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关键词: 规程 煤矿安全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通用6篇)

篇1: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开采部分试题

一、填空题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

2、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3、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18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用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

19、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器,每班工作结束后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

33、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时处理。

34、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35、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

36、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

37、《煤矿安全规程》中,采煤机内外喷雾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更换采煤机截齿及检修滚筒时,基本规定是什么?

答: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5、《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煤机使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的要求是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5、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

6、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8、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10、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支架、输送机和充填垛都应保持直线。

11、台阶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脚手板、护身板和溜煤板。倒台阶采煤工作面,还必须在台阶的底脚加设保护台板。

12、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

14、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15、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16、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

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20、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21、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2、采煤工作面采用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23、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设好,搭接严密;采用金属网或矿用塑料网假顶时,必须把网连结好。

24、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25、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6、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27、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28、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29、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30、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31、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锚固支柱。

32、采掘工作面的移动式机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38、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

39、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采煤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采煤机上的控制按钮,必须设在靠采空区一侧,并加保护罩。

40、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41、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工作面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42、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43、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44、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45、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6、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47、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48、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49、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50、对冲击地压煤层,应根据顶板岩性掘进宽巷或采空区边缘掘进巷道。巷道支护严禁采用混凝土、金属等刚性支架。

二、问答题

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有哪些?。答: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

2、简述《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哪些情形,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答:(1)倾角大于30的煤层(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2)冲击地压煤层。

3、《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1

什么?

答:采煤机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必须经常检查刮板输送机的溜槽联接、挡煤板导向管的联接,防止采煤机牵引链因过载而断链;采煤机为无链牵引时,齿(销、链)轨的安设必须紧固、完整,并经常检查。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操作、推进刮板输送机。

6、简述《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哪些情形,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答:(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2)采放比大于1:3的。(3)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定的。(4)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高度的。(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7、《煤矿安全规程》中所谓的“三下”开采是什么?

答: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即所谓的“三下”开采。

8、煤矿井下巷道按其作用及服务年限分为什么巷道?

答:煤矿井下巷道按其作用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按其服务年限分为永久巷道和临时巷道。

9、半岛煤柱及孤岛煤柱是怎样规定的?

答:井下三面被采空区包围的地区称为半岛煤柱;井下四面被采空区包围的地区则称为孤岛煤柱。

10、《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煤矿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是如何规定的?

答:(1)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2)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设计。(3)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采空区,通过其他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措施。(4)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5)每次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并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

篇2: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一、填空题

1、供电电缆的下井方式有、和平硐开拓。(立井开拓、斜井开拓(《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39第1行

2、采取变电所是采取变电设备的。(电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3行

3、向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供电时,往往采用的供电方式。(移动变电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32行

4、矿井电网保护两闭锁是指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1第3行

5、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和两类。(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4第9行

6、煤矿井下电气管理“三无”指无、无、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27行

7、煤矿井下电气管理四有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28行

8、煤矿井下电气管理两齐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29行

9、煤矿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做到三全是指防护装置全、,图纸资料全。(绝缘用具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30行

10、煤矿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做到三坚持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31行

11、过流是指电气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断线故障时,流过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流超过。(额定电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32行

12、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33行

13、按保护原理,漏电保护方式分为式和零序电流方向式两种。(附加电源直流检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3第6行

14、设置保护,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体触电事故。(接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3第15行

15、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分为和两种。(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15行

16、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72第35行

17、电动机频繁启动会导致电动机。(过负荷(《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1第31行

18、三项电动机在运行中出现一相断线,由于机械负载不变,电机的工作电流会比正常工作时的工作电流大,从而造成。(过电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3行

19、短路保护包括和。(熔断保护和继电保护(《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12行

20、电气设备安装前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是否,使用中是否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合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0第22行

二、判断题

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4欧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3第17行

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1第16行

3、凡是矿井的供电设备及电缆所组成的供电网络,均属井下供电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37第21行

4、防爆移动变电站不能放置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38第12行

5、井下中央变电所馈出的电缆直接向各采区供电。((×(《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38第6行

6、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39第29行

7、采煤工作面的低压配电,可根据采煤工作面的供电负荷的容量选择一台或两台移动变电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34行

8、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是决定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1第10行

9、漏电只会导致人体触电,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没有关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17行

10、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可以避免漏电事故的发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30行

11、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其中不包括井下拆卸矿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第25行

12、工作票签发可以是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8第3行

13、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9第27行

14、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超过时应及时更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3第18行

15、井下电气设备当中煤电钻、信号照明的电压使用36伏;远距离控制电压使用的是127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8第27行

16、井下采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设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等安全用电技术防止人体触电。((√(《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3第20行

17、电气设备内部增加电气原部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这种现象不属于失爆现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6第9行

18、防跑车装置就是能够防止在倾斜井巷中发生跑车的装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65第25行

19、跑车防护装置是能够阻挡在倾斜井巷内运行矿车运行矿车发生跑车的装置或设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65第36行

20、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入风巷道中,距回风巷道口不小于10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4第24行

三、单项选择题

1、变电硐室长度超过(米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符合用燃性材料支护的要求。(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12行

A、4 B、5 C、6 D、7

2、任一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时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3第26行

A、1 B、2 C、3 D、4

3、集中性漏电是指电网的某一处因绝缘破损导致漏电,占井下漏电的(以上。(B(《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15行

A、80% B、85% C、86%

D、90%

4、我国煤矿井下人身安全电流极限值为((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40行

A、37mA B、36mA C、35mA D、30mA

5、局部通风机入风处有(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4第29行 A、接地保护 B、短路保护 C、净化风流装置 D、阻燃器

6、(是矿井供电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1行

A、采区供电系统 B、分区变电所 C、防爆移动变电站 D、井下中央变电所

7、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米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米以上的通道。(B(《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17行

A、1,2 B、0.5,0.8 C、1.5,2 D、0.6,0.7

8、为保证采区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合理、经济,(应是采区的动力中心。(B(《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0第3行

A、中央变电所 B、采区变电所 C、分区变电所 D、防爆移动变电站

9、为保证漏电保护装置能有效可靠,防止漏电引发各种危害,对煤矿井下采取的装置是(。

(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第37行 A、漏电保护 B、过电流保护 C、保护接地 D、节电保护

10、由于接地装置的(作用,使通过人体电流不大于极限安全电流,从而保证人身安全。

(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3第20行

A、漏电保护 B、过电流保护 C、保护接地 D、分流

11、电压在(伏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屏蔽保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3第23行

A、30 B、37 C、36 D、35

12、设备的所有电气元件全部置于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既具有耐爆性又具有隔爆性的是(。(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6第4行A、本质安全型B、矿用增安型C、隔爆型电气设备D、低压配电设备

13、变电硐室长度超过(米时,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与巷道联通。(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5第25行

A、6 B、5 C、4 D、7

14、从机器到工作面至少要有(米的自由移动范围。(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76第29行 A、3 B、0.5 C、1 D、2

15、为了确保通风机的安全运行,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B秒内开动。(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76第37行

A、8 B、10 C、12 D、14

16、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为(米。(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

P281 第 19 行)A、2.2 B、2.4 C、3.2 D、2

17、井下架空线两悬挂点的驰度不大于()㎜。(B)《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1 第 20 行)A、20 B、30 C、25 D、35

18、为预防人员触电,架空线的分段开关干线长度应大于()米。(A)《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1 第 25 行)(A、500 B、400 C、300 D、200

19、检查轨道连接时,两平行轨道每隔()米连接一根导线。(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1 第 39 行)(A、20 B、30 C、40 D、50 20、检查主要通风机的轴承温度时,滚动轴承不得超过()℃(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4 第 7 行)(A、65 B、60 C、75 D、80

四、多向选择题

1、漏电保护的作用主要有()(AB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3 第 8(行)A、监视电网的绝缘 B、迅速切断漏电故障线路的电源防止漏电故障引发各种危害。C、补偿电容电流。

2、应装设局部接地的地点有()(AB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4 第 1(行)A、采区变电所 B、硐室的高压电气设备 C、低压配电点

3、过流保护有()(AB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0 第 27 行)(A、短路保护 B、过负荷保护 C、断相保护 D、接地保护

4、井下下列地点必须装设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的有()(ABCD)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3 第 28 行)A、高瓦斯矿井所有有瓦斯的掘进工作面。B、瓦斯突出矿井的所有掘进工作面。C、低 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掘进工作面。D、其他存在瓦斯集聚并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场所。

5、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有下列哪几种()(ABC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7 第 9 行)A、严格按《规程》规定选用 B、严格按《规程》规定连接 C、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D、应采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

6、发生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是()(ABC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1(第 9 行)A、电缆连接的电气设备和电缆接线盒有严重缺陷及电缆受挤压短路 B、设备与电缆的阻 燃性差 C、无火灾的监视,D、现场的灭火设施起不了灭火作用。

7、下列属于失爆现象的有()(ABC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6 第 9(行)A、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 B、隔爆面间隔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不压紧 C、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D、螺丝松动间隙超过规定值。

8、跑车防护装置主要的功能有()(AB)《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65 第(37 行)A、识别功能 B、防护功能

9、“三专”指()(ABC)《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84 第 28 行)(A、专用变压器 B、专用开关 C、专用电缆 D、专用继电器

10、对保险装置的重点安全检查有()(ABCD)《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78 第 1 行)A、防止过卷装置 B、深度指示器

C、闸间隙保护 D、其他保险装置

五、问答题

1、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有哪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39 第 15 行)答:(1)矿井供电应有两回路电源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应能担负矿 井全部负荷。(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上都不得分任何负荷。(3)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 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4)10 千伏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 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 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排水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 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7)严禁井下配电变电器中性点直接接地。(8)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2、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那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 材》P241 第 2 行)答:(1)甲烷风电闭锁与甲烷电闭锁(2)对拒不通风机的供电要求

3、人体触电的原因有哪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8 第 11 行)答:(1)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定,带电作业、带电安装,带电检查、修理、处理故障;忘记 停电、停错电、不验电、不放电等。(2)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开关不闭锁,送电制度 不严。(3)没设可靠的漏电制度、漏电制度失效或保护不用。(4)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5)不按要求携带较长的导电材料,(6)工作中,触及破损电缆、裸露带电体等。

4、人体触电的预防措施有哪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8 第 21 行)答:(1)避免人体接触低、高压带电体,(2)对人员易接触的电气设备尽量采用较低电压。(3)井下采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设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等安全用电技术防止人 体触电。(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用电制度和《规程》的相关规定。

5、简述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检查的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77 第 38(行)答:(1)对制动装置的安全检查。(2)对保险装置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止过卷装置;深 度指示器;闸间隙保护;其他保险装置。(3)立井提升的安全检查,升降人员提升的检查。(4)倾斜井巷车辆运送人员的检查。

6、引起过流故障的原因有哪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1 第 17 行)答: 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

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1)短路故障,有击穿、误操作、机械损伤(2)过负荷包括电源电压低,频繁启动电气设备、启动时间长,机械卡

堵等(3)断相,包括熔断器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连接头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

7、简述预防井下电气火灾检查的注意事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51 第(12 行)答:(1)电缆发生短路故障,高低压开关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不能断弧,引燃电缆。在检查 中要检查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动稳定性及热稳定性,校验 整定系统中的断电保护是否灵敏可靠。(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 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3)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检查电缆悬挂 要符合《规程》要求。(4)必须有断电保护,并按《规程》进行规定,保证灵敏可靠。若开 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5)高压电缆接线盒是否符合规定,接线盒 是否有可燃物。(6)矿用变压器接线端子接触不良,或变压器检修时调入异物会造成高压短 路。变压器不定期化验,会造成绝缘油失效,使变压器升温,发生过热造成套管炸裂,绝缘 油喷出着火。(7)井下不准用灯泡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在易燃物上。(8)架线电机车运行时产生电弧,当架空线离木棚太近或接触木棚时,高温电弧可能引燃木棚着 火。另外,当架线段落在高压铠装电缆外皮上,直流电弧沿电缆燃烧,烧毁电缆的铠装和油 倞纸绝缘。为防止上述事故发生,应严格按规定架设架线。架设电机车行使的巷道,必须是 锚喷、彻渲或混凝土棚支护。(9)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机电硐室 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火门。

8、预防漏电故障的措施有哪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2 第 29 行)答:(1)严禁电气设备及电缆长期过负荷。(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装置好,接 线正确。(3)维修电气设备时,将工具和材料等导电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4)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的机械损伤。(5)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必须设置 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6)设置保护接地装置。(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描述电气设备检查的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P248 第 36 行)(答:(1)矿井供电线路是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2)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是否符 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防爆

型电气设备是否达到防爆标准要求。(3)矿用电气设备的过流 保护装置的整定、熔断器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煤矿井下电网漏电保护和煤电钻综 合保护是否灵敏可靠。(5)井下电气接地系统是否完好。(6)矿井安全监控装备是否按要求 装备、使用和维护。(7)井下电缆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程》规定。(8)井下变、配电 硐室,机电设备硐室的构筑是否符合《规程》规定。(9)在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和停送电作业 中,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情况。

篇3: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随着信息技术在煤矿中应用越来越广泛,煤矿生产环节组织、管理等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信息技术已形成对真实矿山整体及其相关现象的认识和数字化再现,将多维、动态的矿山信息与煤矿设备关联,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了矿山数据的潜能和作用[1]。

神华集团率先建成了神东锦界智能矿山示范矿井。神华智能矿山的特点:以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研发建设煤矿智能控制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对资源勘探、规划、建设、生产、管理决策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表达,优化、固化生产管理业务流程, 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数据资源全共享,统计分析全自动,业务管理全透明,人机状态全监控,生产过程全记录,创建现代煤炭生产体系,打造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世界一流煤矿。

本文结合神华智能矿山神东锦界示范矿井建设,通过与《煤矿安全规程》对照,梳理了智能矿山建设中煤矿生产、调度、机电、一通三防、煤质、安全、设计、环保、综合分析等模块内容,提出对《煤矿安全规程》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建议,仅供参考。

1《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建议

1.1第一百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内容见表1[2]。

建议增加《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内容:使用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CO最高允许体积分数为0.005 0%。

修订依据如下:

(1)《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检验规范》规定,新装配的矿用柴油机和矿用柴油机车,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在标定输出功率的范围内,吸入空气成分中CH4含量为零时,未经稀释排气中CO,NOx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下列允许限值:CO为1 000×10-6;NOx为800×10[3],远大于24×10-6。

(2)国外对CO规定的体积分数为50×10-6。 国外主要采煤国家(美国、南非、澳大利亚等)规定未经稀释排气中CO体积分数允许限值为400×10-6, CO最高允许的体积分数为50×10-6,见表2[8]。若规定CO体积分数为50×10-6,可与国际接轨。

(3)国内采用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CO体积分数现状。神东、宁煤、伊泰、黄陵、大同塔山等采用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煤矿,在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或车辆集中使用时,井下CO体积分数易超过24×10-6。若规定CO体积分数为50× 10-6,既符合实际,又可避免CO体积分数超限。

(4)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是矿井CO超限的主要来源之一。无轨胶轮车基本为柴油机车,工作时会排出CO及NO化合物、碳氢化合物、CO2、SO2、甲醛、乙醛、油烟等有害气体,其中CO及NO化合物居多,这些气体对井下空气环境质量将产生极大的影响[7]。神华智能矿山通风安全监控系统模块在监测矿井CO等有害气 体的同时,准确分析出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是矿井CO超限的主要来源之一,并对CO等有害气体进行了有效管控。

(5)CO体积分数为50×10-6对人体健康无影响。研究表明,当人体暴露于100×10-6CO体积分数环境中时,2.5h以内无任何影响;暴露于80× 10-6体积分数环境中时,16h才会出现较轻恶心、 头晕症状,若体积分数降至50×10-6后,人体的不适感会随之减轻或消失[8]。而煤矿作业人员在井下工作时间为8h,因此,规定矿井CO最高允许体积分数为0.005 0%,完全满足 井下作业 卫生健康 要求。

1.2第一百零九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2]。

建议修改后条文: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具备互锁功能且具有反向功能的自动风门可不设反向风门。

修订依据如下:

(1)现有自动风门装配形式能保证通风安全。 自动风门装配形式如图1所示。

(2)现有自动风门可满足井下通风要求。现有自动风门(无压风门、推拉风门)具有智能控制功能, 实现了2道风门的自动控制与互锁,同一时间内只能开启1道风门,保证了该巷道内风流不被短路;现有自动风门实现了正反向自动切换,不需再设反向风门。

1.3第一百二十三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2]。

建议修改后条文:严禁主要 通风机房 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簙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具备遥测、遥信、遥控、自动切换、工业视频监视功能,且每班有配有移动通信设备的值班人员巡回检查,并能够在10min内赶到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

修订依据如下:

(1)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的进步。随着设备可靠性、综合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能够通过综合调度平台实现远程监测、控制。神华多个煤矿已具有远程监测控制功能。神东、宁煤集团现有36个煤矿138台主要通风机,自实现远程监测和控制以来均可靠运行,未出现安全事故。

(2)不设专职司机的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具备遥测、遥信、遥控功能;2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可在规定时间内切换、启停;3具有工业视频监视功能, 能够实时监视主要通风机房情况;4每班必须有配有移动通信设 备的值班 人员巡回 检查,且能够在10min内赶到主要通风机房。

1.4第一百四十六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2]。

修改后条文: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具备遥测、遥信、遥控、自动切换、工业视频监视功能,且每班有配有移动通信设备的值班人员巡回检查,并能够在10min内赶到泵房,可不设专人值班。

修订依据如下:

(1)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的进步 。随着设备可靠性、综合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能够通过综合调度平台实现远程监测、控制。

(2)不设专人值班的泵房,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具备遥测、遥信、遥控功能;2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可在规定时间内切换、启停;3具有工业视频监视功能,能够实时监视泵房情况;4每班应有配有移动通信设备的值班人员巡回检查,且能够在10min内赶到泵房。

1.5第一百六十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2]。

建议修改后条文: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可与工业以太环网共用光缆,但不应同信道。

修订依据如下:

(1)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 规范》12.1.3条规定,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宜与计算机管理系统分别组网,并实现网络之间的通信。条件允许时,可实现上述系统的一体化集成[4]。12.2.5条规定,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和生产监控系统统筹考虑,矿井生产监控系统宜与安全监控系统集成。条件具备的矿井,自动化系统宜与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集成[4]。

(2)一网一站技术已成熟。一网一站技术为监测监控数据传输提供了可靠的硬件支持,通过在不同巷道布置光缆组成环路,保证网络传输的可靠性; 带宽达到10GB,通过业务隔离和优先级设置,完全满足安全监测监控传输带宽和业务传输可靠性的要求。

(3)环网技术安全可靠。神华智能矿山技术已实现安全监控设备环网保护,网络冗余技术保障了网络传输的可靠性,节点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性能, 通信自恢复时间短,通信质量更加可靠;系统传输速率高,节点容量大,稳定性显著提高。

1.6第三百四十七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

建议修改后条文: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修订依据如下:

(1)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定义:专为煤矿井下条件生产的不防爆的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与通用设备比较,这种设备对介质温度、耐潮性能、外壳材质及强度、尾气处理等都有适应煤矿具体条件的要求和规定。并且井下应有可靠的远程监控系统,应有安装在非安全区域的运行报警装置,司机应配备即时通信装置,防止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进入非安全区域作业;瓦斯超限后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必须具有断油断电功能。由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定义可知,这种设备完全可用于低瓦斯矿井的运输。

(2)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与架线电机车安全性能对比。架线电机车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的概率要远远大于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尾气,能使用架线电机车的区域,应该也可使用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3)精确定位技术已成熟。精确定位技术可实现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远程定位,车辆运输管理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具有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在非安全区域运行时报警、远程断油停车等功能,并可实现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运行数据实时上传,同时司机配备了电话,可实现及时通知、联络,确保矿用一般型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在井下规定区域内安全可靠运行。

1.7第三百五十五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2]。

建议修改后条文: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架线无轨胶轮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1 500V。

修订依据如下:

(1)DC1 500V相比DC600V电损耗小、电压降小。DC1 500 V相比DC600 V而言,线路电压 高,电损耗及线路的电压降小,供电距离更长,所需变电所的数量相对减少,经济性能好,适用于中等容量的供电系统。

(2)DC1 500V供电技术已成熟。目前上海、 广州、深圳、天津等城市地铁电网均采用DC1 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DC1 500V架空接触网供配电系统设备、电力监控系统设备、供电系统匹配技术、牵引变电所装备技术、继电保护系统技术、电能回馈技术、谐波处理技术、电力监控技术等均已成熟,可在煤矿井下限定区域内使用。

(3)DC1 500 V架空线供 电满足相 关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自轨面算起, 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m。 2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 m。 3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 m[2]。《高压配电装置 设计技术 规程》 (DL/T 5352—2006)8.1.1条规定,AC3~10kV架空线距地 面的最小 安全净距 为2 700 mm[5]。 DC1 500V架空线供电满足相关规定:根据无轨架线车辆的运行工况,目前设计架空线距地面高度为4 300mm,远大于2 700mm。

(4)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的进步。神华智能矿山供配电模块已实现在线监测和远程控制, 保护系统齐全可靠。神东公司计划在借鉴成熟的地面城市无轨电车技术、城市地铁电网DC1 500V供电技术、神华智能矿山技术的基础上,研发矿井油电双动力架线机车及辅助系统。

(5)架线无轨胶轮车与架线电机车供电原理不同。架线电机车采用铁轨作为回路,因在运行过程中杂散电流、触电等问题导致电压不能高,而架线无轨胶轮车是架空2条线供电的,2条线构成了一个回路,不存在杂散电流等问题。

1.8第四百四十八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 300V供电时, 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2]。

建议修改后 条文:采区用电 设备电压 超过3 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修订依据如下:

(1)采掘装备的发展。煤矿综采安全高效工作面装备已实现大功率、重型化,如2 925kW电牵引采煤机、3×1 600kW重型刮板 输送机等 装备, 1 140V配电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主要采掘设备大部分采用3 300V电压等级供电。

(2)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已成熟。神华智能矿山供配电模块、安全管理模块能实现矿井三大保护实时在线监测,并且各类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3)煤矿采区大量使用3 300V设备。神东集团目前有19个矿,采区3 300 V的电气设备达到500多台套;宁煤集团目前有17个矿,采区3 300V的电气设备达到400多台套,自1996年开始使用以来,安全可靠。

1.9第四百四十八条的修订建议

原条文: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 硐室必须 关门加锁,并有值班 人员巡回 检查[2]。

建议修改后条文: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但实现远程监测和控制的变电所可不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应具备遥测、遥信、遥控、遥视功能,且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修订依据如下:

(1)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的进步。随着设备可靠性、综合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变电所内的设备能够通过综合调度平台实现远程监测、 控制。

(2)实践。从2000年开始,神东大柳塔煤矿变电所设备通过综合自动化改造,运用“四遥”(遥测、 遥信、遥控、遥视)技术,实现了综合自动化;随后综合自动化技术在神东集团的19个矿60个变电所陆续推广使用,目前已在宁煤集团、中煤集团等大面积推广使用,变电所逐 步升级为 无人值守。通过近10a的实践证明,变电所无人值守安全性完全可以得到保证。

(3)不设专人值班的 变电所必 须具备以 下条件:1设备具备遥测、遥信、遥控功能;2具有工业视频监视功能,能够实时监视变电所情况;3每班必须有配有移动通信设备的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2结语

篇4:读新编《煤矿安全规程》心得

新编《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总共有751条,分四编及附则组成。第一编总则,共有14条,分十章组成;第二编井工部分,共有519条,分二十章组成;第三编露天部分,共有205条,分八章组成;第四编职业危害,共有13条,分二章组成;附则一条。与原《规程》(2001年版)相比较,总体章节结构及总条款数不变,绝大部分技术与管理要求不变,变化的总共有40条。

二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社会法治管理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新《规程》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颁布实施,是首次以国家政府部门行政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这意味着新《规程》不仅是一部从事煤炭生产、建设单位的技术规范标准,而且是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的行政规章。它充分表明从事煤炭生产、建设活动中,若有违背《规程》的行为则属于违反了政府部门行政规章,不仅要追究技术上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政责任。

在过去的相当历史时期中,政府煤炭行政部门一边行使政府职能的行政管理权力,一边从事着煤炭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着严重的政企不分的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国家撤消了政府煤炭行政部门,国资委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履行煤炭行业管理的职能,煤炭生产、建设单位完全企业化,实现了政企分开,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规程》将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归国资委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而将煤炭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技术的选择审批权交给煤炭生产企业。如,新《规程》的第50、107、112、137、199、262、269、270等条款,将2001年版的《规程》中所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改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或“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新《规程》的第179、259、444、570等条款,取消了由“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规定;新《规程》的第79、176、178、228等条款,将2001年版的《规程》中所规定的由“煤炭管理部门” 改为“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凡此种种表明了政府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地进行着“简政放权” 的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营造完善的社会氛围。

三、体现我国煤矿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深化煤矿科学技术的规范化

近年来我国煤矿科学技术不断地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最具有代表性和划时代意义的典型例子是内蒙古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公司创造了综采年单产超千万吨的世界记录并建立了无人回采工作面。几年来,大量的新的生产材料、新的生产设备、新的开采工艺技术被广泛地应用到煤矿生产上,煤矿科学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新《规程》充实了煤矿新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容,体现了目前我国煤矿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如,已经受权使用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生产设备厂家,其生产的煤矿生产设备产品(除防爆电气设备外)的安全性能、技术指标均能达到技术要求,因此,新《规程》的第7条及第467条,将原规程的同条款中的“经过安全检验(的)并”予以删除;随着甲烷监控设备的性能的提高及生产制造的成本不断下降,甲烷监控设备已广泛应用到生产煤矿中,因此,新《规程》的第147条,将原规程的同条款中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改为“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传感器”;现实中放顶煤回采工艺技术已经应用到非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因此,新《规程》的第68条,将原规程的同条款中的“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法放顶煤开采” 改为“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在我国目前尚无高压水闸门的定型设计产品,因此,新《规程》的第273条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且深部水压大于5MPa的矿井,增加了“可以不建水闸门,但必须制定防突水措施”的内容。新《规程》在煤矿科学技术的规范用字、用词、用语上作了进一步的修正。如,新《规程》的第252条比原规程的同条款增加了“等”字;第272条及第280条,将原规程的同条款中的“篦”修正为“箅”;第450条,将原规程的同条款中的“辐射”修正为“敷设”。通过对煤矿科学技术的规范用字、用词、用语上所作的这些修正,使得煤矿科学技术的规范化得以进一步提升。

四、总结煤矿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存在煤矿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的现象,尤其是连续发生了几起一次死亡人数超过百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

篇5: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一、第二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二、第二百五十二条修改为:“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三款:“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三、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四、第二百五十五条修改为:“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五、第二百五十六条修改为:“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泄水沟渠,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杜绝积水渗入井下。

(三)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

(四)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

(五)对于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六)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安全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措施。”

六、第二百五十七条修改为:“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沟渠。”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七、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使用中的钻孔,应当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资料和实施负责人的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八、第二百五十九条修改为:“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确定。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九、第二百六十条修改为:“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底板标高和积水量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探水线的位置。”

十、第二百六十一条修改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十一、第二百六十二条修改为:“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十二、第二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并执行本规程第二百五十

九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十三、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十四、第二百六十五条修改为:“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

十五、第二百六十六条修改为:“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十六、第二百六十七条修改为:“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同时应当配合其他方法(如物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

十七、第二百六十八条修改为:“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当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掘进和采煤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待彻底疏放水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十八、第二百六十九条修改为:“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十九、第二百七十条修改为:“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用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测,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有效防止底板突水。

“上述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十、第二百七十一条修改为:“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二十一、第二百七十二条修改为:“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二十二、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删除本条第四款。

二十三、第二百七十五条修改为:“井筒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壁结构应当采用有效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井筒淋水超过每小时6m3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二十四、第二百七十七条修改为:“立井基岩段施工时,对含水层数多、含水层段又较集中的地段,应当采用地面预注浆。含水层数少或含水层数分散的地段,应当在工作面进行预注浆,并短探、短注、短掘。”

二十五、第二百七十八条修改为:“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排水能力充足。

“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二十六、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当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二十七、第二百八十二条修改为:“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二十八、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井筒开凿到底后,应当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应当在进入采区施工前完成。在永久排水系统完成前,井底附近应当先设置具有足够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永久排水系统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二十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修改为:“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安装防、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十、第二百八十五条修改为:“矿井应当做好充水条件分析预报和水害评价预报工作,加强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作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四款:“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全部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采用井下钻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开展探放水工作,并确保探放水的效果。”

十一、第二百八十六条修改为:“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十二、第二百八十七条修改为:“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第二百八十八条修改为:“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严禁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十四、第二百八十九条修改为:“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闸阀,进行耐压试验。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十五、第二百九十条修改为:“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十六、第二百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十七、第二百九十二条修改为:“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等。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最底部,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八、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十九、第二百九十四条修改为:“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排水过程中,应当定时观测排水量、水位和观测孔水位,并由矿山救护队随时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篇6: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一、填空题:

1、新《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煤炭法》、__________和_________制定的。(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________和_____。(标准、技术规范)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保管期超过____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___方可使用。(一年 合格后)

7.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___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第隔___检验一次。(6个月)

10.带式输送机的胶带必须是_____性和____性符合规定的胶带,方可在井下使用。(阻燃性 抗静电性)

1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______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___装置。(制动装置)

12.矿井供电系统一般采用____电源供电,任一线路应能担负起全矿井负荷的_____。(双回路 100%)

13.供电质量的高低一般由两个参数决定,分别是_____、_____。(电压 功率因数)

14.井下大巷照明灯的间距不应超过____综采工作面则不应超过____。(30米 15米)

15.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____装置,且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_。(短路保护 11h)16.井下供电应做到的“三无”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明接头。(无鸡爪子 无羊尾巴)

17、.对主接地极面积的规定是___________,厚度要求是__________。(0.75mm2 5mm)

18、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采用不小于_________或__________。(25mm2铜线

50mm2镀锌铁线)

19.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为_________,安全标志为____。(Ex MA)20.矿用电气设备的分类有__________、________。(防爆型 一般型)21.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其隔爆外壳失去了_____或_____称之为失爆。(耐爆性 隔爆性)

24、主提升司机必须持有《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方能上岗,无证不准操作。(岗位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5、井下提升机房温度一般不得超过_____,最高不得超过_____。(28 30)

26、提升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强度下降主要原因是锈蚀、________和________。(疲劳 断丝)

28、按股在绳中的捻向分,可分为_____捻钢绳、____捻钢绳、互捻钢绳。(左 右)

31、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上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___的距离;同方向人力推车在坡度小于千分之五度时,必须保持_______以上的距离。(100米 10米)

32、列车的制动距离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___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____米。(40 20)

33、轨道轨距的偏差上限为____,下限为____。(+5mm -2mm)

34、井下高压不得超过______;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____(10000V 600V)

35、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线高度应符合:在有行人的巷道内、车场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交叉的地方不小于___米,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___米。(2 1.9)

37、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___m/s,人车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___。(4 照明)

39、人力推车时,严禁_______;巷道坡度大于___,严禁人力推车。(放飞车 7%0)

40、斜井提升时,严禁_______、_______。(蹬钩、行人)

二、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自(A)起施行。A、日。

5.年产量为60000吨以上的矿井,其供电方式为(B)A.单回路电源供电

B.双回路电源供电 6.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A)就有生命危险 A.30mA B.50mA C.100mA 7.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不得超过(B)m/s。A.1.0 B.1.2 C.1.5 8.接地网上任上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B)A.1欧

B.2欧

C.3欧

9.每一矿井矿灯急救应比经常使用矿灯人数多(A)A.10%

B.20%

C.30% 10.高瓦斯矿井应使用(B)的矿灯。

A.短路保护装置

B.短路保护器 C、普通矿灯

11.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B)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不燃材料支护。A.3m B.5m C.8m 1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C)时,必须在硐室两端各设一个出口。A.4m B.5m C.6m 15.采取保护接地的目的是为了(C)。2002年11月1日; B、2001年11月1日; C、2002年6月1A.防止人为触电

B.防止电火花产生

C.防止人身触电和产生电火花 1

6、矿灯在井下要能连续正常使用(C)h。A.8 B.10 C.11

17、《规程》规定当专为升降人员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B)时,必须更换。

A.6 B.7 C.8

19、提升机的提升速度等速段超过最大速度(C)时,必须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A.5% B.10% C.15%

23、盘式制动器的闸瓦间隙规定不得超过(C)A.1mm B.1.5mm C.2mm

28、巡回检查制度规定,(C)检查1次。A.每天

B.每班

C.每小时

32、经常移动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A)欧。A.1欧

B.2欧

C.3欧

33、斜井单绳绕缠式提升机滚筒上允许缠绕(B)A.1层

B.2层

C.3层

35、皮带机道每隔(C)米必须设置一个消防水管闸阀。A.20

B.30

C.50

36、皮带机头至少应配备(B)个灭火器。A.1

B.2

C.3

37、皮带机头的防灭火用砂的体积不得少于(B)立方。A.0.1

B.0.2

C.0.3

38、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要行驶,必须经(B)同意。

A.当班干部

B.运输调度站

C.矿调度室

39、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B)%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A.0.5

B.1

C.1.5 40、油断路器经过(C)次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做一次耐压试验。A.1

B.2

C.3

三、判断题: 1. 2. 3. 4. 矿井提升时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和其它人员。(对)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对)

非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非可燃性传动介质。(错)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机身的地点应设过桥。(对)

6、磨擦式提升机因刚丝绳蠕动造成指示器指示不准确,应采取措施,消除蠕动影响。(对)

13.我国规定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直接接地。(对)14.为保证供电的经济性,只要注意避免“大马拉小车”即可。(错)15.煤矿井下电力系统不允装自动重合闸和负荷定量器。(对)16.井下动力系统中,设有220V这个电压等级。(错)17.保护接地是漏电保护的第二道屏障。(对)

18.杂散电流只是由于直流架线电机车的电路形成的。(对)19.局部接地极,若用管子制成,一定要垂直敷设于地下。(对)20.在通风良好的井下环境中,可带电检修电气设备。(错)21.井下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首先采用本质安全型。(对)22.检修电气设备时,可以约时停送电。(错)

23.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的硐室内,并设集油坑。(错)24.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符合《规程》。(对)

25.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对)26.矿用电缆分类有:铠装电缆,橡套电缆,高低压电缆。(对)27.矿用电缆的故障有:相间短路,单相接地,断线。(对)28.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矿用电气设备的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对)

32.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周期性检查为每半年一次。(错)

33.检查和判断真空开关管真空度的方法为:为火花计法;观察开断电流的弧光法;工频耐压法;用真空度测试仪测试法。(对)

35.井下机电设备必须装备短路及过载保护,接地保护和断相保护。(对)

36、在操作过程中,对监护司机的警示性喊话,应及时应答(错)37.井下接地网上任一保护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欧。(错)

38、非紧急情况下,提升机运行过程中不得使用保险闸。(对)

四、问答题: 1. 井下平巷人行车乘车人员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一)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二)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三)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四)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五)严禁超员乘坐;

(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2. 井下用人行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二)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三)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四)人员上下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

(五)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安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它车辆进入乘车场。3. 人力推车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一)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和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三)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5、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在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达到什么情况必须更换?

答:

(一)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二)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三)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6、如何预防胶带运输机着火事故?

答:

(一)使用阻燃胶带;

(二)加强司机的管理,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认真贯彻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胶带运输机巷应整洁,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要设置消防水管,每隔50米设一消火栓,并配备水龙带和足够的灭火器;

(四)定人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加强胶带运输机的维护与保养,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合金,经常保持输送机处于良好状态;

(五)防止液力偶合器喷油着火。

8、井下供电必须做到的“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

(一)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二)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三)不准甩掉漏电继电顺、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四)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五)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六)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瓦斯检查,不准送电;

(七)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八)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九)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

(十)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9、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1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13、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

(一)防止人身触及或接近带电导体:电气设备的裸露导体必须安装在一定的高度;对电气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无法用外壳封闭时,必须用栅栏围住,使人不能接近;高压设备的栅栏门,必须装设开门即停电的闭锁装置;将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和电缆接头,全部封闭在外壳内等。

(二)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人身触电:井下供电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设置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装置;设置保护接地装置等。

(三)对手持式电气设备和接触较多容易造成危险的照明、通讯、信号及控制系统,除加强绝缘外,尽量采用较低电压,如煤电钻和照明的额定电压为127V;控制线路电压为36V等。

(四)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安全作业制度:如不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1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5、井下哪些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答: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在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16、哪些地方可以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答:

(一)平巷运输设备;

(二)30度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三)斜巷夫极绳绞车;

(四)斜巷架空乘人装置;

(五)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有什么规定?

答: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米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2、运送物料时,扒勾工在哪些情况下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答:开车前扒勾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哪些证件?

答: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什么规定? 答:(1)批量生产,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8、提升装置钢丝绳绳头如何固定在滚筒上?

答:(1)必须有特定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2)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3)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19、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将运行中断绳、脱勾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勾地点的阻车器;(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安设能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27、矿井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曲线段轨矩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矩拉杆。

(5)轨枕的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31、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3)严禁采用铝包电缆。(4)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5)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32、敷设电缆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在水平巷道或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度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37、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布置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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