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应将相应的规章制度挂在

关键词: 课堂教学 课程标准 新课程 学习

实验室应将相应的规章制度挂在(共3篇)

篇1:实验室应将相应的规章制度挂在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章所指办公环境为公司的办公区域。第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高声喧哗。第三条 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用餐或吃零食、喝饮料。

第四条 办公区域全面禁烟,有吸烟需要的员工应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并遵守下列规定:

1、自觉保持吸烟区环境清洁,不得四处乱掸烟灰、扔烟头或向窗外扔东西。

2、上班时间不得在吸烟区高声喧哗、闲聊。

3、每人每次抽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每天不得超过4次。第五条 遇雨天,须将雨具整齐摆置于指定区域。

第六条 电话、电脑、打印机有关办公设备及其他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由行政人事部专门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日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

第七条 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用纸,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第八条 员工座位物品摆放管理:

1、员工座位及座位上物品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不得胡乱摆放、灰尘蒙面;人起身后椅子应靠桌放置。员工本人负责对自己工作区域的卫生。

2、所有座位上的电话、杂物筒、文件夹、电脑显示器以及座位下的文件柜、电脑主机和废纸篓等物品摆放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固定摆放位置。

3、座位上不得出现食物、废纸团等有碍观瞻的物品。

4、座位上不得放置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的物品,以免对办公家具造成破坏。

5、贵重物品不得随意置于桌面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10元/条/次的罚款处理;导致办公用品受损的,按该用品重购评估值的双倍赔偿。

第九条:着装要求,大方得体。女士不得穿超短裙和奇异服饰;男士不得留胡须和怪异发型。

第十条: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应佩带工卡。

第十一条:如未安排清洁工打扫卫生,各部门负责轮流值日打扫干净。第十二条:开会或学习期间手机应调为振动,以免影响他人。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为办公环境总督查责任人。

篇2:实验室应将相应的规章制度挂在

在实施探究性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结合新课标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具体的探究性实验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物理教材中已有的实验理论体系和实验步骤的安排.教师应该积极挖掘物理教材的内涵和外延,灵活设计探究性演示实验,合理的增加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性精神的演示实验,进一步优化探究性演示实验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模式. 既引导学生利用有限度的课堂时间进行实验探索,又培养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探索性. 例如在学习浮力这一章节时,探究物体所受浮力大小的影响因素,教师可以安排学生亲自体验[1]. 将空塑料瓶逐渐放入水中,让学生在感受到阻力越来越大的同时,观察空瓶在水中位置深浅的变化和溢出容器外的水量的多少,从而引导学生猜想物体所受的浮力可能与空瓶在水中深度和排开水量有关. 接下来,引导学生自主做实验,探究物体所受浮力的大小到底与什么有关. 通过学生自主进行实验探究,有助于加深学生对浮力影响因素这一知识点的认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接下来浮力相关知识的学习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创设情景,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的能力

创造性思维是指发散性思维,就是善于从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的思考问题,带着疑问寻找答案,不受现有知识和传统方式的限制和束缚. 解决问题的方法开放、灵活而不单一,在多种途径和方案中探究和选择.

实验案例1在学习完“杠杆平衡条件”之后,可以安排探究性的物理实验,加深学生对杠杆原理的认识,从而达到活学活用的目的. 如,只用一根一米长、粗细均匀的木棍,一个质量为m的钩码,一把刻度尺、一只记号笔和一些细绳,要求测出这根细木棍的质量. 教师可以让学生尝试利用杠杆原理破解此实验题. 这道题的答案是以细木棍为杠杆,用细绳为支点,具体操作步骤是: ( 1) 用刻度尺找出细木棍的重心,并做记号; ( 2) 用细绳将钩码系在木棍的一端; ( 3) 用细绳系在细木棍的一处做支点;( 4) 调整支点或者钩码的位置使木棍平衡; ( 5) 用刻度尺测量支点到钩码的长度L1和支点到木棍重心的长度L2. 为了使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得到锻炼,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如果用刻度尺为杠杆,铅笔为支撑点是否也能破解此题,具体如何解决.

实验案例2: 在完成“探究影响滑动摩擦力大小的因素”实验后,学生不难得出结论,同时对教材提供的实验方案缺点也有切身的体会: 不易操作( 使木块做匀速运动困难) 、不易读数( 弹簧测力计在运动状态) . 那么如何改进呢? 教师要适时引导: 对于木块与长木板而言,是否一定要拉动木块运动,两者间才能产生滑动摩擦力呢? 大部分学生很快意识到拉动长木板也可以.那么拉动长木板是否一定要匀速呢? 教师诱导学生分析匀速与不匀速拉动长木板,两种情况木块受到的滑动摩擦力是否变化?教师可以提示学生从滑动摩擦力的决定因素去考虑. 通过讨论和思考学生不难得到改进方案.

教师源于教材而不囿于教材,为学生创设合适的实验问题情境,通过层层诱导与点拨,逐渐将学生的思维引向纵深,再通过学生自己设计实验得出结论,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培养了学生创新性思维的能力. 在平时的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不断尝试设计、改进探究性实验,为学生的思维能力地成长提供合适的土壤,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综合思维能力的提高和在较高的层次上理解所学物理知识[2].

三、课外拓展延伸

物理学是一门基础性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必须联系生活实际,否则物理知识的学习只能是纸上谈兵. 因此,在实验教学后教师可以将实验课堂向课外延伸,强化学生对物理课堂知识的巩固,补充实验课堂上的不足.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多观察生活,联系生活实际,让学生从生活现象中提出问题,并能自主研究分析问题,通过动手实验验证猜想并解决问题,最后得出结论和规律. 例如,在学习完力这一章节后,让学生观察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自行车,思考有哪些物理力学知识在这一交通工具中得到体现,并让学生总结整理这些力学知识背后的故事. 在下一次课前,让学生对自己总结的内容进行简练的阐述,教师可以对此作出评价,纠正并鼓励. 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总之,在当前教育政策、历史、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下,开展探究性实验教学,依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面对新一轮物理课程改革以及社会发展所需要人才战略的要求,教育从业者必须重视探究性实验教学在整个物理教学中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充分挖掘课程内外资源,不断探寻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有效形式与方法.

摘要:在物理教学中实施探究性实验教学的策略,转变了过去教师主动教学、学生被动接受的局面.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进行科学探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性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态度.本文在分析了当前实验性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物理探究性实验课程的优化策略,探索在物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方式的具体思路和方法.

篇3:存款保险还需相应的制度配合

自美国在上世纪的大危机推出存款保险后,全球许多国家纷纷效尤,陆续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中国的《存款保险条例》艰难地问世了,意味着中国银行体系和亿万存款者都将迎来一个新时代。

中国的存款保险所涉的核心制度有四个方面。

(1)投保机构范围。条例规定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强制性地成为投保机构,但境内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受强制性存款保险的约束。(2)存款保险偿付最高限额为50万元。根据央行测算,这可以覆盖99.63%的储户存款安全。(3)存保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实施差别费率。(4)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能,不仅参加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与现有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信息共享,还可能对影响存款安全和存保基金安全的投保机构提出风险警示。

虽然人们在理论上对存款保险仍有分歧,如认为它可能助长投保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等道德风险。违背银行基本的审慎经营原则,有损于金融稳定。但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存款保险的全球实践表明,它对维护储户的信心发挥了积极影响。在存款保险制度诞生之前。美国的存款者在银行门口排队挤兑是常有之事。自存款保险诞生后,储户在银行门口长龙挤兑,导致银行流动性瞬间枯竭的现象鲜有发生。即便在次贷危机期间,美国关闭了一些银行金融机构,也没有发生银行挤兑,这表明。存款保险对危机传染和信心崩溃发挥了有效的免疫功效。再者,在缺乏存款保险时。为了保障存款者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当存款机构无法兑付时。央行就要通过贴现窗口或再贷款予以兜底,降低了央行的信用独立性。相反,有了存款保险后,一家金融机构经营不善导致其流动性枯竭时,只要存款保险机构有足够的赔付力,央行就不必介入。央行可专注于通胀。

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政府对金融机构的隐性担保,强化市场纪律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约束。有助于深化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要求可以自由地开办企业,也要求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及时地得到破产清算;同样。充分竞争的金融体系不仅要求进入壁垒最小化,也要求经营不善者及时受到市场惩罚。这是健全金融体系必要的新陈代谢过程。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在保险限额内给予存款本金安全的同时,会强化市场纪律对投保机构的约束和惩戒,有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的提高。

但是,我们认为,中国在推出存款保险的过程中,以下几方而还需要注意:

首先,对储户的保护与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惩罚,是有效的存款保险缺一不可的。推出存款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存款机构破产清算时储户的本金安全。因此,有意义的存款保险制度必然涉及“存款类金融机构破产”与“存款本金保障”两个相辅桐成的方面。质言之,它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在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更顺利地推进那些经营不善的存款类机构及时退出市场。通过破产等机制及时将那些经营不良者清出市场,是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机制。只有“存款保险”而没有金融机构及时有效的退出,这样的存款保险制度充其量是一个“跛足”的制度,一个花瓶而已。因此。与存款保险制度相配套的,应当是推出更加系统、完善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制度。

其次。应当关注强制投保机构范围的界定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参与存款保险,可能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让它们取得了成本优势。随着中国市场体系和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日益加深、发达经济体金融危机的缓和。发达经济体的金融机构融入中国金融体系的需要会进一步上升。这意味着,将来不仅有更多非居民将钱存入外资金融机构,也会有更多居民将储蓄剩余存入外资金融机构。但由于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不需要为储户购买存款保险,它们就能够以相对更高的存款利率为储户提供风险补偿。很多老百姓更看重的是眼前的收益,忽视当期收益中所包含的风险溢价。一旦出现这种状况,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存款竞争力会相应上升,存款“外资金融机构化”会对境内机构带来新的压力。更何况,这种“内外有别”的制度安排。本身就会强化那些被要求强制性投保机构的监管套利动机。

第三,差别化的存保费率。意味着不同“状况”的存款金融机构将缴纳不同的存保费率。所谓“状况”,不仅取决于存款机构的“火”、“小”,风险管理水平、盈利能力,还取决于存款机构的性质。在实践中,山于“大”的金融机构具有“系统重要性”,即便它在经营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但其对国家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太重要”了,

“大而不倒”裹挟了政府的公共政策,政府最终还是需要动用公共资金或者央行发行货币提供贷款的方式给予救助。这在一直自诩自由竞争的美国也常有发生。这意味着,即便实施了存款保险,存款机构的规模越大,一旦它出现问题,政府救助的可能性会越大,因而储户的存款会越安全。由于政府的隐性担保,大机构所愿意缴纳的存款保险费率会相对下降。相反,那些规模较高的存款机构,则必须缴纳更高的存保费率。当然,比起没有政府的隐性担保和存款保险,加入存款保险之后,储户在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风险相应降低。所要求的风险溢价可能下降,这有助于降低小金融机构与大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利差。但由于在利率市场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小金融机构规模扩张的意愿更强。它需要支付相对更高的存款利率满足其资产扩张的需要。2013年以来央行扩大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后,不同规模存款机构的表现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因此,存款保险加上利率市场化的制度变革。会使规模越大的机构越有可能获得成本优势。

第四,存款保险正式推出后。并不意味着政府会完全退出对金融机构的隐性担保。正如前所述,即便是在强调自由竞争、破产清算对金融机构过度冒险的惩戒作用的国家。政府也会对陷于流动性困境的某些金融机构给予救助。尤其是,当系统性金融风险导致大面积金融机构陷于困顿之中。存款保险也无力给予足额赔付之时,中央银行仍需要发挥其最后贷款人职责。质言之,央行的最后货款人职责从一开始就奠定了政府为金融机构提供的隐性担保,这一职责和机制丝毫没有因为存保制度而弱化。中国推出了存款保险,fU由于中国金融结构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政府出于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考虑,仍会对公众资金的安全性提供隐性担保,在必要时施以援手。这告诉我们,中国在未来存款保险的具体实施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显性存款保险与政府隐性担保之间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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