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精选14篇)
篇1: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报
送:六安市金安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呈报告人:安徽劳联建筑安装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为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于2007年7月6日开始组织了由企业负责人为领导组组长,公司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由安全科、工程技术科、财务科及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检查组。于2007年7月6月—2007年7月8日对公司金安区区现有的各施工项目进行了循环大检查。就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2007年7月6日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布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2007年7月6日发布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2007年7月6日为各被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布置阶段。由各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前的布置和准备工作。
2007年7月7日为安全检查组对各项目的实地检查阶段。由安全检查领导组,对被检查的各施工项目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通知各施工现场,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整改。
2007年7月8日上午为各项目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阶段。由各项目按照检查组发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具体整改。并报检查组请求检查组复 查和销案。
2007年7月8日下午为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项目整改的内容进行复查阶段(同时,在整改复查后,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定)。由原检查组对请求复查的项目进行复查。
二、检查项目的安排:
目前,就我公司现有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看,我公司承建的横塘乡卫生院办公楼工程、张店卫生院办公楼工程、六安市长安小学教学楼工程、六安市三十铺交警队办公楼等工程的施工现场具备检查条件(即正在施工中)。因此,对此四个施工项目现场作重点检查。
三、检查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一个标准、五个规范”(即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检查。
四、检查的内容安排:
按照区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的文件精神和建设工程关于安全的规范、规定的要求,由安全生产检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施工现场的检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安全管理部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济承包合同中是否签定了安全生产指标、是否按要求配备了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合格。
2、目标管理。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是否分解落实、是否制定了目标考核规定并落实。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了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且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是否按内容认真落实。
4、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了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是否制定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有定期安全检查的记录,检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是否按要求完成。
6、安全教育,是否制定了安全教育制度,并制定安全教育内容教材,新工人进场是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7、班组安全活动,是否指定了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落实且有记录。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特种作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9、安全标志,现场是否设立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并图中要求设置安全标牌。
10、工伤事故处理,是否制定了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二)1、文明施工部分:
施工现场的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四周是否连续设置了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施工围墙(或围挡设施),且在市区主要路段围挡设施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不得低于1.8m。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并设企业标志。
2、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应保持通畅,并做硬化处理。现场应有组织排水。现场的材料堆放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分名称、品种、规格挂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
3、现场治安、防火。施工现场应配备合理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非工作人员和职工不得今日施工现场。
4、5、现场入口处设五牌一图,且内容齐全。并设安全宣传标语。生活、医疗、服务。现场设生活区的应有厕所、浴室、食堂等。施工现场应设立保健药箱、措施和器材。并有防病宣传教育。
(三)1、脚手架部分:
施工方案。应编制确实有效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并有审批手续。且在搭设前应交底。
2、材质、搭设。材质应符合脚手架的要求。脚手架的基础应平整密实,设有垫板,并有排水措施。不埋设的脚手架立杆应设扫地杆。架体与墙体的连接应按水平7米,高度4米设置。架体的各杆件的间距应按脚手架施工图设置。
3、安全网、架体的封闭。脚手架外侧应满铺密目式安全网。架体施工层下每10米应设封闭层。
4、通道、卸料平台。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平台的搭设应与架体分离,并限定荷载。
5、(四)
1、2、脚手架的验收。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组织验收并有验收手续。模板部分:
施工方案。模板工程应编制有针对性的 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材质、荷载。模板的材质应符合强度和刚度的要求。立柱应稳固。模板的荷载应有明确的限定。
3、模板的拆除及存放。模板拆除前应申请并经批准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存放应整齐,不得过高。
(五)1、“三宝”、“四口”部分:
“三宝”。安全帽,施工现场应工人应配发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标准。安全网,安全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要求,并封闭挂设。且安全网应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安全带,高处作业应配备安全带,并要求系挂,且安全带应符合标准。
2、“四口”。所有预留洞口均应有防护措施。防护设施的材质应符合要求,并应牢固设置。
(六)1、2、3、临时用电部分:
施工用临时用电应编制有效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应采用TN—5系统。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应分开不得混接。配电线路及装置。施工现场线路应采用架空或埋地穿管设置。装置设备容量应与用电匹配。安装应符合要求。配电箱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应设警示标志。
4、现场照明。照明应设漏电保护。外壳设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应使用 36以下的安全电压。室内照明用电低于2.4米的应使用安全电压。
(七)1、龙门架部分:
架体制作,龙门架应有经过审批的计算书和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架体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且架体在安装拆除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限位、稳定装置。架体应设置短电式超高限位装置。并设有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架体与墙体的连接杆的材质应符合要求。且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在一起。
3、钢丝绳,传动系统及操作棚。钢丝绳应定期润滑保养并检查,对磨损已超标的应即使报废,钢丝绳使用中不得拖地过落要有保护。传动装置用牢固,导向滑轮的距离和轮体应符合要求。卷筒应有防止钢丝绳脱落装置。卷扬机应按规定搭设操作棚。
4、吊篮、卸料平台。吊篮提升应使用双钢丝绳,并设有安全门和禁止载人标志。卸料平台两侧应设防护栏杆、防护门,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5、安全验收和避雷。龙门架安装完后应履行验收手续,责任人应签字。且验收应有量化内容。龙门架超出一定高度且不在防雷保护范围内的应设避雷装置。
(八)1、施工机具部分:
木工机械。(平刨、圆盘踞等)施工机具安装后应履行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在无人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并安设护手,保护接零、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木工机具不得合用一台多功能机床。
2、钢筋施工机械。(电焊机、钢筋弯曲机、调直机)施工机具安装后应履行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在无人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并安装护手、保护接零、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电源线路不得超过3个接头,过长时应穿管。
3、混凝土、砂浆机械。施工机具安装后应旅行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在无人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并安设护手、保护接零、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作业手柄应设保险装置,并设置防雨棚和作业平台。转动设防护罩。
4、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零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接线不得随意更换,且在使用应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5、易爆物品。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且各瓶体在使用时应直立,瓶体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五、具体检查的实施
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一个标准、五个规范”,对各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由安全生产检查领导组组员全数参加。每位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对每一检查项目作出书面报告(包括安全隐患和整改要求)。并统一报至公司安全科。由公司安全科统一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由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整改。对整改的内容应有具体负责人编制具体方案,并由项目部审批后开始实施。整改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对验收的内容作记录,并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整改负责人签字。并请求安全生产检查领导组复查后,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六、检查结果的总结 在各施工项目的积极整改后,经检查组的复查,各施工项目的现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标准中的合格要求。
经过本次的检查工作,可以看出我公司近年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进步,也看到了我们与兄弟企业的差距。我公司将本着提高安全生产效益和管理力度、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为职工生命负责、为国家及集体利益负责的原则,继续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努力,为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安徽劳联建筑安装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篇2: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市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经济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济局组成检查组于8月4日至11日对全系统所属25户企业,逐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赛洛(大安)明
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经济局领导非常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局长申乐连主持召开会议,对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全面部署,认真进行了安全检查。8月4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领有关科室人员到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上岗作业、危化原料库存不符合要求,电器、线路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胶公司现场办公后,我们立即组成检查组,由局长亲自带队分管局长、办公室、技改科、道口办(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对全系统逐户企业开展了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都非常重视,按照经济局提出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了安全检查,并进行了整改。但个别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77项,当即整改9项,限期整改68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责任没落实到人。
2、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电器、线路不进行经常性检查,线路老化、布线不规范,临时用电私接乱扯,刀闸无盖等等。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企业停产后,没有将危化原料及时处理,留有事故隐患;生产企业危化原料没有专库专储。
5、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过期,不放在明显位置。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的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及安全防火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篇3: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安全检查是石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保持安全环境、纠正不安全操作, 防止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 是发现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的有效途径。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2.1 查思想
即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定的理解与贯彻情况, 全体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各有关部门及人员能否做到对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2 查管理
安全检查是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大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实行情况,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能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措施、伤亡事故管理等的实施情况及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等。
2.3 查隐患
安全检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即深入生产作业现场, 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职工在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的情况等。
2.4 查整改
对被检单位上一次查出的问题, 按其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期限进行复查。检查是否进行了及时整改和整改的效果。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要重新提出要求, 限期整改。
3 安全检查的重点
3.1 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
3.2 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生产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危险作业有否执行审批程序。
3.3 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 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 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 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管理工作。
4 安全检查的方式、方法
安全检查主要由各基层单位专职、兼职安全员、企业安技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设备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也应负责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4.1 生产岗位日常检查
生产岗位工人每天操作前, 对自己的岗位进行自检, 确定安全才能操作, 以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为主, 主要有:一是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 还有安全防护是否有效;二是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可靠;三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四是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操作要求是否明确。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解决后才作业, 如自己无法处理或无把握的, 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待问题解决后才作业。
4.2 安全人员日常巡查
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到生产现场巡视,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二是生产工人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有违章违纪行为;三是协助生产岗位工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4.3 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
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又称普遍检查, 是一种经常的、普遍性的检查, 目的是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作一般性的了解。这种检查企业每年进行2-4次, 基层单位检查每个季度1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是以企业和部门负责人为主, 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参加组成检查组, 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 主要是检查各基层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以查管理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领导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工作, 行动上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查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 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隐患整改等) 开展情况, 查各类事故、未遂事件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对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对主要危险源, 安全生产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要重点检查。检查应按事前制定好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 规定整改内容、期限和责任人, 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组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研究解决办法, 同时根据检查所了解到的情况评估基层单位、部门的安全状况, 继而研究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基层单位对班组的检查亦遵循以上程序。
4.4 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殊作业、特殊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如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 (易爆) 场所等。这类设备和场所由于事故危险性大, 如事故发生, 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
专业性检查应突出以下特点:一是专业性强, 集中检查某一方面的装置、系统及与之有关的问题, 因而目标集中, 检查可以进行得深入细致;二是技术性强, 检查内容以生产、安全的技术规程和标准为依据;三是以现场实际检查为依据, 检查方式灵活, 牵扯人力最少;四是不影响工作程序。
4.5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不同的季节会有不同的气候, 也给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季节性检查是检查防止不利气候因素导致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落实, 消除因季节变化而产生的事故隐患。如春季风大, 因着重防火、防爆;夏季高温、多雨、多雷电, 应抓好防暑、降温、防汛、检查防雷设施;冬季着重防寒、防冻等。
4.6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由于节日前职工容易因考虑过节等因素造成精力分散, 因而应进行安全生产等综合检查;节后则要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检查, 以避免因放假后员工精力涣散而引起纪律松懈等问题。
5 结束语
通过安全检查能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措施加以整顿和改进, 同时又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进行宣传和推广, 是企业防范事故、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吴穹, 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2:112-135[1]吴穹, 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2:112-135
篇4: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篇5: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检查工作小结
按照机械设备站安全部通知有关文件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公司为确保 2010 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使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和谐的“国庆”和“中秋佳节”,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中秋和国庆,我公司成立检查组,对搅拌楼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情况
为开展好中秋、国庆节安全检查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9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9月20日由主管领导带队,分管领导参加,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在这之前我站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至个人,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检查情况
1、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以自查自纠为主。中秋、国庆节前各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检查结果负责。9月20日主管领导进行了抽查。
2、检查的重点:
搅拌楼、车队、生活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情况以及安全道路是否畅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
3、检查的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各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严查细究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马观花。
(2)、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
三、检查的结果
本次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21日结束。抽查了车队、搅拌楼的皮带机、操作室、配电柜、搅拌主机、生活区、仓库。从抽查的结果来看,各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种安全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健全,总体安全生产情况良好。此次检查检查组共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篇6:关于校园安全隐患检查的报告
为创建平安校园,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秉承“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指导思想,政教处于2009年9月2日对校园环境可能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已检查到的各种隐患祥情报告给学校各位校长及教育局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请校长再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复查,根据隐患的实际情况,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力排隐情,防患于未然。我校目前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1、前门保卫室后面有两棵大树已经腐朽,在强风吹折下随时有翻倒的危险,已形成对前门保卫室或围墙外住户砸、压的隐患。
2、综合大楼大门前偏右处有一棵大槐树,靠根部处内部已腐朽,在在强风吹折下随时有被折断的危险,对路过师生的安全形成隐患。
3、综合大楼前左右两边的护栏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部分地方已形成巨大的空框,学生嬉戏或小孩玩耍会存在坠落的危险,需焊接护栏。
4、第一教学楼四楼两侧的平台围墙过矮,学生易坐在上面玩耍,存在坠楼危险;第一教学楼四楼两侧进入平台的小门外侧墙壁已经松动,随时有被学生嬉戏时撞到的危险,构成安全危险。第一教学楼四楼2—4楼的走廊的防护墙过矮,需加高,以免学生向下俯视时坠楼。
5、第二教学楼四楼左侧楼顶的通信设施可能存在电波辐射,据上学期住在四楼办公室的余文春、杨深元、吴小平等老师的反映,他们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等症状,学校应邀请有关专家对该设施进行检查论证,如确存在此隐患,应立即排除,尽管该四楼左侧办公室的暂无老师使用,但四楼左侧的两个教室的学生可能存在潜在的威胁。
6、学校休闲区的一些夜景灯因被损坏,电线头外露,如有人在墙报处的黑板左上角达通电源(推上闸刀),则外露的电线头存在隐患。
7、休闲区通往教师宿舍的铁门经常出现学生偷翻的现象,铁门上锋利的铁标可能会刺伤无知的学生,建议学校对该门加盖板,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女生寝室的电路线老化且安装不规范,学校应及时整改,以避免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且女生寝室只有一个进出口,无安全疏散通道,学校应酌情进行相应的安全处理,避免灾情发生后的群死群伤。
9、据女生寝室的管理人员和住校生反映,每年的初夏以来,寝室里各种蚊虫较多,特别是蜈蚣虫经常光顾学生床头,形成蚊虫害。学校应派专人进行处理,为学生创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10、男生寝室的电路线多处脱落悬挂,开关、插座破损裸露,且新隔开的寝室至今还存在这一寝室的灯由另一寝室控制的情形(因隔开后的寝室一直为安装本寝室的开关)。学校应安排专人对男生寝室的电源、电路进行维护,以防火灾和形式触电。
11、第三教学楼2—5楼的后面窗外应安装防护窗(网),以避免学生不小心坠楼。
12、学校两个微机室的电路线因安装时间较长,雨季空气潮湿,经常出现开不起机的现象,加之负荷较重,随时存在短路的可能,成为引发火灾诱因。学校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
13、学校综合大楼、实验楼及男生宿舍(第三教学楼)、女生宿舍无应急照明设施,学校应安装。
14、学校综合大楼和第三教学楼的消防栓无水枪等设施,学校购置安装。
15、学校综合大楼、各教学楼、微机室、实验室以及男女生宿舍的灭火器的安装数量不够,且现有的干粉灭火器已经失效,学校应添置和对现有失效的灭火器加压,保障能够正常使用。
16、学校综合大楼左侧(总务处一侧)的大树紧靠大楼,且树尖超过楼顶,易接收雷电,尽管该楼已安装避雷设施,但据县防雷减灾办公室有关技术人员介绍,安装避雷设施并非完全避雷,加之该大树的影响,还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学校应对该大树实施砍尖(砍青)。
报:尹百林校长邓序凡副校长阳定邦副校长王彬副校长教育局安
办
玉屏民族中学政教处2009年9月4日印发
篇7: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
通 知
各村、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十一”即将来临,为了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使全镇公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进一步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
各矿点,集镇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到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是否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6、防汛安全。重点检查镇属范围内塘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储备、人员、装备是否到位。
(二)人员及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共分六个检查小组:
第一组:集镇单位检查组,由郭强带队,张建军、赵德强参加,派出所、工商所配合检查。重点检查驻镇各单位安全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贮藏安全。
第二组:消防、建筑工地检查组,由周正江带队,白怀亮、王兴全、王新利参加,派出所配合检查。重点检查集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单位及十天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安全。
第三组:矿山、企业检查组,由靳卫平带队,王述明、王长江参加,派出所派员配合检查。重点检查武乡天台矿区非煤矿山各矿点、砖厂及各企业。
篇8: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在建筑工程中, 消防设施是必不可少的, 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一部分, 消防设施是为了保护建筑预防和消灭火灾的基础设施。一套完整的消防设施功能包括了预警、初期扑灭、人员疏散、广播通知、防火分隔以及安全疏散等, 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对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对于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以及监督管理中, 应该充分的保证其质量, 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的发挥功能。优质消防设施能够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发生, 为火灾的扑救提供有利的条件, 将火灾引发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建筑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检查十分关键, 下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消防设施的检查进行了分析。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
1.1 测试系统自检功能
消防设施设有自检功能, 在面板上设有自检键, 可以对各个显示器、指示灯以及音响器件进行检查。当按下自检键时, 可以观察到各个器件的运转状况, 对于功能的发挥可以有清晰的判断。
1.2 检查火灾报警功能
火灾的报警功能主要是利用感烟和感温功能发出报警信号, 判断出火灾的发生地点, 然后记录下火警时间。由此, 可以在探测器处释放烟气或者是提高温度, 在消音不复位的情况下, 对自动报警按钮进行操作, 观察报警器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报警声和光, 观察指示灯是否点亮, 对于火灾的发生地点是否有明确的指示和时间记录。
1.3 检查主、备电源互换功能
在消防设施中, 电源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如有没有电源的供应, 一切报警设施都无法发挥功能。为了保证消防设施可以正常不间断的运行, 应该安装备用电源, 在主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切换至备用电源。所以要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切换状态进行检查, 将主电源切断, 然后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功能的检测, 查看备用电源的工作情况, 是否能够正常的运行。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查
2.1 检查喷洒泵的启动情况
一是在消防主控盘直接启动。二是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启动”按钮启动。三是打开系统报警阀侧放水阀放水, 报警阀瓣开启, 延时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时5~90S后报警装置开始连续报警, 水力警铃应发出响亮的报警声, 压力开关应接能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应迅速投入正常运行。在消防控制室能显示出报警阀和压力开关报警。四是以接近1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 该区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发出信号, 系统报警阀动作, 报警阀瓣开启, 延时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时5~90S后报警装置开始连续报警, 水力警铃应发出响亮的报警声, 压力开关应接能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应迅速投入正常运行。并在消防控制室能显示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和压力开关报警信号。
2.2 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切换
一是手动切换;二是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 关掉主电源, 主备电源应切换正常, 在90S内水泵能重新投入正常运行。三是检查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3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查
3.1 检查消火栓泵的启动情况
主要是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按钮进行操作, 观察消防水泵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其按钮的控制应该分为三个位置检查, 一是在消防中心的消防主控盘, 二是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 三是任选一消火栓箱上的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3.2 检查消火栓管网压力情况, 利用压力测试仪器对管网压力
进行测试。
3.3 检查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情况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米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墙面呈90度角, 且与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水带的连接。
3.4 检查水枪、水带、消防卷盘等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3.5 检查消防水箱间的设置:消防水箱的储水量是否正常、有设置增压设施的应做增压设施的启动测试。
3.6 消火栓泵主备电源切换、主备泵的切换:
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 关掉主电源, 主备电源应切换正常, 在90S内水泵能重新投入正常运行, 主备泵切换采用手动方式。
4 防排烟系统的检查
4.1 防排烟风机的设置:送风机与排烟口的距离, 是否受烟火威胁等。
4.2 防排烟风机的启动: (1) 消防控制室手动远程启动; (2) 模拟火灾信号联动启动 (3) 机房电控柜 (箱) 按钮手动启动。
4.3 前室、楼梯间、走廊等部位防排烟口设置的合理性:
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排烟口平时关闭, 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4.4 主备电源切换:用主电源启动风机, 关掉主电源, 主备电源应切换正常。
5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广播、消防电梯的检查
5.1 对于消防指示标志和照明灯具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检查其设置的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标准, 然后看起质量是否达标。
5.2 对消防广播的功能进行测试, 看其是否能够正常的发声以及覆盖范围是否全面。
5.3 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抢救以及人员逃生的重要设施, 所以对消防电梯的设置以及功能都要细致的检查。
消防电梯应该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以供救援和逃生。在消防电梯的首层应该设置前室, 其面积要符合建筑消防的相关规定, 前室的设置位置最好靠近外墙, 通向室外的通道应该在三十米以内。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应该不少于八百千克, 其内部的材料都应该用防火材料, 并且要安装专用电话。在消防电梯井中, 与其他相邻设施间的间隔应该采用防火材料。确保电梯的运行速度从顶层到底层保持在一分钟内, 并且做好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
6 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 对建筑质量的要求也有所提升, 在建筑工程中, 消防设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保障。对于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以及管理都要加大力度, 确保其优质高效的运行, 为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为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应该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 应该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意识, 对于任何细节部位都不放松。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确保其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 为建筑的安全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李奎.浅析建筑防火安全的技术及其管理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 2010 (29) .[1]马李奎.浅析建筑防火安全的技术及其管理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 2010 (29) .
[2]田宁.小议中小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J].科学之友, 2009 (21) .[2]田宁.小议中小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J].科学之友, 2009 (21) .
篇9: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尚未落实到位,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广泛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仍然任重道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并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一要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问责机制。调整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将抽检不合格或主动打击案件不再作为平安考核扣分内容,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强化监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二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食安办的定位和职责,充分发挥其牵头协调和督查考核的作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力量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管装备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指导并适当提高工资补贴待遇,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四要加大财政投入,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经费足额到位,增加检测种类,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批次和频率,增加抽检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第三方公共检测平台,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要积极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统一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做到企业信用与风险等级、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信用公示与信用结果应用“三结合”;实施“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黑名单”公布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行政约谈,签订责任承诺书,引导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大中型超市、餐饮、农贸市场等特定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二要加快溯源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重视农业生产地方标准修订,加强已建成的标准化基地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市场准入监管,通过自检、抽检、索证、备案等制度建立完善销售环节的安全屏障。尽快建立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同时开展灌溉用水和大气指标监测,确保农业产地环境质量安全。三要加快出台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逐步解决“低、小、散、乱”问题,把食品产业做强做大。四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对统一配送食品的管理,推广使用安全塑料、铁质餐具,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五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以监管数据为技术平台的监管方法,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等新生业态食品的安全监管。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要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行政拘留和重复违法行为处罚、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等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和通报大案要案,突出重大违法案件的惩治警示力度,形成集中打击、重典治乱的氛围。二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意见》、《浙江省食品危害认定操作规程》等规定,注重行刑衔接,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嫌犯罪联动执法机制、抽检互报和案源互通制度等方式,推动形成部门密切合作、信息畅通、高效打击的执法监管协同机制。三要加强执法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加大执法经费投入,支持利用先进科技装备执法,提高快速、准确执法能力。四要建立和完善与群众的互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相互沟通,推进食品安全举报受理资源的整合,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局面。一要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顶层设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途径和方法,明确思路,整合资源,谋划项目,加快形成务实有序参与的共治格局。二要认真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行政相对人,特别是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等的普法宣传和培训。三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四要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信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坚决曝光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典型事件,做好政府应急信息公开。五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充分借助金融保险机构力量,健全责任保险助推食品安全工作等机制。六要大力发展食品协管员、监督员、志愿者、义工队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10:关于做好节前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和重点
重点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及重大隐患整改,工矿商贸危化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安全情况。
二、检查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检查的重点内容,扎扎实实组织好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形式。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的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安全生产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内容及人员参与情况;
⑵查出的主要事故隐患及督促整改情况。
篇11:关于上报安全检查整改的反馈报告
海南省中线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第一总监办:
根据贵办下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中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我部针对性的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现整改如下:
1、桥涵工程基坑施工现场堆放的片石,土方等材料距离基坑1.5m范围以外的地方堆放,堆放高度不高于1.5m。对堆放过高的土方,调配自卸车辆运至弃土场堆放。
2、对工棚内乱拉电线的现象,已责令施工班组安全负责人派一电工重新安装电线并用PC管把电线给套起来;工棚场地已硬化,个别场地由于当地农民不让硬化的也均在场地上撒了一层河沙;厨房与驻地工棚的距离于隔开1m。
3、对用电箱安装高度过低现象,已派电工在距离地面2m高的位置重新安装三阀开关,并配有用电箱且上锁锁紧。
4、氧气、乙炔瓶已按相关规范重新摆放。使用情况下,氧气与乙炔瓶的摆放距离在5m范围外;不使用的情况下,氧气与乙炔瓶的摆放距离在2m范围以外。
以上存在的安全问题均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成,恳请贵办复查。
海南路桥工程公司
海屯高速公路HTGS-2标施工项目部
篇12: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报告
为切实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保证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预防档案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高湿天气给档案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县档案局(馆)于7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暑天汛期档案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档案安全基本情况
眉县档案局今年的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动手早、行动快。7月中旬,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针对出现的高温高湿强降雨天气给档案安全保管带来的严峻挑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汛期档案安全检查。7月18日,县档案局向全县各镇、各部门发出了《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眉档发〔2012〕34号),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防范、杜绝事故。从7月18日开始,局长樊怀军带领相关人员率先对局档案馆进行了检查,强调要落实制度、坚守岗位、加强保障、起好带头作用。在7月18日至20日三天里,县档案局通过了解相关信息后,先后前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政府办、县人社局和首善镇、常兴镇、槐芽镇、金渠镇等地的档案室(库房),实地检查了档案库房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臵使用、温湿度控制及档案存放、值班记录等情况。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各镇、各部门对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明确的认识,许多单位都成立了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制订了应急预案,做到了预案合理、职责明确、措施到位。进一步监督指各镇、各部门抓好汛期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置设备,运转正常。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加大了经费投入,为档案库房配备了空调、除湿机、灭火器、防盗报警器、防盗门、铁制档案柜等档案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安全设备的日常管理运转正常,记录完整。市城建档案馆还配臵了智能化柜架,更为直接地反映档案存放情况,为及时掌握档案安全保管的第一手资料创造了条件。
(三)措施到位,效果明显。受检区(市)县综合档案馆落实防汛、防热、防潮、防霉、防虫工作措施,库房温湿度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卷宗内档案未发现虫蛀、鼠咬、霉变和字迹扩散等情况,也未发现其它重大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安全保管设备的配臵还有隐患,一些县级部门、乡镇档案室未配备空调、除湿机或温湿度记录仪,致使安全监控有所缺失。
(二)督促检查市级领导部门和区(市)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安全的工作有待加强。
三、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档案安全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要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做到再忙也不忘安全,再累也不松责任。
(二)各(区)市县档案馆要进一步对库房消防、空调、除湿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清点,发现漏雨、危房、设备损坏、电路老化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经费及时解决。
(三)对业务指导范围内的机关和乡镇档案室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努力争取改善保管条件,提高保管水平;对确实无力近期解决的,要指导采取开窗通风、自然降温除湿等方法减少隐患。
篇13:关于建筑物防火安全检查探讨
1 建筑物防火安全检查的必要性
火灾作为最频繁的灾害之一, 严重的现状告诫我们预防火灾, 做好安全检查已迫在眉睫。火灾发生的原因大体来说就几个。首先是火源与易燃物接触导致, 在许多的服装厂由于疏于管理, 个别的员工吸烟后把烟头随手扔到地上, 导致火源扩散造成火灾, 给工厂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其次, 家用电器的违规使用。家用电器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 在使用的时候会由于产品质量低下、安全预防的意识极差, 一些错误的操作终将酿成悲剧。在冬天许多人都喜欢用''热的快''烧水, 而往往就在它工作的时候离开, 忘了及时断开电源, 导致水烧干, 温度急剧上升, 造成火灾的发生, 这些都是人为的原因。然后还有一些是非人为的原因, 比如家用电或者工厂用电的线路老化, 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火灾, 还有天然气管道的泄露, 轻则火灾, 重则引起爆炸。
其次, 防火安全涉及的领域比较广, 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可完全控制的问题, 在某一个环节出现差池也无力去检查。比如, 从消防工具的生产到使用, 商场, 民宅各大建筑的建设等, 如果消防工具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各大建筑物的安全建设存在漏洞, 我们在没有对他们进行检查的同时出现了安全问题, 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后果由谁来担。在这类情况下, 唯有做好各种安全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才是对火灾的有效控制方法。
以上提到的这些只是引起火灾原因的冰山一角。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疏于在防火方面的安全检查, 在火灾频繁发生的时代, 建筑也已经不是往日的木梁房了, 倘若造成火灾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因此我们应该做好防火安全检查, 将火灾防患于未然。
2 关于建筑物防火安全检查的对策
2.1 做好定期排检工作, 防患未然。
很多火灾的发生都是因为用电线路老化, 煤气管道破损泄露而引起的, 而这也是必然会发生的, 要想把火灾拒之门外, 就得按时认真的对线路进行排检, 每一年电工们都在每一条大街小巷检查线路, 在各大商场也需要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检查。这看似比较简单的工作却承载了许多人的安全, 为了避免人员伤亡, 减少公共财务的损失, 必须重视且严肃认真的对待检查工作。
2.2 加强对消防建设的监督检查, 做到有法可依。
其实现在的许多建筑物里, 比如酒店、电影院、商场等公共场所都有防火安全措施, 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个是防火安全系统的建设不完整, 有的开发商投机取巧, 为了节省建设成本, 给自己更大的利益, 便偷工减料抑或是减少防火安全工事的建设。这对于客户来说是个大的安全隐患, 开发商应该明确自己的所作所为会造成多么严重的问题;二是安全系统虚有徒表, 看似完整的系统在灾害不期而遇的时候经不住任何的考验。所以这两大问题都需要去亟待解决。对建筑物防火安全系统的完善和升级是火灾来临时对人身安全的一大保障。对那些违规操作的开发商进行应有的法律制裁, 通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来限制他们的违章建筑行为,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2.3 加强对大众防火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
火灾有很多部分是人为造成的, 原因就是大众缺少一些安全意识, 在遇到些问题的时候不知所措, 加大对大众防火安全培训的力度, 把一些消防知识装订成册, 发放到各大商场和居民小区, 勤于消防演练, 并且让大众参与, 给他们演示消防工具应该怎么正确使用, 在遇到灾害的时候怎么做到自我保护, 逃离危险。强化安全意识是火灾发生后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有力举措。
2.4 加强对消防工具的质量监督检查。
在市场上出售的消防工具琳琅满目, 外观看上去都比较类似, 但始终少不了一些商家为了牟利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为了提高消防工具产品的质量, 我们要做的就是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对生产商进行监督, 对市场流动的消防工具进行抽检, 对建筑物的消防点的合理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这也是一个庞大而繁琐的工作, 需要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
3 结论
本文通过对消防知识的查阅, 以及自己对消防检查工作的一些看法, 讨论了防火安全检查很有必要性, 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而后又对防火安全检查列出了几点建议, 做好定期排检工作, 防患未然;加强对消防建设的监督检查, 做到有法可依;加强对大众防火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消防工具的质量监督检查。这些只是诸多建议中的几点, 其实对于防火安全检查来说, 我们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平常的生活中注意一些安全细则, 把安全控制在自己手中。希望本人的愚见能对大众有所帮助。
摘要:现在的许多建筑物都是钢筋水泥, 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造成火灾的条件, 但是根据现实的数据表明, 火灾的发生仍然接二连三, 这便提醒我们现代化建筑仍然要去预防火灾的发生, 常规的检查也非常有必要。那么本文我们就来探讨建筑物防火安全检查的相关事宜。
关键词:建筑物,防火,安全检查
参考文献
[1]胡忠日.安全疏散研究的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1, 11 (6) .
[2]陈蔚.高层建筑火灾中人员安全疏散的特点及对策[J].科技信息, 2007, (35) :62.
[3]冷雅军.影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疏散的因素及对策[J].建筑防火设计, 2003, (2) .
篇14:关于检查工作改革的思考
(作者系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设置了“法治中国”宏伟蓝图,明确了依法治国的详细路线,可谓“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当”。作为县级检察院检察长,深感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就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来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四点感受,即:解决好两个问题,明确三个重点,推进四项改革,落实五项制度。
解决好两个问题
一是正确处理两个关系。首先正确处理司法工作与党委领导的关系。《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各级党委政法委的各项具体职责。应当注意的是,政法委对公检法各个机关负有领导、协调职能,但协调工作并不是协调干预具体案件。其次要正确处理“以审判为中心”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关系。“以审判为中心”是《决定》最新提出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举措之一,符合司法规律和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化法院地位而忽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笔者认为“以审判为中心”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并不矛盾,就刑事案件而言,“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证据标准更加严格,无罪推定”理念进一步强化,这与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完全一致,两者齐头并进,都要加强。
二是检察机关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工作中要发挥应有作用。第一,要认真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决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对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具体包括: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检察机关要围绕上述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力争对诉讼程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二要全面理解法律监督权的范围。在加强对公权力监督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私权利的保障,建立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明确三个重点
一是切实保障宪法的实施。《决定》强调要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从宪法的高度理解和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比如人权保障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要把保障人权提高到宪法重要原则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又如,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也是一项宪法规定的原则。因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时,这一原则不能突破,要真正发挥审判环节对侦查、起诉活动的制约作用。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是说以哪一个机关为中心,审判是一个诉讼阶段,要发挥它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法院、控辩双方和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并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
二是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决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制度非常重要,关键是如何落实。操作层面,非明示的干预如何记录、外部干扰与内部干扰相互联系的情况如何处理等问题有待细化。此外,《决定》提出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是对司法人员责任的明确,也使其抵制非法干扰有了明确依据。
三是切实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一府两院”中应当监督行政权的行使。但是目前,检察监督集中到了司法权的领域,对行政权监督的法律规定不健全。《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决定》还提出,完善对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进一步拓展监督空间,发挥积极的司法监督作用。
推进四项改革
一是机构。包括外在机构和内在机构。外在机构应该考虑检察机构与其他机构的对应和协调的问题,比如与跨行政区划的法院的协调,与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协调等等。内在机构则要求把这次改革所要求分离的权力进行分解、切割,合理设定内设机构,让现有的司法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
二是职能。包括整体职能和各个内设机构的职能,《决定》突出了检察监督,包括三大诉讼中的检察监督问题,特别是对行政机关进行检察监督,虽然以前也有,但比较泛化,如何将对行政机关的检察监督落到实处,现有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如何承担起私权利保障、公益诉讼等职能,对检察机关都是新的课题。
三是人事。检察官的分类,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分类,以及他们的薪酬待遇、职级考核、遴选晋升等问题都应统一规划。既要积极试点推进,又要稳妥全面慎重,要本着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进行。
四是机制。包括外在机制和内在机制,外在机制涉及与其他法律机构等协调衔接的问题,内在机制则可以有很多创新。检察机关应该脚踏实地地改革现有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更加科学、法治、顺畅。但这种改革和创新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绝不能以改革和创新为名破坏法律统一实施。
落实五大制度
一是关于检察官员额制度。在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在检察机关内部探索建立检察官员额制的问题被提上了改革的议事日程。从理论层面来看,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遴选出资深的、优秀的检察官来担任主任检察官,并为其配备若干检察官、检察事务助理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组成一个“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在办理案件方面享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与此同时,让数额不多的主任检察官享有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使他们与普通检察官、检察事务助理拉开工资档次,使主任检察官成为一个享有尊荣的职位,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改革蓝图。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如何解决基层院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素质不高、人才流失等问题。
二是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度。《决定》指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但是,在探索“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中要注意哪些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对检察官办案责任的追究,应当集中到那些因为故意违法或者存在过失以致造成冤假错案的行为。至于那种完全因为认识和判断上的原因,导致案件最终被证明属于错案的,则不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对检察官责任的追究,应当针对那种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的行为,检察官的判断本身不应成为遭受惩罚的依据。再次,应当逐步取消那些明显违背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尤其要撤除那种所谓“零败诉率”的考核指标,禁止那种仅仅因为法院宣告无罪而让出庭公诉检察官承受考核压力的做法。只有这样,检察官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才能有一个起码的职业保障,检察机关内部也才能有一个健康的激励机制。
三是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制度。首先,禁止任何掌握公权力者私自直接或间接打招呼,同时也要禁止检察院领导接到此类打招呼的信息后再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打招呼。其次,不仅上级检察院不能给检察院打招呼,上级党政机关也不能通过下级党政机关向检察机关打招呼,所有这些举动都有干预司法之嫌。如果有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等对某个案件想表达意见,可以光明正大地向检察机关提出。第三,对案件承办人员,要严格规定其不得执行各种干预,不能靠揣摩领导意图而行事,否则要承担具体的法纪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强化对履行法定职责的检察官的保护机制,既不能随意调离、辞退或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也不能随意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来对某些不听话的承办人员实行变相惩罚。
四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就是要求庭审实质化,提高审判质量。“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工作的影响至少有以下几点:其一,对检察机关起诉环节的职能和工作模式将产生重大影响。为了更充分地实现程序正义,对刑事案件在审前进行科学分流、完善多元化的案件处理机制,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强化其审前调节职能。这将引起检察机关相关工作理念、方式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其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提高公诉质量。“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庭审中控辩对抗的加强和证据规则的完善,庭审成为定罪量刑的主要和决定性阶段,这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公诉质量。其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必然要求构建新型的侦诉关系。“以审判为中心”可以视为对实践中“以侦查为中心”现象的反思与革新,它意味着应当逐步构建新型的侦诉关系,强化公诉对侦查的引导和规制功能。其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应当加快实现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模式转变,同时加强科技强检,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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