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共10篇)
篇1: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XXX单位 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保卫机关安全。
2.认真做好秘密材料的保密工作,凡属秘密材料、档案、工作记事本,都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密件锁入抽屉文件橱。本人调离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材料交待清楚,办理好移交手续。
3.档案室、微机室等保密重地本中心工作人员非工作需要者不得擅自进入,任何人均不得在保密重地接待亲友。
4.严守工作机密,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文件不看。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凡尚未正式公布的决定、决议及其他方面的情况,工作人员不得向自己的家属子女、亲朋好友、同事熟人泄露。
篇2: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1、成立以粮库主任为组长的安全保卫保密领导小组。健全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2、加强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3、库区内生产和仓储区域严禁烟火;库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非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防护措施,库区内不得明火作业。
4、对总配电房、药库等要害部门和财务室、金库、化验室等重要部门要加强防范措施,加固门窗或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加强监控和检查。
5、后勤部和仓储部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粮库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要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报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予以解聘或辞退。
6、后勤部要经常督促驾驶员及时搞好车辆保养维护,不得违章驾驶。
7、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要有后勤部2人以上护卫、确因需要提取巨额现金必须联系公安部门派员、派车押运;严格按照银行审批的额度库存现金,多余的现金应及时送银行存放。
8、粮库储备粮油数量、储备计划、统计、财务、购销等文件和报表均属国家机密,所有职工和经手及接触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不得向外界泄露。上报含机密内容文件和报表要按规定通过机密渠道或采取加密措施传送。
9、职工不得泄露业务和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涉及粮库和上级单位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传播。
10、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职工不得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涉及粮库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职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汇报。
篇3:浅谈检察机关保密制度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它通过行使检察权, 打击犯罪, 保护人民, 在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 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 大量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投入和使用, 使得大量检察秘密信息隐于无形、传递快捷、复制方便、可控性减弱, 给传统保密措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压力。如何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 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成为各级保密组织和保密工作者不断探索研究的新课题。
二、当前检察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保密意识有待增强, 保密工作制度亟待完善
目前, 部分检察干警保密观念淡薄, 没有将保密制度法规教育落到实处, 有严重的麻痹思想, 错误地认为“天下太平, 无密可保”;少数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 个别涉密部门管理松懈, 有的机关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 泄密隐患较多;保密机制不健全, 制度执行不到位, 监管缺失, 防范能力滞后。[1]
(二) 密码设置制度不规范
部分干警密码意识淡薄, 疏于安全防范, 对涉密的计算机未设置开机、屏保密码, 对涉密电子文档未做加密处理, 使不明身份人员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而查看、窃取检察秘密有了可乘之机。少数干警设置密码过于简单或使用原始密码, 使得该类密码形同虚设。
(三)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不够规范, 保密设施不健全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 通常情况下对移动存储介质性质上未作涉密和非涉密的区分, 用途上虽作了公用和私用的区分, 但不能严格遵守, 因此, 存在着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设备的现象, 检察秘密随之游移于工作环境与私人环境之间, 泄密的几率大为增加。
由于经费紧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些部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等盗版居多, 缺乏技术支持和后续的更新, 易受网络病毒、恶意软件的攻击和存在其它安全威胁。有的保密部门如机要室、机房、档案室等未按照要求安装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装置。
(四) 因工作的对外联系为保密留下隐患
检察工作不可避免地与外界存在联系, 例如自侦案件的调查取证, 需要时常与银行、工商部门等单位接触。而寻求工作的协助, 又必然地让对方知晓检察机关的具体调查对象, 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检察工作的保密留下了隐患。
三、检察保密工作隐患的原因性分析
应该说, 造成当前保密工作存在诸多隐患主要有以下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主观上, 信息化条件下保密意识淡薄。计算机网络的发展, 使得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内容、手段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泄密渠道增多, 窃密手段隐蔽性增强, 迫使保密工作从观念到防范方式都要进行根本性转变。可有的干警不适应信息化的工作环境, 仍旧固守着“关好门、锁好柜、管好文件, 保密工作就做好了”的传统观念。客观上, 保密专项经费不足。限于检察机关财政经费紧的困难, 保密专项经费也严重短缺, 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着保密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2]
四、改善保密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 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
正确认识面临的新形势, 牢固保密观念, 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重视保密工作的开展, 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保障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的领导要自觉地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要求, 检察机关应专门建立保密领导小组, 做好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专人管理, 及时研究和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明确保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 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依据《保密法》做好保密工作。领导干部知密多、涉密广, 更要以身作则, 带头搞好保密工作, 为干警起保密表率作用。
(二) 强化教育, 搞好宣传, 促进素质提高
检察机关涉密范围广, 涉案人员多, 多数检察干警都有接触案件和国家秘密的条件, 可以说均为涉密人员, 有些院还有一部分聘用人员也可能接触国家秘密。因此, 加强对全院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提高保密意识, 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 对检察保密工作的任何麻痹和懈怠, 都可能给检察事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3]而认真做好检察保密工作的出发点, 就是要增强全体干警的保密意识, 抓好重点涉密人员尤其是要加强对新调进、轮岗、竞争上岗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自觉做好保密工作。在对干警的教育宣传中坚持做到:第一, 在形式上不断求活, 组织观看保密教育的影视资料图片、组织保密知识竞赛、进行保密业务研讨会等, 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干警强化保密观念, 自觉把保密工作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中去;第二, 在内容上不断求新, 在开展宣传教育基础上,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及时抓住发生在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把一些苗头性的现象与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 在效果上不断求实, 强化保密监督, 定期开展保密检查, 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自查、互查等方式, 有的放矢, 解决问题, 确保检察办案工作的安全性。
(三) 完善保密制度与设施, 注重开展保密检查
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建立重点涉密部门定期自查回访制度, 经常组织机要工作人员、档案人员等涉密人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引导干警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心, 认真总结工作开展中取得的经验与教训, 确保保密工作的正确方向。用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降低人为因素诱发的各种泄密风险。同时逐步完善保密安全防护设施, 尤其是机要室、机房、档案室等保密要害部位的配套硬件设施。严格区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加大监督力度, 采取有力措施, 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认真开展保密检查工作, 结合检察工作性质和办案工作要点, 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以秘密文件资料的定密、印制、保密、使用、销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保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系统的保密管理情况为重点, 对本单位重点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 进行集中整改, 促进保密工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4]
(四) 增进沟通交流, 寻建全方位的保密体系
应该说, 保密制度并非只有检察机关在追求和完善, 实质上这应是机关单位共同的努力方向。这不仅是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的一种体现, 更是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 检察保密工作也时常需要其他单位的配合, 对于违反者的惩戒也需要主单位的执行, 而这对于该单位自身保密工作的推进无疑具有促进作用。更多的单位参与其中, 才能让全方位的保密体系的构建成为可能。
五、结语
只有坚持严格检查, 严格考核, 那么, 干警的安全保密意识一定能强化, 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才能落到实处, 保密工作才会跃上一个新的层面。检察保密制度的构建只是开展好检察工作, 履行好自身职责的要求之一。我们应进一步扩展思维, 站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衡量自身工作, 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摘要:检察机关处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的最前线, 工作中涉及和产生的秘密事件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做好保密工作也成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 及时、准确、有效打击各类犯罪的重要保证。文章浅谈检察保密工作现状, 并提出若干意见以作探讨。
关键词:检察保密工作,密码设置,保密体系
参考文献
[1]徐莹莹.内蒙根河检察院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EB/O L].http://news.sina.com.cn/o/2010-09-25/112618157481s.shtml, 2011-02-25.
[2]贺铿.统计法及其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EB/O L].http://wuxizazh i.cnki.net/Article/ZGR E200502022.html, 中国人大新闻网, 2011-02-23
[3]石琛福.浅谈新时期检察保密工作[EB/O L].http://www.sinola w.net.cn/shequ/yuanchuang/20041129104805.htm, 2011-02-17.
篇4:瑞士银行业保密制度面临挑战
瑞士银行业一直在设法维持自己的金融形象——保护客户个人资料至上。但最近几年,国际社会对瑞士金融业施加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提供更高的透明度。早在2008年,瑞银集团因类似问题被美国当局起诉,后以支付7.8亿美金而免于起诉,并提交了4450名美国客户的名字。《经济学人》认为,今后,寻求转型将是瑞士银行业的大趋势。
韦格林被控是全面调查的前奏
一个月前,位于瑞士圣加伦市的韦格林银行合伙人康拉德·胡姆勒信誓旦旦地说,美国司法部不可能因税务问题起诉韦格林银行。当时,韦格林银行有三位负责管理美国客户账户的雇员刚刚受到指控。胡姆勒说,起诉银行雇员还可以接受,如果起诉韦格林银行,将对整个瑞士银行系统产生巨大影响。
美国司法部显然对此毫不理会,不久便对韦格林银行提起诉讼。
美国司法部称,韦格林银行在2002年至2011年期间帮助美国纳税人逃税12亿美元,其中韦格林银行的三名客户经理帮助至少100名美国纳税人逃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这些客户经理通常会开设假账户来掩盖纳税人的真实身份,并告诉客户,银行在美国没有办事处,不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纳税人必须申报在一年内的任何时间超过1万美元的海外账户。
成立于1741年的韦格林银行是瑞士最古老的银行。如今,美国司法部的一纸诉状,可能让韦格林银行命运骤变。
据悉,美国司法部已通过韦格林银行设在美国斯坦福的瑞银集团分行的账户,扣押了其至少1600万美元的资产。如果相关罪名成立,韦格林银行可能面临最高50万美元罚金,三名客户经理则可面临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和25万美元罚金。
尽管韦格林银行坚称,美国司法部对该行的指控“毫无实质性威胁”,但瑞士一家报纸报道称,因为法律风险,客户已经从韦格林银行撤资40亿瑞郎,此举实际上足以迫使其关门。另外,从韦格林银行最近的行动,也能看出这一指控对其打击巨大。1月27日,韦格林银行作出了惊人的决定:将其在美国以外的所有资产,出让给另外一家瑞士银行。韦格林银行方面说,希望用这种方式来保护韦格林银行客户与雇员的利益。“即便韦格林银行最终败诉,美国司法部对韦格林银行展开全面调查,已出售的韦格林银行欧洲客户也不会在调查之列。”瑞士《新苏黎世报》对韦格林银行的境遇深表同情,称“美国司法部的一个威胁,已经毁了这家瑞士最古老的银行”。
韦格林银行遭到指控,仅仅被认为是美国对瑞士银行业展开全面调查的前奏。据说,美国已圈定11家瑞士银行,将以税务原因展开调查。《经济学人》说:“瑞士银行业会受到更大挑战,而韦格林银行只是这场大战的‘马前卒’。”
瑞士的离岸中心地位将被削弱
瑞士是历史最悠及最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之一。瑞士银行业协会2010年的一份报告显示,金融行业贡献了瑞士GDP的11%,其中银行业贡献了6.7%,保险业贡献4.3%;瑞士的劳动人口中有6%从事金融行业,同时,瑞士金融机构还有10万余名海外雇员。多年来,瑞士银行业遵循着对客户资金承担无限责任的原则。如韦格林银行一样,一些瑞士私人银行已经拥有200多年的悠久历史,它们对客户信息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有着在国际上良好的口碑。瑞士也是少数几个区分“逃税”与“避税”概念的国家之一:伪造文书是欺诈,不告之是避税。
不过,最近几年,国际社会正对瑞士金融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提供更高的透明度——
2007年,美国对瑞银集团的内部人士交易以及其在次贷危机中的角色展开调查。据说,因瑞士等避税天堂的存在,美国每年损失1000亿美元税金。美国要求瑞银集团披露5.2万名美国公民一年内的账户信息。
2008年,瑞银集团因帮助美国人逃税等问题被美国当局起诉,最终瑞银迫于压力,以支付7.8亿美金免于起诉,并提交了4450名美国客户的名字。
2009年,因经合组织将瑞士列入不合作避税天堂,瑞士被迫作出让步,与其最重要的贸易伙伴签署了18项合约,表示如果其它国家提供有关个案的详细要求,那么瑞士就可以与其共享信息。
2011年,瑞士与英国达成突破性协议,允许英国对部分瑞士账户征税。同年,因数百名资金来源不明的客户信息泄露,瑞士信贷与瑞士宝盛不得不分别向德国支付2亿美元与6600万美元罚款。
《经济学人》称,在2008年的瑞银事件之后,瑞士银行业的保密制度受到巨大冲击。美国显然并不满足于追查瑞银这样的“巨鳄”,只能算是条‘小鱼’的韦格林银行也将被迫拆分。预计调查税务问题的雪球会越滚越大,不过,瑞士银行业的保密制度不会消亡——或者说,至少不会很快消亡。瑞士也不会在短期内丧失全球主要离岸资产中心的地位,但将会被逐步削弱。
瑞士银行业转型是大趋势
眼看着银行业赖以生存的保密制度正在被“瓦解”,瑞士政府正在作积极努力。《商业周刊》说,一方面它希望维护保密传统,另一方面它也需要平息海外政府的怒气。毕竟,瑞士只是小国。《经济学人》透露,自从2008年瑞银被美国司法部起诉后,瑞士与美国就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瑞士方面愿意拿出一笔巨款,约20亿至100亿美元,一次性支付给美国,以换取对瑞士所有银行的“放行”。瑞士财长维德默·施龙普夫日前在达沃斯论坛上公开呼吁,希望双方尽快达成这一协议。不过,眼下美国的态度依然强硬。路透社认为,任何以为瑞士可以平和地解决与美国之间的查税争执的幻想,都应该像夏天阿尔卑斯山上的雪一样消融了。
瑞士银行业不仅受到来自海外政府要求提高透明度的压力,还遭遇其它银行保密制度严格的国家和地区的挑战。将银行保密制度写入法律的不止瑞士一家,新加坡、卢森堡、黎巴嫩等其他离岸金融中心,都有严格的保密和泄密处罚规定。有报道称,从2008年1月到2009年11月,在瑞士拥有银行账户的外国人减少了28.1%。新加坡、阿联酋的迪拜和卢森堡等新兴离岸金融中心,正在从瑞士银行手中抢夺客户资源。
面对竞争和压力,有着百年基业的瑞士银行开始谋变。很多瑞士银行都意识到,不转型难有出路。普华永道合伙人约翰·塔特萨尔表示:“瑞士银行业也开始审时度势,对透明度的重视程度比以往要高得多。”一些瑞士私人银行开始对位于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等“在岸”分行网点进行投资。这些银行这样解释自己的“烧钱”行为:尽管此类“在岸”服务要完全透明,并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但以瑞士银行的形象和声誉,依然会为它们带来有价值的客户群。
篇5:保卫科安全保卫制度
(1)交接班过程中如有脱岗、着装不整、有问题交接不清者罚款10元。
二、值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询问清楚,控制外来车辆、自行业、摩托车、及所有外部车辆,严禁上访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及时联系,不能放进闲杂人员。
①在值班当中,对外来人员没登记、不联系清楚,致使外来人员随便进入院内、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室、外来车辆随便出入(所有外来车辆)罚款50元,造成影响加倍罚款。
三、全体人员值班当中严禁喝酒和外出吃饭,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①如值班当中喝酒、外出吃饭、造成控岗脱岗者罚款30元。
②因喝酒和外出吃饭,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理,影响较大者辞职处理。
四、值班当中坚守岗位,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值班会客、私自离岗、办私事),造成脱岗、空岗违者罚款20元,因私自外出办私事脱离岗位、造成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五、对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高度重视,保证领导的指示精神不走形、不变样,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
①如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撤底、不坚决贯彻执行的轻者严肃批评,对延误了工作,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严肃处理。
六、值班当中认真负责,保证院内绝对安全的同时、打扫好周围环境卫生,并指挥院内一切车辆的停放,以免造成院内交通堵塞。
①值班不认真负责,如有车辆随便停放,造成院内交通堵塞的每次罚款20元。
七、夜间值班八小时内,严禁睡岗、坐岗、加强巡逻、巡逻期间,要做到巡逻到位、路线目标明确、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多巡逻、认真观察,是否有可疑情况,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①如值班睡岗、坐岗、不巡逻、巡逻不到位、违者罚款50元,造成被盗,罚款最低200元,造成影响者或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值班人员对院内出入车辆、仔细观察,严禁非本单位车辆进入。做到院内车辆情况明、底数清,防止车辆被盗。
①如值班当中有车辆被盗,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全体保卫人员,首先要做到认真值班,按时替班吃饭,及时备勤,确保院内安全、外出严格按级请假,归队及时销假,全体保卫人员不准在院内骑摩托车(如在院内骑摩托车罚款30元,在院内必须推着走),如有违犯者按规定处理。
①根据以上要求,如有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各班查班人员及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工作踏实、实事求是、认真检查当班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因查岗不及时造成脱岗失盗,要负同等责任,并受同样处罚。
十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并协助科长搞好整个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带头起模范作用,要经常检查落实值班情况。及时传达落实科长安排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不走样,对所接受的任务工作要坚决落实不得拖延时间,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力争使全班每个人达到工作中责任明确、目的清楚、赏罚分明。
①因班长工作失误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班里的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给整个安全保卫工作造成影响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班长要负责任、和值班责任人受同等的处罚。
篇6: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第1条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信息数据丢失和外泄,保持信息系统库正常运行,特制定安全保密制度。
第2条 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办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软件安全,系统库安全,计算机及通信安全;保密对象包括档案资料,医疗数据资料,信息系统库资料。
第3条 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院里的有关制度,认真管理档案、医疗数据资料、数据库系统。
第4条 信息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医疗数据资料、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5条 未经院领导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控制机房,不得擅自操作系统服务器、镜像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控制服务器及控制机房的其他设备。
第6条 未经院领导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外提供数据。实行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作业流程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者在授权范围内按资料应用程序提供数据。
第7条 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管理,遵循《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保密守册》、《档案室职责》、《档案资料利用管理规定》、《档案安全消防措施》执行。
第8条 医疗数据资料、信息系统库资料,除参照执行第7条相关规定外,还应遵循:
第1款 资料建档和资料派发要履行交接手续。
第2款 原始数据、中间数据、成果数据等,应按规定作业流程办理。数据提供方要确保数据齐全、正确、安全、可靠;办公文员要对数据进行校验,注意
作业流程把关、资料完整性检查、数据杀毒处理;数据处理员要严格按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库技术规范” 要求作业;专检员要严格按照“资料成果专检”规定把关;系统入库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要保证入库、出库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保密。
第3款 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备案,保证数据库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4款 未经许可数据库内的数据信息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更不能对外提供。
第5款 除授权管理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动用他人设备,不得通过网络(局域网、VPN虚拟专网、内部网等)联机调阅数据。
第6款 医疗数据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计算机建档和处理,数据入库后要及时删除工作终端中的原有数据。
第7款 严格遵守信息中心工作流程,不得做任何违反工作流程的操作。
第8款 定期对数据库的信息数据进行备份,要求每增加或更新批次,数据备份一次,包括异地热机备份和刻盘备份两种方式;每月定期刻盘两套,异地保存。
第9条 软件开发要求功能齐全、操作方便、容错能力强、运行效率高、安全保密性好,建库技术标准规范、应用服务体系完善。
第10条 信息中心办公场所要建立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虫、防晒、防雷击、防断电、防腐蚀、防高温等基本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第11条 权限管理是生产有序进行和信息资料合法利用的有效保证。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在授权范围操作。
第12条 权限管理从安全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殊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镜像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控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
第1款 安全级别中绝密资料内容包括用户名及密钥、信息系统库密钥、系统运行日志、控制信息资料;
第2款 设定内容中,完全控制是指对VPN虚拟专网中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镜像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终端(包括工作终端和用户终端)有绝对控制权,包括IP地址、网关、DNS服务器地址、超级用户密码、系统库密码、操作系统、程序、信息数据的设定、修改、删除权利等;
第3款 高级管理员为最高权限人,设定权限为完全控制,即拥有对所有用户名及密钥管理,查看系统运行日志,拥有对服务器、终端的所有权限管理,即对绝密、机密、秘密资料拥有权限、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及其他操作权;系统管理员权限包括对工作终端用户名及密钥管理,拥有对服务器(不包括控制服务器)和终端所有权限管理,即对机密、秘密资料拥有权限、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及其他操作权;高级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系统服务器中的机密、秘密资料进行编辑、更新、运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中级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系统服务器中的秘密资料进行更新、运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一般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系统服务器中的秘密资料进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特殊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应用服务器中的机密资料进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
第13条 控制服务器中建立运行日志,以便记录系统运行痕迹。运行日志中至少包括各服务器开关记录及运行诊断情况记录;信息系统库运行情况记录;各终端访问系统服务器时的用户名、对象级别、访问内容、访问起止时间。运行日志中内容记录方式以时间为序。
第14条 强化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因人为原因造成信息数据泄密及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
信息中心
篇7: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一、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三、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询、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如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四、按照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制,由领导分管信息安全保密的安全工作。并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风险防范。
五、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露用户个人资料。
六、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七、因管理员对上网信息审查不严,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信息员的责任。若违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篇8:宋朝文书档案保密制度初探
一、重要文书档案保密制度
事关国家机密的保密。(1)特定机构及特定人员的保密。“翰林学士”始设于唐朝,本为文学侍从之职。到了宋朝时,翰林学士地位大大提高,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翰林院。由于翰林学士作为皇帝的侍从,常参与一些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以及重大人事任免并且经常为皇帝起草诏书等,因而很受士大夫青睐,被视为“清要”之职。因为接触大量核心机密,所以针对他们的保密措施非常严格。《宋史·职官志》记载:“凡遇有拜相或重大决策,皇帝宣召学士于当晚进宫,口授机宜。学士记录后即回学士院,由内侍锁上院门,禁止出入,学士在内拟诏。夜半后,将拟成的文词呈入宫中。清晨,阁门使将誊清在白麻纸上的诏命,交中书舍人宣读。”[3]3812诏命从书写到发布时间非常短,起到了很好的保密作用。(2)特定事情的保密。有些事情事关国家重大机密或重要私密,为了减少泄露的可能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宋朝开国时立下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祖宗家法,所以宋朝前期尤其是北宋仁宗时,朝臣的势力膨胀开始逐渐影响到皇权。皇帝为了减少朝臣对其的限制和干预,有时直接用“密诏”的形式处理军政要务。《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载,神宗时“凡向所陈计策,上皆令勿语两府,自以手诏指挥”[7]24。
为了保密,宋朝还实行实封制度。即官员呈奏的札子和表状,如事关机密、灾异、狱案及被(音pi)旨分析事状等,皆须将其封皮折角重封,两端盖印,无印者书官名, 封面不准贴黄。在外奏者,只贴“系机密”或“急速”字样。并规定,若发现应该实封而未实封的公文,其主管官员将被严惩。如果不需要实封而实封的也要受到惩罚。《庆元条法事类》卷十六《文书·职制敕》中明确规定:“诸臣僚上殿,若内外官司应进图籍之类,辄用轴及非机密而封记者,各杖一百。”[4]343
二、一般文书档案保密制度
一般的文书档案主要指的是普通的官文书、租税簿册以及朝廷发布的一些诏令等。这些虽然不牵涉国家核心机密,但是既然作为官方文件就不是所有人都有知情权的。所以为了对外保密以及保护文书档案,宋政府制定以下措施。
1. 建立专门的场所。
为了更好地保护文书档案,不至于泄漏丢失,宋政府设立了专门的场所并指派专人负责。北宋时,中央机构二府三省均设有制敕库,用来收藏本身政务、军事活动等方面的诏令档案。《宋史》卷一百六十二《职官志》还记载宋太宗端拱元年,“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择三馆真本书籍万余卷及内出古画、墨迹藏其中”[3]3822。北宋真宗时,又在尚书省设置“金耀门文书库”,专门收藏三司之财政档案。南宋时,架阁库成为专门的收藏文书档案机构,中央及各地都建有架阁库,负责收藏制书、税簿等文书档案。
2. 制定专门的法令和制度。
宋初,虽然建立了专门收藏文书档案的机构,但文书档案仍大量散失。《宋会要辑稿·方域》四之一一记载太宗淳化三年诏:“如闻近降制敕,遗逸颇多,或有厘革刑名,申明制度,多所散失,无以讲求。”[1]7376为此,专门下令:“自今诸道州、府、军、监、县等,应前后所受诏敕,并藏于敕书楼,咸着于籍,受代日交以相付。仍于印纸南历子内批书,违者论其罪。”[1]7376《宋刑统》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罚办法。南宋时编的法典《庆元条法事类》中更专门制定了文书令用来更好地保护文书档案不受泄密及损毁等。如《庆元条法事类》卷四《执掌·职制令》中“诸官司被受条制及文书,皆注于籍,分授诸案,案别置籍,依式勾销”[4]36以及《庆元条法事类》卷十七《架阁·文书令》中“诸制书及重害文书。若祥瑞、解官、婚田、市估、狱案之类,长留仍置籍立号,别库架阁,以时晒暴”[4]357等条款皆明确要求文书档案要好好保存,注意防潮防虫蛀,即所谓的文书档案要“置籍立号”、“以时晒暴”。
此外,对于文书档案的保密范围及查看、借阅者也有明确的规定。《庆元条法事类》卷十六《诏敕条制·职制令》规定:“诸被受手诏以黄纸造册编录并续颁诏册,并于长官厅樻帕封锁,法司掌之,无法司者,选差职级一名,替日对簿交受。遇有检用,委官一员,监视出入。”[4]334这说明了各自的保密范围:一种是特定的知情人,即某些官员;一种是国家内部知情,对外国保密。借阅程序及对借阅者的规定则不仅在法律条令中可以见到,某些私人著述也有记载。如宋人李元弼的《作邑自箴》中也记载道:“合要敕条并架阁文字照使,并先具状,经官员判押,付主管人上簿讫,方得借出。依限催纳入库,不得衷私借出。”[6]148这些规定说明了文书档案借阅制度的严格。
三、保密奖惩制度
1. 对泄密者的处罚。
(1)对泄漏国家核心机密及重要文书机密者的处罚。国家核心机密事关国家的重大利益乃至生死存亡,所以对漏泄者处罚极为严厉。《宋刑统》第九卷《职制律·漏泄大事门》中规定:“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非大事应密者,徒一年半。漏泄于蕃国使者,加一等。仍以初传者为首,传至者为从。即转传大事者,杖八十。”[5]174这里对于“漏泄于蕃国使者”的处罚更为严厉,这是由于宋朝对外战争多,所以特别注意对外保密。这在南宋时编的《庆元条法事类》中规定得更加严格、细密。《庆元条法事类》卷八《职制门·漏泄传报》中:“诸听探、传报、漏泄朝廷机密事若差除,流两千五百里,主行人有犯,加一等,并配千里;非重害者,徒三年,各不以荫论。”[4]145这里将绞刑改为刺配、流放,虽看似减轻,但实际更为残酷并且还“不以荫论”,使得犯者往往在沿途受尽折磨而死。在同卷《职制门·卫禁敕》中规定:“诸以国家事宜若重害文书及干边防报化外者,绞;未通报,减一等,配二千里。”[4]146这条也主要是严惩对外泄密者,保证国家机密不至泄露于外国。(2)对泄漏一般文书档案机密者的处罚。宋政府对于一般文书档案的保密也比较重视,擅发、传布及丢失者均会受到惩处。《宋刑统》卷二十七《杂律·私发官文书印封门》中:“诸私发官文书印封视书者,杖六十。”[5]499
对于亡失者的处罚在《宋刑统》和《庆元条法事类》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如《宋刑统》卷二十七《杂律·主守官物亡失簿书门》中:“诸主守官物,而亡失簿书,致数有乖错者,计所错数,以主守不觉盗论。其主典替代者,文案皆立正案,分付后人,违者,杖一百。”[5]50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三中元符二年七月庚申条记载元符二年刑部规定:“承受制书、官文书及为人掌寄制书、官文书,在赦前亡失,不曾经官司自陈而赦后事发者,不以赦原。”[2]4793说明亡失不报的话即使遇到赦令也不会赦免,由此可见处罚之严重。《庆元条法事类》卷十七《文书门》中也规定有对亡失架阁文书者的处罚,如:“诸架阁库文书,所掌官吏散失者,杖一百。”[4]356对于限期内寻访不到的,则“断罪枷锢”。难怪宋人李元弼在所著的《作邑自箴》卷一《处事》中也说:“失去架阁文字,刑名不轻。”[6]140当然,所有规定的这些处罚并不是真正为了处罚本身,只是起到警戒作用,其真正的目的还是在于保护文书档案不受损毁、不被泄密。
2. 对告密者的奖赏。
为了预防、阻止泄密事故的发生,宋朝采取鼓励检举告发泄密者的办法并对告发泄密者制订了较为详尽的鼓励制度。据《庆元条法事类》卷八《漏泄传报·赏格》中的有关规定:凡是告发探听、传报、泄露朝廷机密事的,如果查实后,告发者会得到赏钱五百贯,若告发者是官吏则会提升薪酬;告发捏造事端、妖言惑众者,如属实,则赏告发者钱三百贯;告发发运监司及经略总管司等官员泄露机密的,经查实后,事情严重的,赏告发者钱五十贯,若一般的则赏钱三十贯。《庆元条法事类》卷十七《雕印文书·赏格》也有类似规定, 如:“诸色人告获私雕印时政、边机文书,钱五十贯;御书、本朝会要、国史、实录者,钱一百贯;私雕或盗印律、令、格、式者,盗印,钱五十贯,私雕印,钱一百贯。”[4]366另外,还规定:凡告发藏匿、毁弃、拆换文书,获实后,如事情严重的,赏告发者钱一百贯,事情一般的则赏钱五十贯;告发负责收发文书的人员违反规章或擅自将文书带回家过夜,经查属实后,赏给告发者钱五十贯。
宋朝以前的文书档案保密制度主要针对具有保密义务的相关责任者,比如制定具体、严格的保密措施进行事前防范,或者是事后对泄密者进行处罚。宋朝则增加了对告密者奖励的规定,从而使宋朝的文书档案保密制度不仅注重事前防范和事后制裁,同时还增加了社会监督。可以说保密奖励制度的建立不仅是文书档案保密制度的一个新发展,更推动整个保密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于宋朝以后历代乃至当今社会的保密工作都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 1997.
[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
[3]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 1985.
[4]杨一凡, 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5]薛梅卿点校.宋刑统[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6]顾廷龙.续修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篇9:数据安全保密制度
为加强医院信息系统数据管理,防止数据尤其是敏感数据泄漏、外借、转移或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安全工作由信息中心数据库管理员(DBA)负责,DBA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2.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业务数据的更改查询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查询业务数据。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按照DBA分配的用户名独立登录数据库,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不得采用任何其他用户名未经批准进行相关数据库操作。对DBA分配给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4.利用医院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模块或其他技术手段对系统用户访问权限进行管理,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经本部门领导和信息中心主任核准。用户权限的分配由信息中心专人负责。
5.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对数据库及时进行维护和管理。设立数据库审计设备,所有针对数据库的增加、删除、修改和查询动作均应记录,数据记录保留3个月。数据库审计设备记录的查询由纪检部分负责。
6.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外来维护人员进行服务器的维修、维护操作,信息中心相应人员应全程陪同。
7.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篇10:安全保密制度试用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是规范公司安全保密行为、安全保密工作的依据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程序只允许特定时空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财务、人事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设计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体系文件、操作规程、知识产权等等。财务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的财务、资产及相关统计数字。人事秘密主要是与公司人力资源现状、招聘计划员工隐私、劳资状况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招聘计划等。日常秘密主要包括不限于:日常文件文档、资料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客户资料、市场推广计划,等等。
第四条 公司所有职员、外派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公司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秘 书等负有特别的保秘责任。第二节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及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及决策等;(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六)公司科研专有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工程设计、等等;(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 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技术专利等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
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3 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秘密级别由归口管理部室依据第七条确定,并确定保密
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
发现已经或者可能泄露秘密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报告主管部室或公司领导;主管部室或领导接到报告,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使秘密超出接触限定范围,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二章 日常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日常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文印文档、资料、人事及其他 保密事项等。办公室为日常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室。
办公室主要保密职责:
(一)根据法律及上级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保密管理 规定,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宣传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公司 有关保密安全条例;(三)制定并落实人事、档案保密管理措施;
(四)配合其他部室完成技术、财务、商业等保密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五)严格机要、文印人员、招聘选拔;4(六)对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日常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协助公司领导完成保密工作检查、奖惩及与之相关的活动等;
(七)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事项。
第十三条 日常保密工作,各部室、各岗位应做到:(一)领导干部、部室负责人、专业组长:增强保密意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做到:不泄露知悉的公司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公司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参加社交活动;不在出访、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阅办完秘密文件及时清退、归档;审校、签发文件及稿件时,要把好定密关;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及时上报、设法补救,不掩盖包庇。
(二)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公司秘密事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 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日常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健全收发文制度,各部室要有专人负责文件、设计图纸、技术档案等机密文件的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送阅、传阅文件应做到:
(一)呈送领导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公室,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部室;
(二)传阅文件采取直传方式,文秘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三)传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
第十七条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或向室外扩音;(二)根据需要,限定参会人员的范围,指定参会人员;(三)依照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不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
件资料,确需要复制的须经批准。
第十八条 文印岗人员应该做到:
(一)凡带密文件、合约书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私自用印、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需经批准后才能复印;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二)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录音笔等;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私自多印留存;
(四)打印的密件废页、图纸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让无关人员阅看;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第十九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设计图纸、方案、技术标准和其他物品,须采取保密措施:(一)非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 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如有与质量管理体系中规定相左之处,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
第三章
商业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商业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 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投标信息、经营策略等。
第二十二条 经营部为商业保密的归口主管部门,办公室及其他 部门配合经营部完成商业保密管理。
经营部主要保密职责:
(一)制定商业保密管理有关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二)组织宣传、培训商业管理规定;
(三)负责本部门保密管理工作,监督其他部门管理工作;(四)负责商业泄密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处罚工作;
第二十三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7 依据情况设置相关“保密条款”,限制对方行为。
第二十四条 经营部有关人员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 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离职、辞职时,要及时交出相关资料,同时不得泄露公司经营秘密;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 交流时泄露秘密内容。
第四章
财务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财务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财务统计数字及 工资及其他报表的保密。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为财务保密的归口主管部门,经营部、办公 室及其他部门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保密工作。财务部主要保密职责:
(一)根据法律及上级单位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财务保密规范;(二)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并执行财务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组织宣传保密、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培训学习公司有关保密安全规定;(四)负责本部门保密管理工作,监督其他部门管理工作;(五)负责财务泄密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处罚工作;
第五章
技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 及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技术专利、知识产权是重要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 的技术、信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 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第二十八条
技术质量部牵头对技术保密工作负总责,为技术专 利、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室密切配合。技术专家委员会、总工程师配合技术质量部,做好技术专利、知识产 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技术质量部保密职责
(一)制订技术、科研研发、技术专利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规划、计划,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负责划定技术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解决技术保密、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各部室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 协同调查工作;
(四)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制度、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 工的保密意识;(五)负责技术安全、知识产权(专利)侵权事件的查处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列入为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 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 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技术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 不予批准。确需调离、辞职的,须签保密协议。
第三十条 承担保密义务的设计、研究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 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对外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作品,及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
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三十二条
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接待参访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指定参观考察路线和范围。第三十三条
对外合作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三十四条
技术质量部要健全各项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强化机房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一)保障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应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二)新用户登记时,应认真核实其身份,并详细记录用户的相关信息。员工不允许将公司 “用户信息和网络密码”告知非本公司人员。员工离开本公司,技术质量部应注销该员工的所有用户信息;
(三)对于安全性较高的信息,需要严格管理。无论是纸张形式还
是电子形式,均要落实到责任人。严禁将工作中的数据文档带离。(四)oa系统要发布的数据内容要严格把关;技术质量部要将审
核后的内容准确、安全、即时地上传至托管服务器。
(五)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 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第三十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领导委 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技术质量 部门负责保密。
第三十六条
设计室内、文印室、cad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 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第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技术专利保护按照《江苏中核华为知识 产权、专利保护管理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第四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要求:(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室一把手对本部、室要 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二)重要合同文本、设计图纸、招投标方案、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 潮、防爆、防鼠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 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三)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四)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11 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罚则
和
奖则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在安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
部室给予奖励。
第四十条
对未按本《规定》进行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
的,除对直接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部室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属部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一条
对无视本《规定》
,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为目、蓄意泄漏秘密的,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篇二:公司安全保密制度(绝对原始)xx公司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有形、无形资产安全,加强安全保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建设公司条例及中核建集团《集团公司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关于信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的《江苏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安全保密、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各部室要把安全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程序只允许特定时空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利、财务、人事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设计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程设计、科研专利、知识产权等等。财务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的财务、资产及相关统计数字。人事秘密主要是与公司人力资源现状、招聘计划、员工隐私、劳资状况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招聘计划等。日常秘密主要包括不限于:日常文件文档、资料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四条 公司所有职员、外派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
触到公司秘密的高级员工,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秘书等负有特别的保秘责任。
第五条 保密工作实行安全、便利可行、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及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及决策等;(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六)公司科研专有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工程设计、等等;(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技术专利等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
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秘密级别由归口管理部室依据第七条确定,并确定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 发现已经或者可能泄露秘密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部室或公司领导;主管部室或领导接到报告,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使秘密超出接触限定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二章 日常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日常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文印文档、资料、人事及其他保密事项等。办公室为日常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室。
办公室主要保密职责:
(一)根据法律及上级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宣传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公司有关保密安全条例;(三)制定并落实人事、档案保密管理措施;
(四)配合其他部室完成技术、财务、商业等保密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五)严格机要、文印人员、招聘选拔;
(六)对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日常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协助公司领导完成保密工作检查、奖惩及与之相关的活动等;
(七)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事项。
第十三条 日常保密工作,各部室、各岗位应做到:(一)领导干部、部室负责人、专业组长:增强保密意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做到:不泄露知悉的公司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公司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不在出访、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阅办完秘密文件及时清退、归档;审校、签发文件及稿件时,要把好定密关;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及时上报、设法补救,不掩盖包庇。
(二)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公司秘密事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日常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健全收发文制度,各部室要有专人负责文件、设计图纸、技术档案等机密文件的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送阅、传阅文件应做到:
(一)呈送领导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公室,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部室;
(二)传阅文件采取直传方式,文秘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三)传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
第十七条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或向室外扩音;(二)根据需要,限定参会人员的范围,指定参会人员;(三)依照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不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需要复制的须经批准。
第十八条 文印岗人员应该做到:
(一)凡带密文件、合约书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私自用印、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需经批准后才能复印;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二)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录音笔等;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私自多印留存;篇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秘密,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坚决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公安专网计算机上使用。
(2)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3)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4)禁止将保密文件存放在网络硬盘上。
(5)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6)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警综平台传递和报送。
(7)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8)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9)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10)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11)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12)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13)严禁互联网计算机接入公安专网。
(14)严禁公安业务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2)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密码柜中。(3)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因及时归档。
(4)各部门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5)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部门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并有保密人员在场。(6)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所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办公室负责销毁。
三、计算机维修维护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发生故障时,应当向所信息中心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维修地点修理,一般应当由本局内部维修人员实施,须由外部人员到现场维修时,整个过程应当由有关人员全程旁站陪同,禁止外来维修人员读取和复制被维修设备中的涉密信息,维修后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2)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小组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3)高密级设备调换到低密级单位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4)由局保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四、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办公室所有涉密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2)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涉密科室负责人负责,秘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3)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60天。(4)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所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认可。
五、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2)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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