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人教育招生

关键词: 成人 招生 报考 安徽省

第一篇:安徽成人教育招生

2014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2014安徽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信息来源: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发布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1666次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类型及学习形式

(一)招生类型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类型有三种:

1、专科起点升本科;

2、高中起点升本科;

3、高中起点升专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招生类型。

(二)学习形式

成人高等学校的学习形式有三种:

1、脱产;

2、业余;

3、函授。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选报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我省普通、成人高校2015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5年春季毕业生证明》报考专升本,但入学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是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免试入学条件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条件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4年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5日现场确认时间:9月10日—9月14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1)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http://)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页(http://crbm.ahzsks.cn),进入网上报名界面,认真阅读2014年有关招生文件,了解报考政策规定、院校招生计划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专业等志愿信息。网报时,考生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报名一次,若出现重复,系统将不予通过。为遏止成考的招生“黑中介”,今年网报继续实行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唯一性的设置,即考生网报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不得重复,若出现重复系统将不予通过,并要求重新填报。因此考生须认真填写“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栏,以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和通信联系。(3)选择考试地点、报名确认点和确认时间(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4)核对输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将系统给出的网上预报名号记录下来,并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5)网上缴费。今年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后,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网点柜台支付等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网页对考生报名信息做出已缴费标记;网页有时不能实时显示缴费成功,这是因为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的数据交换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只要确认自己银行账户上报名费已支付即可,不必再尝试重新操作,以免造成重复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时应注意网页给出的提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遇有不清楚之处可拨打服务银行咨询电话。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属国考之一,其报考程序、时间等规定向社会公布后是非常严肃的。为维护成人高考报名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网上发布的相关文件,知晓并遵守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真实、诚信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才能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应对自己的承诺负责。考生输入报名信息提交并网上缴费,即表示报名成功,但还须按网上报名要求由考生本人进一步完备现场信息确认手续。考生缴费后原则上不退费,由于银行或报名系统出现错误除外。对考生多交费、重复交费、因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经核实后予以退费;但考生异地重复报名、填写虚假信息、不按要求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等不予退费。

2、现场确认及交验材料(1)考生按网上报名选择的时间、地点前往报名确认点,凭预报名号对网上报名输入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进行确认。考生确认前必须已经网上缴费(含柜台缴费),否则不予确认。(2)交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③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须保证自己网上报名所填身份证号的真实、准确;符合其它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以及《安徽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空白表可从网上下载)。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电子摄像。(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专升本考生还须签订《有效文凭保证书》。(5)核对《报名信息校对表》,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交确认点存档。(6)考生只能确认一次,不能重复确认;如考生异地重复确认,系统将只认定最后一次为有效确认,之前确认均为无效。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退。

四、报名费用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从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五、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要符合学校(专业)的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考生在选择院校、专业时,对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务必了解清楚,以免误报。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在本科志愿栏填报考试科目组相同的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其他院校服从志愿;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可按本科和专科两个批次分别填报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其他院校服从志愿,也可只填报本科或专科志愿,但文、理、艺、体类专业不得兼报。现场确认前,考生可对所报志愿进行修改;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考生填报的专业科类应一致(即考试科目一致),不一致时,以第一批次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四)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专升本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10月25日10月26日9:00—11:00语 文外 语14:30—16:30数学(文科)史地(高起本文科)数学(理科)理化(高起本理科)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10月25日10月26日9:00—11:30政 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

(一)高等数学

(二)民 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考其中一门14:30—17:00外 语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 专科起点升本科(按照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

(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

(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七、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50分)。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30分)。

3、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0分)。

4、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20分)。

5、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2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分)。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20分)。

10、年满25周岁(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人员(20分)。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10分)。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得累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在报名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等,逾期不再办理。

八、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此,要求每位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签订《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

九、考生守则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每科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并于每科考试前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该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部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它考生合法权宜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生在数学科考试中,可以使用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附带计算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考试地点熟悉考场并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网: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http://)2014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http://)

第二篇:【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安徽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安徽师范大学分数线范文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安徽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安徽师范大学分数线

第三章 录取第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执行“学院预录取、纪检监督、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师范大学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由各学院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预录取方案报学校录取工作领导组审批。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工作,处理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人和事。第七条 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的比例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招生办公室提取电子档案。专业投档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超过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不足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到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数(110%以内)后投放档案。其他专业志愿不满的,依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校考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为“分数优先”。第八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英语成绩单科线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第九条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第十条 报考音乐学、美术类(不含摄影)、动画专业:1.安徽省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

绩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2.其他省考生,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第十一条 音乐学、美术类(不含摄影)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含江苏省考生),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第十二条 报考摄影、工艺美术、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第十四条 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培养侧重体育表演)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安徽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我校该专业的文化控制线,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1.2×专业课总分+0.8×{60+40×[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文化课分数线]÷(750-文化课分数线)}第十五条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安徽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生源所在省有其他规定的按所在省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第十六条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侧重空乘与礼仪),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不高于18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不高于173厘米,均须参加安徽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面试。已通过专业面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30%。第十七条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线,按器乐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报考安徽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选测历史的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选测物理的按先等级后分数的方式排序,执行“专业清”与“分数清”并举的录取办法。报考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文化成绩在本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

类、美术类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报考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作要求。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安徽师范大学重点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全景地图:

安徽师范大学历年分数线:

安徽师范大学报考指南: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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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一、学校全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玉兰大道9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按照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3.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旅游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录取时,实行网上录取,以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合肥市玉兰大道99号 邮编:230031 咨询电话:0551-6531168

6、 65312308(传真) 电子邮箱: ahlyxy@126.com学院网址:http://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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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气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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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校 址:(北区)合肥市太湖东路19号 (南区)合肥市青年路114号

五、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提档办法:按照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和比例申请提档。 4.专业投档办法: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5.外语语种:我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6.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录取。 7.外省的新生录取,按照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 8.录取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研究处理。 9.新生入学后,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634442282.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太湖东路19号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

室3.邮政编码:2300514.网 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景地图: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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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安徽财经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安徽财经大学简介

安徽财经大学创建于1959年,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跨文学、理学、工学、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财经院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交通路校区、龙湖西校区和龙湖东校区,占地面积1821亩,建筑面积70.1万平方米,藏书180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1700余种。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体育设施以及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公寓,学习条件良好,生活环境优雅,先后荣获“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安徽省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学校自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20多年的发展,招生的学科门类由原来单一的经济学科发展为现在的跨经济、管理、法学、文学、历史学五大学科。现有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4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应用经济学为A类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为B类省级重点学科,区域经济学、法学、社会保障、情报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校历来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对在校研究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并为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设置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为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学校在省内外建立了30多家实习实训基地,聘请了百余位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大型企业高管担任实践性指导教师。学校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为区域和行业发展做贡献,所培养的研究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201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65名(具体招生规模以录取时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与铜陵学院、阜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15人。热诚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安徽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2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65名(录取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

(一)、

(二)、

(三)、

(四)、

(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 报名时间和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所有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31日(网报时间:9︰00-22︰00,网址:yz.chsi.com.cn 或yz.chsi.cn)

2.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

3.现场报名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所选地、市招办或设有报考点的高校。 4.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在输入网上报名信息时,一定要真实准确。请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在整个招生过程中保持联系通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进行。

2.初试时间:2012年元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和英语各100分,数学和专业基础课各150分;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每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所选考点指定的考场。

5.复试: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其他事项

1.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上予以公布。

招生网网址:http://yz.aufe.edu.cn/ 研究生招生办E-mail:acyjszs@126.com 3.联系电话:0552—3169051 传真:0552-3169051

六、学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美术学专业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半;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会计等专业学制为二年;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制为二年半;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三年。

七、招生目录中招生专业前加“▲”的,为安徽省重点学科,加“★”为校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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