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共7篇)
篇1: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
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广局、市文管所、市文物商店:
现将贵州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管理的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
念馆、陈列室)、文物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迎接省文物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抽查准备工作,我局将于2007年12月20日至25日对部分区、县(市)进行迎检抽查,具体单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二
篇2: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市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宗教场所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宗教场所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和保障文物安全,现将市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宗教场所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文旅[2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文物宗教场所和文物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上报整改情况。区文*局将于5月底前对部分文物宗教场所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
1、《关于开展文物宗教场所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文旅[201*]*号)
2、***文物建筑名单
篇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一、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的意义
文物是博物馆中的核心元素, 是陈列、保管、宣教、研究等一切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 而文物征集工作由于是博物馆获得文物的重要途径之一, 是丰富馆藏展品、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 可以说文物征集工作是博物馆各项工作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它对于博物馆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重大意义。可以说, 文物是博物馆开展一切业务工作的基础, 离开了文物, 一切博物馆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如此, 一个博物馆所藏文物的数量、质量和其研究水平及利用的效率, 又是衡量一所博物馆发展的规模、价值、地位、知名度等总体水平的标志。长期以来, 由于历史及各个方面的因素, 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始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相应的加强。随着时间推移, 从整体上看, 文物的数量逐年呈积累增加的态势, 但是文物的质量和其系统性、文物的特色和利用性却被忽视, 致使博物馆的文物陈列体系显得单薄脆弱, 发展势头不旺。鉴于此, 文物征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亟需每个文博部门的工作者立足现在, 着眼长远, 高度重视文物征集工作, 周密谋划, 制定切实可行的征集计划和措施, 加大征集力度, 尽可能地征集更多的文物, 保护稍纵即逝的文化遗产。
二、文物征集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我国各类博物馆 (纪念馆、陈列馆) 雨后春笋般相继建立, 数量的增长速度达到惊人的程度, 博物馆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就福建地区来说, 与华人华侨专题相关的博物馆、纪念馆主要有华侨博物院、陈嘉庚纪念馆、泉州博物馆、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晋江市博物馆等等。但在博物馆的业务方面, 尤其是文物征集方面, 全国各地部分博物馆有时缺乏较强的针对性, 征集工作显现出一定的盲目性, 不能根据博物馆的陈列性质与特点来界定征集文物的范围, 有时一件文物, 几个博物馆互抢征集, 结果面面俱到, 却缺乏自身的特点, 使文物系统性和完整性难以体现。这样不但给博物馆的陈列研究带来诸多的不利, 而且也给保管工作带来了许多负担, 既浪费了经费又占用库房资源, 因而有针对性的文物征集工作越发显得重要了。对于针对性, 第一要求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必须要建立在博物馆性质明确的基础上, 这就要求每一座博物馆从它诞生的时候起, 就必须对其所处区域内的文物特色与风貌认知和研究, 在此基础上确定本馆的业务性质与今后的发展前景;第二要求博物馆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 特别要考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来确定征集文物的宗旨, 界定文物的征集范围。关于此方面, 陈嘉庚纪念馆自开馆之日起, 就以明确的定位, 即社会历史名人类纪念馆, 以“嘉庚精神”为核心, 围绕着“侨”字出发, 大力宣传嘉庚精神, 凝聚侨心, 发挥侨力。为此, 该馆有针对性地征集文物, 其中就包括南侨机工的文物。所谓南侨机工, 基本由东南亚地区的华侨组成, 共3 000多人, 分别由前后约9批回国支援抗战, 为抗战做出了特殊的贡献。1939年, 抗日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 中国沿海港口均被侵华日军封锁之时, 新开辟的滇缅公路成为抗战时期中国对外的唯一国际通道。当时, 国际援助中国抗战的物资都要利用这条公路输送。在急需大批汽车司机与机修人员之际, 在新加坡的南侨总会主席陈嘉庚先生号召下, 仅数月之间就有9批3 000多名南侨机工毅然回国参加战争, 在中华民族抗战史上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这也是陈嘉庚先生政治生涯中巨大号召力的一个体现。因此, 征集南侨机工相关文物对陈嘉庚纪念馆而言具有深刻意义。由此看出, 只有博物馆确定了征集文物工作的针对性之后, 才能彻底摆脱征集文物工作的盲目性。
另外, 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还应具备较强的科学性, 这要求博物馆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制定出科学的文物征集方案, 并成立文物征集机构来实施此方案。征集工作的任务, 首先在于满足和补充基本陈列的需要。同时, 也要积累供专题研究和系统研究用的文物资料及标本。由此, 文物征集工作者一方面需要立足自身的馆藏情况;另一方面需要考虑文物藏品的系统性、科学性与完整性, 合理地制定出符合博物馆性质、特点要求的文物征集方案。此外, 文物征集组还需要结合文物的建档工作, 掌握本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研究、陈列的重点及发展方向, 从而制定出科学的征集文物方案, 确保文物征集工作真正体现针对性与科学性。总之, 文物征集工作需要对象具体、重点突出、线索可靠, 人力时间和路线要安排合理, 才能使征集工作有条不紊, 切实而有成效。
三、文物征集渠道
文博工作中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合理灵活地运用文物政策法规, 在文物征集中实现社会互动, 拓展文物征集的途径。如今, 各博物馆征集藏品的传统方式尽管因面临挑战而有所调整或改变, 但在近现代文物的征集上, 采取征集、移交、收购、捐献和馆际交流等手段和措施, 仍然不失为较好的选择。
(一) 开展文物的征集调查。
这是文物征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开展征集调查, 就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 以便从中发现线索和掌握有效资讯, 然后有的放矢地登门造访, 动员群众捐赠、捐献或进行有偿收购。为了完善藏品体系和填补藏品空白, 有的博物馆还组织专题调查征集。比如, 陈嘉庚纪念馆持续关注南侨机工及其后裔的动向, 曾调集馆内相当部分人力及社会团体的力量, 通过寻访各地专家、政府部门侨联、南侨机工后裔团社团组织及通过媒体的力量进行大规模的文物征集摸底调查, 获得南侨机工及其后裔的大致分布情况及可能的文物征集情况。
(二) 努力争取各级领导对文物征集工作的重视。。
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是文博部门做好文物征集工作的前提, 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文博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汇报工作, 宣传文物保护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引起他们的关注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将博物馆文物征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这样更能保证文物征集工作的经费来源。此外, 博物馆要由主要领导负责, 组织文物征集和保管专业人员为主的文物征集机构, 明确任务, 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由此, 内外兼顾, 为文物征集渠道开辟得更为畅通做好铺垫。
(三) 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营造全民支持文物征集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普及, , 是做好文物征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21世纪发展至今天, 多媒体的发展已经成为文博部门在布展陈列、文物征集、文物保护、开展宣传的最佳帮手。媒体宣传具有涵盖内容广泛、传播迅速等特点, 博物馆利用媒体宣传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 而且也能为自己更好地开展文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 博物馆应充分利用新形势下的媒体优势进行自身宣传, 让社会了解博物馆, 理解文物工作, 关注文物工作, 从而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文物的热情。此外, 博物馆或文博单位还可举办各种宣传活动, 如“热爱祖国文物宣传周”、“5·18国际博物馆日”、“世界和祖国文化遗产保护日”等, 向全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博物馆开展文物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文物鉴赏、收藏保护的基本知识, 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唤起全民保护文物的责任意识。
(四) 接受社会的文物捐赠。
博物馆接受机关团体或私人的捐赠, 是藏品征集的一条重要途径, 也是博物馆最为实惠的文物来源方式。博物馆大多资金不足, 捐赠既可以丰富馆藏, 又节约了征集资金, 两全其美。文物捐赠是指文物收藏人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文物无偿捐赠给博物馆。向博物馆捐赠文物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同时也把捐赠视作文物的最好归宿, 因而将自己的私人珍藏慷慨地无偿捐赠给博物馆。于此同时, 博物馆应根据捐赠者捐献文物的价值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鼓励, 例如颁发《捐赠证书》等对捐赠人表示肯定。为鼓励捐赠, 博物馆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 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同时要根据有关规定精心做好捐赠文物的研究、出版等相关服务工作。例如, 陈嘉庚纪念馆多次接受南侨机工后裔所捐赠的珍贵文物, 2010年7月, 陈嘉庚纪念馆派员赴云南拜访南侨机工后裔团, 并征集到了包括南侨机工吴在炎指画、廖平军用帆布包、马来亚司机搪瓷臂章等在内共7件珍贵文物, 进一步丰富馆藏。这些珍贵文物是南侨机工后裔团不辞劳苦到南侨机工家中征集而来的。另外, 在陈嘉庚纪念馆的馆藏文物中有1套陈旧的修车工具, 总共28件。这是2011年南侨机工后裔马铸华的女儿马淑霞女士捐赠给陈嘉庚纪念馆的珍贵文物。南侨机工后裔将先辈留下的珍贵纪念物慷慨捐出的高尚行为, 令人敬佩和感激。为肯定和鼓励这些捐赠人, 陈嘉庚纪念馆专门为其颁发捐赠证书, 并建立专门的文物捐献档案, 在陈列展览时署明文物捐献者名字等等。通过这种宣传和征集方式, 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五) 文物的收购和征购。
收购, 是指博物馆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购得私人收藏和拍卖的文物、标本。目前, 私人收藏队伍日益扩大, 有的设地摊, 有的设工艺品专卖店, 大多数的传世文物和社会流散文物通过多种渠道流入私人手中, 在他们之间, 不乏有各种类别的收、售者, 这些也都是博物馆文物来源的渠道之一。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物征集的有效方式。为了征集到特定的珍贵文物, 陈嘉庚纪念馆有时也以收购的形式进行文物征集, 例如2010年8月, 陈嘉庚纪念馆曾以重金, 派专员赴福州从个人收藏者手上购得1本留有陈嘉庚先生赠送给集美学校图书馆的亲笔字迹的图书《大战与南侨》, 上面写有“集美学校图书馆存览陈嘉庚赠”字样。依托此途径, 陈嘉庚纪念馆有效地征集到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珍贵文物。
(六) 馆际的流通和交换。
各博物馆由于征集文物所处的地域、时间不同, 各有所侧重, 为了彼此支持、取余补缺和互通有无, 以馆际交换为手段积累藏品, 也是藏品征集和资源整合的最佳途径。这样做, 既能够使藏品的社会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又有利于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接受移交是征集文物的又一项主要来源。因各馆建立的时间不同, 年代久的馆舍如华侨博物院, 其保存的物品丰富, 有些与陈嘉庚或者华人的文物相关还是重复、相似的文物。这时较为新兴的纪念馆如陈嘉庚纪念馆就可以跟之沟通, 争取办理相关文物的移交。
综上所述, 博物馆应高度重视文物征集工作, 根据自身的特点, 不断地研究和总结文物征集工作的经验与方法,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手段, 做好文物藏品的调查征集工作, 收藏好、保管好和对外陈列大量的文物, 展现文物的自身价值和作用。相信日臻完善的文物征集工作一定会促进文博事业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峻.关于博物馆开展文物征集工作的几点思考[J].博物馆研究, 2009.3
[2] .赵丽娟.试谈博物馆的文物征集渠道[J].大庆社会科学,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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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程薇薇.任青.孙中山纪念馆文物征集工作[J].档案建设之文化长廊, 2012.6
篇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保总局 发展改革委农业部 建设部卫生部 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 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我国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一些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二、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力劳动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四)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东中西部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五)主要目标。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国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作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六)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配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要把水源保护区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七)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八)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西部和落后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
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九)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流域要尽快普及。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十一)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二)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海洋和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四、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十三)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完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地域特点,研究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北方农业高度集约化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东中线沿线、重要湖泊水域和南方河网地区等水环境敏感地区,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加快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监测、评价标准和方法。
(十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研究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订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各级环保、发展改革、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建立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十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集中的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外来有害入侵物种防控及生态示范创建的开展。加大对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加强投入资金的制度安排。研究制定乡镇和村庄两级投入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十六)增强科技支撑作用。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十七)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
篇5: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物督发〔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近年来,随着免费开放政策的逐步实施,博物馆已成为人们接受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同时,由于参观人员数量的增加,博物馆安全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防控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防控。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各博物馆要准确把握当前安全形势,将博物馆以及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分析可能存在的盗抢、火灾、破坏和恐怖活动等各类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强化各项安全措施。明确各博物馆馆长是本馆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充实安全保卫人员,并对安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确保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二、强化巡查,严格安检。各博物馆要建立并严格实施全日制值守和日常巡检,科学安排班次和巡查频率,不留死角和空档,不遗漏任何环节。要严格安检,对预约和现场领票的参观者要认真核实登记身份证件;在博物馆车辆和人员出入口等处,要安排专人实施安检;省级以上博物馆和重要的市、县级博物馆要设立智能安检系统,采取人机结合的安全措施。巡查和安检,要重点严查不明车辆、不明身份人员、违禁物品(爆炸物、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违法违禁宣传品或者其他危险物品)。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置,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设施,增强能力。各地博物馆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本馆实际,全面实施博物馆安全评估,建设或者完善安防、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保障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费用,确保设施设备的使用效能。新建博物馆安防、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未按规定经过验收或者不达标的不得开馆;已建博物馆安防、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老化、失去其应有使用功能的,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闭馆整改直至达标。
四、提前预警,有效应对。各博物馆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防火、防爆、防盗抢、防破坏、防恐怖活动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须的防卫器械和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安全联动机制,共同组织各类演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增强协同作战能力。要认真落实博物馆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实现快速报警。近期,各博物馆要集中组织一次全方面的安全演练,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到场指导。
五、科学调控、主动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注意外松内紧,确保博物馆的正常参观秩序。各博物馆要加强对观众或游客的引导服务,根据参观人数容量,制订详细的接待方案,增加讲解、服务、安保等人员力量,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在节假日等参观人员高峰期,要根据实际接待能力,通过合理设计参观线路、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方式控制参观人员数量,制定预防人员拥挤踩踏等安全措施,保证良好有序的参观秩序。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本辖区内博物馆安全管理实施督导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跟踪督办。对整改困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发生安全案件和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对因失职渎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责。
国家文物局
篇6: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质电[2010]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1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0年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上述两起事故均发生在既有建筑装修改造阶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公安部和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企业的相关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在建工程项目上,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的改、扩建项目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落实情况;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三是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五是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方面的情况;六是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公安部和我部联合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挂牌督办。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按照《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要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建筑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拒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等行为。对于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目前各地已陆续进入冬季施工期,这也是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高发的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冬季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为进一步促进建筑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而不懈努力。
篇7: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为推动食品整顿工作开展,省政府日前发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66号),从2010年6月份开始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做好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生产基地的生产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和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指导投入品的科学使用,严查在农产品生产中违规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利用有效手段开展农产品上市前农残监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执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流通监管力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66号)相关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落实专人,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等投入品流通市场逐户排查工作,加大检查频次,严查高毒违禁农药经营行为,争取无一遗漏,杜绝死角。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三、加强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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