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精选5篇)
篇1: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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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是助推三北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全面检查、评价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突出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在三北工程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加速现有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进一步提高林业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二条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验收时间是按合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当年或翌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以下简称“三北局”)成立由科技处、计划与资金管理处和核查监测处组成的项目验收组对科技推广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负责三北工程建设的三北站(局、办)配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依据、标准
第五条验收依据:
1.三北工程科技推广项目合同;
2.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
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第六条验收技术标准
1.国家林业局《造林技术规程》;
2.国家林业局《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第四章验收程序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合同要求内容后,进行自查验收和由监理部门组织的预验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三北工程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三北局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并附项目验收材料,三北局组织正式验收。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项目验收的材料:
1.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投资效益、主要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及今后设想等。技术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科研成果的应用及成效情况、对科研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科学研究及技术管理措施等情况。
2.档案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或施工设计、苗木的“两证一签”使用情况、各项目进展情况总结以及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的方案、各培训的主要内容与培训材料等合同要求内容、财务决算表、影像资料等。
3、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验收组由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行业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组成。项目建设单位的专家不得进入项目验收小组。
第十条外业验收:
1.外业验收内容:合同书要求内容完成情况、造林成活率按合同书要求达到情况、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外业验收办法:①根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用GPS进行核实定位;②对项目建设面积在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项目如不是同一地块(或小班)且距离相隔较远的情况下,对其95%的面积进行核实,如在同一地块则全面核查;③对项目建设面积在1000亩以下且无论地块(或小班)数量多少,均全面逐一核查;④对进行核查的地块(或小班)按面积的1%进行抽样调查其造林成活率(或补植后且未进入林地面积的成活率),对申报推迟验收时间且项目建设达到三年的,验收其保存率;⑤对项目建设地块(或小班)的抚育管护与病虫害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内业验收
1.验收组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汇报,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或项目设计是否一致、项目建设资金支出与项目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并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验收组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陈述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与管理问题提出质疑。
3.验收组根据内外业的检查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验收评价意见。
4.验收组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验收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如有异议,可与验收组协商,经协商后意见仍不一致,则将双方意见
一并报三北局。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将全套技术文件、验收小组意见报三北局对其进行复核,并核发《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验收表》。
第十四条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三北局。
第十五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写出详细说明报告,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必须尽快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此办法由三北局负责解释。
篇2: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检查验收程序,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切实把项目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38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0‟547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和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建设项目,是经国家和省批准安排的各县(市、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中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和补植补造项目。
第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检查验收负全责,按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和补植补造项目分类。按各行业部门职责分工分别实施,以县(市、区)的
(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备案。
(三)建设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预决算书,并经有资质的工程审计机构或审计部门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项目所有建设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了系统整理归档,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施工技术、基建财务会计等文件资料齐全完整。
第八条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履行各种前期工作审批手续证件是否完整合规,项目建设管理中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
(二)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等是否按照任务计划、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作业设计)的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及有关财务制度,专项资金是否进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建设资金支出执行报帐制等财务制度情况,各项建设资金支付履行入帐手续及凭证完整性和合理性;项目竣工预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预决算书;审计机关审计情况等。
(一)建设项目在检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整理相关施工文件和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二)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报告要依据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附初步验收结论意见和工程竣工预决算审计报告。
(三)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上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可进行集中检查验收,也可按行业项目性质分批验收。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分别在实施方案批复一年后第一个月内将上项目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出具专项报告,并责令建设单位限期完成验收准备工作。
(四)市级复查验收及省级抽查验收在县(市、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市级复查验收范围应覆盖所有项目县(市、区)和专项工程,复查验收项目投资额应占该县(市、区)国家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各市在收到县(市、区)项目验收报告两个月内将复查验收情况分别上报省级对口部门。
(五)省级抽查验收的形式与比例,由省级主管部门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复查验收的情况确定。
级复查和省级抽查检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后期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对检查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回投资并对承担单位进行调整。
(四)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复查、抽查验收工作结束后,省联席办公室负责向省政府报告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总结,并向相关部门、市、县(市、区)通报检查验收情况。
第五章
检查验收的评价 第十二条
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根据“第八条”检查验收内容分别制订生态移民项目、农村能源项目、补植补造项目、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农民技术培训项目、基本口粮田项目分类检查验收评价细则。分类检查验收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分类检查验收评价细则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执行。
综合抽查检查验收评价由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依据分类检查验收结果,并结合总体任务完成、效益发挥、成果巩固水平等,形成综合检查验收评价意见。
果专项规划建设任务计划。
第十六条 各级检查验收组在检查验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检查验收组对所检查验收项目结果负全责,检查验收应实事求是,验收结果应客观真实。
第十八条
各级检查验收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被验收单位的礼物、礼金和安排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本规定制定项目检查验收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国家对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篇3: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1.自然概况。
项目区位于福建省最南端沿海、闽粤交界处, 是福建的南大门。东与云霄县, 北与平和县接壤, 东南与东山县隔海相望;西北、西南邻广东省饶平县、南濒东海与南海交汇处。依山面海, 地理座标:东经116°55′-117°22′, 北纬23°35′-24°10′, 条件优越。地质构造属闽浙活动陆台, 地处博平岭山脉南段, 属南延丘陵。主要河流有东、西溪。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四季温和, 年均气温21.3℃, 年均降雨量1 447.5mm, 平均日照时数为2 206小时, 无霜期达349天。林业用地土壤主要有滨海风沙土、砖红壤性红壤、赤红壤性红壤、黄红壤, 立地条件较差, 大多数是Ⅲ类地, 属粤东南沿海丘陵平原立地亚区类型。植被属南亚热带植被类型, 现存植物约164科585属1 060种39个变种。据2009年调查, 尚有散布于各乡村以榕树为主的名木古树161株。
2.社会经济情况。
诏安县共有15个乡镇, 2个区, 217个行政村, 10个居委会, 总人口570 580人, 农业人口459 464人, 农村劳动力266 651人, 完全可以满足造林季节从事造林作业的用工需要。
3.沿海防护林建设情况。
诏安县土地总面积12.67万hm2, 其中林业用地8.60万hm2, 有林地面积7.60万hm2, 森林覆盖率60%, 活立木蓄积40.6万m3, 现有省级森林公园1处, 乌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正在建设中, 拟建台湾苏铁种源保护示范基地1处, 境内高速、国道、省道、国防线已基本绿化。
诏安县有海岸线68.15km, 其中基干林带长度54.56km, 海防林面积0.11万hm2, 主要分布在距海岸线2km以内的沙滩、沙荒和临海一面山上。改造前的沿海防护林中, 一部分是20世纪60-70年代营造的木麻黄林, 由于长期受台风及人畜破坏, 林分质量较差, 林冠稀疏, 枯梢断枝多, 透风度大, 林相残破, 防风固沙能力较差。经过近几年的建设, 现防护林林相整齐, 林木生长状况良好, 已郁闭成林, 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
二、利用项目资金造林情况
据统计, 诏安县2002-2009年共营造林10 286.6hm2。2002年以来, 诏安县每年都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用于营造沿海防护林体系。截至2009年, 诏安县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共争取项目资金990万元, 用于项目造林累计2 579hm2, 封山育林1 431.6hm2。其中国债项目资金789万元, 造林2 197.2hm2, 封山育林1 431.6hm2。省内预算项目资金124万元, 造林208.3hm2。其它项目造林 (生态林建设造林, 绿色通道一重山造林等) 项目资金77万元, 造林173.5hm2。造林树种有桉树、木麻黄、相思类等10多种。经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组核查, 诏安县2002-2004年沿海防护林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国债资金使用和管理基本符合要求规定, 原则上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经过多年的积极建设, 诏安县沿海防护林体系大部分林地均已造林绿化, 能提供给项目造林的只有老林带更新, 基干林带病虫害改造, 低产低效林分改造, 火烧迹地、沙荒风口、路边岸边、林中林缘空地等交通不便的边远、零星、分散地块造林, 给项目造林的实施增加了难度。
三、影响造林质量的主要因素
1.气候。
(1) 气温高。由于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 境内气温高, 水分蒸发量大, 致使土壤温度高, 容易使苗木灼伤而死亡。 (2) 雨季变幻无常。雨季经常迟来, 一般要到芒种前后甚至立秋前后, 与内陆山区相比差一个季度。雨季的变幻给育苗户增加麻烦, 雨季早, 苗木未能出圃而无法造林;雨季迟, 苗木过高造成穿根影响造林成活率。前些年经常发生旱灾, 降水量不足, 会造成土壤干燥、板结, 给造林整地增加难度, 给造林质量造成影响。 (3) 台风暴雨影响。诏安地处气候突变地带, 台风暴雨多, 风、沙、旱、涝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 台风暴雨造成山体滑坡, 水土流失严重, 给林业生产带来不便, 造林施工不能按期进行, 进度滞后, 质量跟不上等。笔者于2005年在葵岭水库边造林39.73hm2, 2006年由于受“珍珠”、“碧利斯”台风袭击, 新造林幼树13.33hm2全部倒伏, 经扶正后长势就不如其它树木了。
2.病虫害影响。
诏安海防林病虫害主要以白蚁、大蟋蟀等地下害虫为主, 大蟋蟀一般要到处暑后才会正常死亡, 新造林地由于苗木未木质化, 经常被大蟋蟀啃断而死亡。
3.林地问题。
海防林主要以沙滩造林为主, 临海一重山由于常受台风袭击和暴雨冲刷, 使土层变薄, 大部分为岩石地或岩石裸露地, 土壤肥力低, 有的造林地石砾含量过高, 影响造林地整地, 栽植打不紧, 造林成活率低。项目造林要求以生态林为主, 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部分水土保持林造在商品林地。个别项目造林地块因工业园区征占用、部队训练而遭到破坏。
4.地被物影响。
为了保护生态, 项目造林不提倡炼山, 而是采取带状或块状劈草整地。由于没有炼山, 地被物生长迅速, 如果清除不彻底、抚育不及时将造成覆盖苗木, 使苗木生长受到极大影响甚至死亡。在笔者造林山中发现, 一俗称“无根藤”的藤类缠绕桉树, 长得甚至比桉树还高, 应及时予以清除, 否则苗木会被缠绕致死。
5.树种选择问题。
树种选择是否适地适树、因地制宜是造林成败的关键, 项目造林水土保持林中作业设计为6桉4相思, 但实际造林比例都为9桉1相思, 甚至是桉树纯林。
6.造林问题。
项目造林大部分立地条件差, 有的人只图速度快而不注意栽植质量, 一般存在苗不正、行不直、深不够、不打紧等现象, 影响造林质量。
7.资金缺口问题。
项目造林要求地方配套资金, 但我县连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 要想从地方财政拿钱来支持造林很难实现。配套资金无法及时兑现, 影响造林进度, 对质量影响也很大。但由于有了项目资金的注入, 我县沿海防护林建设才可以顺利实施。近几年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 31%是依靠项目造林来实现, 69%是发动个私造林营造速生丰产林。
8.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不够。
受政府编制制约, 诏安县林业局从1997年开始至今只调入一名从林业院校毕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退休13人。沿海乡镇林业站、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只有1名工作人员, 县局营林、规划部门的人员也严重缺编, 造成造林时跟班作业、按程序验收等工作无法及时跟上, 科技推广不到位, 一定程度上影响造林质量。
四、提高项目造林质量的对策
1.良种壮苗, 加强管理。
育苗户到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购买种子, 播种前种子一定要及时消毒处理。随着苗木生长及时补苗、间苗, 起苗前先炼苗, 起苗搬运不要伤及苗木, 不要破损容器袋。如造林季节久旱无雨, 要控水、控肥、控制苗木生长, 以免树根穿袋影响造林质量。
2.因地制宜, 适地适树。
立地条件差可选择耐旱贫瘠、根系发达的深根性树种, 如台湾相思、马占相思、厚荚相思等;立地条件好, 可选择桉树。沿海沙滩造林一般以木麻黄为宜。
3.细致整地, 保障生长。
以人工劈草全面除杂为主, 尽可能地避免炼山, 确保生物多样性, 保证立地质量。挖穴时要将表土和心土分别堆放, 敲碎土块, 捡净石头和草根, 栽植时先回表土后回心土。要先整地后造林。
4.认真栽植, 保证成活。
采用容器苗人工造林, 在起苗前先浇透水, 以保容器袋泥土不松散, 卸苗直立地上后先用水喷洗叶面杂物泥浆, 以免伤根伤叶, 定植时要撕去容器袋方可种植。如遇晴天造林应浇定根水, 确保造林成活, 栽植时复土应从四周向内压紧, 杜绝垂直下压, 以防破坏容器土。定植时应注意不要把苗木栽在基肥上, 以免使幼苗根部接触肥料而影响成活。种植时还要注意舒根和压紧, 使幼苗根部能与土壤紧密结合, 种植深度一般比原根深高2~5cm, 苗木高的宜适当深栽, 不能窝根和根部空悬而影响成活。
5.防治病虫, 促进生长。
预防的方法主要有:一是林地要清理干净, 幼林抚育要到位, 不让病虫害有藏身之处;二是多营造混交林, 改善林地生态环境;三是培育壮苗, 提高苗木自身的抵抗力;四是多注意观察, 一经发现应立即消灭, 不让其蔓延开来。
6.加强抚育, 保证质量。
造林后当年进行培土锄草, 松土追肥200g复合肥, 块状翻土, 补苗。追肥采用在树冠投影外缘或种植行行间开沟施入肥料的方法, 施肥深度以使肥料集中在根部附近为宜, 一般应使化肥在地表以下约20~30cm或更深一些的地方。松土深度依立地条件而定, 一般为10cm左右, 新造的幼树由于栽歪, 或受台风暴雨、病虫、兽危害等原因, 从蔸部萌生许多萌蘖, 分散营养, 影响主干生长, 要在松土除草时进行除蘖, 将萌蘖砍掉后培土, 除草松土时还要将缠绕攀附在主干上的藤蔓植物解开, 并连根挖除, 以免影响林木生长。
7.广筹资金, 加大投入。
引导和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造林绿化中, 尝试引入速丰林建设机制, 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 形成全社会兴办林业的良好局面, 分享防护林带来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8.政策引导, 降低风险。
林农承担着项目造林风险。由于林木的生产周期较长, 林农项目造林过程中要承担很大的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闽林综[2009]59号文《福建省林业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工作, 森林火灾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林农项目造林的风险。为了调动广大林农的造林积极性, 真正使林农从项目造林中得到实惠, 县林业局多方努力, 争取到了2009年度林业贴息贷款3 000万元, 为项目造林注入新鲜的血液。
9.依法有序, 确保质量。
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将项目造林承包给有资质的营造林工程队, 并同工程队签订人工造林合同和封山育林补植管护合同, 双方按合同书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抓好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做到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 实行技术人员跟班作业, 指导施工全过程。同时积极配合省厅下派的项目营造林质量监管技术人员开展质量监管工作, 确保造林质量和成效。
10.依法保护, 确保成果。
篇4: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关键词:环保竣工验收 风险防范 管理检查 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风险防范与安全管理检查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部要求一切具有环境风险的建设单位环评必须加入环境风险评价的章节,在验收时,须检查环评指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真实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周生贤部长指出:我国已经步入环境事件高发期,并呈现复杂性、突发性、难以预见性的特性。据统计,2004~2011年我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占42.2%;2013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多达712起,因此,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验收时,必须要求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分析与排查,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有充分和正确应对准备。然而,由于可操作性不强、重视程度不够,验收过程中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本人一直从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了多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本文探讨了如何切实开展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
1 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现状分析
1.1 重视程度低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罗列在“环境管理检查”一节。实际验收中侧重于环保设施是否可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总量是否达标等,而对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一笔带过,很多是照搬环评,环保管理部门侧重于是否存在应急预案,对细节把关不严,导致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只是流于形式,起不到应用的作用。鉴于近年来突发的环境事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须把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作为独立的篇章,对存在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逐项落实。
1.2 缺少标准或技术规范、可操作性低
目前验收过程中对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主要是依据环评,依照环评提出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去核查,然而因为缺少标准和技术规范,实际工作中只能凭主观经验去判断,无法进行量化评估。例如检查中只是简单确认应急池、事故池、围堰等存在,忽略其大小、管道等,还有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而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可行性并无相关的评价依据与标准。建议尽快制定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检查的技术规范和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问题。
2 开展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检查
2.1 明确风险企业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的规定,对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应增加环境分析防范分析与检查内容。我国GB18218-2009中把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定为危险品,一切使用危险品为原材料、辅料从事生产,加工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中有危险品的都归属于风险企业。按2011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列为危险化学品。凡是在生产中使用或产品中含具有这些性质的企业都应列为风险企业。
在对风险企业环保验收时,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对环评指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真实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
2.2 环境风险检查
环境风险检查是环境风险及其管理要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这些问题及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以期达到了解建设单位在风险防范工作方面是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的要求,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首先明确风险源,以陶瓷厂为例,风险源有煤气发生站、焦油及含酚废水的贮存池等。根据风险源的位置、规模及环境风险物质,检查水、大气和其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设备、材料的设置及准备情况;检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保障,相关规则制定、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对没有落实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要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并在报告中加以说明。
2.3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就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验收过程中,首先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应急预案,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应急预案多是照抄照搬别的公司的应急预案,甚至在预案中出现别的公司名字。应急预案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第二,核实应急预案的内容。一个完整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六)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七)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八)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九)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十)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三,检查预案中的应急物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了应急预案,而对应急预案中提到的应急物资没有落实,应急预案成了摆设。验收时要根据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责任人等仔细检查,确保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应急物资可用。第四,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部分应急预案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可操作性差。
2.4 开展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思路
首先明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环评及其批复的有关要求,然后根据具体企业,检查风险源是什么,风险防范措施是什么,如何保证风险防范措施能够落实,谁负责,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按照这个思路进行逐项检查,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3 结语
篇5: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科技推广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为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效益,逐步实现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商洛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验收内容
1、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建设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
2、项目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等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
3、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制度落实、项目标识牌的设立等情况。
4、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以及公益性体现等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对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农村生态环境和村民生活条件的效果。
5、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检查上级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的管理;村民根据政策规定自筹资金、村级集体积累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部分使用情况;乡镇财政对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以及项目支出执行报账制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项目验收方法
1、听汇报。由乡镇主管领导汇报本乡镇一事一议特惠制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及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纳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工程实施方案、预决算、筹资筹劳清册、筹资款的缴存、报账等财务帐目及其他相关资料。
3、看现场。实地查验项目建设情况,由相关部门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完工项目的质和量进行实际评估。
4、访农户。现场随机调查农户,了解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农民对建设项目的满意程度。
5、出结论。验收成员根据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以及抽样调查农户等情况,充分讨论酝酿,并形成专题验收意见,对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三、项目验收程序
1、资料整理。工程完工后,村委会整理项目财务决算、村民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项目书、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报告、项目实施合同、项目施工前、中、后对比图片等资料一式四份,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市财政局接到县财政局验收申请后,市县财政部门联合或市级委托县区财政局和综改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通过听取乡、村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档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检查项目资金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完好率,走访受益群众,了解对项目的实施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编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验收评价等。
四、项目验收的奖惩
1、项目方案经审批后,市财政局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县区财政局在项目开工前,可先行预拨资金,但最多不能超过70%,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对在验收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的项目村,除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外,对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将收回违规使用的财政奖补资金;对于不积极落实整改意见、敷衍了事的项目村,暂停下年项目申报;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按有关政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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