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

关键词: 开展 农机 创建

农机安全(共8篇)

篇1:农机安全

加强农机监理

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摘 要]近年来,农业生产逐渐走向机械化,农机在农业成产中得到普遍的应用。同时农机的安全生产已经逐渐被社会所重视,本文中主要接受了农机应用不断普及的今天,怎样加强农机监理工作,以确保农机进行安全的生产。

[关键词] 农机 监理 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4)04-0228-01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是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关键。近几年,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类农业机械得到迅速发展,农机违规操作、黑车非驾、非法改型、客货混装、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呈上升趋势,农机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降低农机事故发生率,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迫切要求加强农机监理。

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机手安全意识

农机监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图版、宣传单、广播电视、媒体、短信和设立安全教育宣传咨询台,组织安全宣传小分队,调动村级安全员等多种形式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抓好春节、五

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年检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送督促检审短信,邮寄督促检审通知。

3.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日”活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发放安全手册、宣传单,上平安农机宣传课。

4.抓好农机重点作业区域和主要交通路段,村镇集市的过街横幅的悬挂和张贴工作。

5.做好庙会,农资交易会期间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做到安全宣传无盲点,确保对农机手和公路沿线群众农机安全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对农民群众的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从根本上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

二、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由于农业机械量多面广,执法环境特殊,农机监理部门在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消除隐患,把农机事故消除在萌芽之中。

1.做好季节性农机安全检查

农机监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农机作业特点积极开展春季、午收、三秋和冬季农机安全检查活动。要建立安全巡查和故障检修制度,深入农家场院、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停车场、码头和农机作业现场。做到有违章必纠正,有隐患必排除,安全事故零容忍。

2.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1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解决农机监理部门对上道路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执法困境,推进公安农机联合执法,落实公安农机联合执法实施办法,共建农机安全隐患信息通报平台。

2.2.集中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农机监理部门要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在农机事故多发期,积极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等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安全监管,提高三率

1.要建立健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农机安全维护、检修制度,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和建立安全员考核制度。

2.农机监理部门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油料库、维修间等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设施步局合理便于安全通行。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对合作社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力争实现合作社农机挂牌率、检验率、办证率达到100?。

四、规范业务办理,推进阳光政务

1.农机监理部门要将各项服务项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效,在服务窗口上墙公示,切实做到文明监理、优质服务。

2.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检验、驾驶员考试等重点环节。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将岗位责任细化分解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

3.设立行风投诉热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积极开展实地检验,做到服务送上门,法规送到户。

五、层层签立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1.政府主管领导、各乡镇长、农机局长、监理站长以及村级农机安全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监理站长、检验员、考试员、登记员、事故处理员、外勤执法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监理站与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六、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营造创建氛围,抓好农机源头管理,构筑农机安全生产防线,为构建和谐乡村提供保证

七、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农机监管水平

农机监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将农机监理装备纳入政府预算,提高农机监管水平,切实推进农机驾驶人员理科考试无纸化,术科考试电子化,检验检测制动化,事故处理迅捷化。

八、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执法素质

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是关键。

1.要认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三严三实”为统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领导班子和全体农机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积极引导农机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困、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

2.要积极开展培训。农机监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机实地检验办法》、农业部41号、43号令专题培训和现代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高海军,王晗.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J].吉林农业,2013,10:54.[2]李东涛,任恩秀.加强农机监督管理 确保农机安全生产[J].吉林农业,2011,03:191.

篇2:农机安全

一、农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设立农机安全生产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任:邓静

副主任:覃广松陈海斌钟振林

成员:罗江郑洪健陈洪政。陈元龙廉元赵天黄达珍李蒙生罗斌

二、主要职责.

(一)协调全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玉州、福绵两区农机

安全生产情况向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对策和建议。

(二)组织玉林市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活动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活动。

(三)督查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制。

组织协调农机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特大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事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定期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会议,组织机手开好安全日学习例会。

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

(一)每季度把我科的年检审、田检路查、专项整治等农机安全生产

工作进行一次通报。

(二)每季后5日内向市农机监理所书面报送当季辖区内安全监理工

作、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及下季度工作安排等。

(三)积极向《玉林市农机监理简报》报导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

农机安全生产《简报》分别发送有关部门。

(四)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辖区的重大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会议、重

大、特大农机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情况。

五、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伤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下列事故,必须

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市农机监理所领导、市农机安委会和区农机安全监理总

站、区农机安委会,并及时续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特大农机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l l人

以上,或者死

1、T l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

失6万元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2、重大农机事故:一次死亡l至2人,或者重伤3人,轻伤l 0人以

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农机安全事故;

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农机事故。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事故发生原因、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组织抢救情况等。

(二)自治区农机事故报告值班电话:0 7 7 1—5 6 2 4 7 1 7(白天)、5 6 4 5 6 9 0

(夜晚)。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电

话:2 8 3 6 0 6 8。特大农机事故在报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同时报市安委

会。

(三)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

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农机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组织制度

(一)农机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遵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

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组织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安全工作制度》

执行。

(二)我科负责处理玉州、福绵辖区内发生的农机事故。1(三)辖区内发生特大农机事故,要主动做好现场抢救的具体组织工

.作并开展调查处理。

七、农机重大、特大事故追究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除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

处理责任人外,对人员和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事故,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者,由市农机安委会提出建议,对事故发生(或事故主要责任单位)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报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自治

区农机监理机关备案。

1、发生特大农机事故(一次死亡3 0人以上)的;

2、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酿成二次死亡1 0人以上(含1 0

人)或直接

经济损失2 0 0万元以上的农机事故;

3、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同类重大农机事

故的;

4、发生一次死伤1 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l 5 0万元以上的农机事故,地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关主要领导未到现场指挥抢救,造成严重

后果的。

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篇3:农机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坚决堵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漏洞, 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德兴市农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道路, 对农机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尤其是对乡村道路、农村集贸市场等易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重点区域、危险路段, 进行拉网式排查, 重点查处拖拉机载人赶集、人货混装等违章行为, 坚决制止和取缔无牌无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 确保农机安全无事故。对农机销售企业、农机维修中心、农田作业的收割机也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在检查中共纠正违章车辆60余台次, 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36起, 且均已得到整改, 整改率100%;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同时还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篇4:农机安全

关键词:乡镇农机;农机管理;措施分析

中图分类号:S232.4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5.10.013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领域还处于原始劳动力的水平,机械化程度较低,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与体制改革建设,农业生产对于机械化上产的需求越来越大。农业生产体制的集约化、专业化是现代农业领域的主要思路,农机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的搭建形成,是农业现代化管理的标志,各地政府也在引导农业农机生产合作、鼓励农业用地的高效绿色的现代生产,推进农业效益的增长发展。本文将针对乡镇农机管理工作体系进行分析探讨。

1乡镇农机管理意义与作用

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我国从传统的农业时代步入了工业时代,但仍是农业大国,对于农业生产和管理领域的机械需求还是比较多的,随着政策扶持与整体产业水平的提高,乡镇农机如雨后春笋般装配到大部分农户家庭。因此基数庞大的农机在缺乏管理管控的制约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于安全生产、高效产出都有比较大的影响。近年农机数量的猛增以及管理法案措施的延迟,引发了很多农机安全事故,对人身安全与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因此,根据乡镇农机的特殊性以及现状,出台相关管理管控法案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安全管控也对农业产值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2乡镇农机管理现状与不足

2.1政策法规约束缺失

我国当前农业农机的安全生产及规范使用形势严峻,相关安全、农业部门的监理力度与职能有了新的挑战,整个农业农机产业缺失相关的政策法规约束,各大农机厂商执行安全标准也不尽统一,这不仅为管理平台的搭建带来困阻,也为用户对农机的安全使用实施带来困阻。因此,相关条例与行业标准的缺失是妨碍农机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因。

2.2缺乏自研创新

相关部门与研发机构缺乏专项的发展研究资金,对于农机生产技术,后续生产、使用、维护等相关技术的创新缺乏突破优化性的研究,以致于整个农业农机生产水平还是以传统的简单机械、人力劳作為主,这种生产方式对于效益的提高并不是很显著。

2.3宣传、推广工作不到位

由于国家体制改革,与生产需要,在农业农机领域的管控、推广并没有受到必要的重视与实施。相关管控部门也缺失相应的宣传、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的举措。广大的农户家庭还没有接触到先进的生产技术、规范的农机操作技术。因此,农户的生产模式转变与安全生产、规范生产的意识对农机管控管理有着关键影响。

3加强农机管理的措施

3.1加强农机管理监管力度

农机从生产从生产,再到使用维护,都应建立相应的规范操作体系,加强安全操作的宣传力度,能够使广大农户掌握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安全法律知识,对于农机的使用范围,行驶限制都要有明确的标识规划,杜绝紊乱无章的农机操作行为。

3.2做好宣传培训

随着农机的需求量连连攀升,农机监督管理是农机管理体系的重要措施,结合相关的安全操作宣传,将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及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开展引向深入,专有工作人员也需将未经审核批准的农机调查出来,利用培训时间进行访村登记审核,农户也应积极配合农机检验升级以及相应的技术培训。

3.3实现办公自动化,强化统计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农机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保证农机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单位无条件配备电脑的情况。抓实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向机手发放宣传资料,并适时督促农机驾驶人员参加安全日活动。

3.4对农机生产调度指挥

“指挥中心”将对春播、夏耕、秋收和秋整地的进度适时汇总,为全省耕种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农机跨区作业时,进行调度指挥;农忙季节时,及时高效地调配省内农机开展作业。对农机售后服务远程化。整合农机推广、销售、鉴定、监理、维修等方面的专家,适时进驻指挥中心,开展农机远程交互式维修咨询和农机故障分析处理;开展农机保养检修远程技术指导;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和机务管理技术咨询;开展农机新技术培训。

3.5扩展其他功能

在对农机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上,管控体系还需必要的农机操作和机务管理技能培训系统,通过系统平台的搭建,全省农委、农机部门可以实时网络交流沟通工作;工作人员也可对全省气候、作物种植、土壤情况和农业灾情分析及预测;利用云平台语音导航农机作业和行驶;农机车辆远程油量监控和分析。

4结语

农业农机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管理组织人员的积极参与,定期检查检测农机运作状况以及生产的环境安全,调研排错工作需要耐心仔细,绝不能放过一丝可疑的安全隐患,这对于保障人生安全与产能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陆克忠.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1(10).

[2]李玉.浅谈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利福商厦有限公司(电子版),2011,(23)

[3]高燕.搞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的几点意见[J].中华会计安阳分校,2014,(21)

篇5:浅谈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事故预防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农机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增长,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这也必将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但是,随着农业机械的大量增加,农机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就拿我市说,农机交通事故能占整个交通事故的10%以上,另外,在农田、场院、机耕道路以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屡见不鲜,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政府下发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地位,同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也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规章、文件,这就为各级农机部门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各级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农机安全生产,采取了有效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就目前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来看还存在许多弊端。

一是存在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难的现象,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主要存在于拖拉机管理,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执法主体地位。但是,没有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因目前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担负着拖拉机监督管理的任务,而国家也没有出台农机监理行政法规,从而导致农机监理机构执法难、难于执法的现象产生。

二是由于农机监理机构的性质不明确、体制不顺,使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体制五花八门,特别是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虽说是事业单位,但大部分都是差额或自收自支单位,我市4个县级农机监理站,3个是差额、1个市自收自支,工资、经费难以保证,从而严重挫伤了农机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由此而影响农机监理业务的开展。

三是农机监理队伍人员不足、设施装备条件差,农机监理人员和装备与管理的对象比例严重失调,就拿我市四个区县来说,负责20余万台拖拉机和30多万台其他农业机械的管理,4个区县农机监理站仅有农机监理人员50人、13台农机监理工作用车,很难适应农机监理工作的需要,加之拖拉机和各类农业机械都分布在广大农村、千家万户,给开展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所以很难完成所担负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四是由于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大批农机手安全生产常识、技术操作水平差,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管理,从而出现大量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章违法作业现象,我市70%以上的机手没有接受正规培训,技术操作水平低下,这就为农机安全生产埋下了诸多隐患。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来看,要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和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就必须从体制、机制、源头上来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不适应的突出问题,才能有利于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

《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把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执法主体管理职权授予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但没有明确农机监理机构是否是执法主体。我省出台的《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也只是明确了农业机械的使用监督管理权由农业机械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级政府又没有明确农机监理机构的性质和执法地位。但是,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许可必须由行政机关实施,因此,农机监理机构无权行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权,所以,要使农机监理机构担负起以拖拉机管理为主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重任,必须明确其性质和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体制,为农机监理机构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明确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许可范围

根据《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就是说农机部门只有宣传教育、发牌发证、检验审验三项权利,而没有授予道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只有许可发放权,只是行使拖拉机“车管所”的职能。却把拖拉机的违章处罚、事故处理的许可监督权交给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造成许可发放与许可监督的脱节。农机部门只准许发牌发证而没有监管处罚权,有责无权,这样使农机监理机构根本无法去履行职责,实施有效管理。这也不符合国家《立法》“权责一致”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此,为使农机监理机构做到“权责一致”,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应进一步明确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农业机械登记、核发牌证、驾驶人考试发证、安全技术检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违法行为、处理农业机械事故的行政许可范围,为农机监理机构依法行政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和装备建设

为适应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首先应理顺农机监理机构体制,健全并完善各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特别是应加强区县、乡镇、村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应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定岗定编,以解决基层农机监理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对农机监理队伍的规范化培训教育,重点从业务职能、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法律法规观念和执法能力,使之更好地适应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大对农机监理装备的投入力度,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大农机监理收费用于装备投入的比例,以增加和更新农机监理装备,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备的物质装备和工作条件,为农机监理机构依法行政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

农业机械是广大农民重要的生产工具、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主要途径。但是由于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相对低下,法律法规意识和观念淡薄,只知使用的重要性,不知安全的重要性,这是造成诸多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加大对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一是要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技能教育,帮助农机手熟悉农机构造,掌握使用维护知识和简单故障排除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农机手的考核工作,提高农机手的驾驶、操作技术,增强他们对复杂作业环境的应变能力,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帮助农机手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清违章操作的社会危害性和发生农机事故应负的法律责任,从而使他们提高守法的自觉性,自觉地为农机安全生产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

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针对农业机械作业特点,加强农业机械的源头管理,加大对拖拉机和农业机械的专项整治,做好农业机械的检验工作,确保投入生产的农业机械处于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农机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依法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为农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篇6:农机安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11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1]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朝勋局长

副组长:刘红玲副局长

成员:周翔局办公室主任

陈玥局监理科科长

余明英局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篇7:农机安全常识

一、农机驾驶员安全操作常识

为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源头消除隐患,这就要求广大驾驶员认真学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努力提高安全驾驶技术,遵守法规,必须坚持如下的安全操作常识:

1.不开带病车,不用带病拖拉机作业,是农机生产不安全因素中极重要的因素,很容易被驾驶员和广大机户忽视。

2.不违章驾驶拖拉机,农机事故多数是由于违章行车造成的。

3.无证不准驾驶拖拉机,驾驶证件是驾驶员经过训练,考核合格而取得的合法驾驶资格的证明,无证人员往往是驾驶经验不足,遇有险情时心慌意乱,往往做出错误判断,这样就造成农机事故的发生。

4.拖车严禁载人和客货混载,拖拉机是农业生产

工具,它和其它机动车辆不同,设计结构不适于载人,客货混载更容易发生事故,行驶中遇有紧急情况制动时货物在惯力作用下继续向前移动,极易把人挤伤甚至挤死。另外,人坐在货物上面,遇到坑包时易把人颠下,而且货物有时会把人压在下面,造成过多人死亡或重伤。

5.严禁酒后驾驶操作,在驾驶的正常情况下,驾驶员的反应时间为0.6-0.9秒,而酒后的反应时间为1.5-2.0秒,换句话说,酒后不但会降低反应时间,而且还会丧失应变能力。

6.注意视线盲区的行驶安全,驾驶员驾车通过盲区时,要减速慢行,随时准备采取应变措施,防止事故。

7.夜间行车应注意的安全,为保证夜间引车安全,应做到:(1)遵守有关规定,夜间无灯光或灯光不全不出车。(2)夜间行车驶近交叉路口时,应减速,关闭远光灯,打开近光灯,转弯时要打开转向灯。

二、拖拉机田间作业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农机培训学校技术培训,并取得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拖拉机必须取得行驶证和牌照。

2.驾驶员在开车前后,要严格做好检查、保养工作。拖拉机必须保持技术状态正常,避免“三漏”(漏气、漏油、漏水)。

3.起动前,必须检查发动机的冷却水是否加足,机车行走系统的外部螺栓是否拧紧,变速杆是否放在空档位置,液压升降手柄是否放在下部位置。

4.田间作业时,要人不离车,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跳上跳下。农具挂接牢靠,农具未全部升起时不准转弯,严禁倒车作业。机车要作临时性保养、调整、检修或清除缠草时,必须停车熄火。

5.停车时,变速杆应放在空档,禁止长时间分离离合器。发动机熄火前,驾驶员不得远离机车。

6.机车过田埂、水沟,应先削平坡度或挖出缺口,用低速通过。一旦发生陷车,切莫加大油门猛冲,须将机车四周与地部的浮泥挖去,填以稻草、木板等物,用低速或其他车辆牵引的办法拉出。

三、脱粒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作业前:对机械各部分认真检查,调整和注油,传动皮带周围加防护装置。

2.作业中:不准非操作人员靠近机械;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穿肥大衣裤;不准用手或木棒向机内喂入禾杆;不准检查、调整、注油和排除故障;不准将石块、铁器喂入滚筒。

3.作业后:及时清理机械,排除杂物,检修和保养。

“安全第一”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一种劳动手段,在使用机械不断增多,农业运输紧张繁忙,农用机械作业面积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安全尤为重要。望广大农机操作人员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多了解掌握农机安全知识,以确保在农机生产中无事故发生。

篇8:农机安全

1 建立完善长效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目前, 各相关部门要在部、省、市、县四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基础上, 与时俱进, 把防线向乡村延伸, 加强乡村组三级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农业部对基层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有具体规划, 制定出台《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等规范性文件, 明确县乡三级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 机构性质, 职能和责任, 为完善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和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公管理”创造条件。二是按照“机构法制化、办公网络化、检测检验仪器化、管理规范化”的思路, 把县级站建成“队伍精干、作风优良、技术过硬、装备精良、执法规范、服务热情、运转灵活、快速反应能力强、效率高”的区域性农机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三是以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为契机, 健全乡 (镇) 级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建立人、机台账, 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 配合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按照当地实际和农时特点,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检查、年检、专项整治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上的作用, 落实其安全管理责任, 聘请村书记、主任或会计担任村级农机安全管理员, 以村委会身份与农机户、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请每个自然村 (组) 的组长担任农机安全协管员, 协助乡、村和农机部门做好本村 (组) 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对县、乡、村、组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建设, 加上县级农机监理、管理、推广、培训、销售等部门的横向协作, 互相支持, 齐心协力, 齐抓共管, 和谐工作以及与公安、交通、保险、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互通信息, 协调工作, 最终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 齐抓共管, 上下结合, 行政与业务结合, 专管、群管与机手自管自律相结合的、具备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 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 事事有人管, 监管到位, 降低事故, 为促进新农村建设, 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2 建立长效农机安全责任体系

创建“平安农机”, 搞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落实安全责任是关键。县、乡两级政府的一把手, 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要重视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 农机、公安、交通、政法等部门参加的农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农机安全监管效果纳入各级政府干部考核内容, 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从上到下逐级建立和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根据当地的实际, 县、乡政府与农机主管部门、村委会, 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机监理机构, 农机监理机构、村委会与有机户、机手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推行谁主管、谁负责, 谁签字, 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和重大事故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对那些不符合登记上牌条件、年久失修、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无有效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县、乡、村三级要组织力量逐台签订《停驶通知书》, 载明令其停驶的原因、违反法规的具体条款、整改措施等, 并须注明违章行为未消除, 不准行驶作业, 否则肇事责任自负等内容。对经整改消除了违章行为的, 经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检验或认定, 撤销停驶决定, 恢复生产作业。总之要通过各种措施, 千方百计把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减少事故, 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落实长效性农机安全监管措施

农机监理机构在落实长效性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方面, 一是要把好登记关。农机登记发牌时, 要严格执行农业部“登记规定”和“规范”, 明确岗位, 定岗、定责、定人, 不准违规上牌发证。根据工作流程和规范,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互相制约、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办理农机登记上牌业务。二是要把好年检关。农机安全技术检验, 要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严格执行有关农机检验的项目、标准、条件、规定, 积极推广计算机仪器检测检验, 确保不缺检、漏检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 应降低或免除农机检验收费, 由地方财政给农机监理机构实施补贴。三是要把好培训考证关。对农机驾驶人的培训, 要由有资质的农机培训机构来进行, 严格按照学员所学机械的教学大纲设置培训科目和授课时间, 对考试不合格的学员, 不得发给结业证, 应让其下一学期免费再学。要把农机培训与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民致富实用技术培训工程等结合起来, 尽量降低培训收费, 提高机手参训积极性, 坚决杜绝只收费、不培训的现象发生。农机监理机构考证时, 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考试员来进行, 并严格执行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考试项目、要求与评分标准, 坚决杜绝人情证、违规证, 确保农机有证驾驶员具有良好的安全驾驶操作技术。四是要建立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安全管理组织, 要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 纠正违法行为。要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 紧紧抓住“三夏”、“三秋”和“双节”三个农机事故高发期, 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及农机集中作业场所开展安全巡查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查无牌、无证、无安全设施的“三无”农机, 查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违规作业, 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操作技术要点, 消除事故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

4 建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都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 在宣传对象上, 一是要向各级领导宣传。各级农机部门都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安监、公安、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领导传达上级精神、送阅文件和宣传资料、互通信息、请示汇报工作, 争取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为农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向全社会宣传。结合“平安中国”、“平安陕西”、“平安宝鸡”和“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利用电视、广播、会议、标语、板报、互联网、手机短信、报刊杂志、各种文艺活动等宣传舆论工具, 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 提高社会对“平安农机”的认知程度。三是面向有机户、机主、机手宣传。以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 继续扩大战果, 在县、乡、村三级行政区域及农机合作组织内建立机手学习活动室、固定宣传栏等农机安全宣传阵地。县级农机部门特别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以乡 (镇) 、村 (组) 为重点, 把安全宣传的触角深入乡镇、村组, 中小学校、农机加油站、农机维修网点, 定期为他们提供宣传、学习资料, 参与组织和指导其宣传、学习活动, 及时向机手传达新的信息, 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四是要充分利用农机年检、农机培训考证、安全检查、安全周活动、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入户及日常业务办理等机会, 采取发放安全宣传资料, 讲解法规、文件, 政策法规咨询等多种形式, 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法规, 为机手提供义务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

5 建立优化农机安全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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