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关键词: 维权 电子产品 知识产权 企业

产品培训计划通知(精选8篇)

篇1: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贯彻执行《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我会决定举办首届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高管联席会,进行政策宣导和业务培训,李克穆副主席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8月3日,会期1天,8月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大连新世界酒店(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41号,电话:0411-88078888)。

三、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管人员或部门负责人1-2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领导讲话;

(二)政策培训;

(三)专家讲座。

五、其它事宜

(一)各公司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报到,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请将报名回执于7月25日(周三)12点前传真至会务组(0411-88xxxxxx),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会务组联系人:

保监会联系人:

电子邮箱: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xx年七月十九日

篇2: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加强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于5月12日-5月13日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浙江省20xx年度公布的补贴机具经销商负责人,微灌设备、水帘降温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设施农业钢架大棚的生产企业负责人。

二、会议内容

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签订补贴产品经销商承诺书。

三、时间及地点

微灌设备、水帘降温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设施农业钢架大棚的生产企业代表于12日上午报到,下午开会。补贴机具经销商于12日下午报到,13日上午开会。

地点:杭州xx大酒店(xx市xx路xx号)

四、其他事项

为控制会议规模,各单位限1人参加并携带单位公章,签订承诺书用。

此会议不再另发纸质通知,望相互转告。

联系人及电话:黄xx,0571-86xxxxxx;xx,0571-86xxxxxx。

篇3: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培训内容: (1) 矿用产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 煤矿特殊性及矿用设备基本要求; (3) 安全标志申办相关问题; (4) 矿用产品现状及展望。

参加人员: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总经理 (总裁)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管人员。

联系人:王玫方浩

电话: (010) 84264266-893, 827, 872 (传真)

篇4: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各市(州)农委:

为推动食品整顿工作开展,省政府日前发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66号),从2010年6月份开始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做好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生产基地的生产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和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指导投入品的科学使用,严查在农产品生产中违规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利用有效手段开展农产品上市前农残监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执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流通监管力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66号)相关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落实专人,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等投入品流通市场逐户排查工作,加大检查频次,严查高毒违禁农药经营行为,争取无一遗漏,杜绝死角。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三、加强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篇5:公司产品培训会议通知

为适应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和检测体系的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4日至15日共2天

二、培训地点:xx国际大酒店(xx市xx区xx路76号),联系电话3xxxxxxxx,3xxxxxx。

三、参加人员:

(一)市农委安监管科工作人员4人、蔬菜科、经作科各1人;市农检中心1人、市农业执法队1人。

(二)各县区农业(农林水利)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包括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1名、农业执法队1人。

四、培训内容:讲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及内容要求、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三品”认证及证后监管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将参训人员报名表于12月9前发送到安监科邮箱:xxxxxxxx@163.com,联系电话5xxxxxx。请参会人员于12月14日9点前到xx大酒店报到。

(二)城区参会人员(邕宁区除外)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农业委安监科,电话:5xxxxxx,联系人:xx。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报名表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篇6: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号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开展**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一)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

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

新产品计划不支持以下产品: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二)战略性创新产品。(限额很少)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在满足新产品要求的前提下,战略性创新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符合当前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支持方向;

2、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或其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权益清晰明确;环保性能先进;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

3、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

4、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凡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并不受地方推荐限额限制(含**年参赛优秀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的认可证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首次申报的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网站说明,详见附件;已申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的单位使用已有账号进行申报。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3、报送材料:用A4纸在线打印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在附件中需有相关证明材料支持。

(四)注意事项(重要)

1、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及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篇7: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引导和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制、开发与推广,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促进产业调整与振兴,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提供科技支撑。为切实做好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六个一工程”,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支持与863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相关的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1、注重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开发。

2、围绕电子信息、钢铁、纺织、轻工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振兴产业,重点支持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显著带动和拉动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3、突出节能减排主题,围绕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有显著节能和环保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4、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以及产业集群技术提升,开展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新产品开发。

5、加快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尤其要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有关政策措施衔接一致。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3、产品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4、产品为首次开发,已开始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5、近三年内列入省科技厅重点新产品计划,并已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重点新产品鉴定。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1、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单位可选择地方科技厅(委、局)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委科技司(局)任一渠道申报。所有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申报,网站为http://program.most.gov.cn。

申请单位申报流程:(1)登陆上述网站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渠道单位。(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正式报送各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

2、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2010年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上报2010年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上新产品工作总结报告。

(2)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头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推荐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报送函、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2、企业申请纸制材料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的总体评价意见表应和项目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申报表、产业化前景分析、相关附件顺序装订。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具体如下:

(1)请申报单位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材料,再由省科技厅统一将材料装订成册。

(2)材料装订次序: 1)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上财务报表

6)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 7)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8)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9)新产品鉴定证书 10)查新报告 11)检测报告 12)用户意见报告 13)其他材料

5、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

五、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寄)送地点:江西省科技评估中心(南昌市北京东路171号)

2、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刘新勇0791-6266641 E-mail:jxliuxingyong@1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省政府大院北一路54号 邮政编码:330046 江西省科技评估中心:徐京鹏 0791-8333176、8340629、*** E-mail:pgzxxjp@163.com 邮政编码:330029

篇8:产品培训计划通知

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工信部制定了《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燃机再制造产业作为再制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 ( 工信部节〔2013〕406号) ,使各相关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再制造产品认定的意义,明确再制造产品认定流程,熟悉内燃机再制造标准化体系,加强再制造知识产权保护,以推动再制造产品认定等工作的开展,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拟于2015年4月1日 - 2日在江苏无锡举办“再制造产品认定、标准体系及知识产权培训”。本次培训由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协办。

培训将邀请工信部指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 方圆标志认证公司、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专家进行讲座,同时传授再制造产品认定的成功经验,协会希望内燃机再制造产业联盟以及各相关单位能够积极报名参加,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培训主要内容

( 一) 培训内容

1. 专家详解《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明确再制造产品认定流程;

2. 专家详解再制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内燃机再制造过程中相关标准的应用;

3. 专家详解再制造产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及保护措施;

4. 培训讲师现场解答学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 二) 参观考察

组织参观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玉柴再制造工业 ( 苏州) 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 2015年3月31日全天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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