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预通知

关键词: 先进集体 评选 个人 学年度

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预通知(精选3篇)

篇1: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预通知

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共青团系统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我校各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学生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学校决定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基础上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五〃四”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5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总数的5%)3.优秀学生分会5个 4.优秀学生社团10个 5.优秀青年志愿团5个

(二)个人奖项:

1.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10人 2.五四青年标兵10人

3.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人数的5%)4.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总人数的2%)5.科技创新先进个人100名 6.文体活动先进个人100名 7.优秀青年志愿者100名 8.优秀编辑50名 9.优秀记者50名

二、评优标准: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坚持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执行良好,整体战斗力强;围绕服务校、院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需求,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团的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障。2.五四红旗团支部: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按期换届,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班风正、学风浓,团支部成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现象;团内活动丰富多彩,团支部官方微博运营状况好;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完成各项任务,团费收缴、团员发展、推优入党等工作规范有序。

3.优秀学生分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原则,积极参与学风校风建设,维护学校稳定;坚持民主选举、按时换届,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干部培养计划;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校团委、校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积极为同学排忧解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定期开展特色活动,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障;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品行端正,无违反校级校规行为。

4.优秀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的规模,严格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经费报销合理、规范,财务明晰,运行良好,成立了团支部;定期开展活动,活动特色鲜明,在服务青年学生、活跃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年社团评估中评定为“A类优秀”社团。

5.优秀青年志愿团: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http://。(见附件10—15)

湖南科技大学团委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篇2: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预通知

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2-2013学年共青团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团委:

2012-2013学年,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无私奉献,为学院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成才,弘扬“五四”光荣传统,不断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3年4月

二、评选对象

全院团支部、共青团员

三、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 结合实际 公平公正 宁缺毋滥

四、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五、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以2011—2012学年综合考评和表现为主,同时参考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成绩和表现。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模范执行《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工作规程》,团支部有战斗力、凝聚力;

2.团支委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团支部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出勤率达到95%以上;

3.团支部活动内容丰富、扎实有效,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所在支部曾在院级或院级以上团日活动、团支部立项中成效良好;

4.积极参与假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5.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比例高;

6.考试通过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文明宿舍率、体育达标率等处于同系同专业先进行列;

7.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8.团支部成员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佳绩,支部内无团员受到各类违纪处分;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2.入选院级团支部立项活动,活动开展有序,成效良好,并获得院或院级以上“十佳团支部立项”荣誉称号;

3.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集体奖励;

4.团支部所属微博运转正常,具有一定影响力;

5.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全院团支部建设中具有示范意义;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未受过任何处分。

2.本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3.勤于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4.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支持和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5.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须为以下条件之一者:

(1)院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2)院级及以上各种竞赛获奖者;

(3)发明创造受院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得专利者;

(4)院级以上各种大型活动的组织者;

(5)热心从事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

(6)勇于创新,自立自强的自我创业者;

(7)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表现者。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支委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年。

2.有良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乐于奉献、敢于争先,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

3.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

4.在团员青年中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专业学习二等以上奖学金;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优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院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

(2)在院级及以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成绩者;

(3)在院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或科研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鉴定达到省部级及其以上水平者;

(4)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者;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的集体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六、评选程序和名额

(一)各团支部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的团员方可被推荐为本支部先进个人。推荐的先进个人经所在的团支部大会通过后,由本人填写审批表,经各系团委、所在单位党组织签写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批。其中,优秀共青团员为各系团员数的2%;优秀共青团干部为各系团员数的1%。

(二)团支部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应向系团委全面总结本支部的成绩和经验,并提供20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材料和《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审批表。“五四红旗团支部”须由系团委审议通过,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院团委审批。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系支部数的10%。

(三)各类标兵以各系团委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系团委负责考核并确定初步候选团员、团干各1名,经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之后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之后列为正式候选人,由院团委会议进行审核,评出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若干名。

(四)各系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须在各系内部公示3天。

七、评选时间

先进个人审批表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2-2013学年“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请到院团委网站下载,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应于4月22日前报送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陈宜胜,联系电话:***。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uczzb@163.com。

八、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集体、个人,由院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奖励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团.zip

附件1:团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审批表.zip

附件2:团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审批表.zip

附件3:团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2-201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审批表.zip

附件4:团附件4:汇总表.zip

(以上附件请登录院团委网站http://cuc.fjnu.edu.cn/gqt/下载)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

篇3: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预通知

闽农林大团字[2004]20号

各基层团委,校学生会:

2010年5月份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扎实推进,“三农情 海西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铺开,大学生科技创新勇攀高峰,校园文化蓬勃多姿,在全力推动学校和福建跨越发展中展示了新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共青团员奖惩暂行办法》(农林大团字[2004]20号)精神,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校五四红旗团委

2、校青年文明号

3、校优秀团支部

4、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1、校五四青年奖章

2、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3、校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校五四红旗团委

1、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团组织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符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2、主题活动好。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工作中组织得力,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有突出实效。

3、支部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作风民主;努力加强和改进团支部建设,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支部生活活跃,主题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明显;“三会一课”制度长期坚持,《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完整,及时缴纳团费和注册团籍;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推优”工作成效显著;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活动阵地好。下属团校和青年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会工作规范得力,积极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且能运转良好。

(二)校青年文明号

1、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40岁以下青年占80%以上;该集体的青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在教学、科研、管理“三育人”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突出的工作成效,为福建和学校跨越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优先考虑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科研创新项目以及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青年集体。

(三)校先进团支部

1、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制度健全,支部活动活跃、工作扎实有效,团日活动主题鲜明、效果好;

2、支部学习氛围浓厚,团员补考率低,本科三、四年级支部英语(CET4)通过率高,研究生支部科研创新成果多;支部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文化、科技活动,文化学术氛围浓厚,所属团员在各类文化、科技竞赛中成绩突出,其中在全国、全省竞赛中获奖的可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十佳百优”主题团日活动评选,支部组织生活会成效好,能够按上级团组织要求开展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良好,团员申请入党比例占50%以上;团员组织纪律性强,没有被校、院纪律处分的记录;团员青年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生动有效。

(四)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1、符合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2、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支部成员学习成绩在本学院内名列前茅;

3、支部成员文明素养高,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一年内支部成员无任何违纪记录。

(五)校五四青年奖章

1、年龄在40岁以下,师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三育人”工作突出。

2、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广大青年具有极强的示范引导作用。优先考虑:(1)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2)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优秀。主讲课程为省级优质课程,且在全省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3)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创造发明、科技进步奖获得者。(4)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和师生观念,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方向,在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面表现突出。

(六)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6、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7、学生优秀团干部2009-2010学年综合测评总分须名列本专业前30%,2010-2011学年没有补考课程且并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优秀团员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在百团创优、增强团员意识、创建优良学风等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团干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红十字工作;上学年综合测评总分或智育总分名列所在专业前30%,没有补考课程,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工作应在所在单位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基层团委负责落实,报校团委审定。推荐时要坚持民主,不搞均摊,严格条件,宁缺毋滥,若所推荐的人选(集体)不符合条件,不再补充推荐其他人选(集体)。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团支部民主推荐,基层团委审核,所在单位党委复核,并将拟选名单公示3日后,上报校团委审定。同时要深入挖掘,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教职工优秀团干的评选,由推荐人选所在团委推荐,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差额评定。原则上每个基层团委可各推荐一个(名)。

(四)各单位先进团支部的拟推荐名额按团支部数的10%,优秀团干部的拟推荐名额按团员数的1.5%,优秀团员的拟推荐名额按团

员数的3%(本一批次招收的学生团员推荐比例为:优秀团干部按团员数的3%,优秀团员按团员数的5%)。(具体情况见林学院各年级专业校“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五)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各基层团委书记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请于4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和汇总表的文本版、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逾期视为弃权。申报和推荐材料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不得改动表格格式,附加的详细事迹材料中大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行间距25磅。

附件:

1、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青年文明号”推荐表

4、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5、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五四青年奖章”推荐表

6、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7、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

8、福建农林大学2010-2011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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