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辉岁月有感范文

关键词: 故事

第一篇:观光辉岁月有感范文

《观光的故事》有感

08 安防一区 高东 200821210030 光的故事为我们呈现了伟大科学家为了追求真理、追求理想,承受周围艰苦环境和内心煎熬的双重打击,以光学历史串联了人类经过重重困难慢慢地对光线的探索过程和认知过程。

探索的过程是漫长的,探索的过程也是艰辛的。科学家不仅付出了青春年华,更由于当时的宗教、政治及意识形态的局限性,有的科学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本影片再现了当时的科学实验、哲学激辩的场面。人类对光线的认识从宗教神学到现在对光理性探索、理性认识。我们在影片中到看了伟大的辩论家和科学家,从牛顿的革命性见解到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他们没有因为环境艰苦而放弃,没有因为宗教的排斥与打击而放弃,他们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与追求。为了理想,他们奋斗终身。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对待科学的严谨与不畏强权,在真理与科学中他们选择真理;看到他们对待理想信念的不懈追求;看到他们面对失败的坦然和不服输的精神;最主要的是看到了他创新性思维,他们打破思维惯性,他们挑战宗教权威,他们与自己斗争。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的任务和目的,完成这种任务和达到这种目的的途径只有一条路——实践。从实践中了解事物的本质,在实践中了解世界。影片中随处可见科学家对生活细节的思考,他们善于思考,抓住灵感,在试验中反复测试。片中的约瑟普里斯特利就是通过实践了解自然规律的,为了证明生命离不开光,他把老鼠和植物装入罐子中,开始揭示了光合作用的秘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实践也是发现真理的主要途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影片中主人公的做事方法。他们用实验一遍一遍推翻自己的假设,他们也用实验一遍一遍靠近真理,直至发现真理。

创新性思维是他们身上最闪光的亮点。他们打破思维惯性,挑战权威。他们的肉体可以囚禁在囹圄里,但那种创新性思维是谁也剥夺不了的。他们的挑战是革守旧派的命,他们是历史的推动者,他们是人类的佼佼者。他们发展出前所未有的新观念、新思想、新理论。创新思维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途径。知识可以学习,创新思维的培养可没有那么简单。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说:“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有限,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由此我想到我国的科学、教育事业急需这样的大家出现。

由于自身知识及认知水平的局限性,以上是我个人的浅陋认识,错误与不足之处还请老师批评和指正。

2010年10月18号

第二篇:观岁月有感

在姐姐的介绍下,我看了岁月这部电视剧。自我感觉这部电视剧确实很现实,现实的有时让人感觉害怕,尤其是我们这些还深在校园的学生,想想我们以后会不会和这位梁致远一样倔,一样不能接受这世俗的社会,然而虽然害怕但是还是该去面对,因为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我们以后步入的社会只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该何去何从?

电视剧中梁致远开始走进卫生局就感到了这局里的很多不舒服,由此就产生了对局里的不满,然而在局长的关心帮助下,他很快受到了局里人的热情欢迎,此时也正春风得意,防疫站的站花又看上了他,他就这样成了局里的焦点,无论学历还是人品相貌,都成了人们夸赞他的话题,然而好景不常在,因为他倔强的性格和不容世俗的眼睛是他受到了挫折,他不再接受局长的关心,秦小曼也离开了他,他也在此时被调到了中医学会开始了他养老的生活,整日以下棋当做自己的工作,他成了中医学会的会长,在一间宽敞的屋子里领导自己,每天过的也算自在,是正常人总也逃离不了男女情感,他看上了一个小护士,岁数也不小的他忙着结了婚,没什么人知道更没多少人过问,当然往日关心他的局长也不知道这事,就这样他当上了丈夫,然而在其位就该谋其政,他该做到尽丈夫的职责,他开始为房子发愁,四代三口人挤在一间小屋里,干什么都是那么别扭,就连晚上和老婆做爱都受到了限制,每当小两口要做爱时,老太太就说句屋子真热就自己跑到外面打盹去了,唉真是不容易呀,怎么说也是在市里的卫生局工作,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这时一个男人的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想去找局里要房子,希望能住的下这三代四口人,鼓了很大的勇气之后他终于决定开口要房子,然而自己好不容易才伸手要东西却被局里一棒子打回,一个在当时紧缺的研究生却在这里这么一文不值,生活逼的他发疯了,他再也受不了这种不当人看的待遇,愤怒之下他用非法手段强抢住房在整个卫生局的影响下开始被迫去接受这个生活上潜规则,从他第一次 送礼,再到他第一次向上级打小报告,直到他第一次由被贬到升职的转折,最后他完全适应了这些官场上的各种应付,开始豪爽的喝酒,坦然的送礼,积极的从各个方面打听上级安排,他真的变了,变了,变成了另一个人,除了他的名字,别的一切都被他绝情的埋葬在心里最深处,

第三篇:读《山居岁月》有感

读《山居岁月》有感1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它非常好看,让我回味不觉。

它讲的是主人公——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去克斯奇山寻找他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他这次出行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对山姆而言这不仅是一次寻找他曾祖父的农场的旅行,更是一次在森林里长久地、独立地生存下去。跟随山姆探入野外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不再是一种虚幻的想象。他在森林还认识几个朋友:猎鹰惊风、浣熊杰西、黄鼠狼男爵、教师邦杜他每天吃草根、喝河水,日子那是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但最后因为城市的到来,他不得不告别他的独居生活,他的山中传奇,和他的父母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的作者准确的利用山姆告诉我们该如何才能真正的在野外生存下去,作者还描写了许许多多关于的动物的样子、行为等等。在故事的结尾,作者描写了许许多多的记者来找山姆,问他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他的朋友——邦杜也告诉他城市即将来临,最后他的父母的到来又使他回到城市去了。

读了这本书,我也非常非常想跟山姆一起到克斯奇山去冒险、生存、独居。但现实是残酷的,因为人类四处破坏环境,现在这座山可能都已经消失了,就算是现在还在,十年后可能也消失了。我希望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了,让我们的子子孙孙还能看见绿色植物!读《山居岁月》有感2

也许,以森林中的树屋为家,在森林中以猎杀动物,吃野生植物为生的生活,是很多男孩的梦想。

《山居岁月》一中的主人公山姆就体验过这种生活。但是他也发现,在丛林中生存,不仅仅只有自由,还有困难,恐惧,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丛林中生存的。在暴风雪来临时,他总是生怕食物储存不够,怕被饿死;在刚到丛林的那夜晚,他因不会生火,也没有在丛林中生活的经验,抓到了鱼却没能烧熟它;在丛林中,他时时生怕被人发现而被带回纽约市。他在丛林中生活了几年,历经了风雨,饱经了风霜,才知道生存不会像想象中一样简单。

现在,我们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中,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只知道在父母的怀抱中舒适地生活。可是,会有多少人想过,父母的保护只是暂时的,我们最终还是得独自在社会上立足,独自面对生活的考验。虽然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像主人公山姆一样在森林中生存,但是社会的考验也许会更加严峻,残酷,只有那些在社会舞台上脱颖而出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成为真正的强者。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那些不起眼的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生活秘诀,都是在社会上生存的关键。所以,为了生存,为了在社会上自食其力,我们必须要学会生存,从现在开始!读《山居岁月》有感3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用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同伴一同文娱,无拘无束时,遇到一件令人懊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曾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觅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晓得那是个风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容许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端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求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同伴。往后,它们一同协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谁会置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竟然本人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聪慧发明了本人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持之以恒的肉体完成了本人的目的,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服气。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质量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样做?能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假如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重复考虑,重复揣摩,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典范,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英勇,持之以恒,英勇无畏的品德,固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能够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表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读《山居岁月》有感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主人翁山姆是个纽约男孩,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带上他早已准备好的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去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的故事。

他在一座大森林中,自己烧树洞做房子,为自己做了一个大树屋,他为了谋生,自己四处捕猎寻找食物,历尽艰险做陷阱,凭着他的机智、勇敢把一只刚出生的小鹰训练成猎鹰,还用火把一棵铁杉树烧成了空心书屋,年仅10岁的他用自己学到的知识为自己准备了一个家,过着无忧无虑,幸福的生活。

书中山姆面对大自然的挑战临危不惧,他的机智、勇敢、独立、坚定、坚强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最使我感兴趣的是第十五章“打猎”,讲的是在打猎季节,山姆潜伏在树上,窥视猎人打猎,当猎人打中猎物而找不到而着急时,他就把他训练的猎鹰惊风放出去,利用它把猎人引开,趁机下树,获取猎人找不到的猎物,我佩服山姆的独立性,更佩服他的胆量、勇气和信心。

这本书很好,特别值得我们同学读一读,书中的好词好句都用的十分恰当,而且每一章节都充满了幽默性。如果你还没读过这本书的话,我奉劝你赶快买来读一读,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读《山居岁月》有感5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渴望能体验森林里的生活,并不仅仅觉得好玩,而是内心在渴望成长。

美国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山居岁月》就圆了我的“森林”梦。主人公山姆?葛博礼在克斯奇山上生活了将近一年,在这段时间中,他和他捕捉的措鹰惊风一起生活、成长。如果山姆?葛博礼没有勇气,没有自信,非常胆小,那么,他不可能认识大自然的`神奇之处,不可能认浣熊杰西、黄鼠狼小姐……

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把斧头、一捆绳索、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葛博礼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露营或旅行,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随着山姆?葛博礼逐渐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的如同磁铁一般吸引着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森林的我们。最后山姆?葛博礼在克斯奇山上生活了将近一年之后才告别了这一次长久的旅行。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诚信和自信。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做一样事拥有自信,就等于成功了一半。”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读完《山居岁月》后,我才真正懂得了自信是人生中不可缺少一样东西。如果你的人生中少了勇气,那么你的一生将会像白开水那样。读《山居岁月》有感6

这本书虽然讲得是主人公山姆野外生存的故事,但是,却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觉得山姆很帅。

这不是指外表,而是指他做事很帅。你看,一个家境不错的男孩不好好地呆在城里,独自闯入森林,更加令人奇怪的是,他不是去野餐踏青,而是去居住在森林。这做法是不是很帅?而且在森林里有房住,有衣穿,有食物吃,还有宠物,这可是真正的帅!

我觉得山姆很牛。

他一个人住在野外,靠一把小刀、一捆绳、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生活,这是很牛的。他会点燃火种,会有一根绳钓鱼,会寻找可吃的食物……这些本领都是自己在书中学到的,这可是无师自通,这要是换做是我,我饿死在那都不一定呢!

若要锻炼自己,野外生存的确是一种很棒的方法。特别是长期宅在家中的人,脱离人群的喧闹,脱离机器的刺耳,来到山林中,呼吸纯正的新鲜空气,这是人与自然最和谐的交流方式。大自然创造了我们,我们就要学习在大自然中生存的方式,因为,人终究归属自然。

合上书,我也有点想去森林独自生活,只不过,还是要先掌握掌握方法再说。读《山居岁月》有感7

《山居岁月》是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它不仅好看,而且我回味不觉。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所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生存。 在山居岁月中,山姆学习了怎样生火,怎样制作盐巴,怎样烹调贻贝,制作取暖火炉……每一个学习的过程,山姆都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他没有丝豪的退缩。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的勇气,让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然后逃跑,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他的智慧,让他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是他的形象。他的耐心,让他在钓鱼时,尽管鱼钩断了,但是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山姆住在的那个树屋旁边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可他并没有赶走他,还热情地款待他。他和那个陌生人相处地很愉快,他跟那个陌生人一起做竹筏,一起做果酱,相处地其乐融融。他们还用树皮做成柳笛吹《年轻的航海家》。从他身上,我又看到了宽容。山姆在山里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简直是相差太远了。我们睡在这个温暖、平稳的屋子里,而他睡在那个木屋里。我们每天过着饭来张手的日子,而他肚子饿了还要自己捕猎动物弄来吃,而且可能捕不到东西,要饿肚子!我们应该学习这个男孩能吃苦,能自生自立的精神!现在,我们大多是独生子女,由于一些家长的宠爱,很娇气,更谈不上独立面对生活,而山姆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并不用像山姆那样去树林中生存,但需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这才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尽管我不能像山姆一样,去山里自力更生,但是我要学习他的精神,做一个自食其力、勇敢,坚强的人!读《山居岁月》有感8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分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单独寓居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规范的猎人——他有着本人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造的兽皮衣服,以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学问,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造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肉体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协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学问,就在山中渡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平安闯过许许多多风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将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分开暖和的家,单独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风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由于关键不在于详细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究未知的宏大勇气与克制种种艰难的坚决决计。假如我们有着勇气与决计,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本人生活所需求的一切,就像山姆具有他所需求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给自足”就是靠本人的力气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给自足,在山林中单独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给自足。读《山居岁月》有感9

假如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假如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觉得孤单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答复“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同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里,他要去寻觅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分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动身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独?有没有同伴?那我就通知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独,而且还有许多的“同伴”不过这个同伴呢,有点奇异。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样样?你有没有这样的同伴?自我觉得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十分了不起的人,即便你具有高超的身手,但也一定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十分十分英勇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应用本人学到的野外求生学问,让本人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中央。在这种中央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单。但却又能够领会到常人无法领会到的东西。假如一个人没有坚决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学问,没有急中生智的才能,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中央生存的余公开,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本人!

看了《山居岁月》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学问,是你的探求法宝呢!!读《山居岁月》有感10

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我情不自禁地向往主人公山姆在浓密森林生活的自在,又有点惊讶主人公山姆独自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大森林里生存。

山姆是一位乐观,勇于探险生活的男孩。因为山姆还小,就敢一个人出来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探险生活的仅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是他人生当中最刺激的一次露营。在广袤的森林中,一个男孩独居在这里,你肯定会想到他必死无疑。可是,山姆非常聪明:衣服破了,就捕一些鹿,用鹿皮做衣料,用鹿肉做成熏鹿肉。他还把乌龟壳当饭碗。此外,他把大树烧了一个洞,作为房间呢!……

在这本书中,我还非常佩服山姆一点,那就是他能和动物友好相处。比如:那脾气暴躁的狐狸“男爵”,也和山姆交上了朋友。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如书中的主人公山姆那样在浓密的森林中长住,肯定会碰到重重困难,饱受折磨,不能生存。因为我们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缺少自理能力锻炼,平时又怕苦,又怕累。跟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们一定要在独立生活自理方面继续努力。

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人只要拥有不怕苦,不怕累的思想,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和敢于创造的手,哪怕是在艰难的时刻,你也不会害怕,乐观、勇敢地生存。

第四篇:读《岁月与性情》有感

作者就是一个真性情的作者,他没有把我们当做读者,而是一个上帝!这表现在他的诚实与勇敢。一个人真的只有在面对上帝和自我时才能和盘托出。看了后我也有想留住童年的欲望,我能留的方法只有用一张大白纸,用拙笔写下那些童年的快乐与悲伤,那些童年的天真与幼稚!

我很喜欢他的“我最渴求的是书和人,我对人生的要求也只剩下了这两样,只要有充足的书籍和才智相当的同伴,我可以在任何地方生活。”我虽然上大学才爱上书籍,但一旦爱上就不忍割舍。虽然看的都是一些闲书,但自觉有意义,并且学到了很多老师没有传授的东西。我也坚持每个月买书有大半年了吧,收获挺不小的。 看过余秋雨的《借我一生》再看周国平的《岁月与性情》,我更喜欢后者,原因除了自己感受到的作者写作过程中的诚实之外,还有缘于作者内心的那种很澄清很纯净的那种真诚,没有功利,他在写作的过程中始终有一种自信与从容,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与自己心目中的上帝对话,只是阐述事实,没有给人一种想向谁申辩什么,或者想把自己搞得很完美伟大的那种迫切述说辩解的心情。就如周国平自己所说的“我的目的是给我自己以及我心目中的上帝一个坦诚的交代,我相信,惟其如此,我写下的东西才会对世人也有一些价值,人们无论褒我还是贬我,都有了一份值得认真对待的参考。”确实如此,就我自己而言。看他的文章,宣泄自己的情绪,寻求一种共同的认知,最后感受心灵的安宁与平静。

周国平在《岁月与性情》中写了与自己三段婚姻相联系的三位女性,写的篇幅并不多,不过对这三个女人都是满怀感情,我感觉他内心中是想维护她们每一位。就如同他自己写到的“有一点是我要请求原谅的,人生中最难忘的经历实际上都是由与某些特殊他人的关系组成的,有若干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在我的生活中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如果不写他们,我就无法叙述自己的经历。譬如说,在叙述我的情感经历时,我就不可能避而不写与我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如果她们因此感到不快,我只能向她们致歉。不过,读者将会看到,当我回顾我的生命历程时,如果说我的心中充满感激之情,我首先感激的正是曾经或正在陪伴

我的女人。”我很想知道的是那个“敏子”现在怎样了?在我看来那是可爱的一位,很真、很善、很有代表性,我是说能够代表一类真实存在、为数不少的女人。感情的事不可勉强,周并不爱她,不过最后周说她的行为赢得了他永远的尊敬,是啊,敏子有什么令周不尊敬的地方么?没有!她爱周,她的心想与她的行为是一致的,直到最后她本意里应当是不想伤害谁(其实她自己已经受到了伤害),始终保持自己的尊严。

其实毫无疑问周国平是名人,一个有才华的人。他的作品影响了一批人,不过我从没感觉到他高高在上,或者威严得不可亲近,或者看了他的自我塑造的“伟大形象”就感觉自己的卑微与渺小。看他写的东西总是能寻找到自己的影子,比如他文中写的到“年轻时我是一个十分怕羞的人,每次要去见一个生人甚至并非太生的人时,我会在那个人的门外徘徊许久,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敲门,如果那个人不在家,我反倒松了一口气。现在见过了一点世面,脸皮厚了一些,但基本的性格是难改的,见生人仍使我感到不自在。”这仿佛说在说我自己。还有一些段落看后想叫好的,比如“我的发现是,极其自信者多半浅薄。对于那些在言行中表现出大使命感的人,我怀有本能的反感,一律敬而远之。据我分析,他们基本上属于两类人,一是尚未得逞的精神暴君,另一是有强烈角色感的社会戏子。和他们打交道,只会使我感到疲劳和无聊。在我看来,真正的使命感无非是对自己选定并且正在从事的工作的一种热爱罢了。遇见这样的人,我的血缘本能就会把他们认做我的亲兄弟。”

我羡慕甚至可以说是妒忌周国平的记忆力,能够对自己从小到大的点滴事情,当然也都是深刻在作者脑海的东西,时隔多年依然历历在目。那是一份怎样的感受和财富啊!那些儿时的记忆,那些读书的日子,那些流年往事,能在甚至半个多世纪过去之后,还能清晰的浮现在自己脑海并与所有喜欢自己的读者一起分享,这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啊!周国平在那里娓娓道来,让我们感觉象在听父辈祖辈讲旧时的故事,就像在翻阅一张张老照片,耳顺之年的沧桑老人,带着读者一起穿越时空,回到旧上海,回到老北大,我们经过了南湖湾农场,看到了广西资源县的越城岭又到了老北京。每一段时间每一个地方每一段性情,都让人感觉那么真实,仿佛触手可及。

每一段记忆都是有载体的。照片,日记,文章,书信或者一件信物,这些都是将记忆穿起来的丝线,周国平静静的做着针线活,为读者和自己编制了这件漂亮的外衣。而这些载体,就像人生走过的每一个脚印。有了这些“脚印”,我们回顾走过的路,才能清楚的记得每一步是怎么过来的,才能历久而不忘。这些,组成了每个人属于自己的历史和记忆,成了属于每个人的一本书。

有时候,我们也想怀怀旧,想遥想一下当年,可是每次尝试的时候,都会突然觉得自己的记忆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下子断开了然后散开了。这种感觉总是在自己想追忆的时候出现,接着是恐慌的感觉袭来,仿佛自己走过的路没有脚印,有时候怀疑自己是否得了失忆症。是坚硬的路面留不下脚印,还是走得匆匆,没有拾起这些片段?

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有点顾影自怜,又有些迷茫无助。在自己主宰的精神世界里,我们是每一个童话的缔造者,是每一首华章的编写者,我们用我们的生命编写着属于自己的书。可是,我们只能自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完成一次次艰难的阅读,因为我们留下的载体很少。我们能什么留给后人,就像周国平能够留下《岁月与性情》?

读完周国平的这本书,让我开始懂了,属于我们的岁月和性情因为我们走得匆忙而丢到了路上。我们暂时遗忘或者记忆出现断层,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找到这些“脚印”和载体。我们该在生活的路上,更多的去做一些记号,留一些痕迹。时间老人会在某个时间召唤,召唤我们该做一个拾荒的孩子,就像在麦田里捡起颗颗麦子一样捡起我们的记忆,直到我们可以做一次丰收后的回归旅行。因为,我们不只是看客。

平淡或者说平实应该是周国平的作品或者说为人的特色,正如他之前的散文集《安静》的名字,一个安静的老人。从《守望的距离》到《妞妞》、《各自的朝圣路》等等作品,一以贯之着他的风格。周国平用拨开岁月风尘的双眼和平静的笔触,安静的平淡的给我们描述:生活,需要我们留下更多的脚印。

一生好景君需记,最是匆匆行路时。

第五篇:读书中岁月长有感

读完第一遍、第二遍则要带着问题去读:1.为什么读书2.怎样读书3.读书的好处。为什么读书?人书之间,书岂能负我。我十分认同这句话,如果我以不好的态度去读书,书自然反馈给我的是不好的。怎样去读书?能够从中获得愉悦就可以了;不必非要和买股票一样志在必得。开卷有益讲得就是这个事,打开了书卷,获得了愉悦,对我们就是有益的。读书,不一定说你读书就必须读个彻彻底底,不一定非明白它讲的什么,作者想表达什么,为什么要写这个文章,我们应该从中获得什么……你读了这本书可以忘掉自己,投入进去心情愉悦就可以达到了读书的初衷。

读书的好处:在书中你可以兔起鹘落,尽情撒野,你就是世界的王,就是自我的王。在书中我可以当成任何一个角色,在任何一个地方,干任何一件事情。我可以为白雪公主被女巫用毒苹果毒死而哭,为她和白马王子结婚而高兴。人家都说,看电视剧为里面的任务哭、笑,是因为演技好,读书读到哭、校,是因为我们真真正正的投入了。为人物处身投地的去着想。到了乐以忘忧的境界,远离喧闹,忘掉自己,不知今夕何夕的投入,自然会读的有趣味了,有快乐了。 美丽和读书本来是两个不相关的词语,如今作者把它们连了起来。这就是读书的美丽,这就是美丽的读书。怎么才能美丽,读书才能使我们美丽。怎样读书,美丽的读书。读书是传播文明的一种方式,是净化心灵的方式,是使人心情愉悦的方式。要想明白世间事,开心智必先读书。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要从校开始,读者说:读书要趁早。不要等夕阳西下时才懂得珍惜,要在朝阳初升时懂得读书,读书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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