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天使投资

关键词:

第一篇:风险投资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模式

首先,需要项目靠谱,靠谱的标准是,策划书详尽具体,项目可操作性强,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一次以上的创业经历。

其次,开始接洽,接洽过程双方进行了解:

各方实力

合作方式

投入金额

股份比例

最终作出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出来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基金会中找到项目的人会有额外股份提成)对整体项目成员做展示和答辩,半数通过后,则该项目投资成立。我们会在合作协议规定期限向投资项目执行团队账户打款。

创业青年们请注意想获得天使投资的你们不要加小站qq(1580775232)聊天什么的,通过qq邮箱将策划书按照规定格式发过来才是王道,发来之后我们会及时作出回复的。

1.创业策划书的框架

创业策划书的饿写作框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公司摘要

概括介绍公司的主营产业、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所在,以及公司的成立地点、时间、所处阶段、竞争优势等基本情况。

(2)公司业务描述

这一部分介绍公司的宗旨和目标,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

(3)产品或服务

介绍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饿用途和优点,提供有关的专利、著作权、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4)收入情况

总结公司的收入来源,预测一段时间内的收入增长情况。

(5)竞争情况

认真分析现有和潜在的竞争对手,他们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本公司的优势,研究战胜对手的方法和策略。

(6)市场营销

对目标市场及客户分类,并针对每个细分的目标市场,列出相应的营销计划方案,以确定保持并提高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7)管理团队

对公司的领导阶层的重要人物进行详细介绍,包括他们的职务、工作经验、能力、专长、受教育的程度等;并简要列出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兼职人员的人数,大体进行概况分类;确定职务空缺。

(8)财务预测

介绍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等,预测5年之后的财务报表情况,计划好投资退出模式,是公开...上市、股票收购、出售,还是兼并或合并等。

(10)附录

支持上述信息的材料:管理层简历、销售手册、产品图纸等。

通过以上总结,不难看出,公司策划书是:产品(服务)的独特性、详尽的市场分析和竞争分析、现实的财务预算、明确的投资回收方式、精干的管理队伍,只有以上5个要点经营有方,公司才能朝着理想的方向走向辉煌的颠峰。

第二篇:天使投资基金方案

安徽(合肥)创业投资天使基金

操作方案(讨论稿)

一、总则

1、安徽创业投资天使基金(以下简称“天使基金")是由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与区内孵化器共同发起设立,支持落户在合肥高新区内初创期创业企业的专项基金,旨在鼓励创新创业、推动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人才;

2、为加强“天使基金”管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委托安徽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注册)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由合肥高新区科技局(创业服务中心)和各孵化器等有关部门组成基金理事会,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和决策。

二、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方式

1、申请人条件:

(1) 持有创业企业部分股权并作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2) 从事的领域应为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其他有较好前景的新兴产业领域,且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2、支持方式:

(1)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具体出资占比双方协商确定;

(2) 对单个创业企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待定);

(3) 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为3-8年。

3、其他:

在本基金资助模式下设立的创业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须在合肥高新区注册;

(2)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

(3)所有股东以货币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4)如果申请人已创办企业的,则截止至申请资助之日,该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申请人在接受资助之前已经与基金管理方对该企业的处臵方案达成一致。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流程:

(1)到网站(.cn)下载《天使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以及附件等);

(3)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邮寄或EMAIL到基金管理公司;

(4)等待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初审;

(5)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准备材料参加面试答辩;

(6)经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项目资助资格,最终资助金额由基金管理公司与创业者具体商定;

(7)基金管理公司对创业者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备案与审核,予以正式立项资助,并签订投资协议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

(8)对于没有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申请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到位后,基金管理公司的资助资金打入验资帐户。

2、审批:

(1)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机制,每年评审次数暂定两次;

(2)基金管理公司先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和尽职调查;

(3)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委由发起单位委派和基金管理公司邀请的专家共同组成;

(4)评审将从市场、产品、团队、财务可行性等多方面来综合考察项目。

四、基金使用及投资后管理

1、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将资助基金分批或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

2、对于所有获天使基金支持的项目,基金管理公司要采取“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开展运作,由专人专项跟踪管理;

3、所有天使基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求进驻在园区孵化器内以方便辅导;

4、申请人入驻后自主经营,基金管理公司不干预其经营,但须指定专人对其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定期抽查,落实创业导师辅导、监督创业企业的资金管

理和现金流,对重大情况和异常状况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五、基金使用及投资后管理

基金资助期满或者基金退出时,按基金退出管理办法进入退出渠道和程序,退出基金除基金管理单位按规定计提外全部归基金管理公司所有,用于下轮度基金投资资金。如果创业经营失败,理事会将委托基金管理单位进行投资核销工作,并由基金管理单位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创业企业(项目)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审计评估,基金退出以及投资核销报告上报理事会审定。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1年*月起实行。

2、本办法由**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篇:国际资金项目网 创业者VS天使投资与风险

投资

天使投资是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它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在根据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数量以及对被投资企业可能提供的综合资源进行投资。

周宏伟认为做天使投资,要抱有一种支持年轻人的心态,要有平常心,把钱投出去的时候就要有思想准备,知道这个投资有可能赚,但更有可能赔,因为投资于公司早期,它的风险一定是最大的。所以,投这个钱的时候,无论是一百万还是两百万,你心里就当这个钱不在了。如果他能成功,就是你运气好。如果赌不上,那就是年年交学费。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

境外的VC对中国往往缺乏深度了解,遇到问题需要较长时间学习理解。但是他们往往在投资领域已经比较有经验,通常是成熟与理性的董事会成员,而且有着国际的视野。有了信任的基础,距离才会给你自由;否则,适得其反。其实,无论与投资人距离远近,创业者最聪明的办法就是与投资人平时保持沟通和透明,有事情的时候,他会更容易倾听。互联网行业是风险投资与天使投资较为集中的产业,每天都在发生着创业者与投资人耐人寻味的故事。总部位于杭州的际通宝是一家行业网站连锁经营平台,于投资又有自己的看法,值得创业者思考,际通宝行业网站连锁经营模式创始人丁国栋对记者说千万别满地球的找投资,等到要用钱用时间去找投资的时候已经晚了,创业期就要预备好创业期的启动资金,等做出个样子,不用主动找投资,投资人就会主动找上门,每个企业都需要资金,认为自己不需要资金的企业是因为没找到好的项目而已。我们希望际通宝这个项目不管是吸引天使投资还是风险投资,主要原因并不是我们缺钱,而是投资人手上有我们需要的资源和管理经验。资金、人脉关系、市场环境和社会阅历,被认为是影响创业最主要的客观因素,尤其是资金,在影响因素当中的比重达到了83.3%, 人脉关系也达到67.4%。资金的缺乏成为阻碍大学生创业的拦路虎。

如果创业者有好的项目,不妨找找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也可以适当发布一些寻资的信息。而国际资金项目网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创业者要有一个详细的项目商业计划书,从团队、市场、技术等各方面进行非常详细可信的分析,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商业计划书申请风投资金。无论是风险投资还是天使投资,资金都不会轻易从天上掉下来,还要看申请者从众多的申请案例中能否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第四篇: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7号)精神,支持创新创业,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规范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天使引导基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天使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为重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引导基金公司”)的净资产、市财政新增投入及社会捐赠等。

第三条 天使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吸引和集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引导区县、园区资金及各类社会资本,以参股的方式设立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第四条 支持天使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天使投资二级母基金等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天使引导基金对天使投资母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退出,参照本办法规定。

― 1 ― 第五条

投资基金主要对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第二章 天使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的管理职责:

(一)审核天使引导基金的基金投资方案;

(二)审核天使引导基金损失核销方案;

(三)指导、监督天使引导基金的管理运行;

(四)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 天使引导基金公司负责天使引导基金运作管理,主要职责:

― 2 ―

(一)拟订基金投资方案;

(二)拟订天使引导基金损失核销方案;

(三)建立完善天使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机制;

(四)根据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参与投资基金重大事项决策;

(五)每个会计结束后6个月内,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金融监管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告和《天使引导基金运营报告》;

(六)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投资基金的设立及管理

― 3 ― 第八条

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天使引导基金对投资基金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基金规模的30%,原则上不控股,投资基金的其他出资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

第九条

投资基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在重庆注册,且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二)出资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十条 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投资基金投资于重庆的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天使引导基金的出资额,投资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超― 4 ― 过投资基金规模的15%,且原则上不成为控股股东;

(二)须委托具有资质的银行托管投资基金的资金;

(三)按照规定向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管。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在重庆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

(二)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投资管理经验,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高管人员无重大过失记录;

(三)在投资基金中出资不低于1%,或其关联方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在投资基金中出资不低于1%;

― 5 ―

(四)管理团队承诺在完成投资基金规模70%的投资后,方可募集设立其他基金;

(五)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管。

第十二条 天使引导基金运行产生的收益包括投资收益和利息收益等,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净收益按国有资本收益进行管理,自动滚存到母基金。同时,允许用部分收益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奖励。

― 6 ―

(一)投资基金存续期结束退出后有收益;

(二)投资基金投资于重庆的资金额不低于天使引导基金的出资额。

奖励金额为投资基金投资于注册地在重庆、且成立不超过5年的初创期创新型小微企业所获得的投资净收益中,天使引导基金所得部分的20%,并以天使引导基金在投资基金中实际获得的投资净收益为限。

第十三条 支持天使引导基金投资境外优秀或特定私募投资基金,以资本集聚技术、吸引人才、营造创新生态,推动我市产业升级转型和创新发展。天使引导基金投资境

― 7 ― 外优秀或特定私募投资基金的方案,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审核。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督

第十四条 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应当负责资金拨付、清算和日常监控,按照托管协议定期报告资金运作情况。

第十五条 天使引导基金和投资基金均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一)投资于股票(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清算或收益― 8 ― 分配获得的股票和资产等除外);

(二)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业务;

(三)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等;

(四)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五)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十六条 投资基金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股权投资、管理和退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天使引导基金可选择终止合作,退出投资基金:

(一)天使引导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投资或合作协议

― 9 ― 后,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程序完成投资基金设立手续超过一年的;

(二)天使引导基金出资资金拨付投资基金账户后,投资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超过一年的;

(三)投资基金未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投资且未能有效整改的;

(四)投资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的;

(五)投资基金运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基金管理人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未经投资基金相关权― 10 ― 力机构审议通过的。实质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1)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公司制)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发生实质性变化;2)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半数(含)以上发生变化等情况。

第十七条 天使引导基金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出现损失风险而未及时报告和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11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天使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2015〕130号)同时废止― 12 ―

试行)

渝科委发投》(〔。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

― 13 ―

第五篇: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促进科技和 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 540 号),加快推动科技金融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根据《洛阳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计划 的通知》(洛政„2014‟57 号),特制定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

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 是由市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资金,其宗旨是发挥 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引导资金的跟进投资,鼓 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具有专门技术的原创项目或具有发展潜 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投资,助推科技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 第三条 引导资金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决策、市场运作、 承担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加强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投资 创业。

第四条 引导资金来源为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市 产业优化资金。每年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 万元,连续支持5 年 争取达到1 亿元,逐步实行县(市、区)联动。 — 10 — 第二章 管理及使用方式

第五条 市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为引导资金的最高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成员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等部门 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主 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二)确定资金委托管理机构和监管制度;

(三)审议确定资金托管银行;

(四)制定和审议引导资金投资实施与退出方案;

(五)其它需要审定的事项。

第六条 引导资金以资本金形式存续,逐年投入;委托管理 机构设立专户对引导资金进行管理,并代持相应股权;原则上应 在3 年内完成投资,退出资金主要用于滚动再投资。 委托管理机构按从引导资金专户中直接提取管理费,年 管理费的提取比例为3%,额度不超过专用账户当年收益;管理 费主要用于从事天使投资所发生的项目调查、评审、投资管理、 股权退出等支出。 — 11 — 第七条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获得天使投资的创新型初创 企业进行跟进投资,并遵循下列规定:

(一)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所占企业股权最高不超过 49%,且不得控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二)按企业规模、企业发展阶段等对企业实施差别化投资, 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累计投资额 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三)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天使投资 额的20%,且所占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

(四)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投资超过100 万元的为重大项目, 所有重大项目的合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资金预算的50%。 第八条 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应满足以下 条件:

(一)在洛阳注册的孵化机构内的科技型企业,处于种子期 或初创期阶段,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6 个月;

(二)投资领域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 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等相关研发活动,且拥有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三)已制定明确的经营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

第九条 天使投资机构(人)登记规定。对天使投资机构(人) 实行登记制度,分为天使投资机构(人)登记和天使投资机构(人) 投资项目登记两类。登记的天使投资机构(人)和天使投资项目, — 12 —

作为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依据。

(一)天使投资机构(人)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洛阳市天使投资机构(人)备案登记表;

2. 天使投资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登记证书(复印 件);

3. 天使投资机构管理团队从事天使投资或相关业务的管理 人员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

4. 天使投资机构银行资信证明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 5. 天使投资人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和投资意向书。

(二)天使投资机构(人)的投资项目应满足本办法第八条 规定。

第十条 申请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需提供 以下材料:

(一)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 身份证明和企业章程(复印件);

(三)上财务审计报告(不足1 年除外),及最近一期 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信誉等级证明;

(四)投资机构(人)与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或合作方签 订的《投资意向合同》及已生效的天使投资决策文件;

(五)其它材料。 — 13 —

第三章 运营及投资流程

第十一条 引导资金是政策性非盈利性资金,资金将以项目 资金形式一次性下达,按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对资金实施管理; 积极设立引导资金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主要由资金经理、专 业技术专家和天使投资人等组成,负责对引导资金重大投资事项 的咨询。

第十二条 引导资金投资流程一般包括:

(一)项目遴选。委托管理机构对天使投资机构(人)和科 技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受理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的申请并 提出初审意见。

(二)投资决策。申请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项目,需经委托 管理机构尽职调查,并向专家咨询组咨询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批 准实施。

(三)投资实施。委托管理机构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投资合 同》等法律文件,并按合同拨付投资款项。 第十三条 引导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

(一)委托管理机构委派专人按照相关约定对被投资企业实 施跟踪、服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被投资企业所在的县(市、区)科技局和所在的孵化 机构,协助做好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与创业辅导。

(三)引导资金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增资的,须向专家咨询 — 14 —

组咨询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第十四条 投资引导资金的退出。

(一)退出条件。一般情况下3 年内退出,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投资的具体情况,确定引导资金的 退出时间:一是所投企业获得新一轮风险投资;二是所投企业的 其他股东提出回购股权申请;三是发生破产或清算;四是《投资 协议》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条款。

(二)退出价格。在退出时间确定后,引导资金可以当时第 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的市场化估值为依据,由天使资金投向企业的 股东会确定退出价格。

(三)退出决策。投资退出时,由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投 资退出方案。其中退出总价超过200 万元的须向专家咨询组咨询,

咨询意见作为退出方案的参考依据。引导资金所有退出方案需经 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退出实施。批准实施投资退出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 公室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实施投资退出。转让对象包括 原创业团队或其他投资者(原创业团队优先)。

第十五条 引导资金单个项目退出后有收益的,退出后净收 益的10%奖励给委托管理机构,60%留存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专户 用于滚动投资,30%奖励给引导资金跟进投资项目的天使投资机 构(人)。

第十六条 所投企业如面临破产或清算情形,引导资金按所 — 15 —

占企业股份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七条 天使投资项目处置或清算完毕后,委托管理机构 应向领导小组递交引导资金损失核销报告,经审批后核销。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机构应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 析,根据引导资金评价依据,联合合作天使投资机构(人)对资金

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于每年4 月底前将书面评价及有关材料

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 择合作银行作为引导资金的托管银行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具体负 责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引导资金投资区域、 投资比例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引导资金正常运行。托管银行应每 月向委托管理机构出具监测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引导资金由委托管理机构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不得用于从事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等投资以及赞助、捐赠 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未投资资金只能存放银行。 第二十一条 建立引导资金公共财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遵 循天使投资市场规律,建立引导资金特殊风险容忍机制,主要考 核指标是所带动的全市天使投资金额和天使资金投向企业的个 数。 — 16 —

第二十二条 委托管理机构应将引导资金投资实施与退出 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备案。每年4 月底前,委托管理机构应向 领导小组提交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领导小组及绩效、审计 部门对引导资金的不定期检查和审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2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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