论的。
2.合并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集团的债务偿还能力。企业集团中的成员单位都是独立存在,各成员间的利益也是是独立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金不能任意在企业集团内部中自由划拨。根据法人企业中投资者只对其投入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的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只是子公司的财产,而不能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所统计的公司总资产。相反而母公司的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只能从母公司的资产中扣除。所以,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合并会计报表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如实反映企业集团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合并会计报表在的有用性减弱。多种经营的模式使企业集团面临的经营与财务风险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但同时也为公司的会计信息带来了许多统计上的困难。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方面是合并会计报表主要是将不同的地区和行业的企业会计报表合并起来,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将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的盈利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掩盖。尤其是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财务衡量指标和制定模式,个别会计报表合并之后,这样形成的合并会计报表的财务分析能力和财务预测能力大大降低,同时也造成了编织报表模式的困难及不便。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合并会计报表传达会计信息的能力。
4.会计核算制度引起信息的传输不畅。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由于有明细反映,所以容易准确的抵消。但是由于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也比较的频繁,这部分的抵消就成为编织过程中的死角。准确的抵消这部分的业务往来,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各个子公司之间往来的情况及账目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与企业自身的会计建设息息相关。
四、合并会计报表局限性的解决措施。
1.经济学家曾指出,多种经营企业的业绩主要是由其各个组成部分的进步与成功所构成的,投资者一定要充分了解这其中的每一个部分及构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预测企业的未来。为了降低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聚合程度,提高其有用性,编制财务报告时,应对企业集团内部按照行业的不同和地区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信息,分别披露企业内部的资金收入、资金走向和利润等指标数据。同时,企业集团也可以按照整年来单独编制营业利润与资产表,可以作为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出现,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集团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准确性。
2.在企业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会计核算单位是独立的,信息也是不是互通的。如何使信息流与资金流同样达到畅通的状态,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独立的中介部门,对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全面的核算。全资的子公司可以將资金存在该部门,通过该部门进行结算。而控股公司则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单方面管理而掌握控股公司与集团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活动。这样可以打通信息流,加快信息的流动速度,使企业集团随时掌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还可以为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准确的信息。
五、总结
会计报表是记录企业财务信息的关键,真实的反映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等问题,是公司持有人了解企业信息的重要途径。合并会计报表对于反映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现状和资金流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今后的会计工作中,通过不懈的努力,会做出信息真实、准确的合并会计报表,以供企业集团进行正确决策之用。(作者单位:江苏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M].财政部,2006.
[2]商玉娟.浅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J].财经研究,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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