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 财政 科学化 理财 精细化

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通用8篇)

篇1: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2009年9月17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

1.全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到2010年,在全省初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逐步形成收支完整、相互衔接、有机统一、保障有力的政府预算体系。

2.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按照全面覆盖、统一规范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着力完善预算决策机制,着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着力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着力提升预算支出绩效性,逐步形成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

3.全面深化国库制度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 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逐步形成功能齐全、流程科学、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

4.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指标科学、责任明确、约束有力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

5.全面强化财政运行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努力实现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督,逐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分明、运行顺畅、执法有力的财政运行监督机制。

6.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财政管理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宏观调控机制,持续稳定、良性互动的收入增长机制,绩效优先、规范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定位准确、统筹兼顾的政府分配机制,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工作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以人为本的财政管理机制。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着力提升管理绩效

7.着力科学化,提高财政管理的针对性。健全预算体系,规范政府预算收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统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依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严格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规范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相关制度和办法,加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逐步过渡到编制社会保障预算。

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支持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创新支出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贴息、贷款担保、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以钱养事、民办公助、先干后补等支出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着力精细化,提高财政管理的有效性。

加强预算编制精细管理。建立标准预算周期制度,完善“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性资金和财力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大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加强预算执行精细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 格按预算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进度的均衡性。改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完善政府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管理,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加大部门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部门消化结余资金约束机制。扩大监控范围,全面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金财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9.着力过程化,提高财政管理的严密性。

加强收入过程管理。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实现税收收入信息共享。建立税源跟踪监控和纳税评估制度,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健全税收收入依法征管和均衡入库机制。全面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查一体化的动态监控和征管机制,依法组织非税收入,不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加强支出过程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将各类财政性资金和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规范有序开展国库现金管理。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阳光采购平台,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 高政府采购效率。

加强监督过程管理。加强财政事前和事中监督,推进监督关口前移,促进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推进绩效审计试点。加强会计和财务监督,健全部门和单位内控机制。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

实施“惠民直达工程”。加快构建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惠民直达工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10.着力绩效化,提高财政管理的创新性。

完善财政评审论证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评审论证的作用,逐步扩大项目评审论证范围,建立健全预算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合理设置专项资金项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政策功能。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逐步采用因素法测算,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分配使用、检查监督等,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范围,积极开展绩效预算编制试点。探索建 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和公开制度,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责任。

11.着力法治化,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性。

突出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提高各级各部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税收政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理财治税,维护财经秩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等。

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清理现有财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机制。严格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高财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快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财政规章制度体系。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12.着力基础化,提高财政管理的持续性。

强化基础建设。加强财政基础业务管理,完善财政基础信息库、项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库等。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构建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体系,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加强政府财政统计分析工作,完善 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

强化基层建设。加强县乡财政条件和能力建设,充实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乡财县管”制度,探索实施“村账乡管”村级财务管理新机制。

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健全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谋划能力、执行能力、自律能力。

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1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是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14.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推动,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15.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系统推进与分 步实施相结合,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步骤,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6.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篇2: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

1.全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到2010年,在全省初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逐步形成收支完整、相互衔接、有机统一、保障有力的政府预算体系。

2.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按照全面覆盖、统一规范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着力完善预算决策机制,着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着力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着力提升预算支出绩效性,逐步形成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

3.全面深化国库制度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逐步形成功能齐全、流程科学、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

4.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指标科学、责任明确、约束有力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

5.全面强化财政运行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努力实现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督,逐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分明、运行顺畅、执法有力的财政运行监督机制。

6.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财政管理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宏观调控机制,持续稳定、良性互动的收入增长机制,绩效优先、规范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定位准确、统筹兼顾的政府分配机制,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工作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以人为本的财政管理机制。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着力提升管理绩效

7.着力科学化,提高财政管理的针对性。健全预算体系,规范政府预算收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统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依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严格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规范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相关制度和办法,加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逐步过渡到编制社会保障预算。

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支持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创新支出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贴息、贷款担保、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以钱养事、民办公助、先干后补等支出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着力精细化,提高财政管理的有效性。

加强预算编制精细管理。建立标准预算周期制度,完善“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性资金和财力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大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加强预算执行精细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进度的均衡性。改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完善政府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管理,建立预算稳

定调节基金制度。加大部门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部门消化结余资金约束机制。扩大监控范围,全面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金财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9.着力过程化,提高财政管理的严密性。

加强收入过程管理。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实现税收收入信息共享。建立税源跟踪监控和纳税评估制度,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健全税收收入依法征管和均衡入库机制。全面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查一体化的动态监控和征管机制,依法组织非税收入,不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加强支出过程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将各类财政性资金和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规范有序开展国库现金管理。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阳光采购平台,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加强监督过程管理。加强财政事前和事中监督,推进监督关口前移,促进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推进绩效审计试点。加强会计和财务监督,健全部门和单位内控机制。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

实施“惠民直达工程”。加快构建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惠民直达工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10.着力绩效化,提高财政管理的创新性。

完善财政评审论证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评审论证的作用,逐步扩大项目评审论证范围,建立健全预算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合理设置专项资金项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政策功能。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逐步采用因素法测算,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分配使用、检查监督等,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范围,积极开展绩效预算编制试点。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和公开制度,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责任。

11.着力法治化,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性。

突出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提高各级各部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税收政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理财治税,维护财经秩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等。

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清理现有财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机制。严格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高财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快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财政规章制度体系。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12.着力基础化,提高财政管理的持续性。

强化基础建设。加强财政基础业务管理,完善财政基础信息库、项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库等。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构建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体系,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加强政府财政统计分析工作,完善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

强化基层建设。加强县乡财政条件和能力建设,充实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乡财县管”制度,探索实施“村账乡管”村级财务管理新机制。

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健全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谋划能力、执行能力、自律能力。

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1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是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14.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推动,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15.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系统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步骤,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6.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篇3: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也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近年来, 金昌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 不断增强预算法治意识, 强化预算管理, 细化预算编制, 严格财政监督, 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提高预算透明度, 形成了各环节有机衔接、方法科学的财政预算工作机制, 切实提升了财政预算管理的效能。

——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有序推进。结合“五五”普法, 组织学习了《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广大财政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财政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水平明显提高。

——预算管理日益规范。积极采用“零基预算”、综合因素法等科学的预算编制办法, 建立了主管科室初审、预算审核中心复审、局务会议审定的三级预算审核制度,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严格执行预算, 强化预算约束,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 基本形成了预算编制与执行互动机制。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实施, 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开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财政预算管理和资源配置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同步提高。

——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坚持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 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涉及民生资金的监督力度, 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

——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金财工程”, 健全完善财政信息网络, 保障了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等改革顺利推进。为市级各预算单位采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业务软件系统, 初步形成了财政资金运行的总体框架。

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 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虽然金昌市的财政预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 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尚未建立, 预算体系还不完整;预算支出项目不够细化, 预算编制方法有待改进;财政预算的执行力、约束力需要加强, 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急需提高;项目资金绩效评估机制尚未建立, 财政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当前, 金昌市经济财政发展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深入贯彻全省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理念, 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完善预算编制制度,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强化预算监督, 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 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 突出完整性, 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

一是不断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水平, 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 细化彩票公益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预算编制内容, 清晰反映各项基金收入来源以及结构和使用方向, 统筹使用各项基金。二是探索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机制, 逐步将金化、金泥、金铁等市属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支出主要用于新投企业国有资本金注入、增加现有企业资本金、弥补企业改革成本及职工社会保障, 加快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程序和绩效考核体系。三是积极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在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和办法, 研究理顺与各部门关系, 明确职责的基础上, 试编金昌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四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衔接。按照《金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 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更新、拍卖制度,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建立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融合的配套制度体系。

(二) 突出科学性, 着力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加强收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收入预测协调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研究分析职能, 细化收入预测工作, 提高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要综合分析经济预期增长和政策性增减因素情况, 协同国税、地税部门确定税收收入计划, 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 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做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 实现财政、税务、国库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要根据历年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和当年政策性变动情况, 提出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目标, 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查一体化的动态监控和征管机制, 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取消预算外资金和执收单位过渡性账户, 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管理, 将在预算外管理的所有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严格支出预算。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衔接机制, 建立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 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办法, 将支出项目细化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事业发展性项目支出、经济发展性项目支出、专项业务性项目支出等类别, 根据不同项目支出类别的特点分门别类地编制预算。按照“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的要求, 把精细化管理体现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上, 选准精细化管理的切入点, 区别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优先保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重大支出项目, 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上”预算编制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 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在具体工作中, 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足额安排部门基本支出, 对能明确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要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政府采购预算, 在探索试点的基础上, 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政府采购审批工作, 对未办理预算申请追加批准手续的, 一律不安排政府采购。四是规范结余资金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着力研究结余资金管理问题, 对基本支出长期结余的资金和长期未使用的专项资金, 应按制度进行清理;对能够安排支出的结余资金, 要及时编入部门预算,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 突出约束性,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

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 明确各预算单位执行预算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并加强与各预算单位的协调沟通, 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通过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 强化部门责任, 加大预算单位执行预算的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国库收支系统的作用, 严格按预算确定的具体项目执行, 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馈执行情况, 提出工作建议。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基本支出要按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并及时拨付, 项目预算要严格按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执行, 其中年度中追加的项目支出要及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保证支出的均衡性和及时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 研究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明确动态监控规则, 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 对财政资金运行中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审批、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等业务办理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预算指标管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台账登记、对账、总会计规范以及资金支付流程等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稽核工作, 全面监控资金运行。四是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 规范绩效考评办法, 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模式。选择一些部门、一些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进行试点, 将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作为以后年度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着力提高绩效考评的有效性。

(四) 突出保障性, 加强预算基础工作

篇4: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 财政资金 监管 科学化 精细化

乡镇财政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经济职能的财力保障。乡镇财政所干部是乡镇经济发展的参与者与管理者,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了“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后,乡镇职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其领域内充分发挥职能,彰显改革和管理效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已成为当前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然要求,随着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健全财政职能、发挥财政监管优势是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资金监督

近年来,乡镇范围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事业建设及惠农资金逐年加大,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更好服务于三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

1.1建立乡镇财政财务公开制度,财政预算支出、财政补助性资金、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发挥政务公开的作用。

1.1.1预决算资产情况公开、公示,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真实反映本级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1.1.2监管范围。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和农村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对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范围的各项政府性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交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1.1.3建立项目档案。对于县级财政与主管部门下达到本乡的资金,乡财政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并建立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库建设。乡财政要按照本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

1.1.4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规范管理水平。

1.2乡镇财政资金数据库制度,建立乡镇财政资金数据库,设立财政涉农建设资金监管项目、财政涉农建设资金项目、财政补助性资金、乡镇债务管理等台账。

(1)建立补助性资金数据库,各种补助项目的制度政策、相关基础数据的来源及根据基础数据建立的《财政补助性资金管理台账》和各种补助资金发放明细、建立分类档案,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数据库专人管理,明确责任。(2)建立乡镇项目资金数据库。(3)建立乡村债务数据库

乡镇财政要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1)监管范围。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2)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加强乡镇财物完善制度措施。乡镇财政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乡镇票据、单位银行账户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开展乡镇财务清理,规范乡镇单位的会计行为。

细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完善预算管理、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建立服务机制和强化资金监管的职能,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惠农管理和发放、乡村财务监管等各项工作。细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制定各类各项资金具体监管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健全乡镇财政职能 ,完善机构人员管理,加强财政人员培训,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性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乡村财务管理,发挥县级财政的作用,县级财政是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是上级部门与乡镇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担负着承上起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2. 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乡镇财政及财政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本质需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符合乡镇现代管理发展趋势更高水平的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高度重视和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把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执行的重要部门和落实的关键环节,必须在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乡镇财政支持发展、服务“三农”、公共保障和综合调控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乡镇财政创新制度体系,完善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实现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乡镇财政改革管理的方方面面,为实现全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2.1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和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财政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四个有利于”的要求,突出完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和服务发展职能的。特别是针对目前三农政策和资金大量倾斜的现状,明确了“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的落实、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的职能。在强调乡镇财政保障职能的前提下,突出了发展职能,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等服务发展职能。

2.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优化政府工作环境,以提高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为目标。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创建一个好机制,树立一个好形象。对外向社会着重推出服务承诺,待人热情、服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使我镇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该进,财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3狠抓创建工作,一是针对青年特点抓深化。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全所职工的道德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坚持思想标准和道德要求,教育引导爱岗敬业,最大限度地把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凝聚到更好的做好本质工作上来。二是紧扣中心抓形象,做到创建工作与財政工作、与财政事业发展 、与重大建设和改革活动相融合;坚持会计原则,坚持会计报帐标准,认真做好日常工作日报账、算帐、记账工作报表、整理及保管会计档案。发挥职能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掌握工作进度当好“参谋长”。三是增强先进意识抓教育。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工作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把住财政关,把精神文明建设和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财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结论:

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以促进乡镇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篇5: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文号】皖政〔2007〕90号 【发布日期】2007-09-17 【生效日期】2007-09-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

(皖政〔2007〕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经济与财政良性互动机制,认真解决收入增长有限性和支出需求扩张性的矛盾,切实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观念,克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现象,防止发生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加速奋力崛起为主题,以资产管理为基础,以预算编制为龙头,以预算执行为关键,以支出效益为导向,以法治监督为保障,以金财工程为支撑,全面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安徽”服务。

(二)基本原则。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关键要把握以下原则:

公共性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财政供给范围。保障社会基本公共需要,营造市场运行良好环境。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的问题,建设发展财政、协调财政。

公平性原则。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让全省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民生财政、和谐财政。

规范性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完善预算决策与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着力解决公共资源配置效率问题,建设透明财政、法治财政。

绩效性原则。按照效益最大化的要求,确立绩效管理的理念,建立健全绩效预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建立覆盖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着力解决财政支出效益问题,建设精细财政、绩效财政。创新性原则。按照政府管理创新的要求,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创新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和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导向功能,促进支出管理方式创新。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推进政府理财技术创新。着力解决财政支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设科技财政、效能财政。

(三)目标任务。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出管理的目标任务是:建立结构合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

二、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建立更加完善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

(四)整合公共资源,强化财政统筹。全面清理政府性收支,逐步将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完整的公共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科学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运筹公共资源的水平。大力推广设备共建、资源共享,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统筹使用。健全化解债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举债责任追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控制县乡政府性债务规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五)完善转移支付,理顺分配关系。改进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建立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理顺省以下纵向的分配关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提高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拓宽市县政府自主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的空间。客观评估各地财政收入能力和支出需求差异,科学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建立以标准收支为基础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清理现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其分为取消类、整合类、固定数额类和保留类,分类处理,逐项规范;采用因素法、公式法和以奖代补等方法,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改进部门切块资金分配格局,逐步将其纳入专项转移支付统一分配,理顺政府财力横向分配关系。

三、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建立更加完整的公共支出体系

(六)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支出范围。合理界定市场与政府功能,科学掌握市场运行规律,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事,政府要主动提供服务,优化经济运行环境;政府可以和市场合力承担的项目,应尽量扩大市场的作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按照受益原则、行政管理原则和区域利益原则,确定跨行政区域的项目支出比重。合理确定财政支持经济建设的投入范围,推广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区分轻重缓急安排资金,注重增加公益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合理确定财政支持事业发展的投入范围,对纯公益性事业,按政策予以保障;对准公益性事业,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对非公益事业,逐步减少投入并将其推向市场。

(七)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要向民生工程倾斜,按照责任落实到部门、效果体现在基层的要求,夯实基础管理制度,细化基层一线工作措施;巩固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惠民惠农补助资金,真正做到“一线实、一卡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向“三农”倾斜,整合支农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投入,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向保护环境倾斜,加大对节能减排、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徽建设的投入,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八)创新支出方式,放大乘数效应。广泛应用利益诱导机制、财政补贴和减免税费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支持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要采用投资、贴息、补助等方式,发挥政府投入的“酵母”作用,吸引各方资金,加大对全省经济增长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区域扶持力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十一五”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产业、企业的支持,要采用资本金注入、贴息、转贷和投资抵免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励自主投入,主动优化结构,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对事业单位的支持,要转变养机构、养人员的传统做法,大力推行“以财养事”,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功能,促进事业单位改革。

四、严格规范,提高效率,建立更加高效的财政支出运行机制

(九)深化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力度,省本级要在规范预算决策机制,推行绩效预算上取得新成绩;省辖市级要在完善预算定额体系,实行综合预算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县级要在编制流程和编制方法的规范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深化基本支出预算改革,不断提高人员经费保障水平,逐步完善人员定额、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努力做到资源配置公平,有效保障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着力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在建立项目库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切实保障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制定月度均衡计划,随到随拨;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进度拨付,实行限时办理、超时默认制度;对于应急性、突发性的预算资金,实行随到随办、特事特办。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追加数额较大,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要采用专家决策和追加听证的办法,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重大因素必须发生的追加,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坚决维护预算的法定严肃性。

(十)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国库统一管理、严格开设程序、同类专户归并、慎重选择银行的原则,清理结转和整合专户,及时清理撤销政策执行到期处于闲置和不必要的账户,归并资金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账户;严格控制新开财政资金专户,能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不再开设财政资金专户。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管理与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缴入国库。省辖市级要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资金范围,完善工作程序。县级要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工作,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付后清算。

(十一)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实时动态监控为重点,建立综合核查、信息披露、检查通报、处理整改相配合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机制。要逐步拓展动态监控范围,健全财政国库内部监控机制,保障财政国库体系安全运行;将外部监控范围逐步扩大到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所有资金和单位,以及上级政府补助下级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水平。

(十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升“阳光工程”效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政府和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操作程序,创新采购方式,探索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着力源头治理,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发展,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实现。

五、控制成本,注重效益,建立更加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十三)坚持勤俭节约,严控行政成本。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人员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口;严格小汽车配置标准及编制管理,探索公务用车社会化、货币化改革;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推广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节约会议经费支出;前移成本控制关口,加强出国(境)考察经费管理;提倡公务接待工作餐和自助餐制。要推行公务卡支付办法,提高行政经费管理透明度。要研究制订考核指标,把行政成本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控制一般消费性支出过快增长的管理机制。

(十四)推进绩效管理,注重支出效益。继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认真总结绩效评价试点经验,建立科学、规范、量化的绩效预算。按照科学、简便、精准的要求,明确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考评办法,建立自我考评与社会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合理运用考评结果,促进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支出效益“双提高”。

六、依法理财,强化监督,建立更加严格的财政支出监督检查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提高民主理财水平。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部门预算查询系统,提高政府预算公开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收支数据,提高政府理财透明度。

(十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提高支出监管水平。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扩大财政监督检查面,加强支出环节和专项资金检查,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十七)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健全地方财政立法、执法和普法“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清理、修订和完善地方性财政法规制度,做到财政支出运行各方面、各环节有章可循;完善财政执法责任制,试行财政执法监督听证制度,推行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抓好财政“五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理财法治环境。

(十八)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提高科技理财水平。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全省金财工程实施方案,抓好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网络安全建设和技术骨干队伍建设,保证各级政府理财更加精细、高效、透明。

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长效机制

(十九)切实加强领导,增强理财施政的本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把财政支出管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全面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要切实加强领导,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支出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掌握新形势下的生财之道、聚财之法、用财之效、理财之方,进一步增强理财施政的本领。

(二十)强化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采取“政府主导,财政推动,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办法,制度先行,细化考核,强化措施,夯实基层,把财政支出管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基层。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奖惩措施,促进财权、事权与责任的有机结合;使用财政资金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直接责任人,健全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延伸责任链条,强化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财政支出管理责任体系。

(二十一)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制度创新能力。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必须持之以恒。各级各部门既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长效机制;又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和复杂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既要勇于实践,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管理,又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财政支出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开创财政支出管理的新局面。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篇6: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农村〔2010〕583号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和监管优势,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

1、监管原则。乡镇财政要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2、监管范围。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包括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

3、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监管

4、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

5、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追加。要进一步深化“乡财县管”改革,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

三、加强乡镇财务监管

6、完善制度措施。乡镇财政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乡镇票据、单位银行帐户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开展乡镇财务清理,规范乡镇单位的会计行为。

7、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计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四、加强工程类项目资金监管

8、把握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工程项目资金是指上级财政和乡镇本级财政下达的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帐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

9、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做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乡镇财政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向县级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

10、做好项目公示。乡镇财政要参与项目招投标,了解招投标信息。在收到县级项目批复后,要对项目名称、实施范围、资金来源、受益人、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

11、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县财政申报预拨资金或报帐拨款,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12、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五、加强上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监管

13、将上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上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是指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本乡镇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14、主动协作参与监管。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按照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要及时掌握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和资金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15、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贯彻落实《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改办〔2009〕1804号)要求,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村帐乡镇代理”制度。

16、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0〕13号)要求,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加强包括财政性补助资金在内的各项村级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

七、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监管

17、按照“一线实”要求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要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制,并按照“一线实”要求,联系和配合有关站所、单位,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核实、公示、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及时公开各项补助、补贴政策,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18、完善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严格按照各项补贴政策要求和《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操作规程》,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

八、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保障机制

19、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资金量大、环节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加强领导和督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大力支持乡镇财政实施资金监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赋予乡镇财政履行监管工作的职责,在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文件中要明确规定乡镇财政的监管责任。各级财政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工作指导,为乡镇财政实施有效监管创造良好条件。

20、充分发挥县级财政作用。县级财政是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是上级部门与乡镇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担负着承上启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县级财政要明确乡镇财政的具体监管范围,量化、细化监管任务和责任。县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科(股)要把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制度办法、拨款文件等及时下发、抄送乡镇财政,让乡镇财政全面掌握下达到乡镇的各类资金的政策信息,以便其开展监管工作。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研究对性质相同的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和统筹使用,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基层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1、细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完善预算管理、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建立服务机制和强化资金监管的职能,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管理、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乡村财务监管等各项工作(见附表《乡镇财政工作职责和主要业务》),细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制定各类各项资金具体监管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22、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县乡财政要建立和完善联系工作机制,明确信息通报制度,县级财政要充分征求和听取乡镇财政的意见,对于乡镇财政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建立反馈渠道,逐级上报至负责资金和项目分配、管理的财政部门,以利于完善有关政策,规范资金分配和财政管理。

篇7: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1-04-22 10:51:00

发稿人:基层财政管理局

索引号:SJ012-D0114-20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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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性

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乡镇财政日益壮大,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和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财政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对全局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在思想认识、职能定位、机构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省乡镇财政在服务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财政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既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我省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作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服务发展能力,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按照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立足我省农村改革和发展大局,围绕加强“两基”建设任务和“抓指导、促改革、重管理、强监督、建机制、带队伍”的工作思路,争取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与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建立乡镇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格局,基本建立与城乡结合型财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建立起以财政收支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理财能力、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机构队伍、工作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全面提升乡镇财政服务发展的能力,推动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解决与乡镇财政改革和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二是改革创新,规范管理。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创新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乡镇财政工作与时俱进,推动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省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乡镇财政管理模式也各具特色,在坚持统一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在具体管理模式、措施和要求方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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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要完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服务发展职能。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乡镇财政主要职能是:

收入管理职能。组织财源建设,培植乡镇财源;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分配资金职能。统筹分配乡镇财政性资金,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批复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乡镇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参与监督管理由上级管理但在乡镇区域内实施的专项资金;组织对公益项目的检查;监督管理乡镇资产;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监督管理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协助监督管理乡镇范围内的会计工作。

落实政策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负责或协助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的落实;负责或协助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或协助相关资金管理。

服务发展职能。参与制订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组织或协助财政扶持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调查统计乡镇区域内公共产品供需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负责组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会计培训、财务辅导。

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特点,做好其他财政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一)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队伍。乡镇财政机构队伍要与新形势下履行职能的要求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健全乡镇财政机构,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乡镇人口、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机构模式、人员编制,配置和充实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人员偏少和结构老化等问题。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的管理体制,由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工作开展和人员管理的原则确定。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乡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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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镇财政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交流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在定期组织专项政策业务培训工作的同时,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财政干部三年培训规划,通过省、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三级共同努力,力争达到每三年时间对全省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遍。要根据财政“六五”普法要求,制订实施乡镇财政干部“六五”法制培训规划。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四)增加乡镇财政机构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保障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财政要增加对乡镇财政机构建设的投入,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财政服务大厅建设。每个乡镇财政机构都要设立财政服务大厅,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乡财县管、会计集中核算、为农服务事项和财税法规政策咨询等有机整合到财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要不断改善服务大厅的办公条件,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将乡镇财政服务大厅打造成乡镇财政综合服务平台。

五、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统一性。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并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全面实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工作。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安排支出预算。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要以县为单位,统一乡镇公共财政预算的编制政策、编制要求和编制格式。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逐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经济相对薄弱地区,要以民生政策落实和基本运转保障为重点,完善预算共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细化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要从单位开始,逐级编报。对支出规模相对较大或涉及多个支出科目的单位,必须按单位分科目编制。预算编制要全部细化到款级以下。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探索将基本支出预算与项目性预算分开编制的办法,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规范预算执行。要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组织协调和分析监测,既要确保应收尽收,也要防止和杜绝吸税、引税、垫税、空转等现象。县级财政部门要在月度终了后及时向乡镇财政部门提供财政收入报表。要规范预算调整。乡镇财政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的追加(减),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乡财县管地区要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要规范预算支出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地区,全面实行支出预算用款计划制度,加强月度用款计划的审核管理,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一律不得支付。对人员经费等支出可以采取均衡用款办法,对项目预算支出要按项目进度用款。资金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要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完善财政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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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制度和授权支付制度,健全支付审批制度,加强支付的审核管理。乡财县管地区,要完善县对乡镇的集中支付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申报、县级财政审核拨付、县乡共同监管的机制,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推进支出预算用款计划制度。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县乡财政部门要科学调度库款,保障资金均衡支付。

(四)加强财政决算编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财政决算。规范年终清理、年终结算和年终结账工作,加强决算审核汇总工作,维护财政决算的严肃性。

六、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上级下达资金,包括上级下达并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乡镇辖区内的资金。

(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财政账户体系管理,严格收付方式和收付程序,严格内控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严禁库外设库、账外设账、坐收坐支及违规大额提现等。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县级财政要研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

(三)完善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所有财政资金必须纳入单一账户体系或乡财县管账户体系管理,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的跟踪监管机制,研究建立动态监控机制。

(四)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的类型和特点,实行分类监管。财政涉农补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平台管理;纳入乡镇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平台、乡财县管平台、会计集中核算平台管理;研究建立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和监管平台;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要进一步加强专户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对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进度台账制度、按月监管制度、决算审核制度等,项目资金的支付实行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制度。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逐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乡镇辖区内的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要建立县乡联动机制,县级财政部门是主体,乡镇财政部门是关键,省、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督促。各市、县要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监管试点,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监管机制。县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信息送达、公开公示等工作,在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和项目实施绩效统计评价等环节,建立起有利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作用的机制。乡镇财政要做好巡查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定期统计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

七、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求,以乡镇财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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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基础数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全面掌握预算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加强乡镇财政决算和月报、季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推进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研究建立资产配备标准等基础制度。

(三)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要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四)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统一会计账簿设置,规范科目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要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五)建立健全乡镇资产管理制度。乡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能。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承担资产安全完整、规范使用和有效运转的责任。要研究制定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六)规范乡镇财政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乡镇财政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达标和创优机制。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的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促进乡镇财政档案规范管理。

(七)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支撑,要纳入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我省“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内部局域网建设和县乡财政内网连结工作,乡镇财政的所有业务工作要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要在2012年前实现县乡内网联结,逐步构建县乡一体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具备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建立乡镇财政与同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网运行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要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八、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一)深化乡镇财政改革。要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苏南地区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要求,全面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苏中地区要扩大改革实施面,2011年底前全面到位,实现乡镇全覆盖。苏北等地区要深化乡财县管改革,探索适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乡财县管的有效实现形式,合理配置县乡财政职能,改进县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征缴行为。加大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乡镇财政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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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乡镇财源建设管理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乡镇经济和财政的长远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全面推进协税护税、综合治税工作,特别是个体及零散税收征收。及时了解掌握税源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税源台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个体及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

(三)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和保障机制。要根据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和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要在合理界定县乡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收入范围,统筹县域财力,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经济薄弱乡镇的转移支付,要保障乡镇基本运转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相适应。要进一步减轻乡镇对上级下达项目的配套压力。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努力程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以奖代补。要通过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

(四)健全乡镇债务监管机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要完善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的政策制度,探索清理化解乡镇债务的有效措施。要加强对乡镇债务的监管,研究制订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加强对债务的会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九、强化措施,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强基工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全面实施。市、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局(处、科)牵头,预算、国库、综合、监督、人教、信息中心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市、县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

(二)加强工作指导,健全管理指导体系。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财政管理的指导力度,指导辖区内乡镇财政按照本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各省辖市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县的乡镇财政管理指导工作,各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乡镇财政的管理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指导体系。乡镇财政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基层一级财政,工作上有特殊性,在管理指导上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县及县以上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有管理指导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赋予相应职能。要完善乡镇财政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机制,发挥好联系点的作用。

(三)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要抓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发挥好典型引导作用。要加大激励力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进行考核,6 / 7

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保持乡镇财政干部的廉洁性。乡镇财政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掌握一定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权,各地要把乡镇财政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经常不断地开展廉洁教育,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加强道德修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倡导廉洁、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勤政廉洁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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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 乐清市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 在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精耕细作”, 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确度。同时, 乐清市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各个环节着手, 重科学、重细节、重过程、重效果, 争取在财政改革与发展中更精、更细、更好、更优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 以预算编制为基础, 从源头上力促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乐清市预算编制要求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 统筹安排各项资金, 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个科目、款项的支出需求, 进一步增强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力度, 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乐清市支出预算具体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等, 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

1. 人员经费细化为行政在职人员经

费、事业在职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经费、行政退休人员经费、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等五个明细项目, 具体的人员经费更是细化到实处, 行政在职人员经费的预算编制标准细化为12个基本项目。

2.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等十几个基本项目, 按照部门单位性质、工作职责、事业特点, 根据必需合理、基本保证的原则, 划分为四个档次。

3. 专项业务费包括办公场地租赁费、

交通费等因部门特殊工作需要而支出、无法通过定员定额经费解决的基本支出。

4. 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原则, 优先

安排重点、急办项目, 具体分为一般性项目支出、政策性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一般性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 政策性项目支出按上级政策文件依据编制,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按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编制。

与此同时, 为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细, 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各部门单位必须根据上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制定《政府采购预算表》。对于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 各部门单位还需编报《乐清市级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 以预算执行为抓手, 在实践中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 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

乐清市在兄弟县市中较早使用金财工程软件, 且大部分单位已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通过这些软件, 将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编制系统数据导入一体化软件形成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指标, 真正做到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的每个过程无不诠释科学化、精细化的理念。

2. 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

在年初安排全市预算收支时进行不可比因素摸底调查, 充分考虑各种不可比因素, 努力将预算做准做细, 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和调整事项。确需追加的突发紧急项目,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大力加强支出进度监控。

一方面, 每个月的收支执行情况表及时公布;另一方面, 本年部门预算的执行率低于85%的, 其部门的下年预算控制数按上年的95%安排。

(三) 以预算监督为保障, 全过程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 绩效管理的监督。

乐清市除了对1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申报预期绩效目标以外, 还在项目完成或年度结束后, 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 按时上报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主管部门要对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财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预期绩效目标细化论证和重点评价并建立论证细化结果和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

2. 审计的监督。我市全力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 不断完善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3. 人大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一方面, 乐清市自2008年选择三个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进入人大审议以来, 2012年部门预算已经有26个部门单位上报人大审议, 根据这样的趋势, 不久将来乐清市就可以实现所有部门预算编制进入人大审议。另一方面, 乐清市的预算公开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人大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必将促进财政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二、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 我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管理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确保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但与高标准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相比, 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安于现状, 缺乏主动进取的精神, 担心工作负担的增加。

2.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细化。目前的部门预算整体仍然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模式, 公用经费也采取包干的方式来编制。这样的预算编制无益于精细化的财政管理,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很容易形成不同单位间经费的苦乐不均, 甚至逼迫一些部门单位进行二次分配, 以便跟上支出进度。

3.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政府职能转换, 财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和丰富, 新任务、新要求层出不穷, 对财政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4.支出进度不够均衡。据测算, 乐清市2012年各月份的一般预算支出极差 (R) 为6.61, 四分位差 (Q.D) 为0.505, 方差[D (X) ]为3.17, 标准差[δ (X) ]为1.78。由此可见, 虽然乐清市2012年在支出进度的均衡性上有了很大改善, 但是每个月的支出数与均值的偏离值仍然较大, 需进一步改进。

5.基础数据库的应用不足。目前, 我市金财工程建设正迅猛发展。地方分析评价系统软件涵盖了全市所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基础信息;固定资产信息系统软件则包括了全市各部门单位所有固定资产情况;部门决算软件更是提供了人员、资产、财产的综合信息等。这些基础数据库本应可以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 使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但实际执行时却相互脱节, 没有得到合理应用。

6.部门预算编制绩效考核机制缺乏。虽然乐清市建立了绩效管理的事前申报事后评审制度, 但是大多数资金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拨付到预算执行单位后, 资金使用的效果究竟怎样, 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资金实际支出情况是多少, 这些指标并没有影响到对部门的全面考评, 而仅仅对该部门下年度预算安排有些许影响。针对部门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 长期而有效的绩效考评和追踪问效机制还有待加强。

三、完善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建议

(一) 夯实基础建设, 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科学性

1. 锤炼队伍素质。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干部是财政管理的主体, 加强队伍建设就可以牢牢把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主动权。

2. 完善基础管理。

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 完善部门基础数据库, 注重对财政供养、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决算等软件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中的应用, 逐步实现对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数据的动态管理。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

3. 推进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金财工程建设, 搭建互通的大型信息平台, 真正做到部门单位信息共享。加强基础资料库、项目库、资产动态管理库等建设, 以基础信息和定额标准为基础, 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细化编制预算, 使信息系统在支撑财政资金监控、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上有新的突破。

(二) 加强预算管理, 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准确性

1.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建立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 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原则, 优化收入结构, 提高收入质量。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在完善年度预算的基础上, 研究开展中期预算管理。

2. 细化预算编制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细化预算内容, 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和预留项目, 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其中, 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库的人员及定员定额标准, 按实编报;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库, 提前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为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细, 需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标准, 研究设立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 扩大专用定额标准范围。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大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和实用性。研究建立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机制, 有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

3. 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及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提升制度层次。定期清理财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机制。进一步研究出台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改善民生的财政扶持政策。

(三) 监控预算执行, 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严密性

1. 细化预算执行管理。

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 通过规范一体化软件程序, 进一步强化部门的支出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建立对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的通报考评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及时掌握财政支出动态, 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

2. 推进国库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预算单位账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积极构建以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支付系统和银行资金清算系统为依托的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支付规范性的同时, 提高集中支付效率。

3. 优化财政工作流程。

按照“最短路径、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方案”的目标, 对财政具体业务模块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优化, 科学设计程序安排、节点设置、工作标准、权限规定及监督制约机制, 同时注重各流程之间的顺畅对接和协同运作, 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连接、便捷高效的财政业务流程体系, 从而在流程管理上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四) 强化监督职能, 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效益性

1.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强化事前绩效审核、完善事中绩效跟踪、深化事后绩效检查的思路, 加快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改革, 加快完善相关机制和指标体系, 不断拓展绩效评价领域, 提升绩效评价层次。汲取各项目绩效数据, 建立管理运筹学绩效数据模型, 利用精确数据化的绩效目标, 科学生成在有限资源下的最优项目配置。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强化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支出责任。深入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将考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加强政府部门监督。

监督这把“利剑”是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深入推进的有效保障。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 就要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 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的职能定位并以其为抓手建立和完善财政外部监督机制, 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不断完善和扩大监督网络, 不断扩大部门预算编制在人大会议审议的数量, 加大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的力度。

3. 推进预算决算公开。

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 做到预决算的说明与预决算同时公开。财政部门主动回应和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事项, 强化信息澄清和协调处置机制,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舆论的监督迫使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 加强对预决算信息数据的梳理、审核工作, 确保预决算数据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积极打造“透明财政”, 最终形成“效益财政”, 使财政管理真正走向科学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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