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关键词: 销号 整改 学校 排查

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精选5篇)

篇1: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2015年3月8

桑村二中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安全,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挂号与整改销号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计划、安排、督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维修整改、验收审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天第一时间巡视管辖范围,督促老师、员工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排查要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汇总并上报学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及时商定解决方 案,交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组织落实。

4、所有教职工及工作人员提前上岗,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的第一目击人,要迅速了解现状,组织和维护现场,同时上报学校值周领导。发现危急的隐患,要有组织地控制现场秩序,采取适当处理措施降低安全隐患程度,无法处理的要迅速报告。

5、接到安全隐患现场报告后,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到,具有现实威胁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同时维持秩序,组织调度,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6、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应及时准确逐一登记,已经整改的,要记录整改时间,进行安全隐患销号;没有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定期落实,投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迅速请示报批,争取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批复后立即维修整改。

7、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整改中需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整改质量。谁

负责谁承担责任,安全隐患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完成整改不销号。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销号工作,真实记录整改完成时间;经过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需要整改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安排后续复查确认计划,确保万无一失。

9、安全隐患明显却不能发现,已经发现却不能按时整改,已经整改却质量不合格,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管理制度追究责任,事故重大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桑村二中 2015年1月2日

篇2: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实施方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

1、各矿井负责人负责对本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安全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二、隐患整改验收

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生产班班长,以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不漏矸,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4、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5、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6、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7、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三、安全隐患销号

1、各业务科室、生产区队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销号,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对消号的隐患,安全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

2、安全科、业务科室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已整改完毕的A级隐患、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科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消号。

篇3: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二O 一一年一月四日

中铁十七局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FA2合同段

2011年6月20日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 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 在隧道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 各部门、施工队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安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 安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安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 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

第七条 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 重大隐患由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第九条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或施工队,安质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部门或施工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第十一条 安质部门对被挂牌部门或施工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被挂牌部门或施工队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第十二条 安质部门每月底应就将本月的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项目部领导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题等内容。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铁十七局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

F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篇4:隐患整改挂号销号制度

管 理 制 度

运行队 2010年10月14日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我队、班组两级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消除井下作业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队长是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区队安全生产负责。

2、各班工(班)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班组)队安全生产负责。

3、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二)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1、隐患监督检查责任

(1)队长负责监督检查全队隐患排查整理情况;(2)跟班干部负责监督检查班组隐患排查整理情况;(3)工(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班组员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整理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干部负责区队管理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监督检查工(班)长隐患的排查和落实;

(2)干、工班长负责本班存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对隐患的排查和落实;

(3)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1、责任追究程序

追究责任职工→追究责任工(班)长→追究责任跟班队干→追究队长。

2、责任追究处理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四)安全管理制约体系

1、每位职工对排查出的隐患都必须及时上报工长,否则追究责任;

2、工(班)长必须将自己和职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跟班干部,否则追究责任;

3、跟班干部必须将自己及工班长、职工、安检员、瓦检员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队长,否则追究责任。

二、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1、)工(班)长每班必须填表向队值班报告;(2、)队长每5天必须填表向公司安管科报告;

2、隐患监督检查报告 对班组和职工排查出的隐患,工长和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并及时对隐患提出治理整改报告。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向队长报告,区队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队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安管科报告。

3、隐患治理验收报告

对班组和职工上报的安全隐患,跟班干部和工长要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处理,处理完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及时向队长或值班干部报告。

4、月度安全评价报告

队长每月组织召开干部会议,对辖区内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的评价,写出评价报告交安管科。

5、严查隐患,查出有公司掘进工作面现场隐患辨析细则规定的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

6、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7、跟班干部和工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瞒报或不报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落实的,否则,将予以严肃追究处理。视情节处罚50-200元。

三、队、班组两级对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机制

1、对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1)需要现场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和工(班)长现场立即整改,并将隐患整改结果汇报调度室和信息站。(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按照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值班干部安排跟班队干和工长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必须向值班干部或队长汇报,整改结束后,报请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3)需要立即停产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和工长立即组织员工进行停产整改,整改结束后,报请调度室检查验收合格下达开工命令后,方可恢复生产。

2、对区队干部和班组职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1)需要现场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和工(班)长组织职工现场立即整改,并将隐患整改结果汇报值班干部。(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队长或值班干部安排跟班队干和工长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必须向值班干部或队长汇报,整改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需要立即停产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和工长立即组织员工进行停产整改,整改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篇5:事故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下政办发[2009]03号

关于印发下洼镇重大事故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的通知

各管区,镇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现将《下洼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销号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并于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之日起20日内将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企业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定,经过认定如属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县政府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经过认真核查后,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整改指令》所指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县级有关部门、县政府安委会提出的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给我镇和各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的《整改指令》。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整改指令》后,分别由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领导签收。签收后要立即按照《整改指令》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属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分管领导同志要靠上去抓整改落实。属于直接管理、行业管理或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负责跟踪督查,确保在《整改指令》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收到《整改指令》后,对于直接监管的企业,要立即责成有关职责部门下达执法整改文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督促整改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采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留下详实证据。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销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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