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关键词: 运输 铁路 矿区 管理

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通用6篇)

篇1: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节 客运职工安全

第131条 站、车应对客运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技术安全教育。新职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正式担任工作。

第132条 客运人员在接班前,必须充分休息,保持精力充沛。严禁在接班前和工作中饮酒。

第133条 通过线路时,应走天桥、地道、平过道,并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严禁钻爬车底,跨越车钩。

顺线路行走时应走路肩,不走轨心、轨面和轨枕头,并随时警觉前后列车。禁止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抢越线路。小型机动车通过平过道时必须有人引导。

第134条 乘务员在上下车时,要紧握扶手,不飞乘飞降。列车运行中严禁开车门乘凉、探身了望及清扫垃圾。列车头尾部风档处和餐车厨房侧门处要安装安全防护栏,防护栏由车辆部门负责安装。

第135条 高空作业时,要身系安全带,梯子有人扶,物品不下掷。

第136条 严禁摸黑开关电器设备,防止触电。

第137条 电气化区段停站不冲洗车皮,严禁攀登车顶作业。

第138条 装卸行包应在车停开始,车动停止。严禁车动抢装、卸,抓车、跳车或随车奔跑。

第139条 客车上水时,给水员应戴安全帽,穿防护服,应注意脚下杂物和来往车辆。

第二十五节 行包运输安全

第140条 车站承运行包时,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内容相符,符合营业办理限制和运输条件,防止夹带危险品、禁运品,正确检斤。对单件保价千元以上的物品必须施封,施封用品费用由保价安全费列支。

第141条 列车发现无货签和无辅助标记,或不按规定填写,不打印票号的行包,应拒绝装运。运输途中,站、车发现无签货,应查清到站,补拴货签或编制记录,运至到站。

第142条 装卸车时,必须先卸后装。装卸员要根据列车行李员指定的货位,分方向、按站顺装车,并做到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大件打底、小件放高、堆码整齐、巧装满载、便于清点。

使用搬运车时,拖挂车数限重车4辆、空车5辆,行驶不超速。堆码行包不超高、不超重、不超宽,绳索捆牢,不致甩落。

第143条 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车站在装车前,列车在卸车前,必须先核对所装卸行包的到站、票号、件数,确认票货相符。交接时,凭填写完整的行包装卸交接证,办理交接手续并加盖规定名章,严禁信用交接。发现件数不符,行包破损或有其他异状时,经确认后应在交接证上注明现状,由交出行李员加盖规定名章。车站交接班时,凭交接簿票货核对,严格执行货动有交接,交接有手续的制度。

第144条 车站保管行包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根据仓库条件,分别货位,整齐堆放并做好防火、防爆、防湿、防盗工作。站、车装载、堆放一级包装的放射性包裹应备专门存放地点,与食品及活动物包裹不少于0.5m,与感光器材和人应保持不少于1m的距离。

第145条 行包遇有票货分离、误装误卸造成误运时,应及时处理,查清到站,编制记录转送正当到站。严禁积压,不得顶件、等货交换。

第146条 行包交付做到票、货发到站、发收货人、票号、件数“四核对”,并负责搬运到规定地点交付。禁止旅客或货主到仓库自找自拿。

第二十六节 票据现金安全

第147条 车站收到常备客票时,应在30天内逐张清点完毕,车站、客运(列车)段收到其他票据,应在10天内凭封印按本清点,并将领单签收返回分局。客票票据使用前必须逐号检查,无误后开封使用。

第148条 铁路局、分局、车站、客运(列车)段应设专用票据库,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售票室、票据库要有安全、消防、报警设施,严禁闲杂人员出入。票据管理人员变动时,要认真交接,发生帐票不符,应查清后移交人方可离职

第149条 车票票据必须放在票箱、票柜内,出入票后应及时加锁。售票室和列车内要配备保险柜,现金、支票和款袋随时入柜加锁,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和保管制度。

第150条 车站向银行(包括列车向终到站)存款或缴款时,应由公安、保安人员护送,没有公安、保安人员的车站、客运(列车)段,由站、段派人护送,确保进款绝对安全。

第二十七节 事故处理

第151条 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停车时应避开桥梁、隧道)并组织旅客离开现场。列车长、乘警应赶至现场,组织人员切断火源,迅速扑救,并应尽快将事故概况报告附近车站或列车调度员。同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认真取证。处理完毕应尽早开车。

第152条 旅客或无票人员在站内或列车上受到伤害,站、车应先行抢救。车站(在列车上为列车长)应会同公安人员检查受伤情况,收集旁证、物证,详细做成记录。送医院抢救时,由车站凭加盖车站或客运室公章的客运记录(送地方医院时为介绍信)送当地铁路医院。

旅客或无票人员在列车内死亡时,列车长应详细分别填写旅客伤亡事故记录一式4份(1份交接收站,另3份返乘回段后交主管段,段签注意见,3日内分别报主管分局或有关分局各1份,1份存查)或客运记录。

列车向车站移交伤亡旅客或开票人员时,受理站不得拒绝。

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列铁路营业外支出。

第153条 旅客或开票人员在站内或列车上发生急病时,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如死亡则应妥善处理尸体,保管遗物,通知其家属。其费用原则上由本人或家属负担。具体处理办法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154条 旅客列车或车站发生3人以上食物中毒时,列车长、客运主任应及时通知前方停车站或所在站防疫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第155条 旅客因第三人责任造成伤害时,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第三人不明确或无力承担责任时,则铁路比照意外伤害先行处理,所需费用在意外伤害强制保险金项下列支。但铁路处理后,即依法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第156条 发生行包事故,到站(在发站产生时为发站)应尽快立案处理。属于铁路责任的,无论责任单位确定与否,都应迅速办理赔偿手续。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第157条 对旅客及行包事故的处理,均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主动办理赔偿。

第158条 发生旅客及行包事故,有关单位都应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有责任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卸责任。处理事故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秉公处理,不得随意列“其它”、“意外”事故。

第十一章 站、车广播

第二十八节 广播资料编制

第159条 站、车广播应根据铁路特点和旅客运输的需要,认真作好旅行常识、安全、治安、服务、卫生、沿线名胜古迹、史迹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安排好文艺节目,组织、协调客运工作人员按程序作业。站、车广播要坚持计划性、针对性、思想性、知识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160条 站、车广播宣传口径要以中央报刊文章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的稿件为准。站、车广播资料由铁路局统一编写。宣传部门负责政治内容以及沿线风光、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城市概况部分的编写审定;业务内容由客运部门编写审定;基层站段负责配合各时期工作重点的稿件、专题节目的编写审定;列车运行途中的临时性稿件由列车长审定。

第161条 站、车广播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每一班(趟)均应编制班(趟)计划。计划要有播音项目、具体播出时间及节目内容。广播计划要经列车长或值班员批准。

第二十九节 广播人员管理及培训

第162条 客运(列车)段应设广播业务员或广播指导,负责列车广播员的技术业务工作,车站广播工作由客运车间(客运室)主任或广播指导负责。

第163条 广播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质好,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一定阅读、分析、编写能力和欣赏水平,吐字发音准确;

3,有2年以上客运服务工作实践。

广播员必须经过电务部门的系统培训,获得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机。

第164条 要加强对站、车广播员的日常培训工作。铁路局重点培训分局分管站、车广播工作人员和客运(列车)段分管广播工作的广播指导、业务员;分局负责培训二等以上车站及进京、进沪快车广播员;站、段负责对广播员进行日常培训考核。

第165条 各次旅客列车和三等以上车站,都应有广播设备,按定员标准配备专职广播员。

第三十节 广 播 设 备

第166条 广播设备的添置、安装、维修由电务部门负责;列车广播室的固室备品、照明、隔音、车厢连接线等由车辆部门负责。广播车的改造由客运、电务部门提出计划,由车辆部门负责改装。

电务、车辆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范围保证各项设备质量良好,并与客运部门逐项办理交接。列车始发终到时,广播工区应派人接送列车。

第167条 特、一、二等站和列车广播设备要达到能播、能收、能转、能录、能分线输出(车站)。客运(列车)段均应建立录音室。

第168条 站、车播音时间,一般从6点30分至21点,每次连续播音不超过1小时,间歇时间不应少于半小时。21点以后车站只广播接发列车事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夜间休息时间和列车广播休息时间各局自定。

第十二章 防 暑 防 寒

第三十一节 防 暑

第169条 暑期前,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防暑降温设备、建筑物进行检查整修,保证安全、完整、好用。为客运服务的建筑物,按技术质量状态列为二、三级房屋的,房产建筑部门限期维修、整治。

第170条 运行到华东、华北、华南、西南地区的客车在5月1日前,运行到其它地区的客车在6月1日前,车辆部门须做完客车防暑降温准备工作,使用起止日期由铁路局确定。具体要求:

1.电扇、排风扇安装齐全,牢固,空调装置进行整备调试,保证作用良好;

2.餐车厨房安装百叶窗,状态良好,开关灵活;

3.客车其它防暑降温设施的安装,由铁路局确定,涉及改变车辆结构时,须报部审批。

第171条 凡配有全列空调的列车,应全年使用空调,适时调节车内温、湿度和空气循环。空调车厢内温度与车厢外部温度相差不少于8℃。

如因空调车技术条件限制,须按季节使用时,担当局应提前通知有关铁路局。

第172条 车站候车室和工作室都应安装电扇、排风扇,条件具备可安装冷风或空调设备。贵宾室、软席候车室、售票室、旅客餐厅应先行安装空调设备。空调候车室温度应保持在20~28℃之间。

第173条 站、车客运人员应享受的防暑降温用品、饮料应及时供给。餐车厨房人员,应比照高温车间工种,按各地区规定的标准,发给防暑降温用品或费用。

第174条 暑期,站、车客运人员值班时,可不戴帽子。但站长、客运主任、值班员、列车长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戴大沿帽。

第175条 暑期,没有空调设备的宿营车上铺停止使用,暑期过后应及时恢复使用上铺。宿营车应逐步安装空调、淋浴设备,改善乘务员的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节 防 寒

第176条 防寒工作应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教育并考试;

2.对站、车设备进行防寒过冬检查、整修,保证设备完好;

3.储备足够的防寒过冬材料、燃料和工具,检修好除冰雪用具和防冻防雪备品;

4,组织好人员,及时清除冰雪。

第177条 运行到东北、西北、华北地区的客车须在10月上旬完成客车防寒整备工作;运行到其它地区的客车须在11月上旬完成客车防寒整备工作。由铁路分局按照客车整备质量要求组织验收,铁路局进行质量抽查。

第178条 独立焚火采暖的客车,采暖前由车辆段点火试验,循环良好,与客运(列车)段办理交接。

防寒采暖设备不良,车内温度不能保证16℃以上的客车,不得编挂使用。

第179条 旅客列车采暖用煤和引火柴,由车辆段负责储备。独立暖房上煤、补煤由客运(列车)段负责,单程运行1000km以内的旅客列车,由列车担当段始发一次上足往返所需燃料,单程运行1000km以上的旅客列车,可在折返段补充燃料。

专运列车(车辆)或旅客列车遇有临时情况,需要在中途补煤时,根据列车长电报,由客运(列车)段负责补煤。

第180条 冬季之前,需在折返段补充燃料的客运(列车)段,应提早向折返段补充燃料单位提出计划,折返段纳入计划,保证供应

折返段和中途临时补充燃料所需费用,根据列车长的签字向担当列车配属段一次清算。

第181条 客车采暖期间,客运(列车)段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锅炉工,负责独立暖房的焚火和在折返站库内停留期间看管工作。需设专人负责上煤时,可根据工作量配季节性临时工。

锅炉工、上煤工应按规定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运行在寒冷地区的列车,应发放乘务员防寒服装

第182条 采暖期前,房产建筑部门应对客运房舍、供暖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整修,保证设备完整、好用。有锅炉供暖设备的车站,由房产建筑部门负责昼夜供暖;无锅炉供暖或装有空调装置的车站,由车站负责供暖。

第183条 候车室内气温低于14℃时,应及时供暖。客车采暖时间由铁路局根据气候情况确定,并通知有关铁路局。

第十三章 运 能 管 理

第三十三节 列车运行图

第184条 运行图是铁路运输工作的综合性计划和行车组织的基础。旅客列车运行图是运行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通旅客快车运行方案图(以下简称客车运行方案)是运行图的骨架。正确地编制旅客列车运行图,对保证列车运行图质量,客货列车安全正点运行,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充分利用运输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185条 列车运行图原则上每2年编制1次,在春季实行。全路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和局部调整工作,由铁道部决定并负责组织。各铁路局管内旅客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或局部调整工作,由各铁路局决定并负责组织。

为保证列车运行图的严肃性,维护铁路的声誉,方便旅客,列车运行图不得随意变动,如必须变动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但变更直通旅客列车运行时刻,必须报部批准。

1.旅客流量发生较大幅度增减或流向发生变化而需增减客车对数时;

2.技术设备发生变化时,如开通新线、双线、三线、四线和双线、三线、四线插人段,增加会让站,采用自动闭塞、调度集中或其他先进设备,提高线路允许速度,改变牵引动力等;

3.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改变旅客列车重量标准和机车交路,调整列检布局等。

第186条 为适应节假日大批临时运输或特种运输的需要,也可以编制临时或节假日临时列车运行图。

第187条 编制和局部调整旅客列车运行图必须贯彻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1.适应客运量的需要,努力提高客运工作水平,保证完成国家旅客运输计划;

2.在确保行车安全、正点的条件下,不断提高旅客列车的平均直通速度,改善旅客列车运行图各项指标;

3.方便旅客;

4.挖掘各种设备潜力,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和乘务人员;

5.客货兼顾,组织均衡运输,充分利用和提高线路通过能力;

6.积极考虑采用新技术和先进工作方法。

第188条 列车运行图中的旅客列车分类和车次规定:

一、一般旅客列车

1.特别旅客快车 1~98

2.管内特别旅客快车 1~98

3.直通旅客快车 101~298

4.管内旅客快车 301~398

5.直通旅客列车 401~448

6.管内旅客列车 451~598

7.市郊旅客列车 701~748

8.临时旅客列车 601~678

9.混合列车 681~698

10.旅游列车 游1~游48

11.回送客车底列车

固定运行线 原车次冠以8

非固定运行线 8601~8698

二、特种旅客快车

1.试运转列车 5001~5098

2.军用卫生列车

3.路用列车 5201~5298

4.专包列车

各种旅客列车都分为上行和下行,以首都为中心,往北京方向运行的列车为上行,由北京开往全国各地的列车为下行(有的支线向邻接的干线为上行,由邻接干线向该支线为下行)。上行列车编为双数车次,下行列车编为单数车次。

同一车站到开或同一径路运行的列车不得编用相同的车次,有些列车在途中几次变换上下行方向,改变车次有困难时,可使用不超过四个车次运行到终点站。

第189条 旅客列车运行图上所使用的起止时间规定为自零点至24点。各种旅客列车,规定用不同的运行线表示。

第190条 客车运行方案涉及各个部门分工如下:

一、工务部门负责:提出各线线路容许速度,车站过岔速度以及需在列车运行图上考虑封锁线路施工计划和慢行等资料。

二、基本建设部门负责:提出有线路需在列车运行图上考虑的大型线路施工计划和慢行等资料。

三、机务部门负责:提出各线旅客列车使用机型、运用方式、乘务组工作方法,旅客列车牵引辆数和重量标准(直通列车由铁道部、管内列车由各局编委会审定)机车枝术作业标准,旅客列车区间运转时分,起停车附加时分等资料。

四、车辆部门负责:旅客列车在中间站和技术站技术检查作业时间标准,客车底在配属段、折返段所在站的技术作业停留时间标准。

五、运输(客运)部门负责:提出列车运行图实行期间区段客流密度计划,旅客列车编组计划,停站次数,停车站名,停站时分标准及旅客列车方案。

慢行附加时分,由局编委会严格审查平衡后,由运输部门汇总上报。

第191条 为了提高列车运行图的编制质量,必须充分做好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铁路局应报部的编制资料如下:

一、客流资料:

1.自局输出主要区段直通客流示意图;

2.计划开行旅客列车对数及其运行区段示意图;

3.新图与现图旅客列车对数增减比较表;

4.现行和计划区段客流密度、运输能力比较表。

二、编图资料:

1.新图与现图直通和管内客车停车站名,停站时分比较表;

2.新图直通客车区段运行停站时分标准;

3.新图与现图旅客列车速度分析表;

4.新图客车运行方案意见;

5.旅客列车编组内容、辆数统计表;

6.旅客列车使用机型、运用方式、乘务组工作方法、机车交路、机车在自外段停留时间标准、机车在中间站的技术作业时间标准和旅客列车牵引重量标准。

第192条 各铁路局在查定列车运行图各项技术作业标准时,必须贯彻挖潜、革新、改造方针,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与必要的试验,考虑平均先进水平、新技术和先进工作方法。

第193条 列车运行图上确定的客车对数,应根据客流计划、现行运行图客车实际利用情况及现有通过能力确定。开行直通客车的直通客流(由始发局到终到局),应符合下列条件:

1.跨2局的列车不少于600人;

2.跨3局的列车不少于500人;

3.跨4局以上的列车不少于400人。

第194条 市郊旅客列车输送市郊旅客,最长距离不得超过100公里。

第195条 旅客列车的停站次数和停站时分标准应遵守如下规定:

1.直达特别快车:只在技术作业站停车(不办理客运业务)。

2.特别快车:在省会、直辖市、自治区首府、铁路局所在站、技术作业站停车;在主要开放城市所在站和客流较大的中转站,按列车对数多少和停站距离远近实行交错停车。

3.直通快车:单程运行距离500km以下每40~55km,500~1000km每55km以上;1000~1500km每65km以上;1500~km每75km以上,2000km以上每85km以上停一站,在对数少或县所在地车站较多的线路,列车担当局可在自局管内酌情增加所担当列车的停站。

4.有两对及其以上的特、直快车运行的线路,要实行交错停车,只运行一对特、直快车的线路,可酌情适当增加停站。

5,不允许特、直快车代替通勤列车,不得在非县城所在地以下车站、编组站、乘降所停车。

各直达特别快车、特别快车,由部按上述原则确定停站,直通快车由各铁路局按上述停站原则,提出各次列车在自局管内的停站,并交列车担当局汇总后报部,由部核准公布。

6.在技术作业站停车,不得超过技术作业时分标准。更换机车一般不得超过12min,客车补水6~8min.

7.图定加挂回转车或摘钩甩挂软卧车的中途站,可适当延长停站时分,但一般不得超过15min.

8.专供旅客上下的停车站,特快不超过5min,直快在专署所在站不超过4min,在县城所在站不超过3min.

第196条 直通和管内旅客列车方案和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工作,首先由铁道部确定直通列车对数、运行区段、列车种类、担当局,并由铁道部集中各铁路局编图人员分两全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编制直通旅客列车运行方案。方案图上的各铁路局分界站时刻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动。

第二阶段,编制直通列车运行详图,管内列车运行方案和详图。

列车运行图编制完毕后,应同时编制旅客列车编组表,旅客列车简明运行图,旅客列车时刻表,新旧旅客列车运行时刻交替,计算新图指标与客流,汇总新图成绩,编制说明书。

第197条 编制旅客列车运行方案和列车运行详图时,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1.先国际列车,后国内列车;先直通列车,后管内列车;先快车,后慢车;先长途,后短途。但对枢纽地区的通勤、通学市郊列车,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编制直通客车运行方案时,予以认真考虑。

2.旅客列车之间产生会让时,应按列车等级合理会让。客货列车之间产生会让时,应以货车停会或待避旅客列车。

第198条 为了检查、分析和评价旅客列车运行图的编制质量,各铁路局应将如下指标报部:

一、数量指标

1.运输能力;

2.列车对数;

3.列车公里(包括内燃、电力牵引列车公里);

4.客车底在配属站的停留时间;

5.客车底在折返站的停留时间;

6.旅客列车停站次数,平均停站时分、平均停站距离。

二、质量指标

1.旅客列车直通速度;

2.旅客列车技术速度;

3.直通速度系数;

4.列车车底日车公里。

上述各项指标,应按照该列车运行区段分别直通、管内、市郊列车进行计算。

第199条 新图编制工作结束,各项编图资料连同旅客列车编组表一起报部审核批准。

全路列车运行图的实行日期,由铁道部公布实行。

第三十四节 客 车 运 用

第200条 客车实行固定配属管理。一切运营客车,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客调统一指挥、调动和使用。各级客调必须严格管理,认真掌握,统一安排,经济合理地使用。

第201条 一切运营客车,铁路局、分局无权作为非运营车使用,由于特殊情况作为非运营使用时,必须报请铁道部批准。

第202条 各局对部备用客车,未经铁道部同意,不准动用。

第203条 铁路技术专用客车的使用按如下规定办理:

1.铁路技术专用客车(试验车、维修车、轨检车等)必须专车专用,不得作其他用途,发现违章者,发站可拒绝挂运,中途或到站要按章补费,并及时逐级上报。

2.铁路技术专用客车,只能在自局管内(包括分界站)或指定的区段内使用,每次使用时,须事先提出挂运计划,报经铁路局批准。出局或越过指定区段时,经铁道部批准。

第204条 跨分局以上军用列车加挂客车时,必须经铁路局批准并派乘务员值乘,用完后乘务员要随原车返回所属段,自备客车(邮政车除外)一律不得加挂旅客快车。特殊情况,须经铁道部客调批准,方可挂运。

第205条 外局客车、新造车、出入厂客车,须及时向所属局、厂、段回送。回送客车应由旅客列车加挂,当旅客列车满轴或不符合旅客列车编挂条件时,经铁路局、分局客调命令承认,可以挂在货物列车上,并将挂车命令传知邻局。

第206条 旅客列车和临时旅客列车,始发站应指定专人抄收旅客列车编组,及时向分局和铁路局客调报告,值班调度员收报后,要认真与列车编组表核对。

第207条 旅客列车临时加挂的客车,除指定者外,原则上应挂在列车尾部,由始发站挂到终到站时,可在列车编组中加挂。

第208条 铁道部,铁路局、分局调用客车时,借用局、分局应派检车员接车,确保车内设备完整,用完后应及时派检车员送回所属段,并认真办理交接。

客车因故障在中途甩车时,检车员应向所在站的车辆段(列检所)办理交接手续,无车辆段(列检所)时,可与车站办理交接手续,在有条件的车站必须补挂。

第209条 凡客车在车站、车辆段内停留时,应由站、段负责保管,保证客车设备完整,并于每日18点按所属局(或路外单位)、车种、车号向分局或路局客调报告。

第210条 旅客列车临时加挂的客车,货物列车(包括军用列车)加挂的客车(不包括出入厂车、检修车、铁路技术专用车、路外自备车),分局、路局客调按局别车种、车号进行掌握,于每日18点前与邻局核对分界站客车出入辆数,并通知终到局。

第十四章 客运设备管理

第三十五节 客 运 设 备

第211条 旅客运输设备主要包括办理客运的车站、客技站和客运机车车辆及其附属设施。

第212条 办理客运的车站主要设施应包括站房、站场和站前广场三部分。

1.站房:应根据客运量设置为旅客服务和客运生产、管理、办公、生活及驻站单位使用的各类房舍和设施。如售票厅、票库、问询、候车、携带品暂存、行包承运和中转、交付等房舍。还应有阅览室、广播室、微机房、监控室、医务室、售货部、饮水处、盥洗间、厕所、工作人员间休室等文化、卫生和生活上的必要设施。其次,还可根据需要,设置贵宾室、软席候车室、母婴、军人候车室和旅客餐厅。候车室和特、一、二等站的站台上,应有准确的时钟。

2.站场:应具备各类站线、站台、雨棚、天桥、地道、照明、给排水、栅栏(围墙)、跨线路的平过道和垃圾处理等设施。

3.站前广场:应具备供旅客和各种车辆集散、停留的场地,旅客活动地带和相应的绿化区域,并考虑远期规划用地。设置为旅客使用的各种服务性设施,如售货亭、餐厅和厕所等。

第三十六节 客运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213条 旅客站房的位置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建筑在靠市区居民集中的一侧。旅客购票乘车,办理行包,车辆通行等各种流线应便捷畅通,避免交叉干扰,同时应有方便残疾人的设施。站房的布局要合理、适用。建筑造型要大方、美观,通风、采光、采暖良好,并能表现城市的建筑风格和地理环境的特点,要力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候车厅(室)的使用面积,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应根据一日同一时间在站旅客最高集结量,按每一旅客占地1.1~1.2平方米计算。

第214条 旅客列车到发线有效长应以能满足该区段旅客列车最大编组辆数长度及发展的需要,一般应不少于650m.办理旅客乘降的车站和乘降所,应设置硬面化站台,车站站台的长度,一般应为550m.乘降所站台应不少于350m.旅客基本站台的宽度:特、一等站应不少干20m,二等站及县城所在地车站应不少于12m,其它站应不少于6m.中间站台的宽度,特、一等站应不少于12m,二等站及县城所在地车站应不少于10m,其它站应不少于4米。旅客站台的高度,特等站应采用1100mm的高站台,一般车站,可适当采用300~500mm的低站台。无立体跨线设施的,应在基本站台与中间站台中部及两端进出口处设置平过道,平过道的宽度应不小于3m.站台安全白线距站台边800mm,白线宽100mm.

第215条 特、一、二等站站台上(含县城所在地车站)应设与站台等长的雨棚,其他站雨棚长度应不少于250m,站台地道出入口处必须设置雨棚。三等及其以上车站的站台上根据需要可设置售货亭、盥洗池以及旅客厕所。

在客运站两侧应设有与站台长度相适应的栅栏或围墙。

第216条 三等及其以上车站应设有地道或天桥。地道与天桥的位置应能保证旅客通行和行包搬运、装卸作业的安全、便利。修建天桥时,一般应设雨棚。天桥与地道的宽度应根据客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4m,地道净空高度应不低于2.5m.并应设有照明、防、排水设施。特、一等站应设有输送行包、邮件的地道。

第217条 装卸行包应有搬运、装卸行包的各种车辆和传送设备,并有便捷的通行径路,应逐步采用机械化。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地的车站应尽量采用地道传输设备,避免与旅客交叉干扰。

第218条 旅客列车始发、终到和技术作业站及在上述客站之间应设有客车给水设备,给水站分布距离以150~200km为宜,给水井设置以25m为准。主、干线及给水量较大的车站应配置一井双栓、一栓一管。给水能力应能保证按图定旅客列车对数的停站时分及在同一时间内满足客车最高聚集对数的给水需要。干线给水栓的流量在同一时间办理客车列数时,不得低于2.5L/s,并按照“一人三井、一井一车”的需要,配齐上水人员。

第219条 车站给水栓及供水系统是客运供水的专用设备,不得接引其它用水,确保水质、流量的稳定,并应能满足防污染,防损坏的要求,在寒冷地区,应具有防冻设施,以保证冬季客车的正常给水。

第220条 客技站,主要办理旅客列车车底出入、改编、转向,客车清扫、洗刷,上水,消毒,技术检查、修理,卧车与餐车整备以及备用车的停留作业。主要设备应具备:

1.客车洗刷设备:在客车始发、终到或较大的客运站及到达对数较多的客运站,应设置客车洗刷机。

2.客车清扫设备:应设置供应冷水的水栓和冬季客车解冻、预热、给排水和吸尘设备,垃圾处理设施及厕所。

3.客车整备设施:应有压缩空气管、水管、排水、卧具洗涤、餐料库等设备。为完成一次客车检修、整备、更换卧具,补充餐料、燃料、备品供应创造条件。

4.车底转向设备:应设置供车底转向用的回转线,三角线等设备。

5.空调客车(发电机、空调机和柴油机组)所需的电源设施。

6.站台、平过道及双层客车检修地沟及相应设施。

第221条 车站站房的前后须有明显的车站站名标志。每座站台上应设置两块站名牌,站名牌应根据铁道部规定的标准设置。特、一等站应在旅客主要通道和进出站口设置导向标志。各种标志均以汉字表示,站名可增加汉语拼音,少数民族地区可在汉字之下增加少数民族文字。特、一等站站名标志应有照明装置,能昼夜显示。

第222条 站、车必须使用统一的铁路客运服务图形标志。

第223条 车站、客运(列车)段和客技站的扩建、改建和新建,要有统一规划,重点考虑,全面安排。三等及以上车站和客运(列车)段的扩建、改建要按规定程序报批。三等至以上站零星、临时建筑,必须经客运部门审查,铁路局批准。其它站需经分局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修建。

为旅客服务用的房舍、场地和设备,必须用于旅客,不得任意占用。凡以客运建名批准的建筑项目,设备备品添置计划,未经原批准单位同意,不准变更用途。

客运设备、建筑物由于其它部门施工而受到损坏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原标准修复。

第224条 各次旅客列车和三等以上车站,都应有广播设备,较大车站应采用电视广播设备。

第225条 大力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客运服务自动化系统。如旅客电子导向系统,旅客电视问询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安全检测系统及行包微机制票管理系统。特别要大力采用和发展计算机票务管理、计算机售票、磁卡票、计算机结帐、车票防伪等先进设备和技术,推动客运管理的现代化。

第226条 铁路局、分局应建立客运设备维修基地。特、一等站,客运(列车)段应配备必要的生产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开发及日常机械设备维修任务。凡开发项目涉及修改客运票据的规格、内容时,应事先报部审批。

第227条 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责任制,严格设备备品卡片交接制度。机械设备要固定专人使用保养,并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228条 铁路局、分局每年春、秋季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客运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大整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保证设备、备品质量完好,所需费用应纳入年度计划。

第229条 铁路局、分局、车务段(中心站)、车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客运设备。建立填记“车站客运履历簿”,为长远规划和设备改造提供主要依据,并根据当年度设备现状及有关资料于翌年一季度由铁路局、分局组织修订一次。

第230条 路外或铁路部门的多种经营、集体经济等单位,租用铁路车站客运建筑设施(占用面积)和土地时,应根据租用地点、位置、面积和使用范围,按合同规定向车站缴纳租金,由车站填写客运杂费收据核收。租金标准由各铁路局参照当地商业房、地价制定。租用单位由铁路部门供应水电时,应根据车站或有关部门的通知交付水电费。

第231条 车站办理客运设施、土地出租时,必须签定合同为期1年。合同一式6份(正本2份),本站和租用单位各执1份;副本4份,站(段)财务室1份,分局客运、收入主管部门各1份,铁路局客运主管部门1份。二等及以上车站须经分局审查报路局客运主管部门批准,其它站由分局客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五章 路运与特定运输

第三十七节 路 运

第232条 铁路局、工程局的局长、党委书记(包括副职),因公出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在自局管内使用路用公务车(可以到分界站)。但须报铁道部同意后挂运。

1.铁路线路或列车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受其他严重灾害中断行车,须赶赴现场进行抢修、抢救时。

2.在管内沿线小站检查工作或去偏僻地区(新线、支线、林区、工地)工作,食宿确有困难或必须在车上执行工作时。

不能因挂路用公务车使列车减轴或影响正常旅客运输。

各局路用公务车以1辆为限,未经铁道部批准,不得新装、改造或拆毁客车。

第233条 路内有关单位携带和运送路用品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1.铁路电务等维修人员乘坐管内旅客列车到各站检查、维修设备,凭铁路局发给的携带器材乘车凭证,可携带蓄电池(6伏组)8组,蓄电池和电池的电解液(装入特种容器)3瓶,轨道焊接线火柴(铁盒密封)5盒,焊药40包,防腐油10kg,机油1kg,煤油1kg,变压器油2kg,调合漆5kg,汽油(密封)0.5kg.乘车时应服从列车长安排,将携带品放在列车尾部,保证安全,并不影响车内秩序和运转车长作业。

2.铁路衡器管理所检修工作人员,持证明到各站检定、修理衡器时,准许随身携带小型配件、调合漆5kg和标准砝码200kg.也可凭书面证明免费托运砝码和衡器配件。车站填发包裹票,在记事栏内注明“衡器检修”,收回书面证明报铁路分局。

3.中国铁路文工团到铁路基层单位慰问演出,对该团演出用的服装、道具、布景准予免费运输,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托运手续:

需要托运的服装、道具、布景数量较大时,可以拨给行李车,如行李车不足,也可以拨给棚车代用。使用后,立即交还,不得停留占用。严禁用拨给的行李车或棚车装服装、道具和布景以外的物品。

少量的服装、道具、布景,可装在旅客列车编组中行李车内运送,不必另拨车辆。

办理此项免费运输时,必须凭“中国铁路文工团”开具的证明文件,到车站办理托运手续。如要求拨给行李车或棚车时,应凭上述证明文件到有关铁路局办理拨车手续。

车站办理托运时,应填写包裹票,并在运价栏划斜线,在记事栏内注明“免费”字样,同时将证明文件收回,随同包裹票报告页一并报送铁路分局。

托运的服装、道具、布景由车站装卸时,应按规定核收装卸费。

4.中国铁路文工团电视剧部到基层单位拍、放电视片,准予凭中国铁路文工团书面证明,将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免费带进客车,自行看管,重量不受20kg限制

监视器、投影机、录音机等附属品按规定办理托运手续免费运输。

由车站负责装卸时,交纳规定的装卸费。

第234条 机车乘务员(不包括调车、小运转、出入厂的机车的乘务员)在规定担当乘务区段内便乘时,凭日期、车次和一次单程乘车有效的便乘证和司机报单乘车。列车员在机车乘务员上车时,应收回便乘证进行登记并保管,机车乘务员下车前在便乘证上加盖“已乘”戳后交还本人。

旅客列车(国际列车和直达特快列车除外)应预留3个铺,供便乘机车乘务员使用。机务段(或折返段)如同一次车,填发超出3人的机车便乘证时,填发段应自第四人起加盖或注明“无卧铺”的字样。

凡不符合便乘规定者,均按无票处理,列车长应收回便乘证,编制客运记录,报所属分局收入检查室,通知有关单位追补票价。

第235条 铁路各系统之间的公文及其附属品可以通过旅客列车的行李车免费运送。重要文件、表报、凭证、电报等可以按挂号办理。但此类运输仅限于公务往来。

凡铁路单位对内、外或路外单位承揽的铁路用产品不得免费运输。

第三十八节 特 定 运 输

第236条 国境站、海关、边防军及银行办理进出国境站旅客、行李查验及兑换货币等工作,在停车时间内来不及完成上述工作时,国境站根据海关、边防军、银行的要求,可填发国境站与最近前方停车站之间往返免费乘车书面证明,在国内区段随车工作,并准利用乘务员房间,工作完了后随最近列车返回国境站,将免费乘车证明交车站注销

国境站海关对国际联运旅客携带的应税物品或应由国营公司收购的物品,在停车时间内来不及办完海关手续时,可以封交车站,按国内包裹托运至旅客的到站,由海关凭印章领取。

第237条 《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是铁道部根据国家公安、安全、司法和机要部门的特殊工作性质发售的特种乘车证。持此证可优先进站和乘坐全国各线、各次旅客列车(国际列车、广九直通车及联运车厢除外)软、硬座席和卧铺,但持证人还应出示相应的工作身份证件,发现不符的,站、车工作人员应收回上报铁道部。

《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的票价由铁道部确定并由使用单位在购票时与铁道部统一结算。

第2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免费乘车证》由铁道部对外合作司签发,供我国铁路邀请的外宾在我国内使用,可乘坐我国铁路担当的各次旅客列车的软、硬席和卧铺。用后不收回,赠送外宾留念。

陪同外宾的我国工作人员,凭注有“陪同”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免费乘车证”和工作证及批准证明享受上述同等待遇,但用毕后应立即交回。

第十六章 客运监察制度

第三十九节 客运监察的职责与权利

第239条 客运监察制度是加强对客运工作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客运主管部门对所辖站、车及通过本辖区的外局担当的列车,负有指导、帮助、监督、监察的职责。

第240条 客运监察的任务是:

1.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有关政策、法令、客运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对客运任务、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客运投资立项的零小基建、设备购置资金的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运输能力、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客运职工职业道德和礼仪规范的执行情况。

第241条 客运监察的职权是:

1.听取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召开、参加有关的会议;

2.查阅有关的业务档案、资料;

3.对违章违纪单位或个人,有责令限期改进、停止工作或建议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的权利;

4.对工作质量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有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权利。

第242条 客运监察凭“客运监察证”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客运监察证”由铁道部统一印制填发,限证内记载的区段范围内使用。执行监察工作时,凭证进出站及有关处所,乘坐各次旅客列车,免于签证,不受车种、席别限制。凭证免费在乘务员公寓住宿、使用铁路电话、拍发铁路电报。

第243条 客运监察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办事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对滥用职权者,客运职工有权向上级举报,各级领导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十节 客运监察记录

第244条 客运监察人员在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填写“客运监察记录”一式3份,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1份交被检查单位,1份交被检查单位的上级部门,1份留存。客运监察记录应加盖监察人员名章。

第245条 被检单位接到“客运监察记录”以后,应于10日内将整改措施报到检查单位。逾期不报或工作状况无改进的,检查单位有权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行政处罚。

篇2:铁路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2013年3月,铁路实行政企分开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之一为“负责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并作为加强的重要职责之一。

2013年7月,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取消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资质许可,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2013年12月,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2006年1月发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由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依照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铁路政企分开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促进铁路行业规范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取消许可后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国家铁路局经多方面听取意见,反复研究,组织起草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拟以部门规章发布。

二、编制依据和参考文件

本规定的编制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同时,还参考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等法,学习借鉴了道路、水运、民航等部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三、主要内容

《规定》包括总则、运输条件、运输安全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5章共39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体现铁路行业特点,促进安全持续发展。《规定》结合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的同时,结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和成功经验,参照其他行业的做法,明确了3个基本问题。一是明确铁路运输的危险货物品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定;二是明确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以及旅客列车、零担禁止运输危险货物;三是明确《规定》适用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相关单位,包括铁路监管机构以及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2.规范运输条件,强化源头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铁路体制改革和运输实际,一是加强了取消行政审批后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定了铁路危险货物办理地点、设备设施、运载工具、运输包装等方面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针对铁路运输特点,继承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新品名、新包装,以及罐车、集装箱、专用车辆装运危险货物的运输条件作出规定。

3.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过程控制。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从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作业规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危险货物托运、承运、储存、装载及加固、装卸、押运、交接、行车组织等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等方面对运输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细化规定。同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当采取安全措施。

篇3:浅析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的管理

(一) 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管理的涵义

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管理是指全程监督与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及进款资金流动。收入管理主要负责印制、保管、使用、供应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等管理工作、审核各项运输收入并相应编制会计报告和铁路运输收入预算, 进行会计核算和组织落实, 提供运输收入准确的会计信息, 并严查各种侵占铁路运输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要负责管理运输收入进款资金以确保运输收入的完整和资金的及时缴拨, 并为各经济主体间的运输收入清算及资金结算提供可靠的运输收入信息。

票据管理和进款管理是我国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的两大核心。运输收入票据管理主要是行李票、车票、货票、包裹票、定额收据等运输票据的印制、领用、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运输收入进款管理则是对运输收入进款时间、方法和金额的全过程管理。运输收入管理应着重关注“票、款、账、表”四个风险关键控制环节:“票”即客货运输票据等有价证券;“款”是客货运杂费、进款、上缴款项的管理以及代收费用、其他杂费的支出管理;“账”即主管收入部门的会计账簿和单位的业务账簿;“表”即主管收入部门的会计报表和列车、车站的业务报表。

(二) 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

1. 铁路运输收入的管理可以带动服务产业的发展。

完善的运输收入管理体系可使铁路交通服务趋于一体化, 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水平, 有利于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最终有助于增加铁路经济效益。

2. 铁路客货运输票据的合理化可以有效强化对铁路

运输收入的监管, 降低铁路运输成本, 从而直接和间接地影响铁路经济效益。

3. 利用铁路客货运票据有效核对运输费用, 有利于

提高国家批准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 以实际发生的运输收入进行运输收入会计核算, 如实反映收入动态对运输企业经济而言是一种挑战, 更是一个机遇。

4. 坏账损失不利于铁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会造成铁路客货运收入偏低、票据及现金事故等。

5. 运输企业收入与经济效益往往呈现相辅相成的关系

铁路运输收入一直都是国家主要的经济命脉, 运输企业要交一定的税收给国家后才能将收入用于铁路部门的发展与建设。铁路经济效益的提高, 也会较大程度地提升铁路人员的福利、工资等。

二、铁路运输企业完善运输收入管理的必要性

(一) 完善运输收入的管理是适应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环境、实现铁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铁路运输企业运输生产管理核心要求不再强调传统的安全性, 而是强调要以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为中心, 这个重大转变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建立起科学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使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能够随着企业生产布局、体制改革、管界调整等企业新变化而不断调整。

(二) 完善运输收入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在表现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是维持铁路提供服务和产

品、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源, 有效实施运输收入的管理是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持续高效运行的必要保证。

(三) 完善运输收入的管理是确保企业运输收入完整安全的有效途径

现阶段, 我国铁路运输企业直管站段经营体制向运输收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企业迫切需要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指导下, 强化运输收入的管理, 全过程监督企业运输收入, 切实保证运输收入进款及票据的安全完整性

(四) 完善运输收入管理是防范各种风险的基本手段

目前, 铁路运输企业面临着政策法规、市场、财务、舞弊、资金及资产管理等各种风险, 迫切需要通过完善运输收入的管理以降低企业风险的发生。

三、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客运内控不严

有些铁路运输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四不查” (不查出口和入口、不查发达和到达) 现象, “跑、冒、滴、漏”的运输收入管理不严情况存在一定普遍性。违规下浮行包运价少收运费、品名重量严重不符等情况在行包运输中也是频繁发生。

(二) 货运管理不善

有些车站采取少计重量、虚报货物品名、无票和换票运输等违法行为侵占铁路运输收入, 且存在屡禁屡犯现象。有些车站收取货运杂费存在少收和漏收情况。还有些车站和货主违规利用运价下浮政策, 放权运量考核, 匿报品名, 以期增收增运增货源。

(三) 收入列报不准

当收入专业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养不能满足因铁路改革不断深化、新增事项不断增多而对项目和报表列报提出的更高要求时, 铁路运输企业就很有可能提供混列科目等不完整不准确的报送及统计数据。

四、完善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管理的措施

(一) 完善运输收入管理的方法

1. 严格实行授权审批。

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事项, 各级管理人员也要在自身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严禁越权操作。当然, 企业应当事先明确运输收入业务相关的授权审批权限、程序、范围及责任等事项。

2.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预算管理目标, 强化管理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及考核活动, 促进企业增收增运和预算的有效执行。

3.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收入业务合理分工, 充分考虑运输收入管理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具体要求, 明确各岗位的权、责、利, 切实形成相互牵制的运输收入内控机制。

4.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能及时反映并提供运输收入状况等相关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 提高企业运输收入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 完善运输收入票据及进款内部控制

1. 完善运输收入票据内部控制。铁路运输企业客货

运输票据是指企业核算运输收入的原始凭证, 是有价证券的一种, 为做好铁路运输收入票据的管理, 企业应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控制环节:

(1) 票据印制。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票据必须由本企业运输收入管理部门向经过铁道部正式批准并颁发“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印制准印证”铁路印刷厂统一订印, 该印刷厂必须严格按照铁道部批准印制的式样、票种、供应范围及规定的技术标准认真尽责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 遵守安全与保安制度, 不得将铁路客货运输票据转与其他未经批准的印刷厂印制。

(2) 票据请领。铁路客货营业段或营业站可依据客货运输票据需求量, 向本企业收入管理部请领并填报二至四个月的票据请领单备用, 后者则对其报送的票据请领单进行审核, 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向指定印刷厂订印, 铁路营业段或营业站在收到请领客货运输票据后要及时从收入管理部门拿回请领单的相关联次, 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验收、清点和登记入账。

(3) 票据保管。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营业段或营业站和收入管理部门都应设立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库, 实施账、票分管制度, 交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分库保管使用过的与未使用过的票据, 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4) 票据使用。企业必须按照客货运输票据符号及票号顺序使用, 无论填写式票据是计算机填写还是手工填写的, 都必须同时复写各联, 货运票据的重量、金额、货物品名等与计费相关的栏目填写有误时应作废票处理, 客运票据填写有误时则一律不得涂改, 全部作废票处理。

(5) 票据缴销。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营业段或营业站应及时清点不适用的运输票据, 报上级收入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予以销账。

2. 完善运输收入进款内部控制。

一是收入核收。铁路运输企业在办理客货运输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章规定的计费办法与标准、核收方式等核算运输费用, 不准使用运输票据核收任何铁道部规定以外的费用。二是收入保管。铁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收入须存放有防范措施和安全设备的地点, 实行账款分管并指定专人保管负责运输收入。三是收入交接。运输收入业务经办人员要确认应缴进款准确无误后才能与进款员办理进款交接。四是收入解缴。铁路客货营业段或营业站的运输收入应在公安人员全程护送的情况下并收款次日十二点前送存银行。五是收入上汇。铁路客货营业段或营业站应按规定日期向上级收入管理部门解缴运输收入, 各级会计核算单位应按规定办理运输收入的缴拨, 尽量缩短资金在途时间。

摘要:完善运输收入管理是实现铁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 也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基本手段。针对客运内控不严、货运管理不善、收入列报不准等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应完善运输收入的管理以及运输收入票据及进款的内部控制, 从而提高铁路经济效益。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收入管理

参考文献

[1]铁道部.关于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若干意见[Z].铁财[2000]27号

[2]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运输收入管理控制制度若干意见[Z].财收[2006]178号

篇4:铁路运输管理分析

关键词:铁路运输形式管理分析

1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形式

根据托运人托运货物的数量、体积、形状等条件,结合铁路的车辆和设备等情况,铁路货物运输的形式可分为三种:整车、零担和集装箱。整车运输系指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或一辆以上的货车装运时;零担运输是指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不够整车运输条件时按零担托运的货物还需具备另两个条件:一是单件货物的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单件货物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二是每批货物的件数不得超过300件。集装箱运输是指不会损坏箱体,能装入箱内的货物。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货都可按集装箱运输办理。

根据运送条件不同,铁路运送的货物可分为哪几类7

铁路运送的货物,可分为普通货物、按特殊条件运送的货物两类。

普通货物系指在铁路运送过程中,按一般条件办理的货物,如煤、粮食、木材、钢材、矿建材料等。

按特殊条件办理的货物系指由于货物的性质、体积、状态等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使用特别的车辆装运或需要采取特殊运输条件和措施,才能保证货物完整和行车安全的货物,如超长、集重、超限、危险和鲜活易腐等货物。

2铁路货物运输订单的填写

铁路货物运单是铁路与发货人之间具有运输契约性质的一种运送单据。它明确规定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发货人托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

车站接到发货人提出的货物运单应认真审查(整车货物应有货物运输计划),确认可以承运后,车站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货物搬入日期或装车日期即为受理。

车站接收货物后,就开始负责保管

对整车货物装车后,发货人需向货运室交付运杂费,换取领货凭证及承运证。(即货票两联)。对零担货物,接收货物后,发货人持货物运单向货运室交付运杂费,换取领货凭证及承运证。

发货人交付运输费用后,货运室在货物运单和货票上加盖承运日期戳之时起就算承运。

3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

完善集装箱车站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现有的TMIS集装箱追踪系统和集装箱车站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是铁路集装箱运输的信息枢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装箱车站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是确保管理好铁路集装箱的信息基础。

在集装箱运输日常工作中,信息管理是重中之重。一方面可以直接为客户服务,对集装箱运输进行全程追踪;另一方面又可以对铁路箱进行全程管理,监控每一个铁路箱的运行轨迹。各集装箱办理站必须认真做好集装箱装卸车清单的规范填记和及时入库,为中铁集装箱信息中心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目前集装箱装、卸车清单入库率只有60%左右,这对掌握集装箱运用轨迹不利,对铁路箱的管理也不利。

针对这一情况,建议将现有的集装箱设备管理系统与集装箱追踪系统进行整合,建立铁路集装箱箱管系统,详细记录每个集装箱的状态与位置信息、作业时间信息、相关的单据与费用信息,实现铁路集装箱从制造、运用、修理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运输组织、设备管理、客户服务提供详实的信息保障。同时用“一口价”装卸费用清算与装卸车清单相匹配的方法(即发送货票与装车清单匹配,到达货票与卸车清单匹配),来促使各办理站对集装箱装卸车清单的规范填记和及时入库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集装箱追踪和铁路箱管理工作。

建立铁路箱堆场。铁路集装箱直属站、中心站是以经营铁路集装箱运输及配套服务为主的物流中心。

在直属站、中心站划出一定的场地设立铁路箱专用堆场,配备铁路箱管理员对铁路箱进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集装箱分公司可以派遣专员驻场对铁路箱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控制站内、站外铁路箱数量,强化铁路箱使用、修理工作,提高周转率。

铁路箱堆场的建立,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集装箱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运用和维护管理机制,并继续与各船公司、船董签订集装箱互换协议,扩大铁路箱与海运箱的互用运输,使中国铁路集装箱真正走出国门,实现集装箱海铁国际联运的重大突破,让铁路箱的运用进入市场化体系。让铁路箱不能离开铁路系统,无法完成国际运输,必须在港口和中转站进行拆装箱作业,无法满足货主要求的现状成为历史。

对所有的铁路箱实行有偿使用(费用可低于国际箱)和实施凭《铁路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交接的制度及用箱实施收取抵押金制度,促使客户在用箱过程中确保铁路箱的箱体完好和整洁,真正管好,用好铁路箱。

配备专职铁路箱管理员、验箱师。在各个铁路箱堆场,配备专职铁路箱管理员,负责铁路箱日常管理及租赁工作。利用现有TMIS集装箱追踪管理系统和集装箱车站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全路联网的优势进行铁路箱管理。

在铁路箱堆场建立出入箱登记台帐和集装箱日报、月报的登记台帐;设立专人负责清扫集装箱和及时关闭空箱箱门制度;制订堆场与汽车运输部门集装箱交接制度。每个铁路箱进出场站必须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由承运人、提箱人与场站办理交接并签署《铁路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做到每个铁路箱来有影去有踪,确保铁路箱设备完善。

铁路箱堆场在进行铁路箱修理、清洗业务时必须与集装箱分公司签订铁路箱修理、清洗协议,合理妥善使用铁路箱修理费用,同时集装箱分公司可将原铁路箱修理厂的验箱师充实配备到各铁路箱堆场中去。在铁路箱交接过程中,发现污损需修理、清洗前,场站应由验箱师提出估价单,经客户或分公司确认后方可修理和清洗。修理、清洗过的铁路箱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并由验箱师验收认可。这样保证长期修理经费的来源及箱体的完好,满足用户的需求。

空箱回送有序化。从铁路箱的分布和货物流量看,目前内地箱源偏紧,而沿海较宽裕,形成了不平衡的局面,这就产生了要求空箱调配问题。

铁路空箱回送主要是为了提高内地铁路集装箱发送箱数,但我们不能不计成本,必须在保证铁路总体效益不亏损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否则正如中铁集装箱总公司郭书记指出的那样,“这种为任务而任务的短期行为,必然把我们拖入忽视基础、疲于奔命的恶性循环之中”。我们必须强调全面的协调的科学发展,充分研究市场需求,引导和改善集装箱运输的货源结构、流量、流向、产品结构,努力做到铁路集装箱回送有序化。

篇5:油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与范围

为了在油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做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应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

2、检查 2、1 出车前巡回检查。2、1、1 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2、1、2 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2、1、3 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2、2 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3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2、4 冬季出车检查铁锹、防滑链等防滑工具是否携带齐全。

3、车辆行驶 3、1 车辆进、出车场做到一挡进、二挡出,严禁相互超越或抢道。3、2 严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车时,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视线不清不超,道路及车前有障碍物不超;会车时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行车中与前车保持规定距离,防止前车突然紧急制动;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3、3 行车中严禁吸烟,若吸烟请将车辆停放到道路右侧临时停车场(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吸烟时要远离车辆,到下风处吸烟。3、4 坡道行驶严禁空挡滑行,更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3、5 雨雪滑路行驶。不准使用紧急制动和猛松油门,急打方向,必要时及时安装防滑链条。3、6 凡标有黄实线的路段严禁超车或掉头、转弯。3、7 牵引车、拖挂联接部位不牢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机件有故障的挂车严禁行车。3、8 夏季原油运输,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因高温蒸发成品油溢罐。

4、装油 4、1 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及兰州炼厂的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4、1、1 进油库前,车辆按顺序靠道路右侧排队停放或者按油库、炼油厂的要求排队停车,自检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是否完好有效;并将阻火罩拔到正确的位置。驾驶员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和无铁钉底的鞋。4、1、2 经油库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自带的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入装油区,按顺序排队待装。4、1、3 装油前联接好接地线,将静电带接地,检查放油阀门是否关紧,再将放油鹤管插人罐口,通知装油人员放油,坚守岗位听从装油人员的指挥。4、2 夏季装运成品油,罐装液位不得超过85%,防止成品油冒罐。4、3 驾驶员与油库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盖紧罐盖,打好铅封,解除接地线。将车慢慢驶出装油台。4、4 严禁在装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5、卸油 5、1 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成品油卸油安全管理规定。5、2 进入成品油卸区前先戴好阻火器,穿戴好防静电服及元铁钉底的鞋。5、3 经加油站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火种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人卸油台。5、4 车辆进入卸油台停稳后,实施制动,防止车辆滑动。

5、5 首先接好接地线,驾驶员与加油站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打开油罐罐盖后,再通知卸油工作人员开阀放油。5、6 成品油卸完后,关紧阀门,盖好罐盖,打好回车铅封,解除接地线,驾车慢行驶出卸油台。

5、7 严禁在卸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6、收车检查 6、1 当驾驶员执行完任务,回到车场后,要认真落实回场检查。6、1、1 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6、1、2 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6、1、3 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6、2 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6、3 检查整理《加油站进油核对单》。

Xx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篇6: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

一、引言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其运输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铁路自身的运输效能和经济效率,而且会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强烈反响。铁路运输部门始终把安全作为运输工作的永恒主题,以安全作为衡量运输生产好坏的第一指标。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探索铁路安全生产的规律,试图把握它、攻克它。但事故这个恶魔,却一直困扰着铁路运输生产,铁路的管理者时常为之而饮食不安、夜不能寐。进入21世纪面对运输市场的激烈竞争,铁路运输安全管理遇到了前所谓有的困难和挑战。揭示了我国铁路必须刻不容缓地进行改革和创新。认真分析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的现状,总结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开拓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对促进铁路安全运输长治久安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铁路正处在跨越式发展的变革期中,处在铁路管理体制还须继续深化改革的年代,铁路安全管理既有过去属性特点,同时也出现了以往不曾有的新状况和新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铁路现行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铁路的管理体制至今仍然是唯一政企合一的部门。铁道部是国务院的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又具有铁路运输企业性质的经营决策管理权。而各铁路局(公司)虽然是国家的运输企业,却对本辖区的铁路事务,拥有行政执法权。这就形成了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在这种“即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管理模式下,一方面可以做到铁路运输的方便高效。但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会在本铁路运输企业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难以正确把握定位,安全管理迁就于生产运输的弊病,在处理自属铁路企业和其他铁路企业之间发生的运输安全问题的裁决上,多少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再则,现有铁路的安全监督部门由于其带有企业性质,特别是属于运输企业的铁路局(公司)下设的安全监督机构,其行政执法合理性和公正性常常引起社会舆论方面的争议。也因此影响了铁路安全监督部门权威性。阻碍了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铁路改革和布局调整下的安全管理现状

世纪我国铁路经历了“剥离辅业”,“客货分开”(后又复合),“撤销分局和改由路局直管站段”,“合并站、段”及“车间和班组生产力布局调整”等多次较为频繁的改革和变化。这样一方面促进了铁路运输的快速发展,提高了铁路的运输效能;但另一方面由于新组合站、段管理点线的拉长扩大,加上安全管理机构的撤并和管理人员的相对减少,势必会削弱一些现场安全监管能力。特别是一些铁路管理部门未曾考虑周全的反反复复改革“撤了又设,设了又并,并了又分,分了又合,合了又迁”的调整变换。使职工人心浮动。安全管理工作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建制调整,条文修订、部门交接和整章建制中折腾。这即增加了改革成本,又不一而足地带来了运输安全不稳定因素。无疑增加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3.现阶段铁路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情况

我国铁路在意识形态上是以安全运输为主旋律。较多单位在具体安全管理形式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这种安全管理方式,把铁路上的所有干部都融入到安全管理人员中去。做到了安全运输的全方位管理。这样虽然也能在安全工作中起到一定的短期效果,但这种管理模式会产生另一种弊端:就是其中不少管理人员未从事过铁路运输方面的工作,缺乏运输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他们投入安全管理工作是比较牵强,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的外行管理内行,有时甚至出现了安全管理上的笑话。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运输安全管理质量的提高。而且也使他们应该做的本职工作大受影响,造成铁路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相对滞后。而在另一方面。我国铁路虽然在认知上是以“安全为第一”,但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上是以运用管理为优先,安全管理为辅助。铁路运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大多是选调的,而通过规范考试进入的较少。有相当部分管理人员安全理论知识水平较低,缺乏实际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且还有一部分人员是年事已高由一线管理岗位退下来,因无合适的去处,而放入安全管理部门,他们大多知识老化,管理理念落后,只是想在安全管理岗位上混个退休。他们在安全管理中,消极应付,总免不了好人主义。并且一些铁路运输单位领导平时对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抱着摆设态度,不予重视。

4.目前铁路安全工作的法规及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铁路法》,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列》。为了切实保护铁路设施的完整,确保铁路安全畅通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保护铁路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为了确保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铁道部制定了统一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铁道部还制定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为加强铁路装备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铁道部发布了各类设备的许可证实施的制度和细则.铁道部各职能部门针对各业务系统特点制定并颁布了《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事故救援规则》、《铁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则》、《机车运用规则》、《机车操纵规程》、《信号规则》等等。各铁路局结合各局的具体情况都制定了《行车组织规则》、《道口管理规则》、《车机联控标准用语》和一些设备运用、质量检修等有关的大、中维修规则,并且为保证行车安全,部、局相关部门还下发了有关行车安全的文件、电报和通知。而各运输站、段除了制定了《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和《机务段运用管理细则》外。还制定了各行车工种的标准化作业制度和考核办法。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和细致入微。为铁路运输安全的有序可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本世纪铁路进入了跨越式的发展后,随着铁路部门的多次改革调整和大量新建、改建的铁路设施陆续投入运营;一些原有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不适应现代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也不断地显露出来。尽管近几年一些铁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几经修改,也还是跟不上铁路的变化形势。甚至有些规章制度印刷好还没有完全发到每个职工的手上,就又要修改里面的条文。造成职工作业无所是从。再则,一些规章过繁过细,各有各词,缺乏必要的归纳和梳理,职工不易记忆理解和操作(当然有些原因是作业者文化素质偏低),致使职工作业有时违章还不到违章在哪个方面。还有各铁路局制定的行车组织方式和行车规章不尽相同,给目前铁道部推行的超长跨局交路的机车乘务员带来了诸多不便,也给行车调度指挥增加了难度,容易造成工作疏忽而引发事故,我们仔细研读现有的一些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路局以下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难发现一些条文和内容的不尽之处,有的规章存在相互矛盾。还有的规章制度政出多门,有的是着眼摆脱责任而制定的,在实际的工作常引起扯皮推诿,不利于各工作环节的协调配合,违背了“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的原则。更有甚者,在一些站、段 及车间 有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考核而制定,是安全管理的中为更方便的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而制定的。出现了一些规章制度(特别是考核制度)过泛过滥,而且由于没限制处罚权,各管理部门,甚至连班组长都能随心而定考核金额,人为造成现场职工违章作业频出,考核金额不断加大,职工收入变相减少。导致安全管理中干群关系紧张状况。

5.现今铁路安全技术设备状况

抓好铁路运输安全就是把防止铁路运输事故放在首位。而优良的铁路基础设施和先进的铁路运输技术装备就是预防铁路事故,确保现代铁路运输安全不可或缺的“硬件”。随着列车速度的提高,广泛采用保障铁路安全现代化信息技术产品,为我国铁路事故逐年大幅度的下降,保证运输安全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当前我国铁路机车都安装了 “三大件”(无线列调、机车信号、自动停车装置)、列车安全监控装置、使列车“两冒”事故下降了90%,由于红外线轴温探测网的普遍推广,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机车车辆轴承振动诊断仪、客车轴温报警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列车断轴下降了60%;可靠的电气集中和微机联锁,使错办列车进路事故下降了80%

新一代钢轨探伤仪、道口自动信号的投入使用,使脱轨,掉道和道口事故减少了近55%以上,车站无线电平面调车系统的运用。使调车挤岔、冲撞和掉道事故减少近50%。

但是,目前就上述设备的使用情况来看,设备的稳定性不高,故障时有发生。离铁路现代化的自动安全控制还有较大差距。列车未能做到出发条件,加速、定速、减速和定位停车的自动控制,许多情况下还须人工操控,一但人为疏忽极易发生事故。而平面调车监控装置对车站调车、机车出、入库和车站转线作业时还存在监控不控盲点,不能有效防止调车事故的发生。

6.我国现场铁路职工的安全工作情况

现在的铁路运输安全不仅需要良好的管理体制,完善的法规制度、优良的铁路基础设施和先进技术装备,更需要高文化,高业务技能的一线铁路职工,而且需要这些职工严明组织纪律,一丝不苟执行规章制度的工作作风。翻开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的案例,事故的主要原因90%铁路职工是业务水平不足,劳动纪律涣散,有章不循造成的。就我国目前铁路职工人员情况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铁路的一线职工大体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上世纪八、九十年铁路一线职工大多是由部队退伍分配和铁路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困难招收进来,这些职工文化程度大多在高中以下,但他们体能素质相对较好,工作有猛劲,比较适合当时铁路运输设备落后,工作劳动强度较大,业务技能要求不高现场工作。那时在一线技术岗位上也少量分配一些的铁路中专和技校毕业生。随着铁路技术装备突飞猛劲的发展,铁路运输的科技知识含量不断增高,一些现场人力工作已经被先进的设备所取代。由此产生了新的并需要高新知识技能的工作岗位。现在这些职工正值中壮年,都占据着铁路运输一线的重要工作岗位,成为铁路生产主力,由于其中大多文化程度较低,业务理论知识薄弱,甚至有的不求上进只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铁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的建设和发展。而且随着新线大量投入使用,铁路特种行业高素质技术人才奇缺。我国当前铁路职工总体素质不高的情况,决定了铁路现场职工的作业水平,他们主观上都能认识到安全在运输生产上的重要性,也都希望自己在工作中要保安全不出事,深知出事故于公于私都无好处。可是在实际工作中。能自觉遵章守纪的并不多,他们在平常的工作中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以下七类情况:

(1)在工作中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执行规章太繁琐,束缚太多,在作业中,简单马虎一点无所谓,不会出事的。领导在的时候他们作业较为标准认真,可领导不在场的时候,就放心大胆地违章违纪,简化作业。可一但碰到意外情况,慌乱手脚,容易酿成事故。

(2)凭着习惯作业

平时不认真学习,对规章不甚了解,有的因文化水平低对规章一知半解,对非正常情况下的作业规定不清楚,遇到意外情况,也按平常的***惯判断处理问题,最后出了事故只知其然而不知道其所以然。

(3)工作不熟练,业务技能差,做事紧张忙乱,一旦碰到突发事件和非正常情况时候,忘了规章和乱了作业顺序,造成失误,极易引发事故。

(4)作业中盲目求快,与规章制度于不顾,错误地认为“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以蛮干为能事,随意简化作业,违章违纪,臆测行车,对安全运输生产构成威胁。

(5)自以为和领导关系好,或是“拳头硬”会恐吓,违章乱纪没人会管,没人敢管,就是出事了可以想法私了,可以推卸责任不受处罚。因此工作中胆大妄为,随心所欲,有章不循,这类人出一般小事故,几乎多会上下沟通摆平,可是一旦出了大事往往一把鼻涕,一把泪。后悔不己,而且领导也跟着“倒霉”。

(6)心理失衡,于规章制度不顾:看到社会上某些垄断行业职工的高收入,对比自己又苦又累铁路工作的低收入,加上不断上涨的物价给生活带来压力,心灰意懒;有的人怀才不育工作情绪低落;有的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或是受到不公平待遇;有的受到处分或是扣罚工资奖金,心怀不满;他们上班无精打采,为泄怒气,工作马虎了事,将规章和劳动纪律抛掷脑后。对运输安全生产很是不利。.(7)碍于情面,违章违纪:有的人本来也想遵章守纪,认真工作。但面对每天一起上班,低头不见抬头见同人。看到他们不讲规章,简化作业,自己怕伤了和气,也只好违心将就地配合工作,最后出了事故,冤枉地背个责任受处罚。

(8)铁路运输安全的外部环境,随着我国铁路运输线快速延伸,铁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但于此同时,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有时也会给铁路带来一些矛盾和纠纷。人口的流动,贫富差距的拉大,有些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失意,心理扭曲,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往往会发泄到铁路上,有的恶意破坏铁路设施,有的人为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甚者上铁路拦堵列车,想借此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的为金钱盗买铁路器材;还有的学生和小孩认为好玩用石块击打列车,在铁轨上摆放石子。给铁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现在铁路年年提速,可是铁路沿线周边一些单位和居民安全意识颇为淡薄,有的单位或个人图方便在铁路线上非法私自设置道口、铺挖人行便道,还有在铁路防护围墙开小门,破坏铁栏网,随意进入铁路,违章在铁路上行走和放养牲畜,不按规定穿越轨道。有的机动车驾驶员不顾安全盲目抢越铁路道口,屡屡造成路外伤亡事故。每年铁路路外伤亡事故人数仅次于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每年也给铁路运输造成不少损失。

三、对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现状的思考

1.深化铁路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

为改变我国现行铁路在安全监管上“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和安全管理迁就于运输生产经营的不合理现象,就应当理清行政执法和运输生产的关系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公平正义地解决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纠纷。为更好地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就必须继续深化铁路体制改革,采取政企分开,建全高效廉洁的铁路安全行政监控体系和构建现代铁路运输企业制度。2.坚持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改革

在铁路机构改革的设计中,要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要从整体的角度考虑,不能一拍脑袋,心血来潮就从眼前的局部利益搞出一个所谓的改革方案,可是当这种方案实施没多久就发现问题百出,又走回头路。在改革中要尽量避免运输安全管理中翻来覆去的不稳定因素。要建立科学高效和规范有序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也要做好应对改革中必然会出现的运输安全危机措施。

3.加强铁路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努力改善安全管理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待遇,积极吸引有文化 懂技术、会安全管理的专业化人才,增加安全管理教育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尽量克服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哄而上的形式主义弊端。4.正确认识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在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要按照“科学、统一、专业和规范”的原则制定各项准确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制度。铁路有关部门要端正安全管理工作思路,采取必要的措施,努力预防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政出多门,过繁过杂,相互抵触和难以执行的矛盾。务必根据铁路运输的发展状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制约铁路运输发展的法规条文和规章制度,杜绝哪些为方便完成考核任务变相搞创收滥定规章制度做法。要围绕铁路运输安全这个重点,细心制定铁路运输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5.加大铁路的科技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铁路技术装备, 坚决淘汰落后的铁路运输设备

不断升级改造现有的行车安全监管装置,消除铁路运输设备上的安全隐患,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以科技硬件取代繁琐的人工监管工作,以自动化运输控制装备替代人工操作,来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又能大量减少人员操控上失误。通过建立铁路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迅速有效地提高各项管理制度的推进落实。减轻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遏制了安全管理中的好人主义,有力地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6.职工队伍建设

加强现场铁路职工队伍建设,大力增加一线铁路职工安全教育投入,采取各种形式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鼓励职工参加提高学历的学习。不断增强提高现场职工的业务技能和文化水平。同时广招高等学历青年进行现场学习锻炼,为飞速发展的铁路提供具有高文化,高业务水准的后备力量。

7.根据现场职工违章违纪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处理。

(1)加强现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用血的事故教例告诫每一位职工,事故的发生来自至违章作业,来自违反劳动纪律,要求职工做到领导在和领导不在一个样,自觉严格地按照标准作业。同时使用必要的现场监控设备和加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力度,以督促“两违”职工克服侥幸心理,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理论和现场实作考试,及时了解职工业务理论水平和作业中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组织学习培训,特别是在新的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就要抓紧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对于比较少遇到的非正常行车办法要定期组织有关职工进行学习,以确保在非正常情况出现时,职工能从容应对。

(3)对于业务水平差的职工,应重点帮教,对心理素质较弱的职工,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对于那些不适应的运输重要岗位工作,老出事苗、事故的要立即撤换,绝不能抱残守缺,遗留安全的后患。

(4)加大监管,从严治路:对于在现场工作中,自以为是,违章蛮干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其违章违纪按规定严格考核,绝不能姑息纵容。

(5)正确处理好领导与职工间的公私关系,在生活、学习上对与自己的亲朋好友关心爱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当一视同人,不能循私枉章,这与己于亲友都有好处。同时安全管理者在安全管理中不能“欺软怕硬。欺生怕熟”要敢于碰硬,在运输安全标准化作业管理中只要把“硬刺头”解决了,其他人的安全管理问题一般都能迎刃而解。

(6)提高现场职工的工资和生活待遇:在铁路运输安全的管理中,我们不但要从标准制度上严格管理,防微杜渐。而且还要找出职工违章违纪深层次的原因,合理地提高铁路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生活待遇。充分利用先进设备替代笨重的体力劳动,不断改善铁路职工的工作环境,积极帮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在选人用人的管理上,公平公正,因人制宜,竞争上岗。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让职工精神饱满、自觉自愿地执行标准化作业。

(7)铁路各运输部门在安全的管理中要齐心配合,按照铁路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各部门各工种间要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在铁路运输安全中,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既协作,又互控。教育、检查和督促所属的现场铁路职工,杜绝现场作业中的职工碍于情面,不讲标准,简化作业的错误做法,以消除铁路运输中的安全隐患。

(8)铁路要与地方部门的紧密合作,积极开展爱路护路活动,向铁路沿线单位、学校和居民的广泛宣传有关路外安全知识。抓好铁路沿线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铁路外围的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的行为。铁路和道路相交应尽量设置成立体交叉,加强铁路行政执法,坚决撤除非法私建的道口和人行过道,对繁忙的铁路线两侧按规定设置栅栏进行全封闭,严禁行人或牲畜进入铁道,防止铁路机车车辆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和其他障碍物相撞的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四、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工作

要保证运输安全的长治久安必须做的以下几点,缺一不可。

需要不断深化改革现行铁路的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并根据铁路的发展,与时俱进地修订和完善的铁路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组建知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安全管理队伍,广泛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配备性能可靠的安全监控装置和检测仪器。努力提高现场铁路职工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标准化作业水平,稳定和谐的外部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运输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铁路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铁路运行时速的大大提高,又使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未能预见的更新情况和变化浮露出来,而且铁路安全管理难度也将随之加大,因此应当毫不放松地抓好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加倍警惕地解决铁路运输中的新问题,促使铁路运输安全的长期稳定,以确保铁路运输的快速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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