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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精选10篇)
篇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县政府进一步修定、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今年以来,在县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应急机制的正常运行。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如下: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应急机制运行情况。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机构是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县农委、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覆盖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同时各乡镇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应急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切实承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密切与各有关部门联系,保证了应急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宣传教育情况。为了普及公众食品安全知识,各职能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狠抓基础教育,让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各部门将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并以“结合实际,联系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印发宣传册、出版板报、广播、报刊等形式,深入各乡镇进行宣传,开展咨询活动,宣传内容十分丰富,有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有种养植科学技术、食品安全常识等,内容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同时将有关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向公众普及。
(三)应急演练情况。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和应急工作体系,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今年以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落实、完善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四)应急事件防范与处置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有效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县辖区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均设有信息联络员,各行政村也都设有食品安全信息员,专门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各乡镇、各部门均能按照要求报送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的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处置人员有待进行系统培训,应急处置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减少事件危害程度。
二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处置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技能和水平。
三是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机制,加大应急工作经费投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篇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工作制度
为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紧急重大事件,做好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范围
紧急重大情况包括:本单位内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群体上访事件;疫情中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使用中严重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中的群体中毒事件;假药致死人命案件;食品突发事件等。
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时限及要求
发生在本辖区、本单位内的紧急重大情况,随时发生随时报送,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报局主要领导,并跟踪掌握事态的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同时,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三、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手段
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可用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特别重大的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报告的内容力求准确,应查清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当事人、发生原因、造成的后果等,一时难以查清的可随后续报,事后应有书面正式报告。
四、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责任制
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领导,凡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准确地上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单位负责同志要保证报告渠道的畅通,不能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人员及时如实地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更不能压住不报。由于迟报、漏报、瞒报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能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值班时严格遵守各项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值班电话的通畅。
篇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状问题
1 国内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国家财产甚至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建筑业属于安全事故多发行业, 在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000万以上, 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国计民生, 至关重要。近年来, 在建工程和新完工工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一线施工人员占伤亡人数的大多数, 建筑安全形势严峻。故此,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与发达国家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要提高国际竞争力, 更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设和规范。
2 建筑工程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对过去所经历的惨痛事故的应对手段。由于没有事先建立针对重大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使得事故发生后, 抢险救援不及时, 无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能力, 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着相当的必要性。
首先, 建筑工程由于工程体量巨大, 施工环境恶劣, 人员和材料集中, 施工工艺和程序繁杂, 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行业的施工现场处处存在安全隐患, 作业工人素质相对偏低, 重大危险因素众多, 可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第二, 安全是相对的, 危险是绝对的。虽然建筑工程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措施, 可以预防事故发生, 降低风险, 但还达不到绝对的安全。第三, 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大幅度降低事故的损失。有资料表明, 建立有效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损失只有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损失的六分之一左右。第四, 由于建筑工程自身具有的生产安全特点, 决定了建筑工程的安全状况必将成为各级政府密切关注的对象。第五, 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企业法人应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 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企业负责人履行法律责任的重要体现。
3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第一, 各个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整体性和统一性, 内容、结构不一, 同一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也缺乏沟通, 预案与预案之间的逻辑接口与相互支持性比较差。暴露出有关部门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方面缺乏指导、协调、监督, 这不仅增加了今后主管部门统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难度, 而且各个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由于缺乏交流、沟通, 各个建筑工程应急预案自成体系, 造成有限的应急资源的浪费。
第二,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编制的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不衔接, 各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的逻辑整体性、相互支持性还有待于完善。建筑工程在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不注重和当地政府部门沟通, 不去了解政府对建筑工程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什么要求。政府在编制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 不具体了解所辖区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及针对重大危险源所编制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第三, 一方面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本身的安全意识不够强, 普遍出现“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 以至于安全措施资金不足, 应急救援体制不健全;另一方面, 施工企业会认为对安全的投入是一种资金的浪费, 是对企业效益的牺牲, 存在盲目的侥幸心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虚设、救援设施装备不到位, 应急预案不切实际。
第四, 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建筑业, 由于众多的施工企业各自在独立的区域内进行生产, 使得政府在如何管理众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件事上办法还不多。
4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中存在上述问题, 按照“以人为本, 常备不懈”的原则, 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第一, 国家要强化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提高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性、整体性及应急效率。建议按照“政府为中心, 企业分中心”的模式建设, 即一级政府部门建立一个综合性应急响应中心, 全面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 企业设立分中心, 政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高度统一, 依法管理, 分级控制, 条块结合, 系统联动。
第二, 建议政府在编制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将所在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重点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此, 政府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标准;另一方面政府要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加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研究, 如在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如何参考同级、上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等。
第三, 建议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应建立统计备案制度, 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 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整合, 保证对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 确保发现、救援、报告、指挥、处置, 调查等环节紧密衔接、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第四,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技术的研究工作, 按照事先预防与应急救援 (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如下问题:1.如何解决各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的接口问题, 使不同级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高度关联、高度统一;2.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过程中着重要解决的若干关键性技术难题, 保证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衔接性;3.如何开展桌面演练、功能演练与综合演习及如何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等。
5 结语
通过本文的研究, 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及其对经济效益提高的合理性, 从而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华.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优化措施[J].华章, 2012, (24) .
篇4: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关键词】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现状;原则;重要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立的抓好安全生产“五项要素”的落实、建设“六个支撑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
一、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增长,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健全有效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能有效地抵御事故蔓延并减少危害后果。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计划,妥善处理事故,实事求是进行事故评价,这有利于拯救生命、确保矿山正常运营、促进经济发展。
二、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缺乏矿山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对
安全事故发生存在侥幸麻痹的心理,重事前、轻事后,重处理、轻应急的倾向。(2)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缺乏具体的思路及工作计划,应急力量分散,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体系。(3)未建立相关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不完善,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缺乏统一规划、监督和指导,临时抱“佛脚”。(4)矿山企业缺乏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注重对应急设备和安全生产系统级器材的更新和维修,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很难有效的发挥应急能力,往往扩大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原则
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以预防为主,加强统一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区域自我完善为主、矿山企业自主救援与其他社会力量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安全事故的预防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企业注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应急设备的更新和维修,落实各项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努力做到反应快速、判断准确、应变及时、措施有力。
四、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内容
(1)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其分工;(3)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的建设;(4)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训练和演习;(5)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6)事故的现场控制、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医疗急救、工程抢险等应急措施;(7)安全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交通工具及其他物资的储备调用;(8)安全事故应急的通讯保障;(9)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经费保障;(10)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
五、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内容
(1)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制。矿山企业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将安全事故应急职责与个人政绩挂钩,确保做到各司其职、各就各位、协调指挥。(2)完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矿山企业根据现实需求及条件建立专门的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全力保证应急经费、装备和人员,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3)加强检查和演练。为确保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落实,矿产企业应进行经常性、突发性的检查,加强平常演练,确保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人员、装备常备不懈。(4)确保报警及通告程序的畅通。报警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矿产企业要确保任何矿工都能拉响警报(大多数采用声音报警),要求任何工作人员在听到报警后能明确知道自己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必要的防护措施)。(5)充分发挥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根据具体的事故报告情况,安排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实地进行安全事故危害估算,并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指导应急队伍和医疗人员的行动。(6)实事求是进行事故评价。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指挥中心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后果以及可能发展的趋势、应急的等级与规模进行评价,这样才有利于调配相关人力、物力,合理部署相关应急计划。
完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牵涉到生命安全和经济稳定,然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的完善也是很漫长的过程,因此我们要不断深入研究,深入思考,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的应急工作方针,完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应急及时、准备完善、决策科学、措施有效,把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上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参 考 文 献
[1]刘铁民.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X].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4)
[2]刑娟娟等.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X].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6)
篇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做好今年广州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建设,科学规范广州分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程序,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加快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公司、分公司(或中心)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制定预案备案程序,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力争实现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急预案备案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相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全监督总局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有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培训
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相关部门预案管理人员及机房重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系统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掌握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和使用方法,指导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管理工作。
(三)开展预案备案审查工作
协助配合省公司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在今年内完成到当地安监局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各综合楼、服务厅、基站、机房主管单位完成分级分类应急预案数据库的建立。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体系建设
1、加强检查考核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纳入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2、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
各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报备与应急演练、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1、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或修订公司、分公司(或中心)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各单位要成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人,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应急预案“三化”(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原有应急预案,以保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2、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广州公司将采取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以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的应急预案演练。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救援指挥的协调性、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和应急措施的操作性。及时总结预案演练情况,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各分公司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3、切实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广州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在有关注册安全主任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加强对员工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
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短信、LED、宣传单张上墙等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应急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走进各基层,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救援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的处置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各单位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以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为中心、专业应急救援机构为骨干、各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为基础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结合各区域危险状况,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七)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预报预警工作,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不间断的监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订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切实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选派专人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指导,随时了解和掌握应急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篇6: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广东省天井山林场 赵学军
摘要:林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是一项较为艰巨复杂的工作,本文简述了林业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产生的原因和处理程序,并就构建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预防林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林业 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管理
林业安全生产管理点多、线长、面宽,涉及大量其它的相关行业,且林业生产的作业环境较为恶劣,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情况复杂,管理困难。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林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努力构筑科学合理、快速反应、有效救援、处置得当的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一旦发生林业安全生产事故,才能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和及时处置,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
1.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种类、特点 1.1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种类
根据林业生产的行业特点,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发生在林业调查勘测、营林作业、森工生产、装卸运输、木材加工等过程,同时,森林管护、生态旅游、林业机械制造与维修、林区公路建设与交通运输等工作中也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产生的主要种类有:
1.1.1物体打击
在野外从事林业作业时受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砸伤等造成的伤害。
1.1.2车辆伤害 林业运输过程中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1.1.3机械伤害
利用林业机械设备与工具进行作业时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绞盘机绞伤、油锯的链条飞出伤人,圆锯伤人,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1.1.4起重伤害
利用龙门吊机等从事起重作业装卸木材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1.1.5淹溺
木材水运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1.1.6火灾
在野外作业时引发山火。1.1.7高处坠落
在从事木材人力装卸、龙门吊操作及维修等作业时容易发生坠落事故。1.1.8坍塌
在从事林业生产作业时,发生的边坡坍塌、厂房坍塌等事故。1.1.9放炮
在修建林区公路、林道等进行爆破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1.1.10中毒
林业生产作业人员误吃有毒的蘑菇、动物等引发的事故。1.1.11其他伤害
林业生产作业中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1.2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 1.2.1火灾较多
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以火灾居多,如木器厂、木板厂、油漆厂、家具厂 等由于木料多,堆放杂乱,而木料多已干燥,使用的油漆为易燃品,且很多小厂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没有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作环境较差,极易发生火灾。天气干旱也容易引发山林火灾。
1.2.2机械损伤较多
森工采伐、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等大量使用油锯、圆锯、刨床、钻床等机械,作业人员稍不注意就会造成机械损伤。
1.2.3交通事故较常见
木材中转、运输时,由于货主或驾驶员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往往造成货物超载、超高、超长,而林区公路弯多坡陡路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2.4其它事故多
林业生产很多是野外作业和重体力劳动,常会发生摔伤、扭伤、砸伤及毒蛇猛兽伤害。
2.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
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人、物和环境三大因素。因此,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人为造成
主要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作业人员身体不佳等原因引发事故。
2.2意外事故
如野外作业被滚石砸伤,桥梁塌垮,厂房倒塌等。2.3机械事故
架标和缆索装车机、绞盘机、集材拖拉机、运材汽车(含通勤汽车)、森铁机车及线路、集材架空索道、木材起重机械、木材圆锯机、带锯机和木工平刨等机械发生故障诱发事故。
2.4自然灾害
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击伤、地震等。2.5其它原因 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摔伤、扭伤、毒蛇猛兽伤害等。3.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3.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援助等信息报告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2紧急处置
在可能的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避免事态扩大,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尽量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3.3事故救援
接到事故报告后,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施和物资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并开展紧急救援。
3.4现场保护
事故得到控制或终止,人员疏散、救援、受伤者送治等工作完成后,现场有关人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3.5现场调查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现场和事故目击者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的起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6复产善后
现场调查完成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力量恢复生产,并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3.7事故分析
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对事故的起因进行分析、讨论,确定事故的性质和各相关人员应负的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 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并写出调查报告。
3.8责任追究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事故发生单位对所有责任人进行处理,视事故性质、程度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或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的建设
要构筑“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就必须编制应急预案、成立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还要有善后措施,才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同时,还应加快林业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4.1成立应急管理机构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企事业单位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4.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有条件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应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林业安全生产事故时能迅速科学施救,化解事故风险,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
4.3制订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有可能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部位编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单位的林业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领导值班制度,并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4.4组建林业安全生产专家库
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大型林业企事业单位,应聘请相关院校、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在安全领域有经验、有特长的人员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库,依法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和验收,同时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生产服务和咨询。
4.5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和条件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加大投入,逐步添置应急救援装备,改善应急救援工作条件,增强林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4.6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及演练
制订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林业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林业学校的培训内容。要求各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能、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对各种林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不断提高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4.7增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联动
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林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5.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
根据安全生产诱因理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因素有“人”、“物”、“环境”三大因素。因此,要有效预防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正确处理 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投资、安全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在“到位、管住、提高、长效”八个字下功夫,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杜绝各种人为事故发生;改善“物”的状态,防范机械事故发生;同时,尽可能改善作业环境,努力实现林业生产本质安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5.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突出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的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特别是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5.2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以多种形式在林业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学习岗位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演练等活动引向深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规范人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理念。通过电视、广播、标语、通告、警示牌等媒介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确保万无一失。并要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5.3认真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对森林旅游、林区生产、林业公路、林业运输、基建项目和森林防火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通过安全检查、设备缺陷普查、重大危险源普查等形式做好安全隐患、设备缺陷、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整治等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彻底排除各类事故隐患。抓好人员聚集场所、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努 力消除安全盲点和事故隐患。特别要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的经营和使用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查找薄弱环节,消除火险隐患;要对林区护林房和职工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因雨雪等危害,引起房屋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对容易引起山体滑坡地段的房屋要加强监测,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特别是各森林公园,要对运输车辆、游览车、游船、快艇、栈道、游步道、桥梁、洞穴以及各类游乐设施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游人安全。
5.4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坚持把防范重特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在随时准备处置事故灾难的同时,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在防范事故上有所作为,力求掌握应急管理的主动权。林业安全生产要把森工、营林等作业安全和交通运输、旅游服务安全以及防止职业病等作为事故防范的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增设防护设施、警示标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班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有害剧毒品、枪械利器等的监控管理,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5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进行考核,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建立和完善林业安全生产紧急救援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学习、演练,增强林业行业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6确保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
要加大对林业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搞好林业安 全生产硬件建设和森防设施建设,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为实现林业生产安全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
5.7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篇7: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1南沙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办„2011‟22号)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安监„2010‟1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严格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体系,全力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加快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11年底前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放射性物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企业及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备案率达100%,到2012年底前我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成立区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詹少卿担任,副组长由王树坤副局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预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镇街和企业开展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预案管理工作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部门主管行业、本辖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重点岗位现场处臵方案,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预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加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区安全监管局要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培训计划,加强应急管理人员、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培训。通过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系统掌握应急管理基础知识、应急预案编制方法、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和备案
相关程序、应急预案数据库的建立。
(三)开展应急预案评审(论证)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大小自行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预案评审要以评审会形式进行。预案评审专家必须从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应急预案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把好应急预案评审质量关。
(四)推进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照《 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程序》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到市、区安全监管局或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时应提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对在市安全监管局进入受理程序或者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时已提交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延迟到其行政许可期限届满换证时,再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预案重新进行修订、评审和备案。
(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各镇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在南沙区安监信息平台上传应急管理的相关数据(包括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资源等),并负责对本镇街、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应急救援和典型经验等动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定期向南沙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送动态信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交流。
(六)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具体演练方案并及时上报区安全监管
局,通过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臵方案演练。演练要突出练、淡化演,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危险特性,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1、区安全监管局一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广州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部署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2、区安全监管局制定贯彻落实预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中旬至10月下旬)
1、做好预案管理的准备发动和动员宣传工作;
2、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对预案进行编制和修订;
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家对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报备应急预案。按照《实施细则》和《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程序》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6、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应急预案数据库;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预案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科学规范生产安全应急管理;
8、区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预案管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收集汇编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相关资料。
2、对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召开应急预案管理总结会议,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总结表彰,推广应急预案管理先进经验。
4、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抢险骨干到兄弟单位考察学习。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区安委办将在《2011年南沙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比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应急管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应急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保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因此,必须把握重点,讲究实效。通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防止强调客观、强调困难,敷衍拖延,止步不前。
篇8: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近年来, 随着高校社会化程度的增加, 如在籍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学校后勤社会化、校园在建工程项目的增多等, 导致高校已成为半个小社会, 这给学校管理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因此, 发生在高校的各类突发事件也屡见不鲜, 如2015年1月29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发生一起在建工程楼面坍塌事故, 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 4名学生跳楼死亡。这些事故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也凸显目前我国高校应急管理的众多问题与不足。因此, 针对高校应急管理的影响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校园事故的类别及其特点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将公共事故类别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事件、公共卫生”等, 然而对于高校突发事件的分类, 学术界有多种划分方法, 有的划分为四类[1] (石友进, 2014) , 有的划分为八类 (王鹏程, 2007) , 有的划分为七类[2] (张金亮, 2013) , 等等。本文按照高校突发事故的特点, 将高校突发事件划分为五大类。
(一) 自然灾害类
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沙尘暴、森林火灾、海啸、泥石流等, 这些灾害会给高校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停课以及师生的心理痛苦。
(二) 公共卫生类
高校是当代大学生和教职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场所, 人群较集中, 容易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部分流感疫情的扩散等。这类突发事件与地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联系, 这是因为地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着这类事件, 如广州的登革热、H7N9疫情以及2003年的SARS疫情等。
(三) 突发意外事故类
突发意外事故是指在高校正常教学过程中突然发生的, 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 或者损坏设备设施, 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 导致原教学活动暂时停止的意外事件。这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房屋倒塌、拥挤踩踏事故及交通安全事故等。
(四) 心理健康类
高校大学生中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有抑郁、焦虑、强迫症和人际关系障碍等。心理健康类事件在形式上主要表现在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有效释放和解决的情况下, 容易造成自杀或谋杀等行为, 如马加爵事件。
(五) 群体性事件类
群体性事件可分为利益性群体事件和政治性群体事件。利益性群体事件包括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及上访等, 政治性群体事件包括游行及罢课等。这类事件具有如下特点:参与者人数多、情绪激动, 并且容易发生彼此伤害和危害社会。
三、基于轨迹交叉论的高校应急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一) 轨迹交叉论简介
轨迹交叉论认为任何事故的发生, 究其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轨迹的交叉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人与物的运动都是在环境 (自然环与社会环境) 中运行的, 因此环境因素的扰动往往是事故的诱因。人、物 (机) 、环境因素都受管理因素的支配, 管理失误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也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事故致因理论如图1[3]。
(二) 基于轨迹交叉论的高校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是事故发生后的首要及关键工作, 救援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事故损失的大小和事故的等级。本文将事故致因理论迁移到应急救援中, 认为应急救援失败的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 (如错误的自救、逃生方法或指挥失误等) , 或者“物不安全状态” (如消防器材的失效、消防通道的堵塞等) , 这两者之间不存在轨迹交叉, 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间接原因是“管理的失误” (如应急救援预案的不切实际、应急责任制的缺失等) 。同理, 高校应急管理的失效也可以归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等因素所导致的, 其关系如图2。
(三) 高校应急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分析:高校应急管理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中的“人”主要包括学生、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 (其中还包括外来到访人员、施工人员等) 等, 其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 学生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为由于事故预防知识的欠缺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如: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乱接电线等;事故发生后选择错误的逃生路线、不正确的自救或互救方式, 或不会使用应急救援设备以及不会采取正确方法进行事故的报告等。
其次, 学校管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为事故前对学校的危险辨识不足或缺乏, 还有甚者明知危险可是还心存侥幸心理对其漠视不作为、事故发生后事态分析不准确、应急指挥不及时或措施不当等。
再次, 学校后勤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这里的后勤人员主要包括食堂人员、学校保安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这些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为事故前存在侥幸心理地对部分学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放行、食堂的管理人员忽视采购食品及食堂内部的安全监管、事故发生后不会正确疏散学生、不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等。
最后, 教辅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为由于事故预防知识的欠缺而形成的不安全行为如不随手擦灭烟头、不安全用电行为等;事故发生后的错误指挥;错误地进行应急逃生、自救或互救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分析:高校应急管理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中的“物”主要包括基础设备设施、应急设备设施、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等, 其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 基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包括水电管网设施的陈旧老化;楼梯的宽度不足、没有设置防滑条、扶手老化不牢固等;窗户老化不牢固、防盗窗未设置逃生窗等;宿舍楼或教学楼的消防通道被堵或被锁等。
其次, 应急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包括应急设备设施 (如灭火器、报警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应急指示标志、防火卷帘门) 的缺失、数量不足或失效等。
再次, 监测监控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包括监测监控设备未启动、失效;监控室监控员不在岗等。
3.“管理的失误”因素分析:高校应急管理中的“管理的失误”中的管理主要包括高校的管理理念、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等。
首先, 高校应急管理理念滞后:目前, 高校突发事件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国务院、教育部及地方针对高校突发事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要求高校重视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但是, 现在还有部分高校仍然没有意识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性, 并没有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作为高校的日常管理体系, 各部门及领导、师生缺乏日常的预防预备、应急教育、预案演练等工作, 基本都是以自身实践经历或事故教训获得的一些零散的管理经验来应对出现的突发事件[4]。
其次, 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足:目前, 我国高校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宣传栏 (很多人不看, 成为了摆设) 宣传、入学时的入学教育、日常辅导员的提醒等这几种形式, 缺乏真正的安全知识的讲座, 没有系统地为学生进行安全与应急讲座。经调查, 大部分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主要是以辅导员来口头提醒注意安全问题。
再次, 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 责任不落实:目前,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我国高校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和建议, 但是多数高校并没有制订配套的应急管理制度。因此, 高校在面临突发事件时便采取临时性手段、临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 使得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没有责任到头, 也就不会尽职尽责地完成, 最终导致应急救援的失败[5]。
再次, 应急预案不够完善, 缺乏演练:目前, 虽然我国各高校基本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但是这些应急预案的差异性不明显, 没有经过专门机构或部门的调研和分析及论证, 因此, 目前我国高校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外, 各高校在制定应急预案前也没有对政府应急预案进行研究分析, 所以制定的高校应急预案还缺乏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另外, 各高校在制定好应急预案后还存在以下不足:应急预案没有对内公布、未组织师生对其进行学习、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应急演练严重不足。
最后, 高校缺乏心理预防和突发事件过后的心理咨询干预[6]。目前, 新时期的高校师生由于受社会和家庭环境的影响, 心理素质较差, 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的约占50%。近几年, 随着高校人数激增、就业压力增大、社会竞争激烈等因素, 因心理因素诱发的突发事件频发。但是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立心理专门机构来负责校园危机心理干预工作、从事专业的心理干预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纳入危机心理干预的预算较少以及心理预防没有针对高校全体师生的特征。
四、高校应急管理的改进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 目前我国高校应急管理在人、物、管理方面存在众多问题, 现对此提出改进措施如下[7,8,9]:
(一) 创新高校应急管理理念
高校管理者应改变原有的突发事故后再应对的应急管理理念, 从事后管理的模式向全过程管理的模式转变, 应将重点放在应急预防上, 从根本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 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 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尽量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 完善高校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应急责任到人
相关部门和高校应积极吸取和学习国外的应急管理经验, 加快校园应急管理立法的步伐。同时, 高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制度, 如《应急资源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日常应急检查制度》、《预测预警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制》等, 并将其责任到人, 这样有利于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应急管理。
(三) 加强高校安全与应急培训教育
我国高校应采用多种形式 (如讲座、视频、宣传栏、心理咨询与干预、法制教育、竞赛、应急演练等) 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与应急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增强全校师生的应急意识、扩充其应急知识、提高其应急能力。
(四) 加大应急资金投入、落实后勤保障
从上面分析应急管理的影响因素中, 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些物的不安全状态最主要的因素是缺乏应急资金的投入。在应急管理中如果没有应急资金的投入, 物资得不到保障、人员没有积极性, 这样就会导致应急救援的失败。因此, 高校每年在制定财政预算时应将处理突发事件的经费作为专款进行预留。发生突发事件后, 将医疗费用、修复公共物品的费用、补助与奖励一线工作人员的费用、遇难者的赔偿费用等及时垫付与发放, 这就会避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突发事件的正常处理。同时, 应急设备设施的准备、维护和保养及应急物资等也都是需要资金的保障。因此, 高校应在原基础上加大应急资金的投入, 并保证专款专用, 确保不被挪用。
(五)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各高校应根据学校自身特点, 结合政府应急预案, 分析本校的危险, 评估自身的应急能力, 根据本校的组织机构的职能特点,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后, 还需进行对内对外发布, 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演练, 演练结束后还需总结演练过程中的不足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另外, 应急演练也须定期组织, 确保每个大学生都参加过应急演练, 都知道在不同场合如何进行应急逃生与应急救援。
(六) 加强日常应急管理
高校应急管理工作重在平时的预防, 预防做得好, 才能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减少损失。高校应加强日常的应急管理, 如日常对应急资源的检查与管理、危险辨识与评价、应急预案的管理、应急队伍的建设等, 从而使得高校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所准备和应对。
(七) 加强心理咨询, 组建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高校每年应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心理状况调查, 为每一位师生建立心理档案;并通过心理课堂教育、心理专家讲座、社团活动、团队辅导、网络咨询等方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组建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通过搜集、分析相关信息, 制定科学规范的干预流程;动员和鼓励本校心理咨询专家、思政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心理危机干预, 对存在心理障碍的师生予以关怀和支持, 避免或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形成和发生。
参考文献
[1]石友进.高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研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4, (3) :76-77.
[2]张金亮.高校应急体系建设研究[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 2013, (4) :60-64.
[3]吴穹, 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2.
[4]蒋樟生.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4, (4) :169-172.
[5]王宏.我国高校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问题与缺陷刍议[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4, (30) :15-17.
[6]田娟.高校校园安全应急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 (6) :82-85.
[7]刘永林.首都高校应急管理体系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 2014, (26) :8-13.
[8]《应急救援系列丛书》编委会.应急救援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8.
篇9:应急演练,食品安全事故未雨绸缪
演练,为实战做好准备
一来沪旅游团50多名游客在用餐后陆续出现呕吐、口唇发紫、呼吸困难、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状,在一建筑工地食堂用餐的80多名工人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在上海市卫生局开展病人救治工作的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阎祖强按照《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多个工作小组快速展开工作。各部门分工明确的同时又紧密配合,全面检测食物中毒来源;了解和控制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市场流向,防止事态蔓延;及时发布事态进展以及做好后续调查工作。最终演练指挥部经研判,认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响应终止。
以上是根据上海市常见食物中毒事件的特点模拟的一起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整个演练分为7个阶段:事故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应急处置、事故评估、相应终止和总结,历时3个小时。
“这是我市第一次由食品安全部门完成的演练。通过完整的模拟演习,能够打通整套应急系统的脉络,对今后处理突发情况具有借鉴意义。”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郑光辉评价。
网络技术提供应急支持
在整个演练的7个阶段中,基于3G网络技术的视频传输功能被大量应用,为应急处置过程提供联络的技术支持,成为这次模拟演练中的一大亮点。
在总指挥部办公室,能够从大屏幕看到各个分小组的现场情况,拨通现场负责人电话即可进行对话。其中一个场景显示,工作人员正对事发的工地食堂进行现场调查。从画面上可以看到,调查小组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确定检出违禁物品后,采样送往上海市疾控中心检验,并封存其余问题食品;此外,还对该食堂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现场加工环境和从业人员证件等进行全面盘查。现场负责人向总指挥部进行报告后,指挥部人员进行下一步指示。
各小组现场处理的情况通过视频传输的方式发回总指挥部,能够更清晰、全面地了解现场情况,便于指挥部准确制定下一步应急方案;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参与,将富有现场感和真实性的画面呈现在市民面前。
这次应急演练充分检验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的配合能力。阎祖强主任指出,要通过演习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和事故应急工作的艰巨性,各个部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保障市民的饮食健康安全。
小贴士:
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
篇10: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煤矿企业。
本办法所称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
本办法所称煤矿企业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公司(煤矿)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 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综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煤炭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在全面分析危险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客观评估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及应急能力、应急资源,广泛听取一线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矿山救援队伍指战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构成。
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15万t/a(含15万t/a)以下,且危险性较小的煤矿企业(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矿压冲击危险性),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
第七条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瓦斯突出事故、冲击地压等),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臵程序和应急保障等。
第九条 煤矿企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作业场所、主要设备和设施,应当制定现场处臵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臵程序、应急处臵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办法》。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实际。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三章 应急预案评审
第十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其它有关部门人员、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报告,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
(三)评审专家和参加评审会人员的名单。
(四)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由煤矿企业自行组织。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人员、矿山救援队伍的指战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及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并邀请驻地煤监机构人员参加。
应急管理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可从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
参与评审专家的人数应根据企业规模而定。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含90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以下,45万t/a(含45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以下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要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评审人员和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是受理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应急预案备案的评审工作;要素评审是煤矿企业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依据《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标准,主要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表 1。
(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标准,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认真分析研究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煤矿企业应按要求修订,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应急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驻地煤监机构。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一)纳入自治区直接监管的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含90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向新疆煤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二)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以下,45万t/a(含45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向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三)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以下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向煤矿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四)各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应送为其本煤矿企业服务的矿山救援队伍。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综合评审意见。
(三)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矿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五)应急预案相关附件。
第十九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并将意见反馈送审单位,送审单位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备案。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可提供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不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的必要条件。凡是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没有通过专家评审的,没有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向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不得办理、变更、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不得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五章 应急预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要点、应急程序和能够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和相应的应急地点;将紧急避险设施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的安全避险系统图应存放在应急指挥场所。
第二十二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了解本企业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臵方案,增强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及应急处臵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臵能力。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臵方案演练。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时,应邀请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和应急管理专家指导;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七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企业的工作总结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煤矿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备案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煤矿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重大技术改造的。
(三)安全生产条件(地质情况或者灾害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修订要求的。
(七)应急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备案登记的部门报告修订情况。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三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煤矿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应急预案管理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沐川县宇业煤矿
矿井灾害事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修 订 和 更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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