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共2篇)
篇1: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
2009年是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一年。为打好节能攻坚战,确保完成我市 “十一五”节能目标,市经贸局结合实际出台《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举办多期学习培训班,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和要求。但到目前为止,部分企业仍然没有真正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中畏难不前,马虎了事。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强化企业节能意识和责任,促进企业实质参与和投入,市经贸局决定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导检查机制,不定期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督导检查的对象
督导检查的对象是《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经贸〔2008〕355号)提出的893家重点耗能企业,今后根据实际对名单作动态调整。重点对象是没有完成能源审计、没有按时保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无故不参加有关节能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节能考核的企业。
三、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对各级节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是否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
3.企业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节能自查报告的编写以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报送情况,在相关材料编写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困难等。
四、督导检查的组织
结合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各工作人员分片负责镇街的安排,组建5个督导小组,每个小组由能源利用监测中心2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镇街经贸办安排熟悉情况的联络员1名,以协助督导组的工作。
五、督导检查的制度要求
1.除需参加重大活动或到外地公干外,要求每个督导组每周至少走访一个对口镇街,通过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重点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解决,推动企业节能工作的实质开展。
2.督导组每周结束后提交督导检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反馈本周工作进度,对企业、镇街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以供局分管领导掌握全面情况;月底汇总所辖镇街企业节能工作情况,提交分析报告,作为《能源供应及节能工作简报》通报的信息来源。
3.各镇街经贸办要加强与督导组的协调联系,全力协助督导组开展工作,及时做好通知企业、落实地点、后续跟踪等相关事项;该项工作实绩作为镇街经贸办年终先进考核评定的依据之一。
一2一
4.各重点耗能企业要主动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如实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接受督导不断推进节能工作。
5.督导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企业馈赠宴请,不得向企业提出个人要求。
附件:1.重点耗能企业督导检查工作安排表
2.督导检查情况报告表
一3一
篇2: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008东莞市省监管及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83号)要求,2008我市省监管和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实施。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结合2009年我市节能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2008年省调整千家企业名单后仍保留的8家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以及42家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需参加考核,2008年省调整千家企业名单后新纳入的重点耗能企业暂不列入考核(应参加考核企业的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40分,节能措施6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关于印发我市省监管、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的通知》(东经贸〔2008〕79号)所确定的节能目标为基准,依据市经贸局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本指标细分为节能目标和“十一五”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2008年节能任务。
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重点耗能企业企业落实国家、省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
(一)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2月底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市经贸局将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核查评估,并于4月15日前将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省经贸委将视情况需要进行现场抽查审核,对考核结果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二)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3月16日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市经贸局将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核查评估,并于5月底前将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
三、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相关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省千家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在节能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其考核结果将视为未完成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企业自查报告要求
重点耗能企业应认真编制企业节能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书面自查报告、考核计分表、2008年节能量计算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自查报告一式七份,统一采用A4纸规格,加装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后,报送市经贸局。
五、省监管及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核查时间大体安排
市经贸局将在今年3月和4月组织专家组分别对我市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和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进行核查评估,具体核查时间和议程另行通知。
相关文章:
白衣天使的意思是什么02-26
班组安全工作总结02-26
从抓重点工作入手 提升班组管理水平02-26
项目部安全大检查总结02-26
公司对项目部安全检查02-2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重点内容02-26
范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02-26
区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02-26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资料重点检查目录02-26
班组重点设备管理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