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效应(精选三篇)
多重效应 篇1
1. 研究背景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严重不均衡,自2000年达到0.4的警戒线,而要素分布的非均衡性是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浙江省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表现优异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初期,大量资源流向浙江,产生聚集效应,对浙江省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很多学者将浙江省经济飞速发展解释为要素聚集的带动。主要的观点是,改革开放以来,开放度高和政策环境良好的浙江等东部沿海省份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热土,极大地促进了出口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当地劳动力和中西部劳动力,地区产值迅速得到提高。经济发展的资本原始积累基本完成后,经济结构的高度化要求因运而生,各种研发投入经费增加,基础设施迅速发展完善。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要素聚集导致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吸引要素聚集。但是,对要素聚集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单要素的聚集研究中,即便很多地区存在多重要素的聚集,也只是将这些聚集的要素分开来,分别研究其聚集度。然而,不能忽视的经济事实是,诸多地区存在要素的多重聚集现象,而且,要素与要素之间必然将产生作用而不是孤立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经济影响更是不能忽视。
浙江省是要素多重聚集的典型省份,科学技术,国内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出口需求等等,明显存在多重要素聚集。而其中,根据内生增长理论,投资与技术的结合必然产生正的溢出效应。但是,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的聚集是否会造成投资过剩而产生负的经济影响,则非常值得研究。
2.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主要研究思路是,运用要素区位熵测度浙江省不同经济阶段的不同要素的聚集度,总结分析要素聚集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空间变化规律,说明要素多重聚集的存在。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要素的多重聚集将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研究方法包括:
(1)在第四部分要素聚集度测量中,采用区位熵指数度量要素的空间聚集度。区位熵计算主要采用的公式
如若q大于1, 说明生产要素x在区域i的聚集速度高于其经济增长速度。如若等于1,则说明,要素在该区域的聚集程度与其经济发展速度是匹配的。如若小于1,则说明要素聚集速度慢于该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通过测定浙江省不同时间段的要素区位熵,说明要素的空间流动和聚集规律,以证明要素多重聚集现象的存在。
(2)采用多元回归方法,以区域经济总量指标和速度指标等为被解释变量,以各种要素区位熵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具体计量经济模型如下:
其中,L, DK, FDI, M, A分别代表劳动力,国内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出口,技术水平等生产要素的区位熵。Pgdp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国内生产总值。ξi为随机干扰项(i=1, 2)。
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一个封闭的国民经济或区域内,国民生产总值是现存的生产能力即产出和需求的函数。从供给方面看,产出取决于生产要素劳动、资本、土地等的数量和质量;从需求方面看,总需求是有私人的消费需求和公共的消费需求以及私人和公共的投资需求两部分构成。此外,经济增长还取决于其他的一系列因素,如技术进步,空间结构,产业机构,基础设施体系,政治体制,社会体制以及这些因素随时间而发生的变化。在一个开放的国民经济或区域内,国民生产总值还受到区域外生产能力和需求的影响,可看作是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根据新古典区域经济学最典型的均衡分析法,最终得出结论,要素流动最终将达到均衡,各地的经济增长速度最终也将达到均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素所有者为了获得更高的要素报酬,将使要素流向边际报酬高的地区或行业,但是,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使得原本边际报酬高的地区不可能永远处于高水平,而将不可避免的下降,甚至低于原本边际报酬不如它的地区。要素的这种趋利流动最终将在地区间的要素边际报酬相等的时候停滞。新古典经济学在区域经济增长理论方面的分析也大致一样,地区间的经济增长率最终将趋于收敛。可以看出,新古典经济学之所以在区域经济增长理论上得出这样的结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的边际分析和均衡分析模式。边际量的递减是均衡产生的基础。但是,是否所有的经济要素之边际量都是遵循递减法则?如若不是,其区域经济收敛结论则无法得出。
内生增长理论将技术进步内生化,将人力资本因素纳入到经济增长分析模型。该理论认为,技术的边际产量是递增的,即技术将产生正的外部性而使得经济增长超过投资所决定的生产边界。也正是由于这一点,经济增长的趋同不是一定的,存在发散的可能性。随着经济学的发展,纳入区域经济增长分析的内生指标越来越多。人力资本与技术的含义也更加丰富,管理智慧也包括在其中。
多重聚集效应作用于区域经济增长的机制分析
国内学者傅道臣(1993)等在丹尼森的研究框架下,估算了人力资本、非人力资本、知识进展等各种因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沈坤荣(1994, 1999)等用类似的方法也估算了包括综合要素等在内的各要素对与经济增长的影响。新经济增长理论的总量生产函数非常不确定,学者们往往将对经济增长的诸因素放入计量模型,进行简单的回归。测算一定时期内某一地区或某些地区经济增长的各个促进要素对于经济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这种经验性的研究往往只是简单分解了各要素的贡献率,而忽视了要素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是经济增长的加速器,其产生的外部效应将带来经济增长的乘数扩张。
不论是要素集聚还是产业集聚,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是类似的。主要是规模效应,外部效应和乘数效应。聚集经济减少了企业获取各种要素的成本,不同的要素同时聚集还会产生相互影响。比如从理论上讲,资本和技术的同时聚集将扩大产出,产生规模报酬递增效应。国内投资与国外投资同时聚集,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将产生规模效应,加速经济增长。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将产生投资拥挤现象,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升。
分析框架
1.指标选取
本文选取的待研究变量为,劳动力、固定资产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规模、研发投入。这些变量的变化都有可能对浙江省的经济产生影响,本文将分别计算出他们的区位熵,研究其在浙江省的聚集程度。将计算出来的区位熵进行两两组合。确定那些要素的组合产生了重要的经济影响。具体指标体系如下:L:劳动力的区位熵,劳动力数量取从业人员总数;M:进出口总额区位熵;A:技术水平区位熵,取用研发投入代表技术要素投入;DK:固定资产投资区位熵;FDI:外商直接投资区位熵。以上变量均采用1998~2009年的相关数据。
2. 主要计量模型
其中,link1, link2分别表示要素的多重聚集度,是多重聚集要素的区位熵的乘积。Pgdp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国内生产总值。ξi为随机干扰项(i=1, 2)。
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根据浙江省1998~2011年的统计数据,得到各种要素的区位熵如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国内投资1998~2005年区位熵大于1。说明国内投资在浙江省发生了聚集,浙江省国内投资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2006年到2009年,国内投资的区位熵下降到1以下,说明在这一段时间,浙江省的国内投资增速慢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熵在1998~2002年小于1,说明这段时间,外商直接投资的聚集程度不是很高,而2003~2009年,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熵大于1, 2006、2007年甚至接近2。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这一段时间聚集于浙江的速度很快,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出口规模的区位熵虽然小于1,但主要是由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进出口规模迅速扩张,发展速度惊人,浙江的进出口数量即使逐年增长也仍然慢于全国的速度;劳动力要素区位熵小于1,说明劳动力的聚集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技术要素的区位熵在2006~2007年大于1,说明浙江省的技术水平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由表1还可以看出,浙江省的要素多重聚集现象。2003~2005年,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熵都大于1,说明这段时间,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都存在大规模的增长。技术水平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熵在2006~2007年均大于1。说明,这段时间浙江省的技术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3~2005年,浙江省的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出现了多重聚集,而且在这段时间,浙江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发生了下滑。2006~2007年,浙江省的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出现了多重聚集,且在这段时间,浙江省的经济增长速度飞速发展,如图1。
由以上可清晰看出,2003~2005年,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多重聚集对应于浙江省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 2006~2007年,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的多重聚集对应于浙江省经济增长速度的上升。
通过以下计量经济学模型更可看出,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多重聚集对浙江省区域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
由方程1和方程2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内投资的多重聚集将对经济产生负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的多重聚集将对经济产生正的影响。
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浙江省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避免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的过剩,这样势必产生投资过剩的低效率现象,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相反,应该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要素的共同聚集,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相结合将产生正的溢出,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浙江省在致力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合理引导投资流向,大量国内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的集中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国内投资更应该走向中西部,中西部投资市场广阔,是投资的较优选择。
多重效应 篇2
1.综合利用秸秆,优化能源结构
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生物能源材料。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气化等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我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从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看,石油、煤炭等一次性能源消費占比重很大。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石油消费的对外依存度达到52%。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汽车年消耗石油将达到2.56亿吨。从长期来看,改变我国能源结构必须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而发展生物质能源是世界新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提高绿色能源在我国能源中的比重。
2.综合利用秸秆,保护生态环境
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生物质能源,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绿色能源,大量减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如辽源市生物质电厂每年与电煤相比,减排二氧化碳约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3000吨,年产电2.5万千瓦。另外秸秆发电后的草木灰是高品质钾肥,可以替代部分化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据辽源电厂测算,年处理20万吨玉米秸秆,可使农民纯收入达到400万元,经济人和养机户纯收入632万元,正如像农民说的那样:“过去多数农户把农作物秸秆一烧了之,现在秸秆能卖钱了,成了农家的宝贝!”减轻秸秆焚烧可以减轻对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的影响。近年来多个城市出现因近郊农村焚烧秸秆导致烟雾漫城,交通事故频发;防止秸秆长期堆放引起的病虫害传播,有利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止火灾发生。由于北方春天风大,空气干燥,易发生火灾,减少秸秆堆放后可以保障农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综合利用秸秆,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农作物秸秆能源是可再生能源,只需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就可生产出数量可观的农作物秸秆。随着农业科技进步的加快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提升,农作物秸秆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日益突显。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开展深度加工,生产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产品,如秸秆发电得到的绿色电能热能和草木灰肥料,以秸秆为原料加工获得的秸秆酒精和固体、气体燃料及沼气等;农作物秸秆已进入市场流通,农民把秸秆卖给企业,1公斤秸秆的收入相当于1公斤粮食的1/3~1/4。这是农民增收领域的有效扩展,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的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从而使发展“生物质能源”与“粮食安全”相互促进;发展保护性耕作,实施秸秆覆盖、还田,能够培肥地力、蓄水保墒,提高粮食产量5%以上,节本20%以上。
4.综合利用秸秆,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
多重效应 篇3
关键词:组织结构,并购绩效,跨区域并购,相对规模
一、引言
尽管并购是否创造价值的争论仍然存在,但并购后重组是影响并购绩效的关键这个命题已获得绝大多数学者们的共识。Hitt(2001)、Shimizu(2004)以及项保华和殷瑾(2001)等国内外战略管理学者强调,并购后对并购双方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与重组是提升企业绩效实现并购预期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关键影响因素之一[1,2,3]而组织结构方面的调整是并购后重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4]。在并购发生后,对于被并购企业在主并企业组织结构中的位置,是保留其法人地位,采取母子公司制进行管理,还是取消其法人资格,作为一个分公司或者将其分拆重组,整合到主并企业的内部,是主并企业需要进行的一个重要决策。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企业的边界在于尽可能地节约交易成本[5]。并购前,主并企业与被并企业为相互独立的实体。由于主并企业进行并购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其自身的战略利益,因此在并购后,无论在组织结构上如何安排,即使是将被并方分拆重组或者仍为独立法人,仍是希望最大化主并企业的利益。Lubatkin等(1998)的研究发现,在实施并购后,使用总部分部制的组织结构要比母子公司制更为有效,因为在总部的集权控制下,能够更大地发挥下级单位之间的整合效应从而产生经济收益[6]。Capron和Hulland(1999)认为取消被并购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将其设置为分公司或者分拆纳入原先的组织架构中,有利于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整合,发挥出更大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7]。Larsson和Finkelstein(1999)也提出,并购后将被并购企业整合到主并企业内部,会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减少机会主义风险[8]。然而,现实中也可以观察到,大多数中国企业在进行并购之后,仍然保持被并购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作为其子公司[9]。那么,这种中国情境下的理论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其原因何在?企业的追逐经济利益的本质为何在这个战略选择中没有直接体现?抑或这种决策能够更有助于主并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事实上,战略管理学者强调,企业行为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更多时候是受到更多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调节作用。也就是说,学者们的研究中发现的企业行为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表现出不一致的原因很大程度在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10]。因此,本文试图在中国情境下检验主并企业在并购后对被并购企业的组织结构方面的选择与并购绩效的关系,并进一步探讨对于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关系产生影响的调节因素。
二、理论和假设推导
(一)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
一般来说,组织结构设置的基本经济逻辑在于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对于主并企业来说,并购后在组织结构方面的一个基本决策是要考虑将并购后的被并企业设置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还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11]。具体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考虑:
若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资格,则可能增加主并企业并购后的各种成本。首先,被并方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由于具有自身的经济利益需要满足,因此与主并企业的战略利益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分歧。而由于有限理性和环境不确定性的存在,主并企业会为了保持子公司与其协调一致,需要付出更多的资源和成本。例如被并企业管理层人员的有限理性,会导致其在理解或领会主并方的战略意志方面存在困难,或者在贯彻或执行战略时存在偏差。同时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在子公司这一个增加的层级链条上产生更多的风险。为了控制这种风险,也会增加企业成本。其次,被并方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需要加以监督和控制。经理人的自利和寻租“天性”,导致主并企业增加了代理成本。此外,由于主并企业无法直接获取子公司所在的市场或各种关系以及其能够接触和获取的资源,这种信息不对称更会潜在地增加子公司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造成的风险,因此主并企业需要更多的资源、更周密的规划、更复杂的机制,等等,去降低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潜在损失。这导致了主并企业在为控制子公司上花费了更多成本,影响了并购绩效。
如果取消被并购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则可以减少多方面的成本,增加经济效应。首先,若两企业之前是处于同一行业的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对手,则相互之间会在为市场或资源的竞争过程中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并购的发生,则直接减少了这种损耗,降低了企业成本。而若两企业之前是上下游关系,则对被并企业的并购降低了主并企业的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被并企业将直接作为主并企业的上游供应方或下游销售方提供服务。而将被并企业纳入主并企业的原有组织结构中,能更大程度地减少被并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时的机会主义行为。其次,将被并购企业设置为主并企业的分公司或者分拆重组,纳入到主并企业的原有组织结构当中,能够更有效地对并购后的企业内部资源进行整合,从而增加并购所能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例如,并购后因为某项价值链活动的规模增加,从而会降低单位成本,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而采购和营销渠道以及信息平台等方面的共享能够实现范围经济效应,此外,并购双方的某些在并购发生前未被充分利用或被闲置的资源,可以实现互补或协同效应。而如果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资格,由于其具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自身利益,因此对于主并企业来说,上述并购效应的发生需要更多的成本和代价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基本假设:
H1:与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相比,并购后取消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更有利于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
(二)区域因素的调节效应
在中国,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规范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Chan,Makino和Isobe(2010)认为,区域环境会对企业的战略行为和绩效产生各种直接和间接影响[12]。我国存在大量跨区域并购的企业行为。在跨区域并购中,影响企业绩效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当地政府[13]。对于我国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来说,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官员个人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9]。所辖地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承担税收的主体,因此如果并购后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意味着能够为税收和个人政绩提供更多支持。而当跨区域并购发生时,如果并购后主并方取消被并方原有的法人资格,则减少了一个上交税收增加财政的来源。也就是说,被并方所在地政府部门很难从企业并购后的收入增加效应中获得直接的收益。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往往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相关的财务会计审计等标准,具有更为规范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所需的人员数量也会更多,对于企业来说虽然会更为复杂并且导致需投入更多的资源,但对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来说,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其管理工作相应会更为方便,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如果并购后仍然保留目标企业的法人地位,将会获得当地政府更大的认可和支持。Capron和Guillen(2009)强调,新兴市场国家中,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对于企业的业务开展和市场地位的保持具有重要影响[14]。在我国,各个行政区域内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各级政府官员出于政绩的考虑,会对企业特别是外来企业提出诸多要求和限制[15,16]。而对于能够满足政府期望的企业,政府方面则会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和资源支持,有时候这种支持的力度相当大。因此很多情况下,这种来源于政府方面的支持对于并购是否能够成功进行以及并购后的绩效具有决定性作用。
此外,除了获得更多的政治性支持,主并企业保留被并方的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便于保持原有当地股东的股份或者吸收新的当地股东,从而获得当地股东的支持以及其拥有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对于并购后的业务开展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可见,跨区域时,设置为子公司能够获得更高的外部合法性,这种外部合法性所产生的制度性收益甚至要高于设置为分公司时所可能产生的经济效应。而同区域时,由于所有的制度关系仍然都属于同区域内的原有社会关系,此时是否需要通过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资格来获取外部合法性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区域因素对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即与取消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相比,跨区域并购后,保留其法人地位对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大。
(三)并购前绩效的调节效应
按照资源基础理论的观点,企业的绩效水平是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和企业能力的反映。Kim和Finkelstein(2009)指出,被并购企业在并购前的绩效水平越高,则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具有更优质的资源以及资源利用能力[17]。而要利用这种资源,则必须在更强的控制之下[6]。与保留被并购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相比,将被并购企业设置为分公司能够实施更强的控制。因此,当其被并购后,如果取消其法人资格,整合到主并企业的整体组织架构中,能够更好地进行并购后的资源整合,产生更大的规模效应和协调效应[17]。而如果保留独立法人资格,会使得被并购企业具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利,从而在客观上因为需要满足其自身的利益而无法以主并企业的战略利益为出发点。
另一方面,一个绩效水平较高的企业,往往意味着其高管在并购前被证明是具有较好管理能力的。如果保留其法人资格,使其仍然维持自主经营,则其原先的资源和能力仍然只能在被并购企业原先所在的单个业务产生作用。但如果并购后改为分公司,纳入到主并企业的组织结构中,或者将原先高管提升至主并企业的相应管理职位,则其原先的能力和资源可以产生更大的作用。例如,原先的各种社会资源和关系网络能够在更多业务范围使用。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3:被并购企业并购前的绩效水平对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即被并购企业并购前绩效越高,则与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相比,并购后取消其法人地位对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大。
(四)相对规模的调节效应
尽管企业规模并不代表着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但在很多时候,企业规模往往意味着企业经理人员的职位收益。尤其是在中国,企业的规模往往与企业管理者的权力和利益紧密相连[18]。因此,当被并购企业的相对规模较大时,如果被并购企业在并购之后的法人地位被取消,那么其原有高管人员可能会因为在企业内部层级和职位的改变,而导致他们的决策权和控制权相应会减少甚至丧失,其地位也会随之下降。这也意味着其个人的收益有可能受到损失。而如果保留法人资格,尽管可能会产生潜在的机会主义风险导致代理成本增加,但由于原先高管能够继续享有其之前的职位收益,从而降低对并购的抵触,进而减少并购后的协调成本,促进并购后的整合。因此相对来说,如果保留被并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有利于获得高管层更多的支持和更高的工作积极性。而被并方原有经理人员的认可和支持直接影响到并购过程的进行和并购后的运营[19]。
同样,当被并购企业原先的规模越大时,如果在并购后取消其法人地位,被并购企业原先的普通员工也会产生更大的失落感和抵触情绪,进而影响并购后的整合;而如果保留其法人地位,将会有利于缓解被并购企业员工对于并购的抵触而产生的潜在冲突,实现并购后整合过程中的平稳过渡,进而有利于主并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19]。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4:被并购企业的相对规模大小对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即被并购企业的相对规模越大,则与取消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相比,并购后保留其法人地位对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大。
三、研究设计
本研究共发放问卷282份,回收133份,其中有效问卷123份。123份样本的受访者中将近80%为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及部门负责人。
本文中的变量设置如下:
(1)组织结构。本文中的自变量为并购后被并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采用0~1虚拟变量,当并购后被并方仍然保留独立法人资格时,该变量取值为1,反之为0。
(2)并购绩效。本文中的因变量为并购绩效。本研究参照Hunt和Datta的研究,通过在问卷中测量并购后主并企业在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利润、盈利能力、现金流等五个方面实现预期目标的程度[20,21]来测量企业的并购后绩效,采用Likert五点测量,实现目标的程度越高取值越大。
(3)调节变量。区域因素,并购双方是否处于同一行政区域内,0~1虚拟变量,1为同省内,0为跨省;并购前绩效,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被并企业在并购前的相对绩效水平,Likert五点测量;相对规模,与主并企业相比,被并企业在并购前的相对规模,Likert五点测量。
(4)控制变量。结合前人对于并购绩效以及相关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在回归模型中设置如下控制变量:持股比例,并购后主并企业所拥有的被并企业的股权比例;交易方式,是否用现金支付该并购交易,0-1虚拟变量,1为现金,0为非现金;主并国有股,主并企业的国有股比例[22];主并经验,主并企业在该并购前的并购经验,Likert五点测量;业务相关,被并企业与主并企业在业务上的相关程度[23,24]Likert五点测量。
四、分析结果
表1和表2显示的是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和Peason相关系数矩阵。组织结构变量的均值为0.707,表明本研究中70.7%的样本在并购后仍然保留被并购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从变量的相关系数可以看到,并购绩效与组织结构变量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初步表明组织结构会对并购绩效产生影响。
研究中的各模型回归结果见表3和表4。各模型的因变量均为并购绩效。模型1为仅包含控制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模型2是在模型1中加入组织结构变量,检验组织结构与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从模型2中可以看到,组织结构与并购绩效的回归系数为0.486(p<0.01),表明组织结构变量与并购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1获得反向支持。即,并购后被并购企业保留独立法人资格,会比将被并购企业设置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要更加有利于并购绩效。
注:*p<0.1;**p<0.01;***p<0.001。(表2同)
模型3到模型5是在模型2中分别加入区域变量、并购前绩效以及相对规模这三个变量与组织结构变量的乘积项,来检验上述三个变量的调节作用。模型3的结果显示,结构变量和区域变量乘积项的回归系数为1.962(p<0.001),表明区域变量对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假设2获得支持。也就是说,与并购双方处在同一区域时相比,跨区域并购时,保留被并购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对于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要更强。模型4的结果显示,结构变量和并购前绩效乘积项的回归系数为-0.341(p<0.01),表明并购前绩效对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假设3获得支持。即被并购企业的并购前绩效越高时,保留被并购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对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小;被并购企业的并购前绩效越低时,保留被并购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对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大。模型5的结果显示,结构变量和相对规模乘积项的回归系数为0.457(p<0.001),表明相对规模对组织结构和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假设4获得支持。即,被并购企业的规模越大,保留被并购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对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大;被并购企业的规模越小时,保留被并购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对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会越小。
五、结论
并购后对被并购企业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设置对于实施并购的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本研究对并购后的结构设置和主并企业的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总的来说,设置为子公司会有利于并购绩效。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各种社会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等都不够完善,从而使得制度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甚至要高于市场环境的作用。也就是说,设置为子公司能够获得更高的合法性;这种制度合法性产生的间接收益甚至要强于设置为分公司时所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收益。例如,一个主要的逻辑在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的计征独立进行,税收的增加可以获得更多政府部门的支持,而且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也可享受当地政府给其提供的各种政策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无法直接为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提供税收这个最大的财政支持以及政绩来源,地方政府大多不愿为其提供优惠,甚至会出现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运营人为制造阻碍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相对数量的企业在并购后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地位,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能够利用被并购企业及其原先高管的社会关系。社会学的研究表明,在中国,企业之间的合作很多时候都是依赖于人际关系,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之间的私人交情。此外,保留独立法人,能够给予被并购企业员工一个平稳的整合时期,减少潜在的冲突,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以及并购双方原有文化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