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

关键词: 治理 煤矿

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共7篇)

篇1: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

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

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变“抽放”为“抽采”,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测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抽定产,以风定产,地质保障,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管理创新,落实责任,实现煤与瓦斯共采,建设安全、高效、环保矿区。

一、高投入

第一条 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

第二条 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

第三条 坚持瓦斯抽采激励政策(每立方米奖励0.06元),开采保护层激励政策(吨煤补贴工资基金10元),瓦斯抽采巷道和主要风道维修补贴政策(每米补贴2000元和3000元),地测系统创优争先激励政策和防止煤炭自燃发火激励政策。

二、高素质

第四条 健全“一通三防”机构,有条件的成立瓦斯和地质相结合的部门。

第五条 配齐配强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工程技术人员。“一通三防”人员最低达到技校毕业水平,数量要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第六条 矿井建立防突、抽采、通风、监测监控专业队伍,石门揭煤工作由防突专业队伍或石门揭煤专业化队伍承担。

第七条 瓦斯检测工与爆破工不得兼职。

第八条 加强职业教育,办好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建立安全培训中心,安监局设置安全培训处,矿井建立三级、四级安教室,区队建立五级安教室,并配足师资力量。

第十条 全员培训教育实行“五个一”(一日一专题、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奖惩)和“三同时”(工人干部同时参加培训、同时考试、同时接受奖惩),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夜校培训重点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第十一条 “三大员”(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安全管理准军事化,享受一线待遇,实行考核淘汰制。

第十二条 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担任班、队长;特殊工种必须有两年以上采掘工作经验,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四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管理,一流素质)。

三、严管理

第十四条 每年制定关于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

第十五条 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第十六条 坚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实行企业和矿井通风和瓦斯日报两级审阅制、公司调度每日瓦斯牌板制、现场瓦斯异常情况实时监控制。

第十八条 每周剖析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 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防突办公会和矿长月度“一通三防”述职制度。第二十条 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一通三防”督查和防突督导制度。第二十一条 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

浓度低于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第二十四条 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严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区、队长以上干部跟班。

第二十六条 石门揭煤和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十七条 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四、强技术

第二十八条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第二十九条 开采布局和巷道布置合理,有突出危险采掘面的回风严禁直接经过其它采掘面唯一的安全出口。

第三十条 通风设施可靠,永久风门联锁,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第三十一条 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

第三十二条 优选瓦斯抽采装备,实现抽采系统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地面泵实际抽采流量不小于100立方米/分钟,井下移动泵实际抽采流量达到40~60立方米/分钟,管路直径超过200毫米。应选择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150毫米的钻机。

第三十三条 强制性开采保护层,做到可保尽保,并抽采瓦斯,降低瓦斯压力。

第三十四条 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至少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三十五条 顶、底板穿层钻孔掩护强突出煤层掘进。

第三十六条 以突出煤层瓦斯地质图为基图编制防突预测图,全面反映掘进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等有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防止突出煤层采掘面相互之间应力集中的针对性措施定量化。开采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设计应避免造成应力集中。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在同一区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相向(背向)回采和相向(背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的间距均不得小于100米。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米,并且在小于60米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突出煤层双巷同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间的错茬距离必须保持50米以上,一个工作面放炮时,另一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临近煤层回采工作面的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贯通。第三十八条 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26条规定收集“四项指标”资料,若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应进行突出倾向性鉴定。

第三十九条 掘进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四十条 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抽采技术。凡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钟,或者用通

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以高抽巷或顶板走向钻孔为主、以穿层和顺层孔、上隅角采空区抽采、地面钻井等为辅的综合治理瓦斯措施。

第四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根据瓦斯涌出量分级选择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涌出量在10立方米/分钟以下的,采用上隅角埋管或局部顶板走向钻孔抽采方法;瓦斯涌出量在20立方米/分钟以下的,采用以顶板走向钻孔为主,辅以埋管抽采技术;瓦斯涌出量在20~50立方米/分钟的,应使用高抽巷,辅以埋管抽采技术;瓦斯涌出量在50立方米/分钟以上的,应使用高抽巷、回风巷穿层孔、上隅角埋管(或外错、内错尾排)、尾抽、地面钻井、工作面浅孔抽采等综合抽采技术。

第四十二条 在以下场所增设传感器: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传感器,其位置距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带均不大于8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

2、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的掘进面回风第一交汇点处。

3、长距离巷道掘进,每500~1000米巷道增设一个传感器。

4、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瓦斯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三条 采用高位钻孔注浆措施处理高温区域。

第四十四条 矿井供电设备实现无油化,并做到实时监测监控。

第四十五条 保证井下局部通风的连续供电。局扇高低压供电实现双电源;采区变电所电源从地面变电所或井下中央变电所直供,且做到至少两个电源;采区变电所分段运行;每一局扇都设有备用局扇,并做到主备局扇自动切换;主备局扇供电来自不同的电源。

第四十六条 井下局扇供电线路、设备实行强制性停电检修,局扇视同地面主扇进行管理。

五、重责任

第四十七条 落实企业瓦斯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干部“一通三防”责任制,制度牌板上墙上桌。

第四十八条 坚持定期对各矿党、政、技、安监、机电负责人和通风、地质副总工程师等安全责任考评制度。

第四十九条 凡瞒报“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虚报瓦斯抽采量、钻孔施工弄虚作假、瞒报瓦斯超限的,给予矿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第五十条 矿井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给予分管矿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给予矿长行政记过处分,党委书记党纪处分,分管矿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免职处理;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给予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免职处理,或降职、撤职处分,分管矿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篇2: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

十条”实施意见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2007-12-16 23:36:1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2)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第1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

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第2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

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第6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且小于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

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

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

篇3:简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辽矿集团公司矿井地质条件复杂,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俱全, 曾是全国煤矿事故多发的16 个重灾单位之一和全国煤矿45 个瓦斯重点监控企业之一。也是一通三防事故的重灾企业, 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自1990 年以来集团公司曾发生重大瓦斯事故9 起, 死亡人数184 人。如表1。

惨痛的事故教训告诉我们, 瓦斯治理工作一丝一毫不能放松, 近几年来, 辽矿集团公司始终坚持瓦斯治理技术的研究探索和应用。经过实践, 摸索出一整套符合辽源矿区实际的瓦斯治理技术和安全管理理念, 在网上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15 年创出了连续15 年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打破了辽矿集团公司历史上两年一响的怪圈, 保障了辽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 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最好水平。

1 辽源矿业集团公司概况

辽源煤田开发于1911 年, 1947 年6 月成立辽源矿务局, 2005 年12 月改制为辽源矿业 (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辽源、梅河、金宝屯、龙家堡、坪子、晶圆六个煤田。矿区分布于吉林省的辽源、通化、长春地区和内蒙古通辽市、贵州省毕节地区及云南的曲靖地区, 资源储量4.3 亿吨。

主要煤种有气煤和长焰煤。各矿瓦斯涌出差异较大, 其中梅河煤矿、西安矿、龙嘉堡矿均为高瓦斯矿井, 金宝屯矿为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发火期为0.5~3 个月, 各矿煤尘均有煤尘爆炸性。目前最大开采深度1050 米。辽源煤田是全国有名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发生俱全的煤田, 历史上曾多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 以瓦斯抽放为中心, 全面实施瓦斯综合治理技术

辽源矿业集团多年的实践证明, 治理瓦斯必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通风是治标、抽放是治本;抽放为主, 风排为辅。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强度的加大, 瓦斯涌出量越来越大, 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集团公司在立足瓦斯抽放基础上, 加大瓦斯综合治理的力度。

2.1 建立可靠的瓦斯抽放系统

在摸清各矿瓦斯质和瓦斯涌出规律的基础上, 结合实际各矿均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放系统。主要在瓦斯抽采系统上, 做到抽采系统能力足够、设施完善, 抽采工程超前、“抽、掘、采”平衡, 全公司充分利用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八套 (20 台) 和井下移动式抽放系统六套 (18 台) , 瓦斯抽采能力达到3860m3/min。 全公司平均瓦斯抽采率达到48%。并多次将小管路改为10 寸、12 寸大直径管路, 使瓦斯抽放能力和抽放效率大大增强, 并总结出了“三大一”密的瓦斯抽放经验。

2.2 确定科学打钻、抽放工艺提高瓦斯抽放效率

集团公司多次组织人员赴国外考察学习, 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经验, 在瓦斯抽放管理方面日趋成熟。

通过抽放工艺和抽放方法的不断优化, 使各矿井瓦斯抽放率由10% 提高到现在的48%。同时也使工作面配风量大幅度下降, 降低了采区风速, 提高了工作面的空气质量, 改善了工人的工作环境。

2.3 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

2002 年以来, 先后对各矿建立了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及时对各矿的系统升级改造, 实现了全集团公司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无线联网和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手机群发短信报警功能, 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

3 不断完善瓦斯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及保障体系

强化瓦斯管理工作, 将各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 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做到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是杜绝瓦斯事故的根本保证。

(1) 辽矿集团公司和各矿均成立了瓦斯专业领导小组, 负责卫生专项治理领导工作, 明确各层次的责任, 做到怎人明晰、权利明晰、利益明晰。

(2) 为规范和指导瓦斯防治工作, 集团公司先后制度下发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应的奖惩办法。使瓦斯治理工作有章可循制度严明、

(3) 强化现场管理。重点抓好瓦斯防治的第一道边防线, 建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三对口制度, 密码交接班制度等。生产必须符合通风规定的要求, 每年对各矿井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 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4 结束语

篇4:煤矿瓦斯治理对策浅析

【关键词】煤矿;瓦斯;治理

【中图分类号】TD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9-0440-01

1、煤矿瓦斯治理的现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能源是煤炭,在我国所使用的一次能源中,它占居主体的位置,在我国一次能源的生产及消费结构中占据着约70%的比例。据统计,在2010年我国煤炭使用率约占60%,而到2050年将占一半以上,为此,煤炭做为我国的主要能源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使用。矿井中的瓦斯爆炸、井下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事故频频发生,令人震惊,更严重的是在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直接威胁着煤矿的生产安全和对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随着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数量逐年增多,其不断增加的开采深度,使瓦斯对采矿安全的威胁日趋严重,治理瓦斯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迫在眉睫。如今,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煤炭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如何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更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瓦斯治理工作是当前的主要工作内容。

2、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资金投入不足,技术装备亟待升级

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推动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使得煤炭在供应方面的日趋紧张,导致煤炭价格随着煤炭需求的激增方面而加速增长。在经济利益方面,煤矿行业利润是很可观的,为了使自己的收益更大些,很多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对减少瓦斯治理的投入方面,使得利润最大化。由此带来的不仅仅是引发行业内部之间的恶性竞争,还使其它的煤矿企业频频模仿,在减少瓦斯治理投入的同时,获取更高经济效益,最终使瓦斯安全隐患的不断产生。与此同时,将本该用在培训专业的瓦斯防护知识方面的资金通通投资在煤矿的其他生产方面,这些生产者只为追求高额利润,完全漠视瓦斯防护投入或瓦斯处理装备老化陈旧,这样一来,更为瓦斯安全事故出现埋下隐患。同先進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煤炭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只占其二分之一左右,因此在瓦斯治理装备中,主扇风机增补和改造、局部通风机、抽采钻机和瓦斯检测仪器的装备制造都急需升级改造。

2.2 一些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合理

在矿井通风方面,一方面部分矿井的新采区并没有形成完善的通风和排水系统,就急于实行“剃头”开采,这样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有些矿井在增加开采深度后,仍然采用中央并列式或使用浅部风井回风方法,风速的超限,使得矿井通风系统抗灾能力减弱。治理瓦斯的基础是通风,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可以有效的减少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情况。因而要进一步在降低通风阻力、保证通风断面、完善系统这些重大问题上进行提高。

2.3 瓦斯抽放方法单一

首先,国外的煤矿瓦斯抽放大多是采取地面抽放方式,并且直接液化。而我国在煤矿瓦斯抽放多采用的是井下抽放方式,在对地面大钻孔直接抽放方式上,基本没有得到更新的应用。其次是使用落后的瓦斯抽放装备,在利用瓦斯的研究和使用上都需进一步提高。

2.4 监测监控系统需要完善和更新

随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多数煤矿里的建立,在使用上,有些问题在上还存在着不足:其一,尽管实现了矿井内局域联网的连接,但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全,如信息化管理和应急处置在使用上的差距,故而造成联网效果不理想;其二,在瓦斯超限等现场应急分析处理不及时时,现场管理和维护技术人员严重稀缺,以及操作和维护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从而造成系统维护不到位的后果;其三,在《煤炭安全规程》要求中,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监测分站配置数量没能达到要求,也使得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普遍配置的相对简单化。

3、煤矿瓦斯治理的对策

3.1 提高装备水平

第一,煤矿企业在生产时,尽量避免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在完善科技水平、加速技术创新、强制消除存在有安全隐患的装备和工艺以及解决过去欠账问题的同时,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水平,即而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降低瓦斯事故发生的频率。第二,煤矿生产企业要提高与相关科研院校的合作水平,把重心放在煤矿瓦斯区域和瓦斯涌出量的预测、瓦斯爆炸预警信号,以及煤矿粉尘、火灾等主要灾害防治与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的必要技术上,用新的技术实现计算机虚拟现实,从而加快推广与转化由煤矿安全科技所带来的成果。

在投入瓦斯装备使用时,首先做到系统可靠性、装备起源化、风流稳定性和风量充足等优化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并配备各类超长抽采钻机和必要的移动抽采泵来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先抽后采、抽采平衡构建立体化的瓦斯抽采系统。

3.2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即煤矿瓦斯治理的基础,更是矿井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实现矿井高产优质高效的先决条件是合理的通风系统。独立、稳定、可靠矿井通风系统的重要性,在生产工作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动,才不会使瓦斯积聚、超限,从而大大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合理的系统管理、完善的设施装备、充足的新鲜空气、稳定的风向流动,才能从本质上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在实际操作时,要以优化通风系统为基础,适当降低通风阻力提高通风能力等,完成系统可靠性的最终目的。

3.3 完善矿井瓦斯抽采技术

我国的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其煤层的深埋度大多较深,大约一半以上的煤田不适宜地面大范围开采,因而在使用抽采的方法时,要根据每个煤矿的地质情况进行,充分以井下抽放与地面抽放立体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瓦斯抽放率和瓦斯抽放量。

3.4 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

运用先进技术,建立视频、语音、数据为一体的综合化信息网络基础,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安全生责任制,使用规范化管理,采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方法,实行全局联网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间断全程监控,当情况发生异常时,以齐全的装备、准确的数据、可靠的断电和迅速处置的方法迅速排查和去除瓦斯危险源头,从根本意义上消灭事故的发生。

4、结论

篇5: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 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 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6 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 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 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 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第24条建立健全通防管理激励政策。年度内矿杜绝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且安全评估合格的矿井通防专管人员、通风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矿安全生产部室通防专管人员实行奖励,费用从矿安全奖励资金中提取。

篇6:瓦斯治理十条红线

采超掘。

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

瓦斯治理十条红线

十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

十二、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

十三、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的造成监控数据失真的

十四、擅自搞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点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

电。

十五、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

十六、虚报抽排瓦斯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抽采量。

十七、瓦斯参数测定防突效果检验数据能虚作假的。

十八、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系统。

十九、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虚假评价或不安措施超前距控制、超

采超掘。

二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

瓦斯治理十条红线

二十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

二十二、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二

十三、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的造成监控数据失真的 二

十四、擅自搞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点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

断电。

二十五、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

能。

二十六、虚报抽排瓦斯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抽采量。

二十七、瓦斯参数测定防突效果检验数据能虚作假的。

二十八、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系统。

二十九、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虚假评价或不安措施超前距控制、超采超掘。

篇7:保德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展望

根据保德煤矿煤层瓦斯赋存状况, 通过通风、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等瓦斯治理技术, 矿井瓦斯涌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但随着矿井开拓、开采水平的延深, 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进一步增大, 瓦斯灾害进一步加重, 因此矿井的瓦斯治理技术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1]。

1 瓦斯治理措施

保德煤矿在瓦斯治理方面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1.1 井上下钻孔相结合立体的综合超前、超深预抽技术研究

通过在矿井深部区域地面施工预抽垂直钻孔, 井下施工沿煤层钻孔与立井对接, 实现对深部区域多煤层超前预抽、延长煤层预抽时间、提高预抽率, 使矿井的预抽期由现在的1.5 a延长至4~5 a, 实现高瓦斯矿井在低瓦斯状态下开采。目前, 已经施工了2口试验井。

1.2 高位走向钻孔治理回风隅角瓦斯技术研究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利用定向千米钻机施工不同层位、不同长度、不同数量的高位走向钻孔等方法, 实现对矿井瓦斯的综合治理。目前在81306工作面主回撤通道施工了3个走向高位钻孔, 待81306工作面回采至指定位置时, 将对抽放参数进行密切观测, 对抽放效果进行认真总结。

1.3 煤巷掘进区域预抽效果检验指标合理临界值的试验研究

保德煤矿三盘区深部区域煤巷掘进前实施区域预抽的防突措施, 存在瓦斯压力测定结果准确度差 (预抽孔影响) 、测点布置困难 (无顶底板巷道, 顺层测压孔难以满足区域效果检验测点布孔要求) 和测定周期长 (瓦斯压力稳定至少需要3~5 d) 等缺点, 不能保障区域效果检验的可靠性, 影响了矿井安全高效掘进。而采用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无上述缺点, 但8#煤层变质程度低, 具有瓦斯压力大而对应瓦斯含量偏小的特点 (相对瓦斯压力0.74 MPa对应瓦斯含量4.03 m3/t左右) 。若采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未试验考察前瓦斯含量的推荐临界值8 m3/t作为效果检验指标临界值, 则当前掘进区域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均小于推荐临界值8 m3/t, 而实际掘进过程中曾出现瓦斯异常涌出的现象, 显然采用瓦斯含量8 m3/t作为临界值是不合适的,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若采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未试验考察前瓦斯压力的推荐临界值所对应的瓦斯含量4.03 m3/t作为效果检验指标临界值, 则对掘进时压力较大, 且在实际掘进过程中残余瓦斯含量大于4.03 m3/t时也未出现瓦斯异常涌出现象。因此, 需要把煤巷掘进瓦斯含量4.03 m3/t作为效果检验指标的临界值进行试验考察。

综上所述, 确定三盘区深部煤巷掘进区域效果检验指标合理临界值对保障保德煤矿三盘区安全、高效掘进具有重大意义[2]。

1.4 健全瓦斯抽采在线监测系统

在现有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的基础上, 扩大监控布点范围, 对瓦斯抽放主管、支管、钻场及钻孔的浓度、压力、流量等各种抽采参数实时在线监控, 及时监控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确保抽采系统可靠运行。

2 需立项的基础技术研究

根据保德煤矿未来几年采掘接续计划, 矿井在有关瓦斯治理方面需要做如下几项工作。

2.1 矿井瓦斯地质动态分析系统建设

保德煤矿实测瓦斯压力较大 (最大瓦斯压力达到1.8 MPa) , 说明8#煤层存在很大的突出危险倾向性。若突遇大的构造或较厚软分层, 存在突出的可能。从国内煤矿突出发生的事例来看, 大多数的突出事故均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煤层瓦斯地质对突出发生的影响因素权重较大;从突出事故来看, 大多缺乏对煤层瓦斯地质的系统掌握, 在煤层瓦斯地质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更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

因此, 保德煤矿应加强煤层瓦斯赋存及地质构造发育状况研究, 及时分析煤层瓦斯地质动态, 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3]。

2.2 瓦斯预抽钻孔水力压裂增透与钻孔封孔技术研究

随着保德煤矿开采深度的逐年增加, 吨煤瓦斯含量将逐步升高, 瓦斯抽采治理效果成为影响矿安全高效生产的主控因素。要保证抽采效果, 就需要一定的抽采时间和抽采工程。为解决瓦斯治理难题, 需要对8#煤层进行水力压裂增透, 以提高煤层透气性系数, 减小钻孔流量衰减系数, 缩短抽采达标时间, 减少钻孔工程量。因此, 有必要开展水力压裂增透技术的科研工作。

2.3 矿井工作面瓦斯涌出动态特征突出预警系统建设

突出预测预报是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的前提。我国防突技术虽然已经建立起了“四位一体”的局部综合性防突措施, 但“四位一体”中的突出预测方法是一种接触式的点预测方法, 它主要是通过在煤壁上打钻, 测试钻孔或钻屑的瓦斯指标来进行预测。这种预测方法是间断性的点对点预测, 不能及时连续预测预报突出危险性, 它受到机械、人为因素的干扰, 影响了突出预测的准确性, 不能适应矿井综掘工作面高效生产、快速推进的需要。因此, 保德煤矿急需建立一种非接触式、连续突出预测的方法, 提高矿井的突出预测准确性与连续性, 满足综掘工作面突出预测需要。

2.4 矿井风网三维动态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随着保德煤矿的不断发展及煤炭产量的提升, 通风系统建设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 随着矿井开拓掘进范围不断扩大, 井下通风网络系统在时间和空间上变化非常快, 对通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因素增多。

(2) 作为高瓦斯矿井, 若要真正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必须严格实施以风定产, 需要对全矿井通风状况进行准确、高效地实时在线监控。

(3) 保德煤矿通风网络系统庞大、区域广。它的通风属性数据与空间地理属性数据非常繁杂, 两者还未实现立体化的有机结合。

(4) 对于技术先进的标准化管理矿井, 仅靠传统技术手段, 无法适应保德煤矿对通风系统智能化管理的需要。

矿井风网三维动态在线监控系统采用了一种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三维可视化矿井通风动态模拟运行系统。该系统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增强了通风系统运行稳定性, 实现了通风系统运行三维立体化, 及时发现多次通风异常状况并进行预警, 为矿井安全生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4]。

综上所述, 保德煤矿有必要采用这种先进的三维动态模拟通风运行系统, 为神东公司乃至神华集团的通风管理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3 矿井瓦斯治理技术展望

经过上述瓦斯治理措施和瓦斯治理立项研究项目的成功实施, 将会进一步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工作水平, 把保德煤矿打造成“国内一流长效机制的现代化安全、高效、绿色的高瓦斯示范化矿井”。

摘要:保德煤矿在瓦斯治理方面正在进行井上下钻孔相结合立体的综合超前、超深度预抽技术研究, 高位走向钻孔治理回风隅角瓦斯技术研究, 煤巷掘进区域预抽效果检验指标合理临界值的试验研究, 健全瓦斯抽采在线监测系统。论述了当前需要立项的矿井瓦斯地质动态分析系统、瓦斯预抽钻孔水力压裂增透与钻孔封孔技术研究、矿井工作面瓦斯涌出动态特征突出预警系统、矿井风网三维动态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等技术工作, 继而把“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工作向深层次推进, 使矿井成为“国内一流长效机制的现代化安全、高效、绿色的高瓦斯示范化矿井”。

关键词:瓦斯治理,区域效果,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示范矿井

参考文献

[1]程远平, 付建华, 俞启香.中国煤矿瓦斯抽采技术的发展[J].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2009 (2) :61-64.

[2]付建华, 程远平.中国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现状及防治对策[J].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2007 (3) :36-41.

[3]王兆丰, 刘军.我国煤矿瓦斯抽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煤矿安全, 2005 (3) :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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