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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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共9篇)

篇1: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塑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形象,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创新能力、服务水平和廉洁意识,促进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活动的开展,根据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关

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临宣发[2006]26号)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临直党工字[2006]57号)的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按照让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和上电视、上广播、上报刊、上舞台、上专栏、上网站等“六进六上”活动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廉荣腐耻的浓厚氛围,增强机关干部的清正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目标要求

在全市系统内倡导讲廉洁、重诚信、守法纪的良好风尚,促进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环境建设,提高机关为民服务效能,转变机关形象,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好地发展,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新时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涵。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阅读廉政图书、演出廉政节目、唱响廉政歌曲、展出廉政作品、讲述廉政故事、征集廉政格言、传播廉政知识等活动,广造声势,强化宣传,为廉政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要重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行风廉政建设中的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应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

1、读一本廉政图书。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阅读廉政书籍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通过读书活动陶冶情操,提高自身素质。

2、上一堂廉政党课。结合机关形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廉政党课要注重针对性、时效性,要注意用干部职工身边的正反事例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效果。

3、设一处廉政专栏。结合宣传橱窗、公示栏、宣传栏的设置,设计制作一处廉政教育宣传栏,作为开展廉政教育的固定阵地。在廉政宣传栏上发布廉政信息,张贴反腐倡廉图片等。

4、受一次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省政府旧址、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孟良崮战役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和临沂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风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5、看一部廉政警示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影片和反腐倡廉电教片,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撰写观后感。

6、唱一首廉政歌曲。组织干部职工学唱廉政歌曲,并组织相关的演唱比赛,通过演唱廉政歌曲,在全社会唱响正气歌,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

7、建一套廉政制度。围绕“工作创新、服务创优、提高效能、提高素质”的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廉政制度建设,以制度保证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成效。

8、办一个廉政网页。开设廉政文化网页,设计制作廉政屏保,发挥网络宣传教育作用。适时更新网页内容,增强网页的吸引力,努力把廉政网页建成反腐倡廉教育新平台。

三、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要重视发挥廉政文化的育人功能,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营造强烈的廉政文化环境。

2、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列入工作日程,落实工作责任,不断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当前,要把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和正在开展的“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廉政文化建设“六进六上”、创建“群众满意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争创“五个十佳”、“两创三优一满意”以及书画征文等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研讨活动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形式上,走进机关要能看得见,摸得着,有声有色,确保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扎实有效。

篇2: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汇报

食品药品监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目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所处高危行业的严峻形势,紧扣“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工作中心,深入贯彻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构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打造“党风淳正、政风清明”的廉洁药监,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三项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是强化党性教育。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优良传统等教育,深入开展了以“遵守党章、执政为民”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学习实践“八荣八耻”与深入学习党章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见荣而为,遇耻而拒,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努力争做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二是加强基本理论和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纪处

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把反腐倡廉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重点,协调安排,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以及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同时还邀请市纪委、市法制办有关同志上门辅导,集中授课,参加中央纪委宣教室、《中国纪检监察报》等部门统一组织的全国“某某杯”学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在全局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化正反典型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人物,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开展向牛玉儒、任长霞、张云泉、杨松林等先进典型和连云港局安监处处长霍瑾玲等我们身边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热情。收看《一起被中纪委通报的赌博案》等案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成果展,学习省局党组关于某某的严重违纪违法

案件的通报,以案说法,使广大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经受住各种考验。通过上一次专题党课,举办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组织一次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编发一套反腐败斗争教材等形式营造思廉、崇廉的氛围,深化教育成果。

二、全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为规范机关运转行为、提高运转效率、加强内部管理,我局于对有关制度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规范与完善,从立足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配套制度,完善了科学管理机制,将党风廉政、机关党建、机关作风、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等六个方面80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册,自我对照,落实到位。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每年初将各项工作任务一一分解到科室直至个人,局分管领导与职能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科室

再根据责任书在科室人员中进行适当的分解,既明确了个体的责任,又增加了相互的理解,打造了团队的合力。对工作任务实行事中督促、事后考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考评结果直接和个人晋级晋职、评先评优挂钩,树立了“有为才有位”的评价导向。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认识,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平台;努力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设置政务公示栏、建立药监网站政务公开专页、印发办事指南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努力拓展公开阵地;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把公开作为原则,不公开作为例外,设立部门职责、政策法规、办证指南、服务承诺、文档下载、举报投诉、药监信息、依申请公开等8个政务公开电子目录,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有利于规范行政。

大力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严禁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严格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制度。须填报《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的一定要报有关部门批准。没有经过审批的大额资金审批表,坚决不得支付和报销有关款项。同时严禁逃避审批程序和将本单位资金外借的行为。

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度;适时进行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事业发展;严格执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从系统外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严肃人事纪律。

狠抓廉政责任意识和责任分解。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

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班子,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全局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做模范执行制度的带头人;业务科室根据制度建设的规划和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合理的权力制衡链,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督促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对干部廉政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公职人员收受礼品礼金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本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十一不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

教育与管理,加强事前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受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稽查执法办案程序,建立稽查执法督查制度,防止乱处罚和有案不办不作为问题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系统内部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要求,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分别制订下发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23日召开了全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我市治理药

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会上,市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向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发起了拒绝商业贿赂的倡议,开展了承诺签名活动。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一致表示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营销人员的诚信教育,在生产经营中,做到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照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

四、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文明创建,确保党风廉政工作取得实效

围绕“内强素质抓规范、外树形象抓宣传、贴近政府抓发展、打造亮点抓影响”的工作思路,以优化形象为重点,贯彻“以建迎评、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细化全面创建实事,努力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

扎实开展以“六查六创”为主要内容的

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查干部素质是否适应,创学习型机关;二是查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创高效型机关;三是查职能转变是否到位,创服务型机关;四是查工作作风是否改进,创务实型机关;五是查依法行政是否严格,创法治型机关;六是查廉洁从政是否落实,创清廉型机关,教育干部职工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切实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开展“城乡文明共建工程”。围绕“思想道德共建、经济发展共促、文明新风共倡、文化活动共办、文明创建共抓”共建内容,与新城镇凌桥村结对共建。组织医药企业开展“送温情”活动。分别为211户城区特困职工和150户农村低保特困户提供购药零利润销售服务,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五、筑牢廉政防线,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

导。纪检监察人员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主动为行政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参谋助手作用;定目标、明责任的组织协调作用;抓跟踪、抓落实的监督检查作用。同时把教育与督查相结合,教育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处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重点做好市场准入、稽查执法、gsp认证、人财物、基建等敏感事项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行政权力沿着规范化轨道运行。二是努力构筑“纪律高压线”。将相关规定汇编成册,全局人手一册,并要求干部职工熟知内容,严格遵守,并对违纪违规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局领导班子带头签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书》,向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保证“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做廉洁从政的带头人”。

篇3: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以确保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信息报送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要求上报的月报、季报、年报,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同时实施零报告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者存在迟报、瞒报和漏报情况的,该局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有关省(区、市)加大督查力度。

篇4: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思路,迅速融合

新食药监局组建后,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局和方城县委县政府对食药工商体制改革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和拥护食品药品和工商体制改革,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整合资源,快速融合,积极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原两单位工作办公场所、执法设施设备、相关业务股室科学整合,高效便捷开展业务。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敞开心扉真诚交流,彼此了解熟悉,相互协作,压缩磨合期,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和市场管理等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改革意图落到实处。

二是分工协作,认真履行新职能。依据新的职能和班子成员自身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经集体研究明确了各班子成员临时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在机构整合、改革推进的关键时期,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火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按照分工大胆工作、不推不拖,主动克服困难,直面矛盾,遇到困难不回避、不推脱、不上交,扎扎实实,一抓到底,勇于担当、遵循规矩、密切协作、坚守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工作规范、管理机制、绩效考评、督查督办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订了《方城县食药监局工作规则》,完善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印章使用、物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订了三章十节九十条的《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各股室队所法定职责、办案程序、行为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梳理各股室队所职责,制订量化目标任务,开展科学绩效考评和效能监察机制;加大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造性工作,开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

新组建四个月来,全局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树立“发展、培育、服务、规范、监管、打击”相结合的监管理念,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触及高压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1358多家,餐饮服务单位1146多家,学校食堂168家,医院68家,药店111家,抽检食品样品160多份,送检40多个批次,对318多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64起,刑拘、羁押60余人,对24家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媒体公示,查处没收过期食品300余公斤。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帐。组织各基层所建立监管台账,对经营“四品一械”的监管服务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对监管服务对象手中有账,心中有数。经排查,基本摸清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目前方城县共有“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6490家。其中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50家,食品生产企业78家,食品经营企业3212家,餐饮服务单位187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0家,化妆品经营企业34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和流动摊贩412户。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新局整合组建后,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专家讲、师徒帮、典型引、法规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措施进行培训。四个月来,先后组织20人参加省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人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的竞争执法专题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结合新职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餐饮许可管理办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规培训。同时,编印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教材,对监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止目前已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456人次。

三是加强监管重点,突出关键环节。该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特点和监管实际,确定了四项整治重点: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管,着重对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店、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二是对餐饮服务企业、旅游景区、农家乐、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民工食堂等餐饮服务从业者的监管,监督企业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行为,从源头堵住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大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即食食品和各类保健用品为重点,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四是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办理力度,在检查、抽检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震摄违法分子,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了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该局组成4个执法联动队伍,采取“领导带队、局所联动、所所互动”形式,分辖区进行联动执法检查,解决基层所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同时,加强与公安、教体、住建、商务、畜牧、粮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加强宣传舆论和信息报送。对内通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简报、OA办公系统等途径,营造“交流、交心、交融”的良好氛围;对外通过“随心呼”短信平台、方城网、方城消息报、方城贴吧、公众微信号、社区论坛等媒介,宣传监管执法成果,展示两局整合后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同时,收集整理食品药品典型案列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情况,制作视频材料,在方城电视台、方城信息报“食药安全与消费维权”专栏播出。

六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利用“12315、12331”举报投诉电话、消费者来信来访、日常监管、暗访、职业打假、新闻监督、群众茶余饭后杂谈、贴吧论坛、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收集案源,掌握各类制假售假的来龙去脉,专门成立举报投诉中心,具体负责各类案件线索的搜集,发现案件及时移交相关股室查处,并跟踪督办。

七是抓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放松。按照年初工商工作会议部署及省、市工商局的相关要求,狠抓农资市场整治、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合同欺诈、无证照经营、打击非法集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领域不放松。共办理一般违法案件700余起,其中万元案件33起,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民生无小事,百姓问题大于天,各项民生问题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该局表示,方城县食药监系统将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以及方城县委、政府的领导、指导下,通过本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明责、强责、督责、问责,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履职尽责,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篇5: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食药监法〔201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如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目标,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科学立法、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

到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成,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得到深入普及,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

1.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立法程序,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立法前评估,建立健全重大立法项目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规章草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立法后评价,研究分析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修订相关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2018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废止与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规章,保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依法推进。2.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进度。加强食品药品法律制度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强化立法计划执行的刚性约束。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力争2016年年底前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修订,力争2016年年底前将修订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到2020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制修订任务基本完成。

3.加快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的司法解释。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力争2016年年底前出台有关严惩药品临床数据造假犯罪的司法解释,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4.积极推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立法。鼓励和支持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制修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推动地方加快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等地方食品安全立法任务。每年召开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座谈会、交流会,及时总结地方立法经验,推动地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方法。5.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定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抄送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将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查,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监管执法的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职律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本单位、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相关工作。

6.加快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行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要根据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对目录和文本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计划。2016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至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2018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7.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公众参与度。积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专家论证咨询制度,重要法律制度制修订或者重大利益调整,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团体、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拟设定的监管制度涉及管理相对人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或者有关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制度;完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政务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二)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

8.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有计划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制管理,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力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能严格按法定时限办结。进一步发挥网上审评审批优势,逐步扩大网上审评审批范围,提高审评审批效能。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规范食品药品审评审批中介服务,2016年年底前,对保留的食品药品审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务院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施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完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快审评审批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的仿制药,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建立医疗器械类别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器械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加强临床试验监督管理,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落实总局有关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加大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9.推行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组织梳理执法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确执法权力事项,编制优化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厘清与监管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力争2016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同级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进行动态调整。

(三)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定为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的必备程序。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落实公示、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2016年年底前,出台药品审评专家咨询管理办法。

11.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监管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在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应当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2016年年底前,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18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程序。细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行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的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督检查事项和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2017年年底前,总局出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2018年年底前,省局出台本地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发布沟通协调,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完善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监管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3.加强系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指导。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案卷归档,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2017年年底前,总局出台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意见。2018年年底前,各省局完成汇编整理典型案例,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指导,强化重大疑难案件分析论证。2017年年底前,总局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指引,强化证据收集、证据分析、证据采信和证据运用,提高全系统的执法证据意识。积极推行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执法文书说理等柔性执法方式,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建成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统一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行信息共享,推进各地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

(五)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

14.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理论研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监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将普法宣传教育与食品药品科普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等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法治氛围。

15.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法律,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的基本依据,是食品药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深入系统学习宣传教育,深刻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法律制度精神实质和法律条文内涵,用好法律武器,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社会全面公示行政执法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公开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事项,保障企业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完善例行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转办和答复环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17.健全食品药品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制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监测评价、审核查验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设权、分岗定责、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7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运用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切实提高部门层级监督的实效;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七)依法有效化解食品药品监管社会矛盾纠纷

18.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保障合法合理诉求得到解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各方面反映的问题组织研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1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本部门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

(八)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完善惩戒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探索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结合述职述廉的要求,重点考评单位及个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严格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21.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总局和省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不少于40学时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应当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2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培训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23.普遍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工作。按照中央有关在党政机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为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代理本部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职律师的业务管理由法制部门负责,公职律师人员较多的部门,设立首席公职律师和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2016年年底,总局完成公职律师配备,2018年年底前,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公职律师配备。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4.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组(委)要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审定本单位食品药品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25.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26.强化基层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岗位能力培训。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着装标准,严肃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源投入,组织推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经验。

27.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经费保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正常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与单位、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的现象。改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层设施、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28.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机构建设。推进法制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设置法制机构,基层食品药品派出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法制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法律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要加大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8月8日

篇6:食品药品监管局法治建设经验材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注重抓好、抓牢各项基础性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建局以来,我们坚持“两抓一调动”的工作方法:即一手抓宣传,用宣传提

升广度;一手抓培训,用培训强化深度;同时注重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药监机构

和医药企业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使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取得了良好

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

2000年到2001年,组织市局机关和市药品稽查总队的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了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2002年,省以

下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会同市法制办举办了40个分局科以上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培训班,同时,由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全系统科以下药监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培训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明确执法责任。

近四年来,我们先后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

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执法责任制

度,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

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若干规

定》等制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制度》等制度,以进一

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不简单停留在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审查上,而是由市局派员到被申请单位

查阅案卷,询问有关执法人员;二是通过通知申请人到市局或由市局工作人员到

申请人所在地的方式,与申请人当面沟通情况;三是在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正

式制作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寄送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前,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人拟作出行政复议的有关情况,并阐述理由。

篇7: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食药监工作方针,立足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食药监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奋斗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建立和完善适合县情、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部门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药械经营使用和餐饮服务行业环境,提高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一)合理设臵食品药品监督机构。监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食品保化监管股、药械监管股、法规监督股。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0。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工勤事-1-

业编制2名。成立食品药品稽查队,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依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队伍建设上,按照国家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人员0.4人/万人口、省政府专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少于0.09人/千人口的配备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考虑其承担全县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繁重任务,为县食品药品稽查队配备执法人员15人。

(三)合理配臵监管执法装备。为保证执法监督覆盖率和食品药品应急处臵工作,应在现有1台执法车辆的基础上,至少再配备执法车辆1台,食品药品快检车辆1台;配备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摄像机等执法设备;每人配备执法监督服装一套。

(四)保证监管经费到位。在财政部门现有预算4.2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安排公用经费和执法能力建设监管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经费(包括购买样品和检验费用)20万元,两网建设、执法办案、应急处臵,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经费40万元;将“两员”(乡镇监督员、村社协管员)报酬和奖励举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每村“两员”1200元的标准为全县111个村每年安排经费13.2万元。

(五)健全乡村两级监管体系。做好从乡镇村干部中推荐协管员、信息员和对其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准确、及时、有效。要求每个

乡镇有一间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有统一规范的办公室标牌、有固定的专兼职人员、有一套实用的工作制度职责、有一部工作电话、有准确完备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图和监管网络图、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日常工作台帐、有一套完整的食品药品相关单位企业的诚信档案和监管档案、有一定的办公经费,基本满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

二、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餐饮业药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食药监部门要严格许可制度,按照食品餐饮业、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条件,从严把关,提高准入条件。在食品餐饮业环节,强化许可后监管,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以大型宾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组织开展重点品种抽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障重大活动和农村红白喜事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继续巩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着眼于源头控制、动态监管、应急处臵,开展可疑药械的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严防企业因效益下滑放松质量管理的现象,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全面规范。

(二)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思路和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立足

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和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诚信奖惩机制。推行食品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分类监管,评选满意放心店等活动,规范食品餐饮业市场秩序;深入推行GSP管理和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培育规范有序的药品经营企业,维护良好的药品供应环境。

(三)加大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要求,促进农村地区食品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地点、任务、人员、职责,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全县农村地区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上台阶。

(四)做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把辖区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关,实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供货企业备案制,建立购货验收台账,对非法广告加大打击力度。

(五)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同时要及时报道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社会各阶层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食药监部门要强化对餐饮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餐饮业及药品市场的服务水平。

(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发生重大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应急处臵、应急保障等制度,储备应急物资,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投诉渠道,加强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做到重大事故应急反应迅速,上报及时,处臵措施得力。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负全责,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指标纳入全县“三位一体”工作之中进行目标管理,作为各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织,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点问题。定期研究并全面掌握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定期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做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

篇8: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抓好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现将我局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了人员具体抓,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不留隐患。此外还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认真搞好综治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县综治委的指导下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在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和普及上下功夫。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积极利用 “综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在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以实际行动为迎接全国十一运会的成功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综治措施

为了将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局内外环境的安全稳定,局机关先后制定下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保卫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防控措施。

局机关专门设立了安全保卫领导组,在大门口有专门聘请的保安人员值班,并在办公楼内设置了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双休日和节假日分别由局领导带班、科室人员轮流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局值班室24小时保持畅通,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当地派出所、110报告,以便尽快妥善解决。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文件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以 “平安室、队”、“平安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争创“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机构设置、创建主题、主要内容、创建标准及工作进度安排,为我局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方法指导。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狠抓创新工作,通过在思想、制度、作风等各方面的创新,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树立和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由单位负责人与各室队签订《2011年建设平安单位责任书》,与全体职工签订《建设“平安家庭”责任书》,该《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职工各存一份,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创优的依据。三是注重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职能,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和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节日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六是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对各室、队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保证经费到位,加大治安管理力度

为确保单位内部安全,我局在维持正常开支的情况下,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消防设施、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对单位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综治隐患。加大治安管理力度,形成综合治理综合抓的良好局面。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六条禁令”,教育其家属遵纪守法,积极营造净化场所的氛围。全局职工及其家属坚决反对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做到了“十个不发生”。

总之,我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中作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上级要求还有许多不足和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定认识再深化、工作再加强、举措再扎实,努力创建平安机关,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篇9: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9]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国务院部署,为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现就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36万多家,从业人员数百万人,销售总额由1999年的1350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4699亿元,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

目前由于多种原因,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比较薄弱,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企业数量过多,经营规模偏小,竞争能力不强,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不适应体制改革和市场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对于规范药品流通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完善安全用药和方便购药的市场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明确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商务主管部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商务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在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和信用状况、企业市场准入基本信息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积极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实施

根据卫生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要求,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管理,确保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药品流通配送工作;要加大对药品市场运行的监测力度,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卫生部等6部门印发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做好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药品购销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切入点,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倒买倒卖税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认真落实、执行到位。

五、加强统筹规划,积极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不断提升-1-

行业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药品流通资源和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实现药品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逐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方便消费者购买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完善县级以下药品流通网络,确保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要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药品流通统计制度的部署,认真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掌握企业数量、布局及监管状况等资源,积极参与统筹规划工作。

六、不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根据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控制药品经营企业数量。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手段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要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保证药品供应的安全、及时、有效;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推动企业科学发展。

七、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药品流通行业信用建设,通过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等工作,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参与信用建设,逐步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到位,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的诚信经营表率。要积极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信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举办信用知识培训等形式,不断丰富和创新行业自律手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健全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十分重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尽快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内部管理处室和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尽快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药品流通行业相关情况,切实把药品流通行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联系人: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张洁

电 话:010-85093326传 真:010-85093314

邮 箱: zhangjie_zg@mofcom.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刘小平

电 话:010-88330913

邮 箱:liuxp@s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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