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用电安全与配电室管理
配电线路用电安全技术
电缆线路
一、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二、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三、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四、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五、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体育馆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六、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七、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八、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九、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十、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室内配线
一、室内配线必须采绝缘导线或电缆。
二、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
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三、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四、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五、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六、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七、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1.17条和7.1.18条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第二篇: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所有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
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线路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
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使用倒闸操作票。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
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
巡视检查制度
巡视检查是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 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 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 经常性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布置。
二、电气负责人和正式操作的值班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 内,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 班记录簿和缺陷记录簿。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装置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情况。
二、按照缺陷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发生 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 重要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三、 发现缺陷的处理与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气负责人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2、重要缺陷,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安排最近期内
处理,但不能超过一周,并通知电气负责人。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和积极处理,如有困难者可列入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四、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五、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值班制度
变电所应有专人管理,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有实际工作经验,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一、 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设有遮栏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二、 变配电所人员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 变配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以及各种检修规程。
2、 变配电所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规范、性能和位置。
3、 继电保护、仪表及信号装置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 所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接线。
5、 各种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
6、 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触电急救措施(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
三、 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调度和有关人员处理。
2、 按照调度命令进行操作,并在值班操作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各项操作。
3、 正确迅速完成操作票所规定的各项操作任务。
4、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抄表及巡视工作。
5、 对进入所内工作的施工、检修、试验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许可,工作完毕后验收,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
6、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凡变动过的设备应修正图纸。
7、 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
四、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变配电所,必须离开时需得到值班负责人或上级领导的批准。
五、 值班时间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巡视和操作时不准穿短裤、短袖、裙子,应绝缘鞋。
接班制度
为了明确交班和接班双方在运行工作上的职责,并使接班人能迅速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双方应履行交接班手续。根据值班表依次进行交接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班。
一、 值班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内到达变配电所,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二、 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
1、电系接线变更情况,检查模拟屏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合。
2、 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缺陷、符合大小等)。
3、 施工设备的情况(包括检修、实验设备),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
4、 继电保护装置变动情况(指接线与定值的变化)。
5、 检查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记入各项记录簿,并填写好接班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6、 作好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
三、值班人员再接班前及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四、交班时一切工作由交班人负责,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交接班。
1、 接班人有饮酒或有生病。
2、 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 查阅电系运行方式是否变更,检修设备的进展情况,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保安锁等安全设施点,并应亲至现场巡查清楚。
2、 查阅运行记录,和各种记录簿是否齐全清楚。
3、 分别点清操作票、工作票、停服役单等。
4、 现场检查设备、场地清洁情况。
5、 清点安全用具(接地线、标示牌、保安锁等),接收工具,仪表及变电所钥匙。
六、接班人员听取了交班人员详细汇报后,确定是否可以接班,如同意接班,在值班日志上履行交接班手续,双方共同签字以示交接手续正式完成。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篇: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的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7、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三、 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四、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五、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四篇: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间办为配电系统和配电室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具体操作管理。
三、
1、配电室本身的防护设施应安全、有效。
2、出必备的安全用具、清洁用品、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外,其他物品不得存放。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清扫,做到无尘、无杂物、无积水。
4、配电柜上各指示灯、仪表、标识应齐全、清晰。
5、除供电部门及电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6、配电设施、线路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四、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夏季或用电高峰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2、按规定做好巡查记录。
五、电工应按月或按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提前向主管部门或领导提出申请,办理工作票。
六、冬夏两季来临前,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七、如有紧急停电或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分管部门或领导汇报。
八、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2、电工应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5、配电室应保持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第五篇: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污水站工作及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为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2、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3、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
4、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5、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6、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7、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二条 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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