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提升 整治 实施方案 小区

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篇1: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巩固“五城同创”阶段性成果,计划到2014年末,完成市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中心城市“五城同创”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区级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社区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实施,遵循试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改造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然后纳入常态实施,逐步实现市区老旧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目标。

三、整治任务

根据小区建成使用年限长短、破旧破损程度、配套设施状况以及业主改造意愿等因素,经过推荐公示、现场踏勘、集体研究确定改造整治任务。此次改造整治小区共20个(2013年完成5个,2014年完成15个),其中:宿豫区5个,宿城区10个,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市湖滨新城1个。

从2015年起,各区(开发区、新城)应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规划和计划,将改造整治列入长期工作,推进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停车位改造整治

内容: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

目标:增加车位,改善环境,不堵车,出行方便。

(二)雨污管网改造整治

内容: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目标: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

(三)绿化改造整治

内容: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

目标: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

(四)供水改造整治

内容:小区内未通自来水的要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并确保多层房屋水压能够保证顶层使用。

目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水压稳定。

(五)环卫设施改造整治

内容: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目标: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六)通信线路改造整治

内容:建设集中通信管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走管。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

目标:通信服务内容齐全,管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隐蔽走线,不走明线。

(七)供气改造整治

内容:未通气的小区建设天然气。

目标:燃气进小区

(八)技防设施改造整治

内容:对技防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

目标:技防设施探点布置合理,清晰度符合要求,小区技防水平明显提升。

(九)道路、硬化、照明改造整治

内容: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

目标: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根据需要实施夜景亮化提升。

(十)小区容貌改造整治

内容: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统一规划外立面空调机位,对外挂空调进行遮蔽。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以及创卫宣传落实不到位事项进行集中整治。

目标:外墙立面无明显破损、整洁无污渍;空调机位布置合理,空调隐蔽;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现象,整体环境符合创卫要求。

(十一)小区文明创建

内容:开展“文明小区”创建、评选活动,配套完善文化、娱乐、健身等文体活动设施,建有宣传栏,积极宣传文明创建注意事项、好人好事,提倡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目标:向社会推出一批先进小区、示范小区,激励更多居民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共同维护宜居环境。

五、时间安排

(一)整治试点。以等5个小区为此次改造整治试点小区

1.制定计划、宣传发动(2013年4月20日—5月20日)。华塘、新城对纳入改造整治试点的小区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并通过审查,落实整治资金。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引导居民支持、参与小区的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组织实施、快速推进(2013年5月21日—10月31日)。华塘、新城按照整治方案,组织相关招投标工作,尽快选择队伍进场实施,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试点小区整治工作。

3.考评验收、总结推广(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改造整治方案和目标任务进行考评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小区改造整治经验,指导后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

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月1日—1月31日)。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改造整治资金。加大对改造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做实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2月1日—6月30日)。根据改造整治方案,组织改造整治工作,倒排工期,加强改造整治督查考核。

3.考评验收阶段(2014年7月1日—7月30日)。严格按照改造整治目标进行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通报。

(三)长效管理

1.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加强小区日常管理,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改造整治成果。

2.建立收费标准调整机制。物价部门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3.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及时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属地工作落实不到位街道(乡镇)要问责,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退。

六、资金保障

改造整治资金按照业主承担一点、企业负担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方式筹措。

(一)业主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有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程序,征求业主意见,筹集使用部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无专项维修资金的,各单位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归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

(二)相关企业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由各专营单位负责。需要向业主收取的抄表到户、初装等费用,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基础上尽量实行优惠。

(三)政府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政府新区和老城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经考核验收后,县级财政按政府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

改造后的停车位等共用部位租金收益,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整治。

对改造整治项目有上级补贴资金的,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涉及改造整治内容的相关经费应进行整合,尽量向老旧小区倾斜。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调度。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门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各单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指挥部,具体负责本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审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前期方案;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统筹及奖励;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审计;城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清理整顿,拆除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指导做好老旧小区环卫设施改造整治;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技防设施和车位的改造整治;市物价局负责整治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供水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改造整治;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环保设施的改造整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改造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

(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为确保改造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存在问题。市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市财政设立6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各区(开发区、新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考核奖励,其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对有功单位及人员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商提出方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期间,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对促进“五城同创”和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改造整治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附件: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任务一览表

附件

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任务一览表

篇2: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 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 建房〔2019〕XX 号)文件要求,为大力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继续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现就我县 2020 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经过精细摸排,逐级申报,我县 2020 有三个小区(二中老师宿舍、粮车队宿舍、粮食加工厂宿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户数 279 户,栋数 31 栋,改造面积 2.6 万平方米。

二、改造内容:遵循“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基本原则,县住建局会同秀谷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及设计人员现场探勘,结合现场实际及居民意见综合考虑改造内容:(一)二中老师宿舍改造内容:弱电管线整理,小区场地硬化;(二)粮车队宿舍改造内容:弱电管线整理,小区道路硬化,完善排水设施;(三)粮食加工厂宿舍改造内容:弱电管线整理,小区场地硬化。改造内容符合《XX 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 建房〔2019〕XX 号)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急切要求。

三、资金来源: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成本预算 181 万,根据《X 财综指〔2019〕XX 号》文件精神,有 110 万中央专项资金用于 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测量、设计、预算、施工等费用,不足资金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四、组织保障:根据 X 府办〔2019〕XX 号文件精神,成立 XX 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房管局、秀谷镇、县城投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秀谷镇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日常事务。

五、项目实施:目前三个小区完成了现场实地勘察、设计及预算,根据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已纳入 2020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小区要在 2 月份动工,但由于受疫情影响,目前三个小区还没有开始施工,秀谷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单位要抓好有利时机组织实施,力争年底改造任务完成 60%。

附表:

2020年XX县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表

序号 小区名称 改造 户数 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改造 栋数 改造内容 1 二中老师宿舍 56 0.6572 4 弱电管线整理,小区场地硬化 2 粮车队宿舍 115 0.9135 14 弱电管线整理,小区道路硬化,完善排水设施 3 加工厂宿舍 108 1.0314 13 弱电管线整理,小区场地硬化

篇3: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1 老旧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1 供配电系统规划缺乏前瞻性

老旧住宅小区建设之初受当时经济条件影响, 没有考虑到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缺乏前瞻性, 其供配电系统只是在被动中逐步扩充。随着社会发展,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 整个供配电系统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生活区内电缆线径大小和变压器容量都远远跟不上居民用电的需求;供电距离过远造成供电电压偏低;变配电设备型号参差不齐, 老化严重, 使用和安全性能较低;小区电力设施无专人排查和维护等。

1.2 供配电系统规划缺乏整体性

老旧住宅小区建设早, 年限长, 供配电系统未能进行整体规划。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活区面积不断扩大, 原有的设计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现今需求。如:输电线路杂乱无章, 线路走向、布线方式缺乏整体规划, 私拉乱扯现象严重;供配电系统运行损耗大, SJL、SJ和S7等系列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变压器和线路阻抗高的铝芯电缆仍在大量使用;变配电室位置设置不合理, 低压输配电距离过远, 造成线路损耗加大等。

1.3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能力小

配电设计中, 一部分为不能更换部分, 如:各住户的室内配电方式, 暗埋管线的导线截面、各房间的插座等。另一部分为能更换部分, 例如供电变压器的台数 (或容量) 、电能表9用4倍率表、进户线和电源干线。由户用电表开并箱向室内配电回路, 应以照明、空调及其它电器用插座分三个回路为基本回路。除以上三个回路外, 尚应根据地区条件和工程要求增设厨房电器具专用回路, 以及卫生间电热水器专用回路。供配电设计的第一项任务是分清用电负荷的类别和用电负荷的统计, 然后进行负荷计算。

由于家用电器的频繁增长和使用, 用电负荷迅速增长, 导致供配电线路、断路器和电能表不能匹配迅速增长的电气负荷。近几年居民家庭电气负荷迅速增长, 住户的配电线路、电能表和断路器频繁发生故障和跳闸, 有的住户自己更换大容量断路器或将其短路, 强行使用空调机、电饭煲、微波炉等电器。结果导致发生户内外导线严重发热, 加速绝缘老化, 最终发生短路事故, 甚至引发火灾。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计上分析, 确定好最终用电负荷容量, 如果换暗埋导线就相对容易些。配电方式一旦确定就不能再变动了。在现实生活中, 如果房间内插座少, 住户加装多用插座和临时线或所有房间只有一个插座或一个组合插座, 显然不安全和不合理, 更影响美观。为保证用户安全, 末端负荷的电源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N线的开关, 即双极隔离电器

2 老旧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改造应遵循的原则

2.1 符合规范原则

改造方案设计要符合现行的住宅设计标准和规范原则。实际施工中, 涉及到更换老产品选用新产品, 需要结合经济性比较, 与业主方充分沟通,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进行改造设计。

2.2 节能环保原则

改造方案要从技术和材料层面注重绿色、环保、节能和可持续性。应采用节能产品, 科学合理布置变配电设备, 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3 节约成本原则

供配电系统改造工程中材料费的比重较大, 预算时要从从技术方案上入手, 既要节约材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又要保证材料质量及工期要求。在保证使用功能, 不违反施工规范的前提下, 可采取限额领料、节省人工等措施降低成本。

3 老旧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改造方案的确定步骤

3.1 现场考察

要深入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听取管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要收集齐供配电设备的原始档案和图纸资料。一些老旧住宅小区的资料不完备或已经遗失, 在这种情况下应深入细致进行调查研究, 掌握第一手资料。

3.2 重新核算

按照国家现行的住宅用电标准和规范重新核算用电负荷, 查找影响供电质量和安全的因素, 为供配电系统的改造设计提供依据。

3.3 综合评估

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规划, 综合评估现存供配电网络情况, 为改造方案提供依据。评估中应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做到远近期结合, 以近期为主, 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按照负荷的性质、用电容量、地区供电条件, 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4 确定方案

根据老旧住宅小区的情况“量体裁衣”, 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方案。

1) 合理调整供配电系统的整体布局, 保证到每一栋住宅楼的供电距离都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 更新已经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配电柜、变压器等变配电设备。

3) 整理输电线路, 取消低压架空线路, 淘汰铝芯电缆, 更换载流量不够电缆或减小供电范围, 规整输电通道, 对功率因数偏低的变配电箱增加无功补偿装置。

4) 为住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方便居民生活。

摘要:老旧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普遍存在问题, 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改造设计方案应遵循符合规范原则、节能环保原则和节约成本原则, 在现场考察、重新核算、综合评估后制定针对性改造方案。

关键词:老旧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改造,方案

参考文献

[1]刘朝永.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探讨[J].安徽建筑, 2005 (1) .

篇4: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改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顺应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改造提升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3.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联动机制,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街道社区沟通协调的责任分工,充分调动被改造居民的积极性,激发主人翁意识。

4.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引导多方参与,确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问题;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改造范围。本次改造范围为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其中重点改造xxxx年(含)以前建成的基础设施及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改造任务。“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xxx个小区、xxx栋、x.xx万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xxxx年开始,开展中心城区首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力争在年底形成样板,逐年合理安排,统筹协调推进。

(三)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分为基础改造类、完善改造类和提升改造类三类。

1.基础改造类: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包括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粉刷、外墙保温、楼梯间整治、外窗更换、附属设施规整等建筑主体改造。

2.完善改造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包括拆除违法建筑、自行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位规整、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智慧小区等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及周边绿化、照明等整治。

3.提升改造类:丰富小区及周边区域配套服务的供给,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四)改造流程。

1.摸底储备工作。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心城区xxxx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老旧小区建成时间、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存在问题和改造需求等基本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建立老旧小区基本信息台账和改造项目储备库。

2.确定改造计划。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和需求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时序,科学确定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3.项目组织实施。按照改造计划,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方案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管等具体工作。

(1)制定改造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征集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及周边空间资源、配套设施现状、结合居民意见,开展方案设计,由具体职能部门或机构牵头进行联合审查。

(2)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

(3)工程实施和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建立多位一体、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各方参与的现场沟通协调机制,每个小区聘用具有技术特长的x至x名居民参与工程监督,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

(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等进行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5)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由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实施机制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公安、民政、行政审批、生态环境、信访、各街道社区、管线专营企业等多部门组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明确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相互配合、协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科学划分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科学划分相关部门及街道的职责,明确责任清单,实现职责明确、部门负责、协同联动。老旧小区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1)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

(2)区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组织和协调,会同区发改、财政部门提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具体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3)区发改局:负责组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批等工作;负责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申报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区级配套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等工作。

(5)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改造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等工作。

(6)区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和监督等工作。

(7)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出具规划用地意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8)市公安局分局:负责查处工程推进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指导小区视频监控布设和后续管理;负责指导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等相关事宜。

(9)区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中社区用房、养老设施等选址、规划、建设工作。

(10)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

(11)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老旧小区改造违建拆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工作;宣传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协调配合项目组织施工;指导、组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协调处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

(12)管线专营单位:负责统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管线改造工作。

3.统筹相关部门政策及资源。统筹住建、公安、民政、体育等部门牵头负责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雨污分流、加装电梯、垃圾分类、智慧安防、室外活动场地以及抚幼、养老、健身设施等专项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筹推进,做到规划、审批、设计、施工、交付五同步。

4建立专营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热等相关经营单位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各自项目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管线改建工程、做好施工衔接,避免各自为政、反复开挖。

(二)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

1.完善资金分摊原则。结合拟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和改造内容,合理确定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支持、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配合,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原则上,基础类改造内容,坚持应改尽改,政府予以重点支持;完善类,坚持能改则改,政府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落实居民出资。建立居民对不同改造内容,按不同比例承担出资责任的规则;探索动员、引导居民按规定出资参与改造的有效工作方法;明确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提取公积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进行。

3.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一是多渠道安排财政奖补资金。二是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各渠道财政性资金及有关部门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引导管线专营企业出资参与改造。政府通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产权关系,支持管线单位或国有专营企业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

5.探索以政府债券方式融资。一是探索通过调整优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结构,调剂部分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二是探索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要合理编制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因地制宜拓展偿债资金来源。

(三)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抚幼、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文体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在改造中,对建设停车库(场)、加装电梯等有现金流的改造项目,鼓励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

1.加强规划设计引导。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2.统筹存量资源用于完善服务设施。推进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征得居民同意前提下,利用小区及周边空地、荒地、闲置地、待改造用地及绿地等,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加装电梯等各类配套设施、服务设施、活动场所等。对各类公有房屋进行统筹使用。有效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社区卫生站以及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小区公有住房,改造利用小区闲置锅炉房、底层杂物房,增设养老、托幼、家政、便利店等服务设施。

(五)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多主体参与的小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建立小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多主体参与的小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2.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机制。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改造后的小区实现自我管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共同推进改造工作。要明确改造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大事清单,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优先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研究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支持政策。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激励机制,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强化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加强资金审计监管和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篇5: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威海市13个小区纳入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计划

齐鲁网4月19日讯近日,2018年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公布,威海市共有13个老旧小区纳入这一规划,9769户家庭的居住环境将焕然一新。这次改造涉及文登区香水庵、崇武、农行、峰山、城西、兴隆、昌山、金地、绣品东9个片区,以及乳山市畅园,静园、馨园、运输公司宿舍楼4个小区,改造面积达到87.2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水电暖专业经营设施等。改造后,居民的居住环境从安防到绿化都将得到大幅提升,小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将设置监控探头,绿化整体布局合理,并合理设置停车位,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篇6: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11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7月-2011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09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10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

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

七、资

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

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

1:

1配

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

1:

1配

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

八、保

。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篇7: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要目标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管网。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要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有条件的小区应铺设天然气管道。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6.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回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7.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修缮改造房屋

1.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2.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3.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4.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

(三)提示环境质量

1.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3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公建配套 1.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改造技防设施

1.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有条件的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篇8: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坚持先民生后提升,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居民供水、供电、供气、公共部位维修、垃圾分类等问题,根据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规模、居住人口、改造需求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三是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原则。丰富完善老旧小区及其周边区域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配套与供给,推行小区改造与各专项工程以及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统筹整合。

四是建管并举,注重长效原则。坚持改造与管理相结合,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范围

重点改造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方案》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将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市住建委相关人士介绍,个人自建房、城中村以及拟征收或拟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不应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老旧小区,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

《方案》明确表示,鼓励整合相邻、分散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工矿住宅区)、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

内容

分为基础、完善、提升三大类

据悉,本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基础类: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小区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完善类: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无障碍、适老、停车泊位及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箱包、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及结合停车库(场)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以及建筑节能改造、老旧电梯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建筑功能提升。

提升类: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洁、便民菜市、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方案》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建设时,应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同时,应与社区内其他功能部门统筹设置或相邻设置,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同址或邻近设置。按照“优形态、兴业态、强文态、塑生态、转心态”原则,营造社区空间、产业、文化、生态场景。

资金

按“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筹集

篇9: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五、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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