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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地方税收管理的通知(精选2篇)
篇1: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地方税收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地方税收管理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6]399号
颁布时间:2005-11-2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全省税收执法综合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放松管理,税源监控不力,有的甚至出现放弃其他地方税征收等问题。为了确保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及其它税种政策的准确实施,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现就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地方税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依法免征。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王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精神,切实重视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户的管理,针对征管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户应免征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要及时落实到位,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地方税收要依法征收到位,一律不得擅自免征。
对未达到流转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其年销售(营业)额未达到9600元或月销售(营业)额未达到800元的,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年销售(营业)额超过9600元或月销售(营业)额超过800元的,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在扣除其成本、费用、损失和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的基础上核定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而不得简单以是否达到流转税起征点作为征免其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二、进一步提高未达起征点户认定工作的透明度。主管地税机关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科学地认定未达起征点户。积极推行“阳光作业”,规范定额核定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准确采集纳税人的经营信息,据实核定定额。对未达起征点户的认定情况,应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布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应严格执行省地税局皖地税[2005]114号文规定的统一要求。
三、切实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的动态管理。一要规范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强化户籍管理工作,建立部门之间正常的信息交换制度;对未达起征点户应分档建立健全台帐,实行分类管理。月营业额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未达起征点户应按规定每半年办理申报一次;月营业额3000到5000元末达起征点户应按规定每季办理申报一次。二要重点加强临近起征点纳税户:的税源监管。通过定期开展责任区内日常巡查、责任区外交叉巡查和分管领导重点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税源跟踪管理,了解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月度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未达起征点户,应当按照规定主动向主管地税机关据实申报纳税,主管地税机关;应当要求其按正常纳税户申报纳税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未达起征点户,如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两个月超过起征点的,纳税人应当
主动申报调整纳税定额,主管地税机关应当及时调整其定额,并要求其依法办理申报纳税。三要严格发票管理。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领购的源头控管,实行“以票管税”。若开具的发票金额超过起征点的,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全额征税。
要加大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其有为其他纳税人代开发票或转借、倒卖发票的行为,要按照发票管理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篇2: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地方税收管理的通知
自从全世界爆发经济危机以来, 我国为了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危害, 国务院就决定地方债由当地政府代为办理并代办还本付息, 将地方债划入到省级预算中, 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地方公益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投资到其他的社会公益建设项目当中, 从以往的发行数据来看, 在2011年年发行的额度是2000亿元, 2012年后则是2500亿元, 品种也从以往的3年期和5年期限的基础上增加了7年期品种, 目前的地方债总计发行的量也已超过了8500亿元。目前, 地方债发行的主要特点有三个:一是发行的期限品种在增加, 从2009年的地方债发行来看, 3年期是主要的发行品种, 期数也最多, 合计发行量超过了5500亿, 第一期5年期品种是在2010年8月开始发行, 2012年逐步的发行7年期品种, 从地方债的发行情况来看, 品种逐渐丰富;二是票面的利率和国债利差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2009年最先发行的3年期品种的地方债券和相同期限品种国债之间的利差很小, 仅只有1.08个BP, 自从2010年以来, 存款准备金持续不断的上调, 银行的资金越来越缺乏, 使地方债和国债间的利差有加大的趋势, 2010年的平均利差上涨到7.7个BP, 在这个趋势上, 2011年地方债更是明显的提高了发行利率, 和相同期限的国债相比, 地方债的信用利差比国债的信用利差上升为27.9个BP, 而早2012年, 由于社会资金面较前两年相对比较放松, 平均利差下降到5.6个BP;三是认购的热情逐渐上涨, 自从2009年新政策出台后, 由地方政府负责代理地方债发行, 机构对于地方债的认购热情受到打击, 2009为1.64倍, 而2011年仅有1.5倍, 甚至在一些地区由于资金面太过紧张, 发行流标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但是随着2012年资金面情况逐渐好转, 认购地方债的热情逐渐上升。
二、我国地方债目前发行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一) 管理制度不健全
总体上, 我国由地方政府负责代办的地方债发行时间较短, 在制度上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 比如目前的信用评级体系就需要逐渐的完善, 制度方面的缺失使得地方政府举债风险无法及时的审评和揭示;再者目前我国市场对还比较缺乏有广泛影响力和信用评级机构, 对于信用评价机构的监督也较为缺失, 使得社会信用评级机构的收费模式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评级的公正性也广泛受到质疑。在当前形势下, 我国由于管理制定上存在问题, 导致目前还无法开展地方债发债主体独立评级成熟环境。
(二) 市场体系不完善
从目前的地方债发行现状来看, 中央财政充当的角色是担保角色, 但是由于地方债在发行中管理制度的缺失, 使得地方债的成交较为清淡、流动性差, 再加上中债公司无法给用户提供一个完善的、科学的收益率曲线, 使用户无法清楚的了解收益率, 使得人们选择地方债的顾忌较大。此外, 二级市场交投的活跃性并不强, 在银行市场, 银行的信息也明显不足, 仅有一部分银行对地方债进行了报价, 2011年的报价情况来看, 仅有10家银行机构进行了报价, 报价覆盖率不足30%, 成交上也极不活跃, 和同期的国债和金融债的成交量差距极大。
(三) 投资主体不成熟
从以往地方债发行的情况来看, 地方债的规模不大, 流动性偏弱, 所以地方债仅仅适合一些大中型资金充足的银行等进行投资, 但是对于券商和基金, 地方债的吸引力就也较弱, 主要是因为券商和基金都要求流动性强, 这显然和地方债有较大的差距, 同时, 地方债目前个人投资者还无法直接参与并购买, 所以当前的地方债发行后购买的都是一些商业银行, 这就导致地方债的投资结构极为单一, 大量的风险都集中在银行业。
三、加强地方债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 完善地方债发行管理制度
一是将地方债的管理划入到审慎管理体系中, 建立起一个合理的逆周期体制, 并选择最合理的逆周期政策工具, 然后在着重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约束工作;二是加强地方债债务资金风险监管力度, 采用科学的统计学方法、指标审核方法等加强对地方债债务资金管理监督, 尽可能早的预测风险;三是构建起一个合理的偿债体系, 首先是建立起地方债偿债基金, 再者是加强地方债募集资金的监理工作。四是构建一个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 对各地的地方债信用等级进行评价。五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定, 提高政府在发行地方债上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二) 完善地方债发行管理市场体系
首先建立起定性与定量结合的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地方债信用评级模型。在定量方面可以选取关于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 在定性方面可以考察地方债资金募集使用各项情况进行综合的评价, 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地方政府地方债发行方面的信息和能力, 在此基础上加强基础工作管理, 可以考虑编制出地方债的收益率曲线, 也可以在招标过程中给予规范的市场利率, 最后是创新地方债发行方式, 促进地方债市场化利率快速发展。
(三) 地方债投资者多元化发展
首先地方债的投资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 这样是风险相对比较分散, 而我国的地方债投资主体都基本上是商业银行, 投资结构单一, 风险较大, 针对这一情况在政策上应该逐渐开发, 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同时做好投资者的风险培训或教育工作, 提高投资者的素质, 发挥投资者的自律作用和风险意识。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地方债的发行情况, 从以往的发行情况来看, 我国的地方债的品种逐渐丰富, 给予了投资者更多的选择, 但是地方债在发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这些问题制约了地方债的发行, 为此, 本文就这个问题提出了几个建议, 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赵军, 桂青, 胡俊豪等.关于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债管理的政策建议[J].债券, 2014, 11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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