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执法检查
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共17篇)
篇1: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及时转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参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成立了住建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杜庭国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质监站(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有9个项目工程,其工程名称及基本情况分别是:****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18.8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9.528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
—1— 基础钢筋笼制作;***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04.7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18.265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柱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507.88平方米,工程总投资:65.8211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三层屋面板支模;***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910.7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94.8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梁板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9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8.98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四层砖砌体;****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3.47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砖砌体;***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28.89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开挖地梁沟;***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0.0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板浇灌;***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80.602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五层封顶、主体断水。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质量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主题,建筑生产和工程质量是有机的整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面临着严峻形势和挑战,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生产和质量关,决不能松懈、麻痹。接文后,我局及时制定检查方案,并以文件形式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发﹝2012﹞37号)印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
—2— 企业、参建单位以及工程项目部。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发展,我局主要采取以建筑施工企业自检自查为主,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严格把好保障性质量关。我局检查组于2012年3月19日对县辖区在建的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仔细认真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四、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通过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建筑质量通病问题:
(一)砼坍落度过大;
(二)主次梁交接处主要箍筋未加密;
(三)部分箍筋间距过大;
(四)部分核心箍未放置;
(五)构造柱柱头箍筋未加密;
(六)钢筋焊接(搭接焊)接头偏短;
(七)梁柱主筋绑扎不到位;
(八)梁负加钢筋长度不够;
(九)钢筋保护层不足;
(十)梁柱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
(十一)板表面砼有龟裂现象;
(十二)楼板平整度差;
(十三)构造柱顶与梁未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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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墙体拉接筋漏放;
(十五)120厚墙未放置通长拉接筋;
(十六)砌筑砂浆未按规范留置试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滞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建设任务重,最终造成进度相对较慢。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类综合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主体,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决不能放过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每一个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和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通病治理,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四)是巡查时,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务必到场。特别是加强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竣工验收后进行备案制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检查组已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4— 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将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回复。总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为目的,严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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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检查的情况汇报
根据住建委《省住房建设<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督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工程监督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坚决贯彻执行了《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2)规范检查制度,在日常监察的基础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从法定建设程序等方面严管细查。在行政执法中,我队严格按照省、市的执法程序进行,完善了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实施,做到了法律程序准确、严谨、条理;在文书使用方面,做到了文字清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处罚合理。
(3)继续巩固深化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成果,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加大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实现监管的常态化、严格化。
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我城建监察大队加大了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上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制止、纠正。
(1)设立两个中队,一个机动队,责任到人,为尽量避免出现死角,分片包点,目的是实施更大范围的监督检查。设立群众举报电
话,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很好的发挥了每个人的作用。
(2)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对一些敏感问题耐心讲解,同群众互动交流,增强了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3)对领导的派遣、群众的举报以及区长热线的反应,立即出动。保障及时到位,力争将一些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最低限度减少国家和群众的损失。
(4)每天对各自的辖区进行巡视监察,采取多察、勤跑,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违法建设及时。遇有特殊情况能及时向领导汇报。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我们又进行三队合一,合力出击,坚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乱建行为。
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2年以来,我城建监察大队对全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查出违法违规、手续不完善建筑四家。其中,屯里加气站,天水家园手续不齐全,现已停工,正在处理当中。日出东方和金典花园原手续不齐全,在我城建监察大队的检查和督促下,现已办理完各项手续。
尧都区住建局
篇3: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工业部于近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指出,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 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决定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是主要产品列入国家28项能耗限额标准目录和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目录》设备 (产品) 的工业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 淘汰情况。
篇4: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尚未落实到位,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广泛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仍然任重道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并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一要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问责机制。调整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将抽检不合格或主动打击案件不再作为平安考核扣分内容,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强化监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二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食安办的定位和职责,充分发挥其牵头协调和督查考核的作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力量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管装备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指导并适当提高工资补贴待遇,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四要加大财政投入,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经费足额到位,增加检测种类,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批次和频率,增加抽检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第三方公共检测平台,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要积极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统一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做到企业信用与风险等级、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信用公示与信用结果应用“三结合”;实施“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黑名单”公布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行政约谈,签订责任承诺书,引导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大中型超市、餐饮、农贸市场等特定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二要加快溯源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重视农业生产地方标准修订,加强已建成的标准化基地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市场准入监管,通过自检、抽检、索证、备案等制度建立完善销售环节的安全屏障。尽快建立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同时开展灌溉用水和大气指标监测,确保农业产地环境质量安全。三要加快出台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逐步解决“低、小、散、乱”问题,把食品产业做强做大。四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对统一配送食品的管理,推广使用安全塑料、铁质餐具,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五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以监管数据为技术平台的监管方法,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等新生业态食品的安全监管。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要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行政拘留和重复违法行为处罚、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等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和通报大案要案,突出重大违法案件的惩治警示力度,形成集中打击、重典治乱的氛围。二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意见》、《浙江省食品危害认定操作规程》等规定,注重行刑衔接,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嫌犯罪联动执法机制、抽检互报和案源互通制度等方式,推动形成部门密切合作、信息畅通、高效打击的执法监管协同机制。三要加强执法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加大执法经费投入,支持利用先进科技装备执法,提高快速、准确执法能力。四要建立和完善与群众的互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相互沟通,推进食品安全举报受理资源的整合,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局面。一要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顶层设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途径和方法,明确思路,整合资源,谋划项目,加快形成务实有序参与的共治格局。二要认真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行政相对人,特别是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等的普法宣传和培训。三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四要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信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坚决曝光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典型事件,做好政府应急信息公开。五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充分借助金融保险机构力量,健全责任保险助推食品安全工作等机制。六要大力发展食品协管员、监督员、志愿者、义工队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5: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我公司接贵站 2011年6月7号文件后经研究决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和施工存在安全质量行为,始终不渝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工明确,领导有力的原则,充实和调整了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的成员。成立了以公司副总经理高渊为主的安全质量领导小组。高渊任组长,质安科科长唐宪章为副组长,张清丽、李战胜,华兴华、高超、韩小勇为成员的质量领导小组。一;明确目标,措施得力。为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的目标,我公司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布置,把工程安全质量作为工程第一目标,并以责任形式层层落实,各个人员各付其责,层层把关,把安全质量管理覆盖至每到工序和每一个工作面上,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程序,同时把严格的质量目标考核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紧密的联系起来,使整个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安全是头等大事,是工人的最大福利。为使安全质量工作成稳定态势我公司在质量安全和监督检查方面下大工夫,取的实效。一是;我公司严格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组织项目部负责人和质安处人员每月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对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提出检查通报并责令其项目部整改落实。二是;制定一月一查,一季一评、一年一验收质量标准化督查和自查机制。有
效的堵塞了安全漏洞,并且每次查处问题,我公司都会在项目经理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要落实责任人、复查人、和整改期限,严细的监察措施,为我公司实现质量标准化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公司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统一布置开展了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在这次活动中领导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在门口处悬挂质量安全条幅,办公楼内铺贴有关质量的文章宣传质量精品意识,推动工程施工质量再上新台阶。
四;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部未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班组也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现场工人未带安全帽,施工现场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施工现场未安施工平面图布置等惯性违规现象。在工程进度检查中发现项目部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的施工进度缓慢,于所报施工进度不符,建设方手续不齐全影响施工进度等现象。
五;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公司将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再接再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主题,继续保持高度重视的态度继续加大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为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而奋斗。
篇6: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全市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对我局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科室、队、站共确定了17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局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局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2003年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投入了1万多元购置了档案密集架、专用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局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局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局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局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五、加强编研,搞好服务
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是整个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这一中心任务,我局档案人员努力在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做到了服务热情,周到。我局的档案反映了市经济建设的具体的资料,因此利用历史资料相当频繁,在市政府编制十五规划时,政府有关人员在我档案室查阅了大量的全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多项指标的资料,这些指标的取得为计算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起到关键作用。在做好档案利用的同时,我们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文件汇编和专题汇编等。为档案的开发,方便、快捷利用奠定了基础。
我局的档案工作,在市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局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篇7: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各区县住建局,市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04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创城工作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发〔2015〕67号)的要求,市住建局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组成4个检查组对市直主体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区县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工程95项,下达《建设执法检查存在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抽查区县工程13项,下达《执法建议书》8份。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全市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总体较好,大部分施工单位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视程度不够,建筑市场行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实体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健全,存在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提前开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分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未执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三)个别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作业分包给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部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四)部分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质量常见性问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五)个别工程项目未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
(六)部分工程项目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及验收程序不规范,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相符,验收资料不真实。
(七)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分部分项工程实体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现象。
(八)部分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对分包合同审查未尽责,安全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不严格,对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力。
三、处理决定
(一)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能够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建筑市场行为良好,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好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2 —
并按工程项目给予施工企业增加信用分0.6分的奖励(见附件1)。
(二)对开展工程实体质量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市场行为、实体质量和安全较差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见附件2)。
1.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根据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1)对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规定,给予项目经理扣3分处罚。
(2)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工程一律停工,并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扣企业信用分2分。
(3)对实体质量全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工程项目对相关施工企业扣减相应信用分。
3.按照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和组织复查,确保各受检工程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
(二)继续推动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治理措施,坚决遏制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严格项目经理从业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挡土墙及高边坡、起重机械安拆等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风险控制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作用,严格把关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月
篇8: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根据2011年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2011年3月上旬,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到广安市、凉山州、西昌市、华蓥市进行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执法监督检查。广安市、凉山州高度重视散装水泥工作, 扎实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 取得了明显的成绩。2010年, 广安市推广散装水泥353.25万吨, 比上年增加52.5%;水泥散装率达42.41%, 同比增加9.21个百分点;凉山州推广散装水泥196.02万吨, 比上年增加72.5%, 水泥散装率达36.55%, 同比增加9.52个百分点。西昌市、华蓥市先后成立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积极制定散装水泥政策, 广泛开展散装水泥宣传, 支持配合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 对散装水泥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产生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一五”期间, 全省累计推广散装水泥14 142万吨。据测算:可节标煤324.7万吨, 减少粉尘排放141.4万吨, 产生综合经济效益63.64亿元。但该办法未涵盖预拌砂浆管理, 对违法处罚力度不够, 建议在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上升为《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时给予解决。
执法监督检查组要求西昌市、华蓥市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高度认识散装水泥的推广发展, 尽快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进程的通知》, 完成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区域的划定工作, 并同步依法强制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促进散装水泥快速发展, 为城乡环境治理作出贡献。
篇9: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全县非煤矿山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
为了认真落实市局印发的《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环保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实施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保护非煤矿山区域的生态环境良好,在我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认真部署、扎实安排,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执法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处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市局《通知》要求,于X月XX日开始,对我县XX家非煤矿山进行环保执法大检查,突出重点,主要就各企业的环保手续、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生态恢复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在检查XX家企业中,XX县XXXX有限公司处于试生产阶段,该项目生产工艺和各项环保措施能够按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逐一落实;环保设施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各种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该项目开展了生态恢复工作;尾矿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防污染等措施,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有应急装置、设施和场所。另外,XXXXX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等X家公司处于正常生产阶段,其中除了XXX股份有限公司是老企业外,其余X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各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执行良好,应急管理制度健全,能按时上缴排污费,生态恢复工作有效开展。此外,XXXX有限公司和XXXX有限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但由于各种原因于2008年10月停产至今。
二、存在问题
1、我县个别企业是露天采矿,对生态的破坏较严重,废渣虽然集中存储,但由于植被覆盖率低,生态恢复较慢,废渣处置不到位,遇到强降水容易引发水土流失和泥石流。
2、个别企业业主存在环保意识低,环保政策法规学习不到位,防污治污设施技术落后、资金投入不到位,“先染后治理”现象严重。
4、相关矿山企业的档案资料不全面,加之企业生产的动态性强,存在监测报告、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有不到位情况。个别企业小打小闹,管理人员素质差,环保制度、环境管理难以到位。
三、处理意见
1、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在审批新建矿山开采企业过程中,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不予审批。对于已存在的矿山开采企业,凡位于上述区域内的建议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延续《开采许可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2、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进行保护;对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用;建造专用尾矿库,防治尾矿二次污染,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3、开展废弃矿山复垦措施,恢复采完区域植被;对露天矿、废石场、尾矿库等进行稳定性处理。
4、健全“一企一档”制度,进一步摸清底子,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逾期未完成我局要求的或在开采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将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XX县环境保护局
篇10: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及建设进展(包括去年续建项目在内的工程建设进度)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二)税费政策落实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
(三)资金执行进度情况。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当地财政资金落实及拨付到位情况。
(四)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执行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组织、现场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五)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管理情况。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制度建立情况;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闲置、出租、出借、出售、改变用途等的处理情况;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情况;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强化日常服务情况;住房保障机构建立、管理人员到位、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2012年计划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土地、建设资金等保障要素准备情况。
(七)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包括开工、完工、信息数据录入及建设质量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州)根据检查内容先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2011年11月25日前报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厅),同时抄报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直相关部门组成10个检查组分片区逐市(州)检查,每个市(州)抽查两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3个项目(其中2011年在建项目2
个),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市(州)自查时间为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11月25日;省抽查时间为11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分组
分别由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审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牵头,组成10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3个成员单位构成,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组检查,每组配备工程质量专家。
第一组
检查地区:德阳市、绵阳市。牵头单位:监察厅。
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
组 长:杨苏萍 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张 馨 监察厅纠风室副主任
(***)
潘光全 林业厅稽查办副主任
王维疆 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调研员
(***)
庄容生 华西集团省建一公司高级工程师
第二组
检查地区:成都市、泸州市、内江市。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加单位:国土资源厅、四川银监局。组 长:毕志彪成 员:代弋戈第三组
检查地区:雅安市、甘孜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审计厅。组 长:吴德富成 员:周
省纪委驻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
处长(***)
夏佑涛 四川银监局统计信息处科长 吴俊安 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干部 赵亚军 中建八局西南公司高级工程师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任 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副处长(***)
陈时荣 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监察总队
副总队长(***)
刘 凯 审计厅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
吴玲珠 中铁八局高级工程师
第四组
检查地区:广元市、巴中市。牵头单位:财政厅。
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组 长:郭成 员:李晓亚第五组
检查地区:广安市、达州市。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厅。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 长:郭成 员:黄
飞 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农发办主任
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
胡超群 住房城乡建设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副处长(***)
林兴国 省能源局综合处副调研员 游克斌 财政厅综合处主任科员 李 果 成都建工集团高级工程师
嘉 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洁 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
曹家兰 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调研员
检查地区:自贡市、资阳市。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参加单位: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 长:严思勃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成 员:陈第十组
检查地区:眉山市、阿坝州。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 长:李明肖成 员:何
刚 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肖 丹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
副处长(***)
梅跃碧 财政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李晋源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师
四川银监局。
四川银监局副局长
勇 四川银监局信息统计处副处长
(***)
岳
乐
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副调研员
卓文宪 监察厅纠风室主任科员
王希伟 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
主任科员(***)
匡光阳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牵头单位商本组成员单位确定具体检查日程,并通知受检地区。检查组交通工具由各组牵头单位安排。
(二)请各市(州)政府按本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和受检准备。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任务,提前做好明年工作准备。
(三)检查组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按检查内容要求开展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并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方式:
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扬
联系电话:028-62555060
*** 电子邮箱:819802629@qq.com 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冯光春(本次检查总联络员)
联系电话:028-85568180
*** 电子邮箱:776078109@qq.com
篇11: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0〕535号)
2010-10-22 上午 09:21:2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数:1037
粤建质函〔2010〕535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促进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排查出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我厅决定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三)《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六)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标准。
二、检查范围
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桥梁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开展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情况,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管情况,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实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情况,对工程质量隐患督促整改情况,对违法、违规工程质量行为依法查处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抽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有关建筑节能管理情况和工程实体建筑节能质量情况,因按照我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0)496号)另行专项检查,不再列入此次检查范围。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一)本次检查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自查自纠、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抽查三个阶段进行。10月下旬,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自查自纠;
11月上、中旬,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11月下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东莞、佛山、汕尾市因举办和保障亚运会,检查可根据工程停工具体情况延后安排在亚运会结束后进行,但不能迟于明年1月底完成,具体由上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定的检查时间和检查总结请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应对检查的工程项目填写附件2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和附件3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表》。企业自查自纠报表报送本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和开展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检查实效,做到不留死角,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监督整改,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各地区在检查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措施,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附件1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于12月10日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五)为加强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联络,请各市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于10月30日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篇12: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国务院于2005年修订实施的《信访条例》, 是信访工作领域最重要的行政法规。从近几年实施情况看, 《信访条例》在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工作责任、解决合理诉求、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要求,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 国办决定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从5月上旬至7月底分阶段进行, 其中6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重点抽查阶段, 主要是在前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基础上, 由国家信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 分赴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15个省份和10个部委开展实地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将围绕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和诉访分离、实行网上信访和“阳光信访”等10项内容展开。
篇13: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县监察局、县法制办:
为了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的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县水利局认真落实、动员部署,并对照永政办发(2009)36号通知要求,对我局2007年、2008年水行政执法的处罚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局行政执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到位,有关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制度建设方面,建立了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案件办理的情况看,没有违反法定程序或越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为发生。对罚没款的收缴,也严格按照票款的要求,由窗口开票,进行银行统一缴纳,财政罚没款专户缴存。对照要求,查阅案卷,我们认为个别案件的办理或归档过程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永嘉县东胜纸业有限公司、浙江鸿发纸业有限公司、浙江七屿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日鑫纸业有限公司等当事人违法占用滩地建污水处理池案件虽经集体讨论,但在归档案卷中没有查到有关书面记录,属于没有入档。
2、李中友占用河道滩搭建钢架棚案件缺乏已经拆除后的现场照 1
片,执行情况没有反映彻底,结案仅有文字表述。
3、个别归档案件没有罚没款发票。
4、由于省厅统一格式下发时间较迟,个别案件卷宗格式不尽统一;个别案件卷宗没有及时结案归档保存;部分执法人员在个别案件在调查取证或送达文书时存在没有及时签名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
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们采取一般案件层层把关,由经办中队上报大队,并经局领导批准,重大案件还须经水政监察大队集体讨论,上报局领导批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设置属合理范围,执法中没有发现应罚不罚现象。
以上是我局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自查总结,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效益。
篇14:关于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2〕58号)部署,为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进程,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生产安全,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农业执法监督检查是对农业法制工作开展的全面督促检查,按照《2012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的安排,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农业执法工作情况。四是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五是执法案卷。
二、执法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层层监督检查的方式,原则是省督查市(地),市(地)督查县(市)。本次监督检查范围是全省13个市(地),每个市(地)抽查1-2个县(市)。重点检查在2011年全省农业执法案卷评查中零卷宗或者只有简易程序没有一般程序卷宗的市(地)、县(市)。检查的方法:一是听取当地农委关于农业法制工作的全面汇报。二是按照检查内容的五个方面,重点检查责任制、执法、宣传等工作方案;体系建设相关材料批件;2012年所有案卷。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深入农资市场检查农资打假工作实绩,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到2012年6月15日结束。各组到达各地的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三、分组及人员安排
第一组:检查哈尔滨、绥化、伊春
组长:赵克省农委法规处处长
成员:李大伟哈尔滨市农委法规处处长
毕树军绥化市农委法规科科长
第二组:检查牡丹江、鸡西、七台河
组长:陈伟力省农委法规处副处长
成员:齐增才鸡西市农委法规科科长
王君波七台河市农委执法队队长
第三组:检查佳木斯、鹤岗、双鸭山
组长:毛新平省农委法规处副调研员
成员:吕平鹤岗市农委法规科科长
卢长江双鸭山市农委法规科科长
第四组:检查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大兴安岭
组长:闫洪生省农委法规处副调研员
成员:付祥飞齐齐哈尔市法规处处长
李南松省农委法规处主任科员
四、工作要求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目前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提高认识,按照《2012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抽调检查组成员的市(地)农委,要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组要有书面情况汇报,省农委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篇15: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查的情况汇报
检察院关于开展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的情况汇报2007-02-18 09:40:
42检察院关于开展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的情况汇报
根据某某市院关于开展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的要求,我院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有关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在这次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中,我院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我院及时对照某某市院的要求,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分管政工、监察的副检察长负总责,并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是开展调查研究。院党组成员按分管科室,分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中层干部和干警职工的工作作风、思想动态,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奠定基础。
三是注重思想动员。召开干警动员大会,院领导强调这次执法作风纪律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鼓励干警积极参与,会后还专门按科室召开座谈会,充分集中广大干警对执法作风纪律大检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把这项活动建立在人人参与的基础上,由少数人操心变为大家关心,由少数人出力变为大家合力。
四是认真组织自查。在充分的思想动员之后,院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工作小组,对本院自侦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较为深厚的法理知识,对相关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作风不正,甚(请
登陆政法秘书网)至违反执法纪律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五是虚心开门纳谏。走访某某市人大、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听取各部门对我院执法情况的反映,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回访市纸业公司、市财政局等发案单位,了解案件的具体经办人是否自觉遵守办案纪律,是否做到文明办案、公正执法。9月中旬,还结合“检察官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在红军路社区发放调查问卷,征询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作风的反映和意见,以检验本次执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的效果,并不断对各项检察工作加以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中,虽然总体来看,我院的办案行为做到了文明、规范和安全,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通过周密细致的查摆,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改正和解决,势必影响检察机关的外在形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说情的现象。某某地方小,人口少,社会关系复杂,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全某某人都是亲戚、都是朋友。往往一个案件的办理,就有十多个人来说情。而且,甚至有时干警自己也碍不住亲友的面子,向办案的同志说情。这样,就难免会对案件办理的公正程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2、有些干警办案中没有注意方式方法,没有兼顾好办案对象的情绪和心理,从而使办案对象对检察工作有所误解。其原因主要是,该干警性格比较急燥,又急于获取口供的突破,从而在讯问或询问陷入僵局时,忽视了政治攻心的作用,而采取加大嗓门、甚至拍桌子的方式。虽然其本意是制造心理攻式,但是,在不觉中,他采取的却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办案方式。这种办案方式的危害性在于,一方面容易激起办案对象的逆反心理,不利于案件的查处;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损害了检察机关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
3、办案规范化方面还有所欠缺。有的案件安全预案的制定和落实还存在着走过场的问题,比如表现为安全措施千篇一律,没有特点和针对性,又比如表现为安全员的责任没有具体到人,责任划分也不细致周全等。在办案人员作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记录中有的存在着记录不完整的情况,比如,只有谈话开始的时间而没有结束的时间,没有讯问地点等。这种不规范的办案行为,一方面在应对复杂情况时,往往措手不及,容易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将会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坚持对检察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检察人员政治上的爱护。为坚决杜绝不依法、不文明、野蛮粗暴办案现象的发生,我院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班子带头,身体力行,切实转变作风。班子带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的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一班人;带头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带头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带头树立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观念和良好的检察机关形象。在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中,求实效,办实事,真抓实干,对检察院的业务管理、行政管理、队伍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管理,善于监督。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狠抓队伍建设,严格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人事纪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把改进执法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的重点,认真搞好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牢固筑起思想教育、监督制约和纪律惩戒三道防线,从而使干警在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做到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坚决狠刹说情风、送礼风,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密切检察机关同人
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某某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上,把加强自我防范作为转变办案作风的重要环节不断予以完善。我院预备在自觉接受上级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各个执法环节的内部制约作用。一是尝试实行办案部门之间的交叉制约监督,以不断地完善内部监督措施,强化对办案部门、办案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二是继续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查力度,在案后监督的基础上不断延伸至案中和案前,确保依法办案和文明办案。
篇16: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带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 13日结束了在广东省的执法检查。
9月9日以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工作的汇报, 并先后前往惠州、揭阳、汕头等地的中小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各地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管理及使用情况,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情况, 并就进一步做好法律实施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据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介绍, 2006年以来, 广东省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各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2012年全省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977亿元, 年均增长16%。与此同时, 广东省实施县域内教师与当地公务员, 农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平均工资“两相当”。2013年第一季度, 广东欠发达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3700多元, 发达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7800多元, 目前98%的县 (市、区) 实现了“两相当”。
篇17: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区、森林公园和4A以上旅游景区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
按照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4A 以上旅游景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环发[2010]33号)文件要求,现就本辖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旅游局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4A以上旅游景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确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二、检查成效
检查主要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4A以上旅游景区内的开发建设情况。对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旅游办法》的开发和建设活动,对涉及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旅游项目)的有关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的落实及有关违反环评审批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程序规定,对损害区内环
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现象进行了有效查处,重点检查了群众和媒体反映较强烈、管理混乱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对生态环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南河湖新兴造粒厂实施了关停,对座落于XX湖景区周围的玻纤厂将实施限期搬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2、湖面保护方面,县委、县政府已采取有力措施,引导水上餐饮上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景区内的生活垃圾进一步规范,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有效处理,减少污染;
3、对存在生态环境隐患的南河湖网箱养鱼实施全面搬迁整顿,联合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等部门对XX湖湖面网箱养鱼等行为进行规范整顿;
4、对森林公园内的林地实行全面禁伐;
5、组织森林公安、野保、林政稽查大队、木材检查站、林管站等对破坏森林资源、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打击;
6、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4A以上旅游景区内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调整范围和功能区的情况;
7、景区内除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外,未进行其它项目建设,对核心区进行停止一切建设行为,彻底清除违规建设现象;
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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