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

关键词: 普宁市 事业 教育

第一篇: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

忠诚于党,忠诚于教育事业

作者:普宁市军埠镇山家小学

王松喻

《教育法》规定,教师要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这标志着忠诚于教育事业,已经是全社会对教育者的共同要求;同时也标志着这已经是教师们的共同意识。忠诚于教育事业,是全体教师的职业向心力,也是一名高尚小学教师的师德的核心。刘延东最近在四川与优秀教师代表见面时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她提出“忠诚、勤学、敬业、修养、创新”十个字,与教师们共勉。将“忠诚”列于首位,这是由教育业在全国各行业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

从事教育事业光荣,当小学老师更光荣。在目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人民教师艰苦,特别是当一名小学教师更加艰苦、清苦,但却是很神圣的事情。 “人有腰缠万贯,我有桃李三千”,这是作为教师特有的人生追求与人生乐趣。每位有杰出贡献的小学教师都有强烈的事业心,对教学工作有着浓厚的爱心。他们就是凭着这种事业心和这颗爱心去克服重重困难,去征服种种偏见的。

众所周知,教育事业是文明传播的主要渠道,是理想与社会进步的主要驱动力,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道德传承、文化继承、历史传播主要靠教育来实现,这是教育的独有特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用教育为社会进步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创造“四有”新人,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而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所以,只有“对党忠诚,坚定信念,始终

1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忠于教师的光荣职责”,我们才能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不然,失去“忠诚”,违背了党的教育方针,再好的教育方法,都不会有好的效果,甚至走向反面。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是党的呼唤,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教师们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期待。“忠诚”源自于真情,源自于真信,源自于真心。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源自于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深刻了解,源自于对教育使命的真正认同。“忠诚”不是空有的口号,不是虚幻的道德,更不只是一般的道德表现,而是为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兴旺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坚贞不渝、甚至贡献出一切的信念和理想追求。

每一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能否做到“忠诚”,最关键看他对自己工作的热爱程度和工作效果。一个真正把教育事业当作造福社会、创造社会价值的平台,当作人生目标的追求、实现人生价值观的生存方法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肯定会自觉执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义务,并且在“修养、创新、勤学、敬业”上下功夫。有道是“天下攘攘,为利而往,天下熙熙,为利而来。”当一名人民教师,虽然头上的光环不少,但利不多。这就要求我们当教师的要耐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不为利所动,不为名所惑,不为权所屈,只求工作上的贡献,不要去看重付出后的报酬。

对每一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而言,只有 “忠诚”于党,才会做到有敬业精神,静下心来从事自己的教书育人。当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书本知识,而且要帮助学生去发现和运用知识,更要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教育学生逐步形成高尚的情

2 操、博大的胸怀、健全的人格和崇高的理想。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热爱关心学生,这也才是真正的师爱,是教师的智慧与道德形成的一种高尚情操,真正展现出一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对党和对祖国对人民的忠诚与热爱。

第二篇:忠诚于党 忠诚于人民 忠诚于事业宣传栏内容 定稿

标题

秉公执纪 为党为民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科学发展信心和对党的信任,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最终达到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并将赋予行动。 目标

一、做到“四个对”,即: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二、实现“三个新”,即:实现党性观念上的再升华、执纪能力上的新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上的好作为、科学发展上的新突破;严格自律上的新进展

三、切实以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争当秉公执纪、廉洁自律的表率 解决的问题

对党的忠城思想境界不高;对人民服务的意识行为不强;对事业尽职尽责不专;对学习不刻苦、工作能力在低层次徘徊的突出问题。

中共城东区纪委

城东区监察局便民服务承诺

一、履职尽责 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地位,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行政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二、高效服务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及时受理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时完成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部门单位之间的公务事务办理协调工作。

三、严肃执纪 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署实名举报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答复;对无中生有、乱编造、乱告状等歪风邪气依纪依法严厉惩治。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四、严守秘密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生安全和尊严。

五、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对每个案件绝不因熟人、领导、同事、关系好等因素变通案件性质和问责轻重度,绝对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

六、文明办公 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使用文明用语、坚持礼貌待人、热忱服务群众,不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员。

七、深入群众 积极开展“党员入户访民解困”活动,踊跃参加政府、社会团体组织的为民服务活动,主动援助国家受灾地区暨受灾人民群众。

八、接受监督 带头履行承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接受上级组织、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971-8121642。

二0一0年四月

第三篇:忠诚于党

——二谈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忠诚是军人最可贵的品格。忠诚于谁和如何实践这种忠诚,在不同的军队差异很大。胡主席把忠诚于党作为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第一条提出来,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反映了我军官兵的政治本色。

我军是党缔造、领导和指挥的人民军队,历来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忠诚于党,是人民军队最重要的政治要求和最根本的道德标准,也是我军官兵最高的价值取向和政治信仰。我军创建之初,就规定了与党的要求相一致的性质、宗旨和任务,忠诚于党的观念已经融入军队的血脉,成为广大官兵的精神支撑。人民军队的历史,就是忠诚于党、献身于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历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军忠诚于党的优良传统面临着新的考验。西方敌对势力把我军作为西化、分化的重点,想方设法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极力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妄图使我军脱离党的领导,改变我军的性质。因此,强调忠诚于党,显得尤其紧迫而重要。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的军队要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这四个方面是统一的,核心是“忠于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忠诚于党,就是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社会主义。抓住了这一条,就抓住了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把握了这一条,就把握了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根本。 忠诚于党,对于革命军人的成长进步具有决定性意义。忠诚是一种信念、一种品质、一种追求。它可以提升思想境界,激发内在动力,规范行为方式,保持正确方向。纵观我军历史上涌现出的英雄模范人物,无论是战争年代的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还是和平时期的雷锋、苏宁、李向群,他们的模范事迹和先进思想无不闪耀着忠诚于党的光芒。实践证明,忠诚于党,才能视党的事业高于一切,为党的事业舍得一切;忠诚于党,才能全心全意服务人民,为人民利益无私奉献;忠诚于党,才能自觉履行革命军人神圣职责,爱军精武、爱岗敬业,不怕牺牲、英勇善战,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忠诚于党,就是要自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党指挥。为此,必须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官兵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必须把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着力点,更加深入地抓好军魂教育,切实打牢官兵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必须坚持党领导军队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使官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指挥。这既是忠诚于党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忠诚于党的根本途径。

第四篇:忠诚于党

《忠诚于党》读后感之演讲稿

亲爱的战友们,大家好!首先,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在这讲台上,为大家发表一点我对当代革命军人忠诚于党的认识,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忠诚。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忠,崇敬、恪守的意思;诚,言而有信、言行一致的意思;忠诚,即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在现实生活中,忠诚,体现为个体对组织义务的崇敬与恪守、对组织目标的坚定的一种人生信仰,它既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行动。它是无形的,却有着巨大而有形的力量;它是无声的,却鸣着神奇如春雷一般的回响。

一个人的脊梁,不是骨头,而是精神;一支军队的脊梁,不是武器,而是军魂!对于我们军人而言,忠诚,不言而喻,“服从命令、听党指挥”就是天职,简而言之,就是要——忠诚于党!

没有对祖国、对人民、对国防的赤胆忠诚,就不会热爱军人这个行业;没有忠诚,就不会为 “人民军队”的光荣称号而奋斗不止,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因此,忠诚,是我们人民军队的精髓所在;忠诚,是支撑着我们人民军队的脊梁。 在胡主席提出的二十字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里,“忠诚于党”是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忠诚是前提。这就指出,忠诚于党,是对革命军人的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它是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之处。

作为一名由共产党缔造的解放军军人,对党忠诚是应深深烙在我们心灵深处。要是现在还对这个问题有所怀疑,那么,他就根本不配坐在这个教室里!

是啊,忠诚是人民军队躯体中永不泯灭的钙质,是她撑起了我军千秋不倒的坚强脊梁。一只军队是需要一种精神的,没有精神支柱的军队,是一个颓废的军队、软弱的军队!唯有这矢志不渝的忠诚,才是我们人民军队不倒的旗、不断的根、不灭的魂!

我军这样的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的同志还有很多,像都以革命军人的牺牲精神和献身国防的高尚情怀,战胜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岗位上做出了令人敬佩的成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播着可贵的精神。

这一年来,作为一名战士,我深深感受到,虽然都甘于淡泊,却能以春蚕吐丝般的精神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任何时候都恪守职责。虽然都只是普普通通的战士,但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让生命焕发出绚丽的光彩,成为激励后人的楷模。他们把理想写在军旗上,把汗水洒在岗位上,在那大山深处里万里畅通的神经上,绽放出人生永恒的绚烂。探寻前辈们成长和荣誉的背后,既包含着个人的努力,更凝结着党的亲切关怀与精心培养,更表现出官兵对党的无比忠诚之情! 他们的事迹激励着我,让我对军队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党忠诚! 忠诚于党,就是要自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党指挥,绝不叛党,用党的思想来武装头脑,在制度原则上、信仰追求上、行为取向上,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为党的理想而奋斗,自觉服从和维护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确保政令军令的畅通,始终做到枪听我的话、我听党的话,革命军人心像党、党叫干啥就干啥,用青春和热血来忠实履行职能,甘愿牺牲奉献,保家卫国、抢险救灾、支援国家建设,自觉践行对党的无比忠诚!

正因为,有了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跟党站在一起,与党同心同德,一切行动

听党指挥,代代传承人民军队的优良品质,不怕流血牺牲,不怕艰难险阻,才经受住了军事斗争、**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始终保持了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才有了祖国人民今天的安居乐业,才有了中国今天在世界上的地位,才有了海外侨胞今天的尊严,才有了共和国今天的繁荣富强!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对我们尊敬的党和人民做下保证——忠诚!

第五篇:忠诚于党、奉献于民

【摘要】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着诸多挑战,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如何在当前时期,在政法干警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保持一颗忠诚于党、奉献于民的赤诚之心,就变成了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总结政法各单位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同志近日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核心价值观。这四个方面八个字,全面概括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政法干警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既体现了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化。

【关键字】

政法干警 核心价值观 践行 【正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当我们身处各种复杂的环境中,什么是我们永恒不变的信条?当我们面临各种困难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信念与精神支撑着我们?无论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我们是不是能够清醒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弘扬什么、抑制什么?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政法干警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不仅是政法系统要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活动安排,更涉及政法干警的理念和意识层面,涉及思想深处对我们自身职业的一种认知、反思与定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管长远、管方向、管人心的事情,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使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核心价值观要素的现实解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核心价值观则是不同的社会职业群体对自身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的集中表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政法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确立了体现各自工作特点的核心价值观。比如,人民法院要求 “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检察院要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公安机关要求“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等等。这些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政法各部门干警的职业特点和价值取向,为政法各部门履行使命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工作所共同具备的职业共性价值,是植根于政法干警内心深处的意识形态和核心理念,是职业的良知,公正执法之魂,安身立命之本,它体现出职业的光辉,具有内涵的完整性和指导的长期性。

“核心价值观”四句八个字,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呈逻辑排列,是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核心价值观既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又有了新的提升概括;既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共识。“忠诚”和“廉洁”是对所有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公正”、“为民”则更能体现法律职业伦理中独特价值。只有真正领会了文字背后的精神内涵,才能入脑入心、内化成自己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追求,并最终外化为一种自觉的职业行为习惯。如果这八个字都能做好,我们就是一个内心有政治信仰、有善良情感、有公正人格和高洁品行的人,是一个让党放心、让群众尊重、信任的人,堪称职业的楷模。

“忠诚”是基石,是一种内心的信念。忠诚的字义是指对所发誓效忠的对象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忠诚可靠。忠诚代表诚信、守信和服从。现在社会普遍面临着信仰缺失,究其根源是社会成员间缺乏一种忠诚和信任。政法干警的忠诚观,首先是一种政治的责任与社会担当。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部门,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不动摇。政法队伍要履行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首要政治要务,第一位的就是要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为民,首先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其次,这种为民要用一种老百姓可以感受和信任的方式去体现,要靠一种善良朴实的品质去支撑。再者,司法为民的作风要实,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真正从理念、感情、行动上促进法官为民利民,亲民爱民,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意味着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客观、中立。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是一项长期学习、认识、提高的过程。首先,要有公正的理念。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公正理念和正当程序的保障,这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体现得较为透彻。通过对刑诉法的学习,要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庭审功能意识、证据裁判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如果执法的人心里没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没有程序保障和权力约束的意识,即使再掌握多高深的法律技能也只能扭曲法律,背离法律精神的实质。如果不在理念上重新塑造与指引我们的行为,“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价值观念和司法公正目标依然难以实现。其次,要有公正的态度与形象。再者,还要具备公正的能力与水平。

“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不贪赃不枉法是政法干警最基本的良知和品性,失去这一底线,公正和为民都是空话。近年来,政法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和执法的公信力。在廉洁方面,我们出台了很多的制度,但是不廉洁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一方面需要反思我们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实际的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唤醒良知,进行良知的教育。作为一名法官,永远别让技巧胜过良知和品德。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既总结了政法各部门的核心价值观,又有新的提升概括;既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全体政法干警的共识;既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政法工作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四个方面,内容明确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整体。它的概括和提出,不仅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更在价值观层面上为全体政法干警提供了行为准则,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历史时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中央提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使得政法工作的职能任务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有了新的拓展。圆满完成如此繁重艰巨又多样化的政法工作任务,对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于政法干警忠诚履行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践行核心价值观应具备的几种状态 1.要有一种社会的担当和责任

人民法官要有为党、为国家分忧解难的勇气和担当。人民法院要有一种危机意识和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感,要警惕社会负面情绪,通过公正高效有公信力的审判活动支撑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如果任由社会消极情绪堵塞社会心态,社会可能会蕴藏大的不稳定风险。而司法的不公为社会的不公推波助澜,社会的不稳定将成为对政权稳定的严重挑战。

要担负起公民法律信仰提升的责任。民众对法律怀有崇敬甚至敬畏心理,作为法律的代言人,司法机关应当承担起这份崇敬与信任。法官要给社会作出良好的行为示范和塑造作用,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才能最终形成社会对法律和司法信赖的气候和土壤。

要担负起社会道德提升的责任。为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积极引导作用,要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还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为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

2.要有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在“四种危险”中,“精神懈怠”放置于首位,是最危险的“危险”。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关注度的不断提升,面对案多人少和涉诉信访的工作压力,人民法官需要调整精神状态,要对审判事业满怀炽热情感,对工作充满激情,要坚定信念、奋发进取、争创一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司法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望和新要求。还要有一种开阔的境界和胸怀,学会包容平和,学会换位思考。

3.要有一种终身学习的激情

司法能力的提升靠不断的学习与经验积淀。法官的工作专业化、复杂化程度越来越高,一天不学习就可能落后。新的法律政策、裁判的思维、审判经验的积累、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调解技能、对大局的把握、对政治的敏锐等,都要不断学习培养。丹尼〃韦伯斯特有一句名言,“世界上没有一种职业能够比学识渊博公平正直的法官职业更崇高和纯净,它给人的感觉好比是天堂中洒落的滴滴雨露,纯净而透明,无可挑剔。”学习不仅是知识技能的学习,也是品行修养的学习,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只有学习才能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提升我们为群众服务的水平,提升我们司法公正的品格与职业素养。

4.要有一种职业风险防范的意识

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股全球化的力量迅猛发展并不断形塑着我们的这个世界,越来越多的事件和事实表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风险社会”。全球化不仅是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技术全球化,同时也是一种风险的全球化。政法职业是可能滋生腐败高危职业的论断并没有过时。放松廉洁,就会播下滋生司法不廉的种子,总有一天会结出恶果。职业风险需要通过常抓不懈的廉政建设来进行防范,要注意谨防官场潜规则,谨防形成利益小团体,审慎人际交往,加强新媒体时代的风险应对。在2012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公议上,温总理强调,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应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绝非危言耸听。我们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法院干警思想纯洁,要严肃组织纪律促进法院队伍纯洁,要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法院干警作风纯洁,使廉洁这一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能真正得到保障和提升。

通过牢固树立和大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为维护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全面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参考文献】

[1]《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央政法委员会

[2]《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周永康 《求是》

[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及要求》任高潮 人民法院报 [4]《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领队伍价值取向》丁国锋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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