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层
第1号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4年10月14日起实施4.4条“标识”改用新条文:4.4标识材质标注应符合以下规定:———按3.1分类规定, 单一产品使用的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 应标注;———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 (头层移膜皮革除外) , 允许标注“真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