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关键词: 适用 获取 识别 生产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通用4篇)

篇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使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账。

3、职责

3.1安委办负责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4.2获取方法

4.2.1安委办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2.2 综合管理部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及时送安委办。

4.2.3 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委办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3.2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结果,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制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4.3.3安委办每年1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3.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篇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地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本公司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及获取的控制。职责

3.1安全消防环保科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并检查监督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3.2各职能部门负责识别、获取、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及时将识别、获取、更新的信息传递给安全消防环保科。

3.3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贯彻执行。工作程序

4.1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安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条例、规章制度等;其他要求包括产业要求、非法规性指南、集团公司的规定等。

4.2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

4.2.1安全消防环保科应定期对法律法规及其条款的适用性进行评审。4.2.2生产科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了解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变化情况,获取相关信息。

4.2.3安全环保科与上级安监部门联系,了解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变化情况,获取相关信息。

4.2.4安全消防环保科与认证咨询机构联系,了解相关运行体系标准情况,获取相关信息。

4.2.5各部门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共出版物、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4.3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评价及更新。

4.3.1各职能部门获取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应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来判定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相关条 款汇编成册,并将其中的适用条款号摘录出来,填写《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一份,另一份连同其中的适用条款交安全消防环保科,安全消防环保科对上报表格进行评审,汇总出本公司《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3.2当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各职能部门应重新识别、评价和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更新本部门《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表》及相关条款,报安全消防环保科。安全消防环保科评审后,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进行更改。

4.3.3安全环保科定期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4.3.4安全消防环保科应每年组织各职能科室科对法律法规进行重新识别,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审。

4.4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危险源的应用

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不同安全问题的危害程度,规定不同的管理要求或控制标准,作为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重要依据。

4.5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交流

4.5.1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安全消防环保科评审后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关条款最新版本,以书面的形式发放到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各单位做好更新工作。

篇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摘要】笔者结合日常做认证认可的工作,谈谈本企业取证后体系运行中,在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这个工作环节中的理解及认识。

【关键词】法律法规;适用

认证组织的体系运行自始至终都在运行准则约束中,除了认证组织自己建立的一整套管理体系及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这个要求对于认证组织来说是一个基本的承诺,同时认证标准在体系的设计方面为认证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了保障机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其中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和4.5.2“合规性评价”两个要素是专门为其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明确设立的,况且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贯穿于整个体系的所有要素之中。当“其他在求”得到认证组织的各个工作环节予以确认后,自然地成为与“法律法规”一样重要,成为认证组织体系运行所必须满足的要求。结合笔者日常做认证认可的工作,谈谈本企业取证后体系运行中,在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這个工作环节中的理解及认识。

一、关注审核员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获取

当审核员进入组织实施审核时,都非常关注认证组织的承诺,在建筑行业安全形势较严竣的这几年,审核员对于国家、地方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极为关注的,有哪些新修订的,哪些新颁布,在何时开始实施的,有哪些法律法规原版本作废,代其实施运行的是哪个法规,均都是耳熟能详,记忆犹新的。以便其在审核时从不同角度去了解和获取认证组织在实施运行与承诺方面的差距与不足,进而收集其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情况的客观证据,从中发现不符合。那是在一次施工现场审核时,项目部提供的一份年度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引起了审核员的注意,这是《×××项目部××年度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其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已作废,代替其标准版本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但因其所在项目部工作人员的失误,没有认真对作废的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和更换,致使作废版本法律法规文件又出现在新年度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这件事情,对我的触动很大,引来了我的高度重视。

二、吸取教训,关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传递和落实

有了那次的工作教训,分析总结那次出现不符合的原因,主要是自信自己,工作职责不清,没有充分发挥体系运行中的技术、质量、安全、动力机械、消防、劳务、人力资源、市场经营等各个系统人员的工作配合。在后来的工作中,吸取教训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从两方面着手。一、自己努力学习和掌握本企业施工综合管理所需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业务知识幅面和水平。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贯彻认证标准具体工作中的地位和意义,更重要的是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提供帮助和服务。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一段很辛苦的过程。我将企业年度的适用法律法规清单中的各类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归纳,将国家大法,地方规章,部门条例一一划分开来;又将这些法律法规与本企业的管理活动相对应,集数量,归类别,下功夫加强记忆。功夫不负有心人,注重了这个环节的工作,并积极地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每年的集团公司内部审核和接受第三方审核中,能将集团公司内各个区域公司、专业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规模、性质、施工状况等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需要掌握的工作内容,首先认真熟悉掌握,做到:提起来,对上号,能理清,并正确应用。使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主动地位。第二方面:动员依靠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各个系统和相关人员,使各个环节人员逐层把关,让大家来共同关注年度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修订、颁布、更新和传递,这样的目的就是,各个系统中工作在相关岗位上的人员,在其工作中能接触到本系统中的相关法规的更改、修订和作废等信息,让大家共同关注其岗位上的法律法规的收集工作,最终将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在每年的同一时间段,围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和“合规性评价”工作。首先在集团公司办公平台上将这项工作通知及要求及时发出,要求各个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本系统一年来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作废、修订、新颁布等情况,及时传递到集团公司总部这里汇总,在之后的合规性评价中,结合各系统的收集情况,将一年来各个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的适合性和不足之处,交给大家进行讨论、评价,总结出适用适合的,并及时删除那些不适用和作废的,并将大家及时识别出来的作废及更新的多个法律法规在平台上予以公布;对大家讨论评价时归纳出来新出台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也及时纳入。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年度集团公司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为使这个清单能在大家的实际工作中起到真正的作用,本着有法、学法、依法、守法的目的,要求分布在各地的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和直属项目部,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结合自己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有目的在集团公司发布的年度集团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内选取自己适用的,建立本单位的年度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同时,并不仅仅停留在有个法律法规清单的层面上,还要求集团公司各个基层单位(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和直属项目部)购置适用的国家、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不同方式获取施工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章条例,结合与顾客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在施工管理中开展学习理解和运用;为了强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传达落实,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定期在各个地域(区)举办法律法规的遵循执行及案例讲座,指导基层单位在施工管理实践中准确运用,其间留下准确翔实的记录资料,为第三方审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三、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传递纳入常态化管理

篇4: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确定公司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3职责

3.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国际公约;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走访或电话),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4.2.2管理部负责通过体系认证机构、政府机构以及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4管理部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5管理部负责通过工商、化工等部门获取合同管理方面的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职能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是否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 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4.3.2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部门配合,根据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结果,制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4.3.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3.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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