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给予解决婚姻纠纷请示
关于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的请示
尊敬的x庭长:
首先,衷心地感谢您于百忙当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审阅xx汽车客运站合同纠纷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如何行之有效地解决该合同纠纷及达到问题解决的理想状态,向您作进一步的咨询和请示。
问题的二个症结:
一、xx公司方面:我司与xx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有三个经营租赁标的,即xx客运站、xx镇公共汽车公司和xx客运公司,然而事与愿违,时至今日,xx公司本应积极由其出资成立的三个经营租赁标的只字未给交付我司实际经营,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使得大片物业冷落清淡、租之甚少;车站三级站质未下达授予,致使开通的线路班车寥寥无几;xx公汽尚待2016年后方可交付我司使用,目前仅收取其区区万元的管理费,相比政府高昂的油费补助,更是显得可怜至极、微乎其微;xx客运公司的成立,更是遥遥无期、希望渺小;而车站实际营运当中,上述数个核心标的物缺一不可,否则,车站就不可能正常运营下去,更不用说赚钱润利之事。因此,除却外界些许负面因素外,由于xx公司的严重违约和极端不作为,已导致我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更为可怕的是,如果这些问题不尽快予以解决,我司还将负笈而行、继续亏损下去,因此,事情的有待解决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同时,xx实业的违约事实已是众目睽睽、昭然若揭,其必须给予相应我司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股东方面:本人是2010年05月01日,通过收购范x、彭x、戴x等部分股权,从而以占股权51%入驻和掌控xx汽车客运站。由于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当时公司的大股东兼法人代表范才云刻意隐瞒事实的真相,致使公司与xx公司签订的一份极其重要的《补充协议》,未经本人亲视和知道,因为,此份补充协议在我司权利义务方面,有失公允和极端荒唐,几乎可以视为范才云糊涂而为、率性之作的个人行为,完全在违背其它股东真实意愿下(该协议署名除范才云外,戴厚奇、周银田等人均系他人代写),漠视客观事实和股东意愿,与xx公司签订的丧权辱司、极为不公的协议。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如果本人知晓此事,决不会轻意签约和插手此事。同时,经过后来的成本和核算和财务稽查,范才云在第一次(周银田转股给彭金国)和第二次股权转让时,便蓄意谋之大动手脚,在车站的主体工程和重要项目上,滥竽充数“充水”金额和无中生有虚报假帐,致使本人在接手车站时,以远远高于实用价值收购公司相应股权。上述两件事,均在我接手后还逐渐发现和知晓,因此,不难看出,范才云与本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和荒报经营数额,带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蒙蔽性,给我在精神和经济上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非常有必要利用法律手段,将其列为被告诉诸法庭,令其受到应有的经济制裁和法律严惩。
以上便是xx汽车客运站内外矛盾主要焦点的概述,带着重重疑窦,本人就下列问题向邓庭长作进一步的咨询和请示:
1、针对该案件,与x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商谈余地?是否通过协商达到对我司减租免租的目的?
2、直接起诉x公司还是直接起诉范才云,对我本人更有利?
3、x公司对车站这样的公益性项目,是否在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允下,可以擅自将车站再行转租给第三方?
4、x公司在租赁标的未实际交付我司之前,是否不收租金或进行相应的减租?
5、x公司与我司股东签订合同时,只约定了四个半月的装修期,按照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签订合同时均有长达半年或一年之上的免租期,是否在协商时要求x公司根据实情给予我司一定的免租期?
6、车站是由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司是镇政府直属企业)提供国有土地,由x公司投资兴建,此种运作模式,是否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效保护呢?
7、x公司就租赁一年之久后未将标的物给予我司实际使用,是否就司实际亏损事实,给予我司一定的经济补偿?
8、如果x公司确实不能将相应的租赁标的如实交付我司使用经营,最终该作如何实际性的答复和解决呢?
出于企业对社会维稳的高度职责和肩负的时代历史使命,同时出于对政府政绩威信的维护和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本人怀着高度的诚意,恳请邓庭长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就xx汽车客运站合同纠纷提出切中要害、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和解决方案,针对x公司方面,达到对我司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减租、免租、一定赔偿的结果;针对范才云方面,达到本人经济得到补偿和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效果。最后,再次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第二篇:关于给予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的请示
镇政府:
为加强我镇预防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镇土地执法巡查队从今年起划归我所管理,共有专职巡查员26人。巡查员实行分片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片长、定辖区、定责任、定任务”的方式开展国土巡查工作,明确规定巡查区域,制定巡查路线,实行按办事处分片包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集中防范。由于我镇辖区范围之大,动态巡查区域之广,巡查员的巡查任务艰巨,针对违法用地者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偷建、抢建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镇土地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力度,为截堵违法用地者利用真空时间进行抢建的行为,我所安排巡查员于休息日进行巡查,从根本上遏制两违用地的发生。
根据巡查员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点第
(六)的规定,巡查员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休息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故我所建议追加经费给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具体方案如下:
依照合同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月1100元的标准,即现固定工资为:1100元/月÷21日÷8小时=6.5元/小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发放制度,即休息日加班为:6.5元/小时×200%=13元/小时。目前,
7-10月的加班工资已发生,11-12月的加班工资尚未发生,现按7-12月共27个星期追加加班工资,合计如下:
13元/小时×8小时×26人×27星期×2天=146016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第三篇:关于给予医院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请示
关于给予XX医院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引进优
惠政策的请示
县政府:
我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海丰县及周边地区重要的医疗保健服务。近年来,我院加强内涵化建设,加快学科建设,拓展新医学技术项目,业务规模取得了快速发展,现床位数已增至738张。医院快速发展的同时,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医院新时期发展需要。尤其是体现在高层次及业务骨干人才的短缺上(高级职称76人,占专业技术人员9.9%;硕士研究生8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1%;具备主任医师职称只有4人;中级职称业务骨干人才134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17.5%。),已严重影响新技术项目的拓展及学科建设,阻碍医院发展的步伐。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保证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医院跨越式发展,经我院充分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
高层次人才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的引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医院自身努力外,还需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根据《汕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汕委办[2011]19号)文件精神,为使高层次人才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请县委县政府给予我院如下优惠人才政策:
1、在我院高层次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引进过程中,协调有
关部门尽量简化手续,建立起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由我院确定人选后,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海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入。
2、在完善规范人事政策的基础上,给我院在选人用人自主权,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落实“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的进人机制。
3、给予引进人才解决编制问题,不受单位人员编制数限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可按原技术资格聘任,个别表现突出的还可实行低职高聘,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4、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我县。由我单位、公安及教育等相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妥善办理入户及其配偶的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子女入学入托我县公办学校可自主择校,不受限制,且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引进人才与我院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国家及本地区规定待遇外,享受如下待遇:
属高层次人才的,每月享受1000元岗位补贴,并提供过度性住房,主任医师给予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万元,副主任医师给予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5万元;属业务骨干急需人才(包括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万元。人才引进的各项费用,可由我院建立“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专项基金”加以保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关于请求给予解决困难资金的报告
县总工会:
我叫李久平,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家住竿子坪乡新民村,生一男一女,儿子名叫李佳,他现年22岁,现在湖南大学读书;女儿名叫李蔓青,现年19岁,今年被北京儿童教育学院录取。
我本人在竿子坪乡学区教书,工资每个月只有1200元左右,我爱人她是农民,文化低,身体不太好,她在家里也只是帮忙搞点轻的农活,由于我是老师,家里的事情根本没有时间去帮忙,再加上我工资不高,一个人要养活4个人,每个月的工资基本上是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以前子女小的时候,我们还能存点点钱,自从两个子女上高中的时候,压力开始大起来,现在两个子女都考上大学了,每学期高昂的学费,已让我负债累累, 女儿今年考上北京儿童教育学院,这是我们父母的骄傲,我不能因为负担不起学费而让她失学,我向学校工会申请过困难职工救助,也向政府部门申请过,听说县总工会领导非常关心全县困难职工,特向领导申请困难资金救助为谢
报告人:李久平
2011年8月24日
第五篇:关于给予李淑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请示
中古委„2009‟8号
关于表彰2008先进党(总)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通报
各党(总)支部:
一年来,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建设“三个适宜”和谐中国灯饰之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镇党建工作的成果,激励全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在社会全面发展中建功立业,镇党委决定授予古三村党支部等16个党组织“先进党(总)支部”称号;苏广进 1
等6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冯桂青等193名同志“优秀党员”称号。
希望全镇各党组织、广大党员以及党务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2008先进党(总)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2009年6月30日
附件:
2008先进党(总)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先进党(总)支部(16个) 古三村党支部冈东村党支部 冈南村党支部曹一村党支部
宣传文化党(总)支部 教育线党(总)支部 建委党(总)支部 公安党(总)支部 劳动分局党支部 古镇医院党支部 邮政分局党支部 华艺灯饰党支部 欧普照明党支部 百佳集团党支部 鹰皇灯饰党支部 正日路灯党支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陈作旺(机关) 苏广进(古一) 林沃明(古二) 区顺垣(古三) 刘宇崇(正日) 戈学怡(百佳)
三、优秀共产党员(193名)
机关:吴润富 苏恩明 陈作旺 苏玉山 魏宏锐
袁松华 何胜强 苏满松
经贸:黄志桐 何文健 魏秀梅 魏嘉俊 周锦添 宣传:吴一晓教办:何钊双计生:陈锦辉建委:蔡洪光公安:邓日林国税:蔡彩玲地税:王家良劳动:邱永康工商:郑瑞斌执法:袁永初水利:蔡根传凡 毅李春燕冯洪驹黄伟明李启志
何红英 练柳珍 甘淑玲 苏焕珍 区泽明
蔡永源 冯桂青 朱 扬
李亦颐 胡文磊 李 繁 赵立新 陈长能
邓妃弟詹广权林梗卿袁少英刘沛程李景华易建辉韦文雄黎明辉区慧姬何德传陈宏业陈月灵
邱 波 陈富权
杨荣超 范炳坤
医院:黄庭标 彭文标 朱碧琳 黄时美 张伟恒 电信:罗 宏 谢坚强 邮政:罗健中 供销:黄炳云
古一:苏广进古二:林沃明古三:区顺垣古四:邓根胜六坊:侯毅光七坊:何文沛冈东:区连在冈南:蔡焯辉曹一:区群松苏焕标邓绮华林彩玲蔡根强邓能添区朝信苏池结 苏满堂 林耀正 曾松昌 邓根荣 侯耀明 蔡钊权 区沃钜 区淑平 蔡毅传 区松顺 苏荣锦苏成叶林荣根李春贤邓荣钊陈锦龙何尧杰区耀彬区卓堂蔡群凤李耀松冯润壮苏社丁林荣湛曾志广尚健荣袁琼笑区德开何贵婵蔡柳业李耀辉潘泽深
李惠转 何仲贤
区焯培
邓锦强
李立权 蔡结贞 区耀培
蔡耀光 苏美琴
何维杰 区勤庆
曹二:李誉参 陈承群 李能亮 陈春柳 邓翠琼
陈群喜
曹三:陈杜强 区达深 汤锦惠 汤锦旋
海洲:张社培 袁广泰 袁松芳 欧志荣 袁洪荣
欧璧坚 袁星强 欧宏亮 魏合星 何志辉 欧艳带 张静文 袁婉怡 欧仲欢 袁国华 容凤群 袁兴年 欧伯强 魏平章 袁启顺 袁启华 袁健章 袁健新 袁佩珊 欧结宝 李伟洪 袁兆伦
居委:袁显南 罗 平 陈桂珍 陈丽华 翁艳萍
邓世平 何伯煊 潘兆泉 林玉清 苏敬伦
两新:魏长威 龙杨武 戈学怡 文 荣 蔡成信
孙 立 范丰渊 苏广钜 林锦安 吕树沛 李长旺 邓根权 何然星 区池根 蔡祖富 叶林伟 刘宇崇 黄兆源 梁钊垣
主题词:表彰 党(总)支部 党务工作者 党员 通报 中共古镇镇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6月30日印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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