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关键词: 吉安市 废物 办法 医疗

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通用10篇)

篇1: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府办发〔2009〕27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吉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第四条 各县(市、区)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城区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乡镇卫生所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及时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检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检查。

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医疗废物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将调查结果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做好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工作并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专门规定。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六条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处置前必须消毒处理。

第四章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第十七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每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以保证医院环境整洁和美观。

第十八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

第二十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线监控必须联网将数据上传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中心。

第二十一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

第二十二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档案,每半年向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报告一次。

第二十三条 医疗废物处理实行有偿处置,处置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市物价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投资规模、处置数量及处置的难易程度,在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合理制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时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

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已计入医疗服务成本,并列入住院床位费标准之内的,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患者单独收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渎职行为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对违反国家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相应处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臵和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活动及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传染性、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公检法尸体检查等,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包括列入《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废物。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乡级卫生院、诊所、采供血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教学和 科研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及公检法尸检等(以下统称为医疗废物产生单 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实行集中无害化处臵,各县区在未建成医疗废物处臵单位前,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臵中心负责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运送、贮存、处臵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辖区内设立2-3个医疗废物收集点,就近收集本区域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臵中心提供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各收集点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容器的管护及登记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医疗机构实施消毒处理后,再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臵。

第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对本市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臵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处臵收费标准,并对医疗废物收集、处臵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城管、计划生育、公安、工商、农业、交通、药监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与医疗废物有关的监督管理。

市县区环保局、卫生局应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名录》,进行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臵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防渗漏、防蚊蝇、防鼠、防蟑螂、防盗窃以及防止儿童接触的安全措施,方便车辆外运。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指定的地点消毒和清洁。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移交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处臵前就地消毒。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臵医疗废物条件的偏远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自行就地进行消毒、毁形、焚烧、填埋处臵。

第十二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臵设施、设备;

(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臵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臵的规章制度。第十三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的处臵场地应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场所有适当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送管理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在单位内部及时消毒和清洁。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

第十六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按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医疗废物集中处臵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档案,每半年应向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处臵单位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卫生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处臵等有关情况。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 部门应当对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处臵量、流向等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将经处理的无害固体废物,移交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填埋机构填埋,并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填埋机构签订填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和填埋费用支付方式,并约定违约责任。同时将协议副本报市环保、城管、物价部门备案。

所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与医疗废物处臵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臵协议,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并委托医疗废物处臵单位集中处臵。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不得将医疗废物委托其他无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臵。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于每年一月向市环保、卫生、物价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医疗废物处臵情况的报告并附编制床位数、实际占用总床位数、门急诊人次数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臵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和处臵费用支付方式、期限,并约定违约责任。同时将协议副本报环保、卫生、物价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一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臵规章制度和意外事故应急处臵方案,设臵监控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登记、运送、贮存、处臵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第二十三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在交接时应当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医疗废物处臵单位接收人员确认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种类真实、准确后签收。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臵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第二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品、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六条 医疗废物处臵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臵月报表,报当地环保部门。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处臵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臵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上一年的产生和处臵情况年报表。

第二十七条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收集移交医疗废物发生的污染事故,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承担责任;医疗废物运输单位未按协议约定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发生的污染事故,由医疗运输单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运输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和医疗废物处臵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至少每两天收集、运输一次医疗废物。

第二十九条 医疗废物处臵单位处臵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三十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要严格按照“延安市物价局要求,向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臵费用。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臵费用,可计入医疗成本。

第三十一条

环保、卫生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存在隐患时,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臵管理举报制度。对私自转移、处臵医疗废物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举报。城管部门发现有倾倒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依法予以处理,并给予举报人奖励。第三十三条 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处臵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有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环保、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篇3:吉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在医疗废物的管理过程中, 我科在使用科室原有简单医疗废物标识后, 医疗废物的混装已有下降, 但是依然存在很大的问题。科室工作人员, 尤其是进修生、实习生及新聘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意识淡薄, 对于医疗废物分类知识了解不够, 从而导致医疗废物存在混装收集现象。主要表现在锐器废物使用后不能严格按要求直接放入专用锐器盒, 而如果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后容易对垃圾袋进行破坏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有些临床工作人员对于感染性医疗废物外置不重视, 随意与其它垃圾混放, 或者没有在垃圾袋上标明感染性废物, 致使传染病的传播;医疗废物超过规定容器的3/4, 仍继续使用, 造成医疗废物外漏。尤其是锐器盒装满后, 保洁人员在收集垃圾时很容易造成针刺伤, 医护人员在处理锐器时也存在针刺伤的风险;另医疗废物中高危废物没有按要求进行灭菌或消毒就直接按感染性废物进行了收集处理, 增加了传染病的传播危险。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科从2015年1月新增使用细化医疗废物标识牌, 对比原有简单标示, 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科2014年9~12月使用科室原有医疗废物标识, 即在医疗废物容器旁以统一深绿色长方形为背景, 分别标有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锐器、特殊感染性废物、玻璃安培等字样, 其后有双面贴以便粘贴。2015年1~4月增加常见医疗废物标识, 更加细化废物的分类, 以同样方式贴放于医疗废物容器旁。

1.2 方法

(1) 新增标识的制作:新增医疗废物的标识牌仍统一采用醒目深绿色颜色为背景, 统一标有“此垃圾桶请丢以下垃圾”。生活垃圾标识标有如办公用品、擦手纸、各种外包装等的字样, 医疗垃圾分为2个感染性废物、2个损伤性废物和特殊感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 其中一个感染性废物标有销毁的输液 (血) 器、空针的字样, 一个感染性废物标有使用过的棉签、纱布、口罩、换药盒、各种引流管等的字样, 损伤性废物其中一个标有玻璃安培的字样, 一个标有针头、备皮刀、刀片等的字样。 (2) 新增标识的应用:所有标识统一贴放于医疗垃圾容器的墙壁上方, 感控护士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培训及强调, 并不定时随机抽查医疗废物的分类情况, 带教老师严格要求实习生和进修生, 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督促, 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1.3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以P<0.01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50次随机抽查中发现, 使用我科原有医疗废物标识, 发生医疗废物混装率为74% (37/50) 。我科在原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基础上使用新增标识后, 发生医疗废物混装率为20% (10/50) ,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29.27, P<0.01) 。

3 讨论

医疗废物是一类对人体及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废弃物, 处理不当将有可能对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严重威胁[2]。医疗废物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由于我科室每间隔一段时间会进入一部分进修生、实习生及新聘人员, 他们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危害性认知不够, 且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医疗垃圾分类不清、工作繁忙等原因导致我科医疗废物的混装率高。标识是对所有标识文字或图案的总称, 标识是个体的视觉因素, 规范醒目的标识牌给人警示信息, 使其对此有所反应, 从而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 感官的接触比严格的规章制度及言辞更具有感染[3]。规范醒目的护理标识, 不仅可强化护士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 也对护士起到了警示、提醒作用[4]。以往我科已在原有医疗废物容器旁贴放醒目标识, 并固定容器的位置, 以提醒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混放。感控护士也加强对工作人员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培训及考核, 强化每个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性的认识。然而, 医疗废物的混装率仍未见下降。因此, 我科再次从2015年1月份开始新增标识, 把常见医疗废物标识贴放在医疗废物容器固定位置的墙壁上, 使工作人员能够把医疗废物对号入座, 轻松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 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贴放新增的常见医疗废物标识, 当新入一批进修生、实习生、新聘人员时, 带教老师可以直接要他们以标识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每次处理医疗废物时强化他们对医疗废物分类的认识。同时采取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督促的方法, 及时发现医疗废物分类存在的问题, 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减少医疗废物混装发生率。由于医疗废物混装率的下降, 工作人员对锐器的合理处理, 职业防护的认识加强, 减少了医护人员、保洁、中央运输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对于带教老师使用新增的医疗废物标识教导实习生认识医疗废物的分类, 增强了实习生对医疗废物的熟悉程度。这些都在源头上改善了医疗废物的管理。

参考文献

[1]仗势风.医院感染控制中医疗废物管理对策[J].临床合理用药, 2009, 2 (7) :86-86.

[2]高慧.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规范化管理[J].中华医学感染学杂志, 2009, 19 (2) :190-192.

[3]唐红.标识牌在手术室输血中的应用[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 2011, 8 (2) :93.

篇4: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处理流程

【关键词】医疗废物;流程;现状;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0-0625-01

为了杜绝医疗废物对社会造成危害,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水平,笔者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在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时,注重在员工中树立管理新理念,针对医院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制定具体流程,在保护环境、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健康和控制医院感染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1 医疗废物管理现状

1.1 分类不清 目前,部分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分类。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内。而医疗垃圾更不能正确分类,将药物性、病理性废物混入感染性废物。有的甚至将损伤性废物也放入感染性废物内,有的则直接放入生活垃圾袋内。一旦流入社会,会导致疾病的扩散传播,给社会稳定和人类健康带来巨大威胁[1]。另外,一些医务人员甚至将使用后的利器随手丢弃,还常常造成被医疗锐器刺伤现象[2]。

1.2 认识不足 培训缺乏  缺乏培训教育,临床兼职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不重视,责任心不强,致使具体执行者不能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具体执行者如暂存处工作人员、科室保洁人员,一般来自社会招聘人员,流动性大,素质较低,相关知识不足,防范意识差,对法规、制度学习不到位,认识不足,对工作流程不清。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时不能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导致自身或医院内环境污染;有的甚至将用过的输液器、针管等偷偷拿走,或卖给不法收购者,导致医疗废物流失。

1.3 制度不完善 组织不健全 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起来有困难。缺少监督,没有实行责任制,致使医疗废物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即使健全了管理组织,也只是应付上级检查,不能发挥作用,使医疗废物管理处于混乱无序状态。

2 流程

我院近几年采用以下流程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取得满意效果。流程:

科室产生医疗废物→分类放入垃圾箱黄袋内(利器放入利器盒)→四分之三满时由各科保洁员打包、封存,按分类登记数量,护士与保洁员交接并签名,粘贴标签(标明产生科室、废物名称)→送暂存处,按分類入收集箱内→保洁员与暂存工作人员交接,登记数量并签名→暂存处加锁→潍坊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每1-2d专车运送→登记、开具五联单→暂存处对场所及工具进行消毒。

3 措施

3.1 完善制度,健全组织 制定相关制度,建立约束机制。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核心成员有分管院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院感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务科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3.2 签订协议,实行责任制 医院与市环卫局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协议书,由其全权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运送、处置工作。医院与科室签订责任书,科室护士长为本科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承担监控、指导、培训职责,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签订责任书。各产生科室与物业保洁公司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分工明确。

3.3 组织实施 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专职人员每日下病房查看,发现垃圾混装等不符合流程的现象及时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科室反馈。对医疗废物的运送、收集工作进行检查,如属保洁人员问题,则对保洁公司实施经济处罚。科室护士长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等进行监督,对保洁人员的操作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 培训 对新上岗员工、实习、进修人员、物业保洁等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法律、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让其接受新理念,自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考核、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对老员工通过授课、科内学习、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宣传有关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环境卫生意识和“标准预防”意识,促进人们积极地配合医疗废物管理。在全院员工中树立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理念,使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化、程序化。

3.5规范化管理

3.5.1 严格分类 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分类,避免生活垃圾混入到医疗垃圾,以增加不必要的支出。同时也避免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造成二次污染。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并正确使用,严禁重复使用。

3.5.2 包装符合要求 使用专用垃圾箱,医疗废物用黄色带标识的专用箱, 包装袋标识清楚,材质耐用,利器盒达标,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送暂存处前检查标签项目是否齐全。严格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防止污染环境及传播疾病。

3.5.3 防止流失及污染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或者科室保洁员每天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从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运送时间、路线,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运送过程中防止污染、渗漏、破损,日产日清。暂存处存放不超过2d。

3.5.4 交接 认真交接签字,科室与保洁人员之间、保洁人员与暂存处工作人员之间、暂存处工作人员与集中处理中心人员之间都要认真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5.5 防止刺伤 做好防护,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严格着装操作,掌握消毒隔离常识,防止医疗垃圾渗透和污染,一旦自身被污染或被锐器刺伤时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按针刺伤应急程序处理。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定期查体,进行免疫接种,防止职业伤害。

4 讨论

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从而减少疾病。医院感染流程管理是以患者为中心,以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简捷、有序、安全、实用为原则,设计并注重实施,达到医院感染工作层次性管理的目的。流程管理使医疗废物管理程式化,可操作性强,使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的流程与正确的措施是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卢丽,范亦明,马静,等.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7,17(9):1134.

篇5: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本规定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病毒性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2、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3、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医疗废物处理。

4、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放置于废物库,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后,可作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5、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和卫生责任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盗窃事件发生。

6、各科室和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单位及运送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存放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7、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必须设置收集和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所,临时存放地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黄色”塑料包装袋或使用符合要求的标准专业容器。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容器的3/4或容器的警戒线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粘贴标签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的日期、类别,有需要的特别注明。

8)各科室对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地应当及时消毒,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9)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抗体和菌种、毒株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科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有所在科室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衣和勤洗澡等。

9、运送人员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垃圾场。

9、运送人员及时到各科收集医疗废物并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10、运送工具应当有警示标识,并且必须使用防渗漏、防抛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理的专用运送工具。

1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不得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送,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流失和扩散,运送中不得做与运送无关的事情,保证及时完整地将医疗废物送到暂存处。

12、运送人员必须做好医疗废物数量和重量的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其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造成外泄。

13、医疗废物贮存地应保持干净无血水或其它污渍,医疗废物运走后,必须对墙面、地板、天花板及其它相关设施进行消毒,冲洗。

14、医疗废物贮存室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的安全措施,设置明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并禁止在附近吸烟和饮食。

15、医院的医疗废物统一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回收处理,废物管理人员做好与处置单核对签证工作,总务科每日按要求填写和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妥善保存联单。

16、供应室回收和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进行消毒毁形,封闭包装后集中存放在指定场所,直接由指定单位回收,并做好数量和重量的核对登记手续。

17、各科室应加强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留、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18、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物发生丢失或被偷窃应及时向总务科报告,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并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意见。

2)医疗废物发生泄漏、扩散时应确定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立即向控感科、总务科报告,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处理,对泄漏物及受污染区域或物品进行消毒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存污染区域防止扩大污染。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的,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总务科和相关科室对事件的起因要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19、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若违反本办法经查核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洛阳东方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篇6:医疗废物劳保管理办法

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认真执行。

一、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室负责采购所需劳保防护用品,具体为口罩

个/月,手套

双/月,防护服

套/月,消毒液

瓶/月,防护眼镜

副/月。

2、防护用品由公司办公室移交医废处置中心,医废处置中心须设专人保管和发放,移交时核实清楚并在公司劳保发放台账签字记录。

3、医废处置中心负责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和发放的人员要建立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发劳保防护用品须由员工对本人台账确认无误后签字。

4、医废处置中心每月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须由公司办公室检查上一月的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二、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

2、由于个人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凡丢弃者不予补发。

4、对于报废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篇7: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廊坊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3.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院医疗废物管理 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 存、应急处置、个人防护等技术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4.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室每个产生单元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5.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具体负责每日下午对医疗废物的集中回收、运送、暂存、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分类与收集措施

1.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 制度,指派专人或专班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统计、交接工作。

2.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收集贮存医疗废物的地点应

与治疗的无菌区、清洁区分室隔离,不能分室的也要相对分 区。各种医疗废物的容器及其存放处上方均要粘贴警示标识。

3.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必须贴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及处置的流程图或文字说明,配备必要的消毒药剂和器械。

4.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必须按照感染性、病理性、损

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置于专用塑料 袋或专用容器内。

5.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的病原体培养基、人体标本(人体组织、器官、体液)菌种、毒种等高危险物,在产生地就地消毒处理后方可按照感染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化学消毒能达到要求者可用化学消毒,达不到要求者必须高压灭菌处理。

6.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方可排放;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其生活垃圾)应当双层包装,严格密封;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物。

感染性疾病科的留观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7.损伤性废弃物放入利器盒中,可不再进行消毒。医疗废物管理——交接与运送措施

1.医疗废物产生单元产生的各种医疗废物至多每2天运

送至暂存处。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确实量小的科室,在保 证损伤性医疗废物在利器盒中不会对人体及周围环境造成 影响的前提下,可延长使用至该利器盒储存的利器达到容积 的四分之三时再收集,利器盒不得重复使用。

2.医疗废物产生单元的医疗废物运走前必须填写医疗

废物处置三联单,三联单必须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的单位、负 责人、产生日期、类别、数量及取走人签字。包装物封口处 必须粘贴警示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注产生单位、负责人、分 类、数量和日期。

3.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在每个医疗废物产生单元收集医

疗废物时,必须检查其分类是否正确,包装物是否泄漏,是 否粘贴警示标签,确认无误后在三联单收集人处签字接收。

4.运送医疗废物要避开就医高峰期,并按照规定的时

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处,运送负责人在核对医疗废 物的包装物无误时,在三联单上签字接收。

5.运送工具要密闭且要专用,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要及

时对运送工具在指定地点清洁和消毒,运送过程如有渗漏和 遗撒时,要及时上报、回收,并对遗漏处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暂存与处置措施

1.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暂

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暂存处各种医疗废物要分类存放并有标识,病理性

废物要防腐保存。

3.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人员,接受医疗废物时,要核对

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及数量,核对无误时,在三联单上签字接 收。每天对收集到的医疗废弃物进行统计并填写《医疗废物 产生日报表》,每月、每年要分别统计并填写《医疗废物产 生月报表》和《医疗废物产生年报表》,将报表报医院感染 管理科存档,相关资料保存三年。

4.暂存处要对门窗进行加固,防盗、防意外。

5.总务科负责与廊坊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人员交接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与防护

1.全院各科室、各相关人员都要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科组

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2.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

3.收集、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

篇8:医疗废物管理体会

1 存在的问题

1.1 医务人员方面

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缺乏, 执行不到位。部分医护人员中, 有的对医疗废物的具体分类不明确, 在工作中, 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统统扔在黄色废物袋中。有的虽明白分类, 但思想上不重视, 认为分类太麻烦、太繁琐, 院感科检查得严了、细了, 就按照分类处理, 否则, 就存有侥幸心理, 废物用后随手丢弃。还有的医护人员出于懒惰心理, 如不及时巡视病房, 让家属自行拔液体, 家属拔完液体后将输液管或输液瓶随意丢弃在病房内, 或换药、拆线及冲洗伤口后将用过的纱布、棉球丢弃在病房内。

1.2 卫生员方面

一是卫生员更换太频繁。个别卫生员不停更换, 新的卫生员对工作环境和工作标准要求不熟悉、不了解, 还没有明白医院废物的分类管理要求以及不按要求执行的后果便匆匆上岗。二是卫生员责任心不强。卫生员在处理病区内的垃圾时, 即使看到生活垃圾内混装有医疗废物, 或病区丢弃有棉棒、注射器、输液管也熟视无睹, 视而不见。

2 采取的措施

2.1 充分发挥科主任、护士长的管理作用

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各项工作的直接管理者, 因此, 应由院感科组织, 业务院长亲自参加, 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科室医疗废物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各科室针对废物的管理采取了很多有力的举措, 比如患者输完液棉棒乱丢弃的问题, 护士长除对每名患者在住院期间宣教不能随意丢弃外, 还在每个病房定点放置一棉棒专用盒以便收集使用后的棉棒。科室管理者思想上高度重视, 为医疗废物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2.2 加强培训

针对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院感科采取了集中上大课或单独培训相结合的方法, 对全院职工积极开展培训, 再次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等。针对卫生员文化程度较低, 对一些问题理解有困难, 院感科采取了边工作边指导的方式,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卫生员讲解, 对工作员容易疏怱或不安全隐患作重点提示。对实习生、进修生岗前教育时, 专门就医疗废物的管理进行讲解。

2.3 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除每周二例行的业务查房时间外, 院感科还不定期对各科医疗废物的分类进行检查, 对已收集的废物开包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 追查原因,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在考核中, 追究连带责任, 比如卫生员收集的废物中发现了医疗废物, 除对第一责任人考核外, 卫生员及所在科室也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 效果

篇9:口腔科门诊医疗废物的管理

具体做法

成立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根据上述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规定我科成立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本人任组员。本人主要负责具体工作:①制定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等。②建立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本。③负责上级及医院对科室的检查工作,并针对不足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每个科室的管理小组根据自身科室情况进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制定,要求每个科室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组长和组员需要履行好自身的相关义务,对科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促进科室人员在此方面的进步,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人人了解、人人遵守。

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具体职责:口腔科的具体处理流程包括废物产生、分类、收集以及运输,在产生、分类以及收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进行处理,盛放废物的包装带颜色和生活垃圾盛放包装袋的颜色必须严格区分,分别采用黄色和黑色盛放,同时要在包装带外面黏贴警示标志,以防混淆。损伤性废物放入锐利器械收集盒中或者方形纸盒内套黄色包装袋外套黄色包装袋(主要是因为口腔科探针、镊子等一次性器械比较长,盛放起来比较便利)。防止医疗废物的包装袋达到总体容积的3/4时即停止使用,由相关人员进行封存,确保密封彻底之后在包装袋上黏贴标签,写上具体科室、日期以及类别,每天有专人进行交接并登记,将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放置,然后运送人员集中回收到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存放保管

监督与检查:口腔科门诊主要的医疗废物种类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而且每天量比较大,基本上每天感染性废物7~8包。本人严格监督本科室人员,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坚决不能把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内,指导卫生员做好封口、登记工作,并根据医院检查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实把各种措施落在实处。

效 果

通过这4年多的实践,口腔科门诊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较以前有很大改观,基本做到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无混淆,专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上级及医院的各项检查中获得好评。

讨 论

医院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科室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实施,因此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

全科人员的共同参与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医疗废物管理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好的,而是要靠全科人员的共同参与。通过对全科人员的培训,要求每个人都能明白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有效的减少院内感染发生的概率,同时避免医疗废物重新流入社会造成污染,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充分了解各层人员在此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主动的加入此项工作中来,形成全体参与,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做好分类收集是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重要步骤:医疗废物在广泛定义上指的是医院除了生活废品以外所要丟弃、不可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它不但包括非生物性的,同时也指一些生物性的。临床上将医疗废物划分为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以及药物性五类,如果不能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区分,很可能由于处理不当而流入社会,不但增加了医疗废物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同时也给社会间接造成了危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契机,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加强职业安全防护,严防职业暴露的发生:在医疗服务行业中,护理人员以及后勤人员是接触医疗废物最多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在操作过程中护理人员必须禁止手持尖锐器械来回走动或是徒手传递,杜绝将用过的针头重新插回针帽,将利器盒放置于便于使用的位置。由于进行医疗废物收集的人员都是弱势群体[2],因此更需要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关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损伤。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刻在就近科室进行紧急处理,以免延误处理时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近年来,由于我科室领导对于医疗废物的相关管理和处理工作的重视,大大提升了科室人员对于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加上科室人员的积极配合,确保了相关制度和规定的顺利实施,已经基本杜绝了医疗废物产生的不良影响。因此,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避免医疗废物对正常医疗卫生工作和人员安全造成妨碍和损害。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6-7.

篇10:医疗废物管理试题答案

第 1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题.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A A

第 2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安瓿应当按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题.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B B

第 3 医疗卫生机构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交接医疗废物时,应依照危险废物题.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A A

第 4 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题.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A A

第 5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 的题.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A.B.对

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A A

第 6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题.使用黑色塑料袋及时收集。()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B B

第 7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或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题.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

元以下的罚款。()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B A

第 8 医疗卫生机构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题.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B B

第 9 一医院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题.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当地县卫生局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8000元罚款。()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A B

第 10 一偏远乡村诊所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将消毒毁型后的一次性输题.液器、注射器放入生活垃圾处理,当地县卫生局发现后责令限期改正,给

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A.B.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B B

单选题部分(每小题3.0分,共30.0分)

第 1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 活垃圾属题.于什么废物:()A.B.C.D.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2 题.A.B.C.D.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3 题.A.病理性废物

严重污染性废物

生活垃圾

感染性废物

D D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属于哪一类废物:()

理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B A

哪一种收集方法不正确:()

医疗卫生机构应负责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

B.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中收集 , 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C.物 , 并及时密封

D.标准答案:

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以取出

D

您的答案:

D

第 4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多长时间:()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5 题.1个月

6个月

1年

2年

3年

E A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处置。

A.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B.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C.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D.单位

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D D

第 6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题.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1天

2天

3天

5天

1周B C

第 7 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下列哪种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题.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A.B.塑料袋

塑料篓

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消毒车

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

救护车

D D

第 8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 应当在()内向所题.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A.B.C.D.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9 题.A.B.C.D.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小时小时

小时

小时

C A 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医疗废物处理的负责人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B B

第 10 对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处理正确的题.是:()

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 然后按感染性A.废物收集处理

B.C.D.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直接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 , 密封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倒入垃圾中

A A

多选题部分(每小题3.0分,共30.0分)

第 1 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2 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下列哪些废物属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医疗废物:()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理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ABCDE ABCD

医疗废物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全程管理的原则

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

分工负责的原则

再利用的原则

自行处置原则

ABC ABCE

第 3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题.人员应采取那些防护措施:()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4 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注意休息

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经常服用抗生素预防

ACD ACD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范围 , 主要涉及:()

A.医疗卫生机构对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的管理

B.C.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

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5 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6 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7 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的处置

以上都是

ABC ABCDE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下列哪些环节:()

产生

收集

运送

贮存

处置

BCDE ABCDE

以下哪几种物品 , 属于感染性废物:()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医用针头

废弃的人体组织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

废弃的血液制品

ADE BD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处置使用后的一次 性医疗器

具时,正确的处理方法:()

毁形

消毒并毁形

及时焚烧

集中深埋

毁形后丢入垃圾袋

BCD ABCD

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8 题.A.B.C.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9 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第 10 题.A.B.C.D.E.标准答案: 您的答案: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 正确操作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穿戴防护服 ,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废物混放

ABCD ABCD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

相应类别警示标识

系中文标签

标注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标注医疗废物产生日期

医疗废物类别及需要的特殊说明

ABCDE ABCDE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或设备选址应注意:()

远离医疗区

食品加工区

人员活动区

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方便医废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ABCDE 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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