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全文(精选8篇)
篇1: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全文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中海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十一月十日
篇2: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全文
尊敬的业主:
自**家园管理处对园区机动车辆的进出及停放实施严格管理以来,感谢大多数业主的积极配合,从而维护了园区整体的停车秩序。但仍有极少数业主,不服从相关规定及现场安全员的多次劝阻,将车辆驶入园区,或将车辆长期停放在园区道路上,侵害了公共利益,甚至已造成其他业主停车的不便。为此,管理处现再次重申**家园机动车辆进出及停泊的管理规定,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1.对于持有效《**家园车辆泊位使用证》的车辆,业主驱车进入园区后,请尽快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所租用的车位上。
2.对于访客或无泊位证的业主车辆,将被严格控制进入园区。如确因车内载有重物或有行动不便的人士,经出入口安全员核查后,可允许车辆进入园区,并暂停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车内物品搬运或相关人员下车后,车主应将车辆尽快驶出园区。
3.为方便起见,现管理处允许业主乘坐出租车进入园区。现场安全员将加强对出租车的监控引导,使其尽快驶离园区。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业主,安全员将会通知业主整改并现场取证,对于累计三次违反相关规定不听劝阻的业主,管理处将会在园区出入口公示栏内张贴违章记录,同时禁止该车再次进入园区。
5.对于某些业主不顾公共利益,将车辆强行堵塞在园区出入口的情况,管理处将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第7条 “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有权移动车辆或按协议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车人承担。” 的规定,对堵塞车辆进行处理。
6.出入口安全员对进出园区的车辆发放(收回)《车辆临时进出凭证》。此证为安全员鉴别机动车驾驶者是否正常驶出园区的有效凭证。请车主将此证随身携带,一旦丢失,请立即与管理处联系。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家园管理处
篇3:小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开始迈入信息化、智能化社会。与此同时人们对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需要与关注热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目前在住宅小区的规划实施与管理上,智能化小区的建设热潮正悄然兴起。其中,智能化小区停车管理即是其智能化水平的直接呈现。此外,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建设与停车场管理等相关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针对智能化小区的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研究意义。
1 系统功能分析
1.1 系统功能需求
本系统是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目的是针对小区停车问题,实现小区停车场的便捷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系统要求能确保解决小区车辆停放与车辆安全等问题,并能为业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等综合服务。停车场24小时日夜开放,车辆可以随时进出,但需按规定停放,系统对车辆进行实时跟踪监测。根据停车场的剩余车位数量及位置进行停车引导和调度。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根据系统识别的车辆类型进行收费管理。综上,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的功能包括:车辆的识别、停车类别的区分、车辆的跟踪、停车场剩余车位及其位置的显示与查询、停车费用的收支等各个方面。
1.2 系统工作流程
系统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入口处要进行车辆识别,若为本小区车辆则直接放行,若为外来车辆则需查询并分配空余车位后发放临时射频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对其进行跟踪并引导停车直至其在正确位置停放;车辆驶出停车场同样需要进行车辆识别,若是外来车辆则需还卡并根据停车时间收费后放行,本小区车辆需要进行信息匹配后放行,如果发现卡到期(年卡、月卡等类型)则等同于外来车辆按停车时间收费后放行。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硬件架构
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主要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构成。硬件系统简图如图2所示,主要包括:远距离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读卡器、网络摄像机、出入口一体化道闸、入口发卡机、出口收费(收卡)系统、车位指引系统、语音提示系统、显示屏、网络传输装置等。
2.2 系统软件模块
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软件主要包括如下核心模块:车辆识别与跟踪模块、停车场及车辆管理数据库、信息显示及停车指引模块以及收费系统。
2.2.1 车辆识别与跟踪模块
早期的停车场主要采用接触式的IC卡,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要经过停车、取卡、刷卡、缴费等一系列手续,容易造成车辆积压,阻塞交通等问题[1]。现阶段车辆识别较为流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RFID技术的车辆识别和基于视频图像识别车牌的技术。目前,基于视频图像识别车牌的技术十分成熟,正确率可达98%,且操作方式简捷,相对于取卡式停车场省去了取卡、读卡、还卡等系列操作。但一般只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视频摄像头获取车牌号,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则失去对其定位与监控的能力。相对于摄像装置,RFID设备则要便宜实用得多,其优点就在于目标物体的非接触读取数据信息,且设备不易损坏,不受人工与环境的影响,快捷方便,能够实时感应车辆位置,非常适合系统自动化处理。
车辆的识别主要依靠RFID车载卡(小区内车辆年卡、月卡以及外来车辆的临时卡),通过读写器识别车辆,并记录在车辆管理数据库中,同时记录车辆的位置和时间点,方便后续的引导停车。若为外来车辆则需要通过摄像头识别车辆牌照后,将车辆牌照和申请的临时卡关联,以方便后续的引导停车工作。
2.2.2 停车场及车辆管理数据库
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功能的实现都是从数据出发的,因此数据管理系统是整个信息系统的基础。该模块实现系统软件访问数据库的部分,其主要功能有:向数据库中增、删、改记录,信息的查询以及信息匹配等功能。
由于需要对车辆进行跟踪定位,所以数据库要有空间数据的存储与管理能力,故系统数据模型选择了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数据模型———Geodatabase,这是ESRI公司基于多年的探索研究和先前多次的实施应用而逐级进化得来的,能够确保系统处理大量空间与非空间数据,同时保持数据的完整性并提供众多高级管理功能[2]。
在空间数据库设计上,Geodatabase数据模型可采用面状要素存储停车场每个停车位的位置信息、是否停有车辆以及车辆停放时间信息。可采用点状要素存放车辆的位置信息,在存放车辆位置信息的同时需要存放在该位置的时间信息以便于后续的跟踪与检索查询等工作。空间数据模型可以附带一部分属性数据,但除此外可能还会有一些其它相关的纯属性数据可以存放在单独的表中,例如:车辆射频卡号、车辆牌照、车主相关信息、是否本小区车辆、收费性质、进出停车场时间(停放时间)等相关信息。
2.2.3 信息显示及停车指引模块
信息显示及停车指引要依靠对数据库中数据的科学分析后再进行终端信息显示和车辆引领相关工作。在出口处则标明有剩余车位信息显示,若无剩余车位即禁止车辆进入。在车辆进入停车场后,系统会记录车辆进入的时间点,并分配一个空闲停车位给该车辆,通过语音以及LED指示灯引导车辆停放在该车位上,车辆进入车位后,由车位的传感器将车辆位置信息发给系统,若不符合停放要求将重新引导直至该车辆停放在正确位置,与此同时更新数据库中相关信息。
关于车位的分配,可以通过对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分析来实现优化配置。例如分析小区内固定车辆的停放规律,通过预判和预留车位等系列措施提高小区停车场车位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小区停车压力。
2.2.4 收费系统
在车辆驶入停车场出口处时,根据射频读卡器与车载卡识别车辆信息是否为本小区固有车辆。若是小区固定车辆则直接放行,其收费主要是月卡和年卡的形式,在车辆进入停车场的时候就要判断该车的卡是否过期,若过期则禁止驶入或者等同于外来车辆对待。若是外来车辆,即需要先交还临时卡,然后按停放时间收费后放行。
3 系统的开发
与普通的信息系统不同,由于该系统具有位置信息处理功能的需求,故开发方式选择基于GIS组件的二次开发,其它功能则结合组件、数据库和其它相关技术来实现。根据系统架构的特点以及系统划分的功能模块,考虑Arc Engine组件式开发的优点和特点[3],本研究选用了Arc Engine组件,并在.NET平台上使用C#语言进行开发,选择的集成开发语言环境为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8。
4 结束语
在当前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现实需要以及整个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人们迫切需要新的技术手段来解决小区停车系列问题,这也给小区停车场管理软硬件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本文以停车场管理的便捷化、信息化、智能化为切入点,对小区停车场系统框架及软硬件系统加以阐述和设计,该系统的开发与应用能大幅提高小区停车场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实现小区停车场的现代化和智能化管理。
摘要:针对当前居民住宅小区对车辆停放管理的需求,本文分析了小区停车场管理的工作流程,设计了小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架构和软件模块,基于GIS组件开发了该系统,对小区停车管理的便捷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关键词:小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设计
参考文献
[1]马静,李宁,傅妍芳,等.RFID技术在智能引导停车场管理系统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3(12):266-267.
[2]池建,侍非.物联网视角下的小区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研发[J].智能计算机与应用,2014,4(2):89-93.
篇4:小区物业收费管理系统
关键词 ASP.NET 信息管理 数据库 收费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一个主要发展力量,物业收费管理事业正在伴随着城市房地产的迅猛发展蓬勃兴起,广大百姓在成为购房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物业的业主,他们在享受拥有产权兴奋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在居住区内是否能享受良好的服务、物业是否能够保值增值。因此,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创造合理的规模效益,已经成为现今物业收费管理的关键问题。提高物业收费管理水平必须使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小区管理内容繁杂,日常各项收费是小区的主要收费项目,如果使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要想用较少的人力完成复杂的管理,就必须要有一套科学、高效、严密、实用的物业收费管理系统。
1 业务流分析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系统工作流程为:系统启动并进入登录界面,根据不同的用户进行登录,所有用户都可以浏览系统主页面。通过权限判断,注册用户除了可以浏览信息操作外,还可以进行对自己注册资料的操作(包括对自己的资料的录入、修改和删除的操作),以及图书借阅、查询等功能。管理员可以对系统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的权限,及对系统管理的所有功能进行操作。
本系统的业务流程图如图1所示:
2 系统开发目标
(1)操作简单、界面友好:完全控件式的页面布局,使得信息的录入工作更简便;许多选项包括房屋信息、业主信息、销售信息等只需要点击鼠标就可以完成。(2)即时可见:对信息的处理(包括添加、修改、删除)将立即在对应的页面显示出来,达到“即时发布、即时见效”的功能。(3)功能完善:不仅包括常见系统的信息管理的各个方面:信息录入、浏览、删除、修改、查询等各个方面,完整地实现了系统对即时信息的管理要求。而且,还能进行对会员的管理,对会员的资料进行审核,以及上传文件的管理。(4)方便移植:系统应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同时注意到先进性。针对不同的用户,只需要稍作修改就可以开发出适合自己特点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系统界面中所需的数据都存放于数据文件中,只要对该文件做部分修改,就能在系统界面上实现及时更新的效果,减少了更改系统源代码的复杂性。(5)动态管理:对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操作,能实现对数据库信息的动态查询、动态更新修改和动态录入数据。
3 数据库设计
通过系统功能分析,针对小区物业管理系统,总结出如下的需求信息:(1)用户分业主用户和管理员用户;(2)注册用户无需要登录就可以进行论坛操作;(3)管理员用户登陆后可进行管理员信息、房屋信息及销售记录信息的维护。
经过系统功能分析和需求总结,考虑到将来功能上的扩展,设计如下的数据项和数据结构:(1)管理员信息,包括数据项:帐号,密码,权限等。(2)房屋信息,包括数据项:ID,房屋名称,地址等。(3)业主信息,包括数据项:编号,业主姓名,价格等。
得到上面数据项和数据结构以后,就可以设计出能够满足用户需求的各种实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为后面的逻辑结构设计打下基础。这些实体包含各种具体信息,通过相互之间的作用形成数据的流动。
4 管理模块界面设计
用户界面的大部分功能都是以管理模块为前提的,因为用户模块所显示的数据大部分需要通过管理模块来添加。因此,我们首先要来介绍管理模块的设计与开发。管理模块相对业主模块要复杂一些,因为在这里需要对所有信息进行维护,包括浏览、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为了便于系统维护,页面的命名才用“模块名+功能名”的方式。概括起来,管理模块具有以下功能:(1) 管理员管理;(2)房屋信息管理;(3)设备信息管理;(4)投诉信息管理;(5)收费信息管理;(6)系统参数管理。
本系統包括五个模块:(1)人员与安全管理模块;(2)房屋模块;(3)设备管理模块;(4)收费理模块;(5)投诉管理模块。
人员与安全管理模块主要包括对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的信息管理。包括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用户权限分配,对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进行权限的分配。
房屋管理主要包括:房屋信息管理和房屋情况统计。其中房屋信息管理包括对房屋的基本资料的录入,变更和查询等。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实现对房屋现有状况的统计和查询。能够以列表显示空房、出租房屋和个人住宅。能够显示哪些房屋在装修时经过改动,哪些没有经过改动。
设备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设备信息管理和报修管理。设备信息管理包括对小区设备的基本信息的录入,修改,查询等。报修管理负责对设备故障报修的添加,查询,对设备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能统计出老旧或多次报修的设备。能够打印报修单。
收费管理模块主要包含收费管理和收费统计。收费管理负责对收费的金额,人员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添加和查询。收费统计能够统计显示出已缴费的业主名单,和欠费的业主名单等。能够打印收费、欠费单。
投诉管理模块主要含有投诉管理和投诉统计。投诉管理主要对投诉的详细内容进行添加记录,对投诉案件的级别分出轻重缓急。投诉统计是指统计查看投诉的类型(安全类、民事纠纷、物业服务类、环境类、设备类等),显示类型的具体列表,并能打印列表。并能查询已解决和未解决的投诉。本系统是一个在线小区物业收费系统,采用ASP.NET+SQL2008的模式来订制的一个小型电子服务平台。本系统从功能上来说,比较完备。系统以Web界面与用户交互,为用户提供信息并接受其操作,同时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来存储信息数据。系统实现了对信息数据的浏览、查询、编辑和管理等基本数据库操作,系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方法,根据用户的需求及程序的应用与维护的易用性,将各个部分置于不同的模块当中,方便了程序的扩展与维护,同时建立了程序功能复用的基础。
5 总结
本系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数据库操作的性能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本系统优化了不少,但要达到理想状态还有一段距离。根据系统的不足,继续改进和完善本系统。
参考文献
[1] 汪晓平,钟军.ASP.NET网络开发技术[M].北京:人民邮政出版社,2003.12.
[2] 张一鸣,桂林,张家祥.个人网站组建实用教程[M].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1.
[3] 龙马工作室.ASP.NET+ SQL 2005组建动态网站[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8.
篇5:物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一、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物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1、的士、摩的、___吨以上载重货车及工地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
2、车辆停放按有偿服务收费,办理固定车位停放按月交纳服务费,实施IC卡控制进出,临时进出停车按标准时间交纳服务费,实行抄卡发凭证进出。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时速请不要超过___公里,请不要鸣喇叭。
4、车辆请按指定地点停放,不要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上,不得停放在车库、杂屋、单元门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5、运输货物车辆在搬运货物完毕后,不得停留停放在小区内,需立即行出小区。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严禁的士、摩的等客、拉客。
7、车辆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四、楼栋出入:
1、请大家维持好楼栋进出口秩序,人员、车辆、物品不得堵塞,以免影响进出秩序。
2装货车辆,请停放在门厅右侧,不能防碍交通,货物装卸完毕,请立即驶出小区,不要在小区滞留。
3、散装材料、物品、装修垃圾请按要求袋装进入垃圾堆放处。
4、未经允许、无正当理由,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楼栋,来访,寻亲客人请接受管理员的询查登记。
5、本小区电梯为乘载电梯,非特殊情况不得运送大量货物,如有实际需要,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管理员指挥使用,不得强行超载、或不规范使用电梯、损坏电梯设备,保持骄箱清洁。
篇6: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全文
我们本次实践内容有以下几点:
(1)实地调查晚七点高峰期小区停车状况,统计小区车位数,实际停放数量以及非正常停放车辆数量。
(2)调查小区地桩锁数量,地桩锁占位未停放车辆数量。
(3)了解居民对小区停车状况的反映,对车主安装地桩锁的态度以及给大家生活带来的相应不便。
(4)了解车主安装地桩锁的缘由以及可能给小区带来的不便或安全问题的态度。
(5)讨论停车带来的安全隐患,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本次实践活动时间大概在45分钟左右,我们一个班级12人共份为三组,我作为组长带领四名组员在小区排摸了一下,小区内总共停车位有112个,实际停放车辆有87辆,地桩锁大致有47个左右,占位未停放有7个。有些老人正好坐在露天聊天,我们上前了解了一下,因为小区是老式小区,地方有限,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车位严重不足。小区而且也没有地下停车库,可正常停放的车位全部挖掘出来就100个,而高峰时间段停放了147辆,且停放及其无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2.小区路灯昏暗。晚上走在小区里,五米远基本不能辨别出熟人,小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较多,车辆停放容易出事故。3.地桩锁越装越多。有些业主私自安装的地桩锁很容易绊倒居民,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对此,很多安装地桩锁的车主也表示很无奈,作为本小区的长期居民,还要担心下班晚了回来没有地方停车,都想自己有个固定的车位。这些车主在他们外出的时候支起地桩锁,支起的地桩锁,导致其他进小区的车辆,看到有空位又不能停,第一规定的地方不能停使资源的浪费,第二没有车位他们就乱停车。4.外来车辆令停车难问题雪上加霜。小区商铺有一家三层楼的会所、一家旅馆、一家厂商,物业只为了收取停车费,任意放车辆进入,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对这些车辆不了解的情况下,万一有入室盗窃,行凶等情况的,无从查起。5.物业管理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比如在一些不是停车位的地方会有一辆或多辆停放在那里。小区的转弯处也会有多辆停放,这样随意乱停车,如果有火灾这种需要大型车辆进出的时候,很容易因为小区内乱停车现象导致救援的推迟,造成严重的后果。
综上考虑,为了在解决停车难上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放有序、收费合理。
我认为要解决小区停车乱问题,很重要一点还是要小区内车主多为其他人着想,多点自律意识,才能更好地实现小区较好的停车秩序,减少由此引起的纠纷,实现社会和谐。
1.加强管理,消灭隐患。在车位紧张的大前提下,应该由物业、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牵头,在小区内推行“车主联系簿”制度,要求车主将车牌号和车主联系电话在物业公司或社区登记。这样既不影响车主平时停车,一旦发生火灾,也可以及时通知车主将车移开,不影响消防车及时灭火。
2.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车主在小区内停车时应该有公共意识,尽量不要在路中央或他人楼前等地停车。如果不得不停,最好在车玻璃等处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别人有事时让车主及时将车开走。
对于物业方,有责任与业主一起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的停车管理方法,统计小区车辆,划出付费车位、临时车位与禁停区,做好日常车辆的疏导与停放工作。但物业也不是万能的,对于少数不听劝导的乱停者,物业也有苦难言,因为法律没有给予物业明确的管理权限。
3.明确责任,建章立制。许多有车家庭希望停放的车辆能够得到安全保障。考虑到相关赔付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而建立管理单位的风险规避机制并非是地方政府所能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要强化管理单位的责任,在收费的同时履行好看管的义务,督促其为车主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
篇7: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全文
读
南宁小区物业收费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物业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涉及面广、关注度高。10月28日,南宁市物价局联合住房局发出关于公开征求《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意见稿》中提到对分期开发的小区内由同一物业公司管理的实行统一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获得优质物业服务称号的可上浮物业服务费等。这些规定您觉得合适吗?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意见欢迎通过微信给我们留言或直接向物价局反映。
无业委会小区 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
按照《意见稿》,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制作工本费。
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除停车收费外)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依法将住宅、车库改变设计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的,其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小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由物业公司制定或按照政府指导价实行,比如荣和·山水绿城小区虽然有业委会,物业管理服务费却为1.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优秀 小区物业费可以上浮
从2009年10月开始,南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已经实行按等级定价,服务等级为一级别的物业企业,服务收费可以收取1.35—1.65(带电梯)元/月平方米,服务等级为四级别的物业企业,服务收费则为0.36—0.44(无电梯)元/月平方米。在实际的操作中,低等级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有电梯房的则会另外收取电梯维护费,如南湖国际小区及翡翠园小区一期是单独交30元/月电梯费。
按照《意见稿》,物业服务按等级定价将被延续下来。相关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15%)。当然,服务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评定一次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不达标的需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会进行降低服务等级处理。
另外,《意见稿》规定,对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优秀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住宅小区,按照鼓励先进、优质优价的原则,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住宅物业服务费可按现行收费标准适当上浮。
对此,有市民提出,本身物业服务公司都已按级定价,级别高的物业服务企业收的物业服务费也高,提供与之相应的高质量的物业服务是其职责所在,如果在此基础上再上浮物业服务费,会增加业主负担。
分期建设小区 同一物管实行统一标准
“我们小区一期物业费是0.8元/月平方米,二期是1.3元/月平方米。”家住翡翠园小区的阮小姐提出,同一个小区,同一个物业公司,二期的物业费每平方米就高出了0.5元,按照100平方米的房子算,一个月多出了50元,而一期的房子交的电梯维护费是30元/月,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就多了20元。
对于此种情况,《意见稿》中规定,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均实行统一的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此外,对于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由谁来交也是很多业主争议的问题。《意见稿》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交房时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等交付标准。达不到法定交房条件的住宅小区以及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小区内停汽车 车位物业费与停放费收其一
《意见稿》对车位物业服务及车辆停放收费也进行了明确,拥有车位(车库)产权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应交纳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
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方面,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车库)、人防车位停放车辆的车主收取的费用。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车位(车库)、人防车位内停车应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是指室内车位(车库)产权单位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收取的费用。车位租赁费实行分等级定价管理。
《意见稿》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代收车位租赁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向承租人收取车位(车库)租赁费后不得再另行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重复收费的倒是不多见,但是很多小区都有只卖不租车位的问题。”市民王女士提出,车库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受物价部门指导价的限制,如果政府定的价格低于其平时出租的价格,开发商就会出现只卖不租车位的问题,业主的停车难问题也较为普遍。
公共经营所得 经业主同意公示开支
“小区里设有很多广告牌,电梯里面也有,花坛旁边也被开发成了停车位,物业公司的这些经营收入都不知道用到哪里去了。”市民黄先生对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公共设施赚钱牟利很愤慨。而这一情况在不少小区都出现。
《意见稿》明确,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另外,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或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应与同一小区露天规划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一致,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电梯维护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所得收益都必须分别独立设账管理,专款专用。物业服务企业每年3月底前须将上一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各楼道出入口及小区公告栏公示七天。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时,物业服务企业须将结余费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将结余款移交下一任物业服务企业。
优质优价
荣获国家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荣誉称号的项目,其住宅物业服务费可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
荣获自治区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荣誉称号的项目,其住宅物业服务费可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8%;
荣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荣誉称号的项目,其住宅物业服务费可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
《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民意
物业服务不达标 收费要降级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李艳芬)10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日前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草拟了《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征求意见稿》对物业服务收费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包括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物业服务费实行等级定价;物业服务不达标可降级等内容。
两种定价
业委会成立前后物业收费不一样
《征求意见稿》指出,有业主委员会和没有的小区收费规定上会有不同。成立业委会之前,通过招投标并经市房管部门同意且备案后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制作工本费。成立业委会之后,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除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外)则实行市场调节价。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不管业委会成立前还是后,都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若业主将住宅、车库改为经营性用房的,其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南宁公开征求民意
优质优价
物业费按服务等级定价,3年一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费采取按等级定价的管理方式。”这意味着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水平是挂钩的,物业的物业服务水平级别越高,则收费也越高。南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市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制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15%)。
物业服务等级原则上每三年评定一次,对达不到原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小区,要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经南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作降低服务等级处理。等级降低后,收费也要按规定降低。
对因管理优秀而使小区获奖的,物业服务费可按现行收费标准适当上浮(获国家级奖项的上浮10%,获自治区级奖项上浮8%,获市级奖项上浮5%)。
最高限价
三类收费实行最高限价
虽然有业委会的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有三类收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分别为: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含装修管理提供服务)、出入证制作工本费。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对实行人员IC卡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须根据业主的需要,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1-4张人员IC卡出入证;实行机动车IC卡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须为拥有车辆的业主每户免费配置1张机动车IC卡出入证;因业主申请超额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延伸阅读:
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务会2012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价格〔2013〕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持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的原则。
第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通过招投标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制作工本费。
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除停车收费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业主依法将住宅、车库改变设计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的,其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七条
制定或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应进行成本监审。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前3年的物业服务成本监审情况、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费采取按等级定价的管理方式。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指导意见》,根据住宅小区的设施设备配备、环境条件、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因素,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制定物业服务等级评定的具体办法,组织和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的评定工作。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15%)。
住宅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等级收费指导价范围内,根据实际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确定,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执行。
超出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非普通住宅,其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准备案。
第九条
首次申办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招投标中标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以及相对应的等级收费标准指导价范围内,提出具体执行收费标准的意见并办理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备案手续。
首次办理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执行期满一年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评定和确认其物业服务等级。
第十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每三年评定一次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对达不到原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住宅小区,要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作降低服务等级处理;物业服务企业须在降低后的服务等级相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向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住宅物业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的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对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优秀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住宅小区,按照鼓励先进、优质优价的原则,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住宅物业服务费可按现行收费标准适当上浮。荣获国家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荣誉称号的项目,其住宅物业服务费可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荣获自治区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荣誉称号的项目,其住宅物业服务费可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8%;荣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荣誉称号的项目,其住宅物业服务费可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物业服务企业须重新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续后才能按上浮后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交房时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等交付标准。达不到法定交房条件的住宅小区以及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第十三条
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均实行统一的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等级有异议且双方协调不下的,可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第十五条
拥有车位(车库)产权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应交纳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住宅和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计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按购房合同标注的建筑面积计收。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不得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车库)、人防车位停放车辆的车主收取的费用。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车位(车库)、人防车位内停车应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位租赁费是指室内车位(车库)产权单位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收取的费用。车位租赁费实行分等级定价管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应优先考虑给予小区业主办理车位租赁费月票和车辆停放费月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代收车位租赁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向承租人收取车位(车库)租赁费后不得再另行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第十九条
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含装修管理提供服务)、出入证制作工本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安装有电梯设施住宅楼的业主收取电梯维护费,用于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以及电梯运行耗电费用的支出。
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住宅进行指导和监督。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装修管理服务,并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导致公共部位及设施破损需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其按实际发生数额承担。
实行人员IC卡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须根据业主的需要,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1-4张人员IC卡出入证;实行机动车IC卡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须为拥有车辆的业主每户免费配置1张机动车IC卡出入证;因业主申请超过开发建设单位免费配置的数量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如IC卡出入证同时具有人员和机动车管理功能的,只能收取一张卡的制作工本费。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金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8%)。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含除电梯外的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以及公共性服务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电梯维护费另行计收);
3、物业管理区域(包括单元楼道)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8、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等按规定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的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服务企业合理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职数按住宅小区实际管理、服务的合理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定。不合理的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福利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实施收费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续。申请办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按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填写的《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相关材料;
4、市价格主管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申请调整物业服务等级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向全体业主征求调整物业服务等级意见的工作,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将征求意见结果在住宅小区各楼道出入口及小区公告栏公示七天。调整物业服务等级的公示情况应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根据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予重新核定服务等级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在不超过重新认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等级收费基准价的幅度内确定住宅物业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并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办收费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四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或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应与同一小区露天规划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一致,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五条
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从物业交付之日起,依据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备案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月交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预收物业服务收费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业主自愿的原则预收不超过6个月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合法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第二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除可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及业主自愿委托要求提供特定服务收取费用外,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缴纳。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执行公务的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特种车辆等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其他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地临时停放1小时内不得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电梯维护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所得收益都必须分别独立设账管理,专款专用。物业服务企业每年3月底前须将上一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各楼道出入口及小区公告栏公示七天。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时,物业服务企业须将结余费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将结余款移交下一任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业主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追缴。
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六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
(二)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业主自愿委托要求提供特定服务的除外);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前,已评定服务等级和办理了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备案手续的住宅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按原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后,新申请评定服务等级及办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手续的住宅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后,已评定服务等级和办理了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备案手续的住宅小区,如要求执行新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向全体业主征求调整物业服务等级意见的工作,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在住宅小区各楼道出入口及小区公告栏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七天,并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服务等级,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备案手续后,方可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
市辖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九条
篇8:智能化小区停车场管理解决方案
一、智慧型停车管理系统概述及功能作用
目前智能化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是通过视频停车诱导技术、车牌的自我识别技术、移动互联网APP停车应用技术等的运用, 让各种支付方式和不同的缴费场景同时得到支持的智慧型综合管理系统。这种系统可以对进出停车场车辆的所有车牌号码进行准确识别, 并以车牌号码为识别车辆的标识, 以致车主可尽快通过定位找到停车位置, 还能确保快速的车辆进出。让停车场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 实现可视化和自动化的停车场管理, 这种智慧型停车场系统不仅让其管理费用大大降低, 还让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
1. 智慧型停车管理系统的网络结构
全新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多种缴费应用方式管理、出入口无卡进出车辆管理、视频车位引导及智能寻车管理、移动互联网APP停车应用管理四大部分。
2. 系统设备的主要功能作用
出入口无卡进出车辆管理由包括车辆检测器、自动挡车器等在内的入口控制部分, 包括智慧车场控制机、车牌识别器等在内的出口控制部分, 包括管理软件、岗亭、自助缴费终端等在内的中央收费部分以及包括管理电脑、服务器电脑等在内的管理中心四部分组成。管理中心不需要安装客户端, 仅运用Internet网络远程通过B/S架构模式, 就可直接设置停车场设备, 并能进行查询、分析数据, 这种管理系统的识别率较高, 以致车辆通行速度较快, 有效地避免了排队拥堵的现象, 此外, 这种系统还由于通过识别车牌进行了较严密的停车费用核算, 让收费达到无漏洞的目的。
移动终端APP停车是以应用智能移动终端为基础, 通过移动互联网的实际应用以便于车主停车, 让车主感受到停车在日常生活中也是一件特别有趣的事情。移动终端APP停车可快速通过车牌号的输入、扫描移动终端的二维码等方式找到车辆的停放位置, 还可查到空余车位情况, 停车费用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纳。
视频车位引导与反向寻车系统包括指示车辆空位、识别车牌号码、捕捉图像等多种功能, 这种系统还能和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互相对接, 以识别车牌的技术功能为依据, 进行查询相关车辆、引导车辆进入空余车位。视频车位引导与反向寻车系统是把车牌号码通过车位识别摄像进行识别, 以此判断各车位用时长短等情况。
多种缴费应用管理一般是对自助缴费机、支付宝缴停车费、微信缴停车费、城市一卡通与银联闪付缴停车费四种支付方式进行的管理。城市卡是由运维服务公司进行运作的, 它进行支付时不会从账户上直接扣费, 而是从卡上把停车费用扣除, 车辆在停车场的进出是根据识别车牌号码等各种进出场基本流程, 而不是依靠城市卡, 城市卡只是在临时停车时进行支付的停车费用。自助缴费机是一种智能缴费系统, 它通过车牌号码的输入, 进行查询相关车辆的应缴费用、停留时间等各种信息, 不用经过人工而进行自主缴费。
二、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特点
1. 出入口通行有较高的效率
停车场入口通过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应用可达20部车/min的通行率, 停车场出口也因为缴费形式多样同样会达到上述通行率, 这样就有效的阻碍了车辆出现排队拥堵的情况。
2. 缴费方式多种多样
除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不仅支持出口收费, 对于自助缴费终端、移动支付、中央收费、城市一卡通支付等多种停车费用的缴纳方式都有支持作用, 便于提高车主进入停车场的通行效率。
3. 便于快速找到停车位
通过安装在车道上方的车位识别摄像机, 实时监控车位的利用情况, 分析判断是否每个车位都停有车辆, 并对有车的车位进行车牌号码的识别。把车位分区显示屏与车位识别摄像机相互结合, 便于车主快速找到停放车辆的空车位。
4. 可通过查询快速找到车辆
把大型液晶触摸屏的车辆查询终端安装在楼梯口、中央收费处、电梯口等位置, 通过车牌号或者车位号的快速输入进行查找相关车辆, 查询终端系统就会把车辆停放位置显示在电子地图上面, 取车的最近路线同时会显示出来, 便于车主快速找到车辆。此外, 车主还可通过扫描移动终端的二维码、车牌号在移动终端的输入等方式找到自己的车辆。
5. 高清的车位录像功能便于提供各种车辆纠纷的查询依据
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有录像功能, 可把车位的监控录像保存一定的时间, 便于查询停车场内出现的各种情况。
6. 后期的运营成本能得到有效降低
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可降低原料损耗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 显著降低了后期的运营成本。
7. 低碳环保, 节能减排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不需要重复进行刹车起步的操作, 降低了车辆损耗及碳排放量, PM2.5也大大降低, 有效的进行了环境保护。
8.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智慧型停车场管理系统从科学管理及产品造型两方面让物业管理形象得到提高, 通过不断研究、进步, 让企业得到良性循环发展。
三、小区车辆的出入管理
对于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出入问题, 智能化的车辆管理一般包括临时泊车者及固定停车者两种模式。
1. 固定车辆进出场流程
固定车辆进入停车场时, 会触动识别器对车牌号码进行识别并拍照, 再让系统记录车辆相关信息, 最后通过语音及显示屏的信息提示, 闸杆在车辆入场时自动落下, 让车辆进入。
固定车辆驶出停车场时同样会触动识别器进行识别、抓拍车牌号码, 系统记录相关车辆信息, 并和入场记录做对比, 若语音及显示屏提示的信息一致, 车辆可驶出;若不一致, 根据修正窗口进行修正之后, 闸杆才会在车辆驶出时自动落下, 车辆离开, 如图1。
2. 临时车辆进出场流程
临时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会触动识别器进行识别、抓拍车牌号码, 系统记录相关信息, 通过语音及显示屏的信息提示, 闸杆在车辆入场时自动落下, 车辆进入。
临时车辆驶出停车场时会触动识别器识别并抓牌车牌号码, 系统记录相关信息, 根据语音及显示屏的信息提示, 经过缴费后方可驶出, 如图2。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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